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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chapter.11

作者:江如蓝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抱歉啊各位,我来迟啦!”


    江潮推门走进偌大的江景办公室,一脸春风得意。


    长排沙发上的许静年抬腕看表,皱眉道,“迟到了整整三十分钟,你干嘛去了?”


    “我以为我不在,你们两人独处更容易迸发灵感呢?”江潮意味深长地看了眼许静年,后者神情顿时不大自然。


    “就你话多!”


    贺斯扬向来不参与两人之间的斗嘴。


    他靠在单人沙发里,交叠起两条长腿,眼里含着微微笑意,“刚才你不在,我和静年确实聊了很多。”


    许静年扬眉:“我们在辩论学法学和学数学哪个更好找对象。”


    江潮一听来了兴致,大马金刀地坐到两人中间,“嚯,我这是有幸目睹新国立校辩队两任队长的神仙对决了?”


    江潮仍记得,许多年前的一天,贺斯扬找到他,说他在辩论赛上认识了一个很有发展潜力的女孩。


    他当时高兴坏了,以为好兄弟终于摆脱失恋阴影,要开始一段新恋情。直到三个人坐在一起,贺斯扬第一次把许静年介绍给他:


    “我这个师妹,一个人就能说趴对面所有辩手。没人比她更适合拉投资。”


    江潮哭笑不得:合着你把人姑娘从新加坡拐到北京,就是为了忽悠她创业?


    他问,“所以最后谁赢了?”


    “难分伯仲,正要等你做裁判。”贺斯扬笑道,“我认为学法的人更好找对象,因为法学注重逻辑思辨和语言表达,法学生们往往具备高超的沟通能力,这在恋爱中很吃香——毕竟,会说话本身就是一种魅力。”


    贺斯扬不动声色的夸奖,让许静年听得很开心。


    但江潮立刻不解风情地插了一嘴,“听到没?他在催你快点找对象。我投贺总一票!”


    许静年顿时不服气:“要我说,还是学数学的人更好找对象!因为数学是一门高深莫测的学科,研究它的人都很专注,纯粹,这两种品质在现代社会比珠宝还珍贵,还有呢,数学能力是智商的体现,而高智商人群天然就对异性具有强烈吸引力——”


    “贺总?”许静年还在长篇大论时,秘书忽在外面敲了两下门。


    贺斯扬对许静年做了个稍等的手势,转头道,“进。”


    “贺总。”女秘书进来,手里拎着个牛皮纸袋,“刚刚有位小姐来过,说是给您洗好了西装。”


    贺斯扬一听便知是谁,“那位小姐呢?”


    “她送完东西就走了。”


    “走了?”贺斯扬眸色一沉,“走了多久?”


    “得有……五分钟吧。”


    秘书话音刚落,贺斯扬就捉起车钥匙和纸袋大步迈出办公室,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他挺拔的身影便消失在走廊。


    仿佛是被贺斯扬迫不及待的架势刺痛,许静年在沙发上愣坐了许久,才低声问房里的另一个人,“她是谁?”


    江潮从窗外的夜色中转过头,“你确定想知道?”


    许静年神情恍惚:“我认识那个女人吗?”


    “不,你不认识。斯扬遇见她的时间比你早。也许,就是因为相遇得太早……”


    江潮若有所思地低语,忽然抬起头问许静年,“你刚才是不是说,学数学的人智商都很高?”


    他顿了顿,摇头失笑。


    “可只要这个人出现,高智商的贺斯扬就会变成傻瓜。”


    ……


    夏夜街头,正值晚高峰。


    温渺失魂落魄地穿行在拥挤的人群中,被人撞了好几次也浑然不觉。


    在十七层巨大的落地窗边,江潮冰冷的指责言犹在耳。


    “温渺,在你眼中,是不是所有人都是明码标价,用完即弃?”


    “都过去七年了,你还来纠缠斯扬是什么意思?”


    “省点力气吧温渺,现在的贺斯扬,你高攀不起!”


    分手之后,贺斯扬身边所有的人都恨她。


    仿佛有无数根箭镞在她面前蓄势待发,而她,是唯一的靶。


    贺斯扬是天才,是宠儿,他的痛苦值得被万众呵护,但她……


    又何尝没有受伤呢?


    漫无目的地不知走到哪,一辆黑色轿车突然刹停在她身边。


    响起她许多天没听见的低沉声音,“上车。”


    温渺抬眸,车窗里的贺斯扬正沉沉注视着她,不耐地重复了一遍:“有事跟你说,上车。”


    温渺还没想出他和她之间能有什么要紧的事,车子已经汇入霓虹璀璨的车流中。


    贺斯扬盯着前方路况,顺手扔来一个牛皮纸袋,语气冷冷的:“最近的商场在哪?”


    “商场?”温渺条件反射地问完,意识到他表情不太对劲,连忙翻出西装抖开检查,她傻了眼……


    怎么会?


    她用洗衣机洗完还特地拿熨斗烫过,这才过多久,西服布料上就全是白痕,基本报废。


    温渺小心翼翼问,“你是要去买新西装吗?”


    贺斯扬淡淡地瞥她一眼,“TomFord,哪有专柜?”


    “我不知道……”温渺脸颊微热,“我没去奢侈品店买过衣服。”


    “哦?我还以为温小姐是这种地方的常客。”


    三言两语,就讥讽得她无地自容。


    温渺咬住嘴唇,把头偏向窗外,整条街的路灯全亮了起来。


    贺斯扬和她曾经手牵手走过的商业街,如今变得更为时尚,豪华,却让她没有再次走进去的勇气了。


    奢侈品商场里,TomFord经典的黑色大理石门面散发着冷冽质感,就像成熟男人衣柜里必备的一套西装。


    试衣区,量体师要为贺斯扬记录肩宽和衣长,温渺等候在旁边,臂弯忽然一沉,多了件还温热着的西装外套。


    她抬头,只看到贺斯扬站在落地镜前,暖黄的灯光斜斜打在他侧脸上,为他英挺的轮廓镀上一层朦胧的金边。


    这角度,甚至能看到贺斯扬鼻梁中间微微突起的一小截优雅驼峰。


    她以前最喜欢抱着他的脑袋,用鼻尖来回摩蹭他那儿……


    “等着我。”没温度的命令,一秒把她打回现实。


    温渺默默哦了一声,看着他跟量体师走进更衣室。


    所以现在……他和她是在逛街吗?


    说起来,两人谈恋爱的时候也没一起买过衣服。


    一阵怅然涌上心头,温渺坐到试衣间的沙发上,发了会呆,后知后觉包里的手机在狂震。


    她摸出手机。


    林疏雨:【啊啊啊喵,我在法国被抢劫了!】


    林疏雨:【可恶啊,那个高大英俊的巴黎男子完全长在我审美点上,我还以为他要好心帮我搬箱子,谁知道他手一伸进我兜里就把钱包顺走了!】


    林疏雨:【艹,他连逃跑的背影都好帅!】


    林疏雨:【???你人呢】


    温渺有一阵日子没收到林疏雨的消息了,她坐直身,并拢双膝,双肘撑在腿上,认真回复对方。


    【刚才没看手机,我在陪贺斯扬买衣服】


    温渺盯着手机屏看了几秒,意识到这个名字可能会让远在欧洲的闺蜜当场心脏病发作……


    她删掉了这行字。


    温渺:【我在陪乙方老板谈事情】


    林疏雨很快回复:【拜托,都几点啦,今晚可是周末诶!老板又怎样,拿出你甲方的气势狠狠震慑他!】


    狠狠……她怎么敢?


    想起贺斯扬那双对自己总是冷冰冰的眼睛,温渺心头微酸,转移话题去问她丢钱包的事。


    林疏雨:【哎你说起这个!还是老话说的好,有缘千里来相会,谁能想到啊,第二天在卢浮宫,我又碰到这家伙……】


    异国他乡的邂逅总是很浪漫,温渺看着林疏雨发来的文字,不禁笑了起来。


    几步之外,换好西装的贺斯扬沉默看着这一幕。


    她的笑容总是那么天真,美好。


    贺斯扬永远忘不了,第一次见到温渺,她从摇晃的树影间抬起头,脸上还跳跃着阳光,告诉他这里有一只小流浪猫。


    所谓动心,不过刹那。


    可是她呢?她的心真的为他牵动过吗?


    还是,她深爱的一直是沈天麟,那个陪伴她长大的男人?


    七年来,他每周都会去她家里,他们每晚都会像现在这样互发微信,她的笑容,只为他一人甜蜜……


    贺斯扬闭上眼睛。


    须臾,修长而有力的手指横扫过一排金属衣架,划出尖锐的叮当碰响。


    店员们惊讶地看着刚才还和颜悦色的优雅男子,此刻竟像变了个人,阴沉着脸,似乎要把他们店里所有的衣服洗劫一空。


    “先生,您这是……”


    “都装起来。”贺斯扬声音冷得像淬了冰。


    偌大的奢侈品店,一时竟没人再敢接话,都去默默打包堆成山的新衣服。


    温渺也不知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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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了什么事,但知趣地闭上了嘴。


    就这么一路低气压地被他送回家,她还是没忍住问:“斯扬,你过去不是很爱穿白衬衫吗?”


    为什么今晚买的全是……深色。


    时光有片刻的宁静。


    夏夜,树丛里蝉鸣的声音很吵。


    贺斯扬的视线越过方向盘,一直盯着前方漆黑的路面。


    “因为我发现——”他忽然沉声开口。


    温渺侧过脸,正对上贺斯扬深沉难解的目光。


    夜风掠过,他看着她,沙哑的嗓音透着说不出的落寞。


    “温渺,我不能继续活在回忆里了。”


    ……


    江城的夏天酷热难耐,时间仿佛凝固在一颗小小的琥珀里,被日复一日的太阳烤得发焦。


    又是一个周末,烈日当空。


    城西一家高档酒店的门口挂满气球,一对新人今天将要在此结婚,宾客盈门。


    婚礼晚宴择吉时18点零8分开始,温渺提前半小时抵达。


    她今天穿了件水蓝色的掐腰连衣裙,长发及腰,踩高跟鞋的小腿白皙纤长,在人群中高挑又亮眼。


    “喵姐,这边!”一进装潢华丽的宴会厅,就有人喊。


    温渺转首,看见小熊猫和Anna众人,忙走到她们那桌坐下。


    今天结婚的是公司前辈雪姗姐。


    其实同事结婚没什么稀奇,但女同事们都很羡慕雪姗姐的经历,脱单心切的Anna尤甚。


    她憧憬地捧起脸:“好幸福哦!虽然雪姗姐才30岁,但她15岁就跟老公相恋了,两个人从高中到大学,从异地到异国,经历了风花雪月的浪漫,挨过了柴米油盐的平淡,最终他们还是坚定选择彼此……”


    小熊猫皱眉打断:“哎哎,这么会讲,你上去当司仪好了。”


    “你懂什么呀,异国恋才是最考验感情的好伐!”Anna嗔道,“好多情侣都是在一起时如胶似漆,一分开就各自变了心,更别提一个在国内一个在国外,我听说雪姗姐老公当时留学去新加坡……”


    桌上的一杯柳橙汁突然全泼了出来。


    众人止住聊天,惊讶地看着她们到处找纸巾擦裙子的,稍显狼狈的温组长。


    “不好意思,你们继续聊,我,我去卫生间处理一下。”


    拎包就跑的温组长……


    好像更狼狈了啊!


    卫生间里,温渺在洗手时进行了一次深呼吸。


    好了,温渺,不准再想那个人了。


    他已经有了向前看的决心,你也必须振作起来!振作!……隐约听见隔间里有人闲聊,“你看到那个伴郎了吗?他好、好、好帅啊!”


    “你说站在新郎旁边那个吗?他真的太出众了……我第一眼就看到他了!”


    温渺垂着眼,用干燥的纸巾擦拭双手。


    什么时候开始,就连帅哥二字都激不起她丝毫兴趣。


    也许,因为她见过最好的?


    回到宴会厅,温渺远远看着Anna她们谈笑的身影,忽然没了加入的兴致。


    舞台侧边有张空置的圆桌,鲜花簇拥,几张椅子上散落着女士包和外套。她挑了张正对舞台的椅子坐下,余光忽然被一道金属冷光吸引——


    邻座的桌面上静静躺着一只黄铜打火机,压在一包男士烟上。


    金色打火机外壳锃亮,质感不俗,明明是男人味十足的贴身物品,打火机右下角却刻着一只卡通猫咪。


    猫咪有M型耳朵,两排小胡子,还有两颗巧克力豆一样的眼睛,很难想象用这只打火机的男人会是什么样。


    硬朗,柔情,或是都有。


    温渺不抽烟,却也想买下这款打火机作为收藏。


    她忍不住伸手,指尖刚触到冰凉的金属,一道阴影笼罩下来,清冷的香水气息突然逼近。


    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先一步抽走了打火机。


    温渺微愣,抬起眼,撞进一道冷淡的视线。


    居然是……贺斯扬!


    他留着利落的大背头,黑发尽数后梳,露出英气十足的额头,整个人矜贵而凌厉。


    她呆呆地问,“你难道是今天的……”


    伴郎二字还没出口,贺斯扬就将打火机收进西装内衬口袋。


    他抽开椅背,云淡风轻地在温渺身边坐了下来。


    可他完全无视她的视线,只是淡淡看着前方说,“起来,这不是留给你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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