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狗大战。
人胜!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
但为了不得罪狗群,陈曲奇还是忍痛开了狗零食扔给狗们。
刚被戳过屁股的大黑还对陈曲奇有敌意,但敌不过有狗队友傻乎乎地去吃地上的食物。
狗队友!!狗队友!!
大黑恨狗不成钢,但看它们吃这么香,也忙不迭把鼻子捅进去闻闻闻。
为避免大家抢食物再次引起大战,陈曲奇还得仔细观察,但幸好狗们的注意力不再是打架上面,只是等她松口气,想留下一点给那只白土松时,转头一看,土松竟然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天,你给它们喂的啥子哟。”
旁边忽然摇摇晃晃传来阵颤音。
她回头看去,一位老奶奶双手背在后面,腿脚貌似不方便,十分费力地从小坡上站到石阶,眼睛就这么望过来。
老奶奶年纪很大的模样,体格不算瘦,她走路慢,很久才走到院坝里面。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别给它们乱喂。”
陈曲奇扬了扬手中的袋子,解释:“奶奶,我这就是普通的肉干,上面都有配料表的,量也小,偶尔吃下没关系。”
老奶奶完全不理她,自顾自叫着自家狗的名字:“大黄,别吃了,回家。”
狗群里,沾得满脖子都是屎的大黄从里面高兴地出来,它甩甩毛,凑到老奶奶旁边。
“仙人嘞,你又去哪儿搞的……”
大黄笑得嘿嘿嘿的,舌头上的口水滴滴答答落到地上。
老奶奶嘴边一直骂,想动手去拽大黄,看到都是屎又闭了闭眼,只好边骂边往下走。
大黄就屁颠屁颠跟在老奶奶后面。
陈曲奇看了看还在把鼻子杵到地上一直闻的狗群,随手从袋子里掏出根放在嘴里嚼。
天色渐晚,可能是白天太累,等狗都散了后,陈曲奇早早地跑到床上睡觉。
这次她睡得很沉,还梦到自己自由自在地在草地上奔跑。
第二天醒,陈曲奇洗漱好,把头发懒散地挽起来,站在二楼阳台往下看。
乡下的空气确实是比城市要好,早上晨露很多,雾蒙蒙的,像云飘到陆地,轻轻嗅过去,觉得冷。
砖瓦房在这里很是常见,高低错落,每到饭点,烟囱就会冒出细细的白烟,飞到天上去,要是有鸟儿经过,会以为是它飞得太高吗?
陈曲奇叹口气。
无聊。还是无聊。应该干点什么吧?要不要她也种点菜玩玩?问妈妈她还有没有地可以用?
陈曲奇眯起眼打个哈欠,正想回屋子里,余光忽然定在泥泞的小道上。
那里有个佝偻的身影,穿着轻薄的麻布衫,头发花白一片,和昨天的老奶奶有几分像。
陈曲奇听到她在喊“狗儿”。
狗儿?狗不见了吗?
哪曾想,就是陈曲奇发呆的这会儿,老奶奶忽然转过头,和楼上的陈曲奇直直对上视线。
“狗儿啊,狗儿啊——”
陈曲奇眨眨眼,想了想还是走到楼下开门出去。
“奶奶,你找狗吗?”
奶奶腿脚倒很利索,见有人应自己,她急急忙忙就走上来,问:“你看见我家的狗儿没得?”
“是什么样的狗啊?”陈曲奇问。
“你说狗儿啊?它白白的,胖胖的,好小一只呢。我去田里干活,我得把它背在筐里面,这样它才不会乱跑,我就背着它呀种地,种完我就去割猪草,我老汉总说我不干事,我不服啊,我说屋头的猪都是我喂的,你看,多胖,胖就好,但是他们说胖就要杀,啊呀,我怕……”
陈曲奇听愣了。
奶奶还在讲,又从猪讲到其他的,说着,就要来拉陈曲奇的袖子。
“王奶奶!”
一声喊打断两人的动作,陈曲奇看过去,是陆朝。
男生背着箩筐,里面装着些东西,他几步跑过来,按住老人的肩膀。
“您怎么出来了?”
“我出来找狗儿,狗儿……”
陆朝叹口气,脸上是无奈的笑:“狗儿在家呢,我们回家就能看到了,好不好?”
老人垂下眼:“你是不是在骗人呐,我刚才没见到狗儿才出来的。”
“没骗你,跟我回去就知道了。”
最终老人还是妥协,她拉着陆朝的袖子,嘴里念念叨叨:“你这筐是我家的,难怪我说找不到,原来是被你偷了!我以前干活就背的这个,我妈夸我能干,我就一直背一直背,后来我又背狗儿,背得我痛啊,好痛。”
陆朝听着,时不时解释两句,再转过头,冲陈曲奇歉意地笑笑。
没多久,老人被送进屋里,陆朝又出来了。
他抓抓头发,十分不好意思地讲:“有没有吓到你?王奶奶年纪大了,说话糊里糊涂,但她没有恶意的。”
陈曲奇摇摇头:“没事。不过她一直说的狗儿是……”
“是她的孩子。”
空中的雾慢慢散开,不时有小鸟落在电线杆上,它们啄啄羽毛,歪起脑袋打量走在一起的这对男女。
陆朝开始讲以前的事。
王钰梅年轻时嫁给郑海,三年过去没生下一个孩子,在这种地方,难免会被戳着脊梁骨议论。
夫妻俩生活不和睦,打架对骂都是常有的事,直到王钰梅终于怀了孕,但算命的说,这孩子命薄,不好养。
不好养也得养。求菩萨,拜观音,孩子出生后,更是取了和家里狗一样的名字,他们说这样就算有害人的鬼,到这也分不清是要害谁。
但最后,孩子得了病,没多久埋到地里,狗倒是好好的,大家又开始怪他们要取这样的名字。
“那……后来那只狗呢。”
陆朝的步子停了下。
“不知道。”他说,“这么久,肯定很早就死掉了。”
陈曲奇看向男生的侧脸。
他没再笑,眼神直直看着前方。
陈曲奇也看过去,远处是山,是陈曲奇在现在他们这段萍水相逢的关系里,再怎么样也抵到不到的地方。
*
王钰梅和杜月是邻居。
她们一个男人死得早也没个孩子,一个男人和外面的女人跑了,而儿子在城市里打拼几年半载不回来一次。
听说她们以前还是同桌,住得近也经常一起上学,但那个年代,两个女生没读几年书就被父母抓回来种地割草,再相亲嫁人。
时隔多年,她们再次凑在一块,却并不和和睦睦,尤其是王钰梅,她老了,总觉得有人要偷她的东西害她的命。
杜月深受其害,时不时就站在院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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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着王钰梅的家骂,说仙人唉,你看嘛,嘞女子又在装怪,每天神戳戳的,哪个来偷你东西嘛。
王钰梅更不示弱,尤其是她念叨着念叨着会忘,经常反反复复把几句话提出来讲,就显得格外烦人。
于是最近陈曲奇常常能听到她们俩拌嘴的声音,合着夜晚的蛙鸣声,好不热闹。
今晚也是。
陈曲奇刚跟陈诗眉通过电话,她穿着吊带短裤,头发扎成丸子,坐在院里懒散地拿着蒲扇对准自己一扇一扇。
“曲奇!”
她看过去。
陆朝抱着半个西瓜在下面冲她招手。
“吃西瓜吗?”他喊。
陈曲奇弯起眼睛:“好啊。”
于是男生连忙几步从小坡上来,他把西瓜塞到陈曲奇怀里,高高兴兴的:“你快吃,可甜了。”
说着又从身上的兜里掏出银灿灿的勺子递给陈曲奇。
她接了,还冲他说谢谢。
不知怎么,陆朝觉得耳根很热。
“那,那我走了……”
“等等呀。”
陈曲奇又把西瓜还给他,进屋端了个小板凳递给陆朝:“你坐会儿,看你头上都是汗,先歇歇。”
陆朝就听话地坐下去。
他看着眼前的人,不自觉撑着脸,目光一寸寸从她脸上掠过。
陈曲奇。
这是个……很奇怪的女生。
说话声音小小的,喜欢自己待在家里不出门,有时候会站在二楼阳台位置往下看,有时候会这样穿着清凉坐在院里吹风听歌,和任何人的交流都少之又少。
她像是电视剧里常会出现的人物,纤细,但不骨感,人也白,垂下睫毛的时候安静,比如现在,她吃东西就只是吃东西,绝对不说半句话。
怎么看都没有威慑力,在这种地方,是很容易被欺负的。
视线最终落在她的小腿。
陆朝一惊。
她——
她不怕被蚊子叮吗?上面都有包了!
陆朝终于忍不住,又从兜里掏啊掏,掏出个唇膏类的东西递给陈曲奇。
“这个给你,之前我被蚊子咬就是用的这个,乡下蚊虫多,很容易被咬的,你要小心!”
陈曲奇往嘴里塞西瓜的动作一顿。
没等她说话,陆朝已经迅速地把东西放到她旁边坐回去,十分认真地看着她。
陈曲奇咽下嘴里的西瓜块,视线落在男生脸上。
这段日子根据她观察来看。
陆朝,这个人很奇怪。
很热情很善良,家家户户都对他很熟,谁家让他帮忙他也去,有点傻乎乎的,用着老人机,也不上网,根本不能看见他没事发呆的模样,像个永动机。
人真的能这么有活力吗?很累的吧。
太奇怪了。太奇怪了。
“陆朝啊。”
听到自己的名字,陆朝连忙应声:“嗯!”
陈曲奇刚要开口。
这时,远远的小道上忽然传来声哀嚎。
“哎哟——”
两个人几乎是同时警惕地站起身。
陈曲奇的鼻尖率先闻到股刺鼻的味道。
很锈,不算太浓郁。
她很快反应过来这股味道是什么。
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