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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夜火(新增3000)

作者:汶汶汶汶水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父兄他们又打猎回来了。


    余月初闻到了血腥味儿,没回头,继续跟身旁的草原女孩那央说着话。


    那央递给她一碗热奶茶,用不太流利的中原话跟她说:“我听我阿爹说你们要回去了,真的吗?”


    余月初闻言顿了顿,皱着眉摇摇头:“我不知道。”


    那央接着说:“阿爹说可汗今日要招待贵客,据说是中原的皇帝陛下的儿子,但不知道是哪个儿子,还要把你们带回去。”


    二人说着,马蹄声渐近,余月初闻声望去——


    为首的人她没见过,身着素色衣袍,覆着面,只露出一双眼睛,离得远了她也看不太清。


    “前面这个就是中原皇帝陛下的儿子吗?”那央没见过这样打扮的人,声音里止不住的惊讶。


    余月初眯了眯眼:“应该是,我也不认得他。”


    心里却腹诽:一个大男人还怕被人看了去不成?


    余兆临见余月初在前面没事儿干,骑着马到她跟前:“月儿,我们后日就走了,你赶紧去收拾自己的东西。”


    余月初点点头。


    转眸看向那央:“你想跟我一起回京城吗?”


    那央愣了愣,久久没作声。


    “阿爹不会让我跟去的。”


    “那你自己呢?”


    “我想去,但我不能去,阿爹年长,弟弟年幼,家里又穷,我得撑起这个家。”


    余月初显然没想到那央会这样说,她愣了愣:“他们都那样对你了,你还事事都想着他们?”


    那央闻言苦笑一声:“毕竟是一家人。”


    “一家人怎么会为了几头牲口就让你草草嫁人!”话一出口,余月初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忙道歉,“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那央倒是没多大反应,刚熬好的奶茶递给她:“我知道,但这是我的命,阿爹阿娘给了我性命,这是我欠他们的,等我把养育之恩还完了,我也要离开了。”


    余月初比那央小个两三岁,又自幼养尊处优,并不能完全理解那央这话的意思。


    看见她侧过脸看向天边的落日,渐渐沉入浩无边际的草原,就像她的一生,也终将湮没在这里。


    夜里他们跟草原上的人吃了最后一顿晚餐,余月初不喜欢吃羊肉,她桌上就只有牛肉,烤的很嫩,韧劲十足,想到后天就得离开,她又多吃了几口。


    夜里她背后议论人的报应就来了——


    半夜睡着觉小腹疼醒了。


    余月初自己住着单独的营帐,半夜外头没人值夜,这里是草原上少有的人烟密集的地界,平日里也没什么野兽会来。


    可是如厕的地方在百步之外,黑灯瞎火的她还是会怕。


    她又不好意思去旁边把那央叫起来,明天天不亮那央就得起来去干活,她现在因为这点小事去把人叫起来未免太不厚道。


    余月初拿了火把,给自己壮了壮胆走出了营帐。


    初秋的草原夜里很冷,门帘一撩开,冷风就灌进了她身上,激得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余月初不由得哆嗦了下,咽了口唾沫,快步迈了出去。


    平日里极近的距离如今却远得望不到头,她小跑着到了目的地,等解决完问题才松了口气——


    接着心又提到了嗓子眼!


    她刚拿着火把往回走了不过十步,猛然间听见身后传来低吼,那声音发哑,不知是不是错觉,她甚至闻见了血腥味还有腐肉的气味。


    女孩哆哆嗦嗦地攥紧火把回了身——


    一头有半人高的灰狼正呲着牙站在她面前,眼泛绿光,幽幽的,冷得让她腿软。


    眼前的灰狼不住地发出低哑的吼声,直勾勾地盯着她,那是看着猎物的眼神。


    余月初紧紧攥住火把的手往身前挡了挡,野兽怕明火,只要她手里还有火把,它就不敢把她怎么样。


    女孩往后倒退着,轻手轻脚的,深夜的草原格外寂静,耳边只有淡淡的风声,心跳如雷的声音,还有眼前的野兽发出的呼噜。


    一步一步后退着,余月初边抖边后退,喉头哽住——


    脚后跟撞到一块石头,她身体不受控地向后仰去!


    整个人摔倒在地上,浑身瘫软,手上还紧紧攥着火把,眼前的灰狼直接朝她扑过来,这一瞬间她想了很多。


    她才十三岁,她还不想死,她还有好多事情没做,娘亲和采云还在家里等着她,裴悬哥哥还在等她回去带她去逛灯会,爹爹和哥哥就在百步之外,可是等他们过来她早就被撕成碎片了……


    狼的牙齿穿透脖子的时候会不会特别疼,她会不会明显感受到自己生命的流逝,会有人立马发现她吗,会不会被狼吃干净……


    女孩认命般闭上了眼睛——


    想象中的疼痛没有传来,只听见利箭划过空气带起来的风声,而后“扑通”一声,上一瞬还张牙舞爪的灰狼被射穿了咽喉。


    霎时间鲜血迸溅出来,滚热的血溅到了她身上,脸上一瞬的热意滚落,不知是血还是泪。


    到了如今,余月初手里还死死握着火把,骨节泛白,甚至开始发青。


    “还能起来吗?”比恐惧先来的是温润如玉的声音,劫后余生的夜里格外抓人耳,她瞬间落下泪来。


    “我……”余月初吓得话都说不利落,坐起身来抬眼看向眼前戴着面具的男人,火光照耀下他的面具泛着银光。


    “话都说不利索,这大晚上的你出来做什么?”男人伸手拉她起来。


    余月初这才发现自己根本站不稳,更窘迫了,瓮声瓮气:“晚上不知道吃了什么东西,肚子疼…”


    “怎么不叫人跟你一起?没记错的话,你住的地方离当地牧民的女儿很近吧?”


    她没吭声。


    “能自己走回去吗?”


    她点点头,却尝试几次都迈不出一步。


    男人叹了口气:“腿软成这样怎么自己走?”说着,他半蹲下身,“上来。”


    “我…这不合规矩,您是皇子,我…”


    他打断她:“那本王把你抱回去就合规矩了?还是要本王先回去叫你父兄来把你背回去?要是再碰上野兽,可就没这么好命了。“


    余月初敛了敛神,往前蹭了蹭,不再推三阻四,伸手环住了他的脖子,趴在他背上。


    男人轻笑:“拿好你手里的火把,别烧了本王。”


    女孩顿时觉得脸上发热,这火把也烧得太旺了些。


    待到翌日,两人都默契的没有提起昨夜的事,只有发现灰狼尸体的牧民惊叹:“幸好昨天晚上这畜生被射死了,否则早起的人还指不定被它吓成什么样!”


    余月初又跟那央握着手说了几句体己话,那央放不下这里的一切,她没法跟着余月初去京城。


    那央泛红的脸庞带着笑:“小姐,等以后我一定会去中原看你的!”


    “都跟你说过多少次,我们是朋友,你真不愿随我回去吗?”余月初有些心疼地看着那央。


    她实在是想不明白,那央若是一直呆在这里,那就要辛苦做活一辈子,草草长大,草草嫁人,草草了结一生,若跟了她去京城,她的人生就还有无限可能,不用被送去给家里的傻子哥哥换亲,更不用被旁的吸血的家人拖累。


    可那央不愿意跟她走。


    待到余月初上了马车,那央在草原上挥手,直到她再看不见马车的影子。


    一滴泪,终于落下。


    “那央,走吧,那家送了两头牛做聘礼。”


    她听见声音,默了默,乖顺地转身跟着阿爹去了。


    回京的路上余月初整个人都恹恹的,话也不说,也不吃东西,就到了饭点的时候凑合吃几口。


    回京后她又跟裴悬玩到一起,白日里两人去国子监读书,夜里去逛灯市,她看中了一个带银饰的面具。


    “这个,我喜欢这个!”余月初蹦蹦跳跳地上前拿起银饰面具,转眸满脸希冀地看着裴悬。


    “说句好听的,买给你。”裴悬伸手接过她手中的面具,修长的手指指腹轻轻在上头摩挲,嘴角挂着浅笑。


    女孩眯了眯眼,继而又皱眉,他说要她说句好听的,但是平日里她说的好听的还少吗,他还要听什么好听的?


    余月初抿着唇,双颊微微泛红,伸手轻轻扯了扯他的袖口,抬眸试探:“买给我,裴悬哥哥~”


    裴悬不语——


    看来这简单的一招行不通。


    她定了定神,软下声音道:“方才我都给你买你喜欢的了,你给我买件我喜欢的不可以嘛~”余月初踮脚,凑近他耳侧,“身为七皇子,这事儿要是被传出去,得被多少人笑话?”


    说罢,她还不忘朝他挑眉,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


    裴悬轻笑,抬手在她额间轻弹了个脑瓜蹦:“小小年纪不学好,倒学来威胁旁人了!”


    一听有希望,余月初忙乘胜追击:“就威胁你了,给我买嘛~我带的银子方才都用完了......”


    裴悬眯眼:“你出来逛灯会不多带点银两?你自己花钱什么样自己不知道?”


    女孩被他说得脸一红,正色道:“本来我没想买那么多东西的,但是你知道吗——”她环顾着四周,“这些漂亮玩意儿一直在引诱我一直在引诱我,你知道的,我这人向来心软,它们一引诱,我就禁不住诱惑就买了嘛......”


    裴悬终归还是给她买下了面具,手中的折扇在她头顶轻敲一下,叹息:“你啊!”


    看她摆弄手里的物件正欢喜,他就只得把刚想冒出来教育她的话咽了下去。


    罢了,由着她就是,反正她这一生想来也不会有穷困潦倒的时候。


    裴悬换了个话题,牵着她的手继续逛灯会,瞧着琳琅满目的灯火让人眼花缭乱:“饿不饿?”


    “饿。”余月初知道,只要裴悬一这样说话,那就是要投喂她了。


    裴悬垂眸:“想吃什么?”


    余月初回身浅笑:“好些时候没吃汤圆了,想吃汤圆!”


    此言一出,裴悬就知道她是故意的,大秋天灯会上哪给她找汤圆去?


    他蹙眉:“汤圆?这个时候?你存心整人呢?”


    余月初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撇了撇嘴:“那我不管,是你问我饿不饿的,我想吃汤圆有什么不对?”这话说得那叫一个大言不惭,丝毫没有心虚。


    裴悬被她磨得没了性子,扶额轻笑:“行吧行吧,败给你了,找个酒家去吃,刚好跟我说说你这段日子在草原上的所见所闻,可满意了?”


    见他松口,余月初这才得逞地点点头,笑的时候露出浅浅的梨涡:“好~”


    一路上灯火阑珊。


    两人去了一家不甚吵闹的酒馆。


    店内冷清,外头灯火通明,人声鼎沸,店内连烛火都是暗的。


    伙计靠在桌上昏昏欲睡,掌柜的是位长相富态、身形丰腴的大娘,约莫有快五十岁的年纪,见有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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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伸手拍了下要睡不睡的伙计,吓得他哆嗦一下,险些从凳子上跌落下来。


    掌柜忙小跑上前迎客:“二位是吃饭还是住店?”


    “吃饭,这里有汤圆吗?”余月初笑着。


    掌柜笑得大大咧咧,忙拉开两张椅子,拿了新的桌布擦干净桌子,“有!二位要多少?”


    “两碗?”余月初伸了两根手指头却被裴悬一把抓住轻轻摁下,他转头问,“这里的碗有多大?一碗能装几个?”


    “我们家的碗大,一碗差不多能装十五六个,公子您看要多少?”


    裴悬挑起眉看余月初:“一碗十五六个,你吃得完十五六个?”不等她辩解,“丑话说在前头,你吃不完我可不替你吃。”


    余月初抿着嘴扭头,没吭声。


    裴悬叹了口气:“先要一碗罢。”


    “好嘞!”掌柜忙招呼店小二去后厨帮忙,接着又跟裴悬道,“二位客官稍等片刻,不出一刻钟汤圆就能端上来了!”说着,掌柜又把零嘴推到两人面前,让两人先吃着。


    待到掌柜风风火火地离开了,裴悬才笑着问:“还在气?”


    她不吭声。


    裴悬软下声:“好啦,是哥哥的不是,方才不就是逗逗你,怎么这样小性了?你吃不完自然是我吃,你怎么还一副要哭的样子了?”


    余月初这才转过脸来,叹了口气:“我其实也没生气,就是想看看这样你会不会哄我而已。”


    “你的目的达成了,开心了?”


    她点点头。


    不多时,冒着热气的汤圆端了上来,余月初接过裴悬递过来的勺子,舀起来轻轻吹起。


    这一幕被裴悬看在眼里——


    她年岁尚小,却是实打实的美人。


    眉骨高而不兀,双眸亮而有神,神色清澈,鼻子翘挺而温和,此刻双唇微微嘟着吹气,显得愈发润了起来。


    常听人说,女子容貌过盛不是好事,容易给自己和身边的人带来祸端,尤其是穷苦人家的女儿,更容易遭人觊觎。所以大多穷苦人家都会在自家漂亮女儿脸上抹上灰,天天灰头土脸的,望着能保她平平安安。


    余月初无疑是幸运的,她出身高,生来高贵,她是权臣之女,父亲是当朝重臣,外祖家是京城富可敌国的罗家,母亲与淑妃是闺中旧识,所以她生得漂亮并不会给她带来困扰——


    可她的姻缘,也从来由不得她自己决定,她享受了这样那样的恩宠,就要担起责任,她注定要为了皇朝的兴盛和家族的利益赔上一生。


    余月初咬开软糯的汤圆,清甜的内馅霎时间溢满口腔,爬上舌尖,她没由来地想起那央,不知她还好吗,她还没吃过汤圆,余月初说要带她吃一次的。


    “初初,这些日子在草原上,过得可还开心?”裴悬伸手将她差点落到碗里的发丝拨弄到一旁。


    她点点头:“嗯,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她叫那央,是牧民的女儿。”


    “哦?那这是好事啊,怎么看你不开心?”


    余月初垂眸,勺子在汤里翻搅:“我跟她提过要带她离开草原,她不愿意。”


    她叹了口气:“那央的爹娘都不喜欢她,在他们眼里,那央就是个物件,她有个傻子哥哥,她爹娘就商量着把那央卖给了另一个牧民,拿了几头牛和几只羊做聘礼,还给了些钱财,她爹娘要拿卖女儿得来的去给傻儿子娶媳妇。”


    说到这里,余月初声音不觉哽咽起来。


    裴悬没作声。


    她接着说:“我说我可以带她走,带她到京城,哪怕自己做个小买卖,也比在那里蹉跎一辈子要好,京城里的掌柜的常见女子,她又聪明又能干,一定能活得很好,我想不明白,她为什么不愿呢?”


    见她要落泪,裴悬从袖子里拿出手帕为她拭泪,轻声宽慰:“每个人的选择不一样。对于那央来说,她属于草原,她的父母兄长纵有千般不是万般错,她也难以割舍,毕竟他们是亲人,打断骨头连着筋,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也一定都做好了准备,迎接以后的生活。”


    “可是,这样真的好可惜,好不值得。”余月初咽下汤圆,一时间喉头哽得厉害。


    “这只是我们觉得不值得,对于那央来说,或许是值得的呢?”


    “那样对待自己的家人,有什么值得的?你是不知道,那央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干活,一旦有一点做不好,她爹娘就会对她非打即骂,她那个傻子哥哥还老是闯祸,每次都是那央去给他收拾烂摊子,这样的日子,她明明也不喜欢的,可为什么我说要带她离开的时候,她却不愿了呢?”余月初的声音有些无助的发颤,她没法想明白那央为什么不愿,更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愿意做这样的选择,蹉跎一生。


    裴悬也不知道该怎么宽慰她,能做到的唯有陪伴,他轻轻拍拍她的肩膀,陪着她吃了几个汤圆,又把她剩下的汤圆吃完,灯会也差不多结束了。


    人烟散去,他们该回去了。


    余月初没告诉他在草原上最后一晚的遭遇,裴悬心细,若是知道了又得唠叨她好一会儿才罢休。


    更没提另一个男子半句话。


    时日久了,她也渐渐淡忘了那件事,只是偶然会在夜里梦见那头灰狼,在梦里她有时候没有那么幸运,会被恶狼啃食。


    有时候又会梦见戴面具的那个王爷,她大着胆子摘了他的面具,却看不清他的脸。


    渐渐的,连声音也模糊了。


    直到两年后的正月,她要及笄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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