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盆里生出的热气只能覆盖周边的一小块区域,贝希摩斯将它轻踢到沙发边缘。
手杖被随意地靠在沙发角的位置,梅斐斯特正躺在沙发上,盖着一条厚实的毛毯——在他催促着要听书时,贝希摩斯让他先回卧房取些保暖的衣服。
梅斐斯特显然对自己身上的家居服很满意,也不愿费时费力地去穿庄重的礼服,最后只披了条昂贵的兽毛毯子回来。
这当然是失礼的,可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和好伙伴一起畅游书海了。
他相信温柔和气的贝西不会像冷冰冰的仆虫长一样,时刻提醒他怎么做才不会有损伯爵的颜面。
梅斐斯特最擅长的就是减少出现在仆虫长面前的频次,这招的确帮他避免了不少麻烦。
“贝西,你挑好了吗?”
现在的梅斐斯特可跟沉稳优雅的雌君搭不上边了,他缩在沙发上,不住地催促。
好似一个虫崽,满怀期待地冲雌父讨要一块香甜的蛋糕。
“我才识学浅,书架上的书闻所未闻。您这是在催促我在蔷薇园中摘下最美的一朵花,总得给我一点点时间挑选吧?”贝希摩斯回道。
梅斐斯特将长毛毯子往上拽了拽,将脸埋在里面:“我嫁过来半年,第一个书架的藏书都听完了。请你在……从左往右数的第二个书架挑一本吧。不要有心理压力,亲爱的朋友,我们以后还会有很多时间的。”
那可未必。
贝希摩斯笑着应了声,去看书架上的“砖块”们。
首先排除一大半的虫神信仰者的书籍,倒不是说他对虫神有什么意见,只是《圣律典章》《祷言诗篇》之类的东西不太适配眼下放松随意的气氛,就是这样。
噢,还有一排记录诺欧斯帝国历史的书籍,贝希摩斯心想那无非就是和邻国赛索里斯的各种战役的记录。
两国可谓是从创世纪争斗到现在,此刻的边境线上,说不准就爆发着小型冲突。
梅斐斯特听了那些伤员记录保不齐要哭鼻子。
接下来是一些名虫传记,无非是那些踩着金山出生的贵虫们肆意享受奢靡生活的故事。贝希摩斯觉得也没什么可看的,可梅斐斯特像是不能见光的地下小虫,任何来自外部的新鲜见闻都能满足他的好奇心。
一开始要按对方熟悉的节奏来,才不会升起防备心。
贝希摩斯最后取了一本骑士的传记,挪了木椅到火盆边上。这样一来,他和梅斐斯特之间便只隔着一只手臂的距离。
诚然,雌君身边的位置看起来会更加暖和。可他一个不太相熟的侍虫,若是和主虫躺在沙发上,盖着同一块毛毯,紧挨着阅读同一本书籍,未免有些不像样。
贝希摩斯坐在椅子上,轻咳一声,念出了封面的烫金书名。
他的嗓音显然不差,这一点,梅斐斯特放松享受的神情可以佐证。
为了行骗,他有扮演贵族的需求,为此特意学习了他们的说话腔调。
低沉又清晰的嗓音开始在这个小小的书房内流淌。
梅斐斯特撑着脸蛋,右耳对着新伙伴的方向,微微歪着脑袋,听得格外入迷。随着贝希摩斯的朗读,他开始在脑海中构筑一个新世界。
故事的主角是个贫民出身的骑士——这倒是稀奇。
一来,如今的骑士团还有些声名,但远不及历史上的赫赫威名,里面多是些勋贵的后代,却不见有什么骑士精神;二来,以贫民为主角的传记鲜见,贵族们也不多爱看奋斗故事,而贫民们连识字的都很少,自然不会是书籍的主要受众。
总之,故事的主角就这样在贫民窟登场了。他是个雌虫,只能每顿啃着菜叶子和硬邦邦的黑面包度日。雌父是个作坊的工虫,日薪只有几个银币,根本不够生活。
寒冬时节,主角买不起昂贵的皮草,只能穿着单薄的麻布咬牙过日子。
读到这里,贝希摩斯差点笑出声。
他无比确信这本书应当出自一个富二代之手,作者走过最远的路大约就是从自家的城堡到镇上的大教堂。否则他对穷虫的认知不会如此贫瘠。
贝希摩斯甚至能够想象出那个场景:一个作风奢靡的贵虫打算创作出一个角色,为了体现主角的坚毅性格,决定令他成为一个穷虫。
可该怎么体现主角的穷困生活呢?他抓耳挠腮,干脆招来侍虫,问他以前吃的是什么食物,现在的薪水大概是多少。
得到满意的答案后,他将其作为范本写进了手稿里。然而,能够以银币作为日薪,在贵虫身边伺候,在真正的贫民眼里,已然是极体面的工作了。
这个故事还在继续,主角因为一场意外获得了贵虫的赏识,被安排进骑士团发光发热。经历几场战争后,成功凭借自己的功勋,封上爵位。
贝希摩斯读着读着,对这个虚浮至极的故事失去了兴趣,连带着语调也变得飘忽起来。
梅斐斯特敏锐地捕捉到他情绪上的变化,开了口:“贝西,你不喜欢这个故事吗?这名骑士的经历如此艰难,怎么可以用如此轻浮的语调读出来,这是不正当的。”
“不正当的?”
“是的,我认为对旁虫的苦难,我们要保有怜悯与敬畏之心。”
“亲爱的雌君,我想你是误解我了。”
“那该怎么解释你方才的表现呢?不要蒙骗我,我能从你的语气里感知到你的态度。”
弱声弱气的鹌鹑也会有这样咄咄逼虫的一面吗?贝希摩斯抬眼看过去。
梅斐斯特抬起头,梗着脖子,好似个为弱者发声的正义之士。那张脸板着,神情类似最严苛的老牧师。
即使看不见,也不妨碍他对着贝希摩斯方向投射谴责的目光。
有点违和,又似乎很合理。
贝希摩斯盯着梅斐斯特的脸看了几秒,为了避免被他打入坏虫的行列,还是解释道:“我只是觉得这个故事不太真实,雌君,你要知道,没有谁比我更懂贫民窟是怎么回事了。”
联想到贝希摩斯的出身经历,梅斐斯特原本肃然的脸色一变:“……不真实?你是说……”
贝希摩斯合上了书,轻声道:“大部分穷虫是熬不过寒冬的,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是常态,更别说能找到日薪几个银币的体面工作。他们只能流浪,熬到哪一天,被虫神接走,也算是解脱。”
在那种地方还有更多的阴暗面,贝希摩斯没有说,但只是简述部分日常,也足够梅斐斯特重铸观念。
“原来是这样……”梅斐斯特咬着苍白的唇,只觉得浑身发冷,“贝西,对不起。我是如此自以为是,竟然为了一个虚构的角色苛责你,天呐……”
贝希摩斯笑了,一切正如他所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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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的那样发展。博得梅斐斯特的好感和呼吸一样简单。
“我的确没有想到雌君会关注到我语气的细微变化。”他动动歪脑筋,开始发掘雌君的愧疚心。
梅斐斯特抓紧了毯子,掌心毛绒绒的质感却没有使他感到安慰:“如果是布鲁克,他念成什么样我都不会在意的。贝西,因为我把我们,看做是有共同思想、认知的虫。我设想我们是朋友,能共同探讨…探讨所有……因此在感知到你的轻蔑时,我才会如此愤怒,但这种一厢情愿的确有些莫名其妙,我向来是个不受欢迎的怪虫……”
他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可贝希摩斯能懂这番话的含义。
“雌君出身优渥,对未知的领域没有充足的认知再合理不过,难得的是,您保有一颗良善的心。”
更重要的是,很好忽悠。
梅斐斯特听了这话,勉强笑了笑:“多谢你的宽慰。我能做的也只是每年往济贫院捐些钱……只可惜能动用的也很有限。”
贝希摩斯以为他指的是伯爵的财产,只安慰了几句“有心即可”之类的套话。
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雌君看起来兴致不高,贝希摩斯盯着他毛茸茸的发顶叹了口气,重新打开传记,将主角的结局念完。
梅斐斯特的心绪纷乱,已经不在这个平庸的故事中。只不愿辜负贝希摩斯为他朗诵的心意,还是强打精神听完了结语。
“嘭——”
几刻钟后,贝希摩斯不轻不重地合上书,将其归回原位。
他的余光瞥见最角落时,目光稍有停顿。
那本书被塞在角落,书口在外书脊在里,看不见书名。贝希摩斯将其抽出,只见封面上写着:《雌君的情虫》
哇噢。
还有这种好东西。
贝希摩斯清清嗓子:“时间还早,不如我们再读一本?”
梅斐斯特的表情几乎可以称得上受宠若惊。
他觉得自己今日的表现可以说是糟透了,原以为会惹贝希摩斯厌烦,没想到对方还愿意与自己继续待在一起。
“我的荣幸,贝西。这次是什么故事?”
一个略显恶意的笑出现在贝希摩斯的脸上,他扫了眼目录页,意味深长道:“一个倒霉雌君的故事。”
主角是贵族雄虫的雌君——梅斐斯特听到这个开头就起了兴致,万分共情书中主角的遭遇。因为那些冷遇、轻视确确实实就是他的日常生活。
雌君的雄主开始往家里娶一个又一个的雌侍,却不愿意分给雌君一点点的信息素——梅斐斯特低下了头,这也的确和他的经历相符。
可怜的雌君犯了休眠症,他无比渴求雄主,可对方这时偏偏出了远门。
在理智被吞噬殆尽后,他开始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等清醒过来后,雌君惊愕地发现自己的床上躺着一个园丁。
那个出身低微的雄虫对他告白:在雌君嫁进来的第一天,自己就一见钟情。若是两位主虫恩爱有加,他自然不敢肖想,可雌君一日日都在受折磨,他看不过眼。
再之后便是肆意热辣的描写,各种场合,各种风味……
贝希摩斯顿了顿,拿起杯子喝了一口温水润润嗓子。
梅斐斯特呢?
可怜的雌君已经被剧情的发展吓呆了,脸色红得像是酗酒的醉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