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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7章 见张欢欢爸爸

作者:洒家不要用漂杂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都这个时候了,骨子里还藏着善良。


    如果伤她的那个人真是周依。


    把周依千刀万剐都不足以泄愤。


    一个人的青春就只有那几年,好好的一个高材生,就这般被毁掉。


    想想都痛心。


    “别怕,我会护着孩子。”


    众人看的心惊肉跳,可又不敢上前打扰。


    张欢欢是个可怜的姑娘。


    来这吃早饭的都是巷子里的邻居。


    一个大爷拎着铁笼子,里面装着两只鸟,小鸟叽叽喳喳的声音特别好听,可难以消除这片空地的沉重。


    “欢欢这丫头可怜呀,她不是要对你的孩子动手,只是觉得你家丫头和她的孩子长得像。”


    老大爷一下子打开了话匣子。


    他的声音推开了记忆的大门。


    五六年前他也不过六十,那时候终于要过上好日子了。


    巷子里出了个金贵的大学生,他同样也开心。


    甚至还想着让自家儿子去和欢欢接触,看能不能取点经,也考个好大学。


    大家都沉浸在欢喜中。


    可过去了一年,欢欢就出事儿了。


    疯了。


    还被学校给辞退了。


    欢欢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去学校问过,结果得到的统一回复就是欢欢生活作风不检点,带来了不良的社会风气。


    学校一致决定给开了。


    欢欢父母连年上诉,结果还是一样。


    心里存着气,存着委屈,欢欢亲妈第二年就病死了。


    如今只留下了断腿的欢欢他爸,一边打零工,一边养活着女儿。


    “大爷,就没有人欢欢申冤吗?”程婉婉从老大爷的话里拼凑出了张欢欢可怜的几年。


    家破人亡。


    真是太可怜了。


    “申冤有什么用,有人只手遮天,咱们是平头老百姓,怎么能跟人斗得了。”


    听着老大爷的意思,知道更多的内幕。


    程婉婉偷偷塞给了老大爷一张大团结,拉着他走到了隐蔽的角落,“老大爷,欢欢是你看着长大的,她遭遇不平,你们无能为力,但我有办法帮她。”


    “要我帮她,我得知道更详细的细节,要不然我也是无能为力。”


    老大也感觉不可思议。这么多年根本就没有人提出帮忙。


    冷不丁冒出来一个,他心里除了震惊,更多的是怀疑。


    想着不会是有人故意来套他的话吧?


    这可不行。


    欢欢已经够惨了。


    不能再把她推入深渊。


    “钱你拿走,我什么也不知道。”


    屁股后仿佛有10只狗在追一样,眨眼功夫就消失不见。


    哪像个六十多岁的老爷子。


    哎。


    程婉婉叹息。


    “妈妈,皱眉会变丑的。”贺果果小大人一般开口。


    是呀,她确实不能再皱眉了。


    因为皱眉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那就只能从张欢欢家人下手。


    程婉婉再次折返找到老板娘,商定好提供早饭的事情,又提出了自己的要求,“红姐,我和张欢欢一见如故,听了她的遭遇也替她心疼。”


    “既然碰见了,就想帮她一把,刚好我会医术,可以去她家帮她和她爸爸看看病。”


    红姐是这个巷子的常住户。


    在这一带也很出名。


    “我不太清楚,你这边遭遇了什么,但有句话得跟你说清楚,欢欢他们得罪的人,身份背景不小,你怀着孩子,又带着自家姑娘,没必要冒这个险。”


    这话是认真的。


    毕竟非亲非故的,没必要把自己一家人的命都给搭上。


    要是有手段,扳倒对方就好了,若是没有手段,那只有死路一条。


    “谢谢红姐,这是的,总要有人当正义使者,若是冷眼旁观,人心会凉,日子也难过,想必活下去的信念就少几分。”


    “你当我是闲的无聊,或者爱心泛滥,带我去看看吧。”


    做人论心不论迹。


    有能力就帮帮对方,没能力保护好自己。


    红姐是被社会磨去棱角的人,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热血过了。


    思来想去后,终于答应了,“我带你去。”


    他们都住在同一个巷子。


    不过有前有后之分。


    张欢欢家是祖上留下的房子,占地面积不小,可因为没有费用维修,好些都破败不堪了。


    加上丧失了生活的勇气,整个屋子弥漫着一股死气。


    是的。


    颓废之气。


    红姐很自来熟般推开了门,顺手拿起了门后的扫把,把落叶扫干净,“这家里没一个女人是真的不行,以前欢欢她妈活着的时候,整个巷子的人都夸赞,遇到了田螺姑娘。”


    红姐语气里带着几分怀念,有几分酸涩,“我包子包的那么好,也是欢欢妈教的,可惜,好人命不长呀。”


    “我原以为他们苦尽甘来,欢欢能再找一个强悍英俊的对象,他们一家其乐融融,可惜命运弄人。”


    别人住的胡同房子是好几家拼住。


    张欢欢家是单独住,占地面积有一亩左右。


    院子里还有个葡萄树。


    看样子应该也有10多年了,按理来说,这个时候应该挂满了葡萄。


    可上面什么都没有,连树叶都是干枯的。


    人死了。


    连带种植的葡萄都死了。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现象,科学解答不了。


    “所以咱们更要为张欢欢讨回公道。”


    程婉婉心里也十分酸涩。


    感性的人都容易这样,甚至有时候还会冲动上头,做一些别人难以理解的事。


    理性恰到存在,却也不是长久存在。


    感性是生活的全部。


    “我能瞧得出来,你是真心要为欢欢讨回公道,如果你能把欢欢的病治好,那她应该知道真相。”


    红姐见过形形色色的人。


    有的人一眼就能看透心里在想什么。


    有的人怎么看,就像隔着一层雾。


    而面前的程婉婉是一个很奇特的人。


    别看她已经是孩子他妈了。


    眼神清澈明亮却又仔细看时夹杂着几分沧桑。


    这种沧桑不是两三年就形成的,仿佛历经了一个世纪那么久。


    她搞不明白。


    只知道对方拥有一颗火热的心。


    恰好张欢欢的爸爸这会儿也在家里,他听见了大门被推开的声音,拖着一条瘸腿走了出来。


    当看见红姐后,脸上带着几分笑意。


    只是瞥见他身边的程婉婉时,笑意僵在了脸上,化作了疑惑,“红姐,这位女同志是?”


    张欢欢的爸爸满脸皱纹,头发白了一大半。


    眼里没有任何光芒,笑起来时都特别牵强。


    “这是我认识的一个老板,恰好她会医术,这两天刚好在义诊期,我提了一句,说要帮你看一看。”


    红姐这脑子反应的就是快。


    没有提张欢欢,只是提到了给张欢欢爸爸看病。


    张欢欢爸爸有点迟疑,谁不愿意自己健健康康的呀。


    尤其是自家闺女。


    那么小,又没个人护着。


    他的身体太差,撑不了几年,到时候总不能带着自家姑娘一起去吧。


    想了想,便答应了,“那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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