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我抛弃的前夫登基了》
1. 村子
“明玉,今儿这么早就出门呀?”
沈明玉走在巷子里,正碰上赶集回来的赵大娘,挎篮子咧着大红唇问她。
少女点头,抱着怀里的布袋笑起来,脸颊露出两点小小梨涡。
“我想去布庄,买块料子给裴郎裁新衣。入春了,他没有合身的衣裳,旧衣打了好多补丁也舍不得换。”
“真是个知冷知热的好姑娘,这样啊,那你快去!我听周家的说,昨晚布庄才刚到一车料子,那色泽花样,啧啧...时新得很,去晚了就都是别人挑剩下的。”
“好!我晓得了,多谢婶子。”
阳光洒在少女剔透的脸颊,压着长睫,眼眸轻盈而明亮,仿佛盛满了碎光。
她人长得乖巧明丽,嗓音温轻,由衷感激这位照拂自己的大娘。正要走,又想起一事,回头认真地说:“婶子,面我煮好了,搁在灶上呢。卧了两个蛋,婶子您腿脚不好,不要只吃素面,得补些身子。”
“哎呀,婶子知道了,你快走罢!”
在赵大娘的催促下,沈明玉笑着点头,转身离去。
冬雪化了,大地吹来第一缕春风。清晨碎了阳光的青石巷,弥漫少女轻盈的步伐。
她搂着怀里大布袋,琢磨自己攒下的银两该如何掰成两半花——赵大娘是白云村的人,她为了离裴郎近些,借住赵家很久了,虽然大娘说不缺衣裳,开春儿子们也送来几身,但是她还是想给大娘做一身,多少能报答些大娘的恩情。
今日晴光方好,天愈暖,人也暖。
春风拂过少女的发丝,却也吹来一些闲言碎语,是赵大娘与人的说话声:“你说那姑娘……还没嫁过来呢,这么上赶着,没有姑娘家的矜持。”
“你问她爹娘呀?甭说了,不是好的。爹是个赌鬼,吃酒耍钱,娘也不疼,小姑娘太可怜了,我便没要她租钱。咱们便是说,也不缺人家那点钱是罢?”
风声挟着话音吹来,少女悄然落下长睫,明显是有些失落的。
她揉了揉耳朵,索性不再听,努力加快步伐。
......
布庄的掌柜是矮个子男人,瘦得像根竿,两只乌黑眼眯起打量人,透出精明的光。
沈明玉飞快转起脑袋瓜,讨价还价半个时辰,才从掌柜狭窄的指缝里摸走两块料子。
一块是秋香色如意云花样,可以给赵大娘做衣裳。
一块是灰蓝色,给裴郎的。
走出布庄,少女望向腰间系着的瘪瘪荷包,有些心疼地摸了摸。不过很快,她又长舒了一口气,朝日光下迈去。
沈明玉回到家,灶台的面已经被吃了,只有剩下汤汁的空碗。
她小心放好布料,把碗洗了,接着挽起窄窄的袖子,开始撷菜洗菜切丝,一套动作驾轻就熟,干净利落。
晌午赵大娘不在家,沈明玉便给灶里留了火,把饭菜温着。她则自己盛了一小碗面,搬条矮凳坐檐下吃。
日光明灿,落在瓦墙、篱笆、绿树上。
炖得肉不多,沈明玉都留给了赵大娘。一碗只有素汤的面,少女却吃得很香。
枝头鸟雀叽喳,悦耳动听,她透亮的眸子徘望这座并不大的四面小院,轻轻哼着曲儿。
能填饱肚子,是人生在世一大幸福。从前她很少有吃饱的时候,娘会训她,吃那么多作甚,面不要钱啊!
后来再长大些,她能帮娘干活了。秦氏不爱种田,也没有地,生计全靠卖豆腐。沈明玉便帮着娘磨豆子,虽然汗流浃背,耗的力气还多,但很少挨训了。
只是,还常常吃不饱。
午食过后,沈明玉看见木盆堆起来的衣裳,这些都是赵大娘换下的。
她很懂事去井边打了水,抱到屋檐下的阴凉处,开始揉搓旋搅。
日头慢慢西移,远山薄暮,夕阳垂落。彼时赵家的烟囱已经冒出袅袅炊烟,是蒸槐花的香味。
天色渐渐黯淡,一个青年人,也背着满背的木柴,从山林下来。
*
“阿悯,你才归家啊?”
天有点下雨了,濛濛的雨,漫入甬长的青石巷。
雨珠落在他流利的眉骨,顺着眉骨蜿蜒下颌,又滑进劲瘦分明的锁骨,没入衣衫。
少年微微擦了下脸,在途径赵家门前时,听到有人在唤。
原来是一样晚归的赵大娘。
赵氏打了一把伞,看见他,忙走来将伞撑到头顶,关怀道:“这天也是奇了,早上还放晴,傍晚又下雨,下回你出门可得带把伞啰,淋出病了可怎得好?还有这木柴,也湿了......”赵氏看向他的后背。
裴书悯擦着脸笑:“湿了再晒就好,不碍事。”
赵大娘点头:“你说你呀,自个儿过着,每回砍了柴还往我家送些。这么多柴累得慌,婶子还有儿子呢,哪就缺你这么些柴火,给自个儿多留着啊。”
裴书悯笑了笑,却再未作答。
他正要作辞,赵大娘想起还有话要说,又拉住人。
赵大娘看了看四周,却把他拉到隐蔽处:“阿悯啊,婶子是看你长大的,拿你当自个儿孩子呢。有一话,婶不得不说。”
赵氏四处观望,放低了声音:“明玉人是勤快,也会帮婶子做事。但咱们娶媳妇不仅看人,也得看娘家是不?”
“她那娘家太差了,以后也帮不上你多少,不拖累都算好了。你若想要个贤惠媳妇,咱白云村多少人家,放眼过去还怕没有么?婶子跟你讲,周家就不错,你晓得呢,姑娘她爹是咱衙门县丞的亲表舅。”
“你生得俊,又会读书识字,还考上了秀才,是咱们村最有出息的。周家午后还托婶打听呢,你若也觉得好,明日,婶子就帮你问下周家那边的意思......”
对方没有出声。
赵大娘又瞅他一眼。少年俊俏的脸正滑着雨,浸在无声黑暗下。
“如何?倒是给句话呀!”赵氏都替他急,眼见的富贵日子,过了这村可没这店呢。
“劳烦婶子打听,不用了。”
潺潺的雨水滴答,仿佛冲洗着世间沉沙,一切归于乌有。
裴书悯淡淡地抬起头,最后朝赵氏作揖,消失在黄昏流水中。
*
沈明玉蒸好槐花糕,给赵大娘留了一笼。另一笼她小心地装进食盒,在裴家门口等候。
不久后,流淌的雨幕中,她看见背木柴回来的少年。
沈明玉忙放下食盒,要去帮忙,却被他阻止:“明玉,你别过来了,当心淋着。先进家门吧。”
少女向来乖巧,重重点了头:“嗯!”
......
裴书悯尚在襁褓时,是被姑姑抱着逃荒来的,并不是这村子土生的人。
所以家是租来的,东西北面的屋顶堆着厚实茅草,围了个小院。不算大,刚够两人住。
可好景不长,七岁那年,姑姑病逝了。将她安葬后,只有半人高的小少年,独自挑起家里的担子。
后来十余年,在这座不大的茅草小院,只有少年形单影只。
他比村里的同龄人都要早熟,五岁学会洗衣做饭,八岁上山砍柴,十岁就能背着猎物到镇上卖。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
不同于赵家,裴书悯的家陈设简朴。
赵大娘爱花,会在院子里摆各种各色绿植花卉,有沈明玉能叫上名儿的,也有不少没见过的。赵大娘会一脸得意介绍给沈明玉,这是自己花了多少银钱,多少功夫弄来的。
赵家的院子芳色斐然,就连篱笆,也点缀着浅紫色的小朵儿。
而裴书悯的东西却很少,院里只有一棵老树、搭在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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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的小灶台,冷冷清清,一贫如洗也不为过。便是贼摸来,能顺的恐怕也只有晾在竹竿的粗布衫。
不过,他也并不是很在意。
裴书悯卸下木柴,走到沈明玉面前,才发现她还带了一笼糕点。
沈明玉总是这样,每回来都要带些东西,有时是吃食,有时是给他做的小挂饰。
裴书悯知道她离家出走,身上没有银钱。尽管他说过很多次,自己不用,也不需要,但少女依旧坚持,没有一回是空手来的。
“裴郎。”
沈明玉紧张地揪手指:“你今日累了罢,就别做饭,可以用些槐花糕垫垫肚子。”
她望向他时,脸颊有着羞赧的笑容。
半年前,沈明玉被秦氏卖给县里的太爷做小妾,人家瞧她长得好,模样水灵,出了十五两银子。秦氏还没把兜里的银子摸热乎,女儿便跳花轿跑了。
沈明玉不是白云村的人,后来,不知她从哪听来的三十两聘金,竟然找过来了。
裴书悯还记得沈明玉背着小包袱,找上家门的那日——她努力地介绍自己,说自己多么勤劳能干,若娶了,一定是个贤惠的媳妇。
如此直白地道出来,简直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裴书悯回想起那日情形都觉得好笑。
裴书悯清楚自己没有亲族,没有祖上几代的积蓄,条件不如村里很多男人。之所以大方出手,就是想娶个好媳妇。
他自小无父无母,这些钱是自己打猎、帮人谋事辛苦赚来的,也是攒到现在全部的身家。
最开始的时候,对于她的示好,裴书悯会拒绝。
一个来历不明、目的明显之人,他从未去想过要娶。
可是她怎么赶也赶不走。渐渐地,日子久了,裴书悯劝不动,也抵消不了她持之以恒的上门。
少女灵动又贴心,每回找来,都会装点着他枯寂的园子,为他做糕点,缝补衣裳。起初裴书悯虽没有搭理,但后来,渐渐地,他居然习惯了这一种存在——
而此时此刻,屋外雨声潇潇。裴书悯看着她,耳边却蓦然回荡起,今日山上听见的话,那两人也是白云村的,其中一人说,“小娘子没走,还住在赵婶家啊?这都快大半年了。”
“咋了,你瞧上了?”
“模样是挺好的,若找上的是我家,我肯定早早娶进门。”
“瞧你说得,我可不信。你没听赵婶说啊,娘家不好,她是逃婚才跑来的,哪天被抓回去,这给出的彩礼不打水漂了?姓裴那小子可比你聪明多了,知道是无底洞,不能娶!”
那人听了言讪讪:“哎,你说得是,娶还真不敢娶。”
“她再待下去,等姓裴的真娶了别人,那才是窘迫。熬到冬去,熬到春来,费心费力一场,到时候只能灰溜溜抱着大尾巴走人了。”
“这种小娘子不矜持,没人想要的,姓裴的更不会要。就算我要娶,也得娶哪种大方识体面的……”
当时在山上,裴书悯听到这些,脚步一停,长睫落下阴翳。
这是他头一回听到流言,竟是如此难听。
想起沈明玉做的兰菊酥、桂花卷、槐花糕,各种各样吃食,一回回敲上他家的门。有时是大雾黄昏,有时是雨天。
这些流言不知何时起的,黯然悄传中,她又默默听到了多少。可她依旧抱着东西站在风雪中,对他笑,裴郎。
此刻,沈明玉捧着食盒很久,对方都没有出声。
她疑惑,又轻轻唤了:“裴郎,要尝尝吗?放久了会不好吃。”
这间不大的堂屋,暖黄烛光映着少女圆软真挚的脸。
裴书悯望着,又默然低下眼眸。
最后,他拿走了糕点,却轻轻牵上她的手。用一种很轻、很轻,轻到云埃里的声音说:“明玉,我们成婚好吗。”
2. 成婚
这场婚事办在裴家小院,成亲这天,来了许多街坊四邻。炮竹声起,吹锣打鼓,好不热闹。
载着新娘的花轿在白云村绕了一圈,最后拐进裴家草屋。沈明玉被喜娘掺着出辇,便看见夕阳下,一身赤袍的裴书悯正在等她。
灿烂的夕阳斜照院门,木匾上的刻字熠熠生辉。如珠似玉的光芒落在少年肩头,忽而微风起,衣袍猎艳。
这一年,裴书悯十七,而她刚满十六。
“裴郎!”
沈明玉见到人,露出甜甜的笑窝。
她惊讶地看见,一贯不怎么爱搭理自己的裴书悯,耳根竟然红了,凸浮的青筋宛如血蛇爬上脖颈。
裴书悯匆忙别开眼,并不去看她,只是过来牵起那柔软的手。
......
裴家并不大,拢共三间屋子——墙壁是用泥土掺着石块夯的,村里大多数人家都穷,裴家也不例外,为了平整些,只能用稻草抹墙。
正北面的堂屋作宴宾用,蘸着米浆,糊了大大的双喜,摞满小山高的花生、枣子。
左侧那间是寝屋,也就是新房,铺了大红被,挂满喜绸。右侧则是堆杂物的茅屋,旁边还搭了个生火灶台。
席面就摆在小院里。
月上梢头,热燥的空气全是酒香,宾客喧晔。接连的笑声、贺喜声乘着晚风,卷进新房轻掩的门扉。
过了戌时,夜渐深,宾客散去,这座不大的院子又在沙沙的风声中归于宁静。
此刻新房内,沈明玉身着大红绣莲嫁衣,正乖静坐于帐中。
案边摆了一座并蒂高烛。
她乌亮的眼眸打量着,这支双头烛刀工精细,刻的纹路乃展翅翱翔的凤凰。不同于寻常蜡烛,这是裴书悯为了成亲买的。
“饿吗?”
裴书悯的声音突然响起。
沈明玉想得太入神,连对方何时进来都没发觉。
裴书悯展了展衣袍坐下,摘下簪花长翅帽。与她对视一眼,脸淌着绯色,眸光转悠悠地挪开。
他倏尔起身,再回来时,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面。
是用香菇与鸡肉炖的鲜汤长寿面,撒了星点葱花。
“你先吃,垫垫肚子。”
裴书悯拉她,走到一张狭小的木桌边坐下。
确实已经有两个时辰没进食了。沈明玉虽不好意思,却捱不住饿,对他羞赧笑了笑,也便端起碗筷。
这是裴书悯自己煮的面,汤汁鲜甜,炖到软烂的鸡肉。一筷子下腹,热乎乎的。
很久没吃肉了,沈明玉有些惊喜,埋头吸面。
头顶时不时飘来一道目光,望着她,灼烫的视线让沈明玉无法忽视。可每当她抬眼,那目光又若无其事地移开,留下对方略微透红的侧脸。
沈明玉悄悄咬唇,待吃完,却将筷子一放,眼眸明亮:“我饱啦,裴郎!”
每回她填饱肚子,都是如此开心。
裴书悯轻抬眼,飞快地端走碗筷。再回来时,她却踢着绣鞋,坐在床沿等他,怀里还抱着一只粗布袋。
“裴郎。”
沈明玉小心翼翼翻开包袱,再望向他时,露出两颗小笑涡:“这是我做的新衣,还没来得及给你。”
“你勤俭惯了,衣裳打满补丁也舍不得换。不过成亲后我们就是夫妻啦,日后裴郎的衣裳我来做。”
红纱烛影,静静映着她真挚的面庞。
包袱里的,是灰蓝布缎做的衣裳,交领与袖口处绣了大片大片的竹叶,针脚极为细腻。沈明玉的针线素来精巧,着色再素的衣裳,在她一针一线下,也能绣成花儿。
更何况这是一匹上好的料子。
好料子比米粮酒肉更贵,沈明玉平日里接些别家的针线活,省吃俭用,攒了好久才攒出来的钱。
她小心翼翼,把包袱递给裴书悯时,裴书悯的目光却在衣裳上顿了良久。
手指蜷缩着,并没有主动接。
但后来,他还是接过了。
裴书悯突然开口:“明玉,我的家财不多,田地甚至分亩没有。如今这间屋子,还是当年姑姑在时,向别家赁的。你若是后悔……”
”我不后悔。”
“我能嫁给裴郎,已经很知足了。我相信只要咱们脚踏实地,日子会越过也好,钱也会越攒越多的。”
裴书悯闻言抬眸。
她穿着红艳艳的嫁衣,眉心那抹朱砂,是炽红的,热烈的,如她整个人一样明媚。
裴书悯的眼眸仿佛被烫到,迅速遮下,只余袖旁的指尖微微蜷。
他言简意赅嗯了声。
此刻无人说话,沈明玉却在琢磨,乌黑的眼珠陆续转动。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忽而揪着嫁衣站起。
她走到裴书悯的跟前,脚尖轻踮,施施然圈住他的脖颈。
对方不自在地别开眼,漫无目的,脸却更烫了。
沈明玉眨了眨眼眸。
她的目光,不知不觉,落在了裴书悯薄薄透粉的嘴唇上。
而后,她鼓起小小一张脸,凑了过去。
裴书悯骤然瞪大眼睛。
柔软的唇瓣贴上,浑身的血液骤然贲涨。他极力抑制着,却是长睫颤抖地闭上眼,那双骨节修长的手,终于还是忍不住,缓慢蠕动地覆上她的腰。
他的吻是笨拙的,青涩的,并不知如何张合。只是从那芳香的余韵、脸红心跳的热度中,微启一条窄小的缝,等候她柔软的舌尖抚过。
末了,沈明玉热乎乎松了手,推开他紧到勒腰的怀抱。
她的脸很红,耳根充血。
此刻,两个人都有些不太自在。
这是她头一回亲别人,喜娘怎么教,她就怎么学。不知道这学得算不算好,但她晓得,肯定十分丢人。
沈明玉不敢再看他了,只把脑袋轻轻顶在他的怀里。
裴书悯却忽而将人揽住,抱得很紧,很紧。
她甚至感觉到,他的胸膛在发热,那颗心砰砰而跳。
片刻的寂静无声,血液汹涌。沈明玉又试探地抬眸,水灵灵望着他。
只见对方眸光垂漫,只有红脉遍布的颈,昭示此时的心意,连声音音也轻轻的:“明玉,从今往后,我们就是夫妻了。”
沈明玉乖乖点了点头。
裴书悯红着脸,突然低头亲了下她的脸蛋,飞速将人打横抱起,朝那床榻走去。
......
裴书悯将她压在了身下。
他先亲着她的脸颊,再捧起下颌,柔软又青涩地吻过唇瓣。手指不甚熟练地挑开盘扣,磕磕绊绊。最后,他微喘地离开香唇,潮红的脸紊乱不堪,注视她的眼眸试图商量,“明玉,等会儿你唤我好不好?”
沈明玉羞赧不已,忙用十指遮住眼眸。好一番,又松开抱住他的脖颈:“裴郎!”
裴书悯笑了,把头埋进她香软的肩窝。
“嗯,我在。”
......
成婚后,村子里的流言尽在一夜消失。
从前徘徊在耳侧的声音,说她不矜持,说裴书悯不喜欢,沈明玉再也没有听到了。连赵大娘碰见她,也都常是问,明玉呀,你家夫君如何如何。
小娘子人甜心善,还宽容。从前有两三个嘴碎的人,当面讥讽过她,她也都不计前嫌,见面了还会朝人点头打招呼。
对于这样的人,村民们都很喜欢。
婚后,沈明玉更是迅速的,与裴家邻里熟络起来。
裴书悯的家坐落于白云村,靠近后山腰的地方,前面屋子住着一户人家,夫妻俩都是村里的佃户,带着老母亲过活。
那家的媳妇姓何,何秋香,也是外乡人,只比她大五岁。
因为年纪相仿,两个人很有话聊。
沈明玉是个热心肠的人,每回做了点心,都会分给何秋香。
三月下旬的这天,春阳明媚。
沈明玉在院子里洗菜,何秋香便带着儿子登门:“明玉呀,昨儿你怎么又送来糖糕,一送还两笼。”
“咱们晖哥儿爱吃,那是给孩子的。”沈明玉笑道。
自从沈明玉嫁过来这半个月,每每做了糕点,都要给邻居送一份。
何秋香叹了口气:“你呀,就是人太好,有什么分什么,自个儿都没留多少。”
说完她便放下儿子,让其玩泥巴,也蹲下帮沈明玉一块撷菜。
阳光暖洋洋照着,两人一块在井边忙活。
沈明玉很喜欢这样宁静的早晨,有说有笑。
从前,沈明玉家是卖豆腐的,她的娘秦氏,是远近闻名的豆腐西施。
但秦氏对她却不好,从她能记事起,路刚学着走稳,就被娘拿出鞭子使唤。只要一懈怠,委屈了、忍不住哭着喊累,秦氏的鞭子便会狠厉厉落到身上。
她的手臂,都是大大小小数不尽的陈年旧疤。
秦氏会骂她,家里白养你一口闲饭啊?我瞧你是没看清自个儿的命,又不是有钱人家的娇姐儿,你不干活谁干?
老娘既生了你,就是你的大恩人,这辈子都要做牛做马,这是你欠老娘的!
这些年来,家里最重、最累的活都是她干。
天不亮,她要起来磨豆子,推两个时辰。后来掌心的茧,比干农活的妇人们还要厚。
而自从出来了,沈明玉才发觉,原来外头的日子是如此明亮。虽然她依旧穷得很,孑然一身,但却过得轻松多了。
此刻,沈明玉格外珍惜,这一寸一缕来之不易的光阴。
她始终觉得,只要人穷志不短,日子会越过越好的。
阳光穿过斑驳的树叶,落进少女的笑容,柔和美好。
不知不觉中,何秋香也被这幸福感染了,却不知道她想到了什么,能笑得如此开心。
今天晌午,何秋香留下来帮沈明玉一块做饭。
“欸明玉,你丈夫呢?他中午不回来啊?”
“嗯,他在平阳县寻了个活计做,每天都要出门,不常在家呢。”
裴书悯很聪明,又通人情,村里家家户户都是土地扎出来的人,只有他读过一点书,略识得字。每每有村民拿了书信请他读,或是写契,裴书悯总是认真做好后,摆摆手,也不收钱。小郎君为人好,大家伙都很喜欢,时不时给他推些活。而裴书悯为了养家糊口,一人做着好几种。
但他并不甘于此,还想多学些本事——于是这些日子,浪迹于县城各个角落,最后找了家平阳县最大的杂货铺。
可毕竟少年初出茅庐,又不比旁人有经验。即便读过些书,掌柜也并不想收。
但他一套话下来,巧舌如簧,竟还真说得别人触动。掌柜沉思了很久,最后决定留下他,但是只能做个没有工钱的学徒。
即便如此,裴书悯依旧欣然接受。
人人都认为他怪得很,吃力不讨好,可他却觉得在这家最大的杂货铺里,识百物,学看人,得到的好处乃是实在的。
他跟在掌柜身后,两只乌溜溜眼睛一动,也留神揣摩着学下了记账、算账。
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白云村的地理位置好,离平阳县很近,只有一个时辰的脚程,若是搭骡车就更快了。这些日子,裴书悯每天都要起个大早搭牛车进县,而沈明玉会在天未亮的时候送他出门,将干粮小心翼翼地掖进包袱里。
何秋香叹道:“怎得刚成亲就不见人了。前些年铁生也在县里跑活计呢,只因我刚嫁来白云村,人生地不熟,他便辞了店家,回来陪着我。小两口才成了亲,燕尔新婚的,你家丈夫也不知体贴人。”
阳光照暖了少女包头的蓝布,她抿了抿笑窝,却没有再吭声。
沈明玉利落洗着砧板,把碗筷都收拾好,又从木柜下拿了两颗又甜又大的桃子给晖哥儿。
何秋香忙推:“哎呀,使不得使不得,这桃昨日我赶集也瞧见了,贵的很!”
“没事,给孩子的。秋娘你都帮我忙活一中午了,家也没沾。再推,我可要生气了。”
何秋香只好让儿子收了桃,感激道:“明玉,你真好。”
“别这么说,咱们是乡邻嘛。”
送走了何秋香,沈明玉回房,看见裴书悯留在桌上的一沓纸。
昨儿深夜,裴书悯在窄小的木桌旁点了盏烛灯,低眉誊写。
沈明玉不认得字,裴书悯便跟她说,这是帮周家抄的书信。后来沈明玉熬不住睡了,也不知道裴书悯写到多晚,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天没亮就出门了。
这沓纸被裴书悯用信封装好,是今日要交给周家的。但他出门太早,来不及给,只能让沈明玉代交。
午饭过后,沈明玉便揣着这包纸敲响周家的门。
周家是整个村子里最富裕的人家,在县里有商铺。
白云村大部分人,住的都是茅草屋,只有富裕人家,才住青瓦房,修葺高墙。
听人说,村子里有两成的田,都是周家的。就连何秋香一家,也是周家的佃户。
对于周家,沈明玉唯一的印象,就是赵大娘常感慨,这家老爷可是衙门县丞的亲表舅,给整个村子都长脸,这家姑娘有多好,有多少人家想来说亲。
到了周家门口,来开门的是个高瘦男人。听说她是替裴书悯交东西,忙将人往屋里引。
堂屋内,有几个正在说话的小娘子。
她们看起来十五六岁的模样,与沈明玉年纪相仿。
这些人的打扮极为细致,面施粉黛,簪翠点缀,连身上的布缎都是柔软细密的。相比之下,蓝布包发的她,站在中间显得格格不入。
刚进来时,她们正说得火热,没有人留意到沈明玉。
然而,头一回走进这样高大的门户,见到衣衫绚烂的人坐在漆木椅上说笑,还有老婆子送来茶水与糕点。沈明玉略显紧张羞怯,只是默默站在一旁,没有出声打扰。
“我表舅爷家的赑屃石墩,是汉白玉雕的。”
“汉白玉?那可是价值连城,我见都没见过呢,不愧是县丞老爷府上,当真气派。”旁边的女子惊叹。
一屋子里,坐最前头的,是周家的女儿,旁边说话的,有家里亲戚,也有隔壁村地主家的女儿。
她们好似并没有看见她,只说着话,一边拈起盘里的点心。
周莞抚抚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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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不么,小时候我去做客,便常和表兄坐那赑屃上玩。”
“欸莞儿,你表兄,可是那位中举的?”
“是他,就是他。我这位表兄呀,自小便被舅爷规训,功课上格外用功。这不明年初,他就得进京赴考了。表舅爷他们和我爹娘,如今就紧张,盼这一茬呢。”
“莞儿,你表兄那么用功,明年的会试肯定能过的。”
女子忽然掩袖一惊,“这会试要是过了啊,以后不得在京都做官呀!那可是京都,天子脚下,你们家真是要飞天了!”
沈明玉默不作声,眼珠却悄悄动了。
这些人都是地主家的女儿,见得多,知晓的也多,然而对乍然听闻的她来说,却是极为遥远。
平阳县,已经很大很远了。沈明玉连县城都没走出过,更何况是整个金陵,乃至京都呢……她们高谈论阔,她都不敢听了。
不过,两只耳朵还是长长竖着。
“说起京都呀,我那县丞表舅爷的妻弟,娶的正是京都官员的女儿。”
此话出来,立马引起一众姐妹惊叹。
周莞得意笑了笑:“人家那亲家公,可是在侯爷手底下做事呢!京里最鼎盛煊赫的武安侯府,你们可知晓?”
……
沈明玉低眸,望着自己的粗布袖摆,听她们大谈京都鲜闻。
这些,都是自己遥不可及的。
半柱香后,周莞眼睛一瞟,才注意到角落里的少女。
“沈娘子何时来的?哎,真是让你久等。”
沈明玉只是莞尔摇了摇头,道明来意,把封好的纸递上。
周莞接过了信封,并没有打开,眼睛却往沈明玉身上一瞥,只见那粗布下的手腕纤瘦,光裸裸的,一点饰品都没有。
她能看出沈明玉是个爱美的,包头的蓝布缎边,还簪了一朵的黄色小花,也不知道哪个田边摘的。
只这一眼,周莞便心生轻慢——穿得那么土,就一普通农女,大字不识,裴家那读书郎是怎么瞧上的?
周莞自小就被母亲送去了学堂,且不说读过书,识得字,便是诗都能作得好,还被夫子夸,更有甚者,抄下来流传于坊间。
周莞自得于自己才女的名头。莫说村子,就是放眼整个平阳县,上过学堂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当她到了相看亲事的年纪,上门提亲的媒人数都数不来,其中也不乏富贵人家。
可没学识,只知走鸡斗狗的败家子,她瞧不上;有钱有学识的自然也有,但容貌又没那么俊俏,她不喜欢;有钱有钱又俊俏的,这类人却难寻得很,就算有,也一身傲人之气。
周莞瞧来瞧去,最满意的还是裴书悯——
其实最开始,她是瞧不上裴书悯的,他家太贫穷了。也不知是哪里逃难来的人,竟连土地都是赁的。他家的家财,她一边手都能数得过来。
但后来,她又想了想,虽然裴书悯穷困潦倒,但却是她见过的郎君里最好看的。况且他聪明上进,若有贵人相助,来日定有一番造化。
而自家么,爹爹在县衙可有关系呢,若裴书悯想进衙门讨个差,他家还能帮衬一把,可不就是命中的贵人?
周莞没想到,就在她相中裴书悯后,半路突然杀出来个沈明玉。
亲眼看着自己没掉的姻缘,周莞经常暗自懊悔,早知道便快些叫赵家牵红线了。
检查完抄录后,作为报酬,周莞慢悠悠从怀里摸出一颗碎银子给沈明玉。
踏踏实实的银子,攥进掌心,足有半两重。
沈明玉眼睛亮了,不过起先并没要,只是客气地推诿。周莞便直接塞给了她:“收下吧,你们家本就不富裕。阿悯人好,是不收乡邻的钱,我也都知晓,但周家也不差这些。实话说,我娘找了阿悯,也是专程照拂他生意的。”
“我家急着要,倒是累他好久。我娘不在,我便替她老人家谢过阿悯了,还劳沈娘子回去替我与他说一声。”
少女弯起眼眸,点点头,刚要与对方告辞。
突然,周莞胳膊一转,袖摆下滑,露出雪白的皓腕,以及一只翠光剔透的玉镯子。
“哦对了,沈娘子你会写字么?他这么忙,以后若不得空,你来帮忙写也行啊,就当多挣份钱贴补家用。”
沈明玉都不识字,更别说写字了。
周莞把话说到这份上,便是想让对方难堪。
她以为眼前这农女,如果耳朵机灵些,能听出那弦外之音,必然维持不住笑脸,撂担子走人;如果没听出,那就是傻,老实认了自己是粗鄙乡妇。
但她没有想到,沈明玉居然纹丝不动:“周娘子,我字不好,就不献丑了。以后若有活的话,再找我夫君就是了。”
说着,沈明玉就有了笑脸:“明玉知道周家业大,在这平阳县人脉广,就是县丞老爷都认识。这么大的官,咱们村谁不羡慕呢!裴郎能得周家青睐,真是莫大幸事。回头明玉定要与大家夸,娘子一家心好,是如何与人引荐裴郎呢。”
这话捧高了周家,听得畅快,极大满足了周莞的虚荣,却也让人不好下台。
旁边姐妹都看着。
不小心中套了,周莞只能暗道她狡猾,然后与人笑,硬承下这份情:“哎呀,客气什么,裴郎君有学识,又是自村人。若得时机,不用人提,我爹爹都会在表舅爷那,为他讨个差事呢。”
沈明玉立马扬起真挚的笑容。
周莞的性子,跟赌鬼爹真像,让她摸得太准了。
吹起好话,这群地主家的女儿果真停不下来。不知谁起的头,又说起自己身上戴的好东西......
最后,周莞的笑眼忽然一瞥。
沈明玉有些不自在。
对方的目光带着打量,似乎笔直,要看穿她包头的布缎:“沈娘子,你这身也太土了。毕竟刚成亲嘛,总要收拾得美些不是?你看,我这镯子、坠子多到戴不完,都赏下人了,要是喜欢啊,也送你两件呀。”
......
那妆匣被打开时,满装的银簪珠宝,仿佛阳光都碎在其中,闪闪的,沈明玉看得眼睛都亮了。
周莞轻蔑地看她,最后她没有要。
但走在回去的路上,她的眼前时不时飘过那满匣子的簪子、钗子、镯子,绿的,红的,蓝的......每一样都是她没见过的,放在日头下还能淌过流光。
她握起拳头。
沈明玉,你要是个没骨气的人就好了!
少女悄悄叹了口气。
深夜,裴书悯才到家。
用过饭后,他便打了盆水。修长的指骨浸于水中,又托起帕子拧干擦拭。
“裴郎。”
沈明玉把赚到的碎银子给他。
裴书悯没有动。
他注视着她。
早上起来时,她鬓边还簪着一朵采来的黄花,稚红着脸蛋,问他好看吗。
平常她也会这样,没有别的首饰,便将花儿簪一天,睡觉前才把它们摘了,小心翼翼掬一手泥土埋了。而此刻,她鬓边的花却消失了。
裴书悯盯着她的脸,轻声问:“怎么了玉娘,你看起来似乎有心事?”
3. 镯子
月光照着少女的脸,从前她的眼睛总是亮亮的,即便在晦暗夜色中,裴书悯也能看见跳动的光芒,但今日,即便努力掩饰,裴书悯还是能嗅出一丝落寞。
“也没什么呀……就是担忧你。”
沈明玉拉住他的手,“裴郎,这些日子你帮人抄字,总熬到深夜。你就是一步也不愿歇下,我怕你太累了,身子吃不消。”
夜风如醉,平静地抚平每个角落。裴书悯长睫抖落,无声望着她。
从他拿出全部的身家,决定娶妻生子时,便已不计较了这许多——
可他不计较,却有人会在乎。这人为他温着热饭,浣衣缝补,不论风里雨里,小院门前总有她撑伞等候的那道影儿。裴书悯眸光低敛,寻思了半晌,最后还是用双臂轻轻抱住她。
“明玉,我还好,并不累。”
他低下,脸颊贴着她柔软的颈儿:“你不要担忧,过完这阵子,后面就会闲一些了。”
“怎么可能不累呢。”
沈明玉的脑袋从怀里冒出,认真道:“身子才是本钱。裴郎,以后不许没日没夜接活了,不然我可是会恼的。”
她气鼓鼓一张圆脸,裴书悯还是头回听见“恼”这个字眼,愣了下神,只觉好笑又可爱。但他还是应下了。
“好,听你的,我都听你的。”
沈明玉这才勉为其难点头,扑过去,像只兔子般软乎乎抱他。
裴书悯牢牢稳稳接住,然后笑了,把她抱得很紧很紧。
彼时风卷花枝落满天,夜光弥漫,静得犹如汪洋之水,仿佛一切沙砾湮于尘世。而他们想到的,却只有陪在彼此身边,哪怕细水长流地走完这一生。
......
夜里一番云雨缠绵过后,沈明玉粉颊生霞,像熟透了的桃子,倚在夫君怀里。
发顶是喷薄的热气,裴书悯的脸比她还要红,结实的手臂紧箍她的腰。他正靠着床头,稍稍阖眼,微喘着从方才滔天的情''潮中缓过神。
“你还想再来吗,明玉?”裴书悯摸着她毛茸的发顶,留恋不舍。
沈明玉摇了摇头。
他只好遗憾地叹息一声。
裴书悯始终自认是个正人君子,绝不是会强求的人。
于是,只能把她抱得更紧了。
事后芙蓉帐暖,烛光微点,这种惬意又闲适的时光里,沈明玉总喜欢嘟囔些话。此刻,她就懒洋洋靠在那结实胸膛上,抱着裴书悯的腰,有一茬没一茬说着今日里的事。
都是些琐碎,细小的事,不过裴书悯都在认真听。
从前这个家只有他一个人,每每孤寒衾冷时,他总是把自己蜷成一团,望着窗外孤长的夜。但如今不同了,沈明玉的出现,仿佛照亮了整片寒夜。
沈明玉说起从赵婶那听来的话。末了,睁着大大的眼眸问他:“那你从前读书起早贪黑,就只睡不到两个时辰?”
裴书悯:“嗯。”
“只可惜后来没什么钱,得做大大小小的活儿,也去不了学堂了。”
“读书真这么有用吗?”
想起今天,周莞说起学堂里的日子,又与旁人论起诗文,出口就能成章。
这些词句钻进她的脑子,如云似雾,沈明玉虽听不懂,但知道,那一定是书中的学问,还是斯文气度。
她好奇地问裴书悯,同时又很是不信,眸中忽而滑过什么,悄然落下的,竟还有一丝连自己都不曾察觉的羡慕。
但她却转着乌透透的眸儿,捏着手指说:“也不是很有用呀,我村子里有个放牛娃,也是不识字,后来长大跟着他二舅下水路经商了,赚了可多可多钱,比秀才还要多呢……”
沈明玉低着眸子,闪闪如涟漪里的水光。忽然,她又被裴书悯重新搂入怀里。
裴书悯并没有否认,只是摸着她的头,温柔道:“挣多挣少是难说,咱们这平阳县,不乏读了一辈子书的穷书生,也不乏白手起家的商贾。但读书识字,确可以使人通透。”
沈明玉细细琢磨这话,突然,与裴书悯的视线对上。
他的神色格外认真:“玉娘,你是想读书吗?”
那目光仿佛有穿透力,沈明玉猝不及防回避着。却又像被人窥见什么不堪心事,竟徒生了虚汗:“不想不想,手头事多着呢!做都做不完,哪有余力做这些虚的。况且要费好多银子,花精力学了,也不能考秀才,裴郎莫要取笑我了。”
她飞快地从他的怀里钻出,然后躺下,把自己老老实实卷进被褥。
裴书悯把灯吹灭,最后低声,“睡吧玉娘,明日我闲着,正好带你上县里的集市采买。”
眼前黑沉沉一片,再也看不见东西。
沈明玉背对着他,周身暖暖的,心头忍不住揉进喜悦——想出门很久了,县城热闹,她喜欢逛集市。但是裴郎太忙,一直没敢提,没想到居然赶巧等到了。
真是好梦的一夜。
……
由于过于兴奋,沈明玉一整晚都没怎么睡着。心头忍不住跳跃,盼着睁眼就是天亮。
第二天,顶着黑黑的眼圈与裴书悯四目相对时,他愣了一下:“玉娘……你这没睡好吗?要不明日再去,咱也不差这一天两天。”
沈明玉忙揉了揉眼睛:“不,裴郎,我精神的很。”
裴书悯缄默了一下。
最后,还是拉着她的手出门了。
……
买的东西不算多,主要是些家里缺的,村子里又很难买到的。路过一家面食摊,裴书悯先点了一大碗馄饨。
热乎乎的汤食上了,沈明玉吹了吹,舀起一只薄皮团子。肉的鲜甜香伴着小葱汤汁,骤然在舌尖绽开。她忙又舀了一只递到裴书悯的嘴边:“快尝尝,好吃着呢,还是热乎的。”
“你吃吧,我不饿,胃里还撑着呢。”
葱香味一个劲儿钻入鼻息,在沈明玉看不见的角落,他轻轻摸了下肚皮。
裴书悯移开目光,只看向远方的车水人流。
离开面食摊,两人想去买些药材。路上,沈明玉留意到一家首饰铺子。
买首饰的小摊、店铺不少,但活了十六年,这却是沈明玉见过招牌最大的,整家铺子也修得富丽古香。因着好奇,她的目光不免多停了几分。
“要进去看看吗?” 裴书悯忽然驻足,拉住她的手。
沈明玉摸了下兜,只有小几个铜板,立即摇摇头:“不看了裴郎,咱赶时辰呢,得在天黑前出城。”
“进去瞧瞧吧,也不差那点时辰。”
最后,裴书悯还是拉她走进这家店。
掌柜很快注意到他们,年轻的郎君一身浅灰布缎,唯一出尘的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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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脸,而小娘子则是荆钗布裙,进来时一双明亮的眼眸,时而透出惊叹。
满铺子精致的珠簪首饰,沈明玉遍览过去,几乎要看花眼。
她瞧见了柜台上一套头面,其中就有一只剔透玲珑,成色极好的红镯子,突然想起了昨天在周莞那儿见到的黄翡翠,也是这种样式,只不过红镯子质地要更清透。
昨天周莞与别人说起它时,眼睛都掀到头顶上,也不看人,只有手一摆,亮出那只流光闪闪的黄镯子——整整五两。
沈明玉更不敢想,这只红镯有多贵。
沈明玉只瞥了一眼,待要挪开脚步时,掌柜突然出声:“小娘子眼力真好,此玉是吐蕃开采的红玉髓,与那头面是一套的。镯子本不单卖的,若小娘子实在喜欢得紧,单拎出来倒也可以。”
“单拎出来要多少?”裴书悯问。
“十二两。”
沈明玉瞪大眼睛,连两根秀眉忍不住拧起,够买两只黄镯子了。
周家已经是很富裕的人家了。周家洒洒水,都顶村子里寻常人一年的口粮。沈明玉的脑子卡壳了,几乎想不出,到底什么样的人家,能戴起十多两的镯子。不会嫌手腕沉,干不动活吗?
“裴郎,我看那头柜台的首饰,也很好呢。”她立马扯了扯裴书悯的袖子。
不同于中间,另一边柜台的首饰则要显得小些,做工也较为简略。
这才像他们能买得起的。
眼见沈明玉拿起一支银鎏小兰花发簪,掌柜又附和说:“娘子眼睛真尖,这簪子也好呢,您瞧,上头还嵌了一小块孔雀石做提眼呢。这一排都是小店卖得最好的。您若想要,五百文拿走就好了。”
五百文……真贵啊。
沈明玉能听到自己肉疼的抽气声。
但她只是瞅了一眼,又果断放下了。
“裴郎,这些首饰就那样,没好看的,咱们先走吧,不耽误人家做生意了。”
眼看客人要离开,掌柜急了,忙喊:“小娘子,那红髓玉镯子您若喜欢的紧,我便折个价,十两给你了,也算结个善缘啊!”
人影直直越过门槛。
实在挽留不成,掌柜才不屑呸了声,回去继续搓自己的算盘:“穷,分明买不起嘛!还说不喜欢。”
......
掌柜的嘀咕他们自然没有听见,然而裴书悯,又朝那家店的方向看了好几眼。
沈明玉扯着他往前走,边走,边说:“方才在店里我都没好意思说,裴郎,我觉得每一样都太贵了。他们摆明了坑人呢,咱们不能上当。”
“真的,我没乱说,有些首饰,我娘也有一样的,价钱是这店的三成呢。”
裴书悯最后淡笑了下,牵住她的手:“嗯,咱们不上当。”
今日花了两百文,但采买了很多东西,还逛了很久,沈明玉觉得这一日过得尤其充足,走在路上,都忍不住轻轻哼起曲儿。
少女目力极好,漫步着,不经意间望见路旁的布告栏,正粘贴大大小小的纸。
然而,当她远远瞥见其中一张画像时,脸却苍白了下。
只有极短促的一瞥,仿佛毫不相干。很快,少女又恢复了甜柔柔的笑容。
可裴书悯,却敏锐察觉出妻子的异样。
她在害怕。
......
4. 生辰
自从见到那张画像,沈明玉怀藏心事,在家惴惴不安了两天。
而后的接连数日,却没有任何秦氏的消息传来,她渐渐放宽了心——找人如何有那么好找?白云村离她从前的娘家很远,光是行路都要半日。这样一想,沈明玉甚至有意,将这回糟心事排出自己脑袋。
白云村的日子,又继续平静安逸地往前走。
这阵子,裴书悯依旧在县里的杂货铺做学徒帮工。随着见得广,学得多,他又有了一番新筹划。
裴书悯说,商贾挣钱,挣得便是差价、旁人不知道的东西。所以他跟一友人商量,想做些走运药材的活——有些药材就长在村里的后山,等回头筹备好了,再与村里的牛车把式商量,如何运法。随着裴书悯的心思活泛,要筹备的事愈多,人也变得忙碌起来。
而沈明玉,则依旧抱着草篮对他弯眸:裴郎你去做吧,我在家等你。
天迹尚露鱼肚白,在烟囱袅袅的炊烟中,裴书悯灰布粗衫,背着包袱离村了。
当他夜幕归来,沈明玉也真的在等。
她大抵等困了,倚在院里的躺椅上打瞌睡。手旁放着一盏竹笼萤火灯,还有要给他编的蓑衣雨具。
她的手活精巧,做出来细致好看。裴书悯放下捎回的白麻饼,轻轻抱起她,朝屋舍走去。
而有时候回来的早,日暮前到家,沈明玉便会做好他的饭,搁灶台温着。等他回来,两人搬了小凳子,就坐在院儿里的石桌边用饭。
夕阳大喇喇垂在半边天,沈明玉给他夹菜,乐乎乎,为他擦拭颊边的汗。
她的脑袋点呀点,裴书悯边用饭,边听她说话。
她说的都是村里鸡零狗碎的事,比如谁家鸭子被偷了,谁家又与周家吵起来了。偶尔,她会嘟囔抱怨几句天气不好,泥路不好走,连晒得谷子都霉了。
转头进入七月的暑夏。
天越来越热,阳光裹得人汗流浃背。
沈明玉的生辰,在七月最后一日。过了这个生辰,她就满十六了。
都说豆蔻桃李初绽放,正是红妆二八年。
十六岁,鲜妍美好的年纪,这一年每户人家都会为自己的女儿看亲,只为寻得良缘。而对于已经成了亲的沈明玉,偶尔她见秋娘抱着晖哥儿来,也会不由得去想,她和裴郎以后,也会有个孩子吗?
她见过的,铁生做什么都为秋娘、孩子想。铁生是个好爹爹。
***
裴书悯在杂货铺做了三个月学徒,又在某天收拾了细软,与掌柜辞别后,回到白云村恬淡的小家。
按照他的计划,也不再需要每日早出晚归,去商铺帮工。这阵子于村人看来,读书郎似乎又回到老行当,背着竹篓进山。
但较不同的是,与张伯的走动却日益密切。张伯是村里的牛车把式,白云村要进城的人,都搭他的车。
裴书悯虽然回来了,却还是不常在家。生辰这天,只有沈明玉一个人撷菜洗菜,为自己下了碗香喷喷的长寿面。
“明玉你在家吗?”
“我给你送东西来了!”
得到少女的应声,何秋香推门进院,笑着掀开竹篮的布,一股热腾腾的面汤香扑鼻而来:“今儿是你生辰,这我自家做的细料馉饳儿,来解解馋。”
秋娘舀来,沈明玉尝了一口,竟是包了肉馅的。
她惊讶,何秋香却轻嘘,左右看看:“小声点,铁生娘还不知道呢。这我拿自个儿体己钱买的几两肉……”
“秋娘……”
“别多说了,你就安心吃吧。我爹也跟你一样,老想省着,我娘就说啊,过生辰得有过的样儿,吃点好的怎么了。”
活了十六年,这是第一次,有人跟沈明玉说这样的话,叫她好好待自己。
从前每年,她都是背着爹娘,偷偷给自己做碗长寿面。长寿面嘛,寓意着长长久久,福寿绵延,她相信自己一定会活到很老的。
她朝秋娘开心地笑,捧起细料馉饳儿吃一大碗。连汤汁都不剩。
当她抚摸撑饱的肚皮,畅快放下碗筷时,秋娘却往院子里疑惑看了一看:“欸,你家相公呢?又不在吗?”
“裴郎最近太忙啦。”
何秋香听了不太满意,“忙得脚也不沾家,回来都不回来吗?今儿还是你生辰呢。”
“没事秋娘,从前我也不过生辰呀。况且有你特特做的汤食,我还吃了碗面,这个生辰我很欢喜。”
她如此说,何秋香也只能无奈地轻拍她的手:“你对他好,我都看在眼里。可明玉,你觉得他对你好吗?”
“你为他洗衣烧饭,做衣裳熬得眼都红了,他可有对你说过谢?他有给你买过东西吗?连你的生辰,他都没记过心上。”
“明玉呀,听姐的,做女人不能愣头青。你说生辰嘛,他起码得有心,是不是?我家铁生就都记得呢,对男人太好,小心人得意忘了形。”
“好,我知道了。”
沈明玉乖乖应承下来,没有多说。送秋娘离开后,天也快黑了。
她掩好木门,望着空空如也的小院,心如风中的芦苇,晃晃而摇。
她洗碗收衣裳,把事都做好后,便抱膝缩成一团,独自坐在石阶上发呆。
她望着空落萧瑟的院,天上无垠的星海,慢慢回想,似乎裴郎,真的从未给她买过东西。
可裴郎的手头也确实很紧。
不过倒是偶尔会给一些散钱,跟她说,你看家里缺什么就买回来。
是家里缺,不是她缺。
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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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待她,与铁生待秋娘,是有点不一样的。秋娘是铁生喜欢,八抬大轿抬回来的,而她则是自己找上裴郎家门的。或许于裴郎而言,娶个听话懂事的媳妇就够了。她也一如他的期盼,扮演一个好妻子。但是她的心里,为何又在隐秘渴盼着什么呢?是希望裴郎也能像铁生爱秋娘一样,爱她吗?
这天夜里,沈明玉躺在榻上睡觉。
竹席沁凉,因着天炎干燥,屋舍门窗并没有关严,而留了一小条缝,任凭穿堂的晚风吹动纱帘,带来丝丝凉意。
夜里虫鸣繁盛,她素来睡得浅,轻轻一个翻身,便从梦中半清半醒。
沈明玉揉了揉惺忪的眼,望着窗外夜色,不过才三更。
耳边是裴书悯清浅的呼吸,他睡得正熟,不知是几时回来的。
沈明玉睡不着,睁着大大的圆眸,安静望着男人咫尺的脸。
昏暗的寐色下,裴书悯的轮廓更显清晰了,眼鼻俊俏如天工。
她突然想起,自己见过的夫妻,如爹娘,她的娘嗔怒就喜欢打人,酒鬼爹就一个劲儿的耍赖笑。或者就像隔壁家铁生,对秋娘一口一个娘子地喊,给媳妇捏肩,还能爽朗说出“我娘子真美”等话。而裴郎,似乎就不像他们那样,是性情淡,还是因为没遇到喜欢的?
沈明玉睡不着,辗转反侧。
算了。
她想开了,不重要,这些都不重要。
反正从小到大,都是这么过来的。家里不待见她,只觉得养她在赔钱,所以她也习惯了为自己想。把日子过好,攒更多的钱,才是最要紧的!
夏夜天燥,光是躺着,后背都沁出了一层薄汗。
沈明玉觉得喉咙干,摸黑下榻倒水喝。却在这时,胳膊肘碰到了桌上的书。
这是一本很破旧的书,不知转了几手,才到裴书悯的手上。他很珍爱,总是经久日夜翻着看,书的页皮早已毛糙起了卷。
然而却在这样一本书底下,竟压着一枚隐约透光的东西。
这是......
沈明玉摸到了雏形,忽然心头一跳。
她小心翼翼捧起,走到窗边,借着银灰月光,才瞧清——这竟是一只红镯子。
是那日,他们在店铺看见的镯子。
红髓玉采自西蕃高地,玉石细腻质地,仿佛盛着流光慢淌。因为价钱不菲,多看一眼都觉得暴殄天物。
沈明玉眸光一颤,悄然低落长睫,只觉掌心烧得火热,仿佛载了不可承之物。
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无声无息买下了镯子,记得她的生辰,却什么都没有告诉。他悄悄把镯子压在书下,希望她起夜能看见。
裴书悯,就是个笨蛋。
一个看着很聪明,却不会说话的笨蛋。
5. 偷钱
翌日,随着田舍间一声破晓鸡鸣,裴书悯从睡梦中醒来。枕侧微褶,空落落的,他抬手摸了下余温,猜测沈明玉应该刚起没多久。
裴书悯下榻、穿衣,随着动作,木床嘎吱作响。
这张床是他五年前在村口集市看见的,老旧的木料,因为年份久了,不牢固,上榻下榻动静还大,主人家不想要了,便只要价三贯钱。
当时他正在长个头,家里的木榻太过窄小,已经蜷缩身体睡了好久。裴书悯想了想,讨价还价,最后用了两贯铜钱买下这张陈旧的木床——那时他只念着,将就睡就好。
但如今,裴书悯瞥着它,不禁打量起……是该攒钱再换一张了。
尤其做那事的时候,动静太大了。
虽说家里也没旁人。
裴书悯要出门的时候,云天灰蒙,尚未大亮。
“裴郎,等等!”
少女气喘吁吁跑来,抓了两块干粮饼塞进他的包袱,“路上会饿,我怕你买不到吃的,多带些也好!”
裴书悯看着她脸颊荡起的笑窝,目光又落在她手腕。
那腕儿纤细,红髓玉镯衬得肌肤如雪,莹润而透亮。
她戴的真好看。
裴书悯眸底柔软,摸了下她脸颊的窝,轻轻嗯了声。
沈明玉很喜欢这只玉镯,他瞧得出来。上回在铺子里,从第一眼的惊艳,到后来她虽囔着贵硬拉他走开了,但不经意时,眸光还偶尔偷偷的往回瞄。
这只红镯,对他们来说,都太昂贵了。十两银子,几乎要不吃不喝攒两三年,还得拼命干活。
可不知为何,见到它的第一眼,裴书悯就是想要买下。
他想,她肤色白,戴起来一定极好看。
然而这只红髓玉镯,仅仅在她腕子上出现了两天,就不见了。
阳光热烈的晌午,裴书悯劲瘦的身子站在井边打水。沈明玉正在露天小灶台上洗菜,卷了袖口,露出一截手腕,空荡荡的。
裴书悯瞥了眼,擦擦额边的汗,不经意提了一嘴:“怎么不带了?”
起初沈明玉哼着小曲儿,专心清洗,还没反应出他说的是什么。而后才大悟,转头对他笑:“我收起来啦!我这干活劳作的,总怕磕了碰了。那么个宝贝儿,弄坏就不好了。”
沈明玉把它收在一只小匣子里。
等入夜了,活都做完,她又小心翼翼揣出来仔细看。
沈明玉把它穿过手腕,走到院子兜了圈,萤闪闪亮在他的眼前:“裴郎,它真好看。”
盛夏的夜色下,少年弓着腰身,一起一伏,劈断了木柴。她望着,轻声说:“你对我真好,是这世上对我最好的人了,比娘还要好。”
裴书悯低着头,虽未置声,唇边却勾起了笑。
......
时日淡淡地走,一晃眼,走过了盛夏声声虫鸣,炎日暴晒的篱笆,转头到了八月下旬。
前阵子,裴书悯与村口的牛车把式赵伯谈好价钱后,便开始钻研营生。从山上挖来药材,前前后后跑了几趟县里。
从前农妇们也会到山上挖药,药材被每月来一趟村子的乡绅收了去,换点微薄积蓄。然而裴书悯摸爬滚打,找到县里利销的门路后,赚得银钱也翻了一番。
忙碌奔走数日,兜里多了一吊钱。
裴书悯掂了掂钱囊,听到清脆悦耳的铜板声。他推开小院的门儿,家里并没有人,只余墙角那儿还生着猩火的小灶台。
裴书悯掀开锅盖,毫不意外,里头果然温着一碗面。
沈明玉总是这样,不管什么时候,不管他有没有回家,总是会特意地留一碗温好。
她出门了,不知道去的哪里。
或许是何秋香家,又或许是村里哪户人家、西边的集市里,沈明玉会去的,无外乎这几个地方。
她为人热心肠,做了吃的总是这家分分,那家给给。
裴书悯净了手,坐下来吃她煮的面,细嚼慢咽。
心头忍不住升起一朵轻飘飘的云——
他在想,回来后要与她说这几日挣了多少钱,沈明玉喜欢钱,也喜欢他挣钱,听了后定会高兴。
裴书悯果腹后,利落洗了碗筷,又去劈柴,做了一堆家中琐事。他期待着妻子回家,一直等,从黄昏等到了天黑。
然而,沈明玉都没有回来。
裴书悯黯了眸色,镇定下的面容终于划破一丝裂痕,是强烈的焦灼与不安。
......
翻遍了整个白云村,裴书悯都没找到人。
彼时草木窸窣,河水漫着浓重夜色。裴书悯不死心,又问了趟何秋香,一个瘦竿似的男人,叼着禾莠从邻家探出头:“你媳妇儿该不会是跑了?想当初,她就是为了你那三十两彩礼来的,也就你这傻的,不托人问问娘家底细就娶的。要换了我,就算娶,也得把钱压一压。姓裴的,我真要劝你一句,与其在这找人,不如赶快回家看看钱还在没。”
“她不会跑的。”
裴书悯冷漠地斩钉截铁,根本不想与这人多说。
何秋香也忙怼:“你乱说的什么话呀!明玉才不是那种人。”
瘦竿男人吐出草莠,直说他们不长眼,砰得关了门。
“秋嫂,你真不知玉娘上哪儿去了?”
“我骗你做什么呀!今早上我还想找明玉,敲了你家门,她不在,我还寻思她是不是去赶集了。明玉镇日就在咱们村里待着,还能走丢了不成?要我说,你就别担心了,安生回家等着,说不定过会儿明玉就回来了。”
裴书悯心急如焚,手心后背渗出来的全是汗。
可他此刻不得不逼自己冷静下来。
裴书悯吸了口气,又徐徐问:“你再仔细想想,前几日,她可曾跟你提过什么?”
“倒也没什么啊!”何秋香抱着菜篮挠头,“明玉就说了,要给你再做身衣裳,我赶巧也要给铁生做,她还说要教绣些细致花样呢……”
“明玉还说,你给她买了首饰,她欢喜的不得了,但舍不得戴。我还打笑说要瞧瞧,小妮子脸红了,怎么都不肯。”
“哦对了,明玉还问我有没有采买的,哪日得空了一起搭伙上县。我这几天农活忙着呢,晖哥儿也得暑气病了,没什么空……”
裴书悯听她絮絮叨叨讲了一堆话,毫无重点。
然而,却在最后一句时,目光忽凝。
......
裴书悯找上赵伯时,赵伯正蹲在院子里洗漱。听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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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立马赶车上平阳县一趟,张伯见鬼般看了眼黑沉沉的天:“都这么晚了,出门作甚,真要见鬼去?”
夜色昏暗,只见少年紧攥衣袖,是旁人从未见过的紧张。虽然极力镇定,压沉的音调下却尽是抖的:“我媳妇儿没了,阿伯就行行好,送我去罢,我再多给三倍银钱。或者我押钱在伯这儿,伯把牛车给我,我自己赶了去。”
“阿悯啊,不是伯不愿帮。就算送了你去,这么晚,城门早下钥了,你进都进不去。不如明早吧?明天伯起个大早送你,你看成不成?”
少年未置词,赵伯以为他听进去了。正要端着水盆起身,却又听他忽然道:“不行,等不了。我有办法进城。”
......
裴书悯找到沈明玉的地方,是他们从前吃过的一家馄饨摊附近。
主家早已收摊走了,这里凄凉的只剩残桅,一个人影都没有。她抱着膝盖,躲在不起眼的墙角。
裴书悯的心几乎停了,焦躁万分,找到人喜悦欣狂、后怕和恼怒竟都一时如潮涌般堵上心口。
他快步地过去,高大清冷的影儿在那瘦小的身子前一站,刚要质问,她却突然抬了头,眼眸湿红,满脸都是泪痕,像是无声埋膝哭过。
裴书悯眼睛一刺,倒是压了胸腔的怒。他重重吸了口气,极力平静却又冰凉地质问:“你去哪儿?为什么不跟我说。”
“裴郎我错了,我被骗了……”沈明玉哽咽着,止不住落泪:“他骗光了我带的所有钱,我回不去家了……裴郎,我对不住你,我,我……”
她低下头,牢牢抱着怀里的包袱。
裴书悯的心脏抽了下。
伸出的手,在她肩头上方停住,却迟迟没有落下。他极力压住满腔翻动的情绪:“算了,下回不能这样,别不打招呼就走。”
“钱没了就没了,你起来,咱们先回家。”
她却还是不动,埋头抽噎,似乎不能原谅自己。
裴书悯的眸色沉漫下来,手终于还是落下,轻轻抚着她的背。好一会儿后,他重新拉她的手站起。
没想到她看着小小的,却像块黏趴趴的膏药,这么难拉。裴书悯费了些力气,又看见她怀里牢牢抱着的包袱,似乎装着东西。
“这是什么?”
他想要去拿,可沈明玉却往后缩了,护着不给。
这刹那,裴书悯脑海中竟飘过瘦杆子的话,她是为了彩礼来的,她偷了他的钱。即便他不愿去信,却还是疑心起来。
这是他头一次,强硬地从沈明玉怀里抢过来。
可她抱着不给,一番挣扎下,包袱落地了,陡然抖出一本崭新的书——《九章算术》
裴书悯愣住了。
“哪弄来这个的?家里不是有本吗?”
“家里那本破破烂烂的,是你淘来的,都不知道转了几手,有几页还掉了。”
沈明玉慢吞吞捡起包袱,耷拉着耳朵,知道自己做错事了:“你每天都要翻,我寻思得给你买本新的,谁知道遇上骗子了。他欺负我不识字,跟我说......”
“我的钱......”想到被骗的银两,她嚎啕大哭起来。
裴书悯眼圈一红,再也忍不住,冲上前抱住了她。
6. 上学
裴书悯从沈明玉口中,得知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这半个月,裴书悯白日走运,忙于营生,夜里回家了便添灯抱书啃。每每瞧见他破皮的书卷,沈明玉心里很不是滋味,手腕那只红血玉镯变得沉甸甸。
她踯躅在每个深晦的夜里,辗转难眠……终于咬咬牙,决定从自己攒下的体己钱里取出一笔,去买本崭新的书。
沈明玉没上过学堂,不识字,她只能照葫芦画瓢,把那封皮的书名歪歪扭扭抄下来。
当时她就揣了一张纸,站在书肆的架子旁比对,有个肥头大耳的男人笑呵呵摸来。他说自己是掌柜的表弟,替人看店的,问她要买什么书。
沈明玉给他看了纸条,那人恍然“哦”了一声,便去找。他找来本极崭新的书,指着封皮四字道:“这就是你要的九章算术!”
沈明玉拿着书瞧了瞧,又与纸条上的字比对,总觉得不太一样。
可那胖男人却乐呵道,“我这书就是九章算术,只不过呢,仿古写法。咱这市面上很多都是普版,但我家这本可不一样,它是王训的孤本。瞧小娘子你也没读过书,这就不懂了吧?字都有仿古的。”
“哦王训,就是大前年咱们平阳县出来的举人,后来做了翰林,家家户户都晓得呢。”
“你就要普版的?”男人瞥了眼面前的少女,她看起来略有些紧张,揣着小荷包咬唇。他捻起山羊胡,“普版我这儿倒也有,但都是给寻常学子用的大路货,跟你在别家见到的都一样。”
“他们应该都是卖你六百文吧?你若要,咱也别还价了,我便宜点,直接五百文给你好啦,就当做个人情。”
少女琢磨了很久,就当她要掏钱时,胖男人却眼珠忽转,“不过买都买了,我看你不如再添个数,把这本带走得了。”
“皮是新封的,你瞧,里头还有翰林老爷的朱批。你买这样一本回去,不说于你家相公大有裨益,就是沾沾人家喜气,也是可行的呀!”
裴郎是读书人。读书人寒窗十年,最盼的无非中举,有了好名头能当官。而王翰林,最初也是穷乡僻壤出来的秀才,一步步走到今日,成为了无数寒窗学子的典范。
这一刻,沈明玉真的犹疑了。
她瞥了眼羞涩的囊中——要是再有钱点就好了。
换做从前,她肯定只买最便宜的,谁管卖家夸得天花乱坠。
可是她想到了裴郎——裴书悯自己舍不得买书,却给她买了很贵的镯子。来都来了,钱也花了,是不是得给裴郎买好的?
最后沈明玉一番计较,还是花八百文买走它了。
然而,当她跨过这个门,辗转多家,才得知这哪是什么王翰林的孤本,分明是以前的手抄本!因着手抄,错漏殊多。雕版的书册问世后,这样的本子再难卖出去,没人肯要的。
可只有像她这样没过读书、没听闻过的门外汉,才会被忽悠着买走。
沈明玉气呼呼,当她再拿这本书找回铺子时,却被赶了出来。那肥头大耳的男人指着大字招牌倒打一耙: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谁知你有没有弄污了书,想占我家便宜换新的。
这折腾,便折腾了一个下午。天黑了,她也没有钱了。
而当她灰头丧气经过那家馄饨摊时,悲伤的情绪却达到了顶峰,如洪水之堤泄涌。
一碗热腾腾的馄饨谁不想吃呢?
那时候,裴书悯一定也是想吃的。只不过没有钱,他只买了她的一碗。沈明玉摸着瘦瘦瘪瘪的荷包,再也忍不住,躲在墙角抱膝埋头。
***
沈明玉以为他会气恼、会怪她,会说她怎么这样蠢。可裴书悯却出乎意料替她掖干了眼泪,温柔地说:“玉娘,咱们先回家。”
被骗走八百文,她肉疼不已。起初沈明玉辗转难眠,后来在他温热的怀里逐渐闭眼,睡了个囫囵觉。
等她醒来时,已经是第二日的中午。
今天裴书悯并没有出门,在院子里极平静擦着锃亮的矮木柜。
“明玉来,先把粥吃了。”
沈明玉捧起碗,咕噜喝完最后一口,裴书悯突然说:“咱们再去趟县里,我去把钱给你讨回来。”
沈明玉惊了下,忙牵住他要起身的手:“裴郎,不用啦,这怎么讨得回来!”
昨天她去讨了,就被赶出来,被鄙夷成粗陋不识的妇人。其实他们并没有笑话错。她一点都不想再去自取其辱了。
“那也要一试。”
裴书悯带着不容抗拒的决断。
从前他总是柔软的,这是头一回,沈明玉从那清凌凌的眼神中,看到非究其果的倔强。
裴书悯蹙起眉:“沈明玉,你不是最心疼钱?现在怎么又不敢,肯吃这个哑巴亏了?”
少女慢慢地垂下脑袋。
***
最终,裴书悯还是拉着她回到那家书肆。
沈明玉一直以为,他是个温和的人,直到这刻,才惊觉他的骨头有多硬,就好像她从未真正认识过。
裴书悯率先把书拍桌上,要求对方退钱。
掌柜还是昨天那肥头大耳的男人,先是被这来历不明的吓了跳,转头看见他身后的小娘子,两眼珠一骨碌,似乎又懂了他是谁。
胖男人傲慢抱了抱手:“这位客官,本店可是有大字招牌摆在这的,一经售出,概不退换,还烦请看清楚嘞。”
“不退?”
裴书悯冷笑,逼近一步:“自古为商,纵有万般规矩,顶上不过一个信字。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于你们商贾,更是自绝于市。你今日以次诓好,强买强卖,明日这不信不义的臭名,也会顺着南北商客,传遍四城八乡。”
裴书悯顿了顿,目光锋利地刮过那大字招牌,质声不高,却字字砸地:“我不过一介寒生,烂命一条,碎银几两,你尽可恃强凌弱。但我既能来这,便也能将你店址招牌,你的嘴脸写成揭帖广而去告,日日传,月月传。你看是这一锤子买卖赚得多,还是我舍得一身剐,换你家声名损失得重?”
不等对方反应,裴书悯已经转头,面向门前来来往往的书客。
他是一副硬茬子,压根光脚不怕穿鞋的。胖男人也是头回见到这样的刺头,只能自认倒霉,急急叫住人。
***
最后,裴书悯要回了钱,掌柜好话好说又赔了两本书,此事才算作罢。
回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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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沈明玉惊慨望着身旁男人:“裴郎,你口才真好呀!说出的话成套成套,听得人都唬住,我真以为你要与他拼了。”
话音落下,裴书悯忽然驻了足。
他转过身,清俊的脸庞沉毅冷静,直勾勾盯着。
沈明玉咯噔跳了下,深知自己这回做错了事,心里没谱。果然,裴书悯握住她的肩开口了:“明玉,以后就别再给我买书了。”
她耷拉眼眸,嗫嚅不安:“为、为何呢……”
裴书悯定定注视,却在这刻,伴随一声轻叹,眼眸更低了:“明玉,我如今筹划着要挣钱,已用不上看许多书,买了多费钱。你把钱攒着,去买自己想要的......书,还是太贵了。”
沈明玉绷紧的弦悄然松了。
原来不是责怪啊。
她探出头,含了暖意的眼梢直直看他,那个明明有着聪明脑袋瓜、渴望书海,却赤贫如洗,不得不在泥土摸爬打滚的他。
沈明玉望向他灰袖下的手,修长的指骨经络遍布,覆着劳作的茧。她牵住,轻声说:“裴郎,不要这样想,我做这些都是因为你值得。我还想你日后读书,万一真能考上举人,我就有个举人娘子的名头啦。”
她轻快地说,目光里无一不是对他的仰慕。那希冀的、温暖的光照亮了裴书悯的灰暗,他仿佛看见,不论如何都有人站在他的身后,相信他。
“明玉,你真是这么想的吗?”
裴书悯掀了掀湿润的眸,拥住她。而此刻一个更强烈的想法,占据他的心头。
*
八月的燥热,在这场小风波的尾声中悄然过去。
天凉了,村头的泥巴狗已不再吐着舌头纳气。转眼来到九月秋实之季,裴书悯照旧做营生,没几天就要运药材要往县里跑,而沈明玉,在天高云淡的闲暇时,便一块帮衬邻边的农妇们收稻子。
九月初九,这日天气爽利。
沈明玉帮秋娘把篓筐的稻子背回去。她刚到家,就看见裴书悯正在收拾一只浅粉的包袱。
那是她平日赶集才会背的。
沈明玉好奇地过去,裴书悯正往里头装着干粮饼、鸡蛋、一套新的笔墨纸砚,末了,顺便塞了两颗碎银子,才将包袱扎扎实实系好。
裴书悯看着她大大的圆眸,唇边勾起一抹笑。
他将包袱挂在她肩上,试了下,又问她重不重。
沈明玉摇头,“裴郎,这是要做什么呀,你今日没去平阳县吗?”
“不去了。”裴书悯笑着掂了掂手里的东西,哗啦直响,沈明玉才注意到,那是一包装得鼓鼓的钱囊。
裴书悯牵起她的手欣然走出门,迎着灿烂的朝阳,他清澈的声音回荡在这片简陋的茅草院:“今天送你去陈乡的私塾报道啊。玉娘,等下见了夫子,咱们要先诚心的磕个头。不要怕,也不要紧张,我会一直在你身边,陈夫子是个温和的尊长......”
朝阳晒着少女稚嫩的脸,斑驳的光影一层又一层,照得她睁不开眼。
沈明玉只觉恍然如梦,不可置信,她感觉,那只被裴书悯握住的手,真的好烫,好烫......烫到,足以拉紧她走过平淡又苍茫的余生。
7. 变天
陈乡,顾名思义,此地聚居的以陈氏宗族为首,也有小部分外姓人杂居。这里的私塾,由陈氏宗族出资办的,也是方圆百里内唯一的学堂。
为了把沈明玉送进去,裴书悯跑前跑后打通关系,又多补贴了私塾先生一些束脩。
等他交完钱,全身的家当已经所剩无几了。
裴书悯摸着空当当的褡裢,略有一丝浮窘。不过很快,他又吸了吸屋外的新鲜空气,快步走出长廊。
“玉娘,都办妥了。”
沈明玉挎着小粉包袱,站在明晃晃的日头下。朝阳灿烂,映出她雪白又淳朴的脸蛋。
初来乍到这种地方,隔了一堵矮墙,似乎还能听到隔壁夫子的念书声。她的眼眸小心翼翼,左瞧右望,整个人略显局促。而这不安之中,似乎又揣了某些向往。
“贵吗?”沈明玉踱到比自己高了半截的少年身前,小声地问。裴郎今早说,过来就是问清费用的。她想,要是贵就不上了,裴郎挣钱也不容易。
“不贵啊。”
裴书悯眉梢轻扬,拉住她的手,边走边说:“你猜花了多少?”
“十两吗?”
他摇头。
“八两?”
他继续摇头。
“也不对……那是多少呀?”
“不到二两。陈族长与我认识,只收了这些束脩,我们还剩许多呢。”
裴书悯回头,眼眸清亮地望她:“这二两银子,要不了多久也能挣回来。所以玉娘,你就别担忧,安心去学吧。”
***
沈明玉上学堂的日子,可谓平静又安逸。
她被带到了一位老塾师的班里。
这个班以启蒙入学为主,混杂了各层年龄的学子。有小至六七八岁的,也不乏中年奋起,三十岁来读的。
因此十六岁的沈明玉,在其中倒算尚可,她被归到了大孩子那一类。
夫子的授课,从教《三字经》、《千字文》的认字开始。
私塾的瓦屋并不大,坐了十几个学子,只有外廊那面墙开了两扇柴窗。
老塾师对书而念,手握戒尺踱步屋中。沈明玉坐在破旧的木案边,瘦小的身板挺得端正,目光落在黄纸的字上,听夫子念着:“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这些方块字随着老夫子厚沉的声音,一蹦一跃进了她的眼睛,大脑中。她似乎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只那么一眼,便悄然都记住了。
散学是在傍晚时分。
陈乡离白云村不算太远,沈明玉背起小包袱,走半个时辰就到家了。
偶尔不忙的时候,她一放学,还能看见等在大门旁边的少年——他一身粗布麻衣,却在夕阳下碎满了金光,于微风中岿然不动,衬得身影更加高大。
沈明玉在读书上是有慧根的,短短一个月,就进步飞快,把书上的字都识全了。就连裴书悯考问诗文,她不仅绕绕上口背出来,还能解出身后的词意。
裴书悯简直叹为观止。
到了某日入睡前,裴书悯抱着她一顿夸赞。夸完了,便开始笑笑地畅聊,白日做梦般:“玉娘你记性真好,也聪慧,是块读书的好料,比我从前许多同窗都要有潜能。只可惜当今朝廷女子不能为官,若我是皇帝,一定会留意选用你的。”
沈明玉窝在他怀里,突然好奇问道:“若你是皇帝,还会娶我吗?”
裴书悯只看着,没有说话。
都说夫妻做到最后,腻味了,只剩相看两相厌,这句话果然没错。
沈明玉有些失望,本以为裴郎会温情确切地说,明玉,我当然娶你。
再不济也会装装样子,毕竟他们新婚燕尔,才不到一年呢!没想到他装也不装,居然沉默地思考起来。
沈明玉不解气地去抓他,挠他胳肢窝。他痒得笑出声,抱住人折腾,这猛一翻身,便让沈明玉骑到了他劲瘦的腰腹上。这时裴书悯却止住笑声,专注的眼眸在昏暗帐子里静静望她。
氛围变得静谧,沈明玉一时呆愣,也忘记了挠。
突然,她脑袋被裴书悯的掌心往下一按,鼻息相接。唇,就在此刻被顺势咬住了。
大脑变得混沌,热气弥漫的亲吻中,她的目光逐渐迷离……两道身躯翻来覆去,从上天入地,到后来云雨交融,天地混沌初开……
裴书悯终于松开了对她后颈的压制,抱住她发软湿濡的身躯,微喘里带着低低的笑声:“被吓到了,玉娘?是不是怕我不娶你?我当然会娶啊,我可是你的夫君啊……”
***
到了月底秋收最忙的时候,老塾师特特放了几天假,让学子们回家帮做农活。
裴书悯没有田地,所以只在自家院子的篱笆旁围了块小菜田,另外养了两只的鸡,用来下蛋。
这两只鸡被裴书悯喂得又肥又漂亮,沈明玉悠闲时,就喜欢盯着它们的翎毛看,还有又长又弯、颜色鲜艳的大尾羽。
成亲已经过了大半年,而裴书悯与张伯的营生也在蒸蒸日上。他帮着村人往平阳县卖了不少药材,远比以前大家采药、卖给乡绅挣得多,他也成了村民嘴里最会挣钱的少年。
但名声也不全一致都是好的。
比如,河边那个瘦竿男人,就会叼着根禾莠讽刺:“说他读过书有见识,我看也没聪明到哪里去,居然干起最轻贱的商贾活。我表弟呐,跟他一块上过学堂的,人家考中了举人,在县城最大的私塾教书呢,受人爱戴。他没找到教书活,该不会学艺不精,私塾不愿收吧?”
每当听到这话,沈明玉都会抢来秋娘家的狗,狠狠威胁瘦竿:“你再乱说!我就放大黄咬你!”
瘦竿小时候被狼狗追得满山头跑,最怕狗,一看见大黄吠叫就吓到躲进自家门。嘴上还不服地囔囔:“你个死娘们,我又没说错!技不如人还不让讲了!有能耐他也找个私塾教,看人家收不收就完了!”
“你也说了,你表弟那是考中举人!我家裴郎又没去考!”沈明玉气得直拍他家门,一手牵住汪汪叫的大黄。
最后只能秋娘来劝架,“明玉,算了算了,他就是个二赖子,游手好闲、混账得很,咱不跟他一般计较。”
沈明玉当然不会跟这种人较真。
只不过驳完,心里却空落落的。
裴郎小时候穷,只读三年就没继续读了。要是再有点钱就好了,他很喜欢读书,有钱读说不定也考上了举人呢。
***
光靠两地来回跑,也不是长久之事,总要有个扎根地。裴书悯想在平阳县租一间铺面,于是便联络了友人——此人是他从前读书时的同窗,姓杨,单名一个慎。
杨慎托家中关系,如今在平阳县的驿站做了个差吏。
裴书悯等下值后来找人,杨慎先前收到信件,已帮他搜罗了几家铺面,这回就是带裴书悯亲自走走看看的。
这些铺面都在县城人多的地段,全都看完后,杨慎说:“方才咱们看的那家,租金最低,才别人的七成。便宜是便宜,但铺子太破旧了,只怕引不来客,所以留到最后才给你说。”
“这几家看下来,裴兄你怎么想的?若是都不中意,要不我再找找……”
“不用了三郎,最后一家挺好,我回头看看能不能与那主人再讲点价。”
杨慎惊诧地望他。只见裴书悯抚了抚袖口的皱,徐徐思量笑道:“我一定要好地段,自然租钱就贵。要地段又要便宜的,哪有这白白的恩惠给我呢。最后这家,我看挺好的,虽然破了些,但不碍事。再去找新铺面,可能也差不了多少,还要劳累你一番。”
“什么劳累不劳累的,我倒是还好,也就下值走一趟的功夫。”
“哦对了。”
裴书悯从褡裢里摸出一小座石台,有男人两拳头大。杨慎素来喜欢收藏奇石,为了感谢他这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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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奔走忙碌,裴书悯便去淘了这块。
杨慎看见东西,惊讶了下。虽喜欢得紧,却依旧罢手不收。裴书悯只好笑道:“收下罢,我要是用银钱谢你,你必然不收。你我之间不好论钱,这赏石送你最好不过了,你若不要,我留着又有何用。”
波涛激啮而为嵌空,浸濯而为光莹。
这块太湖石长得实在漂亮,杨慎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但又清楚裴书悯的为人——此人就像山上的顽石,别人对他的恩,总记得清清楚楚,涌泉相报,不报便过意不去,但同时气性也足。
杨慎还记得当初做同窗的日子,有人在夫子那儿诬告自己偷东西,还是小少年的裴书悯,极能耐地帮他找来证物,只因为他曾把娘做的馍馍分给过裴书悯。
那人被夫子训诫,气不过,又不敢欺负杨慎,就找来兄弟欺负无父无母、无人撑腰的小少年。
当时裴书悯被打得满身是血,也硬是咬牙忍住,不肯弯一点腰。
然而报应会到,没几个月,这伙人上山玩突然掉进了猎人陷阱,最后饿得奄奄一息才被找到,几乎都快没了命。
这些也都是裴书悯做的。此事除了他这个好友知道,就只剩下夫子。
最看重的学生做出这种事,夫子怒得打了裴书悯几十戒尺,骂他太过睚眦必报。
而杨慎却不如此认为,他最佩服裴兄的也是这点。因为自己就是个十足十的烂好人,裴兄身上,有他所没有的东西。
逛完铺面后,杨慎送他一块离开,搭上去城门的牛车。
彼时正值傍晚,牛车过市,一处处的小摊摆了起来,叫卖此起彼伏。
杨慎无意间望见一个卖花的蓝布少女,目光驻留了下,不自禁想到了在裴兄家看见的那个少女——她虽然编着辫儿,布衣朴素,可她抱着竹篮,站在日光下露出两只小笑涡时,明媚又耀眼。
“对了裴兄,你和嫂嫂也成婚大半年了,她有什么消息不?”
“什么消息?”裴书悯显然没听懂。
杨慎笑了笑,眯眼睛挤兑他。
裴书悯突然回味过来,脸庞出现淡淡的红晕。藏在袖里的指骨隐蜷,却又没事人的轻咳一声,“还没呢,我……”
他又看向杨慎,仿佛探求新知,认真问了下:“一般而言,有这么快吗?”
“有吧?我大嫂刚嫁过来半年就有了,我二嫂那更快,两个月就怀了。”
裴书悯若有所思地垂眸。
“那……我回去再看看。”
车夫在前面赶牛,两人靠着茅草堆,一路聊着。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当他们来到城门时,却已下了钥,小吏们正在挥退要出城的散民。
杨慎连忙拉了个商人询问:“这往常不是酉时才下钥吗,怎么今日天没黑,就关门了?”
“哎,我也不知呢!官爷啥也没说,我还等着货能进城,看来今夜是成不了咯。”
那商人挤眉弄眼,突然靠近他们,压低了声:“我们这些走南闯北的人,消息比那些官爷还灵通。你听不听?听的话......”
商人神秘一笑,搓了搓食指。
杨慎无语:“就说两句话,你都要收十文钱啊!真当自己舌头雕金花呢,真是无商不奸......”
话音未落,那商人掌心突然多了十枚铜板。
裴书悯示意他说。
商人见钱眼笑,迅速收好才低声道:“我听走南闯北的弟兄说,今年年初,很多州县都出现了黑马兵。”
“就是那皇城来的黑马兵,威风凛凛,送密令的。”
从前大家只能在说书茶巷听到,令人闻风丧胆的人物,如今却眼睁睁见到了。这穷山恶水的地方,黑马兵一出,意味着那遥远的皇城有变动。
商人刻意压低了嗓音,“小道消息啊,据说有大人物到咱们平阳县了!那大人物是从皇城来的,好像要寻什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