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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作者:星辰粒粒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孟悦已经在图书馆看了一整天的书和学习视频了,脑袋有点闷时她便喝一口速溶咖啡,打起精神继续备战考研,时间快到六点,她才准备去食堂,只是收拾书本时忽然想起,妈妈给她寄的泡仔姜怎么还没到?


    刚拿出手机,便看见短信提示的取件码,孟悦一个激灵,赶紧收起好书本,跑出图书馆,骑自行车往驿站冲去。


    不知道这次泡仔姜味道如何,妈妈说老板这次没有做烧椒酱时,孟悦还有点失望,不过泡仔姜也应该不错吧?毕竟出自同一个老板之手。


    上次的烧椒酱已经让孟悦恋恋不忘了,吃完后还用热水把玻璃罐洗了一遍倒在泡面里调味,别说,只是多了一点调料,泡面都增香不少。


    孟悦并不是一个嘴馋的人,实在是烧椒酱太惊艳,所以对泡仔姜她也报以深切期待。


    孟悦拿到快递后便直奔食堂,她学校食堂的饭菜味道还行,今天还有孟悦最喜欢的糖醋里脊。


    找了个空位坐下,孟悦拆开快递,里面赫然是两瓶泡仔姜,她大力拧开瓶盖,顿时一股独属于泡菜酸味的气息就冲了出来,带着十分的清爽,让孟悦学习了一天有点晕乎的脑袋骤然清明了不少。


    她精神一震,这泡仔姜有点东西啊,醒神效果竟然比咖啡还好!


    孟悦迫不及待夹了一片送进嘴里,瞬间,舌头上所有味蕾一秒被唤醒,姜片微酸不涩,脆嫩不软,吃起来让人有一种在最热的夏天被一盆凉爽的冰饮砸中的感觉。


    她发誓自己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泡菜!


    刨了一大口饭和着泡菜咀嚼,嘴巴里的东西还没咽下去,筷子已经迫不及待伸往瓶子了,连吃好几口后,孟悦觉得自己刚才还疲倦的脑袋好像轻松了许多。


    孟悦从小到大是三好学生,学习认真努力,脑袋也聪明,因此她十分清楚,身体的疲倦很多时候睡一觉就好了,但脑子的疲惫却需要花很多功夫来调理。


    她的考研目标学校和专业太热门,她需要付出十二分的努力,经常是投入之后再抽身便头晕眼花了。


    她通常需要花费一些时间和功夫来调整,但今天仅仅是吃一口饭就调理好了?


    哦不,饭每天都在吃,但泡仔姜今天第一次吃。


    孟悦再看这瓶泡姜,便宛如看到了灵药,她上次也是这样吃了烧椒拌饭后身体轻松了不少,她很理解,食欲是人类基本欲望之一,得到满足后身体自然轻松。


    但这泡姜的功效比烧椒酱更甚,虽然论起好吃程度,孟悦觉得二者不相上下,不过想想也能理解,泡菜本就清爽,仔姜更有开胃解腻,解燥热,缓晕的效果,二者结合,效果更佳。


    泡姜味道太好,孟悦一不留神就吃得半饱了,再看饭盒里,平时最爱的糖醋里脊一点未动,而泡姜已经少了一半。


    她回过神,赶忙把泡姜瓶瓶盖盖住,不能再吃了,不然今天就得把这瓶吃完!


    她对于好吃的东西总是特别珍惜,属于那种最好吃的食物要留在最后吃的性格。


    接下来,孟悦夹了一块糖醋里脊,明明平时最爱的菜,今天在泡仔姜的对比下,好像欠缺了一点。


    晚上时,孟悦和妈妈视频时一个劲说泡姜多好吃,说着说着忍不住打开瓶子再尝了一块,脆嫩爽口,咸鲜合适,别说,做零食也是极好的。


    电话那头高芳看见她的动作笑了笑,宠溺道:“悦悦,我下次买了再给你寄。”


    孟悦问:“妈,你吃泡姜了吗?”


    高芳道:“吃了,我们工地的小尾带了一瓶来食堂,我夹了好几筷子呢。”


    孟悦看了看周围,室友还没回来,但她依然压低声音说:“我都不敢在寝室吃,怕室友们吃上瘾跟我抢。”


    高芳笑容更大:“你喜欢就好,我下次多买点!”


    三十一瓶的泡姜比较贵,但对于高芳来说,只要女儿喜欢,这点钱不算什么。


    母女俩这次视频电话打了个一个多小时才挂,孟悦以前不知道原来自己和妈妈也有那么多共同话题,从美食牵引而出,话多得聊不完,而以前两人都有自己的事要做,又不了解对方生活,每次打电话都是一些老生常谈的叮嘱,叮嘱多了便成了一种负担。


    美食,果然是聊天一大利器。


    *


    另一边,水笛正在土里摘豇豆,豇豆藤牵满了竹架,叶子郁郁葱葱,细细长条的豇豆垂落,长势很好。


    水笛今天准备做肉沫豇豆,这是一道是众所周知的下饭菜,切细的豇豆和炒得松散油香的肉粒是最完美的搭档,拌饭吃口味一绝,江城不少早餐馆都卖肉末豇豆馅的包子,足见大众对这道菜的喜爱。


    为了做这道菜水笛前些天就准备了一些泡豇豆。


    肉沫豇豆中的豇豆一些人会选择泡豇豆一些人更喜欢新鲜豇豆,水笛准备两种豇豆都加上,这样既有新鲜采摘的鲜美,也有泡菜的清爽咸味,丰富了菜的口感层次,只是在炒的时候要格外注意调料量和火候,不然很容易炒得不伦不类。


    油热之后肉沫先下锅,炒得酥香松散,盛起后再下入新鲜碎豇豆,放少量盐,半熟时再放入泡豇豆,水笛一手攥着锅把,手腕一扬巧劲颠锅,两种碎豇豆跟着腾空再簌簌落下,均匀混合,青菜独特的香气和泡菜的醇厚交织,经由大火烹制,裹着烟火气盈满了整间厨房,最后下入肉沫,略微翻炒几下出锅。


    水笛一手拿锅,一手握着锅铲,非常有大厨气质,她觉得妖怪天生比较适合做这些,厨师就需要好的体力,强大的臂力,她完美符合。


    一大盆肉沫豇豆放在桌上,光看颜色,只闻香味就知道十分下饭了,水笛觉得今天自己完全不像前几次在做酱料,纯粹是在炒菜了。


    这个念头一来,她脑海中灵光一闪,她也可以做熟菜送到工地呀!


    想法一出便压不住了,第一时间给胡尾打了电话商量。


    她最近和胡尾联系得十分频繁,第一次卖烧椒酱卖了210块,第二次卖泡仔姜卖了120块,第三次也就是这次,尽管还在准备中,但胡尾已经催过了她好几次了,说工友们已经望眼欲穿了。


    胡尾几乎是秒接:“水笛,今天要下山吗?”


    水笛:“今天不下,我炒了肉沫豇豆,准备今天中午吃。”


    胡尾:“……那你打电话是来诱惑我的吗?”


    水笛不知道胡尾对她怎么有这样深的误解,她是那种不着调的人吗?


    “当然不是,我想问你,凭借你对你们工地的了解,你觉得我卖点熟菜怎么样?”


    胡尾:“什么?!你不卖酱了吗?不要啊,你知道这几天高姐总是叫我去她家吃饭,每次说的都是如果你送酱来了让我一定先留给她!”


    胡尾自从成年后便在工地干活,这时第一次有如此好的人缘,吃饭邀请一个接一个,他现在在班组说话比工头还管用,他知道这是因为水笛送来的吃食。


    工友们人都不错,胡尾知道食堂饭菜难吃,想让大家吃点好的,当然,水笛也能因此赚钱,简直一举两得。


    水笛:“卖啊,我是想酱菜和熟菜一起卖。”


    做酱难免要多放油或者用泡菜,能做好吃的酱类不多,总有吃完吃厌的一天,但菜就不一样了,可以做的种类非常多,需求量也大,从长远考虑卖熟菜才是最好的路。


    胡尾一听这话马上说:“可以,当然可以!”


    水笛第一次给他送菜便送的是熟菜,那时大家都抢着吃,要水笛能多卖些吃的,工人们肯定更高兴,他们也能多赚钱。


    思及此,胡尾感叹道:“水笛你真聪明。”


    他觉得自己妹妹说不定是做生意小天才。


    水笛是一个说干就干的人,立马说:“我今天下午就给你送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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