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聿睡醒已经快中午了,起床便看到了江明绪发来的短信。
“哥,会议时间定在下午三点,我们什么时候见呀?”
“会议之前,记得打扮帅点。”时聿再次叮嘱。
他洗漱出来,江怀川已经把饭准备好并穿戴整齐了,时聿看到他穿着白色的衬衫,领带随意地甩在肩上,透着光隐隐约约能看到衬衫下紧实的肌肉。
江怀川是标准的倒三角身材,宽肩窄腰,因为个子高,两条腿也是修长笔直的,配上清清冷冷的气质,属于匆匆走过都禁不住侧目的类型。
时隔五年,江怀川今年也有二十八了,看上去的确比五年前成熟许多,可身材却还是那么好,甚至比起当年懵懂的模样还多了些性感。
江怀川忽地抬头,眸光朦胧地看向他,“今天有个重要的会,我要去公司一趟,不能陪你了。”
时聿移开视线,他确实很喜欢江怀川这张脸,只可惜按在了狼心狗肺的身子上。
“没事,你忙。”
他巴不得江怀川离他远远的。
“你今天有什么安排?”
“没想好。”
时聿只想结束话题,对他来说能和江怀川这样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早餐都已经十分不可思议了。
江怀川果然不再说话了,一边吃饭一边看手机,时聿在手机里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不觉瞥了一眼,江怀川居然在看陆云青的视频。
陆云青。
他可不记得江怀川对音乐感兴趣,应该是为了这次合作提前了解吧。
江怀川忽然问他,“我记得你很喜欢陆云青。”
时聿含糊一声,江明绪连手机壁纸都是陆云青。
“那你觉得他哪里比较吸引人?”
“唱歌好听,长得不错,人也努力上进。”时聿如实说。
他看到江怀川把进度条拉回去,又将人物放大仔细看了一遍。
马上就要洽谈了,现在才考虑对方是否合适不觉得太晚了吗?
吃过饭江怀川又叮嘱了几句便走了,时聿也准备去见江明绪。
他先到浴室仔细洗了个澡,吹干头发再对着镜子一照,才算满意。
其实江明绪长得还不错,小巧的瓜子脸眉清目秀,皮肤通透白皙,眉毛很淡,眼尾带着一点红,是很清秀稚嫩的长相。头发的挑染也是一次性的,洗过就掉了,露出原本蓬松的黑色短发,很有青春气息。
他看过身份证,江明绪今年刚满十八岁,只是身材瘦小了些,大概不到175的样子,体重很轻,鼓起气都能看到身上的肋骨,感觉一些丰盈的女性都比他要重。
时聿就是不明白这么一个青春洋溢的美少年为什么非要给自己化成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好像杀马特年代又回来了似的。
他又理了理发型,这才回到卧室打开衣柜,随即又呆住了。
这都是些什么彩虹破抹布!
*
彼时的江明绪也在洗澡,他瞪着眼睛望着浴室顶上巨幅的油彩画,好像是西方诛神什么的,四周是壁龛氛围灯带,单向全景落地窗上面悬浮着水晶射灯,超长的镜子从左到右贯穿整个浴室。
自从来到这个别墅,他就几乎没眨过眼。
他从没见过这么大的房子,这么大的浴室,原本以为这已经十分奢华了,没想到窗外目所能及的整个庄园都是“他”的!
恒温按摩浴缸一股一股地涌出水柱,放松下来便好像漂浮在溪流上,墙上的蜡烛香氛他也见过,是采用法国皇室工艺的天然蜜蜡品牌,一支便要5000元。
而现在,他正在如此奢华的浴室洗澡,感觉光是躺在这里人生就已经再没什么烦恼了!
他洗完澡又对着镜子照了照,虽然不是自己的身体,可真是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怎么有人的腿能长这么长?怎么可能长这么高?窄窄的腰身,修长的腿,紧实的腹部肌肉,便好像T台上的模特,感觉无论穿什么都能轻松驾驭。
青春期无论怎么喝牛奶都没能超过175的江明绪深深地破防了,他比了比身高,感觉至少有185,好像从没在这么远的距离看过地面,从没在这么高的位置呼吸过空气。
他穿上浴袍走出来,便有等待好的化妆师帮他吹头发弄造型,要知道他在乐队即便是有演出的时候也只能卑微地排队等着化妆师忙完用化妆刷潦草地扫上几下。
做造型的功夫,豪华的双开门打开,陈伯带着女佣推进来一排衣架,上面挂着各式各样的西服。
“少爷,您要穿哪件?”
“哇…”江明绪看得眼花缭乱,然后发现怎么都这么素啊?而且前面这几件除了扣子不一样有什么区别吗?
哥让他打扮得帅一点,但这么素的衣服影响他发挥啊。
江明绪选了半天挑中了一件宝石蓝色的西服,袖口是方形的实木袖口,非常精致,等穿到他身上,他便发现自己刚刚的担心是多余的,根本就不需要他发挥。
这西服显然是量身定制,完美地展现了身材线条,虽然发型师鼓弄了半天也没什么变化,但这张脸本来十分帅气,狭长的眸子,紧实的下颌线,微微眯起眸子便如远山一般高不可攀,稍微勾起唇便好似极光一样冷艳。
江明绪就没见过这么帅的男人,便连娱乐圈的当红明星也要逊色几分。
但现在这张顶级神颜的脸上顶着一双清澈懵懂、充满好奇的眼睛。
“……”
果然帅哥也是需要氛围感的,连他自己都觉得违和。
“少爷,您的表。”
陈伯带着专业的黑手套打开盒子,一块块腕表整齐地摆在丝绒表枕上,有宝珀、江诗丹顿,还有一块蓝水晶表盘的百达翡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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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款表他曾看明星在时装周上戴过,一块就要八百多万,即便他哥还算能赚,家里也没有这种级别的表,更何况这还只是沧海一粟!
这种体验富豪生活的日子,一天也值了!
他选了那块百达翡丽,对着镜子照了照又觉得少点什么,“陈伯,有首饰吗?”
对!这么漂亮的脸怎么能不戴首饰呢!
江明绪从小就喜欢亮闪闪的东西,他的首饰盒堆起来有他人那么高,是他最骄傲的收藏!
但他没想到时聿有一整间珠宝房!
他差点被展柜里的光闪瞎眼睛,一瞬间还以为自己来到了金店的库房,那些一看便能达到拍卖级别的首饰他多看一眼都觉得有负罪感,连忙走开了。
他已经看过了,这副身体没有耳洞,十分可惜,但他脖子纤细,手指也修长漂亮,骨节毫不突兀,戴些项链戒指肯定好看。
江明绪在项链柜前停留,看着一串夸张的蓝宝石镶嵌钻石项链移不开眼。
陈伯提醒道,“少爷,您今天穿的西服。”
呜呜。
选个锁骨链戴在里面吧。
再旁边是戒指的展柜,里面的戒指多到他完全看花了眼,江明绪自己也爱戴戒指,所以还算了解,一眼便在展柜中看到了好几款他根本不舍得买的品牌戒指。
全部拿出来戴在手上!
Buling!Buling!
映衬着江明绪的星星眼。
陈伯再次提醒,“少爷,这次是商务会议。”
好了好了,他知道了。
江明绪乖乖地把戒指放了回去,余光瞥到了一个单独放在匣子里的戒指,看上去只是造型简单的铂金戒指,除了几条波浪和碎钻没有多余的纹路,可其实是一款小众奢侈品Osor的爆款,一枚便要80万!
这款戒指他哥也有一枚,只是宝贝似的锁在柜子里,别说给他戴了,连他多看一眼都不行,没想到现在他可以拥有了!
江明绪把那枚戒指戴在手上,满脸期待地问,“这个可以吗?”
“……”
陈伯那张总是不为所动的脸上多了丝不自然的神情。
这枚戒指是少爷留学归国带回的物品之一,但少爷十分嫌弃,最初让他们扔了,第二天又装作忘记命令的模样,让他们找回来。
他还记得少爷捏着这枚戒指在沙发上面无表情地坐了整整一个下午。
那天窗外细密的雨丝映照着昏暗的客厅,一向喜欢光亮的少爷却没有开灯。他颀长的身影在偌大的房间中竟显得有些许孤单和无助,在不知捻灭了多少根烟后,才朝摇着尾巴的凯斯招了招手。
少爷今天实在是太奇怪了,不仅穿了晚会才会穿的西服,居然还把送给狗的戒指戴在了手上!
但戴都戴上了,他还是不要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