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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胡同串子

作者:我不爱吃炸鸡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伍六一不想接班是有原因的。


    老爸是北影厂的一名美工,算是技术工种。


    按前世的轨迹,伍六一接了班,老爸去了油漆厂挣“补差”(补足退休工资与原有工资的差额)。


    本来肺就不好,在油漆车间待了几年,整个人咳得厉害。


    去医院一查,结果是肺气肿,晚年饱受折磨。


    伍六一自己也没好到哪去,接班后当了七年杂工后,厂子效益差,他就响应号召停职下海了。


    可惜没什么经商头脑,输了积蓄,等再回来编制也没了。


    借钱开了个书店,书没少读,可卖出去就没几本。


    近花甲之年,还戴着老花镜,当枪手,写短剧剧本还债呢。


    总之,双输!


    “这就是伍六一家!”


    屋外声音传来,打破屋内凝重的氛围。


    “友琴啊,有人找六一!”


    伍志远和张友琴心里“咯噔”一声。


    以往来找人,说的不是老伍家,就是喊他们夫妻二人的名字。


    指名道姓找六一还是他下乡前,兔崽子和别人打架的事。


    这孩子不会又闯祸了吧?


    张友琴忐忑地推开门,院子里有两个人,一个是住在东厢房前两间小偏院里的杏花婶。


    另一个人,张友琴不认识。是个戴眼镜的男子。


    他领口别着枚钢笔,像个知识分子,手里提溜着两个装满礼品的竹编篮子。


    “您找谁?”张友琴问道。


    男人放下篮子,语气真挚。


    “你好你好,您是伍六一的母亲吧?我叫郑爱民,是《燕京晚报》的编辑,今天来,是特地来感谢您的,下午我家孩子失足落水,多亏您儿子挺身而出。”


    张友琴整个人都是懵的,儿子这是做了好人好事?


    她忙喊道:“六一,出来见客!”


    伍六一应声从房间走到院子。


    “你救人了?”张友琴的声音发飘。


    “什刹海碰巧遇到,就顺手帮了一把。”


    郑爱民上前一大步,攥住伍六一的手:“小伙子,真是太谢谢你了!要是没了你,我们这一家子可真没法活了!”


    “应该做的。”伍六一笑道。


    郑爱民从兜里掏出一包大前门,给伍六一散了一支,转向张友琴感慨道:


    “您养了个好儿子!”


    杏花婶捧着场:“哎呦喂,六一,真了不得啊!没看出来,你平时吊儿郎当,还有这能耐。”


    张友琴缓过神:“孩子平安就好,还带什么东西啊,快进屋喝口茶水。”


    “不了不了,我爱人和孩子还在卫生院呢,我还得赶回去。”郑爱民从兜里拿出一张纸条,递给了张友琴。


    “这是我家的地址,以后咱多走动,等孩子痊愈了,我再登门拜访!”


    说完拍了拍伍六一的肩膀:“以后有困难可以跟我说。”


    伍六一可没客气:“您是《燕京晚报》的编辑?冒昧问下,您负责哪个版块么?”


    郑爱民一愣,随即笑道:“我负责文化副刊。”


    “那您接受私人投稿么?”伍六一眼睛一亮。


    杏花婶噗嗤一乐:“六一,你不会是想投稿吧?我记得你初中都没毕业吧?下乡这几年是去深造了?”


    张友琴瞪了眼伍六一后,转向郑爱民道:“这孩子瞎说的,您别当真。”


    杏花婶捂着嘴笑道:“友琴,你也不能老打击孩子的积极性,不行让我家志强给他补补课,多认几个字总是好的。”


    “他婶子,你再这么阴阳怪气,我可要撕烂你的嘴了!”


    杏花婶是知道张友琴的火爆脾气,怕了几分,连忙讪讪道:


    “我这不是惦记六一嘛...你们忙,你们忙,我给我们家那口子做饭去了!“


    杏花婶走后,郑爱民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小伙子,年轻、高大、模样周正。


    但和作家或者文学这样的词汇沾不上边。


    对方有恩于他,但编辑这个工作对于他来说,是神圣的,他决不允许有走后门的情况发生。


    于是郑爱民笑道:“好的作品我们肯定欢迎,不过我们的审稿很严格,你要是想学习如何写作,我可先借你几本书看。”


    ......


    郑爱民走后,两篮子厚实的礼品留在了院子里,伍六一原以为老妈会夸奖他一番。


    结果张友琴脸上并无喜色,反倒是郑重道:


    “六一,娘不希望你逞能,娘只要你平平安安,明白么?”


    见伍六一点头,张友琴才焕发出一丝笑容。


    清点起两个篮子里的东西。


    两罐强化牌麦乳精、两捆油纸包的机切面,两斤布口袋装的富强粉,一匣子点心,看模样是桂顺斋的、每个篮子上还放了一包大重九牌香烟。


    分量不轻。


    伍六一回到屋内,把耳朵上的烟扔给社恐的老爹。


    “抽烟袋不好,抽这个带滤嘴的。”


    伍志远面色微红,“人走了?”


    “走了。”


    老爹是有些社恐,遇到这种场合,是能躲就躲。


    躲不过了,半天也支吾不出一句话来。


    只有面对熟悉的人,或是聊到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时,才会展现健谈的一面。


    像一块硬糖,你把它扔到水杯里,它不会马上溶化,并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最靠近它的地方才能飘散出甜味。


    可溶性不小,但他的溶解过程却是缓慢的、渐进的。


    ......


    郑爱民没走出马厂胡同,又折返回来,他忘了留个自家楼下电话亭的号码。


    再次跨进宅门,刚瞧见寿字影壁,还没踏进垂花门,就听见从小偏院传来讨论声。


    “老伍家这胡同串子也做好事了?”


    “听说是救了个落水的。”


    “啧啧,下乡几年变化还挺大。”


    “要我说还那德性,小时候就是个小霸王。回来半个月,也不去工作,光我在什刹海边就看到他三次了,我刚才听他说要给杂志投稿,真是笑死了。”


    “志远也是个文化人,难道是他写的么?”


    “谁知道,保不齐是因为看咱家志强在校报上发了首诗?嫉妒眼红了?”


    “没跑了。”


    郑爱民眉头紧锁,收回跨进垂花门的一只脚,呢喃着:


    “胡同串子么?”


    “代笔么?”


    在这四九城里,胡同串子可不是什么好词,说的是那些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人。


    同时也是最易堕落,且难以教化的一批人。


    邻居的一面之词。


    让郑爱民若有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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