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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 3 章

作者:菠萝泡泡糖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神医,你别生气了嘛!”青年尾随着季时安,寸步不离,一脸委屈。


    ...明明是此人烧了竹林,怎么他还委屈上了?季时安对青年简直服气。


    “别叫我神医,我不是神医。”季时安不耐烦道。


    他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竹楼,将必需品都收拾了起来。


    既然惊动了官府,那这里他是待不得了。


    他不想回到朝堂中,自然不愿被人认出昭临王的身份。


    更何况,他隐居了五年,对朝堂消息不甚了解,也不想去了解。


    自己那位皇兄到底是什么态度,他也没有把握。


    他想早死早脱身,但不想死在断头台上,那样也太不体面了。


    他现在愈发巴不得作者将季时安这号人物写死在“雪夜之乱”里,也好过如今他每天盘算着如何优雅而又不违反穿书系统规则得死去。


    可惜,好不容易寻到寒山这一不错的隐居之处,平静的生活全被眼前这臭小子搅和了。


    季时安越想越气。


    “神医,你长得这么好看,别生气啦!我娘说生气会变丑的。”青年接着没心没肺得说。


    “......”季时安觉得此时此刻急需给自己调一副速效救心丸服下。


    ...等等?


    季时安下意识伸出左手碰到了自己的脸,才后知后觉发现今天忘记戴上面具了。


    通常,山里有人来的时候,他都会用一银质面具遮住上半张脸,以防碰到熟人被认出来。


    今日匆忙,竟然忘了戴。


    好在,这人是真不认识自己。


    “这位少侠,”季时安将自己的包袱收拾好,“既然你是来完成杀人单子的,人都杀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交差了呢?”


    青年撇了撇嘴:“神医,我才刚见到你,你就要赶我走么?”


    那不然呢?季时安在内心翻了个白眼。


    要不是他不愿节外生枝,真想一剑刺死这臭小子算了!


    不过,以自己现在这幅残躯,真不一定能打过这小子。


    “我好心提醒你,山下的大火大概已经引起官府注意了,如果你不想被抓到鹤山城审问一番的话,劝你早走。”季时安道,顺手将屋内剩余的金针包裹好,放在精致的雕花木盒中收起来。


    虽然内心对这青年恨得牙痒,但他既命不多时,决定远离世俗,那还是不要与江湖中人多有纠缠为妙。


    青年仿佛这才后知后觉自己做了什么,一脸惊慌:“神、神医,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想到会闹出这么大动静!”


    再看季时安已然一副准备离开这里的阵势,青年内心更加愧疚。


    打扰一位隐士高人,逼得人家不得不离开隐居之处,青年自责极了。


    “神医!我、我一定会负责的!”青年鼓起勇气大声说道。


    负责?这臭小子负什么责任?


    季时安没有理会,只是轻轻吹响随身携带的竹哨。


    不一会儿,从林间钻出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小跑到竹楼前,与季时安亲昵了一番。


    “这、这难道是传闻中的西域瑰宝‘照夜玉狮子’吗?”青年大吃一惊。


    “不是,普通的白马而已。”季时安没好气得回了一句,随即将马具及自己的行囊绑好,迅速翻身上马。


    其实青年猜得不错,这匹马确实是西域进贡给东梧帝王的照夜玉狮子,六年前赐给了昭临王季时安。


    此马眨眼看跟普通白马并无太大区别,只是个头大了些,寻常人也不会往“照夜玉狮子”上猜,这小子想法倒是与众不同。


    “雪夜之乱”之后,正是这匹马驮着季时安离开顺京。


    天下白马那么多,一般人看不出这是“照夜玉狮子”,因而季时安并不担心会暴露身份,就将这匹白马留在了身边。


    况且“照夜玉狮子”并不是某一匹马的名称,而是一个品种,在中原的也不止他这一匹。即便被人看出来此马的不凡,季时安也有办法糊弄过去,不至于跟皇家扯上关系。


    “追风,走吧。”季时安弯腰在白马耳旁说道。


    此马通人性,当年他几乎是半昏迷着被它驮着奔袭数个日夜,才躲避了那些寻找昭临王下落的人。


    追风听到主人命令,撒开蹄子就要跑。


    “诶诶诶,等等我呀,神医!”青年大声喊道,“相见即是缘分,既然都要离开这寒山,不如我们结伴而行啊!”


    ...结伴个鬼!


    季时安像是没听到一般,骑着追风快速离开了。


    反正他现在孑然一身,带好钱财贵重物品,其他的等找到合适的隐居地点再购置就行。


    “神医!我是幽冥的霍凌!下次再见你要记住我呀!”身后青年还在大喊。


    幽冥乃是江湖第一大杀手组织,怎会有人如此大大咧咧说起自己的身份。


    况且,这小子刚才杀人竟没带幽冥标志性的面具,不怕被仇家认出脸追杀么?


    季时安无奈。


    果然这小子脑袋有毛病吧?


    直到视线里看不到那雪白的身影,霍凌叹了一口气。


    没想到传闻中的金针隐士竟是如此容貌出众之人。


    看上去年纪轻轻的,却白了头,也不知道是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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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什么,要隐居到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来。


    霍凌摇了摇头。


    他这番喜好热闹的人,是断然不能理解神医的想法的。


    不过,此次是他做得太过火,叨扰了神医的清静。如果有机会再见,一定要好好补偿道歉才是。


    忽然,他的眼光落到了被竹笼扣住的白兔。


    “啊!这不会是神医养的灵兔吧!”霍凌道,“莫不是神医走得太急把你给落下了?”


    霍凌掀开兔笼,将兔子抱在怀里。


    “你放心,我霍少侠初入江湖,以助人为乐为己任,我一定会帮你找到你的主人,把你送回他身边的!”说罢,又觉得哪里不对,“啊,不过你好像也不是‘人’啊...不管了,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总而言之我会找到神医的!”


    还不知自己被人惦记上的季时安策马一路狂奔。


    照夜玉狮子号称能日行千里,虽然实际上没那么夸张,但脚力也相当惊人。不一会儿,便载着它的主人离开了鹤山城地界。


    季时安再三确认自己面具戴好之后,选了一家路边茶驿坐下休息。


    五年未曾下山,季时安的首要目标是寻找一处适合隐居的地点。


    但这事也急不来,毕竟他这人向来挑剔,要找到一处合适的地方也不太容易。


    想到这里,他又怀念起他的寒山居所。


    也许出来避避风头,过段时间还能搬回去。


    但不知道那摇摇欲坠的小竹楼能否撑到他回去。早知如此,应该从刚才那个笨蛋杀手那多要些修理费才是。


    道旁多有一些当地百姓开的茶驿,供旅人喝口茶水休息片刻。由于过往来客众多,也是探听情报的好地方。


    季时安本意是避世,却免不了听见旁人的一些闲言碎语。


    “喂,你们听说了吗?祁山剑派丢东西了。”隔壁桌的一位小哥神秘兮兮得跟同伴讲。


    他自以为压低了声音,但季时安习武多年,虽内力尽失,听力却仍旧敏锐。


    “祁山剑派?那不是江湖上一等一的大门派吗?他们还能丢东西?”


    “嗨,我听说呀,不仅是丢东西,丢的东西还很重要哩!”


    “什么东西呀?”


    “听说...是血夜剑丢了!”


    季时安眼神一变,捕捉到了关键信息。


    血夜剑...不是自己当初“走剧情”跟男主一起剿灭魔教,击败魔教尊主后缴获的那柄魔尊佩剑么?


    因它杀孽太重,男主将它送上了祁山剑派剑阁保管,祁山承诺会严加看守。


    这才过去几年,怎么就丢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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