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向明咽了一下口水,艰涩道“伍大少,感谢您对我妻子的照顾,我来带走她。”
伍冲霄的眼中闪过一抹嘲讽。
“妻子,你也知道她是你的妻子?怎么还把她赶到街头?”
“这……夫妻吵架,本就是难免的,请您把她叫下来,我带她走。”
伍冲霄嗤笑一声,“请我把她叫下来,怎么,她不肯跟你走?”
盛向明含混道,“她还在闹情绪,女人都这样,很麻烦。”
“只要您同意,我直接上去把她拖下来……”
听到那个“拖”字,伍冲霄的眸光闪动了一下,表情冷下来。
“姓盛的,我今天就把话跟你说清楚。”
“进了我伍冲霄的门,就是我的人,你一句话就要带走,没门!”
盛向明惊疑不定地看着他,“伍大少,你这是干什么?你为什么要管我们盛家的事?”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我喜欢她,我想要她,我要让她成为我的妻子!”
盛向明愣在那里,半天不能说话。
伍冲霄那双深邃的桃花眼里,闪烁着势在必得的光芒。
盛向明明白过来,他是认真的。
首富家的大公子、城中最知名花花公子,喜欢他看不上的乏味妻子俞浅墨?
盛向明忍不住呵呵两声。
论家世、论财产、轮名望、论相貌,他没有一样比得上面前这个人,他伍冲霄是金银堆里长起来的公子哥,是女人争着抢着要贴上来的美男子,盛向明在他面前只有自惭形秽。
可是,他居然说,他喜欢他的妻子……
深深的自卑感消失了,他忽然得意起来,忘形地品评道,“伍大少,你别看她长得挺漂亮,其实乏味得很,在床上像条死鱼……”
话音未落,一记重拳朝他脸上挥来,力道之大让他整个人重重倒在地上,又在光滑的走廊上滑行,直到撞上柱子才停下。
嘴里有热热的东西涌出,他张嘴吐了一口,血水混着一颗断齿落在地上。
伍冲霄揪着他的领子把他提起来,眼中迸发出杀人般的暴戾。
“姓盛的,再让我听见你说她一句不好,我保证让你立刻从这世上消失,尸骨无存!”
说着,挥手又是一拳。
盛向明被打懵了,嘴里含一口血水,根本说不出话。
双胞胎在屋顶上晃着腿,不满道。
“这么凶,还说我们不懂待客之道。”
“就是,惹到老大,还不如和我们兄弟玩。”
听到声音的顾姨赶过来,看见这一幕大惊失色。
“哎哟,我的大少爷,可不能闹出人命,万一惊动巡捕房,老爷又要骂你了。”
说着就要冲过来,杜三信抬手拦住她,“顾姨,我来吧。”
杜三信生就一副扑克脸,平时顾姨嫌他像个木头人,这会却被他的冷静和沉着感染,慢慢平复下来。
杜三信面无表情地走到伍冲霄身边,俯身低声喊道,“少爷。”
等伍冲霄抬起头,又抬手指指楼上亮着灯的窗户。
那是俞浅墨住的房间。
窗户开了一半,应该隐约能听见这里的响动。
他骤然松手,丢开盛向明。
盛向明的后背撞在走廊地板上,发出一声闷响,他无力地哼唧了两声,缓缓爬起来。
“送客。”
伍冲霄冷冷丢下这句话,掏出白色细亚麻手帕,一边擦拭手指,一边向屋内走去。
“来活了。”
“走。”
凌氏兄弟从屋顶一跃而下,一个抬头,一个抬脚,把盛向明抬走。
俞浅墨正趴在床上,沉浸在伤心中,楼下的动静对她来说遥远得像是另一个世界。
盛向明的羞辱,让她又忍不住哭起来。
明明已经决定,再也不为这个坏人浪费眼泪,可是对方一句话,又让她难过得不得了。
她实在是太脆弱了。
门外木地板上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接着,咚咚的敲门声传来。
她从床上坐起来,擦掉眼泪,“谁呀?”
“是我,伍冲霄。”
“我、我已经睡了,如果没事的话,你先走吧。”
门外静了一会,接着,伍冲霄的声音再次响起。
“撒谎,你屋里的灯明明还亮着。”
俞浅墨本来说的就是托辞,谁知他竟然毫不留情地戳破,她一时无言以对,只能沉默。
“我说,今天晚上的月亮很美,星星很亮,要不要跟我去散步看看。”
她看向窗外,深蓝色的天幕中,月亮发出皎洁透明的光辉,星星闪闪烁烁,叫人移不开眼。
她呆呆地看了一会,直到脖子发酸,才移开视线。
她没说话,只是按下了床头的台灯。
伴随着一声轻微的“啪”,整个屋子陷入黑暗。
她躺在床上,脸贴在枕头上,静静躺了很久。
屋外没有一点声音,她想,得不到回应,伍冲霄大概是走了。
翻身下床穿鞋,她走到门口,犹豫了一下,还是拉开门。
走廊的暗影里,伍冲霄正侧过头抽烟,火星闪烁,照亮他俊美的侧脸。
他还在。
壁灯把他的轮廓投在墙上,身上的深灰色笔挺西装,泛着微微光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有光影在身上流转。
听见声音,他抬起头来,对她微微一笑,“走吧。”
温暖的浅黄色灯光打在他的睫毛上,在眼睑投下蝶翼形状的暗影。
有那么一瞬间,俞浅墨看着他的眼睛,觉得这双眼睛似乎比天上的星星更亮、更吸引。
“看来,比起月亮,你更喜欢看我。”
伍冲霄走近她,两人之间的距离缩短到只有半步,“你可以靠近点看,毕竟,像我这样的美男子,多看看对眼睛有好处。”
俞浅墨“噗嗤”一声笑出来,“真自恋。”
这一笑,滞重的内心忽然一阵轻松。
伍冲霄摇摇头,“不,我是对自己有清醒认知。”
“我看你是自大又自恋。”
“好,我同意,所以,我要的都是最好的。”
他脸上笑意不减,眼神却忽然认真。
那灼灼的目光,忽然变成一只手,温柔地在她脸上流连。
俞浅墨略一迟疑,他已经拉起她走向一楼。
“走,我带你去看星星。”
他的手很大,温暖有力,一股久违的安全感透过指尖传递到她的身体里。
云不遮月,星光点点。
两人在湖边的树林里散步。
“看,大熊星座。”
伍冲霄抬手指向北方的天空。
俞浅墨仰头,顺着他的手看过去,果然,看到闪闪发光的七个星,组成勺子的形状。
“真的,好漂亮。”
她凝视着璀璨的星空,一吐胸口郁结之气,心情无比舒畅。
“斗柄西指,天下皆秋。”
他的声音很轻,像怕惊扰漫天星辰。
俞浅墨诧异地看着他,“你对星座感兴趣?”
伍冲霄唇角轻勾,直直看向她,“怎么?不该?”
她不安地动了动,“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我知道,你觉得我是个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只懂得烟酒、挥霍和享乐,是不是?”
俞浅墨讪讪,“报纸上,都那么说……”
伍冲霄不介意地耸耸肩,“嗯,无所谓,星座什么的没人感兴趣,只有艳情和暴力才能引起大家的注意,报纸嘛,本来就是要吸引人眼球的。”
他说的没错,每每刊登凶杀案或社会事故时,报纸总被哄抢一空,而聚焦上流社会隐私和明星八卦的娱乐小报,一年到头销量都很好。
伍冲霄继续说下去。
“我小时候,也有这样一个夜晚。我十二岁,和家人到德国旅行,那晚我们租了一条船,沿着黑森林泛舟而下,一抬头,就看见大熊星座。”
俞浅墨被他的描述吸引,再次仰头望向星空。
“我小时候也跟爸妈去过德国,可惜爸爸时间紧张,只在酒店住了一晚就走了。”
他继续说,“那天晚上,我吃到了一颗糖,一颗闪闪发光像钻石一样的糖。后来,我一直想找到一样的糖,却再也找不到了。”
俞浅墨想了想,认真安慰他,“我小时候,跟着爸爸在日本生活过几年,有一天,我吃到了一块非常美味的水羊羹,可是从那以后,就再也吃不到了,后来吃到的水羊羹,不是太甜、就是太淡。”
“妈妈告诉我,人有时候会美化记忆里的味道,吃它时候的心情,也会改变它的真正味道。”
伍冲霄静静看着她,露出微笑。
她果然不记得和他初次相遇的事,不过没关系,只要他记得就足够了。
现在,他们的新回忆,由他来创造。
“对了,宋阿婆的事,谢谢你。听她说,你不仅让她来这里做工,还给她儿子提供了一份在酒店的工作。”
“举手之劳。”
“我住在这里,好像给你添了很多麻烦,你要收留我,还要照顾我家的旧人。”
“不,是我应该谢你,因为你,老头子对我印象好转。你不知道,在我们兄弟三个中,他一向最不喜欢我。”
俞浅墨隐约记起,报纸上曾说过这件事。
伍家是城中首富,城里的三家银号,有两家都是伍家开的,不过,伍老爷子对这个挥霍无度的大儿子一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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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喜欢,曾公开斥责他是败家子,并说过将来不会把家业传给他等言论,反而更倚重老二和老三,让两人分别在两家银号任职。
“等我离婚之后,父亲的版权费就都是我一个人的,到时候,我一定回报你。”
伍冲霄点燃一根香烟,烟雾缓缓升起,模糊了他的笑脸,“好,我等着。”
看着他抽烟的娴熟模样,俞浅墨咬了咬下唇,鼓起勇气道,“能不能,给我一支烟?”
伍冲霄长眉微挑,意外地看着她。
“你要抽烟?”
“嗯。”
“会抽吗?”
“不会,但我想试试。”
“为什么?”
俞浅墨一脸认真,“从前,都是爸妈告诉我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现在,我想试着自己思考、自己尝试、自己做决定。”
伍冲霄侧头凝视她,笑意加深。
他抽出一根烟,放到她手里。
第一次拿烟的她,有点手忙脚乱。
伍冲霄握住她的手,教她用食指和中指夹住那支烟。
“我点着火的时候,你吸一口,再慢慢吐出来,记住,不要把烟吞下去。”
她生疏地用手指夹着烟,露出大考来临之前的紧张神色,点了点头。
“嗤”一声,他擦亮了手里的打火机,弯腰把火苗凑近她。
她照着他说的,微微侧头,咬着香烟凑近火苗。
就要碰到火舌了,她有点紧张,忍不住看向他。
伍冲霄眼中倒映出一簇蓝色小火苗,衬得那双眼睛越发深邃。
他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眼神。
俞浅墨闭上眼,用力吸了一口。
“咳咳、咳咳。”
明明记得他教的话,吸进去,再吐出来,可是实操和理论到底是两回事,她不可避免地吸进去一些,剧烈地咳嗽起来。
伍冲霄立刻轻拍她后背,一边接过她手里的烟,以防她烫到自己。
好半天终于平息下来,她抽出手帕,擦掉眼角被呛出的泪。
“不喜欢?”
她皱起眉,“有点苦,还很呛。”
“不过,我还是很开心,我试过了,不喜欢。”
伍冲霄点头,“凡事要试一试,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
说着,咬住她剩下的那支烟,抽起来。
两人继续沿着湖边走,溶溶的月光洒下来,河面上有银光在浮动。
偶尔传来水鸟扇动翅膀的声音,让夜晚显得更加静谧。
夜风吹过,带来一阵寒意,俞浅墨不由得抱住双臂。
肩上一沉,伍冲霄脱下西装外套,披在她身上。
她一怔,停下脚步,就要脱下衣服还给他。
“我不冷,你别感冒……”
伍冲霄的手按住她肩头。
“这种时候,就让我好好展示一下绅士风度吧。”
他的表情忽然变得认真,语气也更低沉。
“而且,被你拒绝,我会伤心的。”
他那双深邃的桃花眼里,透出一丝忧郁和哀伤,被这样的眼睛凝视着,俞浅墨有一种失重般的眩晕感。
难道,这就是花花公子的魅力吗?
随时随地,轻轻松松向女性散发出致命吸引力,自己却浑然不知,不以为意。
报纸上的八卦内容再度浮现在脑海。
据说,他对每一任女友都很大方,分手时送房送车送钻石,因此每一任女友都对他念念不忘。
他刚刚那句话,是在对自己出手吗?
不,不可能!她只是一个毫无魅力的弃妇,他这样的表现,不过是花花公子一贯的说话风格。
他收留她,只是因为父辈之间的交情。
这句听起来有点暧昧的话,不过是花花公子一贯的说话方式罢了。
一定是这样的。
她摇摇头,抬脚往前走,伍冲霄叫住她。
“等一下。”
他绕到她面前站定,微微俯身,忽然抬起手伸向她的脸。
俞浅墨一僵,结结巴巴道“你、你做什么。”
修长手指越过她的脸,伸进披在她身上的西装领口,轻轻一勾,挑出一缕被压住的头发。
手指若有似无地擦过她的脖颈,让她涨红了脸。
他离得很近,以指作梳,将那缕被压乱的头发理顺,轻轻搭在她肩上。
为她整理头发时,他那温热的鼻息就喷洒在她发间,让她连大气都不敢喘。
“好了。”
他终于直起身子,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
原来,他只是帮自己拿出被衣领压到的头发。
俞浅墨松一口气。
“夜深了,回去吧。”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