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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 13 章

作者:十二月嘉平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看见沈闻风,他有些惊讶。


    说完将手里的病历本随手扔在桌面,靠在桌边单手解着白大褂扣子:“你怎么在这里?”


    沈闻风言简意赅:“帮我包扎下伤口。”


    “嗯?”沈煜年解扣子的动作一顿:“不是刚换过药吗,又裂开了?”


    面前大喇喇坐着的某人,除了脸色有些苍白,并没有发现其他异样。


    “嗯,不小心碰了下。”沈闻风不轻不重应了声,将手里把玩的木雕小鸟放回原处,朝帘子后的诊疗床走去,“早包扎完早下班。”


    沈煜年气笑了。


    他将放歪的木雕小鸟摆正位置,跟在身后忍不住吐槽:“你怎么不等我下班到家了再一个电话把我call过来?”


    说话间,沈闻风已经将白T脱下。


    白皙的胸膛大部分被裹在纱布下,白炽灯照在他身上,宽肩窄腰,肌肉饱满。


    绷带自他胸前穿过,一直缠到腰腹,挡住了大部分风光,但胸肌鼓起的幅度和绷带下方露出一半的人鱼线仍能看出肌肉的主人练得不错。


    他没有理会沈煜年阴阳怪气的轻嘲。


    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郊区不似城区,城区即使在夜晚也依旧灯火通明,郊区的雨夜黑的有些阴森。


    医院主楼后方伫立着的几盏路灯所能照耀的范围也很有限,沈闻风的思绪随着雨丝飘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沈煜年似乎也早已习惯这位小自己三岁的弟弟的沉默寡言,将解开的白大褂扣子一颗颗重新扣上,戴好口罩、手套,认命地端着托盘走到他身后。


    沈闻风的伤口在后背,由利器所伤,从左侧肩膀一直蔓延到右侧肩胛骨下方。


    按道理说,以他的身体素质这个伤用不了养这么久,可经过两周的修养伤口依旧没好,纱布溢出点点红色血印,如同开在雪地的腊梅。


    沈煜年瞬间意识到不对劲,扣上他的手腕放出灵识。


    随着灵识的不断深入,他的眉头越皱越深,不稍片刻,他气愤地丢开他的手:“你不要命了?我不是说了这段时间最好安分点吗?”


    自认理亏,沈闻风摸摸鼻子:“要。”


    沈煜年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要命还不听他的话。


    跟他说话简直对牛弹琴。


    纱布慢慢退下,沈闻风后背的伤口暴露在空气中,缝线的痕迹像攀附在身后的蜈蚣,狰狞可怖。有的地方血迹已经干涸在纱布上,纱布扯开时黏起部分皮肉,血痂重新溢出血迹。


    拆纱布的过程中沈闻风的情绪没有太大波澜,只有偶尔被勾疼了才会皱下眉,但也没有出声让沈煜年轻点。


    不过几个呼吸间,他的额头已经溢出汗水。


    沈煜年伤口清理地很快,不一会疤痕上的血痂和血污全部被擦净,他将沾了血的棉花丢进垃圾桶,开始给他梳理气息。


    后背的痛感渐渐缓解,体内的气息也趋于平静,沈闻风缓缓舒出一口气,紧绷的肌肉慢慢放松下来:“哥,那个报告我给你拿过来了,一会看一下。”


    “行。”说着沈煜年瞥了他一眼,“受害猫呢?没一起带过来?”


    沈闻风摇摇头:“没,他状态不太好,叶绍钦救治过了,我也给他渡了点灵气,应该问题不大。”


    闻言沈煜年沉默一瞬,:“我总算是知道为什么你这伤需要养这么久了。”


    可身体素质再好也经不起这么折腾,沈煜年叹一口气:“其实你不应该回到她身边的。”


    话落室内静下来。


    黒江鬣狗一族报复心极强,他们族群的首领江随野更甚,所有坏了他好事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林听雨也险些死在那年。


    回想起当时的场景,沈闻风的手还是止不住颤抖。


    前一天还笑着跟他说明天见的人当时就倒在血泊中,瞳孔渐渐失焦,目之所及都是红色,还有鲜血不断从她的脖颈处不断涌出。他颤抖地按住她的伤口,鲜血将他的手染红,可还是无果。


    他能察觉到她的脉搏在逐渐变弱。


    到现在他还记得,当时她的生命在他手心流逝的感觉。


    沈闻风闭上眼睛,握紧拳头:“林听雨当初是为了救我才招惹上他们的,保护她是我应该做的,怎么可能不管她?”


    “你看你又急,我都没说完呢你急什么?”


    沈煜年利落地给纱布打了个蝴蝶结,左看看又看看,满意得不得了。


    “你现在又不可能无时无刻呆在她身边,你不如把她叼回窝里,放在自己视线之内,这样不就可以更好保护她了?”


    把她……带回去么?


    沈闻风的目光凝滞住。


    她曾说过,最想做的就是攒够了钱买块地,养一群小动物,种自己喜欢的植物。所以他在云岭的清溪山置办一处房产,那里山清水秀杳无人烟,她肯定会喜欢。


    小动物虽然不可能让她养,但她有他也足够了。


    她喜欢钱,他就把自己的钱全部给她,足矣供她几辈子不愁吃穿;她喜欢吃面包甜点,他厨艺不错,可以变着法地给她做;冬天她畏寒,他可以切换本体给她取暖;她无聊时他也可以用尽一切办法愉悦她……


    沈闻风心底的念头如杂草丛生,浅灰色的虹膜因兴奋而加深,眼底欲望翻涌。


    把她带回去,或许真的可行。


    “江随野后来不是都放过林听雨了吗?怎么现在又盯上他了?”沈煜年一边在柜子里翻找一边问,等了许久没有得到他的回答,不免有些奇怪,“想什么呢?”


    沈闻风骤然回神,他垂眸挡住眼底的欲望,随口扯开话题:“不知道。”


    亲兄弟他能不知道沈闻风在想什么吗?沈煜年耸耸肩,把找出的衬衫扔给他:“这次的事件我觉得不是偶然,可能是警告,或者说……预告?总之,接下来可能不太平,你要是不打算把她带回去最好注意点。”


    “好。”


    沈闻风单手轻松接住即将砸到脸上的衣服,慢条斯理套上。


    原来的那件渣沾满血已经不能穿了。


    这会功夫沈煜年坐会办公桌前,他翻了两下报告有些不解:“命你也救了,问题你也解决了,还让我看报告干什么?”


    当然不只是让他看报告这么简单,沈闻风坐回在他对面:“你看下ct报告,这只猫有恢复记忆的可能吗?”


    闻言,沈煜年瞥了他一眼,低头重新翻看报告,片刻后,他得出结论:“可能性不大。”


    为了让他更好理解,沈煜年解释道:“你也知道,那群傻狗可以把记忆腐朽再添油加醋植入伪记忆,那是直接的精神攻击,意志力薄弱的可能当场就死/了。”


    “曾经我见过一只小妖没撑住被硬生生逼疯,更何况林听雨是个人,要不是你当时及时把她带到净心池,她现在投胎都会跑步了。”


    “不过任何话都不能说得这么绝对。”他突然觉得奇怪,“你为什么突然问到这个问题?林听雨怎么了?”


    沈煜年一秒猜到这件事和林听雨有关。


    虽然问得小心翼翼,但沈闻风还是听出了他话中想吃瓜的渴望。纠结一瞬,他把今天去医院路上发生的事告诉了他。


    重逢以来林听雨对他表现出的只有陌生,他一直以为她失忆了,可今天在车上听她提及多次梦到和他被困在山林里,他的第一反应是欣喜。


    林听雨把这段记忆当成梦,那是不是证明,她失去的记忆有找回的可能。


    这么想着沈闻风更期待了,他目不转睛盯着沈煜年,白炽灯照耀下,浅灰色的眸子满是认真:“我怀疑她今天看见我的眼睛时,回想起了更多记忆。”


    只见沈煜年听完,沉默许久,缓缓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那表情跟看见去世的二大爷从地里爬出来在他面前活蹦乱跳有得一拼。


    “你认真的吗?真的不是你今天没控制在她面前现了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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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被吓得吗?”


    沈闻风:?


    “你胡说八道什么?”


    沈煜年揉了揉眉心,依旧有些不可思议:“这样吧,你下次把人带过来,我当面给她检查检查。”


    沈闻风立马警告他:“你别动别的心思。”


    “我能动什么心思?我又不能把她脑子撬开看看里面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不过就算她能恢复记忆有什么用?你难道要跟她说你其实就是那只白狼,而且这么多年一直在暗中默默注视她吗?”


    沈煜年嗤笑一声:“她今天就因为跟你对视一眼就PTSD,等她知道真相不得被吓死啊?”


    不知什么时候,室外的小雨变成瓢泼大雨,雨滴打在窗沿发出的声响顿时充斥满室内,恰到好处掩盖住了沈闻风的沉默。


    许久。


    “她不会。”


    “她当初救我的时候说觉得我很可爱。”


    沈煜年:“她那是把你当成狗了。”


    “被当成狗也没什么,她之前和同事聊起很喜欢萨摩耶,觉得它尾巴很蓬松,想以后养一只,我的尾巴也很蓬松,有我在她就不用养萨摩耶了。”


    沈闻风在说这段话时神情十分泰然,仿佛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但事实上今天天气很糟,沈煜年被他这番话雷得不行。


    “你……你一只狼跟狗比,你是真的狗。”


    他见过有人被训成狗,没见过自己想当狗的。


    沈煜年决定让他清醒一点:“你先别想这些有的没的,你能不能当她的狗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只要你还顶着她上司这个身份,你们就注定没可能。”


    沈闻风瞬间拧起眉:“你在乱说什么?上司怎么了?虽然一开始她确实对我很冷淡,但经过这么长时间我们的距离已经拉近了。”


    “比如?”


    “上次我送她去医院,跟她说下班之后可以把我当朋友,她听进去了,所以那天回家之后我邀请她来我家吃饭,她同意了。”


    “……”


    “就这?”沈煜年靠在椅子上,脸上的表情很复杂,“所以这么久了,你们的进度仅限于……约了一顿饭?”


    “挺好,过两年她孩子都满地跑了,你再约她们一家人一起吃一顿饭。”


    沈闻风:……


    沈煜年简直跟外面嘈杂的雨声一样惹人心烦。


    偏偏沈煜年没有一点自觉,还在絮叨个不停:“你的出场方式就错了,你以为是小说吗?没人想和上司产生旖旎的情感,除非她是性缘脑见一个爱一个。”


    这话完全戳中沈闻风的伤心事。他闭了闭眼,现在想来还是觉得荒谬:“……我当时让方弋把我安排进她部门,随便什么职位,当她带的实习生也行,谁知道我入职前一周她们部门总监出车祸了。”


    “……”


    “然后你就成了新总监?”


    “嗯……”


    室内安静一瞬,下一秒——沈煜年:“接事业运。”


    沈闻风:?


    跟他说话简直浪费时间。


    沈闻风抿起唇,起身准备离开。目光触及柜子边的长柄透明雨伞,他思索片刻,出门的时候顺带将伞捎上。沈煜年才刚把药品摆放归位,瞥见这一幕连忙叫住他:“哎,你等我一下,我把白大褂挂上就好。”


    沈闻风脚步不停:“不顺路,你自己回去吧。”


    “那你拿我伞干嘛?”


    “我不能淋雨。”


    “那我就能淋雨了?”


    “所以我把冲锋衣留给你了。”沈闻风神情泰然地指着椅背上挂着的冲锋衣,“你总不好意思让我一个病号淋雨吧?”


    “……?”


    沈煜年被他的无耻震惊住,瞪大眼睛,在他即将出门前大喊道:“活该人家不理你!”


    对此沈闻风只是嗤笑。


    很快,他笑不出来了。


    因为他发现。


    林听雨好像真的在躲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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