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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4MAMA

作者:屿边南风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香港亚洲国际博览馆


    金欢觉得自己是被绑来的。


    准确地说,是被林夕的狂热和一张前排票绑来的。


    “你知不知道这张票我花了多少钱?!”出发前三天,林夕在电话里吼,“你知不知道我省了多久的饭钱?!你知不知道——”


    “知道了知道了,”金欢把手机拿远了一点,“我去,我去还不行吗。”


    “这还差不多!”林夕的语气瞬间从暴怒转成了兴奋,“我跟你说,座位超好!就在地团后面第一排!第一排你懂吗!”


    金欢的眼睛瞬间亮了。


    “吴世埙的后面?”


    “……你能不能别只记住帅哥的名字。”


    “那你还想让我记住谁?”


    林夕深吸一口气,决定放弃跟一个颜狗讲道理。


    “我跟你讲,”金欢有一次跟林夕科普,“地团的颜是那种,你知道吧,就是那种每个成员都好看,但好看得完全不一样。吴世埙是清冷挂的,不笑的时候像高岭之花,笑的时候又像小奶狗。”


    “打住,”林夕举手投降,“我不想听你分析每个男爱豆的长相。”


    “我还没说......呢”


    “闭嘴吧你。”


    “我去,”金欢语气斩钉截铁,“必须去。”


    “你刚才不是说知道了知道了吗!”


    “刚才没有动力,”金欢理直气壮,“现在有了。”


    林夕气得想顺着信号爬过去打她。


    出发那天,林夕带了个巨大的应援包,里面塞着两个皇冠灯、一沓权至龙的手幅、一个自制的权至龙发箍,还有一本相册——里面全是权至龙的照片,从出道到现在,按年份排列,每张都覆了膜。


    “你带相册干什么?”金欢目瞪口呆。


    “万一有机会签名呢!”


    “你觉得在这种几万人的场子里,你有机会让他签名?”


    “万一呢!”


    她把那个发箍拿起来看了看,做工粗糙但能看出来很用心,字母的边缘剪得很整齐,亮片是一颗一颗粘上去的,胶水的痕迹都处理得很干净。


    “你做的?”


    “做了两个月,”林夕抢过发箍,小心翼翼地戴在头上,“怎么样?”


    金欢看了看发箍,又看了看林夕那张写满了“快夸我”的脸。


    “挺好的,”她说,“就是有点……闪。”


    “闪就对了!GD就是闪闪发光的人!”


    金欢没有反驳。她把相机挂好,检查了一遍电池和储存卡,两张卡都是空的,足够拍照片了。


    到了场馆门口,金欢才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追星”。


    人山人海。各种应援棒、应援巾、应援服,五颜六色,五花八门。有的粉丝举着巨大的手幅,有的粉丝脸上贴着贴纸,还有一群人在门口合唱大棒的歌,唱得还挺好听。


    “你看你看!”林夕指着那群人,“那是站子组织的,她们从早上就开始排队了!”


    金欢看着那群姑娘冻得通红的脸和闪闪发光的眼睛,感慨道:“你们粉丝真不容易。”


    “那是,”林夕骄傲地挺起胸,“为了哥哥,什么都值得。”


    她们的位置确实好得离谱,就在舞台正对面,地团座位区的正后方第一排,抬头就能看见舞台,低头就能看到前面那些明星的后脑勺。


    “你这个票到底花了多少钱?”金欢凑到林夕耳边问。


    “别问。”


    “我想知道。”


    “你不想知道。”


    “林夕——”


    “我吃了一个月的泡面,够了吗?”林夕面无表情地说。


    金欢沉默了一下,然后拍了拍她的肩膀。


    “值了。”


    “真的吗?”


    “真的,”金欢指了指前面地团的空座位,“这个位置,能看清吴世埙有几根睫毛。”


    “……你能不能正经一点?”


    “我很正经啊,”金欢无辜地眨眨眼,“睫毛数量是很重要的数据。”


    林夕一巴掌拍在她胳膊上。


    “来了来了来了!”林夕抓着她的胳膊,指甲都快掐进肉里了。


    “吴世埙!”金欢小声尖叫了一下,手指疯狂按快门。


    吴世埙一袭西装外套,领口微微敞开,刘海随意地搭在额前,在他坐下来的那一刻,他侧头跟旁边的人说了一句话,嘴角弯了一下。


    金欢的相机精准地捕捉到了那个瞬间。


    “拍到了拍到了!”她兴奋地小声说,“他笑了!吴世埙笑了!”


    “你小点声!”林夕急得掐她,“别让前面听见!”


    金欢赶紧捂住嘴,但眼睛还是亮晶晶的。


    金欢的相机快门声就没停过。


    “你能不能控制一下自己?”林夕在旁边翻白眼。


    “不能,”金欢理直气壮,“我是颜狗,颜狗不需要控制自己。”


    林夕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吴世埙坐下来之后,金欢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他的后脑勺对着她。


    “我看不到他的脸了,”她哀嚎。


    “你本来就只能看后脑勺,”林夕幸灾乐祸,“你以为你是他女朋友啊?”


    “你能不能别说这种扎心的话?”


    “不能。”


    金欢嘟着嘴,调整了一下坐姿,试图从侧面找到一个能看到吴世埙侧脸的角度。她整个人歪向左边,脖子伸得老长,姿势极其不雅。


    “你在干什么?”林夕看着她扭曲的姿势,目瞪口呆。


    “找角度。”


    “你看起来像一只扭了脖子的鸡。”


    “闭嘴,为了帅哥,值了。”


    就在金欢忙着找角度拍吴世埙的时候,另一双眼睛正在注视着她。


    权至龙和永培入场的时候,目光习惯性地扫过全场,舞台、摄像机、观众席、粉丝。


    他的视线在地团附近停了一下,看到有一个女孩正以一种极其扭曲的姿势伸着脖子往地团的方向看,滑稽得像一只探头探脑的猫。


    他嘴角微微弯了一下,然后收回目光,走向座位区。


    他认出来了,明洞,那个视频,那个举着相机的女孩。


    他当时多看了她一眼,因为在首尔,不化妆出门的女孩实在太少了。


    然后他注意到她眼角那颗痣,像一滴朱砂,点在白皙的皮肤上,醒目又生动。


    后来他在网上看到了那个视频。是经纪人发给他的:“哥,你被人拍到了。”


    他点开视频,看到了自己的背影,也看到了那个举着相机的女孩。她在视频里笑嘻嘻地买炒年糕、跟摊主比划、对着镜头说“这个看起来好好吃”。


    看了两遍,再后来,他在李朱赫的手机里又看到了她。


    “这个女孩,”李朱赫指着屏幕上的金欢说,“我认识,中国来的,很可爱。”


    权至龙不动声色地记下了她的账号,然后他开始关注她。


    权至龙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他的世界里,音乐、舞台,才是最重要的。女人?有过,但从来不是他生活的重心。但这个远在中国的、甚至不是他粉丝的女孩,让他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


    他想知道她在想什么,想知道她说话的时候为什么总是那么好笑,想知道她眼角那颗痣在阳光下是什么颜色。


    现在,她就在他面前。坐在地团后面,看着地团。准确地说,看着吴世埙。


    权至龙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


    她在笑,对着吴世埙笑。吴世埙刚才不知道说了什么,旁边的成员都笑了,她也跟着笑了,笑得眼睛弯成月牙形,露出两颗小虎牙。


    权至龙的表情变了,有一种自己看上的东西被别人偷走了的感觉。


    “你在看什么?”永培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没什么。”


    永培看了看那个方向,又看了看权至龙的侧脸,嘴角弯了一下。


    “是那个女孩吗?穿白毛衣的。”


    “……你管我看谁。”


    永培笑了,没有继续追问。


    颁奖礼开始了。


    金欢的相机几乎没放下来过。


    “吴世埙刚才又笑了,”她兴奋地跟林夕汇报,“他跟嘟嘟说了什么,然后两个人都笑了——我拍到了!双人份的快乐!”


    “你能不能把你的注意力分一点给其他艺人?”林夕无语地说,“比如我们大棒?”


    “大棒也有帅哥吗?”


    “权至龙不帅吗?!”


    金欢想了想,“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你喜欢的类型是什么?”


    “阳光的、高大的、笑起来好看的。”


    “那你看看永培,虽然不高大,但是叫永培,多阳光啊。”


    “你这是在玩文字游戏吗?”


    林夕深吸一口气,决定放弃这个话题。


    永培《眼鼻嘴》唱完之后,舞台暗了几秒。然后,一阵重低音的电子节拍炸了出来。


    权至龙从舞台中央升起来,肩膀精准踩着节拍耸动。


    他穿着一件貂皮大衣,活像是个座山雕,下身是黑色皮裤。头发梳成大背头,露出光洁的额头和精致的五官。脖子上戴着一条粗犷的银链,头上压着一定“1988”字样的帽子。


    他站在舞台中央,一只手握着麦克风,另一只手随意地垂在身侧。浑身上下都写着“老子就是舞台的王”。


    “Hey yo what’s up Hongkong——”瞬间点燃全场。


    前奏响起来的时候,金欢还没反应过来。现场的尖叫声从四面八方涌来,像海浪一样层层叠叠,几乎要把音响的声音盖住。


    金欢端起相机,不是因为权至龙,是因为职业习惯。她是学编导的,看到好的舞台就想记录。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权至龙的舞台表现力确实很强,已经next level了。


    拍了几张照片,就把相机放下了。


    “你不拍了?”林夕惊讶地问。


    “拍够了,”金欢耸耸肩,“主要是等地团。”


    林夕翻了个白眼。


    权至龙踏着拽拽的步伐边走边开口:


    “这是年末为引你入虎口而准备下的诱饵


    线上没有鱼饵还要钓大鱼的骗子


    我的成就,skill每个瞬间像谎言一样


    I''m so sorry,but I love you.Just f**k it it’s a quickie.”


    歌词像子弹一样从麦克风里射出来,每一句都精准地打在mama脸上。


    “好久不见啊MAMA


    阵势摆的挺大啊


    怕崽子们打架,所以好好分你的猪肉把


    我现在已经长大,光看着也挺饱”


    这句歌词出来的瞬间,全场炸了。


    尖叫声、欢呼声、掌声混在一起,震耳欲聋。有人在尖叫,有人在疯狂地挥舞应援棒,整个场馆像一口沸腾的锅。


    “双8年还是8月18日是我的八字


    追着我跑一辈子,光长皱纹就是你的八字


    我的年纪是2+7有余,更加natrual


    我在舞台上做player,而你们还在完fanclub”


    他的语速越来越快,flow像一条蛇在节拍之间游走,时而急促,时而慵懒。


    “Show Me the Money?!


    Don''t even know much i have


    金表金项链也真是可爱


    今年过去又是新一年啊


    这是你的Dragon Money,拿好了啊零花钱——”


    金欢坐在观众席上,感受着周围的震动,听着旁边的粉丝说好像是真的美金,心跳加速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


    她的韩语不太好,只能听懂一些。但她不需要听懂全部。权至龙的表情、他的肢体语言、他声音里的那股狠劲,已经把一切都表达得清清楚楚。


    他在diss这个颁奖礼。


    他在告诉所有人:老子不在乎你们怎么评,老子就是要说。


    那种嚣张、狂妄、站在舞台中央睥睨一切的霸气,不是演出来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金欢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摸上了相机的快门。


    她透过取景器看着他,灯光在他脸上打出明暗分明的轮廓,汗水顺着额角滑下来,他的眼神锐利得像把刀。


    她按下了快门。


    咔嚓。


    又按了一下。


    咔嚓。


    又一下。


    咔嚓。


    连续三张。


    拍完之后她才意识到自己在干什么,愣了一下。


    “我为什么要拍他?”她小声嘟囔了一句。


    但她没有删掉那三张照片。


    权至龙唱完之后,脱下了貂皮大衣,穿着闪亮亮的红色外套,内搭黑色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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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马甲,永培被权至龙刚才的rap震惊地连衣服都没穿——著名的“东不穿”就重新上场。两人紧锣密鼓地唱《Good boy》。


    “Hei yo!What''s up!”


    权至龙的声音从麦克风里炸出来,带着一种近乎癫狂的兴奋。声音在空旷的场馆里回荡,像一颗石子投入平静的水面。


    “Get ready?Woo——”


    “La la la la la la lala——”


    猛然爆裂的电子音,像一记重拳砸在每个人的胸腔上。震得地板都在颤,场馆的每一个角落都被这种野蛮的节拍填满。


    “I am a good boy——”


    两个人同时开口,他们跟着节拍扭动起身体,力道猛烈,带着黑泡灵魂的、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律动。


    权至龙正对着麦克风怪叫,脖子上的青筋若隐若现,汗水顺着额角滑下来,眼神亮得吓人。


    金欢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跳有点不太对劲。


    不是那种看到帅哥时的心跳加速......那种她太熟悉了。这次是重的、猛的、像被人攥住了心脏狠狠捏了一把。


    “怎么了?”林夕凑过来问。


    “没什么,”金欢的声音有点哑,“音响太震了,心脏不舒服。”


    林夕看了她一眼,没有追问,转头继续尖叫。


    金欢的目光重新落回舞台上。


    权至龙正在延伸台的边缘蹦跳,露出衣服里面一截精瘦的腰线。他的动作越来越狂放,像是要把身体里所有的能量都在这几分钟里燃烧殆尽。


    金欢的手指又摸上了快门。这一次,她没有放下相机。她一直拍,一直拍,直到《Good boy》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直到舞台的灯光暗下来,直到权至龙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


    然后她低头看了看相机屏幕,四十七张,她拍了四十七张权至龙。


    金欢盯着那个数字看了三秒,然后面无表情地把相机收了起来。


    “拍得怎么样?”林夕问。


    “还行。”


    “给我看看——”


    “回去再说。”


    金欢把相机包好,塞进背包最底层,像是要把什么不想承认的东西一起藏起来。


    但她的心跳还是很吵。


    权至龙站在舞台中央,胸口剧烈起伏着,汗水浸湿了衬衫的领口。他抬起手,随意地擦了擦额头的汗,目光扫过观众席——


    金欢正低头看着相机屏幕,似乎在检查刚才拍的照片,表情很认真,眉头微微皱着,嘴唇轻轻抿着。


    权至龙的目光在她身上多停了两秒,转身的时候,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Wow~ fantastic baby——”


    林夕已经疯了,从座位上站起来,挥舞着皇冠灯,跟着音乐大声唱,声音沙哑了也不肯停。


    金欢被她拉着站起来,虽然不会唱韩语歌词,但副歌的“Wow~ fantastic baby”她还是能跟着吼的。


    两个人像两个疯子一样在观众席上又唱又跳。


    “太爽了!”林夕在音乐间隙对着金欢大喊,“我哥太酷了!!!”


    “确实酷,”金欢点头。


    散场的时候,两个人随着人流往外走。


    “怎么样,我哥今天帅不帅?!”林夕问道。


    “帅是帅,但......”


    “没有但是!”


    金欢笑着躲开林夕的魔爪,翻出相机里权至龙的照片看了看。


    “确实拍得挺好的,”她承认,“他这个人……在舞台上的样子,确实挺有魅力的。”


    林夕看着她,忽然笑了。


    “你终于承认了。”


    “承认什么?”


    “承认权至龙有魅力。”


    金欢把相机收起来,耸了耸肩。


    “我从来不否认他有魅力啊,只是之前没get到而已。”


    “那现在呢?”


    “现在……”金欢想了想,“get到了一点。”


    “一点?”


    “一点。”


    林夕满意地点了点头。


    “还挺酷的,”她小声说了一句。


    金欢把相机包好,嘴角微微翘着。


    她不知道的是,在艺人出口的方向,一辆黑色的保姆车里,有个人正隔着车窗看着她。


    权至龙靠在座椅上,目光追随着那个穿白毛衣的女孩走出场馆。


    永培从副驾驶转过头,“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


    “是那个女孩吗?地团后面第一排的?”


    权至龙没有回答。


    永培笑了。


    “你是不是对人家有意思?”


    “没有,”权至龙收回目光,“就是觉得……挺有意思的。”


    “哪里有意思?”


    权至龙想了想。


    “她一直在看地团,”他说,语气里带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没察觉的不爽,“全程都在看。”


    永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起来。


    “你该不会是吃醋了吧?”


    “吃什么醋?”


    “吃地团的醋啊。”


    权至龙看了他一眼,那个眼神的意思是“你再说话我就把你扔下车”。


    永培识趣地闭上了嘴。


    保姆车缓缓驶出停车场。权至龙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金欢低头看相机的样子,眉头微皱,嘴唇轻抿,然后嘴角微微翘起。


    她拍的是谁?


    地团?还是……他?


    他想起她在《Good boy》表演的时候举起相机的样子。


    权至龙睁开眼睛,嘴角微微弯了一下。


    “有意思,”他轻声说。


    金欢坐在回酒店的出租车上,翻着相机里的照片,翻到权至龙的照片,又看了一眼。


    舞台上的权至龙,逆着光,眼神锐利,汗水沿着额角滑落,带着一种“老子天下第一”的嚣张。


    她盯着照片看了三秒,然后把相机收了起来。


    “怎么了?”林夕问。


    “没什么,”金欢靠在车窗上,“就是觉得……这张照片拍得挺好的。”


    林夕愣了一下,然后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哦——”


    “你‘哦’什么?”


    “没什么,”林夕学着她的语气,“就是觉得……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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