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1072章 争取六世同堂

作者:天青暮未临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顾英华……这个事情还真的忽略了:“我刚说顺嘴了,叫顾念晓。”


    顾春庭刚要点头,突然掐着手指头算算:“不对,这孩子名字,怎么和他娘的名字重字?”


    顾英华……还真是忽略了。


    晓这个名字起的其实很不好。


    因为……娄晓娥名字里有个晓,儿孙不占父母名字的字,这事是老家的规矩。


    可已经这样了,他也只能硬着头皮了,不改了。


    加个念字,也行。


    顾英华只能说道:“当初起名,我不在身边,着急起名,这孩子娘不懂事,可都已经叫了这么久了。”


    顾春庭白了顾英华一眼:“你这孩子,早就该起好才对。”


    “算了算了,等回来了,我给写个福。”


    顾英华笑笑,这个写福,大概率是给冲一冲忌讳的意思了。


    顾春庭这才点点头:“你的孩子这辈,本该是清字辈,那你这取了念字辈,和族谱上的清字辈就算是同辈。”


    “广谦,你回头把念字写到族谱上。”


    “英华如今有大出息,有文化,他取念字,挺好的。”


    “以后,念字就也是咱们老顾家的辈分字。”


    “告诉村里,以后生的孩子,也可以取念字当辈分,沾点英华的福气。”


    顾英华有点尴尬,他真没这么想过。


    当时只是……好吧,老祖宗认那自然是最好了。


    顾英华笑道:“太爷,您这可是五世同堂了。”


    “人家四世同堂都算牛逼的,您这十里八乡的,得是头一个了吧?”


    “不过,太爷,您多大结婚的?”


    “这……”


    这是顾英华一直很好奇的事情。


    五世同堂,后世都不多。


    这个时候五世同堂,那可不是一般的强。


    这个年月人的人均寿命短啊。


    说到这里,顾春庭挺直了胸脯,腰杆都直了很多。


    他得意的说道:“那可不。”


    “别说十里八乡,就是咱们县里恐怕也就我这独一份。”


    “我那时候结婚早,不然,哪能看到玄孙?”


    顾春庭还是很得意的:哪怕不是他的亲儿孙,可如今顾家人口凋零,本身都是近支,这么算也没问题。


    顾广越笑着说道:“咱们村里结婚早。”


    “爷爷他们都是十四五岁就结婚有孩子了。”


    顾英华……这个年纪结婚,还真是……不怕啊。


    十四五岁结婚,女人生孩子得多难,多危险?


    可以前的时代,这很正常。


    如果谁家结婚晚,反而被人看不起:一定是因为穷娶不起媳妇。


    “我五十岁就当了爷爷,不到七十就看到玄孙了,所以啊,这娶妻生子,还是要趁早才好。”


    “你看,这一代一代人长起来,多好的事情啊。”


    “如今我这当了高祖了,可得多活,我争取活到看到六代孙,让咱家六世同堂。”


    “就是这年纪大了,没什么用了,唉,净是给家里拖累了。”


    “还不如早点死了,家里也省心。”


    到了他这个年纪,尤其是他这个辈分,他真的是毫不避讳谈死。


    尤其是战争年代过来的人,家族又经历过近乎灭族的危机,面对生死,早已看淡了。


    顾英华连忙点头:“太爷,你好好活,咱们一定能看到您的六世孙。”


    “我家里老大五六岁了,您过个十几年,就抱上六世孙了。”


    几个人都笑了起来。


    要真是那样,也算是奇迹了。


    聊了几句闲话,顾春庭又平静下来。


    他抽着烟袋,微微眯着眼睛,指着村南边的方向。


    “哎,刚才说到哪来的?对,菜地的事情。”


    “改天你去看看菜园地,那是咱家的祖地。”


    他跟顾英华说的,都是村里最隐秘的事情。


    这块祖地更是重中之重。


    “这个地方,是村里最好的土地,水土都好,水也好。”


    “那里是咱们老顾家最后的根。”


    “丢了哪,都不能丢了这。”


    “那边的二十多亩地,旱涝保收,不管天多么旱,从来没缺水过,这是福地。”


    “前几年,其他地方都绝收,就是靠着这里的二十多亩地收地瓜收菜,才熬过去的。”


    顾英华轻轻点头。


    顾春庭拿着烟袋指着那边:“你记住另一点,菜地周围,略高点的地方。”


    “从那边开始,往西,再往北,这半圆形的这一条地,种香椿是最好的。”


    “咱们村的香椿,就是这里出的,是咱们周边几百里都没有的,一斤顶好几个壮劳力的工分。”


    “老时候,咱们村的香椿就能给村里卖不少钱,解决大问题。”


    “现在不许了,可你得记住,这地可不能毁了。”


    顾春庭这是要把村里的秘密都告诉自己,让自己记住。


    一边说着,顾广谦随手拿了桌子上放着的几个还没长成的小嫩萝卜递给顾英华。


    “别抽烟了,抽太多了也不行。”


    “吃个萝卜爽爽口。”


    顾英华抽烟抽多了,也不想抽了,随口咬着,清脆爽甜。


    其实也没那么好吃,很辣。


    但是吃着这里的东西,就感觉一股前所未有的舒服。


    “别看村里差不多两千亩地,每年的收成没多少。”


    “那些地,一亩地收个百八十斤的,有的地,遇到天气稍微差点,连种子都收不回来。”


    “算下来,每年村里的地,除了这边这些菜地,能交了公粮,吃饱全村的肚子,也就勉强。”


    “能旱涝保收的,就只有这二十多亩,就靠着这里,咱们村还能吃的富裕点,没饿着。”


    “这些地,就是咱们村最后的保命田。”


    “不管如何,都得保住村里这块田。”


    “保住这块田,就能保住咱们家。”


    “这块地,也是咱们老顾家老祖宗最早安家的地方,就是这块地,养活了咱们老顾家的老祖宗,才有了现在的咱们。”


    顾英华也是感叹:这个时代的种子不行,机械不行,管理技术不行,肥料不行。


    尤其是这种用水艰难的连片砂石丘陵区域,真的收成太薄了。


    说白了,完全是靠着广种薄收,地多,才能勉强活着。


    指望吃饱都是奢望,吃好……你吃屁吧。


    这也是为何土地一直是农村争夺的命根子,虽然薄,但是只要足够多,也能养活人。


    或者……养不活了……大家都去做响马。


    不过,这个问题不大。


    自己弄回一批拖拉机和爬山虎,再配套一些设备,尤其是水泵和耕犁。


    这里大多数土地都能浇上水,那就不一样了,至少粮食翻倍是没问题的。


    而且,有了拖拉机,这里的地比山区的地还是好的,至少能大片的连耕。


    大型机械设备不行,手扶拖拉机之类的,却刚好适合,也不会发挥不出来。


    “太爷,我在那边是做钢铁厂的。”


    “我还弄了个拖拉机厂。”


    “我刚才安排,你们也听到了,给村里弄回个十几台手扶拖拉机,还有一些爬山虎,就是那种看着挺丑,但是拉货拉东西都挺好的家伙事。”


    “手扶拖拉机能带水泵,以后浇水,就算是岭盖子上都能浇上水。”


    “村里再挖几个水库,把二道沟和周围的几个大沟堵住,变成水库,咱们村以后的土地收成肯定能好起来。”


    顾英华说道。


    可不说这个还好,说到这个,顾春庭愣了一下。


    顾广谦一直笑着,这个时候笑容也一下凝固了。


    拖拉机?


    水泵?


    让岭盖子都能随时浇水?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