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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 15 章

作者:温饵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程刻让人去找会做烧鹿肉的厨子,半个时辰过去了都没能找到一个像样的,只好把希望寄托在江昭身上。


    徐秋水在一旁干着急,为自家饭馆前程担忧,容笙安慰着,“嫂子别担心,阿昭手艺可好了,做饭可香了。”


    制作烧鹿肉的核心在于处理好鹿肉的腥味,由于肉质相较于猪肉要家紧实一些,所以炖煮时间一定要给足,不然容易老不易嚼烂,需要的姜、蒜、八角、桂皮等遮掩气味的香料必不可少。


    小鹿已经被处理好了,江昭先将鹿肉冷水下锅,加入少许香料进行大火煮开,之后撇去上面的浮沫,捞出用温水冲洗干净,此第一步是为了去除鹿肉里头的腥味。


    再往放少许油,油热过之后放入剩余的香料,煸炒增香,然后减少柴火,让温度将至中火,倒入焯好水的鹿肉块,快速翻炒至表面微焦,锁住肉汁。


    柴火再抽掉少许,转为小火慢炖,盖上锅盖闷上大概半个时辰左右,直到肉质软烂即可。


    整个厨房里都是烧鹿肉的香气,透过薄薄的门帘传了出去,外头的食客纷纷询问是什么美食。


    程刻和徐秋水的脸上的焦虑担忧也转成了喜色,他们不是没有制作做烧鹿肉,一闻这味道就知道比他们老厨子的手艺还好要,深深地松了一口气,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都不知道要怎么感谢你才好了,


    “举手之劳而已,还怕口味不好。”


    “你谦虚了,这味道就是咱们这最大的酒楼闻了就得赞不绝口,口感肯定差不到哪里去。”


    香味越来越浓郁了,香料的气味夹杂着肉香足以令人垂涎欲滴,容笙知道江昭的厨艺好,但没曾想好到了这个地步,连他都不禁都咽了咽口水,赶忙抬手擦了擦,可肚子又不合时宜地叫了起来。


    “咕噜咕噜”两声淹没在了程刻与徐秋水的欢声笑语中,还是细心的江昭察觉到了。


    从早上出门开始他们就吃了菜馍馍和干巴巴馒头,口若悬河地吆喝了半天又渴又饿,中午了靠着徐秋水的两块糕点垫了垫肚子,现在闻到肉香味是真的更加受不住了。


    容笙眼巴巴地望着江昭,看得他一阵心疼和懊恼,“程兄,嫂子,我先带我家夫郎去吃些东西,就不叨扰了,等半个时辰一到就出锅再浇上料汁就可以了。”


    程刻一拍脑袋,满脸歉疚,“是愚兄的错!都忘了你们还没有吃饭了,就在自家饭馆里吃吧,都是现成的。”


    江昭想要推脱一二,徐秋水忙道:“是啊是啊,你家小夫郎怕是饿坏了。”


    于是他们留了下来吃了一顿便饭,饭后江昭把东西先暂时放在程刻这里,带着容笙去逛集市。


    江昭先是去了布店,鹅黄色、水蓝色、青绿色各选了一匹软布,这些颜色最称肤色了,光想一想就能知道穿在容笙身上得有多好看,嘴角都不自觉地扬了起来。


    “老板,这料子多少钱。”年轻的媳妇儿举着鹅黄色的衣料问道。


    “一百五文。”


    年轻媳妇儿满脸惊讶,“这也太贵了,往常不都才五十文吗?”


    “这颜色这料子可是现下最时新的款式了,连皇后男君都在穿呢,你瞧瞧这一手鲜亮的颜色,衬得人多明艳好看啊,哪是五十文一匹能比的。”老板拿出了两匹布做对比,明显能够看得出来颜色差异,便宜的那款颜色偏黯淡,不衬皮肤还显得气色不好。


    不少年轻媳妇夫郎的都喜欢赶时髦,更想向天下最尊贵的皇后男君看齐,沾一沾喜气,又有老板在一旁舌灿莲花,纷纷买下了鹅黄色的布料,还好江昭手快,都差点儿没抢得过他们。


    水蓝色、青绿色的料子就稍稍便宜一些了,六十文一匹,身侧的小媳妇儿在讲价,江昭捡了个现成的便宜,少了五文钱。


    从隔壁糖葫芦爷爷那儿买了一串回来的容笙正看见江昭在付钱,于是凑过来一瞧,“你买这么多干什么啊?”


    “给你裁制新衣服。”


    “我的衣服都够穿啊,还挺新呢。” 容笙扯了扯自己的衣裳,都是江昭的衣服。


    虽说是旧衣,但才过了一次水,跟新的没什么两样,隔壁婶子手巧也看不出来改过的痕迹。


    只不过汉子的衣裳颜色大多数都是灰扑扑的,村户们为了方便干活不弄脏衣服,部分媳妇夫郎的衣服也都是深色的,甚少有鲜亮的色彩。


    容笙不一样,应当是鲜活的艳丽的,灰扑扑的旧衣配不上他。


    “这是我的旧衣服,不好。”江昭道。


    “我觉得挺好的啊。”


    “得买新的。”江昭一再坚持,不容人拒绝,不等容笙制止就把银钱给了老板。


    老板笑得天花乱坠,招呼店员去给小夫郎量尺寸,容笙拉着江昭的袖子将人一同拉进了里间。


    屏风辟出来的一块地方,不大不小地足够站四个人,但江昭生得高大又壮硕,气势又盛,往那儿一站就跟个罗汉一样,量身量的小哥儿缩了缩脖子,离江昭远远的。


    小哥儿认真地给容笙量尺寸,一一记录下数据,还不忘推销,“小夫郎身量娇小,用不了一匹布,剩下的布料还没有做绢帕和鞋子,价格也很优惠的,要不要顺带着一起做了?”


    “不用,剩下的我要带回去。”容笙直接拒绝了。


    小哥儿年纪轻,到底是脸皮薄,被拒绝之后就没有再继续劝说,量到腰围的时候就听到外头有人在十万火急地找他,“小童你快来帮我找找那匹绛紫色的料子!李夫人要看一下!”


    小哥儿一脸歉疚,“客人,劳烦您等一下。”


    狭小的地方就剩下容笙和江昭两个人,容笙身量确实是小,整整比江昭小了一圈,站在他面前只到肩膀,微微伸手一揽就能把小夫郎全部揽进怀里,遮挡得严严实实的。


    “怎么不要帕子和鞋子啊?”江昭问道。


    容笙拽着帛尺往两边一扯,勒出了纤细的腰身,垂着脑袋看着自己灰扑扑的鞋子微微翘了翘脚,声若蚊吟道:“鞋子是新的,曹嫂子给我纳的,缝制新衣还要五十文手工费,可惜我不会缝衣裳,不然咱们还能省一笔钱呢,就不用浪费了。”


    江昭紧蹙着眉头,把帛尺从容笙的手里抽出来,以防把自己给勒坏了,“你怎么能有这样的想法,不需要你省钱,挣钱本来就是为了花的,衣服和鞋子都是刚需,你的手也是不用来做绣花裁衣的活。”


    容笙瘪了瘪嘴巴,“可是其他婶子嫂子们都会啊,你又不让我洗衣服又不让我做饭又不让我打扫家里的,我都快成一个废人了,我也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就和其他人一样。”他和江昭上了一次山才知道他平日里有多么辛苦,挣钱有多么不容易,自己费了半天劲吆喝来的也就这么几百文钱。


    “没有必要事事都和其他人一样,你和他们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了,我不是你的小夫郎吗?”容笙仰起头怔怔地望着江昭,连瞳孔都颤了颤。


    “是,你是,”江昭脱口而出,又意识到这样不对,想要找补些什么,“但是……”


    “我才不要听但是呢!”容笙已经在浮玉村生活了一段时间了,和周围的人都熟悉了起来,真正的夫妻之间就是应该和其他人一样的。


    可是江昭又说自己和他们不一样,在容笙的认知中就是觉得江昭在心里从来就没有承认过他们是夫妻。


    小哥儿回来后就发现这两人之间的氛围不一样了,小夫郎眼圈红红的,汉子则虎着一张脸,跟个阎王一样铁青着脸,只是时不时拿眼神瞟一眼自己的小夫郎,倒是小夫郎一直梗着脖子一眼都不瞧他。


    小哥儿在汉子灼灼的目光中完成了任务,临了擦了擦自己额间的汗水就要退出去又被汉子给叫住了,“量量脚。”


    “我不要。”


    “量。”


    “我不。”


    人夫夫俩吵嘴,小哥儿夹在中间左右为难,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看看小夫郎又看看汉子,想劝说汉子就要大肚点让让夫郎,可又觉得人家没啥错,只是想给夫郎纳鞋子而已。


    就想劝劝夫郎体谅一下汉子,可看见小夫郎红彤着双眸泫然落泪的美态,又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


    最后江昭轻轻地叹了一声气,“九点七寸。”


    容笙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你怎么知道的!”


    “曹嫂子给你做过鞋子。”那双鞋子还是江昭拿回来的,自然知道鞋子的尺寸。


    “那你为什么还要量?”


    “我想更准确一些。”


    容笙觉得自己被耍了一样,更加不高兴了,越过江昭就走了出去,快得跟一阵风一样,江昭询问了小哥儿纳鞋子的价钱,把银钱给了才去追容笙。


    正值申时,街道的行人没有那么多,江昭很容易就发现了容笙的身影,情急之下抓住了他的手腕,垂着脑袋涨红了脸,“笙笙,别生气了,我错了。”


    ?


    笙宝:错在哪儿了


    江昭:不该让你有想干活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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