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和兰伯特先生的办公室结构相似的房间,家具陈列是相同的深棕色调,不同的是这里有一扇面向庭院的落地窗,从这里望出去能将整个庭院尽收眼底。
此时我忽然听见报纸翻动的声音,一扭头竟骇然发现沙发上坐着个人,他就实实在在的坐在那,却仿佛是透明的,让我一开始忽视了他的存在。他看上去五十多岁,头发已经灰白,面色有些病恹恹的,只穿着件蓝色法兰绒格子晨衣,赤脚踩在地毯上,锐利的蓝眼睛和高高的颧骨昭示着他显然有过的光彩照人的岁月。
“苏利文,这是佩恩先生。” 兰伯特先生向我介绍,然后他转向佩恩先生:“约翰尼,还记得你那位神父朋友的宝贝苏利文吗?让他来陪你打牌,如何?”兰伯特先生拍了拍我的背,示意我上前。
“他?”佩恩先生合上手中的报纸,诧异地打量着我。“打什么?他会玩什么?”
“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像他一样玩二十一点,依我看,就算是劳伦斯也……”兰伯特先生似乎意识到失言,抱起手臂哼了一声,另起话头,“他还会打桥牌,你不是总是抱怨罗伯特辞职之后在俱乐部里没人和你搭档了吗?依我看,他的牌技即使在俱乐部也不会拖你的后腿。”
我不知道他口中的劳伦斯是谁,也许是某个大人物,也许是他们共同认识的人,罗伯特则是俱乐部的记账员,我们没有见过几面,即使碰到也只是匆匆擦身而过。
佩恩先生听闻此话后沉默了一会,转向我,“桥牌,你也会吗?”
我终于等到机会开口,赶紧接茬,“会的,以前我总是和我父亲搭档。”
“那我们来试试。”他好像也来了兴致,放下报纸,穿过房间打开玻璃橱柜,我心中琢磨他会从哪里变出第四个人来凑齐这牌局,但他只拿出了一副扑克。
“今天人不够,我们玩21点吧。”他说着示意我坐下,将牌递给兰伯特先生让他发牌。
兰伯特先生发完第一轮牌,佩恩先生的指尖在桌上轻轻叩动,节奏均匀得像钟摆。他的手极白,皮肤几乎透明,指节分明,蓝色的静脉在皮下微微浮起,我注意到他握着牌的左手中指上有写字磨出的茧,他是个左利手。
我低头默读手中的牌,在心里快速计算着分值,却被一种奇异的压力压得透不过气,那种感觉不是害怕,而像是在灯光下被人看穿。
佩恩先生微笑着出牌,气氛并不紧张,这只是单纯的娱乐牌局罢了,我却比任何一次涉及金钱的赌局都要焦虑,况且每当我犹豫,佩恩先生的手指就轻轻一敲桌面,提醒我该行动。那声轻响像是命令又像试探,不出意料的,第一局我输了,输得相当不体面,彻底暴露了我的慌乱。
我感觉掌心出了汗。
他把散落的牌收拢,动作干净利落,语气几乎像哄孩子一样温柔:“再来。”
我不知为何忽然镇定下来。第二局开始,我不再看他的脸,也不再关注身边兰伯特先生的一举一动,只专注地盯着牌面,耳畔只剩下自己呼吸的节奏。
牌一张张翻开,二十一点并不是赌运气的概率游戏,计算能力和对对手心理的预判缺一不可,而我不允许让恐惧继续拖自己的后腿。此时我的手里是一张九,一张二,而庄家的明牌是七。
我轻轻吸了口气。按理说,眼下我该再要一张,但我忽然注意到佩恩先生正快速眨着眼,手指敲击桌子的节奏无意识地加快了。
从上一局的经验看来,他有信心。
“要牌。”我说。
兰伯特先生翻开一张六。我的点数变成十七。
“再要一张。”
佩恩先生抬起了头。
那一刻我什么也没看,只盯着他嘴角那几乎不可察觉的弧度。
兰伯特先生把最后一张牌推来——四。
正好二十一。
佩恩先生摊开牌,十和七。
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没说话。然后笑出声。
“你诈我。”
“我猜到你有十。”我尽量让语气听起来不那么得意。
“我早说过,他有天分。”兰伯特先生的笑意已经止不住了。
“而你会成为优秀的赌场经纪人。”佩恩先生朝他微笑的表情堪称宠溺。他用一根指节轻轻顶了顶下巴,神情若有所思。
接下来我连赢三局,最后佩恩先生放松了紧锁的眉头,赌气似的将剩下的牌往桌上一扔,
“行了,”他说,“我快喘不过气了。苏利文,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小子来说,你真是相当咄咄逼人。”
我知道这一定是好事,因为兰伯特先生的擦得铮亮的皮鞋尖正得意洋洋地拍打地面。
“明天下午三点来这里见我,不过你可不能穿成这个样子出现在桥牌俱乐部。”佩恩先生说。
“他可以穿我的。”兰伯特先生用手比了比我和他的身高差距,“还在长个子呢,我有一大堆在这个年纪定制的衬衫,每一件都还没等到裁缝送来就穿不上了。”
没人征求我的意见,但我一点也不在乎,我正被即将踏入新世界大门的喜悦冲昏头脑。
兰伯特先生十分乐得扮演贴身男仆,他给我试穿了一件又一件,那些衣服做工考究,当今看来过于华丽,带着战前爱德华时期的繁复风格。他说那些是他二十年前的衣物,我在心中咋舌,想他一定是某个大富商或者贵族的最受宠爱的幼子,不然谁会给十几岁的孩子定制如此之多的高档服装?只是那样的人家大多都送孩子去上法学院或是去研究文学和艺术,兰伯特先生为何会在此经营一家俱乐部呢?
我想不通的事不止这一件。我打心底里抗拒兰伯特先生为我准备的那些时髦衣物和首饰,穿着不符合自己身份的服装让我浑身不自在。我接受天主的教诲,并不以清苦的生活为耻,追求华丽的饰物是虚荣,我还有点愤世嫉俗地觉得觉得当今世界堕落至此,与盛行的消费主义不无关系。
“如果我穿着自己的衣服去那里又会怎样呢?”我嗫嚅着说,“漂亮的衣服也不会使我立刻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啊。”说出这话的时候,我心中所想的是我迟早能通过自己的能力(无论是牌技或其他能力,但总归不是洗盘子的能力)得到他人的尊重。
兰伯特先生在他满满当当的衣帽间里转悠了半天,从架子上取下一件圆角硬领衬衫。
“试试这件。”
他忽略我的争辩令我气恼,但我还是穿上了那件衬衫,那硬领高得几乎抵到我的下巴,用淀粉浆得像纸板似的。我不情不愿地扣上所有的扣子,等待他的下一步指示,然而兰伯特先生转过身去后便呆立在那排衣架前许久没有动作。沉默许久,他背对着我拉开抽屉,一边翻找着什么一边开口:“我理解你是一个自尊的小教徒,苏利文,但这个世界并不是以圣经里所说的方式运作的。你想要公平竞赛,等价交换,但那些事情只会发生在和你一样的人身上。你去的地方属于一些非常有权力的人,权力是他们得到一切的方式,那是无需付出任何代价的交易。”
我愣住了,其实我明白他说的道理,从我第一次来大都会与那些衣着光鲜的富家学子坐在一起听讲座时就明白了,我只是习惯性地不去想。
“从抱窝的母鸡身下拿走鸡蛋是如此容易,有哪个农民会想与一只母鸡等价交换呢?”他阴郁地凝视着窗外,继续说道:“所以,即使你不愿意,即使是虚荣的伪装,你也必须看起来是他们中的一员,他们尽可以打你的主意,但你绝不会让他们毫发无伤地做到这一点。”
兰伯特先生递给我领带和一枚领针,看着我打领带时别别扭扭的手法忍不住咂了咂嘴,终于不耐烦地将它抽走。
“看好了,我只演示一遍。”
我盯着他飞速活动的手指,后来我知道这是最简单的四手结,但当时我什么也没记住,又战战兢兢不敢说。
“这衬衫的衣领好像……太高了。”我悻悻地说。
“那就对了,这是为了让你像个绅士一样抬起头来走路,”兰伯特先生哼了一声,“等你习惯了抬头走路就有资格换成软领了,好好努力吧。”
直到他为我戴上两枚贝壳袖扣。我最终忍不住问:“兰伯特先生,你什么时候见过抱窝的母鸡?”
他愣了一下,然后被逗乐了,笑出了声,拍了一下我的脑袋。“你这小子,听我说话的时候到底在关注什么?”他将领针穿过领带结下方装好,退后一步,仔细端详。
在他身后的镜子里,我陌生得像别人。
“我像个古代人。”我不自然地小声说,我还寄希望于他放弃让我穿上这套衣服的想法,可他看上去相当满意,抱着手臂退后两步欣赏自己的杰作。
“你像个被严加管教的小少爷。”
这话听起来像夸赞,但我又觉得他语带讥讽。
那天躺在床上半梦半醒时,我忽然想起,他到最后也没有正面回答那个关于母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