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三天了,林薇把能想到的死法都试了一遍。
重生三天了,林薇尝试了各种死法。
她投过河、上过吊、跳过井,最狠的一次,吞过老鼠药。
但无一例外,都没死成——
跳河三秒钟就被一个路人救了,上吊的麻绳断了,投的井是口浅枯井,连老鼠药都是过期的。
每一次死亡失败,脑子里那个冰冷的系统都在提示她违规操作。
【警告!宿主违规操作。任务未完成,无法脱离本世界。】
林薇像是卡住了这个世界的BUG,她甚至怀疑自己已经死了,这是地狱的通关游戏,只有她找到正确的死法,才能脱离地狱。
当然,虽然每一次她的命是保住了,但身体感官是一点都没迟钝——
跳河那次她回来就感冒了,烧了一夜。
投井那次她崴了脚脖子,在井底下又饿又疼,最后受不了了,自己爬上来的。
吃老鼠药那次,她的肚子疼得一夜跑了三次厕所。
重生第四天傍晚,林薇终于从老鼠药的后劲中缓过来。
她躺在原主的床上,看着天花板上剥落的墙皮,突然笑出了声。
她虽然死不了,可也不能这样折腾自己。
既然连阎王爷都不收,那她还怕活着吗?
上一世,她活得循规蹈矩,小心翼翼,自小听话懂事,努力讨好哥哥和父母,婚后讨好婆婆和丈夫。
落得的结果是被娘家吸血,婆家欺负,最后被逼自尽。
对上一世的林薇来说,活着没趣。
既然重开一局,所幸大胆换个活法!
可是,换个什么活法?
林薇翻身下床,赤着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环顾自己安身的这个小房间——这几天她白天忙着寻死觅活,晚上却无处可去,只能回原主之前住的卧室睡觉。
棉纺厂的职工房每家都是一样的格局,三十多平的房间,原主所在的主卧不到十平米,白色石灰墙刷了绿色的墙裙。一张双人床,床头是块刷了暗红色油漆的木板;一个三开门大衣柜,中间门上镶着一块带菱形磨花的镜子,另外两扇门的铰链坏了,歪歪扭扭地合着;靠窗的那张书桌上的浅黄色漆面已经掉了不少。
屋内陈设和挂历上鲜红的日期都在提醒她:这是1990年。
林薇深吸了一口气,突然福至心灵:遍地黄金的九十年代,正是经济腾飞的前期,遍地都是赚钱的机会!
普通人只要抓住时代机遇,乘上时代的东风,就可以扶摇直上,成为有钱人!
她激动地望向窗外,视野竟然异常开阔:附近大多是低矮的平房,远处耸立着一个大烟囱,吐着烟霾的与苍灰色的天空融为一体,大片的枯黄和灰白色的植被。
北方的冬季万物萧条,林薇的眼神却变得锐利明亮——
改革开放的春风才刚刚从南方吹向北,山河省平乡县这座小城,尚处在万物生发的前夕。
她可以趁机白手起家,先攒点钱做个小买卖,随着经济上行把小买卖变成大生意,再用做生意的钱去省城买几套房子,等着几年后拆迁,她的财富就可以连升几个量级!
等房价高涨,她卖掉几套,把钱换成黄金和比特币……
只要操作得当,何愁挣不下千万身家?!
林薇简直要笑出声了。
这一世,她不光要活,还要活出趣味,活得嚣张恣意,活成人上人!
千万身家始于足下,林薇打开门,决定大干一场。
“咚…咚…”敲门声打断了林薇脑海中正徐徐展开的宏图伟业。
“饭做好了…”门外的声音透着小心翼翼,“妈…”
林薇皱眉,差点忘了,她还多了个便宜女儿。
林薇拉开门,一个身高才到她胸口的小女孩,身板干瘦,小脸蜡黄,身上套着件肥大的薄袄,裤腿挽得高低不平,露出的脚踝冻得发紫。
更寒碜的是,女孩的右胳膊还打着绷带,白色绷带上沾着些油污。
哪怕知道她是叶梅,林薇还是忍不住同情了一秒。
但下一秒,想到三十年后这个小女孩会变成一个面目可憎的恶婆婆,林薇立即收起了泛滥的同情心。
“我煮了面,你来吃点吧…”叶梅双手绞着衣角,似乎不敢看她。
哟,你还会做饭。
林薇觉得好讽刺,上一世从来都是她把饭做好了端给叶梅。
“你这几天都没吃饭,这么下去身体会垮的…”
呵,你还会关心我的身体?
林薇有一次生病不起,白天在床上多躺了会儿,叶梅进来看了眼,话里话外都在讥讽她娇气,她不敢辩驳,只得强撑着高烧的身体从床上爬起来给公婆做饭。
想想上一世的遭遇,再看看眼前低三下四的小女孩,林薇觉得苍天有眼:
系统让她成了叶梅后妈,那她就要把之前从叶梅那里受的苦原原本本都吐回去!
林薇扯动嘴角笑了笑:这重生越来越有意思了。
“咕噜”
一阵肠胃蠕动的巨大声响,叶梅抬头看看林薇。
这动静来自林薇的肚子——这几天她只顾寻死觅活,基本滴米未沾,此时确实饥肠辘辘。
为了维持高冷后妈的人设,林薇面不改色,只是清了清嗓子:
“知道了。”
既然准备好好活,那就先吃顿饱饭。林薇没再给叶梅多余的眼神,直接走进了客厅。
客厅很小,同样的水泥地、绿墙裙,放着个掉了皮的人造皮革的沙发,一张折叠圆餐桌,几把样式各异的椅子,墙角还挤了一张小木板床。
“哥,建国,出来吃饭了。”喊完了林薇,叶梅又去次卧喊人。
林薇记得陈斌有两个亲舅。大舅叶建军早年是工人,下岗后开过网吧KTV,年轻时也赚到过钱,但不知为什么后来全亏了。林薇见过一次大舅,还是因为他来陈家跟叶梅借钱。叶建军走后,陈斌爸爸跟叶梅发了很大的火。
小舅叫叶建国,经营一间水果摊,混得不好不坏。叶梅曾带林薇参加过小舅儿子的升学宴,席上叶建国喝多了,抱着叶梅哭,说小时候没了妈,多亏了这个姐姐的照顾才能长大。感觉叶建军对叶梅的感情更亲近些。
至于陈斌的姥爷、叶梅的亲爹,林薇所知甚少,只隐约听陈斌提起过他姥爷叫叶强,曾因赌博进过局子。
重生之后这几天,叶强还没在这个家里出现过。
林薇暂时把原主那个尚未见面的老公抛在脑后,径直走到餐桌边。折叠圆桌周围有四把椅子,一把带靠背的折叠椅,两个木头高板凳,还有一个马扎。
林薇挑了那把看起来最舒服的折叠椅坐下。
桌上摆着四碗冒着腾腾热气的面条,林薇拿筷子才发现这四碗面竟然不一样。
三碗里都浇了肉末,还盖了一个荷包蛋,只有一碗清汤寡水,几片蔫巴的青菜叶漂着。
叶建军和叶建国从次卧出来,一人占了一个木板凳,拉到屁股下坐着。
剩下的那个马扎显然不适合这个餐桌,叶梅坐上去后,桌面已经超过了她的胸口高度,为了够到餐桌,她只能架起肩膀。
“妈,你吃这个……”
叶梅把一碗带着肉浇头和鸡蛋的面推到了林薇面前。
“怎么?”林薇讥讽地扯起嘴角,“这家里是有皇位要继承,吃饭还分三六九等?”
“我…不爱吃肉,你们吃……”叶梅盯着自己碗里的几根菜叶子。
“不爱吃?”林薇突然很不爽。她想到上一世,叶梅可是要天天吃肉,恨不得吃成了三高。
叶梅不安地扭了一下身子:“奶奶说,女孩子要少吃点肉——”
“女孩子吃肉会长成肥婆,没人要!”十岁的叶建国理直气壮地拉过一碗带肉末的面。
林薇一愣,蒙尘的记忆突然被搅动起来。
上一世,她在乡下长大,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留她和哥哥跟奶奶过活。
那时候家里并不宽裕,餐桌上十天半个月才能出现一顿荤腥,偶尔做饭时加个鸡蛋都算是改善伙食了。
但偶尔加的那个鸡蛋,一定是哥哥的。
奶奶总说,哥哥是以后家里的顶梁柱,好东西都要先紧着哥哥。奶奶还说,“女子不能贪吃,传出去被人笑话。吃胖了更是嫁不出去!”
这可不是吓唬人,他们村里有个外号叫“胖妞”的女孩,从小胖到大,力大如牛,腰像男人一样粗,快三十了还没找到婆家。
林薇听话,从来都不会跟哥哥抢吃的。
很快林薇有了弟弟,家里养了一只老母鸡,一天下一个蛋。每天早上,奶奶把鸡蛋拾起来,收到竹篾篮里攒着。攒两个就在晚饭时煮了——一个给哥哥,一个给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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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奶奶的理由很充分:“哥哥正在长身体,弟弟还小,女孩子不能多吃。”
盼到过节,爸妈回来了,桌上有了大鱼大肉。小孩子哪有不馋的?三个孩子揍在桌边抢肉吃,鸡腿就两个,弟弟抢不过两个大的,急得哭。
大人们的目光若有似无地瞟了过来,不用他们说什么,林薇就会把鸡腿让给弟弟。
除了鸡腿,排骨和鱼肉也是有限的,妈妈和奶奶会先紧着孩子吃,毕竟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样的小子他们家有两个。
那些有限的鱼肉,林薇的筷子多伸几次,大人的眼光又瞟过来了。
林薇知道是自己不够懂事了。她从不觉得大人偏心,小孩子哪里懂这些。她只觉得不喜欢自己是因为自己不够乖,不够懂事。
后来为了讨大人欢心,面对餐桌上的好东西,林薇索性一筷子也不动,她给自己找的理由是不爱吃肉,太腻。
她不喜欢吃的大鱼大肉,大人心安理得让哥哥弟弟敞开了吃。
再后来,家里条件好了,鸡蛋和肉不再是稀罕物,可林薇再没馋过,她真的形成了不爱吃肉蛋奶的习惯。大概是常年吃的清淡克制,成年后的她有一副让男人看了眼馋的身段,腰身一手能掐住,胳膊腿细软。
她那个“顶梁柱”哥哥最知道妹妹哪里值钱,把她打扮一番介绍给陈斌,没多久林薇发现自己怀了孕,哥哥去陈家讨说法。陈斌把她娶进门,哥哥用嫁她的彩礼迎娶了嫂子。
陈斌喝酒,喝醉了就打人。她痛,想躲也躲不掉。
后来她发现,陈斌的体力也是有限的。她索性不逃不躲,任陈斌打完骂完,气撒了也就能放过她了。
林薇还发现,挨揍的时候想点别的,会没那么痛。
于是陈斌的拳头举起来,林薇紧闭双眼,不去想那拳头什么时候落在自己身上,而是想自己小时候捡过一只小狸花猫,奶声奶气地叫很是可爱,她管它叫小花,小花爱吃玉米糊糊,于是林薇每天放学就弄玉米糊糊喂它。小花长大了一点开始淘气——陈斌的拳头终于落下来——她想到那只小猫还没完全长大就误食了老鼠药死掉了。
陈斌掐着她的脖子撞到墙上——林薇再想自己小时候除了小花应该还养过别的,家里那只芦花鸡一直是她喂的,她每天放学都要去扫鸡圈,芦花鸡不光长得好看,一天还能下一个蛋——陈斌的巴掌扇过来——林薇想自己好像从没尝过它下的鸡蛋,奶奶为什么不攒到三个蛋再煮呢,这样她也能分到一个了。
陈斌把林薇从墙角拎起来——林薇想起来了,奶奶说女孩子不能吃太多——陈斌抬脚踹向林薇的小腹——林薇想到了村里的胖妞,胖妞的腰那么壮,胳膊那么粗。林薇想如果自己当初贪吃一点,吃成胖妞一样的,陈斌是不是就不敢这么打她了。不对,如果吃成胖妞她就不会嫁给陈斌了,胖妞是嫁不出去的——陈斌终于撒了气——林薇躺在地上,看到自己小腹下面的衣服洇出了血,好痛啊,妈,我那么听话那么乖怎么还是痛,奶奶我嫁人了但是我好痛啊……
“噗——”
一声嗤笑让林薇回神。是老大叶建军,他听到弟弟口中“肥婆”这个字眼,轻蔑地笑出声。
叶梅显然已经习惯了哥哥弟弟日常的冷落和排挤,她不说话也不生气,只是默默捧起那碗只有菜叶子的清汤面,垂着眼喝了口汤。
林薇胸口一紧,又来了——体内那股岩浆一样灼热的力量再次出现,让她浑身的血都烧起来。
林薇一拍桌,冲着一大一小两个男孩:“你们怎么不怕自己吃成肥佬?!”
老大叶建军愣住了,他一直没把叶强另娶的这个女人放在眼里,毕竟他是叶家长子,他在这个家里的地位仅次于他爹,这女人应该主动来巴结自己。但林薇过门后沉默寡言不声不响,一直和他井水不犯河水地过着。
今天这女人竟然跟他大小声,他必须得教教她规矩。
“我们是带把的,”叶建军举着筷子在空中指点,“男人是顶梁柱,当然得多吃肉!女人懂个屁!”
十六岁,毛都没长齐,说话的神情却像他快四十岁的爹。
林薇胸口越来越闷,那股灼热的力量又堵在胸口。
“啪!”
林薇拍案而起,一把夺过叶建军面前那碗还没吃两口的面,把鸡蛋和浇头都倒进叶梅的碗里。
“你,给我吃!”林薇命令叶梅,“吃不完不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