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那年还发生了很多事,
在我偷偷亲吻了黎玉钟之后。
甚至再许多年后,还可以称得上美好的回忆的,确实有那么一件。即便我把所有事都淡忘了,但是那一件,是我想忘记都没办法的——的确有比亲吻更加亲密的事,我和黎玉钟曾共枕过。
在我借宿的那间客房里。
那是在高考的前夕,春夏之交际,我尚未从自己喜欢黎玉钟的震撼中回过神来,又被繁忙的学业淹没。班上,走廊上,甚至黎家,气氛都变得紧张压抑,把三轮复习挂在口中,再无其他。也就是在这样的高压下,仿佛上天都阴郁,所以那几天的半夜总是电闪雷鸣、阴雨连绵。
我是何时发现黎玉钟怕打雷的呢?
大抵是连着两天被雷声吵醒,晨起时又看到黎玉钟脸色苍白。我只当他学业压力太大,休息不好。大概是第三天,还是第四天,我已经忘记了,在凌晨一两点的时候,他给我发消息。
“你睡了吗?”
“没有,”我问,“什么事?”
“我的化学错题册好像落在一楼的客厅了,你帮我拿到我的房间吗?”
“你自己怎么不拿?”
对方正在输入中。
我又说:“再说了,你这大半夜不睡的,做什么题?难怪你早上脸色那么差,原来半夜偷学。”
“不是!”他说。
我乘胜追击:“还有,明明就隔着一道墙,打字干嘛,你不会说话吗?有什么事当面说。”
片刻后,
他敲响了我的房门。
我爬下床开门,外面是黑的,他就那么孤零零地站在我的房门口。我懒得开灯了,黑暗中和他面面相觑。他穿着单薄的水洗蓝睡衣,锁骨露在外面,雪白的脖颈好像一折就要断掉了。
我眯眼,故作凶狠:“怎么了呀?”
他低声说:“我睡不着……”
“你为什么睡不着?嗯?”
“我——”
他话音未落,电闪雷鸣。
惨白的光从窗子外刺进来,像利剑扫过我和黎玉钟的面孔。他非常短促、软绵绵地“啊”了一声,然后抬手拽住我。我感受到那微弱的力量,诧异地低下头去,他的手落在我的手臂上。
“嗯?”我问,“怎么啦?”
他依旧攥住我的手臂,不松开,语气却难得带些埋怨,“你打雷怎么……怎么不关窗子啊……”
我不假思索:“我又不怕。”
很快我就反应过来,脸上浮现出笑容:”啊哈,你怕打雷,对不对?难怪你这几天没睡好!”
“我……”他自知无可辩驳,把脸低下去,很小声地说了句“是”,又问我,“你不怕吗?”
“不啊,”我摇头,“感觉打雷还挺有意思的,就是那种突然从睡梦中惊醒的感觉,很刺激。”
“……哪里有意思了。”
他这样说,轻轻把嘴撅起,对我的话表现出不认同。我想起之前在窗边吻他,如果他当时也把嘴撅起来,会不会更柔软、更好亲一些。想到这里,我就对他没有不耐烦了,一点也没有。他虽然既胆小又孱弱,但毕竟我喜欢,我没理由不保护他,我说,害怕的话,我陪着你吧。
“可以吗?”他抬起眼睫问。他的眼睫毛可真长呀,我第无数次发出感慨了,只是,第一次生出用我的手指去量一量的想法。黎玉钟,别像一只小洋娃娃一样,擅自出现在我的床边。
如果那样,我就会说:
“到我的床上来。”
他愣住。
不给他太多反应的时间,我理直气壮地道:“不是害怕吗?两个人待在一块,总不会怕了吧。”
他抿了抿唇,忐忑地看向我,浅褐色的眼眸中一闪而逝的光晕,有些出乎意料的复杂。最后,他小心翼翼地挪到床边上,问我这样会不会不太好。知道不太好,你还大半夜敲我的房门,还一副不嫌害臊的样子拉住我的手,现在又期期艾艾地挪到我床边,我说,再不好也晚了!
“上来,不然就回自己房去。”
“我上来了。”他说,语气有些委屈。
怎么回事,我心想,真的是,别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了,我是在做好事。我的私心他当然不知道,他慢吞吞地躺在我的边上,又慢吞吞地拉上被子,慢吞吞地盖在脸上,转过头看我:
“你能把窗帘拉上吗?”
我于是拉上窗帘。
视线陷入黯淡。
我闭上眼,轻轻翕动鼻翼,感受到那股熟悉的洗发水香气,如今它于我而言又有了别的意义。我喜欢它让我怦然心动的感觉。我对于自己喜欢的事物从来学不会压抑,想买的牌子,即便是仿品,即便要攒几周几个月,也要想办法拿到手;想吃的黄油曲奇,会一天到晚吃不停,又为了保持体重而连续两三天只吃流食硬瘦下来。我那样较劲,黎玉钟,我怎么会放过你?
是你让我不安,
你让我惶恐,
我就把这一切悉数奉还。
我感受到他不能平复的呼吸,想翻身却被总被拘束。当雷声一道道震破窗楣,他总是呼吸一窒,又悄悄问我,听到没,刚才雷响得好大声。听到了,我不耐地道,难道打雷就不睡觉了?
他又嘟囔:“我睡不着……”
“怎么才能睡着?”我问。
他说,不知道。
不知道是吗?我突然钻进有他体温的被子里,克制住我狂奏的心跳,佯装大度地抱住了他。我把黎玉钟的脸摁在我的肩膀上,心里忍着轻快的笑,面上若无其事,问,这样还害怕吗?
“啊……”他在黑暗中,那双大大的、水灵灵的琥珀棕眸子,就像丛林中的小鹿。难得他也有忍着自尊心不好开口的时候,但是,我唯一能确定的是,黎玉钟不会推开我的,他不敢。
他不会的。
他只是小声说:
“不太好吧……”
“有什么不好?”我以非常刻薄的、恶劣至极的语气,“你事怎么这么多?嗯?你不知道自己的身体什么情况是不是?要是你再被吓出个三长两短,我作为你最后一个发消息求助的人,我麻烦可大了!再说你脑子里装的都是些什么,我连你发病的时候都抱过,我说什么了吗?”
他就不说话了。
我仍然记得,是的,隔了这么久,仍然记得。雷雨交加的夜晚,水珠不时拍打在窗户上,像命运来敲响门,而我和黎玉钟躲在柔软的棉被里,他的脸颊侧靠在我的肩膀上,暖烘烘的,而他的肩膀和胸膛都是硬邦邦的,瘦得好像在抱一具骨架,我却一点也不嫌弃。其实在喜欢黎玉钟之前,我一直喜欢的是运动型的阳光男生,肩宽腰窄、肌肉线条明晰的身体,但是,在喜欢的人面前,一切的原则都可以忽视,他有多瘦弱,就有多想让人保护,多萌发美好。
当一道夜半的雷声袭来。
当时我已经睡得迷迷糊糊了,但是感觉自己的身体被越抱越紧,那力道,从一开始的试探,到肯定,最后,简直要把我掐灭了。我喘息着睁开眼,四周仍然是一片黑暗,气温降下去,风把窗外黑绿色的树影吹得摇曳,哗哗作响,低下头,环在我身前的是他青筋毕露的双臂。
他面对着我,我背对着他,他单薄的胸膛贴在我的后背上,那无疑是个安全的姿势,最起码不会触碰到什么不该碰的隐私。我心爱之人的脸埋在我的肩窝,就像小动物埋进有妈妈气息的温暖巢穴,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脑袋晕乎乎的,幸福极了,他把我抱在怀里,依偎着我。
“黎玉钟。”我说,“松开一点。”
他含糊地嗯了一声,却没有动。
我猜测他很有可能快睡着了,他如果这样乖,我还真愿意一直喜欢他下去。其实,我对自己的喜欢也有点没底,我深知自己卑劣的本性,我或许是临时起意,今天是他,明天就可能是别人。但我能够预料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无法戒断黎玉钟,我时常会想到这个晚上。
想到这个晚上,他并不知道我喜欢他,我们悄悄的,什么暧昧的气氛也没有,就像两只动物一样相互依偎着取暖。黎玉钟说过,两个人一起,就不害怕了。其实我也是,我对未来总是充满了信心,因为和他呆在一块。有时,有这么一个人,想起他的眼睛,我的心就平静下来。
后半夜,雷声渐小,雨点却大了起来。暴雨落下来,绵密的噪音,敲打在房檐、窗边,任何我看不见的位置。每当我想知道黎玉钟是否在我身后,他的臂弯紧一紧,让我知道他的存在。我嘈杂的心跳,总在半梦半醒之间狂乱一阵,就像雨点,仲夏夜,不要醒来,梦不要醒过来。
让命运把我们留在这里。
-
后来我再也不想面对这个房间。
这个有我和黎玉钟的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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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的房间,甚至,黎家的老宅,我都不愿意再踏进半步。想到和他在这个夏天里发生的事,就感到指尖一阵阵的湿润,好像雨落在上面。手指划在玻璃上,又是冰冷的触感。当第一缕晨光升起来的时候,雨停下了,我抬手够到雾气磅礴的窗玻璃。
在上面书写:
I love you。
我写得很艰难,必须抻直手臂才能做到这件事。指尖落在凉飕的玻璃表面,像冰针轧过去。水雾被划开,拨云见日,透过那些歪歪扭扭的字迹,看到窗外盎然的绿意,生命无声生长。
我静静地看着这些吐露我心的字迹,淌下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到最后,实在成不了型。我才把黎玉钟喊醒,告诉他该去上学了。他揉了揉眼睛,眼下乌青消失大半,看来他睡了个好觉。
这就是高考前我记忆最深刻的事。还有一件事,就是毕业典礼上,我和话剧社的其他人准备了节目,我当然是女主角,和我搭戏的男生叫什么我现在已经忘了,只记得也是表演生,在年级里很受欢迎,配我的话,就勉强够格,不是能被随便比下去的程度。我们在台上演戏。
黎玉钟在台下坐着。
他一个人,坐在最角落的位置,孤零零的,手轻轻地搭在膝盖上。他一眨不眨地看着我,那眼神让我有点不自在,他没问题,有问题的人是我,是我搭在男主角肩膀上的手。黎玉钟就那么看着,作为喜欢他的人来说,我当然有点尴尬,尤其高考前某个雨夜,我们相拥而眠。
我替自己开脱:
那是朋友的范畴。
虽然我和别的男生在台上拥抱,跳交际舞,但黎玉钟又没理由指责我,不是吗?因为他一不喜欢我,二也不知道我喜欢他。我没解释那些,虽然年级里也有人传我和那个男生的绯闻,可我这种话题人物,任何异性在我的周围都要被大家评价一句配不配,大多数是配不上的,我偶尔在想,如果真的和黎玉钟在一起,保不准他也要被褒贬,但那不是我的问题。我很好。
我没做错什么。
我没做错什么,可为什么,当他在舞台灯扫不到的地方,静默地注视着我,我心中却涌动着说不清的感觉?想到他就像一只小猫一样坐在那儿,乖乖地把爪子藏进尾巴里,等待着我。
于是我一演完,来不及换舞台服装,就跑过去问他要不要参加之后的班级聚会。好,他当然说,没有任何意外,他永远不会拒绝我,有一瞬间我甚至在想,即便他不喜欢我的情况下,我向他表白,他应该也没那么容易拒绝——黎玉钟看起来就像那种死缠烂打就能追上的男生。
我还不用死缠烂打,
我只需要问问他,
黎玉钟,你愿意和我好吗?
他保不准要先说,啊,这样不好吧。我就说有什么不好,我们都这么熟了,干嘛不再熟一点?你跟我好,我们就还像从前那样,什么都没有改变。我不愿意上了大学以后就跟你断了联系,难道你就愿意吗?这时候他就迟疑了,毕竟他就我这一个朋友,即便不想和我发展成爱情,也要掂量掂量我们之间的友谊。他如果说“不”,我也能接受,谁规定人只能表白一次呢?
他可能是暂时不识货,不知道我有多好,等他以后知道了,就会顿悟,啊,李君同,你这个绝世好女人,我当初怎么就错过你了?我就宽容大度地说没关系,你跪下磕一个我就原谅你。
我的确想向黎玉钟告白,
但我没说出口。
换做现在我也不后悔,我不后悔自己没说出口,早知道他连和我的友谊都不珍重,我那些打了十几次的腹稿,我那无用的期待,那份有他的未来的展望。真的,我不后悔,因为这就是谎言的妙处,谎言让我抛售了真心,那种脆弱的、易被伤害的东西,换成更为坚硬的尊严。
可以说,完全可以说,谎言是我的盔甲,我撒谎就像乌龟缩进壳里,就像响尾蛇甩动它那条沙沙的尾巴;我撒谎完全出自本能,我要生存下去,我不能因为爱情就把自己的人性泯灭。
当时的我可以肯定,即便过去五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即便黎玉钟婚姻美满,家庭幸福,而我也和一个不比当年的黎玉钟美好而逼真的男人走下去,我也不后悔没对他说出那份情感。
因为,因为,
我真正爱的。
不是年少那个青涩的他,
而是为爱情而悸动的我自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