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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跟踪

作者:高塔女巫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消息交给爱德蒙来处理,盛凌华十分放心,


    此人的生存经验和手腕都要远胜于她,知人善用何尝不是一种智慧?


    于是盛凌华安心地回便利店和同事小张交班,她在店里等到第二天早上与送完孩子的赵姐交接才回了家。


    她现在依旧住在爱德蒙介绍的那间出租房,位置位于老城区,离便利店有些远,不过胜在价格便宜,交通便利,所以一直住在这儿。


    盛凌华对房子的要求其实也挺简单,比学校宿舍大点就行,反正平常也不在家里呆着。


    回到家里略微休息了一会,盛凌华便恢复了精力。


    理论上她一天睡两三个小时就已足够,剩下的时间都是睡懒觉,只要她乐意一天能做五份工。


    当然她只是没钱,又不是缺钱,所以也不需要给自己找那么多活儿干,除了固定的便利店兼职外,剩下的工作则是通过不同的人脉接来的。


    比如祝姐会给她介绍与婚礼有关的兼职,爱德蒙时常也会帮她揽活。


    他那家酒馆虽然不放招牌不做宣传,但因为口碑和人脉,也积累出一批固定客源,其中部分是公司白领,盛凌华还真就接过一些假期上门喂宠物、跑腿之类的活儿。


    她这周的工作安排很简单,今天休息,明天去一家奶茶店做临时工,后天则是去鬼屋当NPC。


    奶茶店这份工作得来的很意外。


    事情得从一年前说起,当时在非人生物圈里有传言,有生物在销售一种对非人生物有成瘾性的饮品。


    盛凌华通过一个多星期的摸排,最后抓到幕后黑手是个在奶茶店打工的精灵。


    这个精灵刚来人类社会,本来只打算借着工作便利,调点“快乐小饮料”赚外快,没想到下手没轻重,剂量没控制好,成了成瘾性饮品。


    弄清楚缘由后,盛凌华也没有将精灵驱逐,而是给它介绍了个专业更对口的工作——某家地下诊所的助理,平常帮着医生整理药材,熬制魔药什么的。


    当时精灵担心自己走后奶茶店临时招不到熟手会影响生意,于是盛凌华自告奋勇,顶替了它的工作。


    她干了一段时间也跟店员们熟悉起来,后来就演变成哪个店员临时有事调不了班,就会请她来顶替一下。


    这家奶茶店就开在写字楼下,生意常年火爆,所以盛凌华时不时就得去帮个忙。


    睡醒后,她便在家里做做家务,看看电视,晚上则是又去爱德蒙店里转了一圈。


    对方还没有打听出结果,她便在店里听熟客们聊了些职场上的爱恨情仇才回家休息。


    什么东西都是远香近臭,以前她只觉得在高级写字楼里上班是一件很体面的事情,了解之后发现其实哪里都差不多。


    就算穿着再华美也是人,是人就逃不出那些事。


    第二天盛凌华满血复活去奶茶店摇奶茶,下班后觉得有些累了便没有去找爱德蒙,直接回了家。


    也不是所有的兼职都让她充满兴趣,毕竟能赚钱,又有意思的事情的确占少数。


    去鬼屋当NPC就是一个例外。


    说到这份兼职,盛凌华还挺骄傲的,鬼屋老板曾夸过她演技精湛,肢体语言到位,总之老板恨不得跟她签长期合同,想把人给定下来。


    其实盛凌华也有点心动,只可惜鬼屋的工作时间太不灵活,她只能忍痛谢绝了伯乐老板的邀请,但每个月还是会抽上几天过来做兼职。


    之前她也给这家店介绍过一名员工,如今该员工也成为了店里的明星员工。


    这也导致老板对她更是求贤若渴,都想直接升她做店长了。


    “啊啊啊啊啊!这家也太吓人了吧!”


    “我靠,店员真的太拼了,吊威亚吓人,这谁能想到!”


    一场表演结束,数位年轻男女惊魂失色地从鬼屋中走出,盛凌华的工作也可以告一段落。


    下一时段暂时没有预约,她可以休息一会儿。


    她刚到员工休息室坐下,一名身着血衣,脸上画着如同毁容一般特效妆的男人走了进来,热情地同她打招呼。


    “华姐,走啊,出去买点喝的。”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是年轻,也就二十出头。


    “现在出去?还没到午休时候啊?”


    “出去一下又没关系,老板又不管你!”男子极力挑唆着,语气满是自信,显然也是位不怕老板的主。


    盛凌华调侃道:“哟,当了台柱子就是不一样了,说话都硬起了。”


    男子挺起腰板,扬起了下巴,虽然妆容遮住了表情,但从姿态也能看出几分倨傲来。


    “请华姐喝瓶饮料,不是应该的?”


    “我看你就是想出去转转吧。”


    不过盛凌华也没有拒绝,鬼屋内部环境太过昏暗拥堵,呆久了的确渴望呼吸新鲜空气。


    “我去换个衣服,你把脸变回来成吗?”


    她们俩一个红衣女鬼,一个毁容杀人魔,属于走在路上行人都得过来贴张符纸的程度。


    盛凌华的造型比较简单,只要套件外套,戴个口罩就好。


    可对方的造型就要复杂很多了,尤其是脸上的特效妆,光是帽子口罩可挡不住。


    不过这对他来说也不是难事,正好休息室里也没有其他人,须臾间,男子脸上的假体、妆容瞬间消失,变成了一张普通人的面庞。


    长相很普通,属于不丑也不帅,扔在人群里看上一眼就认不出来的程度。


    接着对方又戴上了墨镜。


    她忍不住吐槽道:“我说有必要吗?你直接换张脸我们从后门溜出去就是了,谁能认识你?”


    自己有生之年应该是不会知道卞凯的真面目了,听爱德蒙说,变形怪会杀掉每一个见过他本体的人。


    所以盛凌华觉得,这个好奇心没有也罢。


    卞凯嘴角上扬,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锻炼一下技艺,最近妆容比较统一,我怕我忘记怎么变成别的了。”


    盛凌华好奇地问:“你们变形怪还有手艺不精这回事?我还以为变形和呼吸一样简单呢。”


    “当然,我们的准确度也是要靠练习,不然回头五官比例太奇怪,那不就不像人了?”


    盛凌华想象了一番,也觉得他说得有道理,“那你是得多练练,万一又吓到人怎么办?”


    对方这下不乐意了,“干嘛要说又?我那是初入江湖,紧张了。”


    半年前,H市论坛上有人发了一条有关“无脸男”的帖子,根据发帖者的描述,他因加班晚上走小路回家,在巷子口遇到了一个没张脸的男人,当时他吓得拔腿狂奔。


    一开始网友们都说贴主这是加班加出幻觉来,结果一天后又有其他网友回帖称自己也遇到过,正巧便利店的同事小张是这个论坛的活跃用户,他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盛凌华。


    于是,盛凌华抱着随便看看的想法,去了帖子里描述的地方,没想到还真就让她碰到了卞凯,当场将他缉拿归案。


    鉴于对方只是变形水平太差,并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盛凌华也就没有下重手,又顺带把他介绍到鬼屋工作。


    之后对方表现一直都挺好,在岗位上发光发热,也没出其他乱子。


    两人一番乔装后,去了附近的商店买饮料,买好就在路旁边喝边聊。


    盛凌华习惯性地向卞凯打听,最近有没有听到什么新消息。


    非人生物自然也有自己的圈子,尤其是在H市这种人口爆炸的大都市,关系错综复杂,情报往往也是真假掺半,全靠自己判断。


    “最近挺安稳的,没听说什么事情。”


    “你认识的人里有没有姓庄的?具体是什么种族不大清楚。”


    “庄?好像没有……”卞凯一边说,一边望向了马路对面的人行道,墨镜遮住了他锐利的眼神。“先不说这个,华姐你看看你认不认识对面那辆黑车里的人。”


    “什么?哪儿呢?”


    盛凌华望了过去,很快就找到了卞凯所说的黑车。这是一辆非常普通的黑色轿车,驾驶座的车窗只开了一半,隐约能看见里面坐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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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用感知试探了一下,并没有发觉任何异常,是个普通人。


    卞凯说:“那人好像一直在拍你,我一回头,他就把手机收起来了。”


    “还有这事?”


    盛凌华又打量了几眼,只见车窗开始上升,紧接着汽车便发动开走了。


    就像是为了故意避嫌似的。


    卞凯好奇地问:“这人谁啊?”


    盛凌华说:“不认识啊,不过应该是个普通人,有没有可能是对我一见钟情了,所以故意拍照留恋?”


    “……”


    不得不说,他华姐的心态真的不错。


    盛凌华看出了卞凯的无语,耸了耸肩道:“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觉得我的发色不错,想拍下来给理发师看看?”


    卞凯憋了半天只能冒出一句:“可能吧。”


    盛凌华一脸惊讶地望着他:“这你也信,太扯了吧?”


    “这不是你说的吗!”


    “安啦,走了。”


    盛凌华大笑着拍了拍卞凯的肩膀,对着远处随手一掷,十分准确地将空饮料瓶扔进了十多米外的垃圾桶里。


    “这年头奇怪的事情太多了,如果每件都去追究,那我还活不活了?等事情找上门再说吧。”


    这也是盛凌华的人生准则,人只要想干活,那就有干不完的活,所以要学会休息!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当她们下班从店里出来时再次碰到那个男人。


    这次这人没有开车,而是站在鬼屋所在的综合楼下,他换了身衣服,甚至换了个帽子,可盛凌华和卞凯还是一眼认出了这人。


    两人对视了一眼,用眼神交换意见,确定是同一个人。


    “阴魂不散啊。”卞凯低声问:“你最近惹到什么人了吗?”


    盛凌华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对象来,非人生物里当然也有和她关系不好的,但是到有仇这个程度的,还真没有。


    只能说,她很会做人吧。


    要不然就是那个至今还没有确定身份的神秘庄总,只是她都没找到人家,对方也没有道理自动送上门吧?


    见盛凌华想不出来,卞凯提议:“要不交给我?”


    “你要干什么?”


    卞凯望了望天,露出了一个意义不明的笑容,“天要黑了,走夜路碰到点什么也很正常吧?”


    盛凌华沉默了片刻后,说:“……你这人真恶趣味。”


    卞凯不留情面地拆穿她:“别装了,你明明在笑。”


    “讨厌,干嘛说得那么直白~”


    盛凌华能和非人生物交流如此顺利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她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是人类就偏袒,也不会因为不是人就戴上有色眼镜。


    大概是做过太多兼职,见过人生百态的缘故,她深知品行好坏与种族无关,哪里都有渣滓,自然也不愿盲目庇护。


    这人跟踪她本就是无理在先,自己反击也在情理之中了。


    两人继续朝着前方走去,那名男子也依旧跟着她们,虽然刻意地保持了一段距离,不过这点小伎俩在盛凌华面前还是不太够看。


    “这样吧,我们还是给他一个机会吧。”


    “怎么说?”


    盛凌华比出三根手指,“从现在开始,我们一直往前走,过三条马路,如果这人还跟着,那你就动手。”


    卞凯答应得很爽快,难得能在店外吓人,让他好好想想等下变个什么比较好。


    盛凌华提醒他:“不过你悠着点啊,他只是个普通人。”


    “放心,我知道分寸的。”


    两人假装没有发现他似的继续前行,一转眼三条马路也过了,男子依旧在身后,看来到她撤退的时候了。


    趁着拐弯的功夫,盛凌华冲卞凯使了个眼色,一个闪身,钻进了路旁即将关门的公交车。


    而卞凯则推了推在夜晚显得格外突兀的墨镜,继续朝前走去。


    当男子转过街角时,只来得及捕捉到卞凯钻进巷尾的衣角,他没来得及多想,便匆匆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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