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球场位置在格林威治郊外的一片开阔谷地里,晨雾还没散透,铺在草地上薄薄的一层,像是黑麦草起伏状的呼吸。
这草地被修剪的极短,踩上去脚感很密实,化了霜之后有一种暗沉沉的绿。
场地周围甚至都没有围栏,只有被刷成白色的标识桩每隔一段距离地插在草地上,延伸到远处那片高大的橡木林边缘,林子背后是一大片缓坡,坡顶立着几棵孤零零的松树,被风吹成了一边倒的姿态。
沈彻到的时候,场地上还空着大半,他沿着碎石路走过来的时候,鞋底还卡了几颗小石子,他抬起脚甩了两下马术靴。
傅时聿已经在了,他正蹲在场边检查马鞍的肚带,他的黑马“里本斯”被拴在旁边的临时桩上,低头啃着草尖,尾巴时不时轻轻扫两下驱赶着周围的小飞虫。
晨光从云缝中撒漏下来,是那种很淡的金色,落在傅时聿脸上时,为他镶了一层矜贵的金边。
草汁的涩味混合着皮革的味道,随着微风一阵阵飘在空中,他站起身抚摸里本斯油亮的鬃毛,仿佛希腊神话里面年轻的神祇。
沈彻并没有走过去打招呼,而是绕过场地走向了另外一边的马厩。
马僮牵出来的是一匹浅棕色的母马,眼睛大,睫毛长,看起来很温顺,马僮操着一口流利的伯明翰口音跟他介绍这匹马的生平。
“先生,请问您需要帮忙调整马镫吗?”马僮问沈彻。
他摆摆手说不用,自己试了两脚,把皮扣往上面调了两格。
做完这些,看到傅时聿正从场地的另一头牵着马慢慢地沿着边缘在走,提前适应草地。
周令臣的接驳车停下来的时候,惊起了树林里一片不知名的飞鸟,呼啦啦全飞走了,绕了一圈然后又落回原处。
周令臣穿着卡其色的长风衣,样子颇有几分倜傥,他手里拿着咖啡从车上下来,不像是来打马球的,倒像是来拍电影的。
“你们这么卷的吗?起这么早,我还没到呢就已经骑上了?”
沈彻朝着他的方向扬了扬下巴,其实根本没听清他在说什么,傅时聿依旧低着头绕着场地行走,像是没看见他一样,步子不紧不慢。
等周令臣换好马术服,三个人各自上马。
沈彻脊背挺直,肩膀很放松,让马小步绕圈行走,他瞄了一眼里本斯,在傅时聿的控制下,简直乖巧的不像话。
“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了?”周令臣跟沈彻并肩骑着马,压低声音,他逆着光,一头耀眼的金毛,眯眼笑的样子像是毛茸茸的大狮子,他往傅时聿所在的方位努了努嘴,“他今天居然穿了条新护腿,棕色的,以前没见过。”
沈彻笑了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就点了点头。
“你继续练,我去找找感觉。”周令臣骑马很熟练,靴子磕在马腹上的声音短促有力,很快地跑开了。
马蹄踏在湿润的草地上,发出噗噗的声响,不远处的傅时聿朝着周令臣挥了挥手说,“看到远处山坡上那棵树了吗?”
那棵树长得很特别,沈彻一开始就注意到了。
它的树冠被风吹成了一边倒的形状,像是一面猎猎迎风的旗帜。
“我们来比个赛怎么样?”傅时聿扯了下缰绳,里本斯在他胯,下昂首挺胸,跃跃欲试,黑色的鬃毛在阳光下仿佛流淌的绸缎。
“好啊,比谁先到那棵树的位置,输了的今天晚上请吃饭!”周令臣自信地扬起笑容,说完便扬鞭策马而去。
沈彻也紧跟而上,听到周令臣侧过头对他说,“你的马不如傅时聿的好,肯定跑不过他,没事我给你垫底!”
“你别让我啊,这顿饭我请定了。”沈彻虽然嘴上这么说,却仍旧不敢落于下风。
周围的一切呼啸而过,有阳光下绿油油的树影,白色的木桩,高大的橡树,耳边除了风声还有少年人般爽朗的笑声。
乘风而起的马蹄越来越快,马背上的沈彻几乎要半坐着,小腿肌肉紧绷才能勉强保持平衡,但是在这种摇摇欲坠的驰骋中,他由衷感到一种久违的自由和肆意。
傅时聿毫无疑问地得了个第一名,然后是周令臣和沈彻几乎是同时到达。
勒住马的周令臣,气喘吁吁地从马背上下来,用一种充满困惑的声音说,“傅时聿你他妈是人吗?我就没见过你不擅长的东西,就骑马这玩意儿我记得你还没我学得早呢。”
傅时聿靠在树干上,喝了一口马僮递过来的水,没有接话。
“你肯定偷偷练了吧?说实话,你小子用全力了吗?”周令臣一屁股坐在草地上,依旧不依不饶。
“没有。”
“那为什么你总是赢?凭什么?”周令臣似乎很不服气。
从小到大,无论学习也好,怎么都好,傅时聿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永远是神一样的存在,谁见了都要夸两句,傅家那老三一看就是人中龙凤。
老爷子没少拧着周令臣的耳朵叫他跟傅时聿多学学,有点出息,周令臣总咋咋呼呼反驳老爷子说绝对是基因问题。
凭心而论,傅时聿没有努力想去赢,确切来说,是他按照自己的节奏在走,走着走着就走到别人前面去了,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
似乎他天生就该那样,是走在别人前面的。
周令臣还在絮叨,说他小时候被老爷子逼着学这个学那个,样样都不如傅时聿。
傅时聿听着,没有打断。
他想起他打马球是母亲顾文心教的。
顾文心是大家闺秀,做什么事都端端正正,不急不慢。五六岁时,她就教他骑马,教他挥杆,教他在马背上不要慌。她从不催他,从不拿他和别人比。她只是陪着他,一遍一遍,直到他的身体记住那个节奏。
傅时聿枕着双臂,就地躺在草地上,微微闭上眼睛。
阳光洒在他高耸的眉骨上,显得眉毛毛茸茸的,仿佛一簇蒲公英。
后来顾文心去世了,没人记得他喜欢打马球这个爱好,也没在乎他赢不赢,那些人在乎的是他显赫的家世,或者出众的外貌。
只有周令臣会嚷嚷着要跟他一起打马球,每次都输,但是下次还打。
周令臣不是最聪明的,不是最优秀的,但确实是最会讨人喜欢的。
他不会因为傅时聿比他强就离得远一点,他也不会因为自己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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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就靠过来,更不会因为傅国生被调查就躲开。
他就是他,赢了会笑,输了会骂,骂完继续。
傅时聿看着躺在地上的周令臣,说了一句:“你也不错。”
周令臣愣了一下,以为自己听错了。
“什么?”
“你骑马的样子,”傅时聿说,“比以前稳了。”
周令臣看着他,忽然笑了,笑得很大声,惊起了远处树上的鸟。
“你这是在安慰我?傅时聿你还会安慰人呢?我受宠若惊了。”
傅时聿没有再说话。
他看着远处,风吹过来,树叶哗哗响。
他想,母亲走之后,只有周令臣还在问他马球打得怎么样。不是问他公司怎么样,不是问他父亲怎么样,不是问他那些他不想回答的事。
这就够了。
人生命中有且仅有一个夏天,他们躺在草地上,却好像回到了高中那会儿刚打完篮球的夏天。
“比赛在几点?”周令臣突然问。
“下午三点,两点进场热身,距离现在还有……”沈彻抬起手腕看了一眼时间,“三个多小时。”
“换双舒服的鞋子,先吃个饭。”
餐厅安排在俱乐部的旁边,一开始来的时候沈彻还没注意,马厩里的每匹马都有自己的名字,写在木门上的铜牌里。
不是打印的,是手刻的,字体很旧,像用钢笔写在羊皮纸上。
沈彻牵马的时候注意到,隔壁马厩的门上刻着“Windsor”,下面还有一行小字,看不清,被缰绳磨花了。
周令臣路过,看了一眼,说:“这匹马是温莎家寄存的,好几代了。”他说得很随意,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这家马球俱乐部,名字里面带着“皇家”二字,却不属于王室的产业。
它成立于十九世纪末,由一批驻印军官带回马球运动后创立,后来几经易手,成了伦敦老钱们心照不宣的社交场。
俱乐部不挂招牌,不接受公开申请,入会方式只有一种——被邀请。邀请权掌握在十二人组成的理事会手中,每一名新会员需要至少三位理事联名推荐,且不能有反对票。
据说某年中东一位王子递交了申请,等了三年,杳无音讯。理事会的回复只有一句话:“我们暂时没有适合您的位置。”
适合。这个词在这里不是能力,是身份。
会员名册翻开来,清一色的贵族姓氏、百年企业的继承人、王室远亲。
不是有钱就能进,钱只是门票,真正筛选的是你的姓、你的圈层、你的祖父在哪片草场上骑过马。俱乐部有一面墙,挂着历届会员的合照,黑白照片里的人穿着老式的马裤,站姿笔挺,眼神里带着一种不用开口就让你知道“你不属于这里”的笃定。
傅时聿能进来,不是因为他姓傅,是因为他母亲姓顾。顾家在民国时期就是沪上名门,与英国几家老牌家族有过联姻。
顾文心年轻时在伦敦留学,曾随外祖父来此参加过一场慈善赛。她牵着小傅时聿的手,站在那片草地上,对他说过一句话:“这里的人喜欢马,只是因为骑马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