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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38章 毛笔换米

作者:竹枝欢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恭喜,夫人有孕三个多月了。”


    郎中的话,让高胜兰一直悬着的心,瞬间就放到了肚子里:“郎中,那,我这孩子……”


    高胜兰的手下意识的放在肚子上,温柔中透着担心,这一路上,吃不好,睡不好,还要走五十里路。


    “孩子没问题,夫人要是不放心,可以开点安胎药。”


    郎中看了一眼高胜兰身上的衣服,看着不值钱,但,两人一身的气度,看着倒不像是小门小户的。


    “那,那就不买了。”


    高胜兰立刻摇头,只要孩子没问题就行。


    “郎中,安胎药多少钱?”


    程七七询问着:“如果不吃安胎药的话,会不会对孩子有什么影响呢?”


    “安胎药三十文钱一副。”


    郎中瞧出他们的囧迫,主动道:“夫人身体底子好,往后只要补补,身体也就养回来了。”


    “那就不吃。”


    高胜兰立刻站了起来,拉着程七七就往外走:“谢谢郎中。”


    程七七道:“胜兰,要不,还是拿副安胎药,图个安心。”


    “没事,流放路上这么难都挺过来了,现在都不用这样走路了,我的孩子肯定没事。”


    高胜兰少了之前的担心,脸上的笑容都多了几分,孩子平安无事,她就放心了:“嫂子,谢谢你。”


    要不是来这一趟,她这心里啊,就一直不安心。


    从医馆里出来,高胜兰问:“嫂子,我们去哪里买粮食啊?也不知道这米铺在哪里。”


    “随处逛逛,总能找着的。”


    程七七出了医馆,和京城的繁华相比,潮生县城看起来那叫一个落后,叫卖的商贩不少,铺子里卖的东西也是不可否认满目的,但,东西就随意的摆放着,看起来实在是……不咋滴。


    “米铺,那就是米铺。”


    高胜兰看到了米铺,顿时就高兴了,她们今天来,可就是为了买粮食的。


    等进了米铺,高胜兰就笑不出来了:“这么贵?”


    在京都精米才卖三十文钱呢!


    在岭南,这糙米居然也卖二十文钱一升!


    这价格也太贵了!


    她今天不干活,花了一百文钱,也就是五升米!


    五升米,他们三房一家四口,也能吃上好几天了,这才第一天呢,如果以后每天都拿一百文钱,那,不等她生下孩子,只怕家里就穷的揭不开锅了!


    “嫂子,这怎么办?”


    高胜兰犹豫了,公公就给她二百文钱,这只能买十升米。


    “米,当然是要买的。”


    程七七看着高胜兰,她的心情也很好,大家越拎的清,那么,以后的路就越好走!


    要是高胜兰不管不顾,直接说买就买,只怕她得好好考虑了!


    “那,怎么买?”


    高胜兰被程七七拉着出了米铺,她不时的回头看着米铺,要不,买点去年的陈米好了,价格便宜一半!


    “跟我来。”


    程七七拉着高胜兰,沿着街边叫卖的小贩,一路到了街尾的一个少年面前蹲下问:“你这里可以换米吗?”


    “可以,你拿什么来换?”


    少年盯着程七七,眼神中带着谨慎。


    “毛笔。”


    程七七先前就注意到这个少年了,少年拿一麻袋东西,换了一沓纸。


    毛笔?


    少年的眼睛亮了,岭南不是没有毛笔,但,好的毛笔真的太少了,要么就贵的吓人!


    高胜兰震惊的看着一旁的程七七,毛笔还能换米呢?


    程七七从她的布包里掏啊掏的,实际从空间里掏了一支毛笔出来:“你看看,这支上等的湖笔,能换多少米?”


    “五斗米。”


    少年自从程七七拿出笔之后,这眼睛就一直没有离开过她手上的笔,他道:“我家的米都是自家种的,不是陈米,一斗十升米,保准蒸出来的米饭,特别好吃!”


    “成交。”


    程七七笑着应声,当初婆婆柳素仪的库房的时候,柳素仪正好准备了一批笔捐赠到学堂,这种湖笔,那是整整一箩筐呢!


    “五斗米,我们两个妇道人家也搬不回家,可以请你送到归化里村吗?”


    程七七将笔递了过去,少年拍着胸脯道:“没问题,我就住在隔壁洪溪村,傍晚,我送到村口,行吗?”


    “好。”


    程七七约定好时间之后,就带着高胜兰走了。


    “等会,嫂子,我们就这么走了?笔也给她了,米也没瞧见,他万一跑了,我们连人都找不到啊。”


    “嫂子,要不……”


    高胜兰想着那五斗米,对于周家来说,这些米可值钱着呢!


    “夫人,我叫江枫,家住洪溪村,大河边,进村第一家,就是我家了。”


    江枫跑了过来,特意跟着程七七说了。


    “我夫家姓靳,你在村里一打听就知道了。”


    程七七说着,跟江枫告别之后,道:“胜兰,我相信我的眼光。”


    高胜兰:“……”


    她的眼神里透着怀疑。


    程七七解释道:“从码头过来,我看到他救了一个小孩子,奋不顾身的,还受了点擦伤。”


    “就他手肘处的伤?”高胜兰刚刚就看到的。


    “对。”


    程七七微微点头:“一个能见义勇为的人,我相信他的人品。”


    高胜兰半信半疑,程七七已经盯上了路边的槟榔小摊了,问:“这个是什么?怎么卖的?”


    “这是我们岭南的槟榔果,吃了能提神、祛湿、驱瘴。”


    小摊贩是个大娘,见着程七七,格外的热情道:“你看,拿这萎叶一包,嚼着吃可香了。”


    “才两文钱一份呢。”


    大娘笑眯眯的,又指了另外一份,道:“夫人要是想要更好的,可以买这种好的,只要五文钱。”


    “那,每种给我两份。”


    程七七一开口,一旁的高胜兰忍了又忍,等她买完,她才忍不住问:“嫂子,你买这个做什么?”


    不能当饭吃,不能当水喝的!


    “大用。”


    程七七卖了一个关子,瞧见卖糖葫芦的,她的眼睛一亮,立刻就冲过去买了两串糖葫芦,刚拿到手,就碰上一个地痞挡住了她的去路:“小娘子面生的很,不是本地人吧?”


    “小娘子,这糖葫芦有什么好吃的?哥带你去醉仙楼,吃红烧肉怎么样?”


    男子吊儿郎当的看着程七七,虽然穿着朴素,没有任何的胭脂水粉,但那水灵灵的眼睛,顾盼生辉,好看的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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