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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王朝,永安三年,京城。
西街最末段的贫民窟,是被京城繁华遗忘的角落。
泥泞的土路被连日阴雨泡得软烂,踩一脚能陷到脚踝,污水混着烂菜叶、牲畜粪便的酸腐味,弥漫在闷热的空气里,呛得人直皱眉。
荆覆衣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从一片混沌中醒来。
她的第一感觉是饿,胃里空荡荡的,像被挖空了一样,绞痛一阵紧过一阵,几乎让她蜷缩起来。
第二感觉是冷,身上盖着的“被子”薄得像纸,摸上去潮乎乎的,还带着一股霉味,冷风顺着破洞往里钻,冻得她手脚发麻。
“咳……咳咳……”
喉咙干痒得厉害,她忍不住咳嗽起来,一用力,脑袋里就像有无数根针在扎,无数不属于她的记忆碎片涌了进来——
原主也叫荆覆衣,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女。爹娘曾是西街小有名气的针线铺老板,家底虽不丰厚,却也能温饱。
可三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烧了铺子,爹娘为了救她,双双葬身火海。原主侥幸存活,却成了孤女,靠着给人洗衣缝补勉强糊口。前几天淋了场大雨,染了风寒,没钱抓药,硬生生熬到油尽灯枯,便宜了她这个从现代穿来的灵魂。
荆覆衣,现代市场营销学硕士,熬夜赶完一个十亿级项目策划案后,不幸猝死在电脑前。再次睁眼,就从顿顿外卖自由的社畜,变成了一个家徒四壁、身负巨债的古代孤女。
她挣扎着坐起身,打量了一下这“家”。所谓的房子,不过是一间破土坯房,墙壁斑驳,多处漏风,屋顶甚至有个破洞,阳光透过破洞照进来,能看到空气中飞舞的尘埃。
“床”是铺在地上的一层发霉稻草,上面铺着一块磨得发亮的旧褥子,一摸全是潮气。墙角堆着几件看不出原色的破衣裳,补丁摞着补丁,领口袖口都磨破了。
唯一的家具是一张三条腿的矮桌,靠着一块石头垫着才勉强没塌,桌上放着一个缺了口的粗瓷碗,碗底还沾着几粒发黑的米糠——这就是原主的全部家当。
荆覆衣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又黄又瘦,手感粗糙,完全没有现代时的细腻。她掀开薄被,看到自己身上穿的粗布衣裳,打满了补丁,布料硬得磨皮肤。
“老天爷,你这是玩我呢?”荆覆衣欲哭无泪,“穿成穷鬼就算了,还让我身负巨债”
原主的记忆里,爹娘去世后,她为了安葬他们,向隔壁张屠户借了三十两银子。这三年来,她省吃俭用,只还了五两,还欠着二十五两。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这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
“咕噜噜——”
肚子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声音在寂静的土坯房里格外清晰。荆覆衣揉了揉瘪下去的小腹,咽了口唾沫。
桌上的粗瓷碗是空的,水缸里也只剩下浅浅一层浑浊的水,她现在别说吃饭,就连喝口水都成问题
“小姐!小姐你醒了?”
门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梳着双丫髻、穿着粗布衣裳的小姑娘跑了进来,脸上带着欣喜和担忧。
正是原主的丫鬟玉听,爹娘去世后,玉听不离不弃,一直陪着原主。
玉听手里捧着一个小小的油纸包,快步走到荆覆衣面前,把油纸包递了过去:“小姐,我今天给李大户家洗了十件衣裳,掌柜的赏了我两个白面馒头,你快吃!”
荆覆衣看着油纸包里的两个白面馒头,虽然卖相普通,却像是看到了山珍海味,肚子叫得更厉害了。
她接过馒头,说了声“谢谢”,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馒头的麦香在嘴里弥漫开来,此刻却比在现代吃的海底捞,蟹肉煲美味无数倍。
果然,人饿了吃什么都香。
“小姐,你慢点吃,别噎着。”玉听连忙递过一碗水,“我还打了点井水,你喝点水。”
荆覆衣喝了口水,才慢慢缓过来。她看着玉听冻得通红的小手和脸上的汗珠,心里一暖。
这是她穿越到这个世界后,感受到的第一份温暖。
“玉听,张屠户那边……是不是又来催债了?”荆覆衣问道。
原主的记忆里,张屠户的老婆“张夜叉”是个出了名的泼辣难缠,经常上门催债。
玉听的脸色暗了下来,点了点头:“嗯,昨天张夜叉又来了,说再还不上钱,就把你卖到窑子里去……”
荆覆衣的心沉了下去。她知道,张夜叉说得出来,就做得出来。以她现在的处境,根本无力反抗。
“不行,不能坐以待毙!”荆覆衣咬了咬牙,“我不能被卖到窑子里去,我们得想办法赚钱还债!”
她的脑子里飞速运转。作为市场营销学硕士,她最擅长的就是发现商机、整合资源。她回忆着原主的记忆,突然眼前一亮——原主爹娘留下的针线铺,虽然被烧了,但地基还在,就在西街中段,位置还算不错。
“玉听,我们可以重新开一家铺子!”荆覆衣眼神坚定,“我有办法让铺子火起来,赚大钱!”
玉听愣住了:“小姐,我们没有钱啊,而且……明氏商行的势力那么大,我们根本竞争不过他们。”
荆覆衣心中一凛。
明叛,这个名字在原主的记忆里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他不仅是大宁第一首富,更是皇亲国戚——他的母亲是现任皇帝的亲妹妹。
他本人被封为“瑞王”,虽无实权,却凭着过人的商业头脑和皇室背景,短短几年内建立了庞大的商业帝国,垄断了京城的丝绸、茶叶、粮食、珠宝等多个行业。
明叛的行事风格狠辣果决,凡是被他盯上的行业,其他小商户几乎没有生存空间。原主爹娘的针线铺,当年就是因为受到明氏商行旗下绸缎庄的挤压,生意一落千丈,才最终倒闭。
在京城,没人敢得罪明叛。主要是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
“明叛又怎么样?”荆覆衣不服气地说,“他有他的优势,我有我的办法。我就不信,我的铺子不能在京城立足”
她心里却在吐槽,皇亲国戚加首富,这配置也太逆天了吧?简直是自带金手指,我这小虾米怎么和他斗?
不过没关系,古人确实有智慧,但她有现代市场营销的知识,这才是最厉害的武器。
“可是小姐,我们没有启动资金啊,”玉听担忧地说,“重新修缮铺面、进货,都需要很多钱。”
荆覆衣皱了皱眉。
这确实是个难题。她现在身无分文,连吃饭都成问题,哪里来的启动资金?
“我们去聚财阁试试!”荆覆衣突然想到,原主记忆里聚财阁是京城里有名的钱庄,也是富商聚集的地方,或许能找到愿意投资她的人。
她立刻翻出原主仅有的一支毛笔和几张粗麻纸,凭着记忆,开始画商场的布局图和商业计划书。虽然条件简陋,但她的逻辑清晰,把现代商场的运营模式一一呈现:分区经营、会员制、促销活动、客户服务……
画完计划书,荆覆衣换上件相对干净的补丁衣裳,带着玉听直奔城东的聚财阁。
聚财阁雕梁画栋,气势恢宏,门口的伙计穿着体面的绸缎衣裳,眼神锐利地打量着来往的行人。而荆覆衣和玉听穿着粗布衣裳,一进门就吸引了不少异样的目光。
“站住!你们是什么人?聚财阁也是你们能进的地方?”伙计拦住了她们,语气轻蔑。
“我是来谈投资的,”荆覆衣不卑不亢地递上计划书,“烦请通报,就说我有能赚大钱的项目,想和各位老板聊聊。”
伙计上下打量了她一番,见她虽然衣着朴素,但气质不凡,眼神清澈,不像是说谎,便转身进去通报。
没过多久,伙计出来招手:“里面请,几位老板愿意见你。”
荆覆衣跟着伙计走进聚财阁,几个衣着华贵的富商正围坐在一起喝茶聊天。他们看到荆覆衣,脸上露出了明显的轻蔑。
“小姑娘,你有什么项目?”一个留着山羊胡的富商嗤笑一声,扫了眼她手里的粗麻纸,“别是来骗钱的吧?”
“我想在西街开一家综合商场,”荆覆衣无视他们的轻视,展开计划书,“把生鲜、服饰、日用品、小吃都集中在一个院子里,分区经营,推出会员制和促销活动,一站式购物,方便百姓,保证能盈利。”
她滔滔不绝地讲解着市场定位、产品布局、营销方案,语速飞快,逻辑清晰,眼里闪烁着自信的光芒。她从用户需求出发,分析了京城商业的现状和痛点,详细阐述了商场的优势和盈利模式。
富商们起初不以为然,但听着听着,脸上的轻蔑渐渐变成了沉吟。他们不得不承认,荆覆衣的想法虽然新奇,但确实有可行之处。
“想法倒是不错,但你知道瑞王明叛吗?”一个胖富商问道,“他的明氏商行垄断了大半市场,你怎么和他竞争?”
“明氏商行虽强,但也有短板。”荆覆衣镇定地说,“明氏商行的商铺大多零散,百姓购物不便;而且价格偏高,小商户没有话语权。我的商场正好能弥补这些空缺,我会扶持小商户入驻,共享客流,实行薄利多销,一定能赢得百姓的认可。”
就在这时,一个清冷低沉的声音突然从门口传来,带着生人勿近的威压:“是吗?”
荆覆衣猛地转身,只见门口走进来一个身着墨色锦袍的年轻男子。他身形颀长,面容俊美得近乎凌厉,眉峰微挑,眼神冷淡,周身散发着孤傲的气场,让人不敢靠近。
他的锦袍用料考究,绣着暗金色的云纹,腰间系着一块成色极好的羊脂白玉佩,一看就价值不菲。他的身后跟着几个随从,个个身材高大,神色恭敬。
他缓步走进来,眼神示意周围噤声,目光落在荆覆衣身上,上下打量了一番,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穿成这样,也敢谈开商场?你以为凭这几张破纸,就能赢过明氏商行?”
他的语气带着十足的傲气,眼神里充满了不屑。在他看来,荆覆衣不过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根本不值得他放在眼里。
荆覆衣心头一紧,却不肯示弱。
她挺直腰板,迎上那人的目光:“胜负不在衣着,而在商业模式和实力。我的商场能给百姓带来便利和实惠,这就是我的优势。”
“优势?”他嗤笑一声,走到荆覆衣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你有资金?有人脉?有资源?还是说,你以为凭着这几句空口白话,就能撼动明叛在京城的商业?”
他顿了顿,语气更加冰冷:“我劝你还是趁早放弃,不要自不量力。在京城,还没有人敢和明叛抢生意。”
荆覆内心已经翻了无数个白眼,忍无可忍
“这位公子长得这么好看,可惜是瑞王的走狗”
荆覆衣没注意到周围的缄默了,滔滔不绝
“公子姓甚名谁啊,语气如此之大,相比也有所建树吧,小女子有点好奇呢”
“明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