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沙屿,浪翻翻
两个水手丢脑袋
脑袋挂上鬼头船”
登陆平沙群岛时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在离船不远的岸边听到有两个小孩儿一边唱歌、一边往海里扔石头打水漂。
那两个穿着白色麻布短袖的小家伙唱的歌有些朴素地渗人,但她只看了一眼,没过多在意。
她现在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趁着这帮海贼忙着准备晚上宴会的空档儿,赶紧去群岛西屿的港口随便找个什么商船货船还是客船离开这里。
她没注意到的是,在靠岸的那艘龙头船上,红发的船长正靠在船舷上远远地望着她。
“不怕人家直接跑了?”大副在他身旁打趣。
“怎么会呢?我有预感,她会和我们一起的。”香克斯坦然地对身旁的人笑笑。
“你决定好了没有?”
“已经决定了。”香克斯说到这句话时脸上的笑容转而消失,贝克曼在一旁倚门看着他,他不笑的时候显得很严肃。
“——下一个目标就是这里。”这位红发的船长把一卷羊皮纸叠做的册子按在船舷的平台上,他的目光落在纸卷角落用红油墨印着的徽章——一个半身狮像——他当初在巫女的小屋里到处探索时,翻出过一模一样的图案。
“赫里兹王国的遗产,”贝克曼的眼神也落在同样的地方,那头半身狮昭示着一个一度辉煌的王国——现如今却已经全部化为乌有,“按我收到的情报,所有到访过那片王国废墟的海贼、探险家、或者倒霉的邻国骑士,能从那活着回来的人全部精神失常了。”
贝克曼给烟续了火,继续平淡地说:“希望你去那儿一趟别变成傻瓜——你已经快要有这个倾向了。”
“拜托,贝克,我才不会,别那么不信任我。”笑容又回到了香克斯脸上,刚才凛然正色的样子像是没存在过一样,“更何况,先别管那么远的事情了,咱们现在的正经事是——晚上在群岛的东屿开宴会,地方都挑好了——现在就得准备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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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会,啊,烦人的宴会。
巫女在心里默默念叨着,她现在已经快走到群岛西屿的港口了。等到了那儿,她要打听打听天黑之前从西港口出发的船只——最好是赶在那帮海贼开宴会之前离开这里。
天上的太阳把半边脸遮在了海平面以下,夕阳将一片海水染得通红。
跟一帮不熟悉的海贼喝酒唠嗑、大吃大喝,还不如直接杀了她。她一向不擅长应对宴会那种社交场合——何况是跟一帮海贼,情况只会更差。但她的这位红发船长就像天才一样,总能想到折磨她的主意,一会儿自说自话拉人上船,一会儿又要拉着她喝酒开宴会。
群岛西屿港口附近的集市人不算多,纵然已经临近傍晚,街巷两旁摊贩和商店的门口只有寥寥数人,不过大部分还没有关门歇业。
排队最长的摊子前也不过三五人,大概是卖饮料的,一个亚麻色头发的妇女牵着自己的孩子买了两杯握在手里——她猜想大概是果味汽水或者柠檬汁一类的东西,看上去酸酸甜甜的。
说到柠檬,让她忽然想起来,在她待的船上——好在马上就不是她待的船上了——也有一个叫柠檬的小伙子来着。
干嘛无缘无故地想起来,真烦。她甩甩头驱赶走这些念头,握紧了手里的木杖——说是木杖,其实只是雷德弗斯船上杂物间里的一根拖把杆子而已,她拆下来勉强当做巫杖防身。这根破拖把杆子,在她从接舷处登陆时还不小心掉在了海里,被海水泡得湿漉漉的,费了好大力气才捞回来。
哎。她叹了口气,要不是那个海贼,她现在也不至于这么狼狈,至少不会拎着根破拖把杆子满街跑。
就在她距离最近的港口还有两百米左右时,街巷摊贩处霍然传来一阵尖叫。
几乎就是在她转头去看的瞬间,开裂崩坏的砖瓦石砾、从摊贩马车里倾泻而出的苹果和橙子,混杂着沙地上被掀起的烟尘,一齐顺着一股冲击飞到了她的眼前。
不过是眨眼的功夫,就看到轱辘一地的水果和瓦砾中间,还躺着一个金发的年轻人。
她记得他——刚才还想到来着,叫什么来着,什么柠檬——莱姆琼斯。
“喂,小伙子,”她蹲下身对他说,“你躺这儿干嘛?演什么扑街仔?”
他很快就撑着地面调整姿态坐起身,拍拍外套衣领上的尘土,又抓紧了手里那根棍子——那根金属棍子正劈啪作响,好像带着电。
“你怎么也在这儿?你......”莱姆琼斯扭头看到对他说话的人——他们船上的巫女,现在甚至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他虽然有点疑惑她为什么从东屿大老远跑到这里,不过这种疑惑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
在夕阳反射下闪着血光的刀刃,以一种惊人的速度从她身后向她劈来。
“随便躺在大街上可不——哇啊——”
“铮”的一声,金属刀与棍短兵相接,发出尖锐刺耳的摩擦声,打断了她原本要说的话。她都没发觉自己身后究竟什么时候冒出一个持着长刀的人,速度快到说是瞬移过来的也不为过。
莱姆琼斯在那个人劈下之前,迅速从地上反应爬起,反身用棍子接下了她身后的那道攻击。
“原来你在跟他打架吗。”
“不止跟他。”
她猛地转头,从街口远处陆陆续续向这边奔来了很多身影,他们和刚才在她身后持长刀的人着装一样,黑色的皮质夹克,银扣在胸前闪闪发光。
一、二、三......十三......四——她已经数不过来了,刚数完前面的,后面又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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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你、你你这是得罪谁了?他们这么多人打你一个?”
她回头看向莱姆琼斯,他迅疾地挥棍,狠砸在了刚才那个人的脑袋上,对方抽搐地倒下身去。
“别的海贼团,来挑战的——”
他的话尚未说完,银色的长链破空而出,卷上了他手中的棍子,另一波攻势随之袭来。
“你......”她欲言又止,自觉不应该卷入这些海贼之间的帮派斗争,她本来就没有与任何海贼为伍的想法,来西屿港口这儿本来也是为了跑路的。
但她又不由得有些焦躁地看向莱姆琼斯——他袖口和领口处都流了血,大概是哪里受伤了。不要说双拳难敌四手,对面的这二三十人怕是整个海贼团都倾巢出动,六十几只手都有了。
啊,果然对位战的时代已经结束,像这种组织有序、分工刺杀,趁虚而入一起围殴干部,把他们各个击破的时代才是如今海上帮派械斗的主流吗。
她看着仍在战局中的莱姆琼斯,又转头看看近在眼前的港口。
“我不管你了,扑街仔,你自求多福吧。”
她捞起木杖就向不远处的港口跑去。
她能够听到身后不断传来的瓦砾碎裂的声音、兵刃对撞的震声、以及街巷摊贩和路人的尖叫。
她不断说服自己不要回头、不要回头,只要到港口,只要搭上了船,她就和任何海贼再也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继续待在海贼那边,别说她想要的平静生活,恐怕就连正常人的生活也不能维持。
莱姆琼斯转过半身,一跃而起,向前三步躲开身侧斧头的纵劈,双手持棍骤然向前挥劈——他的右胳膊稍微有点发麻,但仍能活动,或者说,他必须保持活动。面前的这帮敌人团战分工有序、各司其职,按照他的经验,现在从斜后方,或者视野两侧——他倏然转过头——就在那里,手持远程武器的枪口已然对准了他。
现在必须——
他还没来得及对枪手有所行动,一盆凉水忽然从旁泼到了那枪手身上,寒冷和惊吓扰乱了原本瞄准的节奏。
“你——”莱姆琼斯看到巫女拎着木盆站在那里,他上前用棍子电死了她身旁的那个枪手,“你干嘛回来了?”
“我也想知道我干嘛回来了。”她小声嘀咕着,说实话,她自己也没想清楚究竟为什么跑回来,明明港口已经近在眼前,若是彻底为了自己的利益打算,就该毫不犹豫一走了之。
他看到她扔下木盆,撑起巫杖——尽管那看起来有点像他们船上的拖把杆——站在自己身边,这让他想起了还在帕帕哈瑙的时候。
“虽然我只算半个医生,但丢下伤员一个人在这里不管,让我良心很不安——你就当是这样吧。”她说。
话音未落,四旁紧密包围的敌人,各持武器一齐朝二人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