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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宣统三年的旧事

作者:请钱上身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屠老爷子竟还收养过向家的孩子?


    这个消息一时间震得屋内一片寂静,好半晌没有人回过神来。


    所有人都在面面相觑,最先回过神的人,竟是风尘仆仆赶来的十七叔。


    他将红布包交到我的手中,才叹道:


    “屠家这一辈着实是人太多了,先前我知道自己身世的时候,就怀疑过其他兄弟也不是老爷子亲生,就和他们说过不要争.......”


    “可我不敢提及真相,又因屠家家主的位置太吸引人,没有人听我的——


    现在倒好,都不是屠家人,如今可算是都老实了。”


    我接过红布包,刚碰到布面,熟悉的凉意就漫上指尖,显然这个红布包里,有一颗牙齿。


    没有犹豫,我扯开红布,率先入眼的是一本封皮磨得发毛的手记本,还有一颗泛黄的牙齿,牙面上留着细微熔铸的牙箍痕迹。


    手记本的扉页上有几个苍劲的大字,【向振邦手札】。


    向振邦......


    我抬头扫了一眼秦钺昀,秦钺昀秒懂,重新打开投映,出示了一张白发苍苍的老人照片,老人脸上褶子层层叠叠,垮塌的眼皮盖住了双眼,头发稀疏。


    整个人瘦得几乎脱相,精气神十分萎靡,光看面相,有百余岁不止。


    秦钺昀调试着手上的遥控器,道:


    “这是三年前,向振邦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开场合时的照片,这次出现之后,一直到灭门案发生,他一直都待在向家祖宅里没有再出来。”


    夜枭思虑几息,也一边回忆,一边补充道:


    “若是没有记错,我勘验现场时,这个向振邦的尸体里保险库最近,或者说,应该就死在保险库门前,眼皮子也被割了下来。”


    保险库的开启需要人眼虹膜识别,但这具尸体却也是离牙雕最近身死的人。


    而且以向振邦的年纪,他应该是完整经历过向家由穷到富整个过程的亲历者。


    如今带有向振邦名字的手札出现,一下子就激发了原本沉郁的氛围,夜枭这么个阴恻恻的老汉子,像是被谁打了一阵强心剂,整个人都精神抖擞起来。


    我见他盯着手札看,便将手札交给他,自己则是捏着牙齿,熟练掏出酒精布。


    对我来说,手札,日记,口述,亲传,这些东西其实都能作伪,或自我美化。


    但牙齿不会说谎,肯定有最真且最重要的秘密。


    苍白,萎缩的牙齿入口。


    这一次,我清晰瞧见了另一方天地——


    【向振邦。


    我叫向振邦,一个寻常人。


    故事的开始,我出生在1911年的健城,有一对寻常的爹娘,一对寻常的双胞哥姐,而在我出生之后,还有爹娘又给我添了两个寻常的弟弟,还有三个寻常的妹妹。


    一大家子住在健城胡同巷子里的一处四合院的西屋里,院里还有另外六家,七家人一起合住,平日里院子里头敲敲打打,来去茅房都能听见,吵嚷的很。


    但外头的声音尚且还能忍耐,家中的声音,委实难忍。


    先前说过,我有很多兄弟姐妹。


    可屋子却只有一间,爹娘拉了帘子,睡在东角,姐姐和两个妹妹爱干净,将家中仅有的两个木箱拾掇出来,在上头铺上捡来的布头挤着睡。


    而兄弟们则没有什么拘束,地上一躺,随便囫囵着睡。


    我知道我的话有点多,但我的意思其实是,屋子里没有隔间,晚上有什么动静都能听见。


    爹娘能生七八个孩子,自然不是一般的感情好,但是......


    我依稀明白他们在做什么,但我总觉得,黑暗中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缓慢啃噬我的阿娘,将她一点点吞吃殆尽。


    这是个可怕的念想。


    可偏偏,没有办法停息。


    那时,电和灯都是奢侈的东西,用烛火的人不在少数。


    为了节省点儿蜡烛,晚上不点灯,看不清楚他们在做什么,我就更害怕。


    也许正是那个时候,我滋生出第一个‘野心’——


    我的野心是,我想赚钱,换一个大一点儿的房子。


    这样,家里每个人就都能有一间房,一张床。


    然而野心之所以被称作野心,当然是因为这并不是什么好满足的愿望。


    我阿爹只是一个寻常到了极点的走货郎,阿娘平常给街上酒家帮帮工,忙时赚点儿零碎前,若是酒家闲暇不要人,就把她一脚从门内踢出来。


    她还得和人赔笑,免得人下次不雇她干活。


    世人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儿子会打洞,大概是有些道理。


    听说外头学习,进步,自由与民权闹得山响,可在这个滨海小城,老百姓的日子还是一样过。


    正如外头贵人们的电是寻常物,可寻常人家中的电,却是稀罕物一般吊诡。


    我爹娘都找不到好活计,我自然也找不到好活计。


    我躺在地铺上,从两岁躺到十三岁,成日就是游手好闲,和所有周边孩子一样,没有上学堂,也从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直到十三岁的一个秋天,我阿娘忽然对我与大哥说:


    “街上酒家的刘大厨准备招学徒,我求了人家好半天,人家才允我送一个人去学手艺,你们谁去?”


    这年头,寻常人家最有出路的事儿,还是学门手艺。


    更别提是当厨子这样有油水,能碰荤腥的手艺,当下就把家里一众孩子馋的不行。


    可姑娘家没听过学掌勺,弟弟们还小,连锅都搬不动,肯定也不能去。


    于是看来看去,终究还是只能在大哥和我中间选人。


    大哥比我大三岁,身子骨硬朗,长得也高,干活也勤快。


    按照道理来说,应该选他。


    然而,我爹娘却不是偏心的人。


    他们掐了稻草,放在布兜里让我们俩抽签,抽到短签的人去学厨艺。


    我有些忘记了我当时是怎么想的。


    我只知道,大哥凭着年龄先选,抽出了一根短签,只有食指长。


    而我,凭借着我的心意,掐断了布兜里的另一根稻签,抽出了一根极短极短的签。


    我能听到四周安静的声音,也能看到大哥失望的眼神。


    我当时心跳很快,很长一段时间内,总以为大哥是在失望自己没能中签,但后来,我才发现,或许大哥与爹娘是对我失望。


    我那时不懂,只是跪下,痛哭流涕对爹娘道:


    “让我去吧,爹娘。”


    “我往后当了大厨,一定好好孝敬你们......还有大哥。”


    或许,是因为最后四个字。


    或许,是因为大哥的退让。


    爹娘还是送我去了酒家。


    我很高兴,我很高兴。


    我觉得我离我的野心与梦想又进了一步,可是我没想到,我一进后厨,才发现刘大厨居然有十几个学徒。


    十几个,学徒!


    这辈子只怕混不出个头来!


    我提心吊胆,战战兢兢,只能往其他地方用功夫,白日里在后厨里刷碗,帮工,待休息时还给刘大厨点烟,擦鞋。


    如此一阵子,刘大厨总算是看到了我。


    不过,很多年后,我总想——


    如果,他没有看到我就好了。


    如果,我没有对他献殷勤就好了。


    如果,当初我没有和大哥抢签就好了。


    因为那日,刘大厨穿上鞋后,对我说的话,很简单,也很吊诡。


    他说:


    “小后生仔,你倒是伶俐。”


    “这样吧,你和我拉一次帘子,我就教你一道菜,怎么样?”】


    ? ?来啦来啦!今天多加了近五百字,补前两日的迟到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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