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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成婚

作者:娴白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这场婚事办在裴家小院,成亲这天,来了许多街坊四邻。炮竹声起,吹锣打鼓,好不热闹。


    载着新娘的花轿在白云村绕了一圈,最后拐进裴家草屋。沈明玉被喜娘掺着出辇,便看见夕阳下,一身赤袍的裴书悯正在等她。


    灿烂的夕阳斜照院门,木匾上的刻字熠熠生辉。如珠似玉的光芒落在少年肩头,忽而微风起,衣袍猎艳。


    这一年,裴书悯十七,而她刚满十六。


    “裴郎!”


    沈明玉见到人,露出甜甜的笑窝。


    她惊讶地看见,一贯不怎么爱搭理自己的裴书悯,耳根竟然红了,凸浮的青筋宛如血蛇爬上脖颈。


    裴书悯匆忙别开眼,并不去看她,只是过来牵起那柔软的手。


    ......


    裴家并不大,拢共三间屋子——墙壁是用泥土掺着石块夯的,村里大多数人家都穷,裴家也不例外,为了平整些,只能用稻草抹墙。


    正北面的堂屋作宴宾用,蘸着米浆,糊了大大的双喜,摞满小山高的花生、枣子。


    左侧那间是寝屋,也就是新房,铺了大红被,挂满喜绸。右侧则是堆杂物的茅屋,旁边还搭了个生火灶台。


    席面就摆在小院里。


    月上梢头,热燥的空气全是酒香,宾客喧晔。接连的笑声、贺喜声乘着晚风,卷进新房轻掩的门扉。


    过了戌时,夜渐深,宾客散去,这座不大的院子又在沙沙的风声中归于宁静。


    此刻新房内,沈明玉身着大红绣莲嫁衣,正乖静坐于帐中。


    案边摆了一座并蒂高烛。


    她乌亮的眼眸打量着,这支双头烛刀工精细,刻的纹路乃展翅翱翔的凤凰。不同于寻常蜡烛,这是裴书悯为了成亲买的。


    “饿吗?”


    裴书悯的声音突然响起。


    沈明玉想得太入神,连对方何时进来都没发觉。


    裴书悯展了展衣袍坐下,摘下簪花长翅帽。与她对视一眼,脸淌着绯色,眸光转悠悠地挪开。


    他倏尔起身,再回来时,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


    是用香菇与鸡肉炖的鲜汤长寿面,撒了星点葱花。


    “你先吃,垫垫肚子。”


    裴书悯拉她,走到一张狭小的木桌边坐下。


    确实已经有两个时辰没进食了。沈明玉虽不好意思,却捱不住饿,对他羞赧笑了笑,也便端起碗筷。


    这是裴书悯自己煮的面,汤汁鲜甜,炖到软烂的鸡肉。一筷子下腹,热乎乎的。


    很久没吃肉了,沈明玉有些惊喜,埋头吸面。


    头顶时不时飘来一道目光,望着她,灼烫的视线让沈明玉无法忽视。可每当她抬眼,那目光又若无其事地移开,留下对方略微透红的侧脸。


    沈明玉悄悄咬唇,待吃完,却将筷子一放,眼眸明亮:“我饱啦,裴郎!”


    每回她填饱肚子,都是如此开心。


    裴书悯轻抬眼,飞快地端走碗筷。再回来时,她却踢着绣鞋,坐在床沿等他,怀里还抱着一只粗布袋。


    “裴郎。”


    沈明玉小心翼翼翻开包袱,再望向他时,露出两颗小笑涡:“这是我做的新衣,还没来得及给你。”


    “你勤俭惯了,衣裳打满补丁也舍不得换。不过成亲后我们就是夫妻啦,日后裴郎的衣裳我来做。”


    红纱烛影,静静映着她真挚的面庞。


    包袱里的,是灰蓝布缎做的衣裳,交领与袖口处绣了大片大片的竹叶,针脚极为细腻。沈明玉的针线素来精巧,着色再素的衣裳,在她一针一线下,也能绣成花儿。


    更何况这是一匹上好的料子。


    好料子比米粮酒肉更贵,沈明玉平日里接些别家的针线活,省吃俭用,攒了好久才攒出来的钱。


    她小心翼翼,把包袱递给裴书悯时,裴书悯的目光却在衣裳上顿了良久。


    手指蜷缩着,并没有主动接。


    但后来,他还是接过了。


    裴书悯突然开口:“明玉,我的家财不多,田地甚至分亩没有。如今这间屋子,还是当年姑姑在时,向别家赁的。你若是后悔……”


    ”我不后悔。”


    “我能嫁给裴郎,已经很知足了。我相信只要咱们脚踏实地,日子会越过也好,钱也会越攒越多的。”


    裴书悯闻言抬眸。


    她穿着红艳艳的嫁衣,眉心那抹朱砂,是炽红的,热烈的,如她整个人一样明媚。


    裴书悯的眼眸仿佛被烫到,迅速遮下,只余袖旁的指尖微微蜷。


    他言简意赅嗯了声。


    此刻无人说话,沈明玉却在琢磨,乌黑的眼珠陆续转动。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忽而揪着嫁衣站起。


    她走到裴书悯的跟前,脚尖轻踮,施施然圈住他的脖颈。


    对方不自在地别开眼,漫无目的,脸却更烫了。


    沈明玉眨了眨眼眸。


    她的目光,不知不觉,落在了裴书悯薄薄透粉的嘴唇上。


    而后,她鼓起小小一张脸,凑了过去。


    裴书悯骤然瞪大眼睛。


    柔软的唇瓣贴上,浑身的血液骤然贲涨。他极力抑制着,却是长睫颤抖地闭上眼,那双骨节修长的手,终于还是忍不住,缓慢蠕动地覆上她的腰。


    他的吻是笨拙的,青涩的,并不知如何张合。只是从那芳香的余韵、脸红心跳的热度中,微启一条窄小的缝,等候她柔软的舌尖抚过。


    末了,沈明玉热乎乎松了手,推开他紧到勒腰的怀抱。


    她的脸很红,耳根充血。


    此刻,两个人都有些不太自在。


    这是她头一回亲别人,喜娘怎么教,她就怎么学。不知道这学得算不算好,但她晓得,肯定十分丢人。


    沈明玉不敢再看他了,只把脑袋轻轻顶在他的怀里。


    裴书悯却忽而将人揽住,抱得很紧,很紧。


    她甚至感觉到,他的胸膛在发热,那颗心砰砰而跳。


    片刻的寂静无声,血液汹涌。沈明玉又试探地抬眸,水灵灵望着他。


    只见对方眸光垂漫,只有红脉遍布的颈,昭示此时的心意,连声音音也轻轻的:“明玉,从今往后,我们就是夫妻了。”


    沈明玉乖乖点了点头。


    裴书悯红着脸,突然低头亲了下她的脸蛋,飞速将人打横抱起,朝那床榻走去。


    ......


    裴书悯将她压在了身下。


    他先亲着她的脸颊,再捧起下颌,柔软又青涩地吻过唇瓣。手指不甚熟练地挑开盘扣,磕磕绊绊。最后,他微喘地离开香唇,潮红的脸紊乱不堪,注视她的眼眸试图商量,“明玉,等会儿你唤我好不好?”


    沈明玉羞赧不已,忙用十指遮住眼眸。好一番,又松开抱住他的脖颈:“裴郎!”


    裴书悯笑了,把头埋进她香软的肩窝。


    “嗯,我在。”


    ......


    成婚后,村子里的流言尽在一夜消失。


    从前徘徊在耳侧的声音,说她不矜持,说裴书悯不喜欢,沈明玉再也没有听到了。连赵大娘碰见她,也都常是问,明玉呀,你家夫君如何如何。


    小娘子人甜心善,还宽容。从前有两三个嘴碎的人,当面讥讽过她,她也都不计前嫌,见面了还会朝人点头打招呼。


    对于这样的人,村民们都很喜欢。


    婚后,沈明玉更是迅速的,与裴家邻里熟络起来。


    裴书悯的家坐落于白云村,靠近后山腰的地方,前面屋子住着一户人家,夫妻俩都是村里的佃户,带着老母亲过活。


    那家的媳妇姓何,何秋香,也是外乡人,只比她大五岁。


    因为年纪相仿,两个人很有话聊。


    沈明玉是个热心肠的人,每回做了点心,都会分给何秋香。


    三月下旬的这天,春阳明媚。


    沈明玉在院子里洗菜,何秋香便带着儿子登门:“明玉呀,昨儿你怎么又送来糖糕,一送还两笼。”


    “咱们晖哥儿爱吃,那是给孩子的。”沈明玉笑道。


    自从沈明玉嫁过来这半个月,每每做了糕点,都要给邻居送一份。


    何秋香叹了口气:“你呀,就是人太好,有什么分什么,自个儿都没留多少。”


    说完她便放下儿子,让其玩泥巴,也蹲下帮沈明玉一块撷菜。


    阳光暖洋洋照着,两人一块在井边忙活。


    沈明玉很喜欢这样宁静的早晨,有说有笑。


    从前,沈明玉家是卖豆腐的,她的娘秦氏,是远近闻名的豆腐西施。


    但秦氏对她却不好,从她能记事起,路刚学着走稳,就被娘拿出鞭子使唤。只要一懈怠,委屈了、忍不住哭着喊累,秦氏的鞭子便会狠厉厉落到身上。


    她的手臂,都是大大小小数不尽的陈年旧疤。


    秦氏会骂她,家里白养你一口闲饭啊?我瞧你是没看清自个儿的命,又不是有钱人家的娇姐儿,你不干活谁干?


    老娘既生了你,就是你的大恩人,这辈子都要做牛做马,这是你欠老娘的!


    这些年来,家里最重、最累的活都是她干。


    天不亮,她要起来磨豆子,推两个时辰。后来掌心的茧,比干农活的妇人们还要厚。


    而自从出来了,沈明玉才发觉,原来外头的日子是如此明亮。虽然她依旧穷得很,孑然一身,但却过得轻松多了。


    此刻,沈明玉格外珍惜,这一寸一缕来之不易的光阴。


    她始终觉得,只要人穷志不短,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阳光穿过斑驳的树叶,落进少女的笑容,柔和美好。


    不知不觉中,何秋香也被这幸福感染了,却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能笑得如此开心。


    今天晌午,何秋香留下来帮沈明玉一块做饭。


    “欸明玉,你丈夫呢?他中午不回来啊?”


    “嗯,他在平阳县寻了个活计做,每天都要出门,不常在家呢。”


    裴书悯很聪明,又通人情,村里家家户户都是土地扎出来的人,只有他读过一点书,略识得字。每每有村民拿了书信请他读,或是写契,裴书悯总是认真做好后,摆摆手,也不收钱。小郎君为人好,大家伙都很喜欢,时不时给他推些活。而裴书悯为了养家糊口,一人做着好几种。


    但他并不甘于此,还想多学些本事——于是这些日子,浪迹于县城各个角落,最后找了家平阳县最大的杂货铺。


    可毕竟少年初出茅庐,又不比旁人有经验。即便读过些书,掌柜也并不想收。


    但他一套话下来,巧舌如簧,竟还真说得别人触动。掌柜沉思了很久,最后决定留下他,但是只能做个没有工钱的学徒。


    即便如此,裴书悯依旧欣然接受。


    人人都认为他怪得很,吃力不讨好,可他却觉得在这家最大的杂货铺里,识百物,学看人,得到的好处乃是实在的。


    他跟在掌柜身后,两只乌溜溜眼睛一动,也留神揣摩着学下了记账、算账。


    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白云村的地理位置好,离平阳县很近,只有一个时辰的脚程,若是搭骡车就更快了。这些日子,裴书悯每天都要起个大早搭牛车进县,而沈明玉会在天未亮的时候送他出门,将干粮小心翼翼地掖进包袱里。


    何秋香叹道:“怎得刚成亲就不见人了。前些年铁生也在县里跑活计呢,只因我刚嫁来白云村,人生地不熟,他便辞了店家,回来陪着我。小两口才成了亲,燕尔新婚的,你家丈夫也不知体贴人。”


    阳光照暖了少女包头的蓝布,她抿了抿笑窝,却没有再吭声。


    沈明玉利落洗着砧板,把碗筷都收拾好,又从木柜下拿了两颗又甜又大的桃子给晖哥儿。


    何秋香忙推:“哎呀,使不得使不得,这桃昨日我赶集也瞧见了,贵的很!”


    “没事,给孩子的。秋娘你都帮我忙活一中午了,家也没沾。再推,我可要生气了。”


    何秋香只好让儿子收了桃,感激道:“明玉,你真好。”


    “别这么说,咱们是乡邻嘛。”


    送走了何秋香,沈明玉回房,看见裴书悯留在桌上的一沓纸。


    昨儿深夜,裴书悯在窄小的木桌旁点了盏烛灯,低眉誊写。


    沈明玉不认得字,裴书悯便跟她说,这是帮周家抄的书信。后来沈明玉熬不住睡了,也不知道裴书悯写到多晚,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天没亮就出门了。


    这沓纸被裴书悯用信封装好,是今日要交给周家的。但他出门太早,来不及给,只能让沈明玉代交。


    午饭过后,沈明玉便揣着这包纸敲响周家的门。


    周家是整个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在县里有商铺。


    白云村大部分人,住的都是茅草屋,只有富裕人家,才住青瓦房,修葺高墙。


    听人说,村子里有两成的田,都是周家的。就连何秋香一家,也是周家的佃户。


    对于周家,沈明玉唯一的印象,就是赵大娘常感慨,这家老爷可是衙门县丞的亲表舅,给整个村子都长脸,这家姑娘有多好,有多少人家想来说亲。


    到了周家门口,来开门的是个高瘦男人。听说她是替裴书悯交东西,忙将人往屋里引。


    堂屋内,有几个正在说话的小娘子。


    她们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模样,与沈明玉年纪相仿。


    这些人的打扮极为细致,面施粉黛,簪翠点缀,连身上的布缎都是柔软细密的。相比之下,蓝布包发的她,站在中间显得格格不入。


    刚进来时,她们正说得火热,没有人留意到沈明玉。


    然而,头一回走进这样高大的门户,见到衣衫绚烂的人坐在漆木椅上说笑,还有老婆子送来茶水与糕点。沈明玉略显紧张羞怯,只是默默站在一旁,没有出声打扰。


    “我表舅爷家的赑屃石墩,是汉白玉雕的。”


    “汉白玉?那可是价值连城,我见都没见过呢,不愧是县丞老爷府上,当真气派。”旁边的女子惊叹。


    一屋子里,坐最前头的,是周家的女儿,旁边说话的,有家里亲戚,也有隔壁村地主家的女儿。


    她们好似并没有看见她,只说着话,一边拈起盘里的点心。


    周莞抚抚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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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可不么,小时候我去做客,便常和表兄坐那赑屃上玩。”


    “欸莞儿,你表兄,可是那位中举的?”


    “是他,就是他。我这位表兄呀,自小便被舅爷规训,功课上格外用功。这不明年初,他就得进京赴考了。表舅爷他们和我爹娘,如今就紧张,盼这一茬呢。”


    “莞儿,你表兄那么用功,明年的会试肯定能过的。”


    女子忽然掩袖一惊,“这会试要是过了啊,以后不得在京都做官呀!那可是京都,天子脚下,你们家真是要飞天了!”


    沈明玉默不作声,眼珠却悄悄动了。


    这些人都是地主家的女儿,见得多,知晓的也多,然而对乍然听闻的她来说,却是极为遥远。


    平阳县,已经很大很远了。沈明玉连县城都没走出过,更何况是整个金陵,乃至京都呢……她们高谈论阔,她都不敢听了。


    不过,两只耳朵还是长长竖着。


    “说起京都呀,我那县丞表舅爷的妻弟,娶的正是京都官员的女儿。”


    此话出来,立马引起一众姐妹惊叹。


    周莞得意笑了笑:“人家那亲家公,可是在侯爷手底下做事呢!京里最鼎盛煊赫的武安侯府,你们可知晓?”


    ……


    沈明玉低眸,望着自己的粗布袖摆,听她们大谈京都鲜闻。


    这些,都是自己遥不可及的。


    半柱香后,周莞眼睛一瞟,才注意到角落里的少女。


    “沈娘子何时来的?哎,真是让你久等。”


    沈明玉只是莞尔摇了摇头,道明来意,把封好的纸递上。


    周莞接过了信封,并没有打开,眼睛却往沈明玉身上一瞥,只见那粗布下的手腕纤瘦,光裸裸的,一点饰品都没有。


    她能看出沈明玉是个爱美的,包头的蓝布缎边,还簪了一朵的黄色小花,也不知道哪个田边摘的。


    只这一眼,周莞便心生轻慢——穿得那么土,就一普通农女,大字不识,裴家那读书郎是怎么瞧上的?


    周莞自小就被母亲送去了学堂,且不说读过书,识得字,便是诗都能作得好,还被夫子夸,更有甚者,抄下来流传于坊间。


    周莞自得于自己才女的名头。莫说村子,就是放眼整个平阳县,上过学堂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当她到了相看亲事的年纪,上门提亲的媒人数都数不来,其中也不乏富贵人家。


    可没学识,只知走鸡斗狗的败家子,她瞧不上;有钱有学识的自然也有,但容貌又没那么俊俏,她不喜欢;有钱有钱又俊俏的,这类人却难寻得很,就算有,也一身傲人之气。


    周莞瞧来瞧去,最满意的还是裴书悯——


    其实最开始,她是瞧不上裴书悯的,他家太贫穷了。也不知是哪里逃难来的人,竟连土地都是赁的。他家的家财,她一边手都能数得过来。


    但后来,她又想了想,虽然裴书悯穷困潦倒,但却是她见过的郎君里最好看的。况且他聪明上进,若有贵人相助,来日定有一番造化。


    而自家么,爹爹在县衙可有关系呢,若裴书悯想进衙门讨个差,他家还能帮衬一把,可不就是命中的贵人?


    周莞没想到,就在她相中裴书悯后,半路突然杀出来个沈明玉。


    亲眼看着自己没掉的姻缘,周莞经常暗自懊悔,早知道便快些叫赵家牵红线了。


    检查完抄录后,作为报酬,周莞慢悠悠从怀里摸出一颗碎银子给沈明玉。


    踏踏实实的银子,攥进掌心,足有半两重。


    沈明玉眼睛亮了,不过起先并没要,只是客气地推诿。周莞便直接塞给了她:“收下吧,你们家本就不富裕。阿悯人好,是不收乡邻的钱,我也都知晓,但周家也不差这些。实话说,我娘找了阿悯,也是专程照拂他生意的。”


    “我家急着要,倒是累他好久。我娘不在,我便替她老人家谢过阿悯了,还劳沈娘子回去替我与他说一声。”


    少女弯起眼眸,点点头,刚要与对方告辞。


    突然,周莞胳膊一转,袖摆下滑,露出雪白的皓腕,以及一只翠光剔透的玉镯子。


    “哦对了,沈娘子你会写字么?他这么忙,以后若不得空,你来帮忙写也行啊,就当多挣份钱贴补家用。”


    沈明玉都不识字,更别说写字了。


    周莞把话说到这份上,便是想让对方难堪。


    她以为眼前这农女,如果耳朵机灵些,能听出那弦外之音,必然维持不住笑脸,撂担子走人;如果没听出,那就是傻,老实认了自己是粗鄙乡妇。


    但她没有想到,沈明玉居然纹丝不动:“周娘子,我字不好,就不献丑了。以后若有活的话,再找我夫君就是了。”


    说着,沈明玉就有了笑脸:“明玉知道周家业大,在这平阳县人脉广,就是县丞老爷都认识。这么大的官,咱们村谁不羡慕呢!裴郎能得周家青睐,真是莫大幸事。回头明玉定要与大家夸,娘子一家心好,是如何与人引荐裴郎呢。”


    这话捧高了周家,听得畅快,极大满足了周莞的虚荣,却也让人不好下台。


    旁边姐妹都看着。


    不小心中套了,周莞只能暗道她狡猾,然后与人笑,硬承下这份情:“哎呀,客气什么,裴郎君有学识,又是自村人。若得时机,不用人提,我爹爹都会在表舅爷那,为他讨个差事呢。”


    沈明玉立马扬起真挚的笑容。


    周莞的性子,跟赌鬼爹真像,让她摸得太准了。


    吹起好话,这群地主家的女儿果真停不下来。不知谁起的头,又说起自己身上戴的好东西......


    最后,周莞的笑眼忽然一瞥。


    沈明玉有些不自在。


    对方的目光带着打量,似乎笔直,要看穿她包头的布缎:“沈娘子,你这身也太土了。毕竟刚成亲嘛,总要收拾得美些不是?你看,我这镯子、坠子多到戴不完,都赏下人了,要是喜欢啊,也送你两件呀。”


    ......


    那妆匣被打开时,满装的银簪珠宝,仿佛阳光都碎在其中,闪闪的,沈明玉看得眼睛都亮了。


    周莞轻蔑地看她,最后她没有要。


    但走在回去的路上,她的眼前时不时飘过那满匣子的簪子、钗子、镯子,绿的,红的,蓝的......每一样都是她没见过的,放在日头下还能淌过流光。


    她握起拳头。


    沈明玉,你要是个没骨气的人就好了!


    少女悄悄叹了口气。


    深夜,裴书悯才到家。


    用过饭后,他便打了盆水。修长的指骨浸于水中,又托起帕子拧干擦拭。


    “裴郎。”


    沈明玉把赚到的碎银子给他。


    裴书悯没有动。


    他注视着她。


    早上起来时,她鬓边还簪着一朵采来的黄花,稚红着脸蛋,问他好看吗。


    平常她也会这样,没有别的首饰,便将花儿簪一天,睡觉前才把它们摘了,小心翼翼掬一手泥土埋了。而此刻,她鬓边的花却消失了。


    裴书悯盯着她的脸,轻声问:“怎么了玉娘,你看起来似乎有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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