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然并没有如此爱重的宠物,却也能理解云升小姐对哈哈作家人般的珍视。”
“哈哈走丢这么久,遍寻京城都找不到痕迹,云升小姐只怕心中早有猜测。”
“比起一直蒙在鼓里,她只怕更愿意见哈哈最后一面,亲自送哈哈入土为安。”
程浩之也敲了一下程浩然脑袋:“不要乱出馊主意。”
程浩然捂住脑袋,愤怒道:“程浩之,你又没大没小。”
“明明我比你早出生一刻,是你名副其实的哥哥。”
程浩之根本不搭理他,看向了秦筝,语气温和有礼。
“今日的事实在多谢秦姑娘了。”
“花小姐今日一直为哈哈忧心,日日垂泪,寝食难安,衣带渐宽,我们不愿让她再多担忧,想尽快将哈哈送到她身边,不能多陪秦小姐了。”
秦筝连忙道:“这是自然,哈哈是云升小姐的心尖宠。如今哈哈已经被找到,想来她定然想第一时间见到。”
“二位只管送了哈哈过去,不必顾忌我的。”
程浩然遂用一块布裹了哈哈,小心装到竹编篓子里。
趁着他动手,秦筝注意到安庆唤她,离开了片刻。
回来后,程浩之主动走了过来,状似无意地问。
“这几年里,秦姑娘可曾去过栖凤山?”
秦筝一愣。
如今京城里,竟还有人不知晓她曾为药人的。
“不瞒程公子,我因体质特殊,曾在栖凤山呆了五年,为太后娘娘试药。”
“一年前,我才将下山。”
程浩之显然没料到,意外道:“现在还有药人?”
又意识到不妥,忙道着歉。
“秦姑娘,我并未有意冒犯。”
“只是这些年,因祖父在地方任职,我们兄弟俩一直跟着他,游走在江南陇中等地游学,并不太了解京中见闻,才有此发问。”
秦筝并不以为意地一笑:“这并非不可见人的事,程公子无须道歉。”
见秦筝态度落落大方,并无半分自苦哀愁之意。
程浩之眸光又多了欣赏,温和道:“无论如何,都是我对秦姑娘失礼了。”
“年后落雪时,大长公主府要办赏梅宴,不知姑娘可有时间赴宴?”
话未说完,程浩然已整理好了,催促道。
“老弟,我们出发吧。”
程浩之只能一笑,仓促地道:“年后,还望秦姑娘定要赴宴。”
大长公主年迈,且醉心花草,无心权势。
大长公主府早已远离朝堂,程浩然程浩之兄弟俩也甚少露面。
秦筝不了解他们性情,只当是爱宠圈的友好交际,温柔一笑。
“好,若到时候闲暇,定会去大长公主府赴宴。”
程浩之笑道:“那浩之就恭候秦小姐大驾了。”
程浩然目光古怪地看他。
程浩之淡淡瞥他一眼,目光带着警告。
“兄长,我们走吧。”
程浩然一听‘兄长’二字,就瞬间头皮发麻,知晓自家弟弟是认真了,不能再随意玩笑,立即转身离开。
还不忘朝秦筝拱了拱手。
“今日秦小姐大恩,我程浩然记下了,他日必定报答。”
转身上马离开了。
程浩之紧接着离开,朝秦筝温和一笑。
“秦小姐再见。”
秦筝一直保持着温柔笑容,目送着二人离开。
待程浩然兄弟俩一走远,她立即冷下了脸,皱眉。
“安庆,你方才可是说了,你在那一方挖出的土里,除了挖到了一些猫狗鸡鸭等小动物的尸骨,还发现了一副女人骸骨?”
安庆脸色也不好看:“是,年前小的刚随父母去通州老家,给老祖宗们迁过坟。”
“那副骨头明显比猫狗骨头长,和我老祖宗棺材里的极相似,极大可能就是人骨。”
“而且那些骨头多有断裂,表面也有着极深伤痕,想来身前都受过虐打。”
“小姐,咱们要怎么办?”
秦筝也没料到替花云升寻一只狗,竟能在镇南伯府花田里发现人骨。
她沉思片刻:“此事先不能声张。”
又问道。
“待会儿我会给大长公主府去信,让程浩然兄弟俩暂时忍耐,不要对镇南伯府发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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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你这边,今日你来镇南伯府的事有几人知晓?”
安庆道:“除了我老子,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了。”
秦筝道:“那就继续守口如瓶。”
“山茶花田边,你们只管把土悄然埋回去,再放一些野狗过去,装作是被野狗掘了的。”
“再把这院子里的痕迹处理干净,作无人来过。”
“无论谁再来问起,你们都不必多说一句话。”
“剩下的,你们不必再管了。”
安庆也知晓事情重大,沉声道:“小姐,我知道了。”
秦筝点头,也道:“我们也先回府。”
镇南伯府作为元贵妃母家,一贯是元贵妃、韩王的极大助力。
若这一片花田真埋有人骨,她便是掘出了他们罪证。
只是事关重大,为避免被镇南伯府提前察觉,甚至为自己招来祸患。
她还需要细细筹谋着行动,方能万无一失。
……
与此同时。
程浩然、程浩之两兄弟策马疾驰着,穿过京城南市散了集的街道。
风太大,兄弟俩一时都没说话。
直到快到花府门口,二人不约而同勒紧缰绳,降低了速度。
程浩然先叹气道:“也不知道待会儿怎么和云升开口。”
程浩之才平静道:“程浩然,我要娶秦小姐。”
程浩然起初还没听清,随口应着:“哦哦,挺好的。”
待明白程浩之是何意,他猛地一拽马缰。
“程浩之,你说什么?”
程浩之抬头,语气平静:“就像你痴心花小姐多年,早已认定她今生不娶一样,我也确定了我今生要娶秦小姐为妻。”
程浩然:???
语气迟疑,“可是你刚才和秦小姐见了一面而已……”
这么突然的吗?
程浩之道:“浩然,还记得我以前和你说过,五年前,我生过一场病,外祖母带我在栖凤山上休养了半年,期间我曾遇上过一名女子吗?”
“那半年里,她把我当成了弟弟,我教会了她如何吹笛。”
“那便是秦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