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大富苏醒的当天下午,杏花村方向来了人,是周秉坤派来的一个乡丁,骑着驴,带来了县衙初步的处置意见。
乡丁没进村,只在村口将一份盖了红印的文书交给了闻讯赶来的李德正,并传达了周秉坤的口信,
“里正大人说,此案已报县衙刑房,县令大人览后震怒,批示‘此等悍妇,败坏伦常,法理难容’。
具体处置如下,着你村即刻执行,并将执行情形回报。”
李德正连忙展开文书,又听乡丁复述,明白了县衙的裁断。
这处置,既体现了律法的严厉,也兼顾了眼下沈家的实际困境和人伦情理,显然是周秉坤在其中陈情转圜的结果,
对钱氏之惩处,
责杖二十,念其携幼子,且所窃钱财大部分追回,故减等,由二十杖减为十五杖,
此刑明正典刑,以儆效尤,须在清水村公开执行。
杖刑后,押送县衙女监,拘禁一年,期间罚作苦役。
准其与沈大富义绝,因背夫,弃夫,窃产等严重过错,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从此钱氏不再是沈家妇,亦不再享有沈家任何权益,亦无须再承担对沈大富的扶养义务。
沈宝根仍为沈大富之子,但鉴于其母获刑,父亲瘫痪,具体抚养另行安排。
沈大富既已确诊瘫痪,由清水村继续负责其基本医治与日常照料。
其名下田产,屋宅,在沈大富在世期间,仍由其所有,但由村长李德正代管,
田产所出用于支付其药费,粮米及必要照料之酬劳,若田产不足以支付,由村中公产酌情补贴,或向乡邻募化。
沈宝根年幼,生母获刑,生父瘫痪。
暂由近邻或村中品行端正,且有抚养能力之人家代为抚养,直至其成年或沈大富情况有变。
抚养期间,可从沈大富田产收益中拨付部分作为孩子衣食之资。
具体人选,由村长与村中耆老商议后定夺,报里正备案。
对清水村之告诫,
重申伦常,严禁类似背弃行为。
里正将择日在清水村召集村民,当众宣读此判,并再次张贴告示于各村。
乡丁传达完毕,看着李德正,
“李村长,里正大人让你尽快安排行刑之事,杖刑宜早不宜迟,就定在明日午时吧,在村中晒谷场公开执行,
执行后,我们会将人犯押走,沈家孩子和田产代管之事,也请尽快议定人选。”
李德正握紧了手中的文书,纸张边缘有些割手。
他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
“请回复里正大人,清水村遵命照办。”
送走乡丁,李德正独自在村口站了许久。
倒春寒的风吹得他脸颊生疼。
十五杖,一年监禁,除籍义绝...钱氏的下场,算是定了。
沈家的烂摊子,却还要他这个村长,带着清水村,一点点去收拾。
李德正没有回家,转身直接去了村中的老槐树下,
他让刚好路过的孙二狗立刻去通知几家在村里说得上话,
或与沈家事务直接相关的人家,林家,王老栓家,还有村里几位年纪大,有威望的老人。
“就说有要紧事商量,关于沈家往后安排的,请他们晚饭后务必来老槐树下。”
李德正语气严肃。
孙二狗应声去了。
消息传开,村里很快又起了新的议论。
大家都知道县里来人了,也猜到了大概是为了沈家的事。
如今村长召集人议事,看来是要有定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