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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烂摊子

作者:羡慕的慕恩泽的泽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沈大富苏醒的当天下午,杏花村方向来了人,是周秉坤派来的一个乡丁,骑着驴,带来了县衙初步的处置意见。


    乡丁没进村,只在村口将一份盖了红印的文书交给了闻讯赶来的李德正,并传达了周秉坤的口信,


    “里正大人说,此案已报县衙刑房,县令大人览后震怒,批示‘此等悍妇,败坏伦常,法理难容’。


    具体处置如下,着你村即刻执行,并将执行情形回报。”


    李德正连忙展开文书,又听乡丁复述,明白了县衙的裁断。


    这处置,既体现了律法的严厉,也兼顾了眼下沈家的实际困境和人伦情理,显然是周秉坤在其中陈情转圜的结果,


    对钱氏之惩处,


    责杖二十,念其携幼子,且所窃钱财大部分追回,故减等,由二十杖减为十五杖,


    此刑明正典刑,以儆效尤,须在清水村公开执行。


    杖刑后,押送县衙女监,拘禁一年,期间罚作苦役。


    准其与沈大富义绝,因背夫,弃夫,窃产等严重过错,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从此钱氏不再是沈家妇,亦不再享有沈家任何权益,亦无须再承担对沈大富的扶养义务。


    沈宝根仍为沈大富之子,但鉴于其母获刑,父亲瘫痪,具体抚养另行安排。


    沈大富既已确诊瘫痪,由清水村继续负责其基本医治与日常照料。


    其名下田产,屋宅,在沈大富在世期间,仍由其所有,但由村长李德正代管,


    田产所出用于支付其药费,粮米及必要照料之酬劳,若田产不足以支付,由村中公产酌情补贴,或向乡邻募化。


    沈宝根年幼,生母获刑,生父瘫痪。


    暂由近邻或村中品行端正,且有抚养能力之人家代为抚养,直至其成年或沈大富情况有变。


    抚养期间,可从沈大富田产收益中拨付部分作为孩子衣食之资。


    具体人选,由村长与村中耆老商议后定夺,报里正备案。


    对清水村之告诫,


    重申伦常,严禁类似背弃行为。


    里正将择日在清水村召集村民,当众宣读此判,并再次张贴告示于各村。


    乡丁传达完毕,看着李德正,


    “李村长,里正大人让你尽快安排行刑之事,杖刑宜早不宜迟,就定在明日午时吧,在村中晒谷场公开执行,


    执行后,我们会将人犯押走,沈家孩子和田产代管之事,也请尽快议定人选。”


    李德正握紧了手中的文书,纸张边缘有些割手。


    他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


    “请回复里正大人,清水村遵命照办。”


    送走乡丁,李德正独自在村口站了许久。


    倒春寒的风吹得他脸颊生疼。


    十五杖,一年监禁,除籍义绝...钱氏的下场,算是定了。


    沈家的烂摊子,却还要他这个村长,带着清水村,一点点去收拾。


    李德正没有回家,转身直接去了村中的老槐树下,


    他让刚好路过的孙二狗立刻去通知几家在村里说得上话,


    或与沈家事务直接相关的人家,林家,王老栓家,还有村里几位年纪大,有威望的老人。


    “就说有要紧事商量,关于沈家往后安排的,请他们晚饭后务必来老槐树下。”


    李德正语气严肃。


    孙二狗应声去了。


    消息传开,村里很快又起了新的议论。


    大家都知道县里来人了,也猜到了大概是为了沈家的事。


    如今村长召集人议事,看来是要有定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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