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可后续的事情就出乎了袁三的意料, 对方咬死了价格不松口,坚持就是要二百文。
虽然这钱也不是拿不出来,但是袁三就是本能的不想给, 说涨价就涨价,他袁三什么时候吃过这样的亏?如果传扬出去,还怎么在生意场上混?
两头的人踩着各自的底线,一点点的拉锯和争执, 却始终没有办法达成一致, 对方的少年十分贪婪,大言不惭的说, 就是知道物以稀为贵他才要了这个价格,如果谈不拢的话那就一拍两散。
“好吧,生意先谈到这里,等以后再说。”袁三做出无奈的表情,“林老板先冷静一下。”
对方不答话。
袁三走出园子后,一声冷哼, 切, 之前是他想岔, 如果东西卖不出去一直放在仓库里,着急的是对方,他只要做出不急不慌的姿态就足够了。
袁三决定把对方冷一冷, 让他看清现在的形势, 结果一冷就是七八天, 对方也好像很沉得住气, 竟然一点动作都没有。
可是只要握住了销售渠道, 袁三就等于立于不败之地。
时间又过了几天, 即使库房里的蜂蜜卖的再慢, 也还是逐渐销售空了,店铺挂上了售罄的牌子。
这时,有两辆低调的马车行驶在长华县县城的街道上。看着路上熙熙攘攘的人群,还有热热闹闹的商铺,一切都是一副国泰民安的景象。
而且这里还是最热闹的商业街,各种商品都是应有尽有的,想买什么东西都很方便。
这么一片的商业街里,其中有一间铺子就相当的热闹,好像是在做什么活动,围了一堆一堆的人,挤的是水泄不通。
马车停留在一个巷子的侧面,刚刚好能够看清店铺的情况,只见到一群又一群的人正在排队购买什么东西,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一旦抢到了还笑呵呵的,跟旁边的人大声谈论着:“哈哈我抢到了!竟然才只要一百文!太便宜了!”
“对对对,别的店铺都要一百多,这家也太便宜了!”
在抢购的背景音之中,店员的招呼也传了出来:“这次的货品只有这么一批,因为数量稀少,咱们的掌柜才拿出来当做回馈街坊邻里,也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关照,谢谢大家!”
店员如此的客气,剩下的客人也笑了起来,“还是老板的东西好,还肯让我们提前尝一尝,尝过好了不都是要买吗?”
原来在店铺的外面,还另外摆了几张简单的桌子,有人提前的冲好了蜂蜜水,还加了几片薄荷叶,又甜又清凉,除此之外,店员还教他们怎么去冲泡味道更好,每买一小罐的蜂蜜还要赠送一小包的干花或者薄荷叶,服务的这么周到,哪个顾客不心动?
所以提前准备的五百罐蜂蜜,还没等到中午呢,就被所有人抢购一空,一点都没剩下,没买到的人还团团围住,询问下次进货是什么时候。
马车里的男人听了个全程,他须发皆白,看起来年龄不轻,但是平易近人,和蔼可亲。他伸手捋了一捋自己的胡须,很是高兴的赞扬说:“白县令,做的不错啊!”
车内的另外男人赫然就是白县令,他眼中闪过高兴,又极力控制住,恭恭敬敬的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爱护民众本来就是父母官的职责,给他们提供一个好的出路,是下官该做的事情。”
“但你不仅仅是这话记在心里,更是落在了实处,想办法改进他们的生活,很好,很好。”老人继续说:“接下去又要去哪儿?”
“其余的几个县城,跟长华县的情况也差不了多少,要说该看的,还是得去下河村里。”白县令想起之前林屿给他规划的行程路线,立刻让人再赶回下河村里。
毫不意外的,下河村的景色也让夏知州十分满意,不仅仅是风景美,还传出很大的名声,他就是在州城里也听说过。
“原来那些文人墨客们,最近议论纷纷的花海竟然是在这里啊!倒是让我吃了一惊。”夏知州说,赞赏的瞧着眼前的一切。
“花海?”
夏知州解释着,自从上次沈东篱带来几个朋友过来开过宴会后,当时有人作诗有人作画,统统都留下作品,他们回了州城对当时的作品十分满意,当然要大加宣传,一方面是因为“人无我有”的优越感,一方面是为了宣传自己的才华。
但是下河村“花海”搭上了热度的顺风车,在翠州城内出了大风头,人人都很好奇,想要近前一观,之所以暂时还没人来,只是因为沈东篱保密,也要求别人保密。
沈东篱是不晓得老先生到底走没走,担心坏了他的事,这才不说的,也算是歪打正着。
自己治下出了这样的“网红打卡景点”,白县令也与有荣焉,面上有光。
他谦虚了两句,然后就让下河村的王村长出来回话。
王村长一看到两个顶头的父母官,只觉得一股威势扑面而来,腿肚子都在抽筋,嘴都不知道该怎么张开,怎么回话。
好在这事林屿早就教过他,那些阿谀奉承的话可以先省省,用切实的数据来说服面前的人。他写好了稿子,让王村长背过,他背着背着,语句就逐渐流畅起来。
“下河村一共有五十四户人家,人丁一共二百七十八人,人均耕地面积是一亩三分,忙活一年之后,差不多也就是能省下二两银子的结余,娶亲生子亲戚来往盖房子都靠这点钱来支应。而现在呢,开春的时候会忙,只要播种后每天抽出一个时辰去松土浇水就够了,甚至连老人,小孩都能帮忙干,顺带手的功夫,但是,平均每一户都增加收入,最低的四两,最高的十一两赋税也能及时上缴了,生活也改善了”王村长越说越是高兴,嘴角都要咧到后脑勺去了。
他发自内心的高兴,夏知州当然看得出来不假,甚至周围村民的那种奋发向上的态度也能看出来,走路都是带风的,随便夏知州怎么瞧,都不像是做过假。
夏知州微微颔首,心里的满意又增加。
白县令乘胜追击,又引着夏知州去林家村看,刚一进村里,就发现村内到处都在敲敲打打,一刻不歇。
“这又是在干什么呢?”
“盖房子呢!大家都在盖新房子,打算改进居住条件。”白县令先带着人绕路去看了在河湾边的两座作坊,里面进出的客商货郎还有妇人络绎不绝。
整体看了,剩下的就是细节,白县令又把人引到一座低矮的草屋,里面躺着一个瘸腿的中年男人。
照顾残疾家人的难度,只需要稍微想一想就明白,所以残疾的人往往活不长,并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因为沮丧,绝望,被生活彻底击溃。
但院子里的男人至少看起来整洁,干净,脸上还要肉,晒了一会儿太阳,屋里走出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把人扶到屋檐下。
白县令低声说道:“这户人家挺惨的,顶梁柱的男人从前去山上砍柴,不小心跌下来摔断了腿,连腰都出问题,根本不能久站,一家子剩下的都是孩子,差点就被饿死了。也就是靠着吃百家饭,一人施舍一点,才拖了两年。”
再看他们住的草屋子,不仅窄小还简陋,屋顶修补过很多次,水缸缺了一个口,至于衣裳更是补丁累补丁的,可怜见的。
一家子小的小残的残,又该怎么活下去?就算夏知州知道世事无常,还是忍不住心里发酸。
不论看多少次,还是很难受,其余的随从也是,甚至还有人偷偷的擦泪。
接下来,白县令话锋一转,“但是后来,他家的大闺女曼娘给自己找了一条出路,去绢花作坊里开始做手工,每个月都有月钱不说,还能就近照顾家人,只要遗憾就能回去,那姑娘也勤奋肯干,脑子灵活,一直都在费心的研究精进技术,现在每个月都能赚到五两的月例,年底了还有分红,一个人工作就足够养活一家子!”
他又指了指旁边,“这不,干了几年,也攒了一笔钱,现在都打算重新盖新房子了!”
原来旁边乱糟糟的地方,是地基?众人眼神转到旁边,果然,已经有人挖了一尺多深的地基,旁边还堆了好多的砖瓦。
他们面前好像出现一个穷苦的小姑娘,被生活的重担压低了脊梁,苦苦的挣扎着,后来终于抓住了一块浮木,慢慢的从水里爬了上来。
作者有话说:
吹吹彩虹屁~
第一百四十二章
白县令讲的故事, 让夏知州感动不已,看到善有善报总是让人高兴的。
虽然夏知州的脸上不动声色,但是周身的气息缓和了, 说话也和缓不少。他们又陆陆续续的走了好几个地方,直到最后夏知州心满意足的离开。
等把人送走了,白县令激动的差点蹦起来,临走前, 夏知州满意的态度, 还有放在他肩膀上,语重心长的一句好好看, 都让白县令看到希望的曙光。
以现在的优势来说,他甩来那些同僚们好长一截,以后能够升迁的可能性也是最高的。
顺便还摆了那个竞争对手一道。
白县令的人脉自然要广些,他在背后稍微一打听,得到的消息更多。原来那个隔壁县城的县令,私底下打听到了, 长兴县这边正在轰轰烈烈的开铺子组织村民种花, 本来隔壁县令是抱着看热闹的心, 瞧他能折腾出什么花样来。效果不好就看笑话,效果好就照搬。
反正原样复制又没有风险还能捡便宜。
这是没想到,对方做的这么成功, 创下的名声这么大。眼看着就要落败, 自然就冒出一些小花招来。
等袁三把全部的蜂蜜收购回来, 再在合约上动一动手脚, 拖一拖借款, 或者说蜂蜜里有什么毛病, 总之就是要闹的长兴蜂蜜这一块名声扫地, 再也支棱不起来。
于是白县令跟林屿结合了现有的情报,一边拖着袁三,一边找人吹风,让夏知州产生好奇心,过来亲自见证。先入为主,只要夏知州亲自瞧过看过,后面的人再说什么坏话,也能让夏知州多掂量掂量。
“这就叫釜底抽薪,任由他有千百个诡计,我只需要抓住最核心的矛盾即可。”林屿摇着扇子,气定神闲。
反正最终目的是让夏知州看到成果,为什么不早点展示呢?
林屿去找了何货郎,跟何货郎一拍即合,就在何货郎的铺子外面搞了一个这样的活动,并且不止长华县,其余的县城也跟上,大家一起分一分,根本就没剩下。
而且这个铺子——下河村——林家村的巡查顺序也是他定的,用一个起——伏——起的顺序展示的全面,也让夏知州不会因为对比而产生落差。
结果跟他预料的差不多,夏知州很满意。
白县令现在也很高兴,顺利解决危机还拉踩了一把同僚,让自己更加稳定,这其中要说功劳最大的,非林屿莫属。
这么大的功劳,如果换成是以前,白县令妥妥的把人安置在他的幕僚团里,做一个军师智囊,以后一起步上青云路,管他什么出身什么资历,这种好使的脑子难道不比家世强上个几百倍?
但是白县令转为遗憾,这么一块璞玉在他还没来得及收入怀中时,被那位老先生看上,他就是长了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去抢,只能干看着眼馋。
白县令于是开始思考这事该怎么圆满解决,毕竟有功劳不嘉奖,跟着他的人也会离心。
林屿还不知道白县令脑袋里转什么主意,解决了蜂蜜销路问题,他总算能够躺平休息几天。
也不知道袁三那边,什么时候才能发现呢?
很快林屿就知道了,后续的反应,袁大头当做笑话一样说出来的:“这次袁三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亏大了!”
错过生意后袁三没有当一回事,闲闲的等着林屿反悔过来,他好再压价,狠狠的赚一笔,结果等来等于没等到林屿来,反而被自家的县令狠狠的骂了一顿,骂的是狗血淋头。
隔壁县令一口气憋在心里没地发泄,只能逮住袁三出气,因为夏知州发了一通公文,大力赞扬长兴县的政绩。这时发这种文书,白县令基本就是稳了。
隔壁县令只能收回自己的试探,不敢轻易出手,但是心里憋屈只能找袁三撒气。
紧接着,长华县开始流传起谣言,说是袁三的商场快要倒闭了,所以最近一直缺货,就是他们在清仓。谣言四起中,袁三接连损失好几桩生意,更加坐实这种谣言。
林屿看袁大头这么高兴的样子,觉得多半袁大头在里头煽风点火,出了不少力。
袁大头也光棍,承认了:“跟我关系也不大,袁三做生意一直不厚道,仗着自己的关系,对于那些小商户拖货款拖得不行,闹出好几回事情。”
所以一看袁三露出颓势,立刻有人顺势开咬,有人动手被人就拥了上去,想要出从前的气。
估摸着袁三这次要跌个大跟头。
不过都是后话了。
林屿在家歇了两天,正要说出门时,下河村的养蜂人主动过来找他。
养蜂人就是上次林屿专门找过的那个,这人沉默寡言但是技术着实不错,算是技术性人才。
他是陈叔举荐的,大概陈叔跟他说过什么,特意过来套近乎。只是技术不太熟练,僵硬的很。
他递了一盒蜂王浆,结结巴巴的说,是特意摘了给林屿送来的。
林屿知道蜂王浆很难采集,而且产量低营养价值高,很多人都乐意出高价来买,拿来送礼正合适。
但林屿捏着蜂王浆,脑子里却想到另外一个问题,蜂蜜的衍生物,不是还有蜂蜡吗?!
蜂蜡可是上好的做口脂的材料,凝固型好,比动物油脂更清爽。
林屿想到这里,立刻询问蜂蜡的产量都多少,养蜂人想了想报出一个数量。
这样的数量,已经足够做一批高端口脂了。于是林屿要求把剩余的蜂蜡都买下,他打算留着做口脂。
养蜂人晕晕乎乎的走回去,他就是过来套个近乎,怎么生意来的这么快?
不过蜂蜡还没送来,林屿先等来了白县令的委任状。
“大人这是”林屿翻开文书,楞了。
“这次你的功劳甚巨,我暂时想不到更好的东西,只能给你这个。”白县令说,“你先看看,有什么事就直说,这书房没有外人。”
委任状其实就是把林屿的任务变得名正言顺,还给他套了一个衙门的正式编制,顺便还有月例能领,虽然官不大,但是质的飞跃,就说是林屿终于踏出农门,开始走上新的阶层。
如果换成几年前,林屿肯定兴奋又激动,但现在嘛大概是找到新的目标,所以根本没那么兴奋。
“谢过大人厚爱,只是我”他的拒绝还没说出来,白县令先接口:“我不是让你留在衙门只是这样你做事更加方便,也能调动资源。”
“这”林屿都没想到白县令松口这么快,楞住了。
白县令是有心抢人没胆干,他又不清楚老先生的安排,只能先套个名头,让人知道林屿跟衙门关系匪浅,不要小瞧。
白县令都这么说了,林屿当然答应下来。
只是他摩挲委任状,心里觉得有点奇怪,为什么白县令对他,遗憾中又带着一丝敬畏呢?遗憾还能解释,敬畏就真的想不通,还是他看错了。
心里带着疑惑,林屿回了村里,开始在家画口红管子的图纸。
结果县城里消息灵通的人还不少,很快就有人摸着地方过来给他送礼,大概也是听到什么风声了。一时之间院子里塞满了礼盒。
过于贵重的,林屿都退了回去,不算贵重的,他就留了下来,并且登记了一个礼单和姓名,下次如果这些人家碰到嫁娶生辰,他再回同样价格的礼物。这就是人情往来,如果全都退回去,人还当他不接受好意。
整理了好几天,礼单才算收好,同时,新口脂的管子也做好了。
口脂最早放在小瓷罐里,上面有盖,如果是在家用还没什么,但出门在外,还是管状口脂更方便,轻轻拧出膏体一抹,优雅又美丽。
管子结构简单,里面有一个螺旋装置,能够让口脂顺利推出,做管子之前,林屿还担心这个东西不好复制。结果工匠们的手比他想的巧,硬生生的靠着一点点工具打磨做好了,看起来十分的精美,跟现代口红管相比更多了一种艺术品的美感。
就是成本高,一只管子都要一两银。
林屿定做二十根管子,灌入了紫茉莉做成的口脂,其中八只送给了县令夫人还有沈夫人,让她们留着只用或者送礼,还搭配了一些紫茉莉做成的脂粉。
去年脂粉产量太低,只能抠搜的送给老客户,今年产量大增,送人也不心疼。
沈夫人突然接到送的礼物,发现竟然是一盒漂亮的脂肪,轻薄细腻不说,抹在脸上香甜滋润,闻着都舒心,竟然比她以前高价买的脂粉还要好。沈夫人试着擦了一点,爱不释手。然后再去看那个奇怪的管子,底下附带一张小卡片说明怎么用,沈夫人依法拧开,露出其中半透明的膏体,带着漂亮的颜色,涂在唇上不像口脂,倒像是从唇上透出的好气色。
哪个女人不爱美丽,不喜欢这些精致好看的物件?沈夫人试用过后,不由得感叹林屿有心,遇到好东西还记得给她置办一份儿。投桃报李,除了沈夫人自留一份外,她把剩下几份都送给了州城身份颇高的夫人们,想着说不定会接下一份善缘。
要是早知道沈夫人会帮忙,林屿说不定一口气定个百八十的,大派送,但此刻他还不知道。
他自留的,一些是想要给新兴隆商行当做样品,一些是想要给妹妹们自己用的。或许有人会觉得最好的东西应该拿去招待客人,可他偏不,就要留给亲朋好友。
一晃就快四个月,还不知道楚楚在蓝州待着怎么样呢。
第一百四十三章
因为蓝州隔的远, 楚楚回来一次不容易,都是这边赶过去看她,每隔一次看到楚楚, 都会觉得她变化很大,不仅仅表现在衣着上,更多的是接人待物以及处事上,渐渐有了处变不惊的味道。
楚楚本来在课堂内看书, 听到门房说有人来看她, 优雅的放下书本,对着同窗们颔首示意, 十足的闺秀做派,但急匆匆的脚步透露出她的心思。
谢怡然从房间里出来,看到她写在脸上的高兴,立刻就明白,肯定是有人来看望楚楚了。她们这些女学的学生以外地的居多,一旦谁有家人来看望, 都是这样子的高兴。
果然, 在门房里待了一个时辰, 楚楚领着大包小包的回来,堆在自己的房间里,接下来请了半天假, 出去跟家人们一起一诉别离之情, 一直聊到傍晚这才回来。
因为姚夫人的规定, 她们这些女学生待的课堂和宿舍, 客人不能进来只能住在外院。
楚楚意犹未尽的托着下巴, 跟谢怡然说话:“怡然, 今天的功课”
“安心, 我做好了笔记,你照着抄一份就行。”谢怡然把自己的笔记推到楚楚面前。楚楚大喜过望,然后神神秘秘的:“既然这样,我也送你一个惊喜,你先猜猜?”
谢怡然看她面前的纸盒,“猜不着。”
“就是你猜着了,也只能算是猜对一半。”楚楚把纸盒拆开,拿出一只精巧的小管子,上面闪着银色的光芒,还雕刻了暗纹,整体显得低调奢华,又有品位,揭开盖子一拧,露出淡红色的膏体来,在唇上一抹,淡红的颜色十分的美丽好看,还不突兀,而且方便携带,小巧轻便。
楚楚用的是自己那根,她对着镜子照了照,真好看。
“这根送给你,你拿着试试?”
谢怡然拿过口脂却不去使用,一直来回转动,对里面的小机关十分好奇,“这又是怎么做的?”
“里面有一个螺旋的按钮,所以才能转出来。”楚楚还是学过基础物理化学的,对机关术知道一些。
而谢怡然想到的却是另外一个方面,这样的东西如果改一改包装,做成金银错的管子,肯定会在贵妇中大受欢迎的,毕竟贵妇们需要出门参加宴会,补妆时拿出一瞧,别人的没有自己好看,优越感油然而生。
上层贵妇们在吃饱喝足后,就喜欢追捧难得的,与众不同的。如果价格高更好,更能彰显自己的身价。
谢怡然只要脑子一转,就能想出好几个办法在贵妇中砸出名头来,她莫名的兴奋,“这是哪里来的?”
楚楚还在莫名:“这是大哥给我带的”
“明天我能跟你一起去见面?谈谈这种口脂的生意?”
“你啊,上学都不忘生意呢,难怪你家商行生意能做的这么大。”楚楚吐槽着:“行,我明天给大哥说一声。”
要是依楚楚自己的想法,学习时就认真学,休息时就好好休息。
“做生意跟学习一样,不进则退,我要是不努力就被其他家超过了。”谢怡然苦笑,“上次的斗货大会我家虽然得了头名,成了皇商,但是每个州都有一个皇商,不费点心思,怎么脱颖而出?”
楚楚吐吐舌头:“听着就脑袋疼,我干不来。”
“习惯了就好。”谢怡然身在这种环境,已经看惯了。
二人住在同一个房间,又聊了会儿,慢慢睡着了。
*
林屿本来说带着楚楚逛街,买点日常所需,顺便给她带点银子傍身,结果楚楚摇头,她平时的花销很小,也就是零钱花了点,压箱底的二百根本没动。
“大哥你把银子留着自己花吧。”楚楚还担心他们钱不够花。
“那倒不用,现在早就够花了。”说实话,林屿好像没统计过自己有多少积蓄?以前存个二百两都会特别高兴,现在过手银子多了,二百两都不放在眼里,看来是膨胀了。这不,又有送银子的来了。
“谢姑娘是想谈口脂的生意?”
“对,这东西极其精巧,如果在京城推广开,想必有很大的赚头,不知道林老板愿不愿意做这个买卖?”
林屿沉吟:“倒不是我不乐意,口脂没什么问题,但是这个管子需要手工雕刻,又慢又费事,造价太高。”
“这完全没问题,甚至说更好,或者说工艺越复杂,越能叫得上价,就像蜀锦,熟练的绣娘一天才能织出一寸,蜀锦不是照样价比黄金吗?”谢怡然深谙商行的套路,一点不觉得制管困难是什么缺陷。
她都这么说了,林屿当然答应了,送上门的钱不赚白不赚,谢怡然去信告诉徐夫人,到时来商量合约的细节。
“好容易出来一趟,也该轻松轻松,走,去前面的酒楼吃饭吧。”林屿主动邀约,前面正好是一家酒楼,看起来人来人往的,应该味道不错。大家选酒楼有个默认法则,就是往人多的那家走。
他们选了一个包间,菜单上的菜名也写的特别雅致,光从名字上都瞧不出到底是什么菜。
比如这个银芽盖被,三人猜来猜都没想到到底是什么菜。
楚楚噗嗤笑了,“这个菜是豆芽炒蛋。”
“那比翼双飞?”
“鸭皮卷。”
“桂圆八宝?”
“放了八种坚果的粥。”
“酒楼好会取名字啊,一般人哪里想的出来?”康平感叹着,当然,这些雅致的名称后面,还有更加雅致的价格,是普通餐馆的好几倍。
“那这个是什么?青玉绿门房?”康安指了指菜单上的名字。
楚楚看了半天,“新菜,我没吃过。”
“那就点一个吧,尝尝鲜。”林屿把菜单合拢,让小二准备上菜。
好在酒楼菜品的味道,对得起它的价格,大家吃的很满意,不光光是食材好,大厨的妙手更是把菜品的味道发挥到十二分。
小二上菜时还会报菜名,吃完了都没看到康安点的青玉绿门房,他脖子都伸长了才等到这个菜送上来。
一上菜林屿都气乐了,这不就是西瓜吗?取了一个雅称,也不至于涨到这么贵吧?包间里五个人,五小片,就三指厚,足足要了二百文!
他明明可以抢钱,偏偏还送了他几片西瓜。一个西瓜,轻的五六斤,重的十几斤,产量又大,这么也卖不到这么贵吧?
林屿把小二叫了过来,想问问到底怎么回事,小二也叫苦:“这瓜是个稀罕物儿啊,好吃不好种,也就是我们掌柜的有门路,这才给弄来,就这样,一天才一个,光一个瓜都花了十两银子,这个价格纯是让老主顾尝尝新鲜。”
“真的?”
“我骗谁也不敢骗您啊!”
楚楚也劝着:“大哥,这西瓜的确稀罕,我先前都没尝过,正常的。”
林屿一想,似乎自己又陷入固定思维里,要说在现代,西瓜上市的季节,几毛钱一斤,几块钱就能买到一个,回去用勺子挖着吃,爽!可现在,就是珍贵的很,要价也高。
他也想通了,也就不为难小二。
“对了,你们真觉得好吃吗?”林屿突然想到这里,“给姚夫人带一个回去。”姚夫人总归是先生,尊师重道没有错。
结果林屿再一问,小二说他们就切了一个瓜,现在已经卖完。小二特别热心的告诉他们,瓜农就在郊区住着,如果想买瓜可以直接去找人。
也好证明他们酒楼真的没有乱要价。
用过饭后,楚楚先回去休息,谢怡然也要寄信通知徐夫人,林屿前去买瓜。
真是物以稀为贵啊,想想不论在什么年代都是这个道理,想想车厘子,长在智利时挂在树上都没有去摘,但是运送出来,就能卖到几十斤甚至上百的价格,相当的贵。
康安砸吧嘴回味:“不过的确好吃,也难怪。”
第一百四十四章
小二指的方向是郊区外几里的地方, 远远的就能看到一间院子,隔着很远都能看到门口挤了一群的人。
康平发出倒吸冷气的声音,不会都是来抢西瓜的吧?
结果他还真猜对了, 这些人就是过来抢西瓜的,只因为现在西瓜乃是城里顶顶稀罕的水果,拿着银子都不好买,也只有跟瓜农关系好的, 能够抢到一点。甚至越到后期, 越少。毕竟瓜就这么多,吃一个少一个。
农家小院的门口, 众人挥舞着手里的银票,纷纷想要拔得头筹,结果最后也只有一半的人买到了瓜,剩下的只能眼巴巴瞧着,等着明日再来撞一撞运气。
到了整个程度,林屿也歇了买瓜的心思, 只是秉持着来都来了的想法, 想要走进点看个究竟。
他靠近小院, 瓜农头都没抬,直接说:“明天赶早吧,剩下的瓜没熟。”
“这位老哥, 我只是想要隔着篱笆看一看瓜, 可以吗?”
瓜农犹豫了一下, “你保证站在篱笆外可以。”
瓜田就在小院的背后, 大大的绿色叶片中间藏着一些圆滚滚的瓜, 上面还有波浪花纹, 浅淡不一十分好看。
但是瓜怎么这么少呢?林屿左瞧右看, 就是没看到几个瓜,稀稀拉拉的。
“原来这瓜长这样啊个头好大。”康安惊叹着,“一小片的瓜就要四十文,一整个得要多少银子啊。”
“要是我会种瓜就好了。”康平眨眼,“这不是比干别的的,来钱快多了吗?”
瓜农停下手里的活儿,自豪的说:“你们可别想的那么容易,我可是种田的老把式,都种不好这瓜。”他小心翼翼的靠近瓜田,“瞧见这个了吗?这么大一片田,能种出的瓜,屈指可数。”
“不可能吧?”林屿想,以前他吃的都是假瓜吗?不是说西瓜的产量非常高吗?一亩的产量甚至能到三千到五千斤,难道是品种不同?想不通。
“怎么不可能啊!难道我能种出瓜,故意不好好种吗?这些都是钱呐!”说着瓜农低下身,心疼的从地里又捡出一个瓜,上面瓜皮颜色都变了,软塌塌的。
“又坏了一个,可惜啊。”瓜农心疼的好像在扔银子一样,不过他也的确在扔银子,一个瓜值不少钱,坏了就只能扔掉,不然吃坏了人,吃不了兜着走。
“是啊好可惜喔。”康平伸长脖子看着,连连叹气。
“走了,咱没买到瓜,去买点别的东西送给姚夫人。”林屿牵着弟弟要走,脑子里一直在想着什么事情,好像隐隐的抓住一个线头,但是线头又滑不留手的走了。
待在两弟弟在集市上逛了两圈,又买了一些时鲜水果,林屿终于想起来了!
西瓜不是那么种的!植物有的喜阳有的喜阴,有的喜湿有的喜干。像之前的芦荟,越是浇水越是容易被涝死,西瓜也是如此。
西瓜就喜欢阳光,而且一定要沙地种植,土质越是稀松透气,种出来的瓜越是甜,所以像宁夏或者新疆等地,日照充足长出来的瓜,蜜一样的甜。而蓝州这里季节多雨,蒙蒙细雨虽然很美妙,但是对西瓜来说,就成天湿漉漉,不想发芽。
刚才瓜农说自己是老把式估计不假,不然也不能成功养出瓜来。
林屿想着想着开始心动了,如果他能种瓜成功,这笔投资的回报率有点高。
暂时先不急,等他再找人打听打听瓜农的种子从哪里来。
逛了一会儿集市,买完果子本来准备走的,康平眼尖的看到集市上有人卖牛奶的,“大哥,看那个!”
“有人卖牛奶啊,你们想吃了?”
“不是,大哥我想着我们没买到西瓜,不如用牛奶做个水果双皮奶,也算是稀罕物,送给姚夫人呗!”
“我看是你馋嘴了吧?”康安呛他。
“我就是馋了啊,难道你不馋?”
康安想一想细腻柔滑的双皮奶,默默的咽下口水,他也想吃。
“正好我也馋了,这么一大罐的牛奶买了正好吃不完,买吧!”
康平笑嘻嘻的买了一罐牛奶,还另外买了些干茉莉花。
牛奶里有一股腥膻气,有些人喝不惯,如果做奶制品,至少加一点杏仁或者茉莉花熬煮,能够去掉味道。
他们回了姚夫人的宅邸说要借用厨房,厨房的大厨答应后,好奇的看着他们仨。这又是要搞什么新鲜东西?
双皮奶的做法简单,味道好吃,只需要糖和鸡蛋,林屿在那里加蛋清搅拌,过滤,然后上锅子蒸,康平负责把果子洗干净去皮,切成小块,用来点缀。
不过他刀工一般,切的果子只能算是勉强合格,大厨在他旁边走了三趟,恨不得把刀抢过来帮着他切,无奈之下只能指点他怎么切顺手,也切的好看。
两刻钟后,白嫩的双皮奶做好了,再加上鲜艳的水果,分外好看,在放到水井里冰镇一下,口感更好。
大厨眼睛都要看直了,康平记挂着刚才大厨指点的事情,分了小半碗给他。
大厨迫不及待的用勺子挖了一口,香,嫩,滑,而且还没有牛奶的腥气,简直是夏日绝佳的甜点!
“这份是给主人家的,还麻烦你送一下。”
大厨比划了一个没问题的手势,保证送到,正巧姚夫人最近因为天热没胃口,说不定看到能多吃两口饭。
林屿把双皮奶端回屋子里,让楚楚过来分享,楚楚一看一共有五份,笑嘻嘻的:“我给谢姐姐送一份去。”
本来也是给谢怡然准备的,也算是谢谢她跟楚楚互相照顾,再说了,接下来还有一笔大生意要做呢。
吃着香甜的双皮奶,他们最关心的却是另外一个问题:“你什么时候能放假啊?”
“年底吧,我平时要学的东西很多,琴棋书画样样都要,还样样都要精通,学的是一个脑袋两个大。”
“不能换吗?每个人喜欢的东西不一样,或许对别的有兴趣的?你觉得自己想学什么?”
楚楚懒懒的说:“都差不多吧,也没有特别擅长的。”倒是她挺喜欢跟同窗们待着一起,办个宴会什么的。
“我可是学了两套拳法!”楚楚没什么说的,康平反而兴致勃勃的展示自己的拳头,说的兴起还当场在屋里演示起来。
比划完拳法,楚楚发现康平的个头又冒了一截,现在比她还高一点,现在两人的五官也开始产生区别,瞧着没以前那么像了。
楚楚很不爽,于是满屋子追着跑上蹿下跳,两人打闹够了才算完。
歇息一晚后,林屿再次出门去打听市面西瓜的情报,他们兵分三路,依次去集市,酒楼,还有瓜农处打听消息,得到的信息大同小异。
西瓜现在正是价贵时,越是少越是被追捧,在其余的地方甚至卖的更高。如果种出来,想必能大赚。
林屿决定去赚这一笔快钱。
只是他找到瓜农想要高价买种子时,瓜农两手一摊,“不是我不卖啊,我的种子本来也不多,都是要留着明年播种的,我顶多能匀你一点。”他露出警惕的表情,“还有,如果没种活,可不能找我,我提前说过,西瓜不好种的。”
“当然。”
但是西瓜种子贵的让人咂舌,一两种子就价值五两黄金,折合白银五十两。
林屿给钱给的心痛,一共买了二两的种子,幸好数过之后发现一共有七百多粒种子,应该能够不小的面积。
他让瓜农问一问还有没有相熟的人愿意售卖种子,如果有他也照样收购。如果想要赚钱肯定是越多越好,种子发芽还会有折损率的。
尽管给出了高价,还是没收购到多少种子,眼看过去了好几天,林屿都准备折返了,时间不能等。
临走之前去找姚夫人告辞,姚夫人却拿出一个匣子来,言简意赅,“交换。”
竟然是满满一匣子的西瓜种子,沉甸甸的,看起来至少有一斤。
林屿正感动的不知如何是好,合拢匣子,“夫人盛情,想必消耗了不少的银钱还有人脉,至少让我把银钱补上”
“西瓜的确很贵,但那贵的是种成功的瓜,又不是种子,你一口官话,当然被坑了。”姚夫人说的直白,林屿听得却想笑,真是不论什么地方都能遇到欺生的。
“那夫人想要交换的是”
姚夫人突然脑袋微微一侧,似乎不好意思,“那一日的甜品方子。”
她一说,林屿立刻想到双皮奶,原来姚夫人居然是个甜党,吃过双皮奶后十分想念那个口感,几次想要再吃,又拉不下脸去找学生家长讨要,听说林屿在找西瓜种子,于是想了一个曲线救国的主意,这就不算白拿了。
林屿去厨房告诉大厨双皮奶方子,投桃报李附赠了一个牛奶冰淇淋的办法。
别人对他好,他当然也对别人好。
最后带着满满的种子回归。
回家之后,林屿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尝试着种西瓜,虽然现在天气不合适,但如果少量,精心,未必不能成功。要是一开始就是大批量种植,他之前也没有种过,养死了真能哭的找不着北。
他也不多种,就挑选了二十粒种子,用沾湿的细棉布盖住种子,让种子在湿润的环境里破壳,然后再播种在沙地里,沙子都是他提前选过的,就只种在屋后的空地里,平时不许别人进出,十分的隐蔽。
一旦泄密,之前的付出都付之东流。
好在这批种子十分听话,过了七八天后逐渐开始冒出淡绿色的小尖芽,等它长出真叶即可移植,二十粒种子至少活了十六粒。
康平和康安齐齐的望着这十六粒种子,眼睛冒出金子的形状,这要是成功了,能赚多少钱呐!
“先别忙着激动,想要种成功需要的地方还多着,这事就咱们三个知道,除此之外不能让别人晓得,这后院也只有我们能来,平时锁好,可记得吗?”
想起西瓜的贵重,还有买种子的艰难,康安重重的点头,决定把这事烂在肚里,谁也不说。
叮嘱完了,林屿这才小心的看着那些种子,瓜啊瓜,他能不能一夜暴富,就看你们争不争气啦!
因为西瓜十分要紧,康平跟康安是每天照着早晚三顿的频次去看,一会儿是长叶子,一会儿是长长了,每一点变化都记在心里,还要注意问题。
好在因为种子少,温度不难控制,现在天气也热,等到降温的话盖大棚也可以,比如西瓜的价值,消耗不值一提。
作者有话说:
咔嚓咔嚓,开始吃瓜。
第一百四十五章
天气炎热, 酷暑难耐,每日都热的要命。
因为担心簪娘们一直待在作坊里容易中暑热,胡婆婆开始给她们采取轮班制, 每日只在作坊里留三分之一的人,其余的在家避暑,并且时时开窗通风,发放绿豆汤, 中午最热时还要装几桶河水来, 泼在地面降温。
但那些没排到班次的簪娘,一心想要挣钱, 纷纷过来央求胡婆婆,想要多上工,热又算什么!她们不怕,闹的胡婆婆哭笑不得的:“钱还能挣完吗?身体最要紧,要是冬天天冷我都让你们去作坊了,大不了多点几个炭盆, 夏天热到可了不得。”
中暑最严重的, 可是会出人命的, 那么多人待在作坊内,热的就跟蒸笼差不多,再缺钱也不能挣这份儿啊!
胡婆婆把人劝走后, 走到隔壁的香膏作坊内, 只见林屿正在室内小心的过滤花瓣汁水, 小心的淘洗干净的汁水倒进干净的容器里, 准备拿来试验新品的。
康安留着给他打下手, 现在不论是铺子还是超市事情不多, 他们两人就排了个班, 轮流休息。
“总觉得缺了点什么胡婆婆你来看看,到底是缺了什么呢?”林屿摇晃淡红色的汁水,他拿不准这个口脂还缺点什么,询问身边的女性最好。
胡婆婆端起汁水,嗅了嗅,“颜色好看,但是不够香。”
“对啊!还要加点香料。”小灯泡一亮,林屿瞬间get。虽然香料特别贵,但是用量也少,买贵的也无所谓。
“你在研究新品啊?这个口脂瞧着跟以前的大不一样。”
“嗯呐,这是专门给新兴隆研究的高端口脂,徐夫人过段时间还要亲自过来。”到时候来商量做什么样颜色,以及样式。
林屿正提前研究着,用什么样的比例,加多少动物油脂和植物油脂,能有既清爽凝固的又好。
胡婆婆瞧了一会儿,看着四下没人,终于低声说:“现在你风头正盛,平时也经常一个人进出,要不要在家养条狗看家护院?”
林屿手一顿:“婆婆是不是听到什么风声?”
“那倒没有,我只是依照经验推测的。想想也知道,万一有人起坏心思呢?提前准备至少安全。”
“盖院子的时候,我就特意把围墙修的很高,一般人翻不过来,还在上面固定了一圈碎瓷片,谁要是想翻墙,包管刮下他一层肉来。”但是林屿沉思着:“不过养条狗也是应该的。”
多一层保险嘛,毕竟家里现在放着的现银还有银票,的确挺多的。
“这就对咯。”胡婆婆松了口气,她早就养了狗,还是黑背猎犬,远远看着威风凛凛,一张嘴就是一口雪白的牙齿,谁也不敢惹。
“话又说回来,胡婆婆打算盖个新房子吗?”
胡婆婆白他一眼:“我连砖瓦都已经买好,你说盖不盖?”
林屿一拍脑门,他明明还问过的,结果现在又忘了。
其实除了这些预防措施,他跟着付英练了一段时间的拳法,自保之力还是有的。
但养狗的事情他还是记住了,打算从养狗的人家抱养一只过来。
听说能养小狗,康平特别兴奋,一直念叨着想养一只白狗。
“还是养黑的,看着没那么脏。”康安说。
“噗,我想到春霞姐她们捡到的黄狗”康平突然笑出声。
春霞姐在铺子周围经常看到一只小黄狗,肉呼呼的,眼睛里蓝膜都没褪,经常过去碰瓷讨吃的,春霞姐看狗子可怜,想了想决定收养这只小黄狗。因为狗太小了就没给它洗澡,养了一个月后估计能洗了,洗下三大盆泥水,才发现那是一条白狗子可惜小狗已经听习惯小黄这名字,叫小白一点反应没有。
于是诞生了一条叫小黄的白狗。
一想到这茬,康平就能笑的前俯后仰,乐不可支。但提到要给狗狗洗澡,他默了,“那还是养条黑狗吧,脏也不明显。”
“那就这么说定了,到时候给黑狗取名叫小黄。”林屿也泛起恶趣味。
没过几天他就抱了一只两月大的小黑狗回来,养在院子里,小黑狗葡萄一样黑的眼睛,奶声奶气的交换,可爱极了。
两人爆发出难得的热情,先是给小狗搭了一个窝,然后又天天给它喂饭,把个小胖狗养的更胖了,奶膘厚厚的,小黑狗适应环境后,特别的活泼,只要来了人就会扑到人的脚边,蹭来蹭去的。
袁大头这次过来交账,刚进屋就被小黑狗扑到脚背上,他冷不防被吓了一跳,康平连忙去把小黑狗抱住道歉。
袁大头忙说没事,“狗现在还小,等大点肯定得控制起来,不然吓人一跳。”
康平连连点头。
袁大头进了书房,把账本一交,就露出神神秘秘的表情,一副有八卦要分享的样子。
“外头有什么新闻吗?”
“嗨,也不是新闻,还是以前的旧事,袁三这回彻底栽啦!”得到想要的反应,袁大头心满意足的分享:“上次不是说道,袁三被商户们追讨货款吗?全都围在他家商行门口,袁三咬死不肯给钱。”
“做生意的哪有那么多现银,有钱也投入到仓库了吧。”一下子冒出这么多人要钱,很容易形成挤兑风潮的,一旦信用损失,没拿到货款的其余货商听说这个消息,再跑来要钱那才是真的药丸呢!
袁大头也很遗憾没看到这样的场面,因为袁家的其余人也不是傻子。
“袁三是大房的,现在被二房的袁五顶了位置,袁五还拿出银子先给五成货款,安抚人心,勉强把事情平定下来,但是墙倒众人推,袁家再没以前的风光。”
“想害人,当然要承担害人之后的反噬。”对于这样的结果,林屿一点都不意外。
“除了这个我听说好几个县城都想着要学你,养蜂蜜和种蘑菇呢。”失去了独家优势,袁大头也担心过以后蘑菇的销路。
“那有什么好担心的?他们如果种的出来,尽管种。”林屿对于这点想的特别开:“我们就一个村子,人手再多,种出来的东西供应一个州城都不够,难道还能把市场全部占住?这种是消耗品,最不需要担心的就是别人也加入这个行业。或者说人数越多,新技术发展的越快。”
人多力量大嘛。
袁大头心里佩服,人家不仅脑子灵活心胸还宽广,难怪能赚到这么多钱,还在身边围了那么多人。
*
又过了几天,新兴隆商行的徐夫人终于姗姗来迟,她是过来商谈口脂的事,第一批打算精心订做,包装。
两家本来是合作惯的,对彼此都很信任,林屿本来以为这次也是如此,结果徐夫人意外的慎重,甚至要求参观了香膏作坊的设备。
当然没有问题,林屿平时就很注意清洁这点,进出人员都需要净手,匀面,把头发丝包裹的好好的,确保不出问题,徐夫人看过后很满意,一直点头。
“咱们也是老交情了,这笔单子我也不瞒你,我们打算作为贡品呈上去的。”
“贡品?”康平没忍住倒吸一口冷气,“真的吗?”
“当然。”徐夫人很直白,“本来我们是想呈上丝绸刺绣作为贡品,但是丝绸实在太常见了,再精美的刺绣贵人们也是见惯的,倒不如剑走偏锋,选个她们都没见过的,说不定能脱颖而出呢?”
林屿一想就明白其中道理,这样说不定还真的能成。
徐夫人又细细问过林屿前后做了多少只口脂,听说只送给亲朋好友后,觉得还好,应该没问题。
“暂时不能送了,等以后再说。”
“这个没问题。”
徐夫人得到保证后,于是开始研究口脂要做成什么颜色,最后定下的是浅红,正红,以及豆沙色。这三个颜色经典百搭,不论什么场合都能使用,徐夫人甚至还分给它们取了名字,叫豆蔻色,牡丹色以及清兰。为了显出包装的精美,把以前的木头管子改成了金银错工艺,雕刻了对应的花纹。
这么一改,档次立刻飞升,奢侈品的感觉扑面而来。
一根手指长的口脂,通常重量是3克到4克,林屿本来也是这么打算的,结果徐夫人否决了整个想法,觉得装的太多了。
“为什么?”
“你见过螺子黛吗?”徐夫人反问道。
“我只知道画眉用的黛笔,很是贵重,听说是用一种特殊的海螺螺粉做的,产量特别稀少。而且每次只需要用黛笔笔尖蘸水就能使用,比青黛每次都要研磨方便。”他还是打听过同行业的佼佼者的。
“嗯对,大概信息是正确的。”徐夫人突然一笑,“但是你不知道,螺子黛只有笔尖那一点能用吧?用起来特别快。”
林屿:“???笔尖那一点?那能用几次?”
“对啊,只能用个一两次吧,消耗起来特别快,但也显得格外贵重。”徐夫人说:“一根管子里如果装的多了,就算用不完也会用倦的,当然要少装点,而且壳子会变旧的。”还能衬托一下来之不易。
林屿一抹额头,“我懂了,按照现在的规格,再减少一半吧。”
“减少到三分之一也无妨,重要的是漂亮的颜色和精致的外壳。”徐夫人显然更加深谙贵妇人心理,坚持要这么做。
她是定做商当然听她的,林屿只是想起学姐们抱怨买的小细跟口红,颜色绝美但是擦几次就没了,又要重新买。
原来奸商竟是他自己啊!
第一百四十六章
经过大半月的忙碌, 一套三只的口脂正式做好了,一共做了二十套,还有配套的紫茉莉脂粉。徐夫人相当满意, 拿着礼盒爱不释手。
“要是真的能成功,这算是不亏了。”徐夫人长吁短叹的合拢盖子,“我先走了。”
“夫人一路顺风,马到成功。”林屿也衷心希望她能成功。
这笔生意说好的, 林屿出技术和配方, 新兴隆出人脉和渠道,最后的利润是三七分。酒香也怕巷子深, 尤其是现在这样向上走的,消耗的金钱和人脉不计其数,林屿觉得自己厚着脸要二成已经足够,没想到徐夫人硬是谈到三成。
反向谈价格,她也是头一人。
徐夫人笑而不语,她觉得这是林屿应得的, 也算是摸清林屿的性子, 对他好的他记在心里在找到机会就会报答, 对他不好的也同样如此,并且再也没有接近的机会。
他们一向合作愉快,并且对方新点子不断, 是绝佳的合作伙伴。
徐夫人带着口脂走了, 宅家十多天的林屿终于可以出门转悠两圈。
正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转时, 他发现村口聚了一大堆的人, 人挤人的不知道在干嘛, 走进一看, 才发现分菜分肉。屠夫直接拉了半片猪来, 谁要什么就给他什么,堪称流通摊点,造福群众。
林屿刚一走进,村民纷纷让出一条道理,让他先买,林屿摆手:“先来后到,大家这么让我,我可不买了。”
惹的村民都笑了起来。
买了骨头回家炖汤喝去。
林屿提着大骨汤回家后,正在点算账目的康安从书房里探出头来,“大哥,吉庆超市的人,说是让你去领上半年的分红。”
“你去领了,不就行了,我懒得跑一趟。”林屿嘟囔着:“天气这么热。”一动就是一身的汗。
康安无奈补充:“他们还想顺便问一问下半年怎么经营,怎么进货。”
“唉,这些事情他们自己做不了吗?”尽管抱怨,林屿还是支棱起来,“好吧我去,康安你跟我一起。”
到时候好找借口偷偷提前溜走,嘻嘻。
不过这半年林屿的确很少出现在吉庆超市,专心在忙活下河村的事,巧姐他们想要看看碰面求个心安也是理所当然的。
宴会就设在吉庆街不远的酒楼里,巧姐提前把二楼的包间准备好,两边人一碰面就是恭贺声。
毕竟林屿还在衙门挂了个名头,再也不是普通的商户。
林屿面对他们的恭喜淡然处之,反过来恭喜他们家里的喜事,谁家过寿谁家添丁,他都记在心里。
巧姐们都十分感动,表面上对方一直没来,实际上对他们的事都放在心里啊。
作为小秘书打听消息的康安深藏功与名。
酒过三巡后,巧姐不得不把话题引入整体,她把最近吉庆超市的事务汇报了出来,还有一些想要加入的商户。
“这些你们自己做主就行,看看对方的资质和诚意,没问题就答应下来。”这种日常经营他不会插手。
巧姐又说了他们的经营策略,没有大的漏洞林屿就随着他们去了,毕竟有时候犯点小错更能让人成长嘛。
这场酒宴吃了一个多时辰,最后吃的林屿撑的不行,于是放弃了骑马,叫了一辆马车送他们回去。
从县城回去需要半个时辰,快要走到林家村时会路过一片森林,绕过森林就到了目的地,结果往常走惯的那条路,路旁的枯树连根拔起,正正好的倒在道路中间。
眼看绕不过来,车夫只能让乘客先下车,准备把树搬开。
林屿看他一时半刻没有搬动树干,干脆也说:“我们一起搬吧,三人动作更快。”
康安点点头,也跟着去搬树木,三人一起蹲在枯树旁边使力,没一会儿就把树挪动起来,正要扔到路边。
三人搬树自然不可能都在一个方向,而林屿的角度,眼角的余光正好能看到有人影靠近了,越来越近不说,似乎还是朝着他身边。
林屿本能一闪,顺便把侧面的康安一巴掌拍开,康安没防备摔个屁股蹲,树木差点砸脚上。
林屿闪开后再回头一看,好家伙,竟然是三个身穿黑衣,连脸都遮的严严实实的人,手上拿着木棍,正对着林屿他们虎视眈眈。
这是碰上劫道的吗?
不,劫道的不会选在这么靠近有人家的地方,当然是要找人烟稀少的地方,抢了就跑,连个目击证人都没有,但总之这两来着不善。
林屿瞬息之间就想明白这点事情,总之这次不少善了。
康安被推了一把后愣神三秒,在一回头就看到三个大汉,心里一紧立刻爬了起来,想要寻个趁手的家伙。万幸的是,对手体格健壮却没有拿着武器,不然他们仨今天就要白给。
“你们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为首的大汉阴沉沉的说:“以后自己小心点。”说完就扑了过来,准备开揍。
紧急时刻,林屿还能回头去康安说:“跑!”回去叫人!这里眼看就要到村里,只要撑个一时半会儿的,根本出不了什么事情!
“我不!”康安抹了一把汗,“让车夫去!”他至少也学过拳脚功夫,还能撑更久的时间,而车夫什么都不会,吓得在旁边发抖。
哎!这孩子怎么关键时刻不听话呢!林屿躲了几下拳头,眼看劝不住,只能干脆拉着人飞奔起来,在树林里跟黑衣大汉玩起了捉迷藏。这里地方大又到处都是树和草,只要跑着转圈圈还真的一时半会儿逮不到人。
趁着引开了大汉,也好让车夫过去报信。
二人一溜烟跑了,腿软的车夫也顾不上起来,爬起来就要去报信。
车夫刚刚跑出林子里,迎面就撞上一人,他如同握住了救命稻草,连连喊道,“树林子里有人劫道啦!快去救人!”
“哪里?在哪里!”
车夫上气不接下气的指明方向,腿软的发抖想停下,又觉得不行,才一个帮手的未必能赢,还是去附近村里里多叫几个人来!
车夫立刻又跑了起来。
而林屿还在树林里绕圈子,此刻万分感谢自己的先见之明,早早就开始锻炼身体,现在跑了一会儿气不喘腿不软,还能再跑。
跟他相比康安就要差了点,呼吸不匀还需要他时时拉着,脸也通红。
“再坚持一下,这里离村里很近,人来的很快的!”林屿心知有时人需要一点希望才能坚持更久,所以一直鼓励着。
康安呼哧带喘,一想到的确很近,连忙迈动酸疼的腿,又跑起来。
转过面前的一棵树,林屿跟一个人直愣愣的撞了上去,他暗叫不好却没来得及刹车,只能祈祷挨两拳后能够躲开。
结果对方握住他的胳膊:“贼人在哪里?”
竟然是付英!林屿心里一颗大石落地,往背后指了指。帮手出现了,他们安全了!
康安累的是一屁股坐下,拉都拉不动。
付英立刻挽起袖子,迎着三个黑衣大汉而上,只用了三拳,那三人都没抗住,全都趴下了。
林屿瞪的眼睛都要脱窗,不至于吧?付英竟然有这么厉害吗?!相比自己之下,他真是纯纯的菜鸡。
付英身手都没活动开,就把三人用裤腰带捆了起来,扔在地上,转身走过来:“这些人怎么处置?”
铁塔一般的身影,映在地上,让腿软的康安一骨碌就爬了起来,他怕挨揍,嘤嘤嘤。
林屿也咽了口唾沫,心里毛毛的,但康安躲在他身后,他不得不挺身而出:“报官吧,交给官府处置。”
再说了凭着他跟白县令的交情,肯定会找出幕后真凶的。
“嗯,行!”付英答应了。
林屿讪笑着找话题:“你可真厉害,这些人都不是你的一战之敌。”
付英不以为然,“我在军营里可是待了十几年呐,这些小毛贼也就是仗着自己有一把子力气,能吓唬吓唬人,碰上我也只有哭爹喊娘的份儿。”
“嗯嗯!”康安拼命点头,他算是看出来了,在场的付英武力值最高!别人可能有五点,付英就有五十点。
没一会儿村里其他人赶了过来,手里还拿着棍棒农具,闹嚷嚷的喊贼人在哪儿?
林屿谢过他们的盛情,告诉他们贼人已经被抓,为首的村长唾了一口,“都欺负到我们家门口了!呸!赶紧送官!小屿你没事吧?”
“付先生来的及时,我们两一点事都没有。”
付英接话:“也是凑巧,我今天一直没见过主家回来,心想着出来迎一迎,结果就碰上车夫求救,恰好把人救下。”
“运气不错,老天保佑啊!”村长两手合十,“不管怎么说,先回村里,这边的后续我来收拾。”
第一百四十七章
村长担心二人受了惊吓, 一边唤人送他们回去,一边自己押送了三个壮汉去衙门报官。
林屿倒没吓到,只是觉得自己还需要多加锻炼, 平时练拳法一套一套的,真到了出事时,一点都用不出来,白学了。
显然康安也想到这点, 十分沮丧。
付英却安慰道:“这多正常, 以前都是跟认识的人一起比划招式,下手都是有轻重, 自然不怕,而碰到贼人担心他们带刀,自然就犯怂。”
“那要怎么办?”
“多练呗!除此之外没有别的法子。”
康安默然,似乎记在了心里。
回村后因为不放心,林屿干脆闭门谢客,宅在家里。听说他是参加完宴会遇到劫道的, 巧姐们他们还特意上门来送了补药。
“跟你们没关系的, 对方像是冲着我来的, 除非我真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然早晚都能找到机会的。”林屿反过来劝说他们,别放在心上, 他不是那种会迁怒的性格。
巧姐们总算是放下心来, 也不耽误林屿休息, 放下补品就走了。他们走后, 其余的供货商好像得知到什么信号, 挨个挨个的过来探望, 送来一大堆的补品药丸, 都能开个药铺子了。
康平把能吃能用的留下,剩余的还是分给亲友,免的放坏了。
但对于这次的被劫道,贼人被当场捉住,扭送衙门,他们又不是什么铁嘴,在衙门的拷问下,当然是什么话都往外倒,一点不敢隐瞒,试图让自己的罪责再轻一点。
背后的指使者说来也是个老熟人,那就就是袁三。这三个壮汉是拿了袁三的银子,听他说只是教训教训一个不懂行的生意人,还给的十分丰厚,三人见钱眼开,当然就接了这门生意,甚至也没去打听,到底为什么袁三要对付别人,又为什么肯给出高价。
结果他们潜伏了大半月,啥消息都没打听出来,甚至他们试图用糖块贿赂小孩子,小孩子都充满警惕,什么也不肯说。
他们等啊等,等了这么久总算是遇到一个林屿出门的机会,于是赶紧动手,埋伏在小树林里,准备干完收工回家。
林屿听完一整个前因后果,真是纯纯的无语,这都算是什么事呢?就算他跟袁三有过节,也只是见招拆招,袁三竟然能记恨到这个程度?!
袁大头啃了一口黄瓜,摇头晃脑的:“那谁知道呢?那袁三的脑子我也想不通。倒是你,打算对袁三怎么样?”
“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啊!他违法犯罪,我可不是那种人。”林屿道:“反正人已经进了衙门,后续自然有白大人去处理。”
“那他们可完了,罪加一等。”袁大头直摇头,“青天白日的出来劫道,然后,劫的还是衙门的人,白县令哪怕是为了自己的脸面,也一定会从重处理的。”不然以后有人有样学样,那还了得?
林屿差点忘了这茬,被袁大头一提醒,立刻想了起来,这些人这回算是踢到铁板了。但白县令是为他出头,他自然不会发表什么异议。
本来以为这事就算告一段落了,没想到才过去三天,有袁家的客人登门拜访。
一看到拜帖上的姓名落款,康平的拳头都捏紧了,他板着一张脸,努力保持涵养,“客人还是请回吧,这里不欢迎你。”
对方却说:“我如果见到林老板,想必林老板会很高兴的。”
林屿在内院听到了动静,扬声道,“让他们进门来。”
康平听到大哥发话后,不情不愿的让开。
他跟康安聚在堂屋里,听不到书房的动静,心里憋屈又难受,又没忍住却开始猜测:“你说这人到底是过来干嘛的?求情?他们好意思吗?”
作为施害者的家属,跑到受害人家里,除了整个也没有其他了。
作为当事人,康安冷笑了一声:“呵!想让我原谅?好啊,我打他们一顿如何?这就是棍棒没打到自己身上,自己不知道疼。”
这个仇他可好好记着呢!如果有机会必定会十倍奉还。
但是,万一大哥真的心软答应了呢?康平踮起脚一直望着书房,很快那人就从书房里出来,拱拱手离去。
书房内,林屿还坐在主位,表情很是复杂,连面前的茶杯歪了也没注意。
康平第一个扑了过去,紧张极了:“大哥那人是谁?冲着什么来的?你没有答应吧??”
“你这么多问题,我回答哪个好?”
“先从那人的身份开始。”
两人眼巴巴的望着林屿,林屿组织了语言,慢慢说着:“来的人叫袁五,是袁三的亲弟弟,也是为了这次我们遇袭的事情来的。”
“我就知道!”康平一巴掌拍桌子上,“大哥你没心软吧?”
“他没来之前我是很坚定的,他走后我反而真的心软了。”林屿叹息,“袁五是过来说,他们袁家人都遵纪守法,服从衙门的一切决定,从重处罚也可以。”
康平:“???我没听错?”
“当然没有。”林屿想起之前袁大头带过来的信息,一瞬间就明白为什么。袁三这次脑袋发热跑来找林屿麻烦,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袁五为了让他没有翻身余地,当然要把这个坑挖的再大点,埋深点。
就算是满心愤怒的康平跟康安,也忍不住目瞪口呆,“这,这也太”太什么呢?他也说不上来。袁家人说自己奉公守法,不会私下耍花招,错了吗?但作为家人,又对了吗?
“他们可是亲兄弟啊”康平喃喃自语,“竟然这样?”
“面对一整个商行的掌管权,血缘关系又算的了什么?”就算皇家争权夺利时,难道那些人不是亲兄弟?黑手照下不误。不过这话犯禁,林屿憋了回去。
“我也告诉了袁五,一切都以县令的判决为准,我不会去说好话也不会说坏话。”林屿道,“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那就好。”
这事让康平康安沉默了好几日,等到判决下来才恢复。作为祸首,袁三被判了三年的牢狱,从犯一年,另外还需要赔偿损失,林屿拿到赔偿后,立刻在县城门口搭了一个粥棚,把赔偿统统捐了出去。
这种钱他不想留着。
但也提醒了他,需要加强自己的防护,以前找付英是为了练武,现在看来还缺个护卫,最好能随身跟着。
付英一听这,马上举荐他的同袍:“要找护卫这可是找对人了,我认识不少合适的人。”
“那就把人叫来吧,我看看。”林屿想了想,“最好找两到三个。”一旦他们仨兄弟分开行动时,一个护卫不够使。
付英的同袍啊,身手应该相当过硬吧?
付英很快找来两个同村的退役军士,他们两是隔壁州的,以为想要就近照顾家人,才愿意出来寻个护卫的任务,不然不论走镖还是看家护院都会很容易找到。
林屿看过他们的身手后,确定能够保护他们,果断留了下来。
家里蹲了半月,也觉得休息够了,于是再次开始到处走动。
*
时间再倒回半个月前,金州的新兴隆商行。
徐夫人带回了如此精致的口脂,还有配套的脂粉,如果好好运作一番,说不准能早点把女儿接回来呢!谢家老板检查过品质后,果断把宝压在上面。他们利用人脉关系,重金开路,一路把口脂送进了京城,疏通关系送到了皇后娘娘的梳妆台上。
皇后娘娘没有皇子,又上了年纪,对于梳妆打扮争宠并不上心,只要瞧着不失身份,彰显气色就行,而以往的脂粉都是娇艳鲜嫩的,适合宠妃却不适合皇后,她一点兴趣也无。
好在大宫女为了讨皇后欢心,亲自把口脂拧开,“娘娘您瞧瞧再说,这个口脂有个叫清兰的颜色,温柔和婉,跟没上妆差不多,但气色却很好。”
她说的是豆沙色,的确万能百搭。
皇后懒懒的任由大宫女给自己上妆,揽镜自照,的确好看,穿上家常衣裳平添几分柔婉。
“有几分意思嘛。”
大宫女见皇后高兴,又拧开了另外一只“牡丹色”,“娘娘再试试这个。”标准的正红气场色,涂上就是气场女王的那种。
皇后再涂上“牡丹色”,再到镜子里一瞧,哈!真是说不出的美艳动人,并且气场十足。
“这只更好看啊!”大宫女赞叹道,“跟娘娘的气质十分契合。”
当然了,在现代正红色可是被称为“本宫不死尔等终究为妃”,压场子必备。
皇后自己都觉得自己的面容平添几分美丽,对这套口脂十分喜欢,“还有一只呢?”
“这只啊,叫豆蔻色,更适合公主呢。”大宫女把浅红拿了出来。
“也是花了心思的,小巧精致,在外头补妆也容易。”皇后略略点头,“这是新贡上的?”
“是啊!”
“这三个颜色为本宫独享,再让他们进贡一些别的颜色吧,给其他妃嫔吧。”
得了皇后的欢心,也就意味着这条路走顺了,得到消息的谢家家主高兴的泪撒当场,差点没忍住。
他可怜的女儿啊,自从玉家大姑娘出事后,他惶惶不可终日,终于想出法子先把人送到蓝州去,期盼逃过一劫。
第一百四十八章
而现在, 至少也算是撬开了一点缝隙,皇后如果知道大皇子做的事情,哪怕是为了遏制他的力量, 也会有所表示的。
谢家家主小心蛰伏着,等候最恰好的时机。
*
林屿休息了一段时间后,继续维持着两点一线的生活。
这一天,陈叔过来报告了一个好消息, 他精心照顾的桂花, 有那么一批提前开花了!大概是地气好,比别的地方早了很多。
花卉早开或者晚开, 都是一种难得的现象,林屿瞬间想到了桂花蜜,桂花香囊以及桂花糕等等东西,但如果要说充分利用,还是先赏花最合适吧?
他立刻就想到了沈东篱,不知道他的朋友们有没有兴趣?自从上次的赏花之旅后, 林屿还另外添置了不少项目, 像是打球还有投壶, 垂钓,甚至还摆好了露天的棋盘,以供玩乐。
沈东篱一听, 哪里还坐得稳?立刻就带着朋友过来了, 甚至还有朋友的家眷。
毕竟这可是难得的早桂啊!桂花馥郁清香不说, 兆头也吉利, 怎么能不前来一观呢?而且现在下河村也是接待过好几次游客的, 一切程序了然于心, 什么时候该提供什么东西, 都一清二楚。
暖阳高照,也不会过分炎热,人坐在凉亭里,清风送来香气,实在是再享受不过!
沈夫人带着女儿和希希,跟其余的夫人们正在闲聊,她们这些夫人在闺中时也学过诗书,所以也不单单聊家常,锦绣文章也是信手拈来。
说着说着,就有人谈到沈夫人的弟子来,“希希姑娘的画作,已经送到京城去了吧?”
沈夫人掩口一笑,“早就送去了,已经过了复选。”
“能过复选,在希希姑娘这个年纪,已经是天纵奇才。”摇着团扇的妇人说:“毕竟书画大赛限制了年龄,希希恐怕是其中最年轻的。不像我家那个,一翻到书本就头疼,也是指望不上。”
沈夫人也顺着她说:“令郎不是在上官学吗?听说成绩不错,早晚能继承父亲的衣钵。”
花花轿子人人抬,夫人们互相恭维,气氛十分融洽。
夫人们又聊了一会儿,沈夫人拍了拍沈明玉的手,“你们小姑娘家家的,想必也不爱听他们说话,自己去玩吧。”
沈明玉和几个闺秀福身行礼,就转到马球场上,她们人少,就随意的骑马转圈,一眼瞧中了旁边为了狩猎准备的小兔子身上。雪白可爱还毛茸茸的兔子,谁能不喜欢呢?
闺秀们闻着兔子团团转,用手里的菜叶逗兔子,兔子蠕动着三瓣嘴,小心的啃着菜叶。
“你们瞧,希希在跟谁说话呢?”突然一个粉衣姑娘往马球场的后面一瞧,发现希希悄无声息的离场,仰着头正在跟一个少年说话。少年面带微笑,语气和缓,身姿如同挺拔的翠竹,纵然粗布麻衣也不掩风采,如同雕琢过的美玉,绽放着光芒。
姑娘们眼中闪烁光芒,好奇的跃跃欲试想问,也不知道他们聊了什么,在众人眼中一向很高冷的希希,居然也带着浅浅的笑意。
“我还没见过她这样子呢,究竟是谁啊?”
沈明玉眯起了眼睛,努力辨认着:“好像是希希的哥哥吧。”具体是谁她还没看清。
“喔。”刚才还兴趣盎然的姑娘瞬间偃旗息鼓。因为她们对沈夫人的小弟子身世一清二楚,不过是个平民之女,祖上也不显赫,她哥哥看起来再英俊不凡,也还是个平民,跟她们根本不搭。
沈明玉从心底升起一丝不舒服来,她当然知道这些姑娘在想什么,无非就是士庶不通婚,身份不般配,那她父亲的身份也算不上显赫,堂叔伯混的还不如沈东篱,甚至沈东篱本人也是个白身。
庶民就一定目不识丁吗?士族就一定高贵吗?沈明玉从来不觉得。
她勉强压下心底的那点不快,保持礼仪性的笑容。
她们的议论当然不会传进旁边二人的耳里,林屿也只是过来瞧一瞧希希过的怎么样,听到她高兴说自己的画作进了复选,连忙鼓励道:“这是好事啊!书画大赛办了那么多届,想必评委也很肯定你的实力。”
希希拉了拉林屿的衣角,“我画的就是下河村,会对大哥有帮助吗?”
“当然!”林屿都没想到这茬,立刻肯定:“都能被全京城的人看见,他们说不定会对下河村产生兴趣,或者过来瞧一瞧呢?”
“那就好。”希希露出得偿所愿的笑来。
林屿安慰了一番希希,又让她继续跟姑娘们玩耍,自己只在后面转悠,看看有没有什么缺少的。
那些文人们这次选择停留了两日,不仅仅看了桂花林,还去旁边的山上打猎,收获了不少的小猎物,临走时还带走了准备的特别纪念品,桂花香包以及早就晒好的蘑菇干。
现在长兴蘑菇以及长兴蜂蜜的名头可是大的很,他们都听说过,那可是夏知州都称赞的好东西!人都来了,怎么能不尝一尝?结果一尝之下,果然不负盛名。
临走前,沈东篱特意留下给林屿说事:“我带来的这些朋友,很有可能会想带着其余的友人过来,能接待吗?”
“如果不超过二十个人,可以的。”林屿盘算过下河村的接待能力,这么回答。
“那就好。他们如果想要过来,我会让他们提前写信预约。”沈东篱好像想起什么,“这事我暂时交给明玉,让她来负责这事。”
林屿答应下来,有个专门负责对接的人,做事也跟专业。
他没当一回事,但沈夫人敏感发现其中的猫腻,在回程的马车上忍不住开口问道:“你莫不是”
“嘘,现在八字还没一撇呢!”沈东篱跟做贼一样噤声,好像怕被人听到,但行进的马车怎么会有偷听的人?可见他自己也紧张,生怕被女儿听到。
但沈明玉还在后面的马车,肯定是听不见的。
沈夫人沉吟着:“你怎么会打起这样的主意?”
“难道不好吗?抛开身份来看,从性情,能力还有品德来看,你能说对方不够出色?”
就算对女儿有着深深的滤镜,沈夫人也不得不承认,对方配自己的女儿,绰绰有余。或者说也正是因为身份低,女儿才有捡漏的机会,如果换成高门,这样的少年郎早早就会被其他慧眼识珠的姑娘定下。
沈东篱继续说着:“话又说回来,我身份尴尬,不上不下,说是平民又比平民过的好,说是士族又差着一口气,也怪我当年跟人赌气,放弃了作画,不然现在也不会止步于此。”
当年年轻气盛,赌一口气,隔了这么多年,沈东篱更加拉不下脸。
“我还顺势带累了你们,跟着我一起吃苦受罪。”沈东篱握住沈夫人的说,看沈夫人欲辩解,拦住她的话头:“我都知道,夫人为了操持家里,维持生活水平,费了极大的心思,这些我都懂的。”
他说的真诚,沈夫人也觉得一股热气涌上眼眶,又酸又涩落下泪来。丈夫的爱好广泛,游玩,买孤本,与人交际,通通都需要银子,也为了撑住沈家的架子不倒,沈夫人咬牙盘算,在其中耗费心血,十分艰难。
“这些都是我乐意的”
两人靠在一起,气氛温馨柔和,沈东篱抚摸着沈夫人的脊背,继续说着:“你也瞧的出来,不论是哪方面,都不会委屈了明玉。对方非池中物,早晚会出头的。”
“那你就这么让他们接触着?为什么不直接一点?”沈夫人抬起头来。
“我想的再好,也要明玉自己乐意才行啊!这是她的终身,当父母的可以提意见,不能做决定。”
这话倒是真的,沈夫人觉得这样的处理也算得体,只看两人互相有没有缘分。
沈明玉完全不知道爹娘已经开始畅想以后的孙子孙女上什么课程,学什么诗画,她只觉得,好耶,自己终于有个合理的借口出去逛了。
毕竟跟同龄闺秀们,除了游山玩水就是谈诗论画,多来几次也是无聊的很。
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到处逛一逛的想法,一方面也是为了了解宴会的布置环节,沈明玉很认真在村里转悠着,时不时记下要点。
“前面那是什么,作坊吗?”沈明玉突然一指。
“是绢花作坊,还有香膏作坊。”林屿说道,“难道你想拿来当参观景点?想必闺秀们不会有兴趣吧?”作坊能有什么好看的?
“那你可想错了,她们可有兴趣的很,如果能够亲手做花,或者调制属于自己的香膏,她们可是很有兴趣的!毕竟调香膏也是雅事。”
沈明玉可是很清楚的,如果打出独一无一,亲手制作的噱头,说不定能吸引不少人呢!谁也不喜欢跟人撞款不是?
“但是步骤不能太难,最好是半成品,方便她们随手调制。”沈明玉记下要点,“这样可以吗?”
“有点难啊,我只能说尽力而为。”还要另外准备原材料和产品,如果不成果也是挺复杂的,但是多一个项目多一点竞争力。
沈明玉继续走着,挑出了不少可以完善的小细节,让整个流程更加流畅。
第一百四十九章
梳理过流程, 完善过细节,下河村的赏桂之旅,更加的吸引人。
毕竟翠州也没有其余好玩的地方嘛, 而那些常见的景点,什么爬山拜佛上香等等,已经被各位公子小姐玩厌烦了,新地方当然有新的好玩, 而且能玩的东西也多, 男女老少皆宜,人人不落空。
第一批过来玩的人回家后, 他们就成了最好的广告,把下河村吹的天花乱坠,惹的其余人也十分好奇,纷纷想要一探究竟,信件就像雪花一样飞到沈明玉手里,让她忙不过来。
但是, 林屿早就跟沈明玉提前说明过, 下河村的接待能力有限, 为了保证质量,并且不毁坏花田,一天顶多就能接待二十个人的旅游团, 所以沈明玉回信时都会提前说明, 两天只能接到一团的人。
本来以为那些人不乐意, 没想到他们还觉得这么安排恰到好处, 因为不用撞见其他人。
饥饿营销真是永不落伍的套路。
还有, 沈明玉提出的让姑娘们亲自动手做绢花, 意外的受欢迎, 很多人愿意去做出一朵独一无二,属于自己的花来。当然,打猎以及马球也很受欢迎,还卖出不少的特产。
光是靠着这些,下河村就赚了不少的钱,还有人心思活,准备了一些本地特产贩卖,来玩的公子都大方,他们也赚了不少。
沈明玉一直忙着跑前跑后,各种安排操心,她之前没做过类似的事,刚上手时手忙脚乱,没过几日上手后,一切都被安排的妥妥当当,让她产生了巨大的成就感,看,这些都是她做出来的成就!
于是沈明玉更加投入到事业当中,完全没有发现爹娘的苦心。
最早的一批早桂过后,其余的桂树也逐渐开始盛开,整个村子都被笼罩在香气之中,这时候,白县令突然说想要接待一回客人,让下河村提前准备好。
他既然开了口,林屿自然没有不答应的,甚至提前把该准备的东西又检查了一遍。
次日一早,林屿才知道白县令要请的客人到底是谁,居然是临近县城的其余县令,甚至还包括了长华县的那一位。
对方对着再好吃的食物,也会食不下咽吧。
逛过林家村,走过下河村,见到两个村子巨大的变化,其余县令的想法,也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宴席的设在凉亭内,周围一早就用围布拦了起来,保证不会被无关人等窥见,而菜肴也是用的本地特产,风味十足。
席间,白县令举起酒杯,露出招牌笑容:“从前也去其余县城游玩过,现在也该我尽一尽地主之谊了,还请满饮此杯。”
其余人纷纷举杯,大家都是同僚,就算背后使绊子,面上还是其乐融融的。
酒过三巡后,就有人借着气氛融洽想要打探消息,“白大人真是精明能干,爱民如子,来长兴才短短时日,就能发展到现在的程度,连翠州都听说了这里的名声呢。”所以到底是不是白县令悄悄疏通了夏知州的门路。
白县令换了一个口吻,“夏大人一贯英明,洞若观火,事事留心,诸位只要奉公守己,尽心国事,夏大人都是看在眼里的。”轻飘飘就把这个问题反击了回去。
席间听了这话,个人有个人的想法,到底是疏通门路还是真材实料,时间长了自然知道。
明年夏知州就要致仕,而现在很明显,夏知州属意白县令,无可动摇,他们趁现在抱个大腿,说不定还来得及。
于是画风逐渐转向吹捧,众人不动声色的捧着白县令,吹捧人也是不动声色的,但也难免带着一点酸楚。
白县令当然知道同僚背后都在嘀咕什么,在他看来,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不然为什么是他被分配到长兴呢?还不是自己的运气好?所以对对方的酸话,他根本不往心上放。
长华县令最是憋屈,他费心费力想要拉对方下来,结果反而成就了对方,让对方大大的露脸,真是气的要命啊!最气的还是对方眼看就要成为他的顶头上司,以后他想翻盘都翻不了。
唉!
这一场,是白县令的大获全胜。
等到宴会结束时,在村口送客时,林屿也一同站在后面。
县令们原先还在好奇少年是谁,但看少年跟白县令说话的氛围,几乎很快就反应过来。
听说白县令背后有一个智囊少年,出过很多令人意外的主意,像种蘑菇或者养蜂都是少年的手笔,莫不就是他?!唔,看年纪还有面容,很像呢。
众人不免升起咬手帕的冲动,要是碰到少年的是自己就好了。
林屿被众人用看红烧肉的眼神看了半天,也亏他绷住了,没有露出异样,然后,他慢慢回过味来,“大人此举”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感觉错了,白县令似乎在借着这个机会,把他半正式的介绍了。
白县令冷哼一声,“那些没长眼睛的”上次被劫道的事情,至今他还耿耿于怀,借此表达看重,也让那些人擦亮眼睛,做事前掂量清楚。
林屿哭笑不得:“不至于的”
“当然要的!”白县令斩钉截铁的说,他心里还有自己的盘算。
林屿也只能接受,也就是这么介绍一下,没什么问题吧?他却低估了那些人的敏感度,以及如今的行事,白县令升迁有望,他看中的人才,以后前途大大的,只要白县令还在任期内,林屿就是横着走都行。
消息很快小范围传播开,知情人士都晓得了,而沈东篱得到消息,更是暗暗赞叹自己的眼光独到,早早发现这块璞玉。
桂花膏,桂花香膏很快上市,把属于秋天的气息传播的到处都是,林屿正在跟王村长商量事,
“把桂花跟蜂蜜混合,做个桂花蜜如何?又香又甜,口味也好。”
王村长想了想,“我觉得蜂蜜产量少,虽然价格卖得高,但是总体来说没那么赚,不如做成花果酒,不仅做的多还能销往各地。”
妙啊!林屿不由得正视王村长,果然前面有利益吊着,脑子都转得快,已经从买原浆,进化到卖稀释液了!
现代的酒厂,就经常做类似的操作,算是高端低端市场,都要一网打尽。酒厂每年都会生产出一定的原浆酒,直接发酵不添加其余的产物,这种酒度数也最高,而勾兑酒里面添加了基酒和香精,形成了其余的风味,对于不善饮酒的人群来说,勾兑酒更容易入口,适用人群也最广。
林屿不由得耐心询问,“那村长你有什么想法?”
“我记得,隔壁的魏家集,很多人种了果树,桃李杏梨,味道都相当不错,能够混合到蜂蜜里面吗?”王村长试探着说。但他能说出这个主意,也看得出他思考过很久。
“不错,可以,但是村里有人会酿酒吗?”
二人面面相觑,谁也不会啊!而且酒坊也拿配方当做传家宝,不会轻易外泄的。
“那也不急在这一刻,万一后面能打听出来呢?”林屿安慰着,最重要的还是王村长动了脑子,一直在思考后路,没有戳一下动一下。
“嗯。”王村长暗暗的把事情记在心里,打算到处寻访酿酒人。
林屿只记得酿酒需要加酒曲,还要注意细菌问题,不然容易喝出问题,其余的两眼一抹黑。
他心里挂着事情,不由自主就在纸上比划,结果旁边的沈明玉语出惊人,“那个,我好像会酿果酒。”
嗯?这莫不是瞌睡就来了枕头?林屿立刻振奋起来,忙问怎么回事。
沈明玉直言,以前跟她父亲到处游山玩水时,有一位老妇人做的青梅酒,格外的酸甜可口,入口生津。出于好奇,他们买下配方,还亲自去做了一回青梅酒,步骤还记在沈明玉脑袋里。
虽然是简单的果酒,但滋味无穷。而酿青梅酒跟酿造蜂蜜果酒应该有共通之处,可以改良。
因为这事关系到下河村的后续发展,林屿没有立刻拍板,而是是让王村长去跟村民们自行商量,再做决定。
最后的决定是,从下河村的集体资金里抽调一部分当做酬金,跟沈明玉签订契约买下果酒的配方。
沈明玉一边拿着梨子先练手,一边好奇,“为什么要让他们来决定呢?”
“自己村子的未来,还是自己来决定更好吧?”林屿道:“再者,做事更需公私分明,很多作坊里凭着感情一起共事,结果权责不分明,凡事讲人情,最后闹的钱也没挣到,亲戚也闹翻了,先说断,后不乱。”他尽量避免这种错误。
“好像很有道理。”沈明玉耸肩,手上的动作不满。她正在把切碎的梨子放进干净的罐子里,然后把蜂蜜和酒曲按照比例放进去,经过十天到十五天的酿造,果酒就算初步做好,这种是传统酿造法。
这种法子比较适合做出蜂蜜梨酒,滋味清淡醇厚,度数不会太高也好喝。
除了手上这罐,林屿还分别做了果多蜜少,以及果少蜜多的不同配方,到时根据开封后的效果来确定最终配方。
第一百五十章
经过十几天的酿造, 梨子蜂蜜酒就已经出窖了。按照林屿的要求,沈明玉一共做了三个版本,传统版和果多, 果少三个版本,最后让大家来评定,哪一种最符合大家的口味。
经过发酵的酒液,淡棕色的液体, 闻着就有一股扑鼻的果香, 还有蜂蜜的甘甜。
林屿喝了一小杯,回味着嘴里的口感:“这个蜂蜜酒应该用果多蜜少的版本, 梨子本来就甘甜,加多蜂蜜就腻了,现在这样刚刚好。”甜滋滋的,跟蜜水一样好喝,还不上头。
王村长也赞同这个说法,如果是带酸味的果子, 就要调整蜂蜜的配比了。
“那就, 先酿几缸?”趁着现在游客还在, 可以先酿一点蜂蜜果酒来,了解游客的口味。
说干就干,王村长立刻去附近村子收购了三大车的梨子, 用来用梨子蜂蜜酒, 沈明玉负责酿酒。
她大概是头一次指挥这么多人干活, 言谈客气句子温和, 员工做错事也只是言语点出来, 没有做出什么惩罚措施, 久而久之, 那些人慢慢的开始不拿沈明玉当回事,做事也懈怠。
林屿偶尔撞见一回,负责切果子的妇人没有按照流程,外出回来没有净手三遍,就直接上手拿果子,正巧被林屿看个正着。
显然沈明玉也看见了,她皱眉,正要开口说点什么时,跟林屿的视线对上了。
那是,不赞同?
沈明玉心知自己就是过来协调办“花田宴”的事情,不会在下河村久待,所以有些事得过且过,只要改正就算了,但现在是她之前做错了吗?
在目光中,沈明玉胸口一阵激荡,直接点了点那个没净手的妇人,做出处罚,妇人碰过的果子都扔掉,妇人也被撤销切果子的活计。
妇人又哭又闹,又是扮可怜又是搬救兵,还有人帮着说情,但沈明玉坚决不动摇,始终坚持自己的决定。毕竟碰的是入口的东西,不保证卫生怎么能行?
无奈之下,那个妇人只能收拾东西离开。
沈明玉长出一口气,隔着篱笆对林屿点头示意,本来觉得自己会后悔,没想到居然是轻松?!毕竟做蜂蜜酒的流程她早早的说过,还强调了三四遍,只当是杀鸡儆猴了!
有了这么一出,再也没人敢不遵守流程了。三大车的梨子,最后变成了十二缸的梨子蜂蜜酒,味道相当的不错。
林屿品尝过后开始遗憾,如果用玻璃瓶来装酒,那才是真正的色香味俱全呐!不过按照如今时代玻璃的贵重,说不定会变成买椟还珠的新版本?为了瓶子买酒,哈!
拆了一口大缸的泥封,里面的酒液能分装成五百个小坛,上面需要贴一个酒标。
林屿命名一贯简单粗暴,蜂蜜就叫长兴蜂蜜,蜂蜜酒更不例外,因为简单又好记,还能给长兴县做宣传,从而形成一种固定的品牌效应。
他想了想,这酒也是沈明玉提供的配方,不如让她来写酒标?
“酒标,怎么写呢?”沈明玉犹豫提笔。
“就先写长兴那个字,放在左上角,下面写梨子蜂蜜酒五个字,排版越简单越耐看。”
沈明玉立刻挥笔写上,字体清丽娟秀,十分好看,她端详自己的作品,似乎不是很满意,“再来一个。”她换了字体,又重新写了另外的版本。
一连写了三四个,最后选出一个最满意的,作为酒标。
酒标纸贴在酒瓶上,一排排整齐的摆在凉亭的旁边,还有其余的特产,包装精美,风格统一,不论是自用还是送人都不失排面。客人如果有意,就会自己购买。
甜滋滋的酒水,显然很对女客的胃口,她们买了几罐佐餐喝过后,眼前一亮。
“这酒还有吗?”
“您要多少?”
“至少也要五十斤吧,我家进了冬天准备办赏雪宴,女客多,最喜欢这种口味的酒。”那些烈性的喝了太上头,现在这个口味刚刚好。
狗蛋和牛蛋就负责这个“特产凉亭”,两个少年嘴甜又会聊天,推销的很热情,这位女客就开口买了五十斤,剩下的客人也不甘示弱,十斤八斤的买,一口气就带走了两大缸。
这还不算,女客之间用了什么东西好使,都喜欢互相推荐,口碑很容易发酵起来。这才过去三天呢,就只剩下四缸,其余的全都卖光了。
林屿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最早订了五十斤梨子蜂蜜酒的女客,是翠州城大商人的夫人,她们家一请客,客人们一尝口味相当不错,纷纷打听到底是哪儿挖掘出来的宝藏酒水。
商人夫人一说,自然有人络绎不绝上门,过来买酒水,总共也没酿造多少,一下子全都卖光了。
面对仅剩的酒液,还有蜂拥过来的客人,王村长又是高兴又是愁,库房里没货,拿什么卖呢?难道要眼睁睁看着客人走吗?
“真的非常抱歉,没想到大家这么喜欢蜂蜜酒,所以村里没储备那么多货,大家先分了剩下的吧,然后做个登记,等到半月后,新一批的酒水酿造成功,一定第一时间通知大家!”林屿出来打圆场。
过来订酒水的管家们忙说:“哪里用的上你们通知呢,半个月后是吧?我们自行登门,可一定要留够啊。”
“一定一定。”
把这些热情的客人送走,林屿两手一摊,“看我干什么?先去收购梨子吧!”看他可不能变出酒水来。
王村长连忙依照之前的比例采购梨子,忙的脚不沾地。
梨子蜂蜜酒的定价是二十文一坛,但是一大缸能分出五百小坛,如果算上成本,利润差不多是三五倍,如果大批量生产,赚的更多。
沈明玉不由得感叹,经常听别人说,赚钱不易,怎么换个人,银子就跟长脚一样,往这边滚,赶都赶不走呢?
梨子蜂蜜酒的名声在翠州城内传扬时,沈夫人一眼就瞧出上面的酒标,是自己闺女写的,实在太过熟悉。
她还说呢,最初闺女隔几天回来一次,最近人不见影子,信件倒是天天回来,闹的沈夫人好奇不已。
这,这到底是个什么操作?
沈夫人推开应酬,直接跑来下河村一看,几乎快要晕过去,天呐!自己平时循规蹈矩,言行乖顺的女儿,居然穿着简单,饰品全无,身边围着一群妇人,正在指挥她们做事。
但剥开那些华丽的装饰,沈明玉的眼睛比最闪亮的宝石还要亮,有一种说不清的东西正在其中流淌,让她更加光彩夺目。
沈夫人暂时还不明白那张闪亮的东西叫做“事业心”,她只是心疼招手,“明玉过来!”
沈明玉才发觉自己母亲过来,一摸头上,糟糕!她完全忘记了打扮,毕竟天天做事,谁耐放一早花一个时辰打扮?
看到母亲谴责的眼神,沈明玉连忙讨饶卖乖,做乖巧女儿状。沈夫人板着脸,一会儿又撑不住笑了,“你啊你”
“保证没有下一次!”沈明玉赌咒发誓,随后两母女私下说话,沈明玉掏出二百两的银票来,
“娘,这是我赚到的钱!都交给你。”
“哪儿来的?”沈夫人心里一紧。
沈明玉便把买酒方的事情一说,她还觉得自己赚了,毕竟当时也没花多少钱。
“最近过的如何?”沈夫人拐弯抹角的打听。
“忙碌,且充实。”沈明玉只想到这两个词语,虽然每天都忙忙碌碌的,但日日都有事情做,从来不会发呆消耗时间,她从来没有如此的精神,只觉得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改变一个村子。
沈夫人听了老半天,全是沈明玉自己怎么做事怎么解决困难,怎么高兴来着?至于别的?对不起,没有。
沈夫人一口气吐出来,她没开窍的傻闺女哟!
*
又卖出去好几批酒水,梨子的收获季节逐渐过去,收完最后一批梨子后,酿酒工作暂时停下等待来年。而且天气变冷,花朵逐渐凋谢,花田进入休眠时期。倒不是可以放松,冬天更需要肥田,把草木灰烧过之后撒进田里,来年能够长的更好。
沈明玉走的很是依依不舍,约定好来年春天继续开办花田宴,然后才一步三回头的回家。
随后的重要事情,就是结算一年的开销和收益,按照人头和劳力结算的。林屿早就发现,村里人会算账的人少的要命,大多数村民对于超过一千的数字计算,都要扳好久手指头。
无奈之下,林屿把春霞姐的两个妹子临时借调过来,加上他们兄弟三,总算把账目理了清楚,给所有人发了钱。
林屿把分红给袁大头留下,准备下次碰见他是给他,还有自己的银子。
等点算完毕后,林屿满脸复杂,又去算了一遍账目,总觉得自己怎么能算出这么多钱来?
收入的大头是香膏和绢花铺,今年光是跟新兴隆合作的订单,就赚了八千多两。
和何货郎他们的加盟店铺,虽然薄利但是多销,又是一笔银钱。
另外还有豆腐店,挂面铺,吉庆超市,种蘑菇以及下河村的分红,等等等等,加起来一共赚了一万五千两。
这么多钱!真的没算错!不过一想,摊子铺的这么大,也的确会有这么多。
林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先给娘亲寄些银钱过去,让她手头宽裕些。不过流放地甘泉村的村长,是个很会钻营的人物,他帮着林屿收购冰粉籽,掌握发工钱的权利,自然逐渐收拢了村民的心,谁又不想过好日子呢?
想要保密一个消息最好的法子,就是把大家都拉下水,甘泉村的人赚到钱后,悄悄改善生活,买肉买鱼,修缮房子,因为大家都这样,也就不会把周氏凸显出来,不再需要辛苦耕种。
另外,财聚钱庄在褚州有分庄,林屿给蔡夫人修书请她照顾,真遇到事情,周氏可以直接上去求助,也算是双重保险。
寄完银票后,又给康平康安发了零花钱,林屿把剩下的银子归拢到一处,用油皮纸包裹好锁好。
康平本来不想拿零花钱,但林屿说他们两出门在外行走,总要带点防身银子,楚楚都有二百两,其余人当然要一视同仁。
“还有,柜台上定了规矩,你们两如果急需银钱,可以直接支取,遇到事情千万不要硬撑啊!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不要委屈自己。”林屿再次强调一遍。
“我知道了大哥!我又不傻嘛!”康平说完后,又变成神神秘秘的样子,“顺便我还有一个好消息要说,大哥先猜?”
“?什么好消息,我实在猜不着。”
康平兴奋极了,但是拒绝透题,林屿忙给康安使眼色,试图让他放水。康安掩嘴一笑,脑袋不动,眼神直往后院瞄。
后院?林屿一拍脑门,西瓜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