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姐眯着的眼睛此时半抬了一下,“哦?”了一声,脸上的表情变得似笑非笑了起来:“你们这群人果然不一般,我都开始对你们口中的领主大人有点兴趣了。”
王行并未接她的话头,继续说道:“不管你要的是金银财产还是粮食兵器,我们都可以保证不跟你抢,我们只需要一点样本即可。”
“样本?”红姐看起来没有理解这个陌生的词。
王行点头:“甚至你如果不愿意,我们研究了样本之后,还可以给你送回来。”
反正陈风传来的消息里,领主大人正在全力铺设铁轨,据说那种车子日行千里,等它修到这边来,这整片大漠最后不还是属于我们的?
红姐脸色未变,神情却看起来阴冷了下来,过了好一会儿才冷笑道:“什么都不要——反而让我觉得你们所图更大了哪。”
王行笑了,拿起酒壶倒了一杯酒,对着她举杯:“合作共赢不好吗?你看看黑沙部族,跟着卫初吃的好喝的好,夏天的时候有降温帐篷,冬天的时候有保暖大毡——但我们那儿,可是家家户户都有供暖管道的,领主大人还在计划夏天前研究出空调,到时候冬天像春天一样温暖,夏天像秋天一样凉爽,这样的日子,你和你的部族不想过吗?”
“骗人的吧,天气也是你们这些凡人能掌控的?”红姐身后,一个战士探过身来,对这话嗤之以鼻。
“闭嘴,没你说话的份。”红姐斜了他一眼,他便缩回了脑袋继续喝酒。
红姐手里掂量着酒壶,然后缓缓抬眼,问道:“好日子谁不想过,连卫初这种能凭空取物,在沙漠里获得大丰收的人,都愿意投靠你们,想必你们的势力的确不容小觑。但是——”
她把酒壶一抛,没有去跟王行碰杯,而是自己大大地喝了一口酒,摇头道:“我们是沙漠里的野人,自在惯了,恐怕不会愿意去受一个外人的管束哪,说不得一个没伺候好,就被贵人扔出去喂狼了。”
王行自然听出了她的潜台词,不以为意地喝了自己碗里的酒,说道:“等你看到我们的规矩,或许你的想法会有所改变。毕竟,我们那里,谁想掌权,得靠自己的能力,没有你所谓的伺候一说。真要说起来……”
他想了想,脸色严肃起来,对着据点的方向举起了杯:“用领主大人的话来说,我们都是在为自己的好日子而奋斗。”
红姐不再说话,只是一口又一口地喝酒,待到那壶酒喝空时,她才哈哈大笑了一声:“好!那就一起进入遗迹。不过话先说好,里面的所有东西,我先挑。”
“没问题。”王行爽快地说道,又拿过一个碗,倒满了一碗酒递给她,见她这回接了过去,便自己直接提起酒壶跟她干了一杯,说道:“合作愉快!”
*
鉴于卫初这个外挂背包的存在,前往遗迹的队伍倒也不需要什么驼兽,雪狼也让陈风送了回去支援建设,一众人等便骑着从马匪那里缴获的骨刺马,进入了沙漠。
“遗迹的位置在沙漠西北方向,马匹要二十来天才能到,咱们中途到水家集休息补给一下。”
红姐显然对沙漠非常熟悉,一路上都由她引路,经过了两个小型的驿站,遭遇了一小波流窜马匪,又消灭了不少毒沙虫、沙漠里的流沙怪物,还遭遇了一次巨大的沙尘暴,差点被埋在了沙子里,最后足足花了十七天才来到了水家集。
好在都是经验丰富的沙漠土著,虽然队伍里的人一个个都灰头土脸的,但好歹没有减员,只有几个轻伤。
“我记得水家集往西就是完全寸草不生的沙漠了,连马匪都不会过去。”卫初牵着马,一边打量着四周的集市,一边说道。
“所以这里才被称为沙漠中最后一个驿站,联通南北的要道,啧,倒是看起来一天比一天繁华了。”红姐的马匹交给了手下,当先走在队伍最前面,漫不经心地扫视着四周。
水家集围绕着一个月牙形的湖泊内侧建设,整个小镇跟琥珀一起形成了满月状,外面还有着稀稀拉拉的建筑和毛毡房,像是满月旁的点点星子。
这里地势平坦,没有城墙,镇子里只有一条长长的主干道,连接着月牙湖泊的两端,中间则延伸出沙土垒成的岔路,走势十分随意。
“沙漠里居然有这么大的湖泊……该不会是咸水湖吧?”杨阿妹等侦察兵进沙漠前也稍微恶补了一下地理知识,直到在沙漠中的内陆湖泊更容易形成咸水湖。
“这其实不算湖。”卫初答道,“这是一连串的泉眼连起来的,大概是因为西边靠近雪山,这里的地下水还挺多的,早些年打了不少井,后来水家的家主干脆把它们都挖通了,慢慢就形成了这么一个大湖。”
“哟,小沙兔还知道的挺多嘛。”红姐说道。
“以前……收留过一个……呃,从这里逃出去的女奴。”卫初说着,前面突然响起了一声哭叫,前面的集市中,一个大汉抓着一个身着单衣的女子连扇了好几个耳光,正一脚把她踹倒在街上,眼看着又是重重的一脚踢了出去,以他的身形,这一脚下去,那女子非死即残。
下一秒,刀光一闪,换成那大汉惨呼了一声,抱着自己连着膝盖断掉的腿倒了下去,惊恐地看向那个提着沾血大刀的巨大身影,惨嚎道:“我是水家的人!你敢动我试试!”
“水家的人什么时候这么不懂规矩了?”红姐冷笑道,“就算是奴隶,也是主家的财产,你敢随便打杀?”
“是她!是她要逃!我才抓住她……”那人被她逼到了墙角,绝望地喊道,“你敢杀我,水家家主不会放过你!我可是水家现任家主的亲侄儿!”
“哼。”红姐蹲下来,戏谑般用刀拍拍他的脸,眼睛又眯成了月牙,“一身酒味,怕不是喝多了拿奴隶出气吧?酒量不行就别学大人喝酒了,乖——”
她站起身,随手丢给他一袋钱币:“这个奴隶我买了,剩下的钱买你一条腿,水先生要是有意见,让他来红沙绿洲找我。”
说完她也不再看那人,起身摇摇头:“呵,还水家,水家现在要是出的都是你这样的子弟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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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水家集还是趁早改姓吧。”
另一边,卫初已经扶起了正瑟瑟发抖的女奴,问红姐道:“那……她怎么办?能留在这里吗?”
红姐随手甩了甩刀上的血迹,说道:“随你,我可是看在你的面子上才管这种破事的,哼,真是个滥好人。”
卫初低头,也觉得连累别人有些抱歉,刚才确实是她下意识就冲上去想护住那个女奴,差点就硬接那大汉一脚了,那一脚下来,她这小身板怕是也得在床上躺上几天。
落在后面的杨阿妹这时也蹲了下来,欲言又止地看看那女奴,又看看卫初,不知怎么的想起了自己在下水道里四处躲藏逃窜的日子,便轻叹一口气,对卫初说道:“先让她跟着我们,到了遗迹让她在外面扎营等我们,你觉得怎么样?”
卫初点点头,焉头巴脑地把女奴带进队伍中,难得了安静了很久。
小小的插曲过后,众人也不在镇子里多停留,匆忙购买了一些补给品,便立即出城,但饶是以最快的速度搞定了这些事情,出城的时候还是被人堵住了。
“红沙部族——红姐。”骑着马的年轻人身穿狼皮大衣,头上戴着镶玉的防沙帽子,面上有些病容,但不影响他眉眼之中有着几分贵公子般的气度不凡。
他审视了众人许久后才对红姐致意并下了马,负手而立:“我水家向来没有得罪过红沙部族,今日红姐为何突然发难,砍去我家子弟的一条腿?”
“哦?我?突然发难?”红姐笑眯眯地看着他,“水先生果然是刚刚继承家主之位,过于稚嫩,被人欺上瞒下了也半点没有察觉。”
被称为水先生的年轻人脸色微微一沉,斜了一眼身后那个家奴模样的人。
那人脸色惶恐,当即跪了下来,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一个头:“老奴不知!表三少爷只说自己被红沙部族的人砍了腿,就……就为了抢一个女奴。”
水先生哼了一声,眼神看向队伍中那个女奴。
红姐哈地一声大笑道:“这么说,倒也没错,我确实买了他一个女奴,还买了他一条腿,而且确实也没有经过他的同意——非要说是抢嘛,倒也没说错。”
“是他先打人!”卫初不服气地说着,被一旁的杨阿妹拉了拉胳膊。
水先生皱起了眉头,说道:“打的自家奴隶罢了,红姐若是想买,好好说话便是,也不必见血吧?您这样让我也难办哪。就算您喜欢路见不平,那也得先了解了解事情真相再下手,对吧?”
“砍了就砍了。”红姐冷哼一声,“姑奶奶我爱砍谁砍谁,你什么时候听说过,姑奶奶我是个明辨是非的好人了?我看的顺眼了,你就是个马匪我也帮,我看的不顺眼了,你是个圣人我也砍。”
“就是就是!我们红姐是就大漠的王,想干什么干什么!”她身后,红沙部族的战士们都起着哄,嬉笑了开来。
水先生脸色更沉了,手一挥,街道两边迅速出现了二三十道人影,而那些房子的窗户则一一被推开,十几支大型弩箭正对准了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