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烈阳策马奔腾,任掀起的风沙打在脸上。
建立上虚假身份上的权势如沙中之塔,早晚要塌的。只有凭真本事拿在手里的东西,才算是他的,谁也拿不走,收不去。
身下的马儿因急驰而踏起的石子,恰巧打向白烈阳,他没有躲,小石子在他脸上划了一道,破了皮,见了血。
他理都没理,这点儿痛与他心里的痛来比,什么都不是。
他把这些痛与恨全都化做了力量与执念,他一定能过这一关,一定能拥有比世子还要高贵的身份、权势。
柳西镇,马车里,马昀浩想去掀开蒙在白莫忧头上的一角,但他忽然住了手。
他不确定她是否愿意在这种情况下,与他面对面地同处一车。
虽这两三年,她在他们关系的推进上非常主动,但她毕竟是姑娘家,脸皮薄,刚挨了打应该是不想见人的吧。
马昀浩收回手,但他又实在担心白莫忧的伤势,这么半天听不到她出声,怕她晕过去。
于是,他轻声问道:“莫忧,听得到我说话吧?我们已经在车里了,你疼得厉害吗?”
哪承想,眼前的黑色大氅被一把掀开,白莫忧露出她的小脑袋瓜。可能是因为动作太大,牵扯到了伤口,她龇牙咧嘴的:“好疼,”
马昀浩见她鲜活如此,应该是无大事的。放下心来的同时,觉得她可爱极了。
白莫忧除却脑袋,全身裹盖着大氅,趴在马车里软软的垫子上,冲马昀浩挤出一个笑,眼睛亮晶晶的:“三哥,你怎么来了?”
马昀浩被她看得心里一动,他终于有点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白莫忧了。
她是他循规蹈矩生活上的那一抹亮色。
他自己或性格或所受教育的原因,约束自省是常态。但他内心,对大方跳脱,恣意明媚,这种他一辈子都做不来的姿态,是欣赏与向往的。
从小他就不讨厌这个白家妹妹,可以说,如果不是他的默许,她不可能有机会靠近他,更不可能成为他的跟屁虫。
他对她,一直就是不同的。
他永远不会说出去,他之所以对当年那个小乞丐那么熟悉,甚至现在都记得他叫白烈阳,是因为对方的存在曾让他感到不适。
他不喜欢白烈阳姓白,不喜欢听自己的书僮说,在街上又看到白莫忧与小乞丐做了什么。
他的动心起念,可能比他想象得还要早。
“我想你今日可能会上街,我就来了。只是临出门时,被钰儿那孩子绊住,来晚了……“
马昀浩把他是如何知道她被押去行九杖之刑的过程,都与她说了。
白莫忧听后沉默了。
马昀浩今天很反常,平常别说让他主动了,就是面对她的主动,他都是君子之风,岿然不动的。
可今日,他好像变了个人,行事风格也不像他。他在正义堂时,就叫了她的名字,而不是之前的“白家妹妹”。
刚才他又一次叫了她“莫忧”,且听他这话的意思,他原先是打算上街来主动见她的。
白莫忧忽然意识到,马昀浩今日之举早已超出了春花节上他的表态了。他不仅向她显露了真心,同时也向全镇的人表明了对她的心意。
如果没出白烈阳这事,该有多好。
有三哥如此坚定地选择她,她不用再担心沈金元与白玉淑的那些图谋,一心待嫁就好。
可现在,在听完白烈阳的那番威胁后,白莫忧根本顾不上高兴,反而怕起来。
怕马昀浩责任心太强,在做出抱了她出正义堂的事情后,会去说服他父母来提亲。
马家有三子,马昀浩行三,是马家唯一一个尚未娶妻的。
马家两代皇商,与白家一样住在东街,是镇上的名门旺族,拥有一定的财富与地位。
马昀浩其人,身材高大挺拔,长相俊朗,为人谦和。镇上但凡有点脸面,富裕一点的人家,都想把闺女嫁进马家,嫁给马昀浩。
就连白莫忧的继母、妹妹也都看上了这门亲事。
白莫忧从小就喜欢马昀浩,那时她把这份心意藏得好好的。这两三年来,她到了说亲的年纪,才不再藏着掖着,想要为自己争取一番。
她之所以敢这样主动,一是因为马家长子与次子的亲事全都合乎长辈的心意,马昀浩作为马夫人最宠的小儿子,亲事方面允许他自己做主。
二是因为,三哥从来没有拒绝过她,从没有表现出烦她躲她的意思。
所以她才在这两三年间,但凡有机会,她都会去主动接近马昀浩,在他面前不仅极有存在感,甚至明示暗示的,她都示意了。
白玉淑骂她狐媚子,不知羞。白莫忧不在乎她怎么说,她只在乎马昀浩对她的态度。
在春花节前,她还摸不太准三哥的意思,但节上那一日,带着她送的香囊的三哥主动找到她,并允许她摘下了他的面具。
从那刻起,白莫忧隐隐约约地知道,她可能要如愿以偿了。
再之后,春花节过去没几天,白烈阳就带着世子与少年将军的身份归来了柳西镇……
白莫忧想到这些,心里有什么东西被搅着翻滚了起来,为这难料的世事,也为她两难的心境。
她一方面怕马家长辈妥协同意,一方面又怕他们不同意。
就像她的身体一样,忽冷忽热。她自己知道,就算白烈阳后面打得不重,但前三板,她就被打出血了。
在昏过去前,白莫忧想,这九杖之刑真不是人受的,没有人可以轻松过关。
“莫忧,莫忧!”马昀浩一步上前,单腿跪在了白莫忧面前,焦急地唤着她。
好在,白府到了。
马昀浩掀起帘子,就见玄珠冲上前来 ,看到她家小姐的样子,这丫环立时就红了眼,带了哭腔。
县衙送信儿的时候、老爷夫人离府的时候,玄珠都在睡。还是刘妈妈带着大夫来此候着,才把她叫醒的。
玄珠这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才知道她家小姐出了什么事。
她立时想到了那碗安神汤,小姐能把她迷晕,可见她此番的独自前往有多凶险,小姐是为了保护她才不带她的。
为着小姐的这片心,玄珠当场就要哭出来。她又何尝不在担心着小姐,她醒后一分都不曾耽搁,急忙往府外跑。才跑到门口,就看到了送小姐回来的马车。
马昀浩什么都顾不上,本来他也没想顾,他不假白家女仆之手,直接把白莫忧抱到了后院,她的房间。
王大夫在镇上开有医馆,他本人是外伤大手,镇上的大户人家都找他过府看过骨治过伤,他自然认得马家三公子。
见多识广的老大夫见他抱着白家大小姐进来人家的闺房,也只是惊讶了一下,随即就朝马公子询问起伤者的情况来。
王大夫毕竟是男子,而白莫忧被打的位置更是看不得的。
好在他提前做了准备,带来了女徒弟。王大夫没有女儿,只有两个儿子。这女徒弟也不是亲戚家的孩子,而是他傻儿子从河滩捡回来的。
王大夫的大儿子小时候从树下摔下来,摔到了脑子,挺聪明伶俐的一个孩子从此痴痴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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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称呼也从众人口中的大力,变成了傻大力。
这孩子不仅背回个姑娘,还成了这姑娘的跟班,人家走到哪他跟到哪。王大夫想着把人救下,一分诊金没收放了她去,但他儿子好大个人,却是又哭又闹。
王大夫没招,再加上他给女子看病确有不便,就顺坡把人留了下来,收了徒,这姑娘从此做起了医馆里的医女。
眼下白莫忧的伤,这医女更是派上了用场。
马昀浩说完情况,医女道:“都出去吧,我先看看伤。”这女子看着年岁不大,却沉稳老练。
马昀浩语气尊重地问了一句:“大夫,她之前还醒着,还能说话,现在这样不打紧吧?”
医女:“要看过才知。”依然是冷静无波的口吻。
马昀浩拘了一礼:“那劳烦您了。”
玄珠留下,本来是给医女搭把手的,但她一看到白莫忧衬裤上的血渍,腿立时就软了,眼泪又淌了下来。
医女见她指望不上,开口:“去打盆温水来。”
要说这伤可不像是打了九下杖棍的,医女眼中的疑惑一闪而过,想来以这家的家境,应该是提前使钱了吧。
这伤处理起来并不麻烦,只是要这位娇滴滴的大小姐,在床上躺上一个来月了。
马昀浩得了大夫的一句“无甚大碍,开了药内服外敷,静养既可”后,这才稍稍放了些心来。
白老爷也松了一口气,这才有心气招待马昀浩。他是有话要问三公子。
看马三公子这样子,对他大女儿显然是有求娶的意思。可人家父母不在,他也不好直接问,想着旁敲侧击几句。
可马昀浩没接他这话茬,不是马昀浩退缩了,而是他有自己的坚持。
他对还未做成的事,不会轻易给出承诺,他喜欢事到了而不是话到了。
马昀浩与白老爷道别,从白府走了出去。他抬头看了眼头上的艳阳,真是个好天气啊,看来他回家罚跪时,不会像上次那样被雨淋了。
马昀浩虽然受他母亲的偏宠,但父亲对他一向严格。
他家三代经商,几代人里,就出了两个会读书的。一个是小儿子马昀浩,另一个是嫡长孙马钰。
从马老爷父辈开始,他家就是皇商了,可也只是在户部挂着虚名。整个家族里里外外,一个做官的都没有。
所以,马老爷十分看重家里这两个会读书的。
只是,马昀浩虽爱读书、爱做学问,却志不在为官,他也不想经商,好在家里也不需要他管这摊子事,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开办学堂,慈堂,救助世人教人学问。
就因为他不答应参加上一次的科考,他被父亲罚跪了两个时辰,最后还赶上了一场大雨。
他不仅膝盖跪破了,还被淋得发了场热。但父亲并没有通融,甚至母亲哪怕心疼到落泪,也没去求情,因为全家上下皆知,马老爷的家规有多严。
父亲当日就有言,他若再犯错,管老天是下雨还是下雪,他一样要跪足两个时辰。
想来今日之举,这场跪是跑不了的,很可能两个时辰都不够他跪的。
可只要一想到,他与白莫忧都要卧床一段时日,是不是可以算做同甘共苦?马昀浩的嘴角就忍不住地往上翘。
郊外,白烈阳一行,赶路到午夜才停。
右文对他道:“这样的速度,后日晚上或能追上王爷。”
白烈阳点点头,让众人在原地扎营。
奔波了一天,人疲马乏,马烈阳也不例外。但他精神亢奋,他知道今夜是他唯一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