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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一起遛狗

作者:进店玩猫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倪杉第二天早上是被林岁安打语音电话叫醒的。


    早上六点,林岁安本身五点半就要出门,考虑到倪杉可能起不来,特意晚了半小时。


    “姐姐,早上好,醒了吗!”


    “………”


    “我们说好今天要一起去遛狗,你还记得吗!”


    “…………”


    谁跟你说好了。我明明记得我婉拒了啊。


    一猪已经迫不及待在门口等着要出门了。它隔着小院的围栏,冲着对面的林岁安叫了几声,让她别忘了自己。


    “你妈妈呢,快去把她叫下来,我们一起。”


    倪杉换上运动服,用清水洗了脸,涂了一层防晒,就这么牵着狗出门了。


    昨天在家休息了一天,今天状态好像恢复了一些。她原本以为自己没什么力气遛狗,但现在走在路上,感觉也还好。


    林岁安今天只牵了一只萨摩耶,其他狗狗都被主人接回家了,只剩它一个vip用户。


    只可惜这只萨摩耶没办法和猫咪和平相处,因此回去之后林岁安只能把它关进小隔间。


    “你今天还胃疼吗。”林岁安问她。


    “好多了。”


    “那就好。”


    倪杉还是有点睁不开眼,她跟在林岁安身后,没注意到林岁安正放慢脚步等着小狗上厕所,一不留神,一头撞在了林岁安的后背上。


    “没事吧,疼不疼。”林岁安迅速转身,倪杉来不及躲开,两人之间几乎没有多余的空间,过于亲密。


    “你怎么总是在问我疼不疼。”倪杉笑着后退几步,这么一撞倒是把她给吓清醒了。


    曾经也有一个人总是问她疼不疼,那个人不在了,再次听到这样的关心,倪杉的心底泛起密密麻麻的难过。她不动声色地把这些情绪压了回去。


    林岁安不放心地看着她。


    “你为什么比我高,穿增高鞋了吗。”倪杉低下头,观察她的鞋子。


    马丁靴,鞋底挺厚,果然是偷偷增高了。


    “我本来就比你高。”林岁安也后退了几步,没有增高!我本来就这么高。


    “谁说的。”


    “上次跳舞的时候,我记得你比我矮很多。”林岁安大逆不道地用手在倪杉头顶上比划了两下。


    “没有!才没有!不信等下回去你脱了鞋,我们再比一比!”


    倪杉之前穿惯了高跟鞋,对自己的身高有了一点误区,因此十分不服。


    两人继续往前走去,走到小区门口,林岁安要直走,倪杉却习惯性地要拐弯。


    林岁安问她:“你以前的遛狗路线是怎么走?”


    “就,绕着这个小区走两圈,然后回家。”


    倪杉以前在京市的小区一直都是这么遛狗的。只是那时候还要更早起床一些,为了避免遇见怕狗的人,凌晨四点她就牵着一猪下楼,在五点之前速速回家。


    现在自由多了,哪怕七八点钟起来遛狗,在小区里也碰不见任何人。


    “你这多浪费啊,小区外面环境特别好,再走几百米就可以上山。这个景区很火的,很多人都特意开车来这边旅游。”


    林岁安指着远处被雾气环绕的那座山。


    “我之前没想过要往远走。”


    倪杉跟着林岁安走到小树林,开始觉得有些热。


    她把外套脱下来拿在手里,注意到林岁安的手臂上有很明显的肌肉线条。


    两人不约而同地开始给对方展示自己的肌肉。这都是养狗之后日积月累养成的,用力抓紧狗绳,防止大狗爆冲。


    林岁安说自己能够轻松地抱起任意一只大型犬,比如萨摩耶,倪杉说那有什么厉害的,我也可以。


    一猪在地上走得好好的,突然四脚离地,被妈妈抱起。它一脸无措地挤在倪杉怀里,不是很懂现在的状况。


    林岁安也不甘示弱地抱起了萨摩耶,两人跟有病似的,谁也不服输,就这么慢悠悠地抱着狗一直走下去,快要走出小树林的时候,两人几乎同时把狗放在了地上。


    “怎么样,累不累。”


    “不累,轻轻松松。”林岁安说完这句话就躺下了。


    “你累啦。”倪杉气喘吁吁地说。


    “不累。”


    “你累。”


    “我不累。”


    “你说你累了。”


    “我一点也不累,我是困了,突然想睡一会儿。”


    我不累,我只是突然原地去世了。


    倪杉在林岁安旁边坐下,四下无人,她解开了一猪的狗绳,让小猪自由奔跑。


    一猪一边跑,一边时不时回头看看倪杉。


    萨摩耶和一猪各玩各的,倪杉和林岁安一人盯着一个方向,林岁安把狗绳放到最长,始终没有松手。


    “上次遛狗的时候还觉得很冷,春寒料峭,转眼间已经是夏天了。”倪杉的行李箱还没整理,里面还装着一件薄羽绒服和一条毯子。


    等下次再带着行李出发去工作,就要换成夏天的衣服了。桑桑昨天给她打来电话,她落在酒店的裙子已经被酒店寄过来了,没有丢。


    林岁安躺了很久,往常她都是一个人在这里带着一群小狗享用这片草地,呼吸新鲜空气,听着布谷鸟的叫声,今天她却让一个外人进入了自己的秘密领地。


    她也说不上为什么,至少她能感知到倪杉身上的磁场是好的。好是一个抽象的笼统的不清晰的概念,那种磁场就像一盏小小的发散的圆形光源,没有具体的形态,只能靠感知。


    人的磁场是骗不了人的,性格和行为都可以作假或伪装,只有磁场不会骗人。


    虽然在网上搜索倪杉的名字时蹦出来的都是一些负面相关词和剪辑片段,倪杉也确实把每一个坏女人都演得生动真实,让人憎恶,林岁安对人的判断标准很简单:


    一个把伯恩山犬养的这么小猪这么天真的人能坏到哪里去。


    林岁安指着身后的银杏林对倪杉说:


    “等夏天的时候,在两棵树之间可以用绳子拴起吊床,躺在吊床上摇摇晃晃睡觉,还可以在这里野餐。”


    “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倪杉回头看了看这片树林,她一路走来都没注意这到底是些什么树。不知道是野生的还是人为栽种的。


    “这里一直都没人来吗。”


    “有的,但这个时间不会有人来。”


    林岁安把手挡在眼前遮挡刺目的阳光,忽然说:“你之前说我的手好看。”


    “现在近距离看看,还觉得好看吗。”


    小狐狸把手伸到倪杉面前,骨节分明,修长柔软,没有戴任何戒指,手背上能清晰看到青色的血管,以及一颗小痣。指甲干干净净,手腕纤细有力,手心里的纹路很乱,倪杉不会看手相,她盯着看了一会儿,移开了视线。


    “好看吗。”林岁安又问了一遍。


    “不如爪子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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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倪杉忽然问她:


    “你之前说过你多大来着?”


    “二十五。”


    “为什么年纪轻轻要在这样的地方生活?”


    “你也很年轻啊,不也一样开始养老了吗。”林岁安说。


    倪杉摇摇头:“二十岁和三十岁还是很不一样的。你有在京市或是沪市工作、生活过吗。”


    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倪杉很喜欢京市物欲横流的生活,哪怕到现在为止她也依旧很喜欢。


    奈何京市容不下她的小狗,她才不得已离开,原本她是坚定地要在京市定居,曾沐要留在京市,她不可能去别的地方。


    后来曾沐走了,对倪杉而言去哪里都一样,只要对大型犬没那么多边边框框就好,因此她很随意地选择了榆城。


    “有。在落地机场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这地方不适合我。我在拥挤得难以呼吸的地铁上和陌生人贴在一起,到站后被车厢吐出来,再换乘另一班地铁………我意识到我这个人真的是吃不了一点苦啊,在这样的环境下生活我是过不下去的。”


    林岁安不能接受自己的生命被损坏,人在糟糕的环境下生活,要不了多久身心都会出问题,因此她开始寻找适合自己生活的城市。


    就像她在高中时选择休学一样,学习本身不是什么痛苦的事,但糟糕的人际关系和恶性竞争让她感到恶心。她思考了一下,想清楚自己未来想做的事和现在所学的东西毫不相干,在这个教育系统中她学不到真正有用的知识,因此她决定休学。


    明明没有抑郁,却表演出了抑郁的情绪,她骗过了所有人,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没人知道她是这么胆大妄为又聪明的人,她平时太乖了,在学校没有存在感,却做出如此叛逆的选择。


    父母很显然并不死心,从小优秀到大的女儿突然变成这样,他们难以接受,因此想让林岁安出国留学。林岁安刚好也有离开父母独自生活的打算,她很配合地用高中优异的成绩单申请了学校,又去考了语言成绩,等到收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她带着学费和生活费去绕世界旅行,没有去学校报道。


    等她在外面玩够了,想要寻求安定的生活,她又偷偷回国,开始新的计划。


    原本林岁安想的也是在京市或沪市开一家宠物寄养中心,她去考察了一段时间,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方案。


    “所以我就选了榆城,我就是想过这种瓦尔登湖模式的生活。我以为你也是这样的人呢。”林岁安对倪杉说。


    “挺好的,年纪轻轻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你想要,你得到。


    倪杉打心眼里感到很羡慕。


    “那你呢。”


    “我啊。我还不知道呢……现在不知道,以后也不一定会知道。”


    说得也是。人生就是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有什么新想法和变化,或许有一天我也会改变主意,想要离开这里。”林岁安感慨地说。


    谁也无法保证自己能长长久久地喜欢同一个地方啊。


    “一个小小孩儿跟我说这些话,真的怪幽默的。”倪杉摇摇头,被她逗笑了。


    “我早就不上学了,早就是大人了。”林岁安一本正经地说。我和那些浪费时间跟风上大学的小屁孩儿不一样,我历尽沧桑。


    “谁让我永远都比你大五岁呢。不对,大六岁。”


    “数学不好?”


    “那是相当不好。”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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