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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闪亮亮的电灯泡

作者:屿边南风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周六上午十一点。


    金欢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排骨已经在砂锅里炖了四十分钟,红烧的酱香弥漫了整个公寓。


    金欢围着围裙,头发随便扎了个丸子头,脸上什么都没涂,但气色好得不像话。她尝了一口汤汁,点了点头:“咸淡刚好,再炖二十分钟收汁。”


    权至龙发来消息:“出发了。iye已经进猫包了。”


    “对了,今天还有别人吗?”


    金欢想了想,李朱赫昨天发消息说“周六中午有空,去你家蹭饭”。她还没来得及跟权至龙说。但转念一想,李朱赫是他们的共同朋友,一起吃个饭很正常吧?


    她打字:“有。洙赫欧巴也来。他昨天说的。”


    消息发出去之后,对面沉默了整整三十秒,然后权至龙回了一条语音。金欢点开,声音里带着一种努力压抑但还是溢出来的失望:“哦……洙赫也来啊……好的……那我也来……”


    金欢听着那个“哦”字拖了足足两秒的尾音,忍不住笑了。


    她又发了一条:“怎么了?你不喜欢跟洙赫欧巴吃饭?”


    权至龙:“喜欢。特别喜欢。我最喜欢跟他吃饭了。”


    这语气——咬牙切齿,翻译一下就是“我最讨厌跟他吃饭了”。


    十一点四十五分,门铃响了。


    权至龙站在门口,穿着一件黑色大衣,内搭蓝色高领条纹打底,带着一顶黑色帽子,看起来精心打理过但又装作随意。左手拎着一个纸袋,右手提着一个猫包。


    猫包里,iye端坐着,琥珀色的眼睛又大又圆,浑身是红褐色短毛,姿态优雅又警觉。


    “iye,”权至龙介绍,语气里带着一点骄傲,“看着可爱吧,就是比较高冷。”


    金欢蹲下来,透过猫包的透明窗口看iye。iye也看着她,歪了歪头,然后发出一声细细的“喵”。


    “好漂亮,”金欢真心实意地夸了一句,“阿比西尼亚猫很少见。”


    权至龙的眼睛亮了一下:“你认识这个品种?”


    “我好歹也是养猫的人。”金欢站起来,侧身让他进来,“进来吧。”


    权至龙换鞋的时候,目光往屋里扫了一圈。没看到李朱赫的鞋。


    他心里燃起一丝希望:“洙赫还没到?”


    “他说十二点。”金欢看了一眼手机,“还有十五分钟。”


    权至龙脸上的表情管理做得很好,但嘴角还是不受控制地往下耷拉了一度。


    他把猫包放在客厅角落,拉开拉链。iye犹豫了一下,迈着优雅的步伐走出来,先环顾四周,然后看到了冰箱顶上的初一。


    初一低头看着这只陌生的猫,尾巴尖轻轻摆了一下。iye仰头看着初一,耳朵转了转。


    两只猫对视了一下。然后iye跳上沙发扶手,蜷成一团,开始舔爪子——态度是“我无所谓”。初一转过头,开始舔自己的尾巴——态度是“我也无所谓”。


    金欢看着这一幕,小声对权至龙说:“这算……相处融洽?”


    权至龙也小声回:“没打架就是融洽。”


    权至龙把纸袋放在茶几上,金欢立刻说:“我说了不准带礼物。”


    “不是礼物,”权至龙面不改色,“是食材。你不是说要做饭吗?我带点食材来,很正常。”


    金欢看了他一眼,没有拆穿。


    十二点整,李朱赫提着一箱草莓来啦,穿着一件黑色卫衣,头发随意地垂在额前(Ps:俩人超级有缘分,black)。


    “洙赫欧巴来了,”金欢招呼他,“进来吧。”


    李朱赫走进客厅,看到权至龙已经坐在沙发上了,以一种非常放松的姿态靠着靠垫。iye蜷在他腿边。


    “至龙也来了?”李朱赫的语气像是不知情,但权至龙看到他嘴角那抹笑就知道,这个人绝对是故意的,啊啊啊啊打扰他的二人独处。


    “你不是说周六有事吗?”权至龙说。


    “巧了,”李朱赫把草莓放进厨房,洗了手,在餐桌旁坐下来,“昨天临时取消了,就问金欢有没有空,她说周六中午做饭。我就来了。”


    权至龙看着李朱赫那张“我只是来吃饭的”的脸,心里默默地给他记了一笔。


    金欢把菜端上桌,红烧排骨、蒜蓉西兰花、番茄炒蛋、凉拌黄瓜,外加一锅热气腾腾的排骨汤。


    红烧排骨是重头戏,色泽红亮,酱汁浓稠,香气直往鼻子里钻。


    权至龙盯着那盘排骨,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开饭,”金欢说。


    权至龙第一筷子就夹了排骨。他咬了一口。“好吃,”他说,然后又夹了一块,含混不清地说,“真的好吃。”


    李朱赫也夹了一块,点头:“比上次的酱牛肉还好吃。”


    权至龙听到“上次的酱牛肉”,筷子顿了一下,但没说什么。


    吃到一半,权至龙忽然站起来,走到茶几边,把那个纸袋拿过来,放在桌上。


    “这是什么?”金欢问。


    “说了,食材。”


    权至龙从纸袋里拿出一个盒子。盒子是粉紫色的,上面印着一只穿着水手服的星黛露,戴着贝雷帽,手里拿着一只小号。盒子一角贴着一个金色的标签——“限定30体·首尔明洞旗舰店抽选贩卖”。


    金欢看到那个标签,筷子差点掉了。


    “这个是……水手服星黛露?”她的声音拔高了半度,“明洞那个抽选贩卖的?三十体那个?”


    权至龙点头:“嗯。”


    “你怎么买到的?我抢了都没抢到好久!”金欢的眼睛瞪得圆圆的,语气里带着一种“你到底是什么运气”的震惊。


    权至龙面不改色:“不是买的。是抽选中的。”


    金欢:“……你中了?”


    “对。我去店里填了一张抽奖券,然后收到了中选通知。”


    李朱赫正在喝汤,听到这句话,差点呛着。他放下汤碗,面无表情地看着权至龙:“你什么时候去明洞填的抽奖券?”


    权至龙面不改色:“上个月。”


    “你一个人?”


    “对。”


    “你知道那个抽选的中签率是多少吗?”李朱赫转向金欢。


    金欢说:“听说是一百比一。我让三个代购去抽,全都没中。”


    李朱赫转头看向权至龙:“你运气这么好?”


    权至龙的耳朵尖开始泛红,但他的表情依然镇定:“运气好,没办法。”


    李朱赫沉默了两秒,然后说了一句让权至龙差点把筷子扔了的话:“你那个中选通知,能给我看看吗?”


    权至龙:“……扔了。”


    “抽选中选通知一般会写‘中签号’和‘开奖日’,你连截图都没留?”


    “没留。”


    李朱赫看了他三秒钟,然后转头对金欢说:“他骗你的。这只星黛露不是抽选中的,是他找人买的。二手市场溢价至少三倍,而且有价无市。他能拿到,说明他花了大价钱,或者动用了很多人脉。”


    权至龙的耳朵彻底红了。


    他低下头,声音变小了:“……我就是想送你。你上次说不要那只韩服的,但我觉得这只你一定会喜欢。你不是说没抢到吗?”


    金欢看着他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和通红的耳朵,心里某个地方软了一下。


    “你怎么知道我没抢到?”她问。


    权至龙的声音更小了:“……你视频里说的。你说‘代购都没抢到,好难过’。”


    金欢愣了一下。那是她两周前发的视频,结尾随口提了一句,总共不到十秒钟。他居然记得。


    她深吸一口气,拿起那只星黛露,翻来覆去看了看。水手服、贝雷帽、小号,每一个细节都精致得不像话。她找了三个代购、蹲了两个晚上、刷新了无数遍页面都没抢到的东西,现在就在她手里。


    “谢谢,”她说,声音比平时轻了一点,带着一种藏不住的开心,“这个我是真的想要。”


    权至龙抬起头,嘴角的弧度慢慢变大。


    李朱赫在旁边看着这一幕,端起汤碗,面无表情地喝了一口。他决定今天就不继续拆台了,毕竟排骨确实好吃。


    吃完饭,权至龙没有要走的意思。


    金欢开始收拾碗筷,权至龙站起来,挽起袖子:“我来洗碗。”


    “不用,”金欢说,“你是客人。”


    “我吃了你的排骨,应该的。”


    权至龙端着碗筷走进厨房,打开水龙头,挤了洗洁精,开始认真地洗。他洗碗的动作不太熟练,但很仔细,每一个碗都里里外外洗了一遍,然后用清水冲干净,放在沥水架上。


    金欢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他,嘴角微微翘着。


    iye和初一已经在猫爬架上达成了一种微妙的和平共处——各占一层,互不干涉。五一趴在餐桌下面,肚子吃得圆滚滚的。


    洗完了碗,权至龙擦干手,刚走出厨房,一个红色的身影从猫爬架上跳下来,迈着优雅的步伐走到他脚边。


    是iye。她用脑袋蹭了蹭权至龙的脚踝,然后抬起头,琥珀色的眼睛看着他,发出一声细细的“喵”。


    权至龙蹲下来,挠了挠iye的下巴。iye发出满足的呼噜声,然后忽然转身,走向金欢,用同样的姿势蹭了蹭金欢的脚踝。


    金欢蹲下来,轻轻摸了摸iye的背。阿比西尼亚猫的毛短而密,手感像丝绸。


    “它好亲人,”金欢说。


    “它对陌生人一般,”权至龙说,“它很喜欢你。”


    金欢抬头看了他一眼。这句话,好像不只是说猫。


    下午三点,权至龙终于舍得走了。


    他站在门口换鞋,iye已经乖乖地进了猫包,趴在软垫上,琥珀色的眼睛半眯着。


    “下次再来,”金欢说,“iye可以跟初一多待一会儿。”


    权至龙点头:“下次我带家虎。他跟五一还没见过面。”


    “行。”


    金欢:“星黛露的事,谢谢你。我是真的很喜欢。”


    权至龙看着这条消息,在车里笑了好一会儿。


    他回:“不客气。下次看到限量版再帮你留意。”


    金欢:“你别再花钱了。”


    权至龙:“没花钱。真的是抽选中的。”


    金欢发了一个翻白眼的表情包。


    隔了两天,权至龙又发来消息。


    “我发现了一家很好吃的店。你肯定喜欢。”


    金欢正在剪视频,看到这条消息,手指停了一下。


    “什么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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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牛店。老板是庆尚道人,烤肉的手法跟首尔的不一样。我去吃过一次,觉得你会喜欢。”


    金欢的好奇心被勾起来:“什么时候?”


    “今晚。我去接你。”


    晚上七点,权至龙的车停在金欢公寓楼下。这次他没有让司机开,是自己开的车——一辆黑色的奔驰。


    权至龙开车很稳,双手搭在方向盘上,偶尔看一眼后视镜。金欢靠在座椅上,看着窗外的夜景。


    餐厅藏在一条小巷子里,门面不大,但里面很宽敞。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大叔,看到权至龙,笑着打招呼:“来了?今天带朋友了?”


    权至龙点头:“带了一个很会吃的朋友。”


    金欢被这句介绍逗笑了。


    老板把他们领到靠窗的位置,递上菜单。金欢翻开一看,菜单很简单,就几样:韩牛肋眼、韩牛牛舌、大酱汤、泡菜饼。


    金欢点了几样,肉上来了。权至龙亲自烤,把牛肋眼铺在炭火上,滋滋作响。整顿饭,权至龙几乎没怎么自己吃。他在不停地默默服务。


    肉烤好了,剪下来,放进金欢碗里;茶杯空了,权至龙的手就伸过来,提起茶壶添水;金欢夹菜的时候,袖口差点蹭到烤盘边缘,权至龙不动声色地伸手挡了一下,把烤盘往旁边挪了半寸。


    金欢吃到一半,辣得吸了一口气。一杯水就递到了手边,温度刚好。她抬头看权至龙,权至龙正在低头给自己倒水,好像什么都没发生。


    但金欢注意到,他自己碗里的肉还没怎么动,好几块已经凉了。


    “你自己吃啊,”金欢说,“别光顾着我。”


    权至龙夹了一块凉了的肉放进嘴里,嚼了嚼,面不改色:“在吃。”


    金欢看着他吃凉肉的样子,心里忽然有点说不上来的感觉。


    她拿起夹子,从烤盘上夹了一块刚烤好的牛舌,放进权至龙碗里。


    “吃热的。”


    权至龙看着碗里那块牛舌,愣了一下,然后嘴角慢慢弯了起来。


    他把牛舌放进嘴里,咀嚼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金欢。


    “好吃,”他说,但那个表情分明不是在说肉。


    结账的时候,金欢先开口了:“我来。上次说好我请的。”


    她拿出钱包,抽出一张卡。


    权至龙按住她的手:“今天是我约你出来的。我请。”


    金欢看着他按在自己手腕上的手——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力道不重但很坚定。


    “你上次也这么说,”金欢没抽手,但语气很坚持,“说了下次我请。这次是‘下次’。”


    “那不算。那次是我提议的,所以还是我请。”


    “你这逻辑不对。”


    “我的逻辑很对。”


    两个人僵持了几秒。老板拿着刷卡机站在旁边,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嘴角挂着一种“我懂”的笑容。


    权至龙忽然换了一个策略。他把声音放轻了一点,带着一点撒娇的尾音:“这样。这次我请,下次你请。然后下次你请的时候,多给我做一份红烧排骨带走。行不行?”


    金欢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耳朵尖开始发烫。


    “你这是把一次人情拆成了两次。”


    “没有。排骨是排骨,饭是饭。分开算。”


    金欢深吸一口气,把卡收了回去。


    “行。”权至龙笑了,笑得眼睛弯成月牙形。


    走出餐厅,首尔的夜风吹过来,“要不要去汉江边走走?”他问,“消消食。你刚才吃了不少。”


    金欢想了想,确实吃多了,回去躺着也难受。


    “行。”


    车停在汉江公园附近的停车场,两个人沿着江边慢慢走。


    江面上倒映着桥上的灯光,风吹过来,水波荡漾,灯光碎成一片一片的金色。


    权至龙走在她左边,步速不快,刚好配合她的节奏。两个人之间的距离大概半臂,不远不近。


    “金欢。”权至龙忽然叫她。


    “嗯?”


    “上次你说‘还可以’。现在数据够了吗?”


    金欢转过头看他。路灯的光落在他脸上,橘色的头发在夜风里微微飘动,他的眼睛很亮,带着一种认真又忐忑的表情。


    金欢看了他两秒,然后转过头,继续往前走。


    “还在收集中,”她说,嘴角翘着。


    权至龙笑了:“那你收集快一点。我的数据更新速度很快。”


    两个人并肩走在汉江边,影子被路灯拉得很长,交叠在一起。


    车子停在金欢公寓楼下。


    金欢解开安全带,拉开车门,一只脚踩在地上,回头看了他一眼。


    “开车小心。”


    “好。”


    金欢关上车门,走进公寓楼。权至龙没有立刻开走。他看着那扇门关上,看着楼道的灯一层一层地亮上去,直到金欢家亮起了灯。


    他拿出手机,给金欢发了一条消息:“到家了跟我说。”


    金欢秒回:“到了。你在楼下?”


    权至龙:“嗯。看你灯亮了就走。”


    对面沉默了几秒。然后金欢发来一张照片——从窗户往下拍的,他的黑色奔驰停在路灯下,车顶反射着暖黄色的光。


    “晚安,权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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