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念在相识一场,你又在镖局做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今日,我便给你指条明路。”
她嘴角扯动,一字一句。
“账面上共有一百二十五两银对付不上,我也不说翻倍赔偿,就按你如今每月五两的工钱抵资,只消两年,便也就能销下这笔糊涂账。”
闻言,旁边与王春霞交好的伙伴一喜,偷偷推搡好友后背,让其识点相,赶紧软和软和,感谢新老板。
多年伙伴,她们当然相信王春霞人品,晓得她绝对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可奈何,形势比人强,新老板手里捏着明晃晃的假账证据,且压根不听她们解释,这时候能比硬气吗?
低下头,没坏处,不就是两年吗?忍忍就过去了。
可惜,任这边推搡半天,王春霞却屹然不动,她那双黑漆漆的眼睛依旧紧紧盯着新老板,仿佛在等下一句。
而事实证明她预料的没错,对方如此善解人意的言语后面,确实还有“但是。”
“但是——”
推搡王春霞的几个镖师停下动作,抬头望去,然后缓缓缓缓的瞪大了眼睛。
什么玩意儿,她们听到了什么?
还要下跪?
过份了吧。
上首新老板双手一摊,显得很是无奈,但那双盯着王春霞的眼珠却闪闪亮亮,显得她嘴里的言语越发可笑。
“我也没法子,刚刚就说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咱们既然不走国法,那就只能按照镖局的家规了,贪污公款,这是重罪,为了惩罚,也为了警示,只需你在明天的大会上,向我磕上三个响头,并保证以后绝不再犯……”
“咱们镖局什么时候有的家规?”气愤的镖师不服,怒声质问。
新老板的语气慢慢悠悠,充满了胜券在握的小人得意;“我昨日刚定的。”
众镖师;“……”
该死,竟然找不到地方反驳。
——不得不说,新老板的这个法子确实够毒够有用。
正常情况下,谁会愿意坐牢?既不愿意,那为了求得原谅,不就只能答应她的要求。
只要王春霞听从她的指示,在镖局所有人面前磕了这三个响头,那就真的是彻底被拽下了神坛。
此举好处有三。
一来自然是打压功臣气焰,这个不用多说。
二来,是让那些莫名被削了工钱的镖师心里平等,不再纠结于这点针头线脑。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瞧,比你厉害,比你工资高,比你对镖局有功的人都被这般整治了,你个普通小镖师还想有什么意见呢?
三来,也是最最重要的一点。
经此一事,新老板便能在镖局里彻底站稳脚跟。
对于一个刚刚上任就能摁下镖局里的活招牌,让其跪下磕头的人,这本事,谁不得高看一眼?
只可惜——
思绪回笼,林正月啧啧两声,将妇人安排到厅堂坐下后,又忙不迭的倒热茶,端果子,最后还将厅堂正中央摆着的,刚刚升起的小炭盆直接搁在了妇人落脚旁。
衣衫寒酸的妇人明显不习惯被这样对待,趁着喝茶的功夫调整了好几遍自己的僵硬表情,半晌,在林正月的热情招待下,终于呐呐出声。
“林姑娘,昨儿个你说想要二十两银子一个月雇佣我当护卫的话,可还算数?”
“算数,当然算数。”林正月忙不迭回应,笑得眉眼弯弯。
“只要王婶安排好了家里,时间合适,今日走马上任都可以。”
又是一阵沉默。
林正月也不催促,只端着笑意盈盈的脸端杯喝茶,没有施加半点压力。
半晌,妇人语音艰涩,终于又开口了。
“你既知晓我的名字,我的处境,那你应也知晓……”
“我知晓的。”
林正月这话接的从善如流,无论是表情还是语气都正常极了,仿佛她接话谈论的不是因贪污公款而坐牢的污糟事,而只是今天的天气好坏。
“我知晓的,王婶您,坐过三年牢。”
是啊,她坐牢了。
任新老板如何百般筹谋,什么打压功臣气焰,什么拔高老板地位,什么什么乱七八糟的,年轻气盛的王春霞都没接招,她就那么平平常常的,令所有人傻眼的,选择了鱼死网破,报官。
一百二十五两纹银,按照这个世道颁发的律法来讲,应该挨二十板子,再蹲两年大狱。
两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太多太多。
因为新老板的激进手段,威远镖局既没了活招牌,又失了众镖师的民心,以及盲目自信乱涨价,还有后期竟然严重到能在镖局丢失货物……如此几厢一合,曾经客似云来的威远镖局,倒塌速度之快,简直令人不敢置信。
听说最后的最后,在众客户皆都堵门要货要赔偿时,新老板竟然趁夜卷走镖局的所有现银,然后扔下她的亲哥哥和两个没成年的小外甥,跑了。
事情进行到这地步,那位自成了婚就一直被妻主保护的极好的老板郎这才算如梦初醒,嚎啕大哭。
可是有什么用呢?
余下人生,她也就只能背着满身债务的东躲西藏,再也过不了一个安稳日。
当事情进行到这里,你以为会是一个以王春霞为主角的报复爽文吗?
不,这件事情没有赢家,威远镖局那边败了,王春霞这边,也为自己曾经的年少轻狂买了单。
两年的时间,王春霞曾一人力战土匪的功绩被渐渐遗忘,因贪污公款而下过大狱的名声却是耳熟能详。
没有镖局敢雇佣她,没有大户敢接纳她。
而除了一身武功,其它什么本领都没有,甚至连字都认不全的王春霞,只能在一次次的找工作碰壁后,沦落到河边码头扛大包。
而屋漏偏逢连夜雨的是,在这种时候王春霞的大儿子又生了病,是那种只有持续不断的投入银钱,才能吊着条小命的病症。
如此多灾多难的重重打击,王春霞的夫郎终于崩了溃,尖叫着怒吼着朝王春霞要了合离书来,然后抛妻弃子,带着健健康康的小女儿回了父家,不过一年,便就开始筹备起了新的婚事。
而王春霞呢?
按照原著的发展,王春霞余下的日子会一边扛大包,一边照顾体弱的儿子,然后六年后,也就是今年,会在一次儿子再次发病,而她手头的银子再也聚凑不齐的晚上,用那把她曾经干翻了几十个土匪的大刀,帮自己和病发的儿子一起归了西。
至于为什么对方不是主角团里的人,林正月却能将她的生平知道的这么细。
这还要感谢王春霞那位和离夫郎的二嫁,她嫁的是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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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一座庄子上的农户,因为容貌还算端正,所以在女主携带男主庄子游玩时呈上过瓜果露过脸而让男主有些吃味,便在女主出门时随便找个由头罚了他一顿鞭子。
而遍体鳞伤却又被罚跪在庄头的男子,看着鹌鹑一样缩在角落里的新妻主,再想想以前从来见不得她受半点委屈的前任,由此而引出的王春霞的生平。
林正月也是庆幸,自己在翻阅原著时,没有在看到不是主角的剧情就掀章忽略的习惯,否则,还真不容易给自己找份,能够安心对峙霍书锦那狗东西的保障来。
唉,说到这里,掰掰手指,霍书锦如今应该已经知道男主怀有身孕的事情了吧?
——是的,知道了。
在父亲面前做出沉默顺从模样的沈君山,送走父亲后,终究还是不甘心,用一根银簪收买了守夜的小奴,让其去霍家给自己送了封信。
信上前段哀怨缠绵,中间诉满思念,章尾……
漫不经心的眼神骤然凝住,霍书锦懒懒散散的身子坐正了些,又将信纸往前凑凑,将最后一行的内容仔仔细细看了好几遍。
半晌,眉尾一弯,唇角上挑,整张冷厉的脸都显出了几分笑样来。
刚好这会外间伺候的侍从进屋,给她火势渐小的炭盆添炭,见她如此眉眼愉悦,不由大着胆子笑问。
“主子,这么开心,是有什么喜事吗?”
霍书锦这会儿心情不错,自也乐意回答。
“是一桩喜,主子我啊,要添孩儿了。”
“啊?”
外间侍从不是随身,没得资格跟随主子出门,自是也不清楚外面的弯弯绕绕,此时听得此话,她满脸茫然。
要添孩儿了?
是后宅里的哪位小主又有喜了吗?
满是得色的说完这句,霍书锦自是不会再搭理她这么个奴才的疑问,后背松懈力度,她又重新窝在了软和躺椅里。
对于这件事,霍书锦觉得吧,这就是上天的指引。
本来这几日她窝在府中,就是在权衡如何处理这件事,进一步吧,毕竟是她正君的堂弟,惹人非议,好像不太值得。
若退一步……
想想那孩子的娇憨痴态,想想这两年的快活欢喜,又着实不太舍得。
如此几日,正兀自烦恼呢,嘿,这么一张信纸的送来,倒让她下定了决心。
人肚子里可都揣上她的娃儿了,她的娃能叫别人母亲吗?
一大一小,双重筹码,心里的天平已悄然倾斜。
毕竟女人嘛,就算有些上不得台面的风流韵事又能如何呢?
又不耽误她的婚姻嫁娶。
又阻碍不了她的成功事业。
顶多就是后院着点火……啧,也就这个有点难搞了。
大不了,大不了她不将人带进后院,也不是不可以嘛。
毕竟都揣崽了,后续的如何安排,还不是全看着她。
终于下定了决心的霍书锦满身轻松,窝在温暖的卧室里,她盘算着,谋划着,势在必得着,自以为只要轻轻一点头,她盘算的事情便会立马摊在眼前。
而也正是因为对自己太过自信,所以才会在第二日终于开始谴人打探沈府的事时,得知她自以为已掌控在手心的人,身边居然出现了未婚妻这种鬼东西时,那么惊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