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冷灰
24号文字
方正启体

第70章 场面,排面

作者:裴秃狗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把头!


    这两个字在陆沉心头激起层层浪涛。


    这可是龙脊岭无数采药人、跟山郎用命去搏,用血去换,也未必能企及的位置!


    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最高地位。


    它代表的,是足以号令一方山林的赫赫威望,是响彻茶马道的金字名头!


    唯有那些曾深入险地、采得宝药,如同得山神爷庇佑,福缘深厚,且能压服群雄的行当魁首,才有资格被称一声“把头”!


    那位置下,垫着的是龙潭虎穴的凶险,是刀山火海的尸骨,绝非寻常人能坐的上去!


    他的师父沈长鹤,就曾是龙脊岭的把头。


    关于他的传奇,至今仍在山民口中流传。


    曾有茶马道上的贵人遭难,命悬一线,非百年难遇的宝药不能续命。


    沈爷孤身入岭,七日七夜不下山,硬是顶着蚀骨瘴毒、群妖环伺的绝境,守到金莲成熟绽放,一举夺下!


    此事过后,沈爷之名震动安宁,连茶马道八大家都要赞一声“好手段”!


    只是自那之后,沈爷便没有踏足过龙脊岭,再未进山采药……


    “莫非,是为了避开那‘灵羊劫’?”


    陆沉心中一动,联想到沈爷所授牵羊倌的三条铁律。


    那一条“一处地脉,十年不可再入”的铁律,金线莲恐怕就是触发了大劫的“天材”!


    “明日拜师,马虎不得。”


    沈爷的声音打断了陆沉的思绪。


    他依旧埋首于请帖,笔锋沉稳,语气却带着少有的温和。


    自打决定正式收徒,沈爷眉宇间那层古板的霜色似乎化开了不少,好像去了心结,脸上常带着的笑意。


    “为师让阿大给你备了身新行头,待会儿去试试,拜师敬茶的大喜日子,要穿的体面些。”


    “是,师父。”


    陆沉恭敬应道。这一声“师父”,叫得沈爷心中舒坦,手下的笔尖都似乎更流畅了几分。


    壮汉阿大将陆沉引至厢房。


    房中一面打磨得光可鉴人的高大铜镜,映出少年挺拔的身影。


    很快,两名侍女捧着一叠衣物走了进来。陆沉伸手触摸那最外层的衣料。


    嘶!


    指尖传来的触感让他倒吸一口凉气!


    入手滑腻如脂,温凉似水,这分明是上好的绸缎!


    再看内里,丝织的中衣轻薄柔软,仿佛无物,脚下是一双做工精良、皮质


    坚韧的牛皮白底靴,腰间还配了一块温润剔透、雕着云纹的玉佩。


    陆沉捧着这身行头,心中波澜起伏。


    置办这样一身,少说也得百两雪花银!


    他想起昔日在雨师巷,隔壁那家将女儿卖给内城富商做通房丫鬟,那女子年节回来时,曾隔着院墙炫耀过内城的各种规矩。


    他当时隔着院墙,远远的听过几嘴。


    此刻那些模糊的话语再次在自己心中变得清晰起来。


    在安宁县穿戴绸缎衣服和靴子,不只是腰包鼓的体现,更能彰显身份地位。


    甚至于在整个大乾朝,穿什么,从来不只是冷暖问题,更是身份的铁律!


    本朝《礼制》明文记载:庶民、商贾、杂役人等,只许穿“皮扎”,胆敢僭越衣绸着缎者,按律重责杖刑,流徙边陲!


    寻常百姓,脚上只能蹬草鞋、布履,唯有北方苦寒之地的戍卒或经衙门特批的行商,才可穿牛皮靴御寒,但也需凭证在身,随时备查!


    “衣绸犯法,穿靴受刑!”


    陆沉此刻才真正清晰地明白,为何旁人得知他拜入沈爷门下,眼中会迸发出那般炽热的羡慕,好似自己一步登天!


    因为沈爷,是曾经威震龙脊岭的“把头”!


    是能与茶马道贵人平起平坐的奇门高人!


    有关系,有门路,自己还有本事,如此算来,他本身,就是权势与地位的象征!


    巡山队的董霸,得一身县衙赐下的“锦袍吏服”,便算脱离了民籍,成为“吏身”,已是人上之人。


    而把头的地位,尤在寻常吏员之上!


    这是真正触摸到了特权阶层的门槛。


    沈爷赠他这身逾越庶民规制的华服,不仅是体面,更是一种无声的宣告与庇佑。


    从今往后,他陆沉行走于世,便顶着沈长鹤亲传弟子的光环,享有这“把头”传人身份带来的,逾越常律的特权!


    “陆少爷,快换上吧!”一旁侍立的侍女眉眼含笑,声音清脆,“您生得一副好身架,肩宽腰窄,个高腿长,是天生的衣架子,这身衣裳穿在您身上,定是极好看的!”


    她这话倒非全是奉承。


    陆沉修习站桩养炼气血,本就拉伸筋骨、淬炼体魄。


    加之如今气血充盈,原本因贫寒而瘦弱的身形,如同春雨后的新竹般节节拔高,变得挺拔劲秀。


    若非常年进山采药,被风吹日晒染就了一身微黑的肤色,单看这身骨相,任


    谁见了都要赞一声玉树临风,英气勃发!


    陆沉被夸得耳根微热,连连摆手婉拒了侍女服侍更衣的提议。


    待她抿嘴笑着退出门外,他才深吸一口气,一件件拿起那华贵的衣物。


    丝织的中衣触体温凉,细腻得仿佛第二层皮肤,外罩的绸缎长袍顺滑垂落,勾勒出宽阔的肩线与紧窄的腰身。


    玉带环扣,恰到好处地束紧,最后蹬上那双牛皮白底长靴,稳稳立于地上。


    铜镜之中,光影流转。


    宽肩撑起了袍服的骨架,蜂腰收束出利落的线条,整个人仿佛瞬间拔高了几分,气度陡增!


    果然如那侍女所言,这身骨相,便是天生的衣架!


    侍女再次推门进来时,眼前顿时一亮,忍不住脱口赞道:“哎呀!陆少爷,这身一穿,当真是俊得晃眼哩!”


    陆沉脸上腾地一下更红了,手脚都有些不知往哪放。


    他何曾听过这等直白的夸赞?


    过去在雨师巷,那个又黑又瘦、形似干瘪萝卜头的小采药郎,谁会昧着良心说他好看?


    带着这份新奇又微窘的心情,陆沉被引回书房。


    沈爷搁下狼毫,抬眼打量,原本严肃的嘴角瞬间扬起,眼中满是毫不掩饰的满意与赞赏:“好!好!好一副英挺的卖相!”


    他连道三声好,捋须笑道:“这点上,倒颇有几分老夫当年的风范!”


    他踱步上前,将陆沉从头到脚都看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不合适,才话锋一转:


    “六子,你得知道,想在安宁县这潭水里立住脚,出了头,便得吃三碗面!”


    沈爷竖起三根手指:


    “明日的拜师大宴,这是为师给你的场面,撑住它,你陆沉的名字,才算真正落在这片地界上!”


    “这身行头,逾越常制,乃身份所系,这是你的排面,行走在外,便再没有人敢小觑你半分!”


    “接下来,就只差这最后一碗情面了!”


    喜欢搜山降魔,山海显圣
(←快捷键) <<上一章 投推荐票 回目录 标记书签 下一章>> (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