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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8章 杀鸡焉用牛刀

作者:切菜切一半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咱们和半岛北部的友谊,是用鲜血凝成的。”


    “在当年那场旷日持久的抗战中,有大量的半岛人民,与我们并肩作战,在白山黑水间,共同抗击日本侵略者。”


    “日军当年在华夏和半岛,实施了几乎一模一样的暴行,细菌战、强制征兵和征工……”


    “共同的苦难,让两国人民结下了深厚的战斗友谊。”


    ……


    弹幕讨论中,又一位嘉宾的车抵达了现场。


    车上走下来一位戴着黑色帽子,黑框眼镜,穿着灰色西装的身影。


    “这位是来自印尼的普拉博沃先生。”


    “印度尼西亚,咱们古代称它为‘万岛之国’。这个地方,历史上从未形成过咱们这样长期稳固的大一统王朝,基本都是‘海上帝王’轮流坐庄。”


    “但它和咱们的关系,源远流长。东汉时期,《后汉书》就记载,一个叫‘叶调’的国家派使者来进贡。到了唐朝,这里出现了一个强大的海上商业帝国,叫‘尸利佛逝’,极度富庶,义净法师去天竺取经时,还曾在那里停留数年,学习梵文。”


    “宋朝时,它叫三佛齐,控制着咱们去天竺的航道,被我大宋视为‘富国’。元朝的时候,忽必烈还派大军远征过爪哇,结果被当地人设计击败,是蒙古铁骑为数不多的败仗之一。”


    “到了大明,郑和下西洋时,更是在那里设立了‘旧港宣慰司’,这是咱们华夏在海外唯一的官方飞地,第一任宣慰使还是个广东人。”


    “可惜到了清朝,这里就被荷兰人殖民了三百多年。”


    【元朝还打输过?头一次听说。】


    【那地方全是岛和热带雨林,蒙古骑兵去了就是送菜。】


    苏铭点点头,讲解道:


    “元军跨海而来,被当地一个叫罗登·维雅亚的驸马爷给忽悠了。”


    “这位驸马爷先假装投降,借元军的手灭了政敌,然后趁元军不适应丛林作战,突然反水,把元军赶下了海。”


    画面中,普拉博沃行至礼兵面前时,竟下意识地停下脚步,对着笔直站立的礼兵,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


    【我哭了,他给咱们的礼兵小哥敬礼!】


    【这位行伍出身,给士兵敬礼习惯了。】


    说曹操曹操到,弹幕刚说完,红毯的尽头,又一辆车停稳。


    车门打开,一个让所有人都无比熟悉的身影走了下来。


    苏铭甚至还没来得及开口,整个直播间的弹幕,瞬间被清一色的“wu”彻底淹没。


    差点把直播间都弄卡了。


    “这位我就不多做介绍了,毕竟都是老熟人了。”


    “虽然咱们之间的关系很亲密,但历史渊源却没有那么深,准确地说是从元朝开始的。”


    “那时候,罗斯诸公国还是金帐汗国的臣属,当时的莫斯科大公,见到大元皇帝,理论上是要行臣属之礼的,元朝史书称其为‘阿罗思’。”


    “到了明朝,他们摆脱了蒙古统治,开始疯狂向东扩张。清朝康熙年间,双方在雅克萨爆发大战,最终签订了《尼布楚条约》,我们称呼他们为‘罗刹国’。”


    “而如今,这位几乎每年都会来华夏访问,双方的关系,大家有目共睹。”


    【那谁走路这姿势,还是一如既往的霸气!】


    【右手不动,老传统了!】


    【完全看不出是七十多岁的人啊!】


    天幕中,那个男人步伐沉稳,从从容容,游刃有余。


    ……


    刘邦已经看了半个多小时了。


    从这些番邦来客入场到现在,画面里的那些仪卫,就一直保持着同一个姿势,纹丝不动。


    太阳如此毒辣,虽然未着甲,但衣服看上去也挺厚实。


    可那些士卒依旧举着武器,跟木头桩子一样杵在那儿。


    “他娘的……”


    刘邦忍不住爆了句粗口,语气里满是惊叹。


    “这得是什么样的军法,才能练出这等精兵?”


    他戎马一生,手下那帮兵是什么德行,刘邦自己心里门儿清。


    那都是些什么人?


    有活不下去的农夫,有犯了事的亭卒,有想靠脑袋换富贵的游侠儿,更多的是连饭都吃不饱的流民。


    让他们上阵砍人,一个个嗷嗷叫,比谁都凶。


    因为砍了人有赏钱,攻下城有粮食和女人,这是最实在的道理。


    可要让他们搞这些虚头巴脑的仪仗……


    刘邦几乎能想象出那个场面。


    太阳底下站一会儿,队伍里就得有人开始晃悠,拿眼四处瞟,压根站不住。


    所以他实在想不通,后世到底是如何训练出这群士卒的。


    严刑峻法?不可能吧?


    真要是靠杀人立威,这些兵的眼神里就该是麻木和恐惧,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透着一股子压都压不住的锐气。


    那是发自骨子里的东西。


    就像他手下的周勃、灌婴,上了战场,眼里就只有敌人,那是一种渴望建功立业的光。


    可这些普通的仪卫,只是站在这里,眼神里就有那种光。


    这就稀奇了。


    他领兵打仗,靠的是兄弟情义,是分金分地,是“苟富贵,勿相忘”的许诺。


    他得跟士卒们一起喝酒吃肉,骂骂咧咧,才能让大家伙儿觉得跟着他刘邦有奔头,愿意为他卖命。


    可后世的朝廷,是怎么让这些士卒,心甘情愿地在这儿当木头桩子的?


    图啥?


    难道站一天,能给他们发个女人?


    搞不明白缘由的刘邦,只能咂了咂嘴,羡慕道:


    “要是当年,老子手底下有这么一支亲军……”


    虽然后面的话没说出口,但意思不言而喻。


    不过,他现在是皇帝了,心态自然也不同。


    他摸着下巴,又换了个角度思考。


    “不过话说回来,这么好的兵,就让他们在这儿站着迎客,是不是有点太浪费了?”


    “这一个个的,拉到战场上,那都是以一当十的好手啊!”


    “后世的朝廷当真奢侈!”


    一旁的樊哙,闻言瓮声瓮气地开口了。


    “陛下,我倒不这么觉得。”


    “您想啊,这后世,连仪卫都这么强了。”


    “那他们真正派出去上阵杀敌的兵,又得强到什么地步?”


    “……”


    刘邦眨了眨眼。


    对啊。


    樊哙说得在理啊!


    仪卫,说白了就是门面。


    用来看家护院,撑场面的。


    如果连撑场面的兵都强到了这个地步,那真正用来打仗的野战主力,会是何等恐怖的存在?


    刘邦嘶了一声,摸了摸胡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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