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为家人复仇,他没有资格再活着。
倒不如一了百了,让他进野兽脏腑,化尘泥入土。
秦遇轻轻推开木勺。
“多谢……无需再费力为我熬药。”
陆昭云内心咯噔一下,他竟心死至此。
此人重伤失明,独自一人流落荒野,必然是经历了莫大苦难。
可她口不能言,又如何能救他?
看着他的拳头渗出血迹,她扪心自问,真的能见死不救?
曾经有朋友说过,她太过善良,迟早栽在这上面,但她不在乎,做事随心,只求问心无愧。
何况担忧她熬药麻烦的人,不将陌生人的好当做理所应当,想来也不是什么恶人。
死死盯着男子的侧脸,灼热的视线几乎烧穿他的皮肤,陆昭云咬咬牙,做了一个决定。
她放下药碗,顾不上男女大防,抓过男子的左手,仗着力气大推开他的五指。掌心映入眼帘,剔透如白玉,隐有几道红痕。
秦遇睫毛轻颤,被紧紧禁锢的手掌传来一阵痒意。
空气中有女子的馨香,他指尖蜷缩,抵不过女子的力气,任由柔软的触感在掌心留下痕迹,一笔一划写下一句话。
她“说”:
[我不能发声。]
最后一个字落下,秦遇一愣,他难得无措,手心微微发烫。
下一刻,炽热的文字覆盖血印,瞬间击穿他的心脏。
因为他的掌心告诉他。
[我可以暂时做你的眼睛。]
[天大地大,活着最大。]
这是秦遇与陆昭云的初遇。
秦遇永远记得那一日,一个陌生的姑娘给了他最大的善意。
将他拉出泥泞,引导他走向新生。
淮水镇人杰地灵,生机勃勃,一切都是那么鲜活。
现代快节奏甚至压抑的生活远去,陆昭云慢慢喜欢上了这里。
家里两个病人需要补一补,翌日一大早,陆昭云坐上牛车前往镇上,先在市场买了米面、调味品、鸡肉、猪大骨和若干蔬菜。路过成衣铺,陆昭云想起那人的血衣,抬脚踏进门槛。
店铺掌柜是个热情的中年妇人,见她在男子成衣处打转,亲自给她介绍。
通过比划尺寸,陆昭云买了几件棉布做的长袍。
掌柜将她送到门口,甩了甩手里的锦帕,挑眉道:“姑娘慢走,下回带上相公来买衣裳啊!”“好料子都给你们留着!”
被人误会,陆昭云一时有些尴尬,也不方便解释,不过这个事情倒是让她有了一个主意。
陆昭云现在住的是陆家的祖宅,在杏花村村尾,她回家必然会路过村里好几户人家。其中一户是她祖父的堂弟陆大成家。
一年前,京城陆家被不明势力灭门,因陆昭云祖父发迹后刻意隐去来历,祖籍地尚且安全,原主奶娘拼着一口气带着她逃回淮水镇杏花村。
在大户人家耳濡目染多年,奶娘一直都很警惕,回村后为了护住老陆家唯一的后人,对外只说是修养。
可祸不单行,逃难期间奶娘的身子伤了根基。硬撑一口气回到杏花村,逃离生命危机后病来如山倒。不到半月,便撒手去了,独留原主孤零零一人。
原主一个小姑娘,在父母兄长疼爱中如珠如宝长大,骤然经历家庭变故,日日郁结于心,对他人的关心和善意更是无法拒绝。
陆大成的儿子媳妇看原主一人在这里住了一月也没离开,性子也软,便动了歪心思趁虚而入。
他们使计试探,面上装作和善可亲,嘘寒问暖。原主太过单纯,陡然失怙,把这家亲人当成了依靠,轻易被套了底。
得知只剩她一个孤女,这家人便彻底盯上了她,存了歪心思想占她家的青砖瓦房。
没成想,房子还没得手,原主因身子虚弱,又整日忧思过度,心神恍惚间,不幸坠河而亡。
然后系统带着陆昭云到了这个世界。
拐过几处小屋,经过一户人家,陆昭云下意识闪开,一个微胖妇人从篱笆后探出头来,啐了一口,瘪嘴斜眼,大声骂道:“呸!守着那么大一栋宅子有什么用,还不是没人要的天煞孤星!”
“大宅子迟早是我儿的,他能保老陆家的香火,是要传宗接代的!不像那些赔钱的丫头片子……”
“哎哟!”妇人话没说完,突然栽了个大跟头,豆腐渣糊了一脸。陆昭云扔完豆腐收回手,翻着白眼揉了揉耳朵。
世界终于清静了。
蛮横妇人正是陆大成的儿媳妇周春兰,原主没少被她坑银子首饰,但自打陆昭云来这个世界,她就没给过这一家子好脸色。
被如此弯酸,原主可能会伤心,但陆昭云不会。
但是陆昭云也看出来了,这一家子人虽实在蠢坏,也没有害人性命的恶毒心思。
陆昭云刚醒来时也有怀疑她们,经过仔细回忆又多次试探查证后,确认原主的死与他们无关,她对这家人就只是保持距离,并未过多计较。
毕竟这一世她只是短暂停留,也不想与人斗来斗去,只想过一段一日三餐,清风常伴的清闲日子。
两人合抱粗的梨树从院子里探出枝干,梨花重重叠叠遮住了大半个屋檐,簇拥着好似雪白柔软的云床,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
陆昭云眯了眯眼,任由花瓣攀附发髻,推开院门。
将采买的食材放进厨房,挂好襻膊,净手后准备早餐。
她是一个对待食物很认真的人,哪怕制作一粥一饭,都会注入巧思和感情。
原主留了些银子,若没有大额花销,足够用好一段时日,陆昭云是个嘴馋的,饮食方面从不亏待自己。她取出在镇子上特意采购的精细白面,加水揉成面团,待醒好后擀成面片,撒上一点干面粉,防止粘粘,最后对折好切成细条。
此时,锅里的水恰好烧至滚烫,她麻溜放入切好的面条。
同时快速架好另一口小锅里,用大火化开雪白猪油,依次放入葱段、葱叶和少许芝麻,待葱微微泛黄后捞出,浓郁的葱油香扑面而来。
陆昭云拿出两个瓷碗,乘好面条后用葱油一泼,“呲啦——”一声,葱油与面条完美融合,再放入少许盐调味,葱花点缀,舀一勺面汤,两碗香喷喷的面条就做好了!
将两碗面和竹筷放在堂屋的木桌上,陆昭云敲了敲西厢房的门。
屋内无人回应。
陆昭云现在已经是开挂绝世高手,能清晰听见一墙之隔的呼吸声。
她心中一沉,思绪回到昨夜,只剩下薄薄一层药渣的那晚药。
她还以为他改变想法了。
一日三餐养气血,不吃不喝是不行的。
而且她做了葱油面呢,不吃多可惜啊,忍着推门的冲动,陆昭云又敲了好几次。
在她耐心快耗光时,那人终于给了回应。
“请进。”
推开门,只见那人坐在窗边,朝着梨树的方向出神。
陆昭云叹了口气,拖了一方矮桌放在他面前,将面放在他右手边,筷子塞他手中。
她一番动作迅速,没有给秦遇拒绝的机会。
他避之不及,葱油面霸道的香味钻入鼻中,就好像陆昭云,在他陷入绝境时,那般强势闯入他的生命中。
秦遇喉头滚动,正欲推拒,干涸的胃袋却唱起了反调。
“咕咕——”
空气凝固了一瞬。
陆昭云微微笑,果然没有人能抵挡美食的诱惑。
她笑到一半,抬头瞥见那人耳根处通红,没想到他脸皮这么薄。
又心道还好她还笑不出声音,不然这人更不好意思。
人的身体珍贵,需要五谷蘊养,陆昭云是真心盼着他好,希望他能好好吃饭,重拾生存斗志。
为了不让他太尴尬,陆昭云垂眸,执起其左手,轻轻写下一句话。
[三餐五谷,可解烦忧。]
想了想,她又补充了一句。
[你很好,要努力活下去,尝遍天下美食,见天地广阔。]
秦遇手指微颤,平平无奇两句话似有魔力,化作一股暖流钻入胸腔,缓缓延至四肢百骸。
他生来被家族寄予厚望,十几年来不敢有有丝毫懈怠,自小殚精竭虑,刻苦钻研文治武功。
年少从戎、金戈铁马,无数次徘徊于鬼门关,拼得一身战功。
可笑他秦家赤忱衷心,却被皇室忌惮,亲人部下逃不过惨死,独留他一人苟且偷生。
秦遇这一生遇见过很多人,鞭策、崇拜者有之,恨他厌他者亦有之,却没有人像这个素未蒙面的女子一样告诉他。
活着就很好。
活着无需烦恼。
那一刻,有什么东西在秦遇心中消散,也有种子生根发芽。
食欲悄然而至。
他终于动筷,摸索着夹起一筷面条。
食物入口,葱油咸香,面条筋道,简单的食材做出了极致的美味,熨贴肠胃。
死气散尽,秦遇勾唇浅笑。
“多谢。”
二十几年来,他第一次体会到。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
秦遇也不禁生出几分奢望,就这样做一个普通人,或许有不一样的人生。
男子红唇白肤,红与白的极致对比,牵动唇角时似展开画卷,尤为昳丽。陆昭云险些被他的笑晃花了眼,也颇感意外。
没想到自己真能劝动他吃饭。
看着对面那人笨拙中带着乖巧的动作,陆昭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她觉得会这般真诚道谢的人、能够享受美食的人,必然不是坏人。
吃完喷香的葱油面,美景美人作伴,陆昭云伸了个懒腰,感觉新的一天干劲满满。
用餐完毕,陆昭云收好碗筷,正欲出门,却听到那人说:
“我叫慕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