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形成流水线作业之后, 就能拥有更快的产出速度,比如平时一个簪娘一天能做五朵,现在就回提升到六朵, 甚至七朵,产量提高后,成本也降了下来。
但是高端绢花的做法,依旧掌握在少数几个手艺特别好的簪娘手里, 她们以后也是只供应高端线。
何货郎下回来拿货时, 还带着难言的惊讶,“这么快!既然这样, 我就可以放心推荐。”
“嗯?什么意思?”
“我的兄弟们,除了翠州城,还会在各个乡下之间来回走动,如果告诉县城里的人,这是州城最流行的绢花,又是一批潜在的客户, 时间不等人呐!”出货速度越快, 形势越猛烈, 越能以最快的速度占据市场。
何货郎带着一大批的绢花走了,还叫了一辆车,林屿才隐隐发现市场如此的大, 也只有走街串巷的货郎能够获得最真实的信息, 果然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他只需要把控大方向就行了。
*
买下河湾边的沙地后, 林屿先把地圈了起来, 除了准备种豆子之外, 还要预留出种芦荟的地方, 甚至说芦荟在稀疏透气的沙地里,长的更好。
芦荟胶也已经上市了,因为他可以养护皮肤,促进痘痘愈合的功效,所以尽管要价很高,依旧很受欢迎,夫人们会提前准备一盒,等到长痘时使用,也免得临时定还要等待。
因为之前的流水线作业很成功,林屿也试着开始把香膏的制作外包出去,让一些空闲下来的人手帮着摘花瓣,清洗,捣碎等等,只有最关键的步骤还是自己做,这样大大减轻了他的工作量,也有更多的时间来忙活其他的事情。
“大哥,这次的夏季限定香膏,还是荷花吗?”康安过来问下一步的计划,如果要准备新品,自然要早点去找花商。
“还是荷花吧,最应景不是?”虽然颜色浅淡,但是香味十分的清幽,难得的好闻。他甚至还去找陶瓷商烧了一批新的小瓷瓶,上面画了雨后的荷花,就是为了应景。
PS,来自希希的妙笔。
希希在颜色上有天分,自己学了一些基础的画册后,就开始摸索着学画画,她很有灵气,虽然基础功底不好,但画出来的画格外的感染人,如同清风明月,沁人心脾。
林屿的一点基础美术功底被掏了个空,剩下的再也不能指导她,不自觉心里有些遗憾,如果能找到更合适的先生就好了,但是,先生都不好找,女先生就更难了。
能够精通诗画的女子本来就少,而且必定家世不凡,就算再落魄,这样的人怎么可能跑来当女先生呢?
如果说正常的文科,算学,以及一点点基础的物理化学他还能教,涉及到美术,林屿可是真的抓瞎了,这东西看天赋的!
说起来,四个孩子每个人的天赋点貌似都不一样,康安最擅长的还是算学,对这个也最有兴趣,市面上常见的算学书已经被他看的七七八八。
康平就显得散漫的多,对于杂书,风土人情类的更有兴趣,还有各种武侠志怪类型,一听故事两个耳朵就会支棱起来。
楚楚呢,喜欢的是偏门杂学,什么稀奇什么没见过,她就喜欢听什么,还热闹动手实践,上次林屿给芦荟做叶插,她是从头坚持到尾的,跟以前嫌弃芦荟黏糊糊的样子截然不同。
他们四个各有各的爱好,也逐渐生长成不同的样子。
林屿正想着几个孩子,楚楚拿着一份信进来,“大哥,这是从玄州送来的信,谁这么大老远送信来?”
玄州?林屿在脑中回忆,喔,那是本朝疆域中,最远离京城的一个州,靠近一大片沙漠,除了荒凉没人烟之外,也没有其他毛病。谁能从哪里给他寄信?
“我看看。”林屿拆开一瞧,原来是蔡元执!
蔡元执写信是过来报喜的,他单方面认为的。经过他跟蔡夫人的抗争后,蔡夫人算是勉强答应了蔡元执的投军计划,又是请了武师傅教导,又是疏通关系,终于把蔡元执塞到玄州的守卫军队里,成了一名光荣的戍边军,还附带两个旁支的堂兄弟。
蔡元执刚刚脱离母鸟的怀抱,叽叽喳喳的诉说自己的高兴,以及新到军队的见闻。在一看落款日期,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情,也不知道现在过的这么样。
林屿提笔回信想了想,还是按照常理来说,先告诉他进入一个新环境后要保持低调观察环境,确定里面大致的氛围。人是活在集体的动物,没有绝对的实力前,过分强调自己的个性很容易被排挤。观察后再来确定自己的行事风格,巴拉巴拉等等。
这也算是林屿的经验之谈了,他刚穿越的时候万分的不适应,还干过好几件傻事,也幸好那时年纪小没人在意。后来他才学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周围人的看法。
因为想的有点多,一口气写了好几页的信件,林屿勉强控制在五页之内,给蔡元执写好回信后,还给他捎带了一点吃的。青春期的男孩,那胃口就是无底洞,半夜都能爬起来啃半包泡面。
想起以前宿舍的哥们,林屿又格外加了几斤,毕竟现在的邮费是包干价,一封信一个价,加上包裹也不会加钱。
但蔡元执的来信让他想起个事来,应该问一问蔡夫人,有没有合适的先生能够负责教画画的,说不准瞎猫碰到死耗子呢?刚好被他捡个漏呢。
信件寄出后,他继续日常的生活,每天就是定时检查一下雇佣工人的进度。
自从“长兴蘑菇”开始出现在市面上后,再加上白县令的推波助澜大力度宣传,可以说是一炮而红,风靡一时,很多上档次的餐馆酒楼,都以能够及时摆上蘑菇菜为流行的标准。
甚至还有人专门做倒卖的工作,自己家的餐馆定购了二十斤,一扭头加价卖给别的小餐馆,赚的是盆满钵满,富得流油。
因为这种私下倒卖是控制不住的,所以反而倒过来推动了长兴蘑菇的产业旺盛。
毕竟以前,蘑菇算是山珍的一种,最常见的渠道就是山民们偶尔摘到个一斤半斤的,自己留着吃还不够呢,何况是上市销售。就算撞了大运摘了很多,也不够餐馆一日的消耗,更说不上什么稳定产出。
一种不够稳定的产出,那就不如没有。就好比最顶尖的大红袍茶叶,是送不上皇帝的书房的。因为每年品质最好的茶叶顶多有一斤两斤,如果皇帝喝顺了嘴,下次再要,底下人怎么给的出来?给不出来就要杀头,故而这成了不能言说的潜规则。
现在有人能够稳定的提供蘑菇,所有人都能放心大胆的吃。
赚到钱的东西,林屿还是想该怎么赚到更多的钱,帮着村里人早日实现共同富裕,把小小的蘑菇玩出花样来。
“晒蘑菇干?可是怎么晒啊,我没经验。”村长听到林屿的建议后,苦思冥想,“以前没做过。”
“我也没干过,这就只有劳烦大伯伯想想法子了。”林屿两手一摊,表示他只有思路没有法子。
“以前的蘑菇干都是直接从树底下摘的,到手就是干的,说明能晒干啊!”村长喃喃自语,“要不然,我们就先留出一部分蘑菇来试试?”
“这个可以,看看晒干需要多少天,然后能存放多久。”没有思路的情况下,只剩下实践摸索。
村长于是预留了一部分蘑菇,在林屿的建议下分成两份,一部分挂着晒太阳,一部分放进石板上,石板下面点燃炭火,用烤炉来烤干。
现在天气正热,悬挂在太阳底下的蘑菇,大概过了三天左右就干透了,上面的纹路啊形状啊都保持的比较完整。而烤干的蘑菇有点缩水,也干的更透。
两种蘑菇干了之后都放进阴凉的橱柜里,等着检查耐储存情况。同样的环境放了几天,晒干的蘑菇开始长虫子,去都去不掉。反而是烤干的蘑菇,并没有那么招虫子。
“看起来还是得烤干呐!这样放的更久。”林屿拈起一朵蘑菇说。
干透的蘑菇要再吃,就需要泡水,去掉了其中的土腥气,还格外多了一点风味。但是蘑菇的重量严重缩水,差不多要六七斤才能晒一斤干的,价格理所当然的贵。
村长啧啧称奇,打算等到下一季时让大家扩大种植面积,扩大产量,烤干的蘑菇就能运送到更远的地方。
第一百零二章
长兴县隔壁的县城里。
这里具体长兴县还有几十里距离, 但新兴的风潮已经吹了过来,在酒楼内,时常有人拼菜。
拼菜就是两人各出一半的钱, 点一盘“山珍荟萃”,高傲的点评一二,表示自己追上了时代的潮流,依旧是站在流行最前面的。
他们在酒楼里高谈阔论, 最后小心的, 一点点的把菜品全都吃下肚,打着饱嗝, 换个地方吹牛去了。
好几家酒楼都是这样的情景,不禁让人更加好奇到底是有多美味。
店小二苦哈哈的弯腰道歉,只说他们酒楼今日分配到的份额已经吃完了,实在是挪不出更多的分量,还请各位食客明天赶早,一定给他们预留。
各位老食客纷纷抱怨着, 却不得不按照小二说的做, 如果不预留明天的分量, 明天一定也是早早的分完,又要推到后天,一天推一天就再也没个完了。
小二一一登记了客人的姓名后, 拿着小册子进了后厨。
坐在二楼包间里的人转过头, 对着旁边的人饶有谈兴的说:“出去游玩一趟, 没想到这里竟然变化这么大, 冒出个什么长兴蘑菇来, 也不知道味道如何。”
跟他对话的是个年纪不大的姑娘, 肤色雪白, 神情恹恹:“爹要是有兴趣,就点一份呗。”
“好啊,那我可真的要试试。”男人喊了一声小二,一直候在门口的小二立刻推门进来,“我点一份山珍荟萃。”
小二躬着腰陪着笑,“客人,这菜已经没了”
“少来!你当我不知道这里头的门道吗!供给外面客人的分量的确没了,但是包间里,掌柜一定提前预留了,给我上一盘再说。”男人丝毫不以为意,直接揭穿。
被点破自家的小伎俩,小二也没脸红,他仔细的打量了客人,虽然穿戴朴素,但威势跟旁的客人不同,又点了包间,自然是得罪不起的客人,连忙答应下来。还直接去了后厨吩咐下单,做好之
后乘在托盘里盖好,一路送了上来,也免得其他客人瞧见。
男人饶有兴趣的挟了几筷子,鲜美的滋味在嘴里化开,竟然是难得的美味,他仔细的品尝后说:
“跟平时吃到的山珍已经有九成的相似了,如果要说哪种更好,我竟然一时说不上来。”
他难得这么夸赞一盘菜,小姑娘也生了一点兴趣,抬起筷子尝了一口,“还不错。”
“还不错就多尝点。”男人顿时就把整盘菜往女儿面前堆,巴不得她多吃一点,可小姑娘看到亲爹殷切的目光后,又勉强自己吃了一点,实在吃不下去了。
男人只能收回自己期待的目光,还是不死心,去找厨房打包了一份。
两父女只是路过这个县城,稍稍休息补充了食水后,又要继续上路,他们顺着官道一路行走,赶了一整天的路后,终于回到自己家中,一座位于山脚下的宅院。
家里唯一的老仆早就估算着日子,等着主家归来,听到车马嘶鸣后,连忙过去迎接,先牵马然后提行李。
“明玉,刚到家先去拜见你母亲,然后才去换洗,知道了吗?”男人叮嘱着,他知道女儿难以忍受尘土满身的感觉,只是这样太失礼。
叫做明玉的少女恹恹的:“我知道了。”她难耐的动了动身躯,像是在忍受。
而说话的男人,也就是明玉的父亲沈东篱,跟着女儿一起看望过妻子后,转身去了书房。
“最近有什么信件传来?统统交给我吧。”沈东篱对着老仆说,老仆连忙呈上一整匣子的信件,并且告知曾经收到什么礼物。沈东篱交友广阔,亲朋遍天涯,他又是个好动的,常常到处游走,
行踪不定,亲友索性每次写信写的老厚,把什么事情都交代的清清楚楚。
可除了亲友的信件外,还另外有几封信件,署名跟地址他都不认识,他问老仆:“这又是谁送来的信?”
“是个少年,大概在二月里来过一趟,身边带了四个孩子,打听到主家您不在,于是留下礼物回去了,因为礼物是一些吃食放不得,我问过主母后就分食了。此后也是隔一个月左右来信一封。”老仆恭敬回答。
“喔!估计是哪个故交的后代吧。沈叔办事我一向放心的。”沈东篱也没放在心上,先去拆其余的信件,拆完一封回一封,等拆到最后一封时,已经天色近黄昏。
沈东篱看着信封上的署名后,黯然神伤,心里如同压了一块大石,沉重而难受。只可恨他是山野闲人一个,没有一点权力,在亲朋碰到事故时,竟然一点忙都帮不上,只能干看着。
沈东篱拆开信后,一目十行的看完信件,信中好友托付他照顾子女以及继子,只可恨他又错过了。
沈东篱只用稍稍一向,就明白了那几封不知署名的信件是谁寄来的,他连忙翻找出来,细细阅读。果然跟他想的一样,是被他托付照顾的几个孩子来的信,因为彼此都不怎么熟悉,于是信件说的很简单,只说静候长辈有空闲时拜见。
再看落款,已经是四个多月前了。沈东篱猛拍大腿,暗暗懊恼自己又错过一回。
他拿起白纸回信,言道自己最近都有空闲,不妨见个面。让老仆把信件集合到一起,隔日就通过驿站传出去后,才去跟自己的夫人叙话。
沈夫人正在油灯下做着针线,针脚缝的细细密密的,充满了耐心和恒心,看到沈东篱过来,连忙放下布料,“怎么这次回来的这么早?”
“天气热了,明玉又受不得暑气,所以提前回来。”沈东篱回答。
“早点回来也好,我看明玉瘦了不少,回了家还能多吃两口饭。”沈夫人回答。
两人就着女儿的挑食问题聊了好一会儿,沈东篱这才插到正题,“赵兄写信过来,托我照顾他的子女。”
沈夫人手下一顿,针尖差点插到自己的手指,她嘶了一声,吮吸指尖,看到没冒血这才说:“怎么了,之前不是都好好的吗?怎么突然要你照顾?”
“我听赵兄的意思吧,是以防万一,万一有什么突发事情就让我看顾一二。”沈东篱大大咧咧的,“赵兄都托付了,我当然要尽心尽力的。”
“那当然的。”沈夫人笑的十分勉强,但沈东篱浑然不察,还在滔滔不绝的说话,“我想的是,先跟那几个孩子见一面,然后问问他们有什么困难,能帮的就帮一手,怎么说我也是长辈嘛!”
“嗯。”沈夫人低下头,“你做决定就好。”
“总要先跟夫人通一声气吧。”沈东篱强调,目光在烛火之下闪闪发亮。
沈夫人心头发软,泡在温水之中一样,这些年她还不够了解自家夫君的性格吗?好交友,心软,急公好义,碰到好友出事比自己好急,同时,他也爱护家人,疼爱女儿,总不能光享受好处,不接受坏处吧?
沈夫人再次低头:“你做决定就好。”这次就说的真心多了。
*
林屿暂时还不晓得因为他们的决定,依旧沉浸在忙碌中。
每一次他的香膏原材料来源,都是各村里收来的,费时费力不说,品质还不稳定,需要后期认真的挑选分辨,免得不合适的花瓣混进材料中,败了一锅材料的成色。
今年有了更多的钱财做支持后,他索性找来几个供应原材料的花商,跟他们开了一个简单的招标会。
他保证至少收购多少斤的花朵,一年四季的常见花都要,问哪个花商能够一口气吃下这口饭。
几个村子的花商面面相觑,都没明白林屿到底是什么意思。
林屿干脆往明白了讲:“以前,大家手里有什么花,我就收什么花,并不挑拣品种和品质,也是因为大家种的花都比较杂乱,没的选。我的想法是,陈叔,你们上河村的土质适合种桂花,馥郁香甜,以后所有的桂花都在你处采购,你们扩大桂花的产量。秦叔,你们东家集靠着河湾边,种出来的荷花也是最好的,就专心的种荷花”
林屿是提前研究过各个村的土质和品质的,哪种花适应也是了解过的。他说起来滔滔不绝,一五一十都是种花经。
几个花商听得半懂不懂的,细细回想自己好像也没有任何风险,对方也承诺了会签订相应的契约,到了时候就会上门收购,还省了他们到处推销的功夫。
但出于谨慎心理,花商们还是说需要回家去商量,林屿点头答应了,他们肯定还不太适应这种模式,让他们考虑一下也是应该的。
林屿把人送走之后,回家计算每一瓶香膏需要多少花瓣时,上河村的陈叔又偷偷摸摸倒回来,一碰面就笑呵呵的说:“刚才走的急,竟然忘记跟林小哥说个事了。”
分明是不想其他的人听到吧?林屿没有立刻揭穿他,而是微笑着说:“陈叔有什么事情?”
陈叔从怀里掏出一张手帕来,露出几朵紫红色的花朵,已经焉哒哒的不复美貌,他讪笑着:“这
花枯的也忒快了,我是拿来想要林小哥瞧一瞧,这种花能不能收?”
林屿拿起那几朵快要枯掉的花朵,细细的长杆子,喇叭一样的花瓣,浓浓的紫红色,带着一点微不可查的香气,他想起了记忆中一种遍地都是的花朵,紫茉莉。
紫茉莉又叫胭脂花,是曾经林屿居住的城市,家家户户都有的花朵,每到夏日的傍晚,就会静悄悄的开放,给夜晚增加了一抹美丽。更重要的是,这种花朵的果实,是上好的制作胭脂的材料!
第一百零三章
紫茉莉成熟后会有一种小颗粒的黑色果实, 剥开后里面就是制作脂粉的原材料,比任何的铅粉或者米粉都要轻薄细腻。
林屿拿着那几朵半干的花朵,细细嗅来还有清淡的香气, 但这种花原产地是哪里,又是何时来到此地的?他竟然不知道。
陈叔自己也闹不清楚,他努力回忆着:“我也不知道什么地方来的,一直都在我家院子的角落边长了点, 都不用特意照顾, 一长就是一大片,每年都要清理。”
而且因为傍晚才开放, 并不为人所知,平时不提都想不起这花来,也是这回陈叔听说要过来收购花朵,他老婆提了一句,陈叔才屁颠屁颠的带了花过来。
“是嘛,这花的颜色还挺好看, 紫红色。”林屿点头, “你那里有多少?”
陈叔摸了摸脑袋, “现成的花束只有十几株,能用的上吗?”
这个数量太少了,林屿有点遗憾, “可以尝试一下做口脂, 如果能出色的话, 或许明年可以考虑大量种植。”
可以考虑就行, 总不算空手而归吧?陈叔精神一振, 立刻热情邀请林屿去他家实况检查。林屿逛了一趟回来, 带回来一兜的花朵跟小半袋的紫茉莉种子。
先把花瓣清洗干净后研磨成碎, 提取其中的紫红色汁液,熬煮到粘稠后同样加入提纯过后的猪油,跟香膏的做法类似,但是其中有几个步骤需要改进,最后倒进小瓷罐里。
紫茉莉种子先上火蒸熟杀菌后,再一点点的剥开取得果实,这个活儿极其繁琐,剥的人耐性全消,林屿心想如果能做成脂粉一定要卖高价!比米粉什么的难搞多了!就这样安慰着自己,才勉强剥够一小罐。然后是研磨,纱布反复过筛三次,去掉杂质,终于得到一小罐的脂粉。
轻薄细腻,透着淡淡的润泽,看起来很好用的样子。
“希希跟楚楚!你两过来一下。”林屿把两个妹妹叫了进来,让她们试用紫茉莉粉。
果然是又轻薄又增白,效果十分的出色,不过口脂没有获得她俩的五星好评,因为小女孩并不怎么喜欢紫红色,显然更贴近贵妇人的审美。
“还行,不错不错。”林屿觉得这两样东西都很有市场,至少纯天然。现在市面上的脂粉就分为铅粉和大米粉两种,有钱的用铅粉,增白效果明显但是永久了会显的肤色发黄发青,而大米粉则是美白效果不够好,中间的市场自然应该有更好的产品来填补。
不管陈叔最后种不种桂花,紫茉莉肯定是多多益善,花朵跟果实都有用处。
这个契约规定的比较细致,到了播种的季节,规定一定要种多少多少棵,预付两成的货款,到了长花苞的季节,检查一遍大概的产量,给出三成的货款,最后等到花朵全部长成,检查合格入库后,再给剩下的五成货款。
这个法子还是林屿跟着新兴隆商行的徐夫人学到的,她们做买卖一向采用这种阶段付款的方式,彼此都不吃亏。
陈叔心里一琢磨,立刻察觉出这种制度的好处来。以前家里种花也就几亩,为了贴补家用,农忙时也要挤出时间,起早贪黑的照顾花朵,一年能不能吃上肉,能不能扯点布做新衣裳,全靠最后能不能卖掉花朵。
以前的花朵不好销售,多半都是压价卖给小摊贩,因为鲜花放不得,自从林老板开始收购花朵后,他们的日子好过多了,至少不用眼睁睁看着鲜花烂在地里。更别说契约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从刚刚开花就有银子拿,不比以前强?
陈叔想了想,又去找了跟他一起种花的农户,问他们的意见,结果农户比他还激动,让他赶紧答应下来。
“没看到林家村口的石碑吗?那可是县令大人的题字哩!有了县令大人的担保,我们还怕什么?倒不如说咱们不趁早,万一被其他村里抢走这个机会呢?”
种花嘛,种什么品种都是种,专心种其中一种,还更省事些。
陈叔也就不再犹豫,跟林屿签订了桂花跟紫茉莉的契约,各自在村长的见证下签的,谁如果违约,不仅在村里混不下去,还会被要求赔偿损失。
跟陈叔的契约一签,其余的花商也都坐不住,毕竟种花也不是什么独门技艺,被其他人抢了先就完蛋,争先恐后的跑过来签了契约,开始提前筹备起来。
林屿很满意,这样原材料的问题就解决了,他又省心了一点。
有个哭笑不得的点是,香膏产业还带动了养猪。因为猪油是不可或缺的油脂原材料,林屿经常在同村或者邻村之间购买猪油提炼提纯,养猪的人家眼看自己的规模不够大,索性多养了十几头来供应,因为他养的多,现在附近几个村子想要吃肉比以前方便多了,经常有人去买,猪肉的价格还降了两文。
经济从来都是一个整体,一个产业兴盛起来,其他行业都会纷纷跟进。
搞定契约的事情后,林屿终于收到了沈东篱的回信。
“拜见?”
“对啊,赵叔叔的朋友,这位叫做沈东篱的先生,住在翠州的郊外,咱们开春不是去过吗?沈先生当时没在,于是留下礼品就走了。”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位姓田的衙门书吏,当初跟同僚们一起凑钱,帮着康平他们叫了马车把人送过来的。他们自己可能没什么挟恩以报的念头,但是林屿都记在心里,没有一个劲的攀附上去,只是在逢年过节送上一份不轻不重的礼物,浅浅的维系着感情。
“那就去见见?”康安有点犹豫,他从前没见过这位沈先生,也不知道是个性格,兼具了长辈身份,有点怕。
“只是见面而已,混个眼熟,跟以前的田叔叔,李叔叔他们没什么不同,尽到晚辈的礼节。”林屿对待长辈的态度就是,你关心我,我尊敬你,如果想要充大辈儿对着他指指点点,觉得他哪儿哪儿不对,那就拜拜呐您哪!
经过他的安慰后,四个孩子慢慢想通了,也回信告知拜访的时间。
因为铺子的生意日日不停,所以他习惯提前半月做好布置,这样偶尔外出也不会影响接下来的计划。
既然是拜访当然要做好礼物,便宜的拿不出手,过于贵重的买不起,想来想去还是准备一点自己做的表示心意最佳。沈家有女眷的,他就准备了一套玉香雪的绢花,一大三小,怎么搭配都好看,而沈先生本人是炭笔。
因为炭笔携带方便,随时都能拿出来记录东西,还有搭配的册子,十分实用,另外就是长兴蘑菇,以及四色糕点,这样也不算失礼了。
赶了许久的路,终于来到沈家宅院外围,老仆沈叔眯起眼睛,努力辨认着:“前面来的是林家小郎君吗?”
“是我,带着弟妹来访。”林屿第一个跳下马车,然后接着妹妹先下车,康平也已经率先跳了下来。老仆连忙过来帮忙拿东西,同时把人往里面引。
沈家的院子从外面看很是威严,其实走进来之后再瞧,不免有些陈年失修的感觉,碎掉的青石砖没有及时更换,柱子上的漆也脱落了,露出木质的颜色,光线也不是很好。
不过坐在正堂的主人,反而让人眼前一亮,男人坐在左边的尊位,一身宽松落拓的青衣,不经意透出自在的感觉,看起来是不被世俗困扰的类型。而女主人温婉端庄,十分的可亲可敬。
第一百零四章
一碰面, 沈夫人先笑着说,“可算是见着面了,从前东篱没在, 倒是劳烦你多跑了一趟。”
林屿连忙回答:“夫人哪里的话!早该来拜见的。”说着他上前行礼,“见过沈先生。”
后面四个孩子也齐刷刷的站着行礼,各个都保持着礼貌。
沈东篱还是头一次见好友的继子,心里不免先带了三分挑剔, 唔, 长相倒是没的说,而言行举止里, 因为没有教导过,自带着粗俗,不太行的样子。
他一个挑眉,沈夫人都知道他心里想了什么,不由得一个手肘击了过去,提醒他别太失礼。
沈东篱勉强收好神色, 温和的说:“一路过来辛苦了。”然后把谈话模式调整到日常寒暄上。
林屿也跟着客气, 说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聊了半个时辰,告知自家大致的情况后,沈东篱的眉头总算稍微舒展了些。
看样子, 还行。
正好到了饭点, 几个人就转移到旁边的花厅用饭, 沈家的姑娘沈明玉也跟着陪客。
饭桌之上好说话, 话题逐渐转成轻松, 聊一些日常的吃食之类的, 沈夫人也热情的招待着:“不了解你们的口味, 如果不合适尽管说。”
“怎么会,十分的丰盛,夫人尽心了。”林屿连忙接话,就是真的不合口味,大不了少吃点吃慢点,混过场面再说。
不过几个孩子都不是挑食的人,特别好养活,给什么吃什么,不然也不会个头窜的这么快。
在一片的宾主尽欢里,沈家姑娘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她慢吞吞的夹着菜,每一口都是标准的嚼十下,然后才下咽,整个过程显得格外的慢。
楚楚捧着饭碗,一直在用眼角的余光瞧沈姑娘,两只眼睛滴溜溜的转,实在有些失礼,林屿借着夹菜的功夫瞧了她一眼,楚楚这才不好意思的收回眼睛来。
她好奇嘛!明明饭菜也不算难吃,怎么沈姐姐表现的跟喝药差不多,就差把难吃写到脸上。
用过饭后老仆沈叔送上茶叶,幸好不是现在流行的香料茶叶糊糊,林屿喝的十分开心。
“天气热,不如到小院的凉亭里坐着休息,更惬意。”沈东篱提议着,于是除了沈夫人留下收拾花厅,其余人都转移到院子中的凉亭。
沈夫人看着女儿瘦削的背影,唉,怎么样才能让她多吃点呢?单薄成这样,实在让人忧心。
几人转移到凉亭后,因为气氛放松,沈东篱就开始问起别的东西,比如他们都靠什么生活,以后有没有什么计划之类的。林屿答道:“在县城开了铺子,也能养活自己。”
“喔,那就好。”只是很可惜,大概是没什么机会求知上进了,沈东篱不免有些可惜,他想了想,“可去学堂里念过书呢?多学着东西,没坏处的。”
想起那些限制出身的学堂,林屿露出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没去过学堂,都是自己买了书回来自学的,弟妹们也是跟着我一起学的。”
“这个好!不论什么时候都要记得学习。”沈东篱些微改观,有心上进的至少不是什么坏孩子,他起了兴趣,“让我来考校考校你们。”
说着就随口来了一段四书里的典故,四书是所有读书初学者必备的书籍,算是入门级别,林屿当然看过背过,粗略的内容也还记得。但这也太像过年给亲戚表演节目了!来,学的什么乐器,哟二胡呀,来一个!
他连忙把这个光荣而艰巨的任务甩锅不是,转让给两个弟弟,“让他们两来吧。”孩子小正缺机会呢。
果然,康平跃跃欲试,康安面上看着不动声色,实际上腰背都挺直,迫不及待想要展示自己。
沈东篱抽了两个简单问题,他们都对答如流,丝毫没有困难。沈东篱升起几分爱才之心,把问题的难度逐渐加深,甚至已经超过四书的基础程度,可能他自己没发觉问题的难度已经提升。
康平皱着眉头,这个题目他还没学过呢,但是文科类的题目不像理科,没学过也可以试着分析理解,他试着讲了自己的理解跟感受,康安也跟着补充了两句,填补上了漏洞。
“好啊,说的太好了,我先前竟然没想到这个角度,真是绝了。”沈东篱激动的把桌子拍的巴巴响,起身团团转,“不行,我得先记下来。”他正在到处找纸笔时,希希过去把随身的本子和炭笔递了过去,“用我的吧。”
沈东篱握着炭笔,跟平时毛笔的手感截然不同,他好奇,“这又是何物?”
“炭笔,毛笔写字很有风格和气运,但是携带不易,墨汁淋漓,还需要砚台,所以用这个做了一只容易携带的笔,只要撕开外包装上面的纸,也就能用,胜在方便。”希希认真的解释着:“沈先生不如先试试。”
沈东篱别扭的握着笔,慢慢调整着姿势,逐渐适应了炭笔的手感,在上面随手书写着,越是写他的眼睛越亮。
虽然刚开始很不习惯,但是在便捷这一点上完胜,有时候身在野外,灵感爆发,奈何还要找一块平地摆好笔墨纸砚,等全都准备好,灵感早就不知道飞到哪儿去了。小册子的大小刚好能握住,底下自带一块儿硬纸板,垫起来很平整。
多迅捷。
“聊什么呢这么开心?”沈夫人从回廊上款款而来,衣袂飘飘,转眼来到凉亭了。
一直没开口的沈姑娘这时说:“在聊炭笔呢。”她指着石桌上:“真方便。”
沈夫人瞧了两眼,弄清楚门道后,觉得的确是方便。她端了一些水果来供人食用。
等沈东篱记录下自己的灵感后,他才长舒一口气,“上次的题目,我总算有些思路了,或者我可以试着调转一个方向,从这边着手来试着解决”他讲的都是专有名词,本来以为几个孩子都听不懂,没想到楚楚突然插话,“如果是在这里,画上一条辅助线呢?”
她点了点沈东篱随手勾画的线条,然后在某个图形上点了点。
这是一道求异形图形面积的题目,难度程度大概在初中,沈东篱苦思冥想不得解,正准备换一个方向解答时,被楚楚一语道破。
“辅助线?怎么画?”他把纸笔挪到楚楚面前,眼神逐渐变的炽热而激动,困扰他大概半个月的题目马上就要解决了,他怎么能不激动?
“就是在这里画一条线,然后挪到这里来,原来的数值没有变动,再来求面积不就简单多了吗?”楚楚自己动手画好,然后又干脆算出了数值。
沈东篱听的一愣一愣的,“真的吗?我再来算算。”他怎么总觉得如此魔幻呢?他想了好久没解答出的问题,被一个小女孩轻而易举的解开?
结果他正着算了一遍,反着又算了一遍,这个答案居然是正确的?!这算什么,英才出少女吗?
沈东篱愣愣的不可置信,反而是沈夫人圆场似的笑了,“瞧你震惊的样子,须知每人的天赋不同,个人擅长的东西也不同,岂不闻圣人都说三人行必有我师?以后我出门都不敢吹嘘了,原来沈先生居然被一道小小的题目震惊住了。”
沈东篱借坡下驴,“老了老了,脑子就是没年轻人转的快。楚楚到底是怎么学到这种法子的?”
楚楚嘴快:“大哥买了许多算学书回来,然后又教了我们用什么法子解答。”
这下,目光齐齐的聚集到林屿身上,妹妹都这么厉害,哥哥岂不是要上天吗?
被众人盯着的林屿坦然自若,采用万能的借口,曾经在收集到残本孤本上瞧过解法,于是记在脑中,只可惜残本上面模糊不清,翻一页就碎一页,只能另外誊抄记录。
听到孤本最后也没了,沈东篱万分遗憾:“这世间还有如此大才的前辈人物,我算是见识到了!只可恨不曾得见!遗憾,太遗憾了!”
“可他的思想跟智慧还是留了下来,传递给了后人,那不就是生生不息吗?身躯总会泯灭,但是思想是万世长存的。”
沈东篱念叨着万世长存这句话,不由得长叹道:“是我狭隘了,枉自活了这么多年,竟然还赶不上年轻人。”
“年轻人自有他的冲动鲁莽和勇气,年长者也有他的老成持重,从来就没有优劣之分,只看什么时候该用而已。”
“说的没错。”沈东篱眼中闪着愉悦的光,随后,又搬出好几个算学问题,热情的请教着。
林屿有点招架不住这样的热情,简单挑了几个回答。
凉亭里的气氛逐渐转向轻松愉快,拿着希希的笔记本,沈东篱替换回去,指尖不小心一碰,翻到了前面用过的地方。
希希喜欢画画,有时候想到什么东西就会随手记在本子上,所以上面都是她的涂鸦,什么图案都有,有时就是随手一勾。
但沈东篱看的专注又入神,摩挲着上面的简易线条,多优美啊!竟然寥寥的数笔,把一个人物的神态勾勒的如此清晰而生动,灵性而鲜活。
其实能看出来,执笔者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但其中的灵气和思维碰撞,实在是沈东篱生平仅见。这么,这么好的画画苗子,居然凑到他眼前来了!
如果自己十年前没有封笔该多好!他肯定二话不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收下这个徒弟的!只可惜世事没有万一,他也已经封笔十年了,只能看着天才从自己面前擦肩而过。
沈东篱收敛起自己眼中的可惜,把情绪波动都隐藏起来,然后本子还给希希,希希嗯了一声,重新收好。
剩下的聊天就是在打发时间,沈夫人更加心细,她观察了这五个孩子的外貌和言行,虽然衣裳穿的很简单,但是不论言谈还是举止都是自信蓬勃的模样,肯定没有受过什么委屈。
这样就挺好的。
因为这里是郊外,来往不易,所以当天晚上他们是歇在这里的。
这时候沈夫人才有空去拆开礼物瞧,除了普通的糕点外,还另外有一包蘑菇干,沈夫人惊奇的说:“这不是你上次提过的蘑菇吗?他竟然有渠道弄到吗?”
“嗯?”沈东篱凑过来看了一眼,“还真的是,字号也没错,看起来还是费了心思的。”
“这孩子还是挺有心的,还特意准备了。”沈夫人把蘑菇挪开后,又打开了下层的匣子,难以掩饰的惊呼出声:“呀!竟然是玉香雪的绢花!”
第一百零五章
“什么绢花, 我怎么从来没听过?”沈东篱把脑袋凑了过来,仔细看匣子里装的东西,不就是丝绸扎的花吗?有什么稀奇的?
沈夫人白了他一眼, 就知道他一点都不懂妆奁里的事情,还胡说八道,沈夫人小心的拿起花朵来,在秀发上比划着, “上次我去跟张家夫人聚会, 她就炫耀自己托人从金州买回来的绢花,特别好看, 无论是单戴还是叠戴,各有各的好。”
而且在微微的灯光下,点缀的珠子散发着微光,闪耀又不会刺目,沈夫人越是看越是爱不释手,仔细的放进匣子内。
“从金州托人带回来?那不是耗费了相当多的钱财?”沈东篱好奇:“要花多少银两?”
沈夫人手下一顿, “听说花了三十两。”她像是舍不得又像是难受, “不行, 这个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就这么收下。”
“别人一片心意,你要是退回去, 别人还以为是嫌弃, 不如准备另外的东西回礼好了。”沈东篱出主意。
“也好。”沈夫人终于能安心收下礼物, 转而问起白天她一直很在意的事情:“那个叫希希的女孩”
“天赋实在出色啊!我生平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天赋, 如果考虑到她从来没接受过教导, 这个天赋还会再往上翻一倍只可惜我”沈东篱注视着自己右手手背的皮肤, 那里曾经有一道火辣辣的伤痕, 即使过去再久,依然在隐隐作痛,似乎从来没有远去。
沈东篱曾经有过天生画家的美誉,凡事经过他画出的画卷,无一不能卖出高价,而那时候的他才仅仅二十岁。所有人都在等待他技法纯熟,经历世事后把阅历融入画中的一天,到时候,这个国家必然还会再出现一个“画圣”。
只是夭折在这条路上的人,更多。沈东篱年轻时更是自带“年轻气盛”buff,于是跟人在“赌画”中落败,输的人要在右手背上写一个输字。
围观者的起哄,不可置信,嘘声,都重重落到沈东篱心头,他抢过画笔,用左手歪歪斜斜的写了一个“输”。
出于傲气和挫败,沈东篱再也没有画过任何一副画,而是把精力放到了其他学问里。
作为亲历者,沈夫人当然一清二楚,只是唉丈夫走不出这个挫折,她也劝过引导过,不行就是不行。
大概这次也是要眼睁睁看着错过吧。
沈夫人不再提起这个话题,而是让沈东篱休息,假作不知昨天晚上沈东篱辗转反侧,也假装没瞧见他眼下的青黑。
有些事情不靠当事人自己想通,别人怎么说都是无济于事的。
晨起后,沈夫人亲自下厨做早饭,沈宅里只有两个老仆,一个沈叔一个厨娘,大部分时候都是厨娘做饭,如果人多沈夫人也会去打个下手。
但这次,沈夫人是为了留下沈东篱,让他自己冷静冷静。
沈明玉在厨房里帮忙,仔仔细细的把手洗了五遍,这才去和面,沈夫人知道女儿一向的毛病,也就没有多说。
早餐比较简单,汤面加上几个小菜而已,用过饭后,继续在凉亭里闲聊,其实昨天已经聊的差不多,林屿一边回应一边想,再过一会儿马车应该能到吧?正好要赶着天黑之前回去呢。
郊外稍微有些远。
沈东篱有些魂不守舍的,话题一直围绕在希希身上,其余人不明所以,都在附和着。
而假装准备回礼的沈夫人心里充满了恨铁不成钢的意味,人马上就要走了,下次见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开口说话啊!两句话而已有这么难吗!
急死了都!
“娘。”沈明玉突然发声。
“嗯?”沈夫人回神看女儿,“怎么了?”
“您啊就是个丈八的灯台,只照的见别人,照不到自家,我爹不开口,娘你开口不就行了吗?”沈明玉淡淡的说。
沈夫人恍然,对啊!沈东篱死都不开口,那不如她来收这个徒弟好了!如果论起才学来,沈夫人自己也不差的,至少做个启蒙没问题,一个好苗子天天的在眼前晃悠,她在拿几幅画去批改指点,何愁沈东篱自己不见才心喜?
想明白这点,沈夫人几乎不再犹豫,立刻走到凉亭里,试探着提出:“我瞧着希希似乎在学画画,但无人指导,可有兴趣拜我为师吗?”
希希一愣,缓缓仰头看着沈夫人。
沈夫人看着她的眉眼,乖乖巧巧的,心里软的跟一滩水似的,“只是问一下你的意愿,不论你同不同意都行,另外我还整理了一些画册,都送给你。”这么好的孩子,就算不能拜师,也可以提供一些帮助,她是真的不忍心见到人才被埋没。
希希张了张嘴,犹豫着看向四周,第一个把目光投向林屿,大哥觉得呢?
楚楚乍一听这个好消息,连忙眨眼示意,答应啊答应啊!快点答应下来,之前大哥不是一直都想找先生来教吗!只是合适的先生很难找,女先生更难找,现在从天上掉一个下来,还不快接住?
林屿也是这么想的,寻找合适先生其中的艰辛也只有他自己晓得,并不是有钱就能寻到的。而沈夫人一派温柔和婉,气质出众,她如果来教导希希,他举双手一万个赞同。
林屿努力用眼神表达自己的意思,快同意下来,结果希希接受到他的信号后,居然慢慢的摇头,
“我不想去。”
“我真的不想去。”
凉亭中一片寂静,咦?居然拒绝了?为什么?
大家都很惊讶,尤其是康平,已经把疑惑脱口而出:“为什么?学画画不好吗?”
很难找到这么合适的机会呢!
希希还是只摇头,拒绝的意思很明显,并且低下头开始玩弄自己的衣角,表达自己拒绝继续交谈的意思。
如果是别的事情,林屿或许就答应下来,因为这是出自希希自己的意志而决定的事情,但关系到学业嘛,他不介意当一个封建大家长,独断专行的。毕竟劝学的习惯可是刻进了每个种花人的DNA里。
林屿露出歉意的笑容:“沈夫人,希希年纪还小,有些事情她自己可能一时没明白背后的含义,我会劝劝她的。”
“啊,这个没关系,我只是见到她的天赋,不忍心埋没而已,要是她真的不乐意,我也不会强行要求,”沈夫人也勾起嘴角,“你们慢慢聊。”
沈氏夫妻退出了凉亭,花园里只留下五人,等确定其余人听不见他们对话后,康平第一个提出质疑:“为什么不想去呢希希?我搞不懂你的想法。”
第一百零六章
“不想就不想, 能有什么为什么。”希希背过身去,并不愿意回答问题。
楚楚上前迈步,半蹲下对着希希说:“妹妹, 这可是难得的机会,你不是喜欢画画吗?在屋子里攒了那么大一箱子的画,我瞧着你每天都收拾的整整齐齐,阴雨天还会记得拿出来晒太阳, 专门做书签”她一点点的数着希希对画册的珍爱行为, 希希的神色也逐渐松动,眼神里闪过动摇。
她是真的喜欢画画, 奈何更不愿意不行,她不要去!
楚楚自然也看出妹妹的动摇,正要一鼓作气把人说服时,希希已经重新坚定起来,再次摇头,
“我不去。”
这次楚楚也麻爪了, 她自诩了解妹妹, 不曾想妹妹犯起倔来, 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而且她越是低声下气的劝导,越是来劲。
“你你你,你属驴的吗!”楚楚也急了, “以后哪里还碰得到这么好的机会!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他们在这里费劲吧啦的劝, 一个劲儿的呈明要害, 可是希希就跟听不见似的, 左耳进右耳出, 完全没把事情放在心上, 让他们怎么能够不急呢!
林屿冷眼瞧着, 观察希希在个人说话时的表情,越是劝越是坚定,说明大家一开始劝的方向就错了,必须要找出其中重要的关节来,才能打动人。
平时的楚楚口才也很好,说的天花乱坠,但碰上希希这种面上柔弱内心坚定的,只能起反作用。
“好了,停一停。”林屿打手势,“你们先站到回廊下,我单独跟希希说会儿话。”
好吧,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林屿身上,他们依依不舍的退出凉亭,只留下二人。
站在回廊里能隐隐的看到其中的人影,但说什么是听不见的。康平充满忧虑:“大哥真的能劝服希希吗?我怎么不太肯定。
康安反而乐观多了,对林屿充满信心:“大哥都劝不下,别人更劝不下了。”最后一道防线,一定要发挥作用啊!
楚楚一边竖起耳朵,一边极力观察着二人的动静。
凉亭内。
林屿倒了一杯半温热的茶水,轻轻送到希希的手边,“说了半天话,渴不渴?”不等希希回答,他先喝了,“我真是渴坏了。”
一口气灌了两杯下去。
气氛一下子陷入了沉默,只能听到偶尔刮过的风声。毕竟是夏日,天气炎热的很,说上半天话真的很口渴。
林屿耐心的等待希希先开口说话,她肯开口劝导的行为才算是有了三成把握。
好在希希并不是那么沉得住的性格,她看着林屿不追问,还悠然自得的喝水,终于鼓起勇气说:
“你怎么不劝我啊?”
“我如果也劝你,岂不是辜负了你的牺牲吗?明明自己心里非常,非常的想要去,对吧?”林屿连用两个非常,强调其中的程度。
希希的眼泪一下子就涌到了眼眶,她故意低下头,任由水滴掉在衣裳下摆,“哪有!我才不想去呢!学画画有什么好的!”
“嗯嗯,明明学了也没什么用嘛!”林屿故意说,“我看沈夫人的画技应该也不怎么出众,还不如你自己学呢!”
“就是。”希希闷闷的说。
但是想要跟人交流,进步的想法,并不是以画技的高低来决定的,闭门造车哪里赶得上出门观辙?思维的碰撞中,总会产生新的火花,新的灵感。
“哎!可是我以后还要继续做这些事业,始终需要一个审美出众的人来决定方向啊!”林屿装做苦恼的样子:“不论是口脂的颜色,或者店内的招牌,还有其他的,而且以后面对那些贵妇人小姐,也不知道她们喜不喜欢我们店内的设计啊绣红虽然手艺很出色,但缺乏了一点创意,绣紫也是一样的,我好缺一个信任的人,来作为店里的美术总监喔”
林屿本来是故意激将,说着说着声音逐渐转为低沉,还真的是!本来男女的审美就不同,他可以尽力去贴近女性审美,但并不能完全代替啊!再说审美越多元越好,才能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
他开始思考要怎么培育高端人才时,希希已经开始动摇,“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一家店铺想要开的长久,必须有不可替代性,狠狠的抓住顾客的心理,满足她们的需要”林屿沉吟,“看来回去得跟簪娘们安排上。”他又话锋一转,“可如果让我信任,
能力又出众的人来担任这个职责,那就再好不过了。应该是谁呢?绣红?绣紫?还是曼娘呢?”
希希过来扯了扯他衣角,“我可以吗?”
“如果是希希你的话,当然是”林屿堆起一脸的笑:“再好不过了!”
希希屏住呼吸。
“你的天赋一直这么出色,之前帮过很多忙,如果没有你,每一年的花神祭哪有这么成功啊?而且每一次的装饰都是你把关,上次画在瓶子上的荷花,还有人专门收集瓷瓶呢!说是特别好看,空瓶子看着都舒心,不要小瞧自己啊!”林屿吹了一通彩虹屁,“所以呢,为了以后我们的店铺能长长久久的开下去,希希能辛苦一点,先去学习深造吗?”
希希想点头,后又摇头,“可是,这里好远啊不能在家里学吗?”
破案了,林屿心想,原来希希是舍不得离开家里,舍不得离开兄弟姐妹,难怪刚才楚楚越是劝她越是不想走呢。
也难怪,希希才刚刚十岁,骤然离开家里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学习,肯定是十分抗拒的。有些人就是上大学离开家里,还哭着喊着想父母呢。
林屿若无其事的扎了自己一刀,然后思索解决之道。他皱眉:“如果,我是说如果,我去找沈夫人说,让你上一段时间的课,然后又回家待一段时间呢?”
“上一天回家一天?”希希盯着地面。
“路上来的时间都不够呢!”林屿哭笑不得的,“要不然,上半个月回家休息三天?不能再少了,因为早点学完早点出师。”
希希一想也对,拖的越久那不是更浪费时间,于是点头默认了。
林屿又跟她商量了一下,刚开始学习时他们都集体留下住一段时间,看看两边人磨合的怎么样,等到希希逐渐适应后,然后再离开。
先说通了这边,林屿这才先把弟妹们叫回来,告诉他们这个决定。
康平暗暗的竖起大拇指,赞扬林屿出马一个顶两。希希扭着楚楚的手,小心的陪着不是,楚楚故意板着脸表现自己的不高兴,但她天生爱笑,顶多能绷住一炷香,接下来就要破防了。
看着面前的欢乐,林屿却心想,唉!希希这个孩子对自己的肯定有点低啊!明明有那么多人夸奖多她,但她始终不太自信。而且她还渴望被需要,被认同,需要被人明确指出非她莫属,她才能鼓足勇气去做。
这种性格小时候还好改,如果等到长大后怕是影响一生,得趁着大家都没反应时,用赞扬来增加她的自信。
林屿去找了沈夫人,主动往自己身上揽锅,说是舍不得希希离的太远,所以能不能让希希尽量多回家,然后他们也想多停留一段时间,让希希先适应环境。
这孩子比明玉还小呢!想家多正常,沈夫人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
林屿都没想到如此顺利,他自己都觉得提的条件很苛刻,大概也是跟沈夫人的性格有关吧,她真的很温柔,让人如沐春风。
尽管答应要来上学,他们还是需要先回去一趟的,不仅仅是安排好店铺的事情,还要给自己准备日常用品,沈夫人也需要时间另外腾出几间屋子来。
林屿回到长兴县,头一次拥有送孩子出远门的心态,他翻来覆去的收拾日用品,总觉得这样也少了,那样也少了,终于收拾出一大车,恨不得连屋子都给搬过去。
虽然沈夫人说的随意,但按照古代的礼节,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林屿还另外准备了束脩礼,连生活费都提前预备好了,生怕她受委屈。
再次把人送到翠州郊外,这次的心态跟上次完全不同,以前是打算碰面混个脸熟,而现在是当成希希的先生,郑重其事的联系起来,各个细节都要做到位。
几日不见,沈夫人风姿依旧,微笑着站在门口迎接,把人安顿在客房内,他们打算在这里住上十来天,然后再回去的。
人被安排在客院,林屿他们正在收拾房间,即使暂住也要安排的舒适。
沈夫人绕了一圈发现不需要自己后,又重新站在庭院里,对着沈东篱微笑着:“怎么了?后悔了吗?”
“后,后悔什么?有什么好后悔的!”沈东篱依旧在嘴硬。
夫妻多年,沈夫人哪里能看不出来,她微笑着说:“你不后悔就好,我现在呀,是真的有些喜爱这孩子了,天赋强性子强,还体贴,我算是捡到宝了。”
毕竟千里马难得哟~
面对沈夫人明晃晃的炫耀,沈东篱从鼻孔里哼出一口气来,背着手晃晃悠悠的走了。
收拾好东西后,林屿另外跟沈夫人聊课程时间的事,他还是那套观念,劳逸结合才能学得更好,一口气学十个时辰看似很用功,累的脑子都转不动,一点效率都没有。
沈夫人听的不住点头,难怪以前学着学着,明玉就没了精神头,原来根源在这里呢!
至于别的事情林屿就没打算插手了,课程内容完全由沈夫人决定,她才是掌握进度的人。
沈夫人接手了希希的画技教导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摸清她的水平,让希希极尽所能,把整个院子的内容画下来,用上所有自己会的技法。
希希思索了一分钟,还是拿出笔来,开始在白纸上慢慢画起来,随着她的动作,纸上逐渐呈现出轮廓和形态。
残缺的屋檐,屋檐上的屋脊兽,朱红柱子上的斑驳,地面的积水希希认真的展现着她眼中的世界,每一个细节都没有放过,虽然笔触稚嫩,但是灵气四溢,活灵活现,有一种画卷缓缓展开的感觉。
沈夫人起初以为希希还要问一问,结果反而是她越看越出神,呼吸都放轻了。天呐,她再次庆幸当初女儿多说了一句话,真的放过这样的天才,她以后想起来,会恨不得捶胸顿足的。
画了半个时辰,希希终于停笔,半是害羞还是紧张,“先生请看,我画完了。”
“画的不错,至少我能打八分,论起画技来,你可能只有六分,但是灵气和意志不是能够学习的东西,灵气上打十分,综合起来就是八分。如果补上你的短板,同年龄里基本没有你的对手。”太难得了!
沈夫人说完自己的评语后,一一指出基础技法上有那些错漏,或者这里换一种手法,能够表现的更加淋漓尽致。
她说道什么,楚楚就不住点头,表示自己记下了,沈夫人再问了一遍,发现她是真的记住了,而不是糊弄,不由得再次升起好感。
如果有好感记录器,就能听到沈夫人不断好感+5,+5的声音。
第一堂课上完了,沈夫人故意把希希的画摆在最显眼的地方,等着沈东篱心痒难耐自己去看。
中午用饭时,依旧是上次的花厅,沈夫人看着完全不同的菜色还有几分惊讶,咦,陈厨娘这是突然开了窍吗?竟然改了往日的菜单,做了好几个新菜,看起来还很有卖相,很好吃的样子。
沈夫人挟了一点来吃,眼前一亮,不是她的错觉,是真的味道不错!更让她惊讶的是,一想都很挑食的女儿,就紧着那两个菜吃,筷子都不停。
作者有话说:
拜师成功~虽然希希的天赋很出众,但是越是天才越是要打好基础,才能走的更远啊~
第一百零七章
唉!沈夫人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本来很想提醒两句,再看看自己瘦弱的女儿,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
罢了罢了, 也不过是一道菜而已,吃完饭再去问陈厨娘也来得及,如果明玉真的很喜欢吃,以后就多做几次。
用过午饭, 沈夫人就借机去了厨房里, 询问今天的那几道新菜是谁做的,没想到拿到一个意外的答案, 竟然是新来的林小郎君亲自下厨。
她倒不是觉得男孩下厨有什么稀奇,不会做菜就得饿着,两者相较肯定会学会的,不过,很难想象竟然做的味道还不错,这就稀奇了。
陈厨娘还点头, “食材都是自带的, 我从前都没见过呢。”有点想要偷学两招。
既然如此, 沈夫人只能亲自去道谢,毕竟别人还算是客人,怎么能够让别人帮着做饭?
林屿并不觉得有什么, 他们一口气来了五口人, 做饭工作量直线翻倍, 忙起来就连沈夫人自己都会下厨, 他做个菜能算什么?
所以面对沈夫人的道谢, 他只是摆手表示, 小事一桩。但沈夫人吞吞吐吐的询问他到底做的什么食物时, 林屿突然发现了沈夫人的意思。
哎呀!这是一桩意外的生意啊!
林屿想了想,把自己带来的东西详细介绍了一遍:“其实都是日常食物,不过胜在方便快捷。”挂面和豆干腐皮,合称快捷三件套。
“竟然还有这等东西!着实没想到啊。”沈夫人听得眼前一亮,“哪里有卖的?店家想必是个难得的聪明人,抓住了这等商机。”
林屿一顿,总不能当着别人面,自己夸自己,他若无其事的说,都是开在长兴县城的店铺,如果沈夫人吃着好,他就每次带上一些。
“那就多谢你了,这里身在郊外,也的确不怎么好采买物件。”沈夫人答应下来。
沈家住的这个郊外,旁边稀稀拉拉能有几十户人家,并不临近,胜在清幽雅静,并不喧闹,但想要买点什么的确很麻烦。
于是林屿又给自己的备忘录上添了一条,每次都要把日用品带足,免得一次次折腾跑。
可这广受环境的菜,在第二次时又惨遭滑铁卢,沈明玉是瞧了不瞧一眼,把个挑食小姑娘的毛病展现的淋漓尽致。
沈夫人又自己亲自下厨做了一回,这次沈明玉又很给面子的吃了,几回下来,就连希希都看出不对劲来,她悄悄的问:“沈姐姐是不是挑食啊?以后会长不高的。”
她忧心忡忡的,“沈姐姐大那么多岁,才比我跟楚楚高一点点,是不是以后都长不高?”
林屿趁机教育:“对啊,长身体的时候不能挑食,不论是蔬菜水果都要吃,等你成年了身体不长了,爱吃什么都可以。”
其实那时候更要控制食量,不然会横着长,但忽悠小姑娘还是足够的。
“嗯嗯,我知道,不挑食还会少生病。”希希特别认真的点头,好几年前她半夜发烧那次,折腾的大家都跟着操心,小姑娘直接把不要生病这一点刻进DNA里,生怕再来一回高烧。
不过她也用不着特意留神,饮食规律,适度锻炼,增强抵抗力,几个孩子都没怎么生过病。
别人家的小姑娘是不是挑食他也管不着,先照顾好自己家的孩子就行。
他们算是陪读,先让小姑娘适应环境的,待上几天就要走,本来以为会过的很轻松,哪晓得沈东篱是个好为人师的,只要逮住了谁,就会顺势展开教育攻势,问的人回不过神来。
其余的三个还都败下阵来,毕竟念过的书太少,还需要时间的积累,偶尔会有一两句惊人之语,已经足够沈东篱思考很久。林屿就惨了,沈东篱的主要针对对象就是他,只要抓住就是一波疑问三连,也幸好以前林屿什么杂书都看,祭出忽悠大法后,忽悠的沈东篱找不着北。
事后在仔细一回想,其实他什么都没说。
估计在忽悠上两回,沈东篱反应过来,就不会在找他聊天了吧?林屿很无奈。
*
“好家伙!我还是头一回碰到这么狡猾的小家伙!”沈东篱高兴的在屋子里踱步,跟林屿预想的生气不同,沈东篱是高兴加激动,还带了一点点欣赏。
他自己也听过不少的见解,跟名家大儒聊过天,与风流落拓的雅士说过话,但这么会打太极,还打的人没能及时反应的类型,他可真是第一回 见。
从最初被忽悠的生气中清醒过来,沈东篱反而升起好奇心,那就是:他能胡说些什么?他还能胡说些什么?他可真能胡说!
欣赏之后,沈东篱又难免带着几丝遗憾,可惜啊可惜!现在朝廷取才,最重出身,世家大族把持着所有的上升渠道,你就是甘罗转世孔明再生,也没有出头的法子。除非愿意依附在大族的身后,当一个合格的垫脚石,等世家子功成名就时,或许能够捞到一点点剩下的残渣,聊以□□吧。
沈东篱自己算是半个例外,第一是他自己的天赋够好,第二就是当年他祖母是大族出身的旁支庶女,曾经厚着脸皮帮着他去套过关系,那只大族看在这一点稀薄的血缘上,给过他帮助。
至于后来,他赌画失败,眼看投资没有回报,大族就此不再联系。
平民百姓想要出头,何其困难。沈东篱压下心里的那点子遗憾,深深的藏起来,继续他的每日一问。
不过最后还是林屿先败下阵来,这里是沈东篱的地盘,他躲不过,只能主动出击。
“您到底想干嘛啊?有事就直说好吗?”
毕竟是少年人,沉不住气,没有他这种老鸟有耐性,沈东篱笑的格外开心,故意说:“我不干什么,就是好奇。”
啊啊啊,真的好烦啊!林屿为了躲人,已经练成了耳听八方技能,只要是沈东篱的脚步一来,他立刻跑路。
这不,本来他在水缸边洗手,一听到有动静,立刻跑了,连皂角粉都忘了拿。
他人一走,刚巧路过厨房的沈明玉就瞥见了水缸边的小瓷瓶,带着草木的清香。
这又是什么?沈明玉升起一点好奇心,跟她平时用的皂粉不一样唉!她偷偷的靠过去,倒了一点在手心。棕色的粉末加水揉搓,出现了丰厚的泡沫,把手上原本的污渍和灰烬都带走了。
好用!清洁的很干净!沈明玉本来想记下罐子上的招牌,结果上面任何字迹都没有,只有一个光洁的罐子。真可惜,她想要买这种皂粉,不如去找希希问一问吧?
希希仔细回想了一下,搬出自己所用的小包裹,慷慨的说,“沈姐姐要找哪种?我用的东西都在这里。”
以后她还要常住,跟沈姐姐打好关系很重要啊!
沈明玉看着面前高高低低的罐子,上面还带着不同的标签,注明作用。这个白色是洗脸的,这个是洗头的,这个是牙粉,这个是洗手用的,还有别的是擦手油,竟然有七八个不同用处的罐子。
“怎么买这么多?哪家店买的?”
希希不好意思的说:“其实就是常见的东西,买回来后,大哥又重新筛过,提纯了一遍。他说外头铺子的东西原材料没问题,就是做的太粗糙,如果想要好用,只能再过滤一遍。以前是家
里没条件,但后来一直很注意这方面,毕竟不能脏兮兮的出门吧?”
沈明玉深有同感的点头,就是!说起来,几个小孩子都一直很爱干净,白白净净,不像别家亲戚孩子,伸手都能看到指甲缝里的污垢。
既然是能买到的东西,沈明玉就问了问该怎么提纯过滤,希希一一作答,这活儿不难,就是需要耐心,用纱布多过几遍就行。
第一百零八章
这只是一段小插曲, 希希也没继续放在心上,她自从来到沈夫人手下学习画画后,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倒不是沈夫人的画技有多出色, 相反她技艺平平。但是她的解答耐心细致,任何一个
小方面都不会放过,完完整整带过一遍,填补了希希的空缺。
但对于希希这样, 没有系统练习过基础的天赋型画手来说, 基础才是她最欠缺的,没有地基, 万丈高楼从何而起?
所以她一直很用心的学着,渐渐的沉浸其中,发现了额外的乐趣。
林屿当时躲起来后,也忘了自己随手放的皂角粉,也是第二天再从水缸旁边经过才想起来,顺手把东西收拾好。
他已经看出来, 希希进入了学习的状态, 相信很快就能适应, 再过个几天,他们也该回去了。毕竟还有一堆事情要做呢。
沈夫人大概也是瞧出这点,沈明玉最近的饮食, 还有有一茬没一茬的, 为了自己的女儿着想, 她厚着脸皮请教了食谱。林屿并没藏私, 把做法记录在纸上, 转交给了沈夫人。
沈夫人不住的道谢, 郑重其事的把食谱收进怀里, 嘴上也就忍不住带出来几句:“实在多谢了,明玉这孩子,就是不怎么爱吃饭。”
“变着花样做,其实一种食材可以做出好多种食物的。”林屿随口回答,完全忘记自己也还是个孩子,聊天中充满了麻麻担忧孩子的氛围。
因为气氛好,沈夫人也就忍不住多说了两句,“说来也怪,上次你做的明玉就很爱吃,而厨娘再做的她就不乐意动筷子,换成是我做的,她就坚持吃两口。”如果是别家小孩,沈夫人正想说两句事真多!但逼也逼过,劝也劝过,根本没什么用处。相信这些天一起用饭,林屿也早就发现了。
“是吗”林屿也发觉,每次沈姑娘用饭的确表现的很痛苦,就像在喝苦药汤子,抗拒都写在肢体语言里。
他产生了一丝好奇,照理说厨娘的手艺也没那么差啊!标准的家常口味,难道这中间有什么不同?
因为沈夫人提过这个问题,林屿在用饭时多留心了沈姑娘的动作,发现她还是一贯的沉默表现,但在挑选菜品上,表现出自己的喜欢。她自己做的或者沈夫人做的,多吃点。厨娘做的,少吃点。
或许沈姑娘不是挑食,而且挑厨娘。
林屿恍惚中想起他曾经的某个同学,就有类似的习惯。一些需要削皮或者剥皮的水果,他从来不吃别人剥的,坚持要自己削自己吃。林屿曾经好奇的问过,到底是为什么,同学振振有词的说,他不喜欢别人的手接触到自己将要入口的东西。
林屿:
虽然听起来很乖僻,但是同学要么不吃,要么自己剥,从不影响别人,看多了也就习惯了。
现在看到沈姑娘的习惯,林屿一下子就想到这位同学。
沈姑娘多半如此。
林屿把自己的发现,透露给了沈夫人,沈夫人握拳沉吟不语,良久才说:“这世上竟然还有这等怪癖?实在闻所未闻。”
“世界之大,又有什么事情不会发生呢?所谓的“正常”,也只是因为占据了大多数,才被叫做正常。而“不正常”,只是少见,又不是不存在。只要没有影响到别人,自己也付得起对应的代价,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比如正常人的脚都是五指,于是少了指头会被视为异常,可在动物界里,后肢就是只有四个趾头,五个才是不正常。”他想了想,举出这个最明显的例子。
很神奇的,沈夫人被这个例子说服了,她想了想,“不管怎么说,先谢谢你,至少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
“夫人要是想谢我,就多教教我妹妹吧!我可是把她托付给您了。”
“不用你说,我也会做到的,希希可真是个好苗子。”沈夫人感叹着,同时也感叹于林屿的观察力,她跟女儿常年相处都没有发现,而林屿不过一个照面就发现端倪。
既然了解事情的起因,沈夫人也准备好好跟女儿沟通这个问题。
沈明玉没曾想,自己费心遮掩好几个月的秘密,就这么被母亲直接的揭穿,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沉默以对。
“傻孩子!”沈夫人心疼的把人往怀里揽,“你早点告诉我不就行了吗!这你自己的家,在家里还不自在,还活个什么劲儿!”
“可这个,是我自己的问题啊,我告诉娘,娘不是很难做吗?何必为了我扰的不清净。”沈明玉缓缓的靠在母亲怀中,“我再努力一点,再努力适应,不就没问题了吗,很快的”
沈夫人明白女儿的想法,不忍心折腾家里,也不忍心让陈厨娘没了工作,就只能勉强自己去适应了。
唉!既然这样,为了女儿的身体着想,沈夫人只能让自己多下厨了。她突然想起一个忽略的细节,不对啊,为什么之前林小郎君下厨做的菜,明玉也会吃呢?
沈明玉抵不过母亲的追问,只能实话实说:“因为干净,不论是食材还有锅,他都洗了三遍。”
噗!这算什么理由!沈夫人心头好笑,点了点女儿的额头,“你自己平时洗五遍,就觉得人人都要多洗几次,对不对?”
沈明玉很郑重的点头,对。
罢了,只要自己还在,家里就要按女儿的心意布置,沈夫人暗下决心,明天去专门把厨房打扫三遍。
只是劳累了陈厨娘,忙活好半天,但今年的租子还没送来,银钱上有些紧张,招一个长工不太好找作为主母,沈夫人要操心的事情还很多呢。
*
第三天,林屿就发现沈姑娘的食欲好了很多,不再是那副吃药的样子,但是觉醒了另外一个奇怪的毛病,就是喜欢清洁。
但这跟林屿关系不大,他更关注孩子的状态,外出求学的希希逐渐适应了,他们也该回去了。
沈东篱纵然有一万个不想放人,还是不能留下人,他想了想,“以后要是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来信问我。”
“当然,沈先生到时可别不耐烦啊。”林屿如此回答。
沈东篱满意点头,这还差不多,他转向其余的三个孩子,“你们也是,你们学的东西很扎实并且很有用,早就用不上我辅导,但如果要论起打基础,我还是有一点心得的,愿意听一听吗?”
孩子们果断答应下来,沈东篱还给他们出了一个阅读书单,让他们看看那些书。
收下书单后,他们这才离开,约好了十五天后再来接人。
路上楚楚就开始发呆,毕竟从出生以来,她都还没用跟希希分开这么久过,尽管知道这是好事,还是抵不住的失落。
可没有分别的失落,哪有重逢的喜悦呢?早晚都会喜欢的。再说希希又不是不回来,她只是留在沈家学画技基础,磨练到出师也不会超过两年。
就当她去寄宿学校吧!
林屿这么安慰着他们,并且打算这段时间都不给他们安排事情,让他们多适应。
结果第二天,楚楚主动过来找他,要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既然这样,楚楚不如去巡查绢花生产线吧!”林屿这么想,现在那些拿了外包活的妇人每天都会过来交货,由专人检查之后,再交给专门的簪娘组合。
其实流程早就规定好了,只需要做个样子检查就行。让楚楚去主要是走个过场。
得了任务的楚楚雄赳赳气昂昂的走了,而康平和康安也来求日常任务,林屿考虑后就把跟花农商量过批量种花的事情交给他们。
有些花可以趁着现在提前打基础,来年才能开的更好。
本来以为很简单的事情,却遇到一点小小的意外。
做绢花的地方已经重新转移到胡婆婆的院子,人手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就是以绣红绣紫,还有曼娘等五六人为主的资深簪娘,专门负责制作玉香雪系列。
第二层就是早先招聘的,制作飞鸿系列平价绢花的簪娘,她们一样手巧。第三层就是外包的零活,只负责绢花的剪裁,熨烫和初级黏合,做成半成品后交给第二层的簪娘来组合。
流水线的好处就是速度加快,但也需要检查半成品的质量,不然后续步骤没法进行,问题就是出在这个检查上。
楚楚第一次来巡查,意外的发现负责检查的胖妇人跟人嘻嘻哈哈,浑不在意,明明应该每一朵都检查的,她随手在面上那层扒拉两下,就算通过。
楚楚看到这个情景,并没有立刻爆发,反而去找了绣红,两人躲在旁边一起看完全程,然后又去库房检查了那部分半成品。
绣红光是这么瞄一眼,都能找出不少的不合格品,眉毛深深地皱起来。簪娘们剪坏了布料或者胶水糊多了,再者手一抖,都有可能造成布料报废,对于这一点,不管林屿还是胡婆婆都没有深究的意思。人毕竟不是机器,犯点小错能理解,报耗损就行,只要不过分。
但这个样子,最起码都报废了三成的布料,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和成本啊。
亲自见证着一个品牌的建立,绣红早就充满自豪感,她早成了精神股东,对这种行为十分看不惯。
“不如我们捉她个现行!免得她狡辩不承认。”楚楚是这样想的,得到绣红同意后两人就这么做了,再负责检查的胖妇人又一次抬手放过时,直接冒出来,大声指责她的失职。
本来以为妇人一定会惊慌失措,忙乱求饶,结果那胖妇人理直气壮的,“谁说的?谁看见了?”
拒绝承认,还飞快的把坏掉的东西藏了起来。
两拨人就此吵了起来,虽然道理在自己这边,还是二对一,楚楚还是没招架住胖妇人的胡搅蛮缠,没事搅三分。
“你不知道我是谁吗?”楚楚没忍住问。
“哼!我管你个小姑娘是谁!”胖妇人插着腰,理不直气也壮,而还有一些簪娘在背后欲言又止。
胖妇人不认识楚楚,不代表她们不认识啊,这算不算踢到铁板呢?
林屿问询赶来时,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楚楚平时虽然嘴快,却说不赢这个妇人,因为对着不讲理的人讲理,就是白费功夫。
他站在楚楚的背后,她已经被气的直喘粗气,快要爆粗正在努力克制自己。
林屿扫视全场,突然直指核心:“桃花姐呢?”
他记得很清楚,因为这个“质检”岗位至关重要,他是交给了村长大伯伯的大女儿,林桃花的,也是看在亲戚的份,结果一错眼,就给他来这出?
作者有话说:
沈明玉是有些洁癖在身上的。
第一百零九章
胖妇人一愣, 狐疑的说:“你又是谁?”
登时就把林屿说的都乐了,他是谁对方都不知道,还在这里充大瓣蒜呢?
原先跟胖妇人交好的妇人, 暗戳戳的躲在身后,几次都张了张嘴想要提示,都没敢。
面对过于荒谬的事实,人有时不会生气, 反而觉得好笑, 特别好笑,林屿现在就是类似的心态, 他很平静的说:“你把桃花姐叫来,我直接跟她说。”
跟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喽啰争论,又有什么意义?
关键时刻,胖夫人身体里的警觉性终于觉醒了,她觉得这个架势不太对,结结巴巴的讲:“你, 你等着, 我这就去叫桃花来!”一溜烟的就想跑。
她跑了林屿也没拦, 反而让绣红跟楚楚,先把那些质检不合格的半成品统统都清理出来,结果一口气找出来五六筐不合格的产品。
林屿半眯着眼睛, 想想这事到底怎么发生的?绣红跟曼娘已经羞愧的低下头, 对于自己没有尽早发现, 十分的愧疚。
其实也怪不上她们, 毕竟两条线之间没人重合各司其职, 不会拆手管别人, 她们更不会贸贸然的去问, 也就是今天楚楚心血来潮跑来检查,才发现这么一条蛀虫。
也有他外出了十几天没在家的缘故,林屿发现了家族式企业管理的弊端,亲戚套亲戚,就很容易玩忽职守。
他正在思考该怎么弥补这个漏洞,两个气喘吁吁的妇人跑了过来,打头的就是林桃花,她一看这个架势,立刻狠狠的剜了大姑子一眼。
这不是给她找事吗!她不过休息几天,就给她闹出这么大的事情来!
林桃花慢慢放缓脚步,理了理衣衫,堆起满面的笑容,“小屿啊,怎么有空跑来看这些?脏的很,不如去旁边的屋子里说话。”
这个堂姐年龄相差大,出嫁早,也只有过年过节能瞧上几回,出于对大伯伯的信任,林屿才接手了这个人来做质检,既不需要劳累,开的工钱也高,偶尔要请假统统都答应,没想到这才几个月就把心养大了。
为了给大伯伯保留最后一点体面,林屿同意了去屋子里说话,但是当事人和物证统统都搬了进去。
等几人一走,剩下的簪娘才吐出胸口郁气,七嘴八舌的说:“天咧!看起来好吓人呐!”
“小老板生起气来,我连说话都不敢了。”
“对对对,这个气势”
簪娘们议论着,竖起耳朵听着屋内的动静,本来以为会大吵一架,结果里面静悄悄的,不过一炷香的功夫,林桃花带着胖妇人灰溜溜的走了,连东西都忘了拿。
林屿站出来宣布,以后林桃花就不再是质检员,也不能再进这个院子。而新的质检员即将变成两个岗位,两个岗位之间互相监督,谁检查的半成品谁负责。
而新的质检员一个从原先的簪娘中选拔,一个从外面重新招人,谁有意愿都可以直接报名参加,质检员的月薪涨到一两,然后每个季度还有绩效奖金,根据销售量来决定。
簪娘们只要一算,就知道这个月薪有多丰厚动人,光是基础的月薪,都能赶得上一户人家一年的结余,跟别说奖金了!
白花花的银子放在面前,谁能不心动?不心动就是傻子了!她们纷纷奔走相告,了解质检员需要什么技能,什么林桃花啊胖妇人都丢到脑后去。
重新振奋了士气,林屿这才满意点头,这样才对嘛!同时他也暗暗告知自己,下次不能再放同样的错误。
楚楚心里闷闷不乐的,想起自己今天的表现,是不是很差啊?明明人证物证都在,偏偏她还吵不赢,是不是很没用?
“他们不讲理,你讲理,所以当然会输了。”林屿丝毫没觉得奇怪,“有底线的人,的确会比较吃亏。以后再吵不赢,直接搬救兵。”大家都采用非常规战斗法,再看斗一斗。
楚楚狠狠的点头,哼,记住了!下次她就去搬救兵。
*
林桃花心里气闷的很,跟胖妇人也就是她的大姑子大眼瞪小眼,胖妇人试探着说:“怎么说也是亲戚,这也太不讲理了总该给妹妹你留点面子”
林桃花抹了一把脸,胖妇人说的正好戳中她的心思,对是!她也没犯什么错误,不就是这几天头晕脑胀,于是找人代替她当几天班吗?就算出什么错误,总该给一次机会嘛。
先定了定心,林桃花又觉得自己多了几分希望,毕竟做质检的确轻松,月例还高,她丢了这个机会,还是心痛的。
胖妇人又继续劝着,让林桃花回去找村长求求情,说不定还能希望呢?
她们两凑到一起,嘀嘀咕咕的商量出好几个借口来,终于决定去找村长求情。
一进屋,只有她的亲爹村长一个人在,不辨喜怒的坐在堂屋里,面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林桃花心里一突,觉得自己刚才想好的说辞,是不是没什么说服力?
“坐吧。”村长淡淡的说。
林桃花屁股只敢坐一半,两只手放在身前,手指头搅个不停,张嘴就巴拉巴拉的,把事情的经过说出来,在她嘴里,当然自己是完全不知情的,无辜的,胖妇人顺势接上,说自己也是头一回上岗,所以出了一些错漏,但自己完全是无心的。
林桃花连忙点头附和。
村长听完之后,恨铁不成钢啊!自己的女儿被人牵着鼻子走还没发觉,脑子着实可以回炉重造了。
“这是林家的家事,我们自己能处理。”村长下了逐客令,“你现在外面等着吧。”
完全不给胖妇人面子。
胖妇人面色涨红,无奈之下站了起来,气冲冲的走了。
林桃花看到大姑子走了,语带埋怨:“爹!我这大姑子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回家又要在婆婆面前告我的状了!我日子又要难过了。”
“她会告你的状,你就不会告她的状?这事本来就是她惹出来的!把你好好的一个工作弄丢了,难道她就一点错都没有?”村长气的站了起来,“没脑子!老子当初是不是把孩子扔了,把胎盘养大了,怎么能够傻成你这个样子!哎哟,气死我了。”
林桃花挨了一顿劈头盖脸的骂,懵了,“我哪里错了?”
不把事情搬开揉碎的说,这女儿还是听不懂,村长压住自己的怒气:“第一件,我先问问你,当初你上岗的时候,小屿是不是把一本册子交给你,让你仔细认真的研读一遍?弄清楚岗位要做什么?”
林桃花立刻想了起来,的确有这么一个册子,不仅她看过,她亲爹也看过。对于怎么检查,怎么审核,怎么安置统统都写的一清二楚,就连怎么交接也是有写的。
只是这几天,两个管事人没在,胡婆婆也去了州城进原材料,大姑子不断的撺掇加上林桃花犯懒,于是她才找大姑子来代替的。
她脸上出现懊恼的神色,村长这才顺了一口气,还行,至少听得进劝,不然真没救了。
“你还记得这些就好,你的大姑子做质检,只要会说好话的,嘴甜的,私下悄悄给她送点钱的,她统统都手松放过,一点没当回事,利益她占了,背锅你来。害的你没了工作,你现在还害怕她告状?怕是她害怕你告状吧!道理都送到你手边了,你还不会用。”
林桃花已经目瞪口呆,“不,不至于吧?”
村长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怎么不至于,她收了多少钱,哪些人给了钱,我都一清二楚。回去,在他们家大闹一场,就告诉他们,明明就是大姑子犯了错,不带你这么主动顶黑锅的。”
林桃花犹豫了,“可是我要是闹了,以后铁牛不理我,怎么办?”
“那就换个女婿!凭咱家现在的条件,什么样的找不着?”村长都懒得理这个犯傻的女儿,真想把人轰出去。
林桃花正要走,村长又突然改了主意,“等等,把你的兄弟们都叫上,你不好意思闹,让他们闹,本来兄弟就是这种时候派上用场的。”
他叫来三个儿子,让他们送林桃花回娘家,顺便把事情的经过讲清楚,先下手为强。闹就闹呗,断亲就断亲,他早就看女婿家里不顺眼了。
林桃花这边闹的轰轰烈烈,成了附近几个村子最流行的谈资,毕竟真的很过分嘛!不仅让弟媳妇丢工作,还挑拨弟媳妇娘家关系,这样的人不定什么时候,咬自己一口呢。
又羞又囧的胖妇人闹的好久不敢出门,一出门就是别人的指指点点。
第一百一十章
那几个试图通过塞钱蒙混过关的临时工也被辞退了, 胖妇人没脸出门见人,林桃花也回了娘家,等着胖妇人家来道歉。
事情不仅完美解决, 还给其他的人一个震慑。怎么说也是村长的女儿,倘若他要徇私的话,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没想到, 村长竟然直接跟亲家闹翻了, 表现的大义凛然,挽回自己的声誉。
老狐狸!刚刚归来的胡婆婆心想, 姜还是老的辣,把自己的被动转化成主动,他自己出手总比让林屿出手,最后闹的两人生分了好。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以后小屿肯定会发达的,不趁着现在抱大腿还等什么?抱大腿也是讲究技巧的
但加强绢花生产线的管理也是势在必行的, 她住的院子不太大, 现在挤挤挨挨的全是人, 互相影响,倒不如另外找个地方安置,最好把领活的人也安置到一起, 歇了她们偷奸耍滑的心思。
胡婆婆把这事提上日程, 想了想林屿还是答应了, 因为规模化生产的确有好处, 长时间挤在自家院子也不是法子。
而想要建作坊, 难免就要涉及到地皮问题, 就需要村长批示的。
村长做出愧疚难当的样子, 一见面就是道歉,然后痛骂林桃花没长脑子,花花轿子人人抬,林屿也大度的表示自己没有计较,只是的确不敢再继续用这个人了。
“我理解,这都是当然的。”村长也觉得自家女儿还是待家里最好,至少不添乱,这么拎不清的模样,出去光得罪人。
至于批地皮,村里的宅地基还有良田都是有数,如果要建作坊,只能选在河湾那一片的空地,又不远又宽敞,还挨着水源。
“你之前不是刚在河湾买了二十亩地吗?用那个不是刚好?”村长好奇。
“那块地虽然贫瘠,但还能种庄稼,盖作坊的地皮就是差一点也不要紧。”林屿摇头,其实是先前那些地种了花草跟芦荟,林屿担心泄密或者有人捣乱不好管理,才不把作坊放过去的。
单独建立的不是更好?
既然如此,村长另外找了一块不大不小的地皮,刚好够建一个作坊的。
林屿心想凡事想在前头,干脆把香膏作坊也建好,等来年扩大规模,省的再来一次,一步到位。
地皮的钱他跟胡婆婆各出一半,凡是涉及到这种投资的,都是各占50%,契约上也这么写。
“小屿每次都这么谨慎。”胡婆婆收好一式三份的契约,“咱们两的关系,还用的着说这些?”
“越是亲近越是要说清楚嘛,先说断后不乱。”林屿也把契约往怀里带,整理好后放进匣子。
本来以为,还要认真找一找盖厂房的工匠,没想到风声刚刚传出去一点,已经有人主动过来毛遂自荐。
都是附近几个村子盖房子的,找了林屿主动推荐自己,林屿通过对比后,还是选择了当初帮他盖院子的陈工头。
两人合作过一回不说,彼此也了解性格,而且院子住了这么久,质量也过硬。
陈工头大喜过望,本来其他的几个工头价格都比他给的低,没想到最后生意落到他头上,于是尽心尽力的开始盖房子。
作坊的建设比盖院子简单多了,方方正正的大屋子,带几间单独的小屋子,做好通风和透亮,其实进度很快的。还没到一个月呢,作坊就盖好了。
林屿还特意让人在墙壁上刷了三遍石灰,看起来敞亮又美观,只是需要多透气,确定没味道之后,才让簪娘们分组的搬进去。
还是以前的分组结构,之前的外包也要挪进来,以后不能把材料带出去。
坐在宽敞的作坊里,四处都是小姐妹叽叽喳喳,比家里还热闹,簪娘们就忍不住兴奋的想聊天,胡婆婆等她们叽叽喳喳的聊够了,这才说话。
作坊里没有别的规矩,就是尽心做事,有问题直接问,别的不用管。因为是计件的活儿,多劳多得,如果偶尔碰上家里有事请假就行。
但很显然,簪娘们都不愿意浪费这样的机会,在家里做家务忙活一天又算什么?丈夫回家了还要挑刺,地没扫干净,衣裳没洗完,或者饭没及时做好,随便哪一点都能挑出毛病,现在不一样,
回家后直接理直气壮的说:“我今天接了二十来件的活儿!赚了二十文!”
腰板挺直,比以前理直气壮多了。而赚不到银钱的,就歇菜吧!
簪娘们现在只觉得浑身都有劲,哪怕是累,也是高兴的累,还充满了成就感。
新搬了作坊去,把家里一腾空,起初胡婆婆还有点不习惯哩,但是很快她就主动去作坊里待着,
反而觉得这样更好,该工作时工作,该休息就休息,不会互相影响。
时间跨到了夏末,热气已经消散不少,等厂房这边的事情安顿好,林屿照旧要去巡视铺子,而这次是楚楚陪着同行。
到了吉庆街口,他们两先站在巷子口观察生意状态,香膏铺子是固定客源的,糖水铺一直人来人往,热闹非常。
虽然天气逐渐转凉,但是冰粉糖水一直很受欢迎,既有颜值又有口味,在井水冰镇过之后看着都舒心,哪怕是本来对糖水不感兴趣的人,都会想要尝一尝。
而招聘来的伙计也很是麻利,带着热情的笑意招呼客人,收东西摆东西都极其麻利,在加上大家都穿着统一的深蓝色服装,店铺的感觉给人的感觉就是整洁,舒适。
林屿很满意的看着他们没有见人下菜碟,而是一视同仁的服务,说明之前的培训没有白做。
他适时现身,先去了香膏铺子里巡查,蓉蓉正忙着接待客人,腾不出手来,林屿摆手示意她不用管他。
他跟楚楚绕了一圈检查消耗的货品,记录需要补什么货,就在门口的桌子休息。
现代是不允许占道经营的,但古代现在还没有这个规定,各家商铺都会把货品摆出来,让客人能一目了然的看到。
林屿刚坐下准备喝碗冰粉,吉庆街的其余几个商家就神出鬼没的冒了出来,堆起满脸的笑意来。
一堆中年人对着自己笑的这么谄媚,很辣眼睛的。
林屿稳住自己,也露出谈生意的典型笑容,招呼他们先坐下,并且让糖水铺送几碗冰粉来。
商家们一起捧起碗,一边喝一边不停的赞扬,彩虹屁是一圈接一圈的往外冒,说的林屿都不知道怎么接话。
换成别人真是飘的找不着北,林屿努力镇定下来,“大家都是街坊邻居的,互相照应着,有事就直接说,没必要拐弯抹角的。”
他这么说了后,巧姐布庄的老板巧姐这才犹豫着讲:“就是那个回馈日的事情”
“要说刚开始吧,咱们搞的这个活动也算是很有效果,每到月底,全县城的居民都会涌过来买东西,促进一把消费,赚的比平时多的多,而现在其余的几个街区也在做类似的活动,只是名字取的不一样,但活动内容是一样的,咱们吉庆街的生意差了不少,愿意消费的人也少了,效果没往日好”巧姐吞吞吐吐说,林屿耐着性子听,“然后呢?大家是个什么意思?”
楚楚本来坐在旁边喝冰粉,眼睛滴溜溜的转,目光在几个商家身上来回转动,隐隐的明白了什么,这些人不会拿她大哥当大冤种,准备让大哥去出头怼人吧?让别的商家都不做回馈活动?那怎么可能!
她张了张嘴想要提醒,又觉得她大哥没那么傻,先静观其变呗。
果然,林屿一连追问了好几次,那些人都吞吞吐吐的说不清楚,林屿逐渐失去耐性,但还保持着微笑:“这个回馈日的主意虽然是我的出的,但也需要大家共同的努力,而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先管理好自家店铺的质量。”
“我做生意有一个八字真言,不妨说给大家听一听,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各行各业都是如此。”林屿的目光在几个商家面前一一扫过,扫的他们纷纷低头。
他们仔细咀嚼着八个字,好像的确很有道理?同时有难得产生了一点脸红,他们真是越混越回去,连少年都不如。
商家红着脸,纷纷告辞。
“终于清静了。”林屿叹口气,“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们呐,就是以前的老思想,有人领头就跟着领头的混呗,动脑子干嘛?”楚楚把面前的碗一推,托着下巴说:“我不理解大哥为什么对着他们很有耐心。”
“做生意,多个朋友多条路。而且,坏事比成事容易很多。”所以平时林屿很少不留余地,总是给人留一条后路。
“说的好!”简单的花草掩映下,隔壁桌的人微笑着转身,“说的真好。”
“白”林屿差点喊出来,在对方的眼神示意下吞了回去,“白先生,您怎么有空过来?”
“当然是过来尝一尝糖水啊!今年夏天这种糖水可以说是风靡全城啊,我家里人托人带过好几次,不过在店内直接吃,显然口味更佳。”
他面前摆的一碗冰粉,刚刚吃完,说明他的时间不短,那刚才的对话肯定是听了全程。林屿心头升起几丝尴尬,有种被人抓包的尴尬。
不过他刚才也没说什么过分的事情,被人听到也不怕。
实际上,白县令还在想那句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话,越是琢磨越是有道理,然后就一不小心听了全程。
他听到林屿这么说后,突然想起衙门里一件让人犯愁的事情,说不定正好交给林屿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