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17、昏睡

作者:圆茶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说完这句话,陆骁低低地笑了一声,像是被自己不合时宜的玩笑给逗乐了。


    “……”


    沈济棠只觉得这个人大概是疯了。不知道是不是从悬崖掉下去之后撞了邪,从头到脚都透着一种神志不清但很又平静的癫狂。


    然而,还未等沈济棠反应,陆骁接下来的动作就再一次证实了她的想法。


    他抬起另一只手,掌心猝不及防地贴向她的颌骨,强忍着手上的颤抖,就这样小心翼翼地捧起了她的脸。


    沈济棠瞳孔微缩。


    荒诞至极。


    “你是有病吗?”


    她的眉目彻底阴沉下来,用力推开男人的手,恶狠狠骂道:“少在我面前装疯卖傻,知道你福大命大了,想要报复回来就随便你,我奉陪到底。”


    刚好她也精疲力尽了,一大堆难听的话堵在嘴边,大不了直接鱼死网破吧。


    但陆骁却像根本听不见一样,骂声换回来的是他变本加厉的动作。


    他的手非但没有离开,反而就着她推拒的力道,以一种更为沉重的姿态再一次抚上了她的脸侧。半个手掌陷在脑后湿冷的发里,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指尖轻轻碰了一下她的眼角。


    “在那之后,你不是自己一个人霸占了那把伞吗。”


    “什么?”


    借着庙门外划空而过的电闪雷鸣,陆骁凑近了,仔细端详着眼前的人。


    她皱着眉头,神色疲惫,但五官的轮廓依旧是冷的。身上和脸上都是雨水,湿漉漉的乌发落在耳边,睫毛上挂着很细小的水珠,将坠不坠,面色白得寒凉。


    “都已经没有人再跟你抢了。”


    陆骁又低声说起笑话,脱口而出之后,却又像是变成了一句赌气的质问:“为什么还是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呢?”


    “……”


    沈济棠沉默了。


    她没有再推开他的手,甚至没有避开他近乎侵蚀神智的视线。她仰起头,用安静的凝视回敬他,像一场诡异而无声的拷问,彼此折磨。


    那双眼睛在黑暗里实在亮得惊人。


    但是,她现在却只想把它们剜下来,放进火里,看看虚实。


    这样想着,沈济棠再一次握紧了匕首。


    陆骁清楚地看到她手上的动作,目光终于黯淡了一些,刚才眼底残存的一点笑意也彻底不见了,只剩下莫名虚软的驯顺。


    “把它放下吧,好不好?”


    “刚才进来的时候,只是想再说个让人不高兴的玩笑给你听的。”


    “……你不要怕我。”


    他把手覆在她的手背上,像是在祈求着什么:“也不要再那样对我了,我不会对你做任何事。”


    说完,他实在没什么力气了,身体撑不住地向前一顷,但是在鼻尖快要碰到她额头的前一刻,脑子却猛然清醒过来,硬生生止住了自己的下坠。


    沈济棠往后退了退,神情很困惑。


    “为什么?”


    “因为我认了。”


    陆骁直接回答道,没有任何的迟疑:“你很想要一个理由吗?那我告诉你,我认了,这个理由可不可以?”


    他的语气平静,带着彻底认命了的坦然,以至于,平静得仿佛是在陈述着一个根本与自己无关的事实。


    “你不信我,我认了,你想杀我,我认了。杀了一次还想杀,我也认了。”


    “可是‘事不过三’这个词你总该听过的,过去,无论你对我做什么我都认了,我愿赌服输,心甘情愿。但是,现在我拼了命从悬崖底下爬上来,回来找你,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你,我想和你走在一起。”


    陆骁的声音越来越低,像是燃尽的烛火。


    “所以,沈姑娘。”


    他停顿了一下,用力地握住沈济棠持刀的手,似乎孤注一掷,认真地问出了最后一句:“你能不能,也认我一次?”


    没有人说话,没有人回答。


    庙外是无止无休的风雨,庙里只有两个人交织错落的呼吸声,在寒冷中轻轻颤抖,此消彼长。


    时间又过去了良久。


    终于,陆骁感觉到,那只被自己紧紧握着的手,似乎有了一丝松动。沈济的手指,一根,又一根,正缓缓松开着手中的匕首。


    就在指尖力气将尽未尽的刹那——


    一声闷响。


    沈济棠忽然胸前一沉,连忙低头看去,只见男人的身体无力地垂落下来,双目紧闭,已然昏死在她的怀里。


    此刻,那柄还未见血的凶器终于松脱离手。


    擦过陆骁被江水濡湿的衣摆,铿然而落,掉在了二人身下的干草上。


    ……


    一直以来,陆骁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记事很晚的人。


    直到一年除夕,乌衣署难得风平浪静,终于得闲。霍亦很高兴,除去在京城有家能回的正经公子哥们,一口气清点了二十几位同僚,在伙房门口搭了个吃年夜饭的场子。


    那段日子阴雨连绵,他有雨夜难安的毛病,好些天都没能睡好。


    刚好,趁着那日从白天一觉睡到了傍晚,霍亦叫他起床,等到收拾好过去的时候,桌子上早就已经准备好了酒菜。


    众人见他姗姗来迟,吵闹着要他先罚酒三杯,再讲一件三岁的糗事。


    他笑骂几句,喝了酒,甚至还贪了杯。


    然而,等到开始讲故事的时候,他却突然发现,发生在三岁的事自己竟半件都记不起来了。


    ——他好像根本没有那个时候的记忆。


    在陆骁看来,自己真正的人生,可能是从遇见那位夫人才开始的。


    梦回梧州,孤子五岁。


    七月十五是遗孤庵的“布施日”。每年的这个日子,梧州城的贵人们都会送东西过来,阿嬷告诉他,这叫积德行善。


    不过陆骁并不觉得布施日有什么不同,也不明白为什么他们积德行善也都要选在同一天。


    他见过很多穿绫罗绸缎的人,从富丽的马车上下来,把铜板扔进瓦罐,听着很响,但脸上挂着一种很模糊的笑容,然后有的人看见了,就会小声骂一句“假慈悲”。


    陆骁也觉得奇怪,给都给了,为什么要骂呢?


    好歹还能顶几顿饱饭。


    小孩子总会把所有的事都想得简单又直白。


    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有钱,有的人生来就没钱?为什么有的人能住那么大的宅子,有的人却连一个住的地方都没有?


    为什么有很多钱的人,不能把自己的钱分给穷人一半,这样不就人人都有钱了?


    有钱的人会一直有钱吗,下贱的人会下贱一辈子吗?


    一个人会过上什么样的生活,是生下来就决定好了的吗?那一个生来就不幸的人,是因为他做错了什么吗?


    会永远这样吗,又会在什么时候改变?


    算了,无论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的。


    反正在这个人世间,每个人的烦恼都不一样,就连穷人的穷法都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


    有的人想要三百六十天都能吃上饱饭,有的人想要一座不会漏雨的房子,有的人想见一眼死去的父母。


    而有的人,就像他,只是想要一个像样一点的名字。


    什么名字才是像样的名字?


    反正,陆小二就听着不太庄重,意思是姓陆的阿嬷捡回来的第二个孩子。


    布施日的那天,他一般都待在后院。


    前门太挤了。庵里的孩子很多,贵人们送来的一些小玩意儿其实是不够分的,年纪稍大的孩子,已经跟着卖艺师傅学了几年拳脚了,能挤到最前头。而他才五岁,又很瘦,根本抢不过。


    他一个人坐在后院石阶上,用树上的藤条给自己编了一只小马。


    梧州的夏天,日头很大,不到傍晚根本没人愿意在外面坐着。除了偶尔从前门传来的吵闹,只有知了叫个不停,所以如果有人走过来,脚步声也就异常清楚。


    陆骁抬头,看见站在面前的是一位年轻的夫人。


    虽然穿着一身干净漂亮的衣裳,但她没去前门,也不像别的贵人一样身后跟着小丫鬟。她就站在那儿,一脸好奇地看他手里的东西,像是从来都没见过一样。


    “这是什么呀?”


    陆骁没说话,把小马往身后藏了藏。


    看,他又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穷人不认识富人手上的东西,富人却也不知道他手上拿着的是什么玩意儿。


    “你别藏呀,我用这个跟你换行不行?”


    自来熟的夫人直接在他旁边坐了下来,可能是陆骁刚才没注意,不知道她是从哪儿变出来了一个纸包,“强买强卖”地塞进了他的手里,脸上笑眯眯:“白米糕,还是热的。”


    她到底是不是来布施的贵人?陆骁开始有点怀疑了,因为在她的脸上并没有那种模糊的东西。


    陆骁把藤条小马给了她。


    夫人眼睛一亮,欢欢喜喜地接过,放在手里仔细看着:“它能跑吗?”


    “不能,它是假的。”


    “哦,假的也好。其实有些东西假的比真的好,永远不会生病,不会死,不会倒。”


    夫人一点儿也不在意,忽然问他:“你喜欢马吗?”


    陆骁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毕竟他只在街上看见别人骑过。


    “喜欢吧。”


    “那你想骑马吗?


    夫人又说:“你要是想,过几天我还过来。不过,你得再给我做个小兔子,我喜欢兔子。”


    陆骁愣了愣:“好。”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相信了那位夫人的话,但是过了几天,她却真的又来了。这一次,她不是一个人来了,身后跟着府里的马夫,马夫身后跟着一只小马驹。


    他震惊地看着那只马驹,感觉像是自己手里的藤条活过来了一样。


    自那以后,夫人就经常会过来了。


    有事没事地在后院坐一会儿,分给他糕点,用石灰教他在地上写字,和他说些孩子能听得懂的笑话。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很认真地问:“你想要一个新的名字吗?”


    陆骁几乎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他眼神迷茫地看了她很久。又过了很久之后,才迟钝地点点头。


    夫人笑了笑,又问了他另一个问题——


    “那你想跟我回家吗?”


    从那天开始,陆骁住进了林府,一年之后,他顺利成章地有了一个小妹妹,叫阿琅。真是个玉雪可爱的孩子啊,眼睛灵动得像是会说话,见了人又笑个不停。


    他的新名字也是夫人取的,和阿琅一样,单名一个字,是“骁”。


    “是骏马的意思哦。”


    夫人说:“日行千里,通达四方。以后,它一定会带着你去任何地方的。”


    可是,为什么要去别的地方。


    明明已经有容身之所了,不是吗?


    那时的他还尚没有意识到,这世间,没有任何东西是永恒的。太阳东升,就会西沉,宴席聚起,终要散去,高台会倾塌,容颜会衰败,人从出生开始,便是向死而去。


    而美好的东西,就更是易碎了。


    他想要拼命抓住的一些东西,在命运的眼里,恐怕只是从指间漏下来的几粒流沙吧。


    那么,人活一世,到底可以抓住什么?


    ……


    又是大火。


    这是陆骁第无数次在梦里遇见那场大火,总是在梦境的结尾,然后一切回忆都会在火光里扭曲、迸裂,烫得他灵魂都在颤抖。


    剧烈的咳嗽撕扯着喉咙,将他从漫长的昏沉中拽了出来。


    陆骁惊醒了。


    胸口剧烈地起伏着,身上早已全是冷汗。


    他连忙睁开眼睛,涣散的目光在虚空中漂浮了一会儿,才重新看清了眼前的一切:是那间医馆。床幔素净,药味清苦,窗外天光正好,安静得能听见尘埃落定的声音。


    她呢,也在这里吗?


    陆骁转动干涩的眼珠,然而,却没有看见那个人。


    赫然出现在他的眼前的,是桐花镇最富贵的一张脸。孙言礼的脸几乎贴到了他的鼻尖上,看见他醒了,正咧着嘴,十分惊奇地看着他——


    “陆小二,你活啦?”《 》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