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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王昌龄对不起了

作者:冰箱吐泡泡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旁边几个世家公子立马反应过来。


    纷纷附和。


    “王兄所言极是,殿下既然是方外之人,想必结交了不少奇人异士。”


    “得此佳作,也是殿下的机缘。”


    “是啊,此等诗句非积年累月之功不可得,殿下平日忙于炼丹营造,哪有这般闲情逸致?”


    李越听着这些话,笑得前仰后合。


    眼泪都快出来了。


    “遗作?收藏?”


    眼前这一幕,何其熟悉。


    这个剧本,他熟。


    如果这就被你们轻易看穿,还对得起九年义务教育学的唐诗三百首吗?


    李越一边笑,一边随手抓起桌上的酒壶。


    仰头灌了一口。


    酒液顺着他的嘴角流下。


    打湿了衣襟,却让他更添了几分不羁的仙气。


    “你们这群人啊……”


    “承认别人比自己强,就这么难吗?”


    他擦了擦嘴角的酒渍。


    眼神变化莫测。


    “既然你们觉得是前人遗作,那本王就再送你们一首!”


    “这一首,可是专门为此时、此景、此人而作!”


    他随手一指亭外那群看呆了的世家贵女。


    “刚才谁写的荷花?崔浩是吧?”


    “写得什么玩意儿!”


    “死气沉沉!”


    “看好了!这才是荷花!这才是大唐的女儿家!”


    李越一边走,一边吟。


    根本不需要思考。


    声音清朗,响彻云霄。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


    “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


    王德手中的笔飞快舞动。


    几乎要跟不上李越的语速。


    当最后一句写完时,珠帘后的贵女们嗡嗡响起议论声。


    太美了!


    把她们比作芙蓉,把她们的裙摆比作荷叶。


    人与花融为一体。


    那种灵动、俏皮,简直写到了她们的心坎里。


    比起崔浩那首干巴巴的“红衣出绿波”,李越这首诗充满了生活情趣和少女的娇憨。


    “这……这也是前人遗作吗?”


    一个贵女忍不住小声问道。


    “可是这太液池的荷花,不正是此景吗?”


    崔浩的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


    如果说第一首还能说是准备好的,那这一首呢?


    这一首完全是应景而作。


    而且是针对他刚才的《咏荷》进行的精准打击。


    但他依然不肯认输。


    世家的骄傲,让他无法低头。


    “殿下……果然博闻强记。”


    崔浩硬挤出这句话。


    “这首《采莲曲》,确实……确实应景。”


    “想必殿下为了今日文会,也是……费了一番苦心?”


    还要嘴硬!


    李越看着这群已经有些气急败坏,却还要死撑着面子的世家精英。


    眼中的轻蔑几乎要溢出来。


    “搜罗?”


    李越摇了摇头。


    “看来,不下点猛药,你们是醒不过来了。”


    他突然动了。


    这一次,他没有走向案台。


    也没有看向那些世家公子。


    他径直走向了那个最偏僻,最安静的角落。


    那里,坐着一位身穿淡青色襦裙的女子。


    她静静的坐在那里,自带光源。


    周遭的喧嚣在靠近她的一瞬间都变得安静下来。


    襦裙颜色极素,却衬得她那张脸美得惊心动魄。


    她的骨相极佳,下颌线清晰利落。


    带着一种世家大族特有的坚毅与清贵。


    鼻梁高挺而精致,鼻尖微翘。


    最绝的是那双眼睛,眼尾狭长微挑。


    带着一抹天然的风流,却又被眸底的清冷压住。


    两潭寒泉倒映着太液池的浮华,却不染半点尘埃。


    她正在剥葡萄的手,指尖纤细如葱根。


    呈现出一种淡淡的樱粉色。


    没有染任何丹蔻,带着天然的莹润光泽。


    她的皮肤白皙,在斑驳的阳光下。


    能隐约看见手背上淡青色的血管。


    如同上好的羊脂玉中沁入的翠色。


    脆弱得让人心生怜惜,却又美得让人不敢亵渎。


    一身曲线曼妙,宽松的襦裙也遮不住那傲人的起伏。


    但从一开始,她就冷眼旁观。


    在她眼里,这场闹剧实在有些无聊。


    世家公子们的咄咄逼人显得小家子气。


    而那位豫王殿下的“装傻充愣”也显得有些滑稽。


    直到李越念出那句“六宫粉黛无颜色”。


    她的心跟着跳了一下。


    那是对美的本能反应。


    “这个妖道……竟然真的懂诗?”


    郑丽琬心中暗暗惊讶。


    “而且这诗风……豪迈中透着细腻,绝非凡品。”


    但紧接着,世家公子们的质疑声又起。


    郑丽琬也微微皱眉。


    理智告诉她,世家公子说得有道理。


    一个炼丹的道士,怎么可能突然写出这种传世之作?


    可是,当李越七步成诗,念出那首《采莲曲》时。


    她的动摇了。


    那首诗太灵动了。


    太鲜活了。


    不像是从故纸堆里翻出来的死物,而像是刚刚从这太液池的水里捞出来的活鱼。


    还在活蹦乱跳。


    “难道……他真的是个天才?”


    郑丽琬看着那个站在场地中央,衣袍猎猎的男人。


    眼中第一次出现了一丝探究。


    那个被传为“妖道”的男人,此刻身上笼罩着一层看不透的迷雾。


    就在她思索的时候。


    她发现,那个男人……朝她走过来了。


    全场的目光都跟着李越移动。


    李世民在高台瞪大了双眼,兴奋的踢了踢房玄龄。


    “乔公!快看!这小子发现正主了!”


    李越停在了郑丽琬面前。


    两人的距离不到三尺。


    李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


    此时此刻,他眼中的狂气稍微收敛。


    “敢问姑娘芳名?”


    太直接了!


    太大胆了!


    在这个讲究男女大防的时代,当众询问女子闺名。


    哪怕是盛唐,亦是登徒子行径!


    郑丽琬微微仰头,看着这个奇怪的男人。


    她没有像寻常女子那样羞涩的躲闪。


    也没有慌张。


    她甚至在心里轻笑了一声:果然是个不懂规矩的“妖道”。


    她缓缓站起身,双手交叠于腰间左侧。


    右腿后屈,微微屈膝。


    行了一个标准的“万福礼”。


    动作优雅如行云流水,带着世家大族的底蕴与矜持。


    “妾,荥阳郑氏,名丽琬。”


    她的声音如碎玉投珠。


    “殿下有礼了。”


    “郑丽琬……”


    李越咀嚼着这个名字,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好名字,琬琰美玉,丽质天成。”


    郑丽琬微微垂眸,心中波澜不惊。


    这种夸赞,她听得太多了。


    然而,下一刻,李越的话却让她愣住了。


    “丽琬姑娘。”


    李越突然上前半步,两人的距离瞬间拉近。


    到了暧昧的边缘。


    “本王刚才一见到你,脑子里那原本干涸的文思,突然就像这太液池的水一样。”


    “涌了出来。”


    “本王刚又得了一首诗。”


    “但是……”


    李越伸出双手,展示了一下自己刚才喝酒时不小心沾上的墨渍。


    露出一副无赖又真诚的表情。


    “本王的手脏了,而且……老王那字太俗。”


    “配不上这首诗的意境。”


    “不知姑娘……可愿为本王代笔?”


    全场哗然。


    这是当众要求红袖添香!


    这是赤裸裸的撩拨!


    崔浩盯着这一幕,一句无耻差点蹦出口。


    这是才子佳人话本里才有的情节!


    他想骂,想斥责这是于礼不合。


    想大喊这不合规矩。


    郑丽琬抬起头,那双清冷的瑞凤眼中。


    第一次出现了错愕。


    甚至是一丝……恼怒。


    这个男人,是在调戏她吗?


    把她当成了什么?


    青楼里的红倌人吗?


    她对上了李越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轻浮,没有淫邪。


    直接表达出,这首诗,只有你能写,别人写,都是亵渎。


    郑丽琬的心房颤了一下。


    她看了一眼高台上的李世民和众臣。


    都正笑眯眯的看着这边。


    显然是默许的。


    甚至看陛下那神情……还有点期待?


    她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这哪里是代笔,这是在逼她入局。


    pS:还有一章,题目中的那两个字居然是敏感词?还在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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