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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周子琛番外——金牌电灯泡的自我修养

作者:泗汐若水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我叫周子琛,江湖人称周少、琛哥。


    当然在某个特定的人面前,我更愿意自称“金牌电灯泡兼首席狗粮品鉴师”。


    今天是我家那小兔崽子大学毕业的日子,看着他穿着学士服在台上人模狗样地发言,我忽然有点恍惚。


    时间这东西真不经用,一转眼,连我都到了被年轻人喊“叔”的年纪了。


    酒会上,几个老朋友的子女围过来,其中一个胆子大的小姑娘眨着眼睛问我:“周叔叔,听说您和陆昭野先生,虞笙女士是几十年的好朋友?能讲讲他们的故事吗?”


    我晃了晃手里的香槟,看着杯中金色的气泡缓缓上升,笑了。


    他们的故事?


    那可太多了。


    多到我这辈子最大的成就之一,可能就是完整围观了那两位神仙从相识到白头的全过程,并且坚强地活了下。


    而没有被成吨成吨的狗粮噎死,也没有被恋爱酸臭味熏晕。


    呃!


    该从哪里说起呢?


    一切得从好多年前那个慈善晚宴说起。


    那会儿我和我野哥——对,那时候还叫野哥,陆昭野同志。


    我们都正处在被家族边缘化的同病相怜期。


    他是被大哥陆恒压得喘不过气,我是被我爹嫌弃整天游手好闲。


    那天陆恒又在宴会上训他,训得野哥整个人都蔫了,像棵被暴雨打趴的小白杨。


    然后她就出现了。


    没错,就是虞笙。


    我现在都记得特别清楚。


    她穿着香槟色的裙子站在窗前,宴厅里那么多人,那么多珠光宝气,可她一站在那儿,别的都成了背景板。


    野哥当时那个眼神啊!


    我跟你们说,我认识他二十多年,从穿开裆裤玩泥巴开始,就没见过他露出那种表情。


    像是快要淹死的人突然看见了灯塔。


    又像是……算了,文艺不起来,反正就是看呆了,傻掉了。


    我本着兄弟义气(以及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本能),怂恿他去搭讪。


    结果这货憋了半天,憋出一句:“你也喜欢极限运动?”


    我当时的内心活动就是完了,没救了,野哥没救了!


    直男式的开场白注定悲剧。


    可谁能想到呢?


    虞仙女居然接了话!


    不仅接了,还说得头头是道,什么空中转体重心偏移零点三秒,什么腰腹核心爆发力……直接把野哥说得眼睛发直,魂儿都飞了。


    从那天起,我就知道,我兄弟这辈子算是栽了,栽得彻彻底底,心甘情愿。


    当然,作为旁观者兼军师(自封的),我早期的主要工作是帮助野哥认清形势,抛弃幻想。


    咳咳……


    这里特指他对林微棠学姐那不健康的习惯性付出。


    我至今都记得那次在攀岩馆的谈话。


    野哥刚和虞仙女聊完专业技巧,兴奋得跟什么似的,林学姐的电话就来了。


    我看着他脸上那种从云端跌回泥潭的表情,趁热打铁给他分析:“野哥,林学姐是把你当情绪收割机,用了就丢。虞仙女呢?是能跟你一起上天入地的神仙搭档!这能一样吗?”


    他当时没说话,但我知道他听进去了。


    因为后来他挂林学姐电话挂得越来越干脆了。


    说到这,我得插播一句:“虞仙女收拾情敌的手段,那真是教科书级别的。


    不是撕扯吵架那种低级套路,而是降维打击。


    苏茗兰阴阳怪气,她直接轻描淡写点出对方喜欢的品牌是自家投资的。


    林微棠送手工围巾,她送一份详尽到可怕的商业计划书。


    那对比惨烈的,连我这个旁观者都替那两位尴尬。”


    但真正让我意识到这对组合有多可怕的,是赛车场那次。


    野哥被赵煊那孙子恶意别车,虞仙女直接坐进副驾。


    我当时心里直打鼓,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结果呢?


    她冷静得像个机器,指令清晰精准,硬是帮野哥化险为夷还赢了比赛。


    赛后还亲自演示了一个漂移入库,帅得全场尖叫。


    野哥当时那个眼神啊,炽热得能融化钢铁。


    他冲过去抱住她的时候,我就知道,这颗名叫陆昭野的卫星,已经彻底被名为虞笙的恒星捕获,轨道焊死,永不出逃。


    后来他们正式在一起了,我的日子就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山顶日出求婚那次,野哥紧张得提前三天睡不着觉,拉着我排练了无数遍台词,还非要我评价他的西装领带搭配。


    我嘴上说着:“行行行帅帅帅”。


    心里想的是:兄弟,就虞仙女对你的心,你就是穿麻袋她估计也只会淡淡说一句不错的。


    果然,野哥求婚成功。


    当时他抱着虞仙女又哭又笑,像个一百多斤的孩子。


    我在旁边一边录像一边翻白眼,心想这狗粮分量也太足了点。


    婚礼就更不用说了。


    苏茗兰和林微棠居然还想来闹?


    虞仙女的姐妹团出面,三下五除二就把人“请”走了,干净利落得我都想鼓掌。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那气势,那效率,让我深刻明白了什么叫不是一个段位的。


    婚后,野哥彻底进化成了妻奴。


    当然,他自己不承认,他管这叫爱的奉献。


    虞仙女怀孕,他紧张得恨不得把呼吸机都备上。


    胎教放赛车引擎声,还振振有词培养冒险精神。


    孩子出生后,他左手事业右手奶瓶,切换自如。


    在公司是陆总,回家就是趴在地上给闺女当马的傻爸爸。


    我经常去他们家蹭饭,每次都觉得自己像个巨型电灯泡。


    他们俩其实也没做什么特别亲密的动作,就是递个水果、对视一笑、说句只有彼此懂的暗语……


    但那种氛围,那种浑然天成的默契,啧,单身狗看了都觉得自己多余。


    有一次我实在没忍住,吐槽野哥:“你能不能别一看到嫂子就自动切换成向日葵模式?眼珠子都快黏人家身上了。”


    他居然理直气壮:“我老婆好看,我看我老婆,天经地义。”


    我:“……”行,你赢了。


    这些年,我看着野哥从那个有点冲动、有点憋屈的大男孩,长成沉稳有担当的男人。


    看着虞仙女——


    好吧!她好像一直那样,从容冷静,像定海神针。


    看着他们的孩子出生、长大。


    再看着俱乐部越做越大,看着他们一起慢慢变老。


    野哥走的那天,我也在。


    他很平静,在一个阳光很好的午后。


    他握着虞仙女的手,说了句“这辈子真好”,然后就睡着了。


    我哭得有点惨,毕竟几十年的兄弟。


    可转头看见虞仙女,她还是很平静,只是俯身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


    那个瞬间,我忽然觉得,或许爱情真的有最好的模样——不是轰轰烈烈死去活来,而是这样,细水长流,彼此成就,然后好好告别。


    “周叔叔?周叔叔?”


    小姑娘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


    我这才发现,香槟杯里的气泡都快散光了。


    “然后呢?”她眼睛亮晶晶地问。


    “然后啊,”我笑了,把杯子里剩余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虞女士也在几年后安详离开了。他们合葬在城西的墓园,墓碑很简单,就并排刻着两个名字,和一句话。”


    “什么话?”


    “写的是:此生尽兴,与你共赴山海。”


    周围安静了几秒。几个年轻人脸上露出向往的神色。


    我放下酒杯,拍了拍西装上并不存在的灰。


    “好了,故事讲完了。


    你们这些年轻人啊,别光羡慕。


    好的感情不是撞大运撞来的,是两个人一起修来的。


    得像陆昭野那样,认准了就全心全意,不断让自己变好。也得像虞笙那样,清醒独立,但愿意给出信任和陪伴。”


    “当然,”我话锋一转,眨了眨眼,“还得有个像我这样的朋友,关键时刻当军师,日常时候当电灯泡,必要时候……负责把他们的故事讲给后来人听。”


    众人笑起来。


    晚风拂过,窗外城市的灯火次第亮起。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野哥第一次正式把虞笙介绍给我们这群朋友时说的话。


    他搂着她的肩,笑得像个拥有了全世界宝藏的守财奴:“这是虞笙,我女朋友。以后,也是我一辈子要一起走的人。”


    那时候我们都笑他肉麻。


    可现在回头看,他真的一步一步,用整整一生,把这句话变成了现实。


    而我,周子琛,作为这段传奇爱情的头号见证者、首席狗粮品尝家、兼职吐槽役好友。


    嗯,与有荣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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