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在这一刻仿佛静止了。
李秀莲蹲在满是泡沫的脏水边,眼泪混着脸上的灰尘,冲刷出两道蜿蜒的沟壑。
她想喊。
那个日思夜想的名字就在嘴边,只要喊出来,她就能冲过去,抱住那个男人,告诉他这几年的委屈,告诉他卫国没了,告诉他妮儿是卫国给她留下的唯一……
但就在那个“方”字即将冲口而出的瞬间。
她看到了站在方俊身边的那个女人。
杨岚。
杨岚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羊绒大衣,妆容精致,气质高雅得像一只白天鹅。她正微笑着给方俊递上一块手帕擦手,眼神里满是妻子对丈夫的关切与默契。
那一幕,刺痛了李秀莲的双眼。
她看到了方俊接过手帕时自然的动作,看到了两人并肩站立时那般般配的身影。
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李秀莲低头看了看自己。
一双满是冻疮和裂口的手,一身散发着馊味的破棉袄,还有躲在米袋子后面像小老鼠一样的妮儿。
云泥之别。
如果这时候冲出去相认,会发生什么?
会毁了他。
会毁了他现在光鲜亮丽的生活,会让他在这个像仙女一样的妻子面前抬不起头,会让他成为别人眼里的笑话——看啊,这个大老板以前居然跟个村姑有一腿。
“不能……不能喊……”
李秀莲死死捂住自己的嘴,把那个名字连同血水一起咽回了肚子里。
她猛地转过身,把头埋进那一池脏水里,拼命地刷着盘子,刷得震天响,试图用这种声音掩盖自己心碎的哭声。
“那边那个洗碗工。”
突然,方俊的声音再次响起。
李秀莲浑身一颤,手里的抹布差点掉下去。
“方……方总。”旁边的刘大妈赶紧解释,语气里满是讨好,“那是刚招来的临时工,乡下人,没见过世面,有点傻,您别见怪。”
方俊皱了皱眉。
他看着那个缩在角落里、背对着他拼命干活的身影。那个背影虽然佝偻着,虽然穿着破烂,但那种干活的狠劲儿,那种不要命的架势,让他心里莫名地动了一下。
有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
“临时工?”方俊往前走了一步。
李秀莲听着那逼近的脚步声,感觉死神在敲门。她把脸几乎贴到了水面上,浑身止不住地发抖。
别过来……求求你别过来……
“方总!前面的客人到了!市里的领导!”
就在这时,秘书小王急匆匆地跑进来,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氛围。
方俊停下脚步,最后看了一眼那个奇怪的洗碗工,摇了摇头。
“告诉她,干得不错。咱们宾馆就需要这种肯干活的人。”
方俊说完,转过身,带着杨岚和一大帮人,大步流星地离开了后厨。
“是!方总慢走!”
脚步声远去。
后厨里恢复了嘈杂。
“听见没?傻大姐!方总夸你呢!你真是走了狗屎运了!”刘大妈走过来,酸溜溜地踢了踢李秀莲的脚后跟。
李秀莲没有动。
直到所有人都散去,直到四周没人注意。
她才慢慢地把头抬起来。
此时此刻,她早已泪流满面。
“俊哥……”
她对着那扇空荡荡的门,无声地喊出了那个名字。
“你过得好,就好。我不打扰你。我就在这儿,给你洗碗,给你守着门。只要能天天看见你,我就知足了。”
……
接下来的日子,李秀莲成了东方宾馆的一个“异类”。
她干活太拼了。
别的清洁工早上八点上班,她五点就起来。她把大理石地面擦得能照出人影,把厕所刷得一点异味都没有。除了洗碗,她还抢着帮人搬货、择菜。
她就像不知疲倦的机器,用这种近乎自虐的方式,来报答方俊给她这份工作,也用这种方式,来宣泄心中那份无法言说的爱。
但她的勤奋,成了别人的眼中钉。
“哎,你们看那个乡巴佬,显着她能干是吧?”
“就是!她这么干,咱们还怎么混?以后老板都按她这个标准要求咱们,咱们不得累死?”
“妈的,不想个办法治治她,她不知道马王爷几只眼!”
一场针对李秀莲的霸凌,在暗中悄悄发酵。
几天后的一个深夜。
海州下起了大雪。
方俊因为应酬喝多了酒,回到宾馆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他没有回家,直接住在了顶楼的办公室休息室里。
不知道为什么,他睡不着。胃里火烧火燎的疼,脑子里全是乱七八糟的事。
他披上大衣,想下楼去透透气,顺便去厨房找点水喝。
电梯停在了一楼。
整个宾馆静悄悄的,只有走廊的壁灯发出昏黄的光。
方俊路过宴会厅门口时,突然停下了脚步。
宴会厅的大门虚掩着,里面透出一丝亮光。
这么晚了,谁还在里面?
方俊皱了皱眉,推开了门。
只见偌大的宴会厅里,所有的椅子都被搬到了桌子上。空旷的地板上,跪着一个瘦小的身影。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是那个新来的杂工。
她正跪在地上,一手拿着铲刀,一手拿着抹布,一点一点地清理着地毯上干涸的口香糖印记。那是白天婚宴留下的最难清理的污渍。
她的身边,放着一桶早已冰冷发黑的水。
而在大厅的角落里,几张拼起来的椅子上,缩着一个小小的身影,身上盖着一件破棉袄,正睡得香甜。
方俊的心,莫名地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他没有出声,静静地站在阴影里看着。
那个女人干得太专注了,完全没有发现有人进来。她铲掉一块口香糖,就用手背擦擦额头的汗,然后挪动膝盖,继续铲下一块。
她的动作笨拙,却透着一股让人心疼的执着。
方俊的目光下移,落在了门口放着的一双鞋上。
因为怕弄脏地毯,那个女人是光着脚干活的。那双鞋整整齐齐地摆在门边。
那是一双黑色的千层底布鞋。鞋帮上用白线纳着细细密密的针脚,鞋底已经磨得很薄了,沾满了黄泥。
方俊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
这种针脚……这种样式的布鞋……
他在陕北插队的时候穿过。那是当地妇女特有的手艺。
一股强烈的、说不清道不明的预感,像电流一样击穿了方俊的全身。
他下意识地往前迈了一步。
“谁?”
那个女人听到了动静,像受惊的兔子一样猛地回过头。
那一瞬间,方俊看清了她的脸。
虽然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消瘦,虽然因为风吹日晒而变得粗糙,虽然脸上还沾着灰尘。
但那双眼睛……
那双像受惊的小鹿一样、清澈而又惊恐的眼睛。
“方……”李秀莲没想到会在这时候撞见方俊,吓得魂飞魄散,下意识地就要喊出那个名字。
“叮铃铃——!!!”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方俊口袋里的大哥大,发出了刺耳的铃声。
这铃声在空旷的宴会厅里回荡,吓醒了角落里的妮儿,也打断了两人之间那根紧绷的弦。
方俊被铃声惊醒,低头接起电话。
“喂?岚岚?……什么?孩子发烧了?好,我马上回去!马上!”
是杨岚打来的。儿子方乘风突发高烧。
方俊顾不上眼前的女人,挂断电话,转身就往外跑。
跑到门口时,他停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那个还跪在地上的女人。
“太晚了。别干了。早点带孩子去休息。”
说完,他大步流星地消失在夜色中。
李秀莲跪在地上,看着那扇重新合上的门,听着那远去的脚步声。
她整个人瘫软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差一点。
就差一点点。
她看着门口那双旧布鞋,苦笑着摇了摇头。
“命啊……”
方俊连夜赶回家,带儿子去了医院。一通忙活下来,已经是第二天早上。
但他脑子里,始终挥不去那个跪在地上擦地的身影,还有那双千层底布鞋。
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那种熟悉感,太强烈了。
“老黑。”方俊坐在办公室里,拨通了保安部的电话,“去查一下,那个新来的杂工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档案给我调过来。”
“好的方总。”
半小时后,老黑拿着一张皱巴巴的入职登记表走了进来。
“方总,查到了。”老黑把表放在桌上,“这大姐文化很低,表是让别人代写的。”
方俊拿起那张表。
姓名一栏,写着三个歪歪扭扭的字。
因为代写的人字迹潦草,那个“莲”字写得像个“连”。
“李秀连”。
籍贯:陕北。
轰——!
方俊的手猛地一抖,烟灰掉在了裤子上。
陕北。姓李。带着孩子。
世界上有这么巧的事吗?
“她人呢?现在在哪?”方俊猛地站起来,声音都在发颤。
“正在后院洗衣服呢。”老黑说,“不过方总……有个事儿我得跟您汇报。孙大富那帮人,好像正在找她麻烦。刚才我看见他们气势汹汹地往后院去了,说是她偷了客人的东西……”
“妈的!”
方俊一脚踹开椅子,像一阵风一样冲出了办公室。
如果真的是她……如果真的是她……
谁敢动她一根指头,老子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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