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喜欢她。那就先跟你讲一个故事吧。
汤遇乐喜欢颜不语的第一个原因是她不做作,很真实,和她待一起,是会笑的程度。
记得刚相识的时候,某天是个非常大的雨天,颜不语在长安长青巷的便利店下躲雨,她买了根烤肠一边吃一边在看那雨什么时候能停。
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了,颜不语低头看了眼她的鞋,“真糟糕,今天出门竟然还穿了一双白鞋。”
然后就在那时,汤遇乐恰好出现了,颇有一种白马王子从天而降的感觉。他隐约听到了颜不语的话,同时从人嘴角上的油渍看出了她的狼狈,问:“需要我送你回家吗?”
“好巧啊。”颜不语可能是因为乍然看到了同学,有些尴尬。
可谁知汤遇乐却说了:“不巧。”接着他低下头看人,“我早就在街上看见你了,见天要下雨,才沿着你回家的这条路,找了你很久。”
“你找我做什么?”颜不语摸了摸鼻子。
汤遇乐抖了抖伞上的水滴,又变得不好意思地躲避人的目光,只说:“下雨了,我要送你回家。”
“为什么?”
“因为——”话才开始说的汤遇乐,突然意识到,其实他这样做也挺没劲地,因为在他还没认识颜不语的那几年,难道就不下雨了吗?下雨了带了伞就撑伞,没带伞就等雨停或者跑快点,以前她怎么过的,现在依然还能过下去。
颜不语舔了舔沾有油脂的唇,说:“难道同学,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要求于我?”
“什么?”汤遇乐一下没反应过来。
“虽然我家没什么钱,但不妨碍我身上有什么你想要的东西,比如说你有个得了白血病的好朋友,需要我移植骨髓什么的。”颜不语说出她的幻想,“毕竟小说里总是这么写。”
汤遇乐没想到有朝一日他的生活居然比小说还要狗血,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他绝对想不到素日里大大咧咧的女孩还有会这样一面。
在家境优渥中沐浴成长的汤遇乐,早就养成了风雨不惊的性格,只是当他的目光重新落到人的身上时,他的眼里有一种若隐若现的悲伤,说:“颜不语,你非要带这么浓重的恶意来揣测我吗?”
“嘿嘿,开玩笑啦。我当你是同学。你要来送我,我没有理由拒绝。走吧。”
雨滴落在人的脚边,激起一朵朵晶莹的花。
“颜不语,语语。”汤遇乐在人迈出脚的瞬间也跟了出去,和轻轻地说,似乎自言自语,“你或许不知道,是什么让我变成这样的?”
或者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这一点连汤遇乐自己都不清楚,或许是少年悸动的心,也或许是从颜不语出现在他的世界里开始的。
送完人回家的路上,雨还在下,顺便起了风,汤遇乐下意识紧了紧身上的外套,有些地方已经被打湿,所以当然也许就是因颜不语才改变的吧。
汤遇乐喜欢颜不语的第二个原因是他心疼她,和爱她。
那是一次晚上放学后发生的事。颜不语拖着发烧的身体回家,但却因为烧迷糊了,导致眼睛认错了巷子,从而不知不觉中就不知到了何处。
“咦?不对劲,这不是我家那栋楼啊。”颜不语站在楼梯口向里望去,奇怪的同时环顾四周,却是越想越不对劲,甚至在转身的时候差点被绊倒。
“啊!”
“你怎么会在我家楼下?”汤遇乐的怀里仿佛撞进了一个烫得厉害的毛绒玩偶,他关心地问,“你怎么回事?跟踪我?”
颜不语正烦着地道:“有没有搞错?但凡我跟踪了你一点,那也不会是我先到这里吧。同学,你不能没事找茬啊。”
“那就是你搞错了。”汤遇乐摸了摸人的额头,“都烧成这样了还死撑,请假一天,少上一天课,世界又不会咋。上来。”
见人蹲下了身体,留下一个后背对着自己,颜不语顿时扭过头,嘟嘴:“才不要,我自己可以回家,刚刚只是拐错了一个巷子而已。”
“请假是很容易,但知识需要我。我不能因为小小的病毒就倒下。”
“呵呵,就你嘴硬。知识又不会因为你这样的行为而偏爱你一人。”汤遇乐残忍地说,“是你乖乖上来?还是我强迫你上来?”
可颜不语再一次用行为拒绝,“我和你是什么关系?”
“你说是什么关系?我又不是第一次送你回家了。”汤遇乐不顾人的反对,先是拉住人的身子,再是去到人的身前,接着一个蹲起,就背起了人,速度之快,完全是一个发烧迟钝的病人反应不过来的。
然后颜不语像一只受惊的兔子,在汤遇乐的背上骂骂咧咧起来。
“乖一点。”汤遇乐忽然凶巴巴了一句,“嗡嗡嗡的吵得我脑袋疼。”
“呜呜,我以为没人要我了。”
不知怎地,颜不语竟是哭了起来,随即在人的背上哭得死去活来,“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白天里,我早就难受坏了,但我不能倒下,我的身后空无一人。”
“我这不是找到你了吗?”
颜不语吸了吸鼻子,用一个呼吸的时间便极力止住了哭泣,说:“那要是我下次还走丢了,你还能找到我吗?”
此话一出,汤遇乐两个人刚好走出那条错误的巷子,彼时的天空上挂着一轮圆月,四周静悄悄的,几乎一点声音都没有,归家的学生早就到家了。
汤遇乐感受到趴在他背上的人,仿佛能听到人的心跳,说:“你就不能说点好事儿?我一点都不想你生病。”
“哦。”
汤遇乐把人往上托了托,幸亏颜不语还不算重,他背得起,“别难过了。颜不语,我答应你,不管以后你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
“嗯,好。你会说到做到的吧。反正我烧得神志不清了,你说的都对。”
“我不骗你。”
听完汤遇乐故事中的两件小事,顾山总算是明白了。
对于优秀、美丽和努力的颜不语,汤遇乐很难不让他自己去喜欢她,虽然他们相识的时间还不算太长,但他会对她有求必应,假如这都不算是喜欢,那才真叫人觉得奇怪吧。
“哈哈,好久不见,山山,你想我吗?”
突然冒出的一句话打断顾山的思绪,而后他震动着瞳孔地看向从隐秘黑暗中走出来的人,大惊失色:“你是?怎么是你?”
“好像也没过去多久吧。你怎么连我的名字都忘了?”穿着针织帽衫和破了几个洞的牛仔裤的少年笑嘻嘻地说,“还是叫我大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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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不是这样喊过很多遍?”
大头,袁大头,一个顾山永远不会忘记和只会被深深埋藏的名字,只因这个名字曾带给他无穷无尽的伤害。
而那还是几年前的事了。顾山想装作不认识地说:“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就仗着几年过去,大家的模样其实多多少少地发生了变化。
“不会。你的样子,我可是记在了心里。”袁大头笃定极了,并且去到人的身边,和凑到人的脖子上闻香味,“而且你身上的味道,我也是永远记得。”
恶心!下流!顾山的胃袋最深处泛起恶心,和全身心地抗拒,偏了偏身体,本能地想离袁大头远远地,“同名同姓的人多的是。”
“但爱的人一次就只有一个。”在旁观看的汤遇乐不再沉默,而是直接承认了和袁大头的相识,“我已经把人给你带到了,剩下的,就看你自己了。”
“没问题。”袁大头做了个包在他身上的手势,“再次到手的鸭子,我万不会让他再飞了。山山,今晚就跟我走吧。我有很多话和你说。”
顾山沉默,和一动不动,表示他死也不会跟人走的。
袁大头却是不以为意,手搭在顾山的肩膀上,而后则是大胆地从人的衣领口伸了进去,说:“比以前更加的有肉了,这柔软的胸膛,摸起来可真是舒服。”
顾山一把抓住占他便宜的肮脏的手,不耐烦地说:“你别犯病。这是学校,我要喊人了。”
“喊呗。喊呗。要不要我帮你一起喊?”袁大头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和像说秘密一样地道,“我也是这个学校的学生,是你的同学,所以不存在对你什么吧。还是说,你想换个地方做点什么?”
“滚!”顾山爆粗,心中惊讶于袁大头居然也来到了淮城二中,可为什么命运要让他们重逢呢?顾山搞不懂,“我们的关系早就断了。你别缠着我了。”
袁大头重重地握了一把人的胸口,被惹生气地说:“忘不掉!我们的故事很美好,怎么能说忘了就忘了?顾山,那些照片,我一直保存着,是你的美,我的秘密。”
既然是秘密,那为什么要告诉别人?顾山挣脱掉衣服里的大手,和由于愤怒当时的事情竟然还被拍下了照片,从而猛地推了一把袁大头。他终于是清楚了汤遇乐的照片从何而来。
顾山说:“你凭什么这样做?”
“因为喜欢啊。”
“呵呵,真好!”当喜欢二字在三个人的心间荡起不同的涟漪,汤遇乐说话了,“这世间的喜欢啊,有很多种,男女之间的喜欢很美好,但男生和男生之间的喜欢,最是难得。你们,我很期待。”
“去你大爷的喜欢!我不想要,一点都不想要。”顾山的声音由于反抗而有些嘶哑。
两步之外的袁大头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惊讶,而后他弹了弹身上的落叶,却是欢喜:“你居然有脾气了。我想,我更加喜欢你了。”
“你要干嘛?”
当话刚离开嘴边,顾山忽然就被推搡着逼到了教学楼的外墙上,和立马地,他的背部到心脏,都有了痛意。
袁大头直接想壁咚了他,说:“我应该早点找你的。山山,还记得上次亲吻是什么时候吗?要不要我们一起回味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