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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姐姐,我的

作者:玉米地追猪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回廊蜿蜒,顶灯明亮得近乎刺眼。


    季闵舒敛眸,别过脸,“同音而已,迟总不必对号入座。”


    阔别多年,她对迟厌了解有限,只好沿用昨天晚宴谢闻远与他交际的方式称呼对方。


    撇清关系的意味很明显。


    迟厌垂眼看她,反问:“我能误会什么?”


    疑惑语气似乎掺杂着几分淡淡的嘲意,仿佛她自作多情。


    季闵舒默了默,不想和迟厌继续纠缠,于是浅声应:“没有最好,毕竟我跟迟总不熟,先走了。”


    算算时间,同事应该快出来了,Jasmine季的私生活从前一向简单,今后也没有成为谈资的打算。


    然而话里不知哪个词刺激到迟厌,擦肩而过时,季闵舒冷不丁被他攥住手腕。


    她微微侧目,顺着那股难以挣脱的力道看去。


    迟厌今晚来玉饷约莫有应酬,西装革履穿得颇为正式,此刻在室内,他脱了外套,只着衬衫马甲,衣袖熨烫整齐,袖口压着枚宝石扣。


    脑中蓦地晃过另一枚袖扣,季闵舒睫羽低垂,有几个瞬间以为池肖捡到的,是迟厌遗落的袖扣。


    但不可能,季闵舒很快推翻自己的猜测,以迟厌如今对她的态度,躲还来不及,又怎会故意落下什么信物,等她察觉后还回去。


    以物易物,用交还袖扣做借口制造下一次见面,唯有老练的猎手才会如此布局。


    而季闵舒印象里,迟厌简单纯粹,喜欢和不喜欢全都写在脸上,与老练压根不沾边。


    袖扣多半是Eva姚的东西,季闵舒不合时宜地走神,继而手腕微动,试图甩开迟厌。


    男人面色不虞,更用力地握住,随后近乎是咬牙切齿地质问她:“我和你,不熟?”


    季闵舒感到费解:“你昨晚自己说的。”


    「吃过几顿饭而已,熟么?」


    质疑声犹在耳侧,季闵舒抬眸望向迟厌,不明白他为什么可以轻易推翻一切,又表现得像个错付真心的弃夫,追着她委曲求全。


    犹豫片刻,季闵舒提醒:“这里没有别人。”


    迟厌:“?”


    “如果你是因为七年前的事耿耿于怀,那现在周围没人,你可以不用维持所谓的体面。”


    尾音散进若有似无的叹息,她说:“松手吧,迟厌。”


    没被桎梏的那只手垂在身侧,逐渐收紧,季闵舒掐住掌心,视线虚落向迟厌身后的盆栽,竭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缺乏底气。


    迟厌始终没说话,凝在她身上的目光却并未有半分偏移。


    季闵舒忍无可忍,仰面看他:“你……”究竟想怎样?


    话没说完,回廊转角由远及近传来哒哒的脚步,池肖绕了几圈回到原位,站在厕所门口一筹莫展。


    “奇怪,刚才明明听到经理喊我了。”他小声嘀咕,确定附近无人后,干脆掏出手机远程摇培训时的同桌问路。


    还没问出结果,凑巧碰见先前约季闵舒去洗手间的A1女生走出来。


    “Milton?”女生东张西望一番问,“你什么时候来的,看见Jasmine姐姐了吗?”


    池肖摇头,“她可能有事接电话去了?”


    女生不确定,转身回女厕找了找,季闵舒确实不在。


    “那我们先回去吧。”池肖没吃饱,仅有的一点存货早在兜兜转转里耗光,“你记得回去的路吗?”


    女生第一次来玉饷,刚才只顾跟着季闵舒走,这会儿完全没有头绪,闻言有些迟疑。


    他们都不想多走路,一合计,准备等认路的同事来接。


    池肖百无聊赖,揣着手发呆,过了会儿说:“要是闵舒姐在就好了。”


    他满脸写着春心萌动,女生打趣道:“你喜欢Jasmine呀?”


    池肖连忙摆手,“不是那种喜欢。”


    女生嘁了声,接着笑眯眯地感叹:“是那种喜欢也没关系呀,她那么温柔、漂亮,还香香的,感觉是个人都会喜欢Jasmine姐姐。”


    池肖不敢接话,但理智表示赞同。


    两人交头接耳犯起季闵舒的花痴,全然没有察觉,他们面前一米多的地方竖着块巨大的屏风,而话题中心正缩手缩脚地躲在屏风后,被另一人展臂拥住,捂着嘴不许她发出声音。


    “好想知道Jasmine姐姐喷的哪款香水,不出意外那应该是我闻过最自然的玫瑰调香水。”女生皱皱鼻子,形容道,“气味特别高级,一点不腻。”


    隔着屏风,又有迟厌遮挡,季闵舒囿于他怀中,那些话听不真切。


    她耳畔只有鼓噪的心跳,分不清是谁的。


    隐约捕捉到气味二字,困住她的男人似乎俯身贴近,温热鼻息扫过光裸后颈,半是嗅闻半是确认。


    分别七年,季闵舒依旧钟爱Penhaligon’s狐狸,迟厌见过她对旧物的长情,所以更加无法理解她对自己怎么会说扔就扔。


    他从后注视着季闵舒,仿佛眼神能替他找出答案。


    沉静灰瞳犹如穹宇深邃无垠,漫溢的爱化作细碎繁星,无声弥合了时间的裂隙。


    姐姐,迟厌默念,继而在心底补充——


    我的。


    迟厌的。


    双臂不着痕迹地收拢,迟厌由衷感谢外面议论纷纷的A1,因为他们路痴,他才能和季闵舒近距离接触这么久。


    短短十分钟,却比昨晚回程的那半个小时更令人食髓知味。


    迟厌渐渐觉得自己坏掉了,所有的感官都在罢工,他彻底变成了牛皮糖,每个细胞都叫嚣着,想跟Jasmine亲近。


    季闵舒被他抱得喘不过气,但碍于同事在场,只能很轻地碰碰迟厌的手背,示意他松手。


    他们本可以光明正大地分道扬镳,现在竟像是背着众人偷情一样,关系疏离,身体亲密。


    好不容易构建起的心理防线功亏一篑,季闵舒庆幸自己不用直面迟厌,否则她的心虚一览无余。


    时间无视这场对峙,缓慢流逝。


    又过了几分钟,闻勋亲自来洗手间领人。


    没多久,踢踢踏踏的脚步声消失在拐角,季闵舒回神,随后用力推开迟厌,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怀里骤然一空,迟厌微怔,顿在原地。


    空气中残留的玫瑰后调微乎其微,良久,他捻了捻指尖,转身朝反方向走去。


    回到包厢,姜惟礼正好在开酒,“迟总回来得挺巧,再晚些,酒该被我跟韩总喝光了。”


    迟厌落座,朝他举杯:“玉饷路绕,迷路了。”


    韩章笑:“曲径通幽处,玉饷内部仿的苏式园林,路虽然绕,菜色倒确实不错,姜总选得好。”


    姜惟礼不敢居功,抿了口酒缓缓说:“这家店还真不是我选的,我们经理Jasmine,韩总应该有印象,她喜欢这个地方,碰巧新人入职,她带小朋友来这边聚餐,咱们原本定的地方又出了点意外,我就想到玉饷了。”


    韩章攒局,本来属意恒隆后街的一家私厨,谁知道老板突然有急事,只好作罢。


    “这家三文鱼蛮嫩,下回带我女朋友来。”


    姜惟礼失笑:“Jasmine最喜欢的就是玉饷的三文鱼,老招牌了,迟总也尝尝。”


    谈话间,侍应生端着托盘,将鲜切的三文鱼有序摆放到他们面前,迟厌不吃芥末,夹起一块蘸了点酱汁。


    鱼肉鲜嫩,入口绵密软烂却不失嚼劲,许是刚离开冰柜,口感稍稍偏凉,想起某个吃东西贪凉的人于是变得顺其自然,迟厌抿了抿,嚼得很慢,好像咽下食物的同时,会把回忆一起咽掉。


    他的混血特征在外形上表现得非常明显,侍应生以为他吃不惯生食,含笑建议:“先生可以尝尝这道甜品。”


    迟厌偏头看菜单,侍应生说的是南瓜羹。


    “季小姐是玉饷的常客,吃凉的之前会先吃完温乎乎的南瓜羹垫垫肚子。”


    “赛博养生。”韩章中肯总结。


    没人知道那其实是被迟厌身体力行管出来的饮食习惯,男人认真看了几眼菜品图,觉得还没自己做的好,嘴上却不咸不淡地嗯了声,问:“韩总姜总要么?”


    两位合伙人已经过了爱吃甜食的年纪,笑着推拒,“迟总吃点,你比Jasmine小几岁,口味也许相似。”


    侍应生很快把迟厌的南瓜羹端上来。


    姜惟礼见他细嚼慢咽,问:“怎么样?”


    “挺好的,”迟厌答得很官方,“甜而不腻。”


    像季闵舒身上的香水味。


    宾主尽欢,姜惟礼也满意,把季闵舒夸了又夸,“Jasmine喜欢的肯定都好。”


    得力干将虽然不在现场,姜总牵线搭桥的念头却并未断绝,他有意介绍季闵舒和迟厌认识,毕竟闵希创维的项目一旦拿下,季闵舒肯定是这次IPO的最主要负责人。


    迟厌听出他的意思,眼底划过一抹了然。


    “姜总很欣赏季经理。”他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饶有兴致地看向姜惟礼。


    后者端起酒杯小啜几口,不置可否。


    韩章对季闵舒不陌生,见迟厌感兴趣,聊了点共事期间的趣事,最后总结:“Jasmine专业过硬,执行力很强,如果她来做律师,应该有希望成为我们所最年轻的合伙人。”


    姜惟礼赞同道:“执行力这方面Jasmine确实无可挑剔,迟总既然做的是AI大模型,应该也很看重团队的执行力吧?”


    迟厌点头,“不过比起执行力,我还是更倾向有一个充满创造性的团队氛围。”


    姜惟礼没听出他话里有话,接着刚才的话题继续聊AI大模型。


    前半场他们聊的都是法律和审计程序,现在后半场变成科技,迟厌从旁听者转换成主讲人,话也多了些。


    三人边吃边聊,慢慢分完一瓶红酒,迟厌抬手捏捏耳根,感觉这酒度数不高,都没把他耳朵喝烫。


    吃完饭,韩章提议转场,姜惟礼摆手,“我明早还要赶飞机,就不去了。”


    他一走,韩章转而看迟厌。


    迟厌打了个哈欠,慢悠悠地掏出手机找代驾。


    韩章:“……迟总没醉吧?”


    迟厌口齿清晰反问:“你觉得呢?”


    韩章觉得应该没有,于是放心离开。


    迟厌嗤了声,含混嘟囔:“又不是小孩子,沾点酒就神智不清。”


    他可是高素质成年人,酒品好,人品也好。


    当然偶尔会出现不好的时候。


    迟厌拎着车钥匙站在路边发呆,十多分钟后,代驾骑着迷你电驴从远处咻地窜来。


    正准备交钥匙上车,代驾慌慌张张地取消订单,连声道歉:“老板,不好意思啊,你这车……哎,我不敢开啊。”


    限量级的迈凯伦塞纳,起步价上千万,刮一下不知道得修几位数,而他代驾过最贵的车也只是两百多万的迈凯伦Artura。


    代驾落荒而逃,迟厌:“……”


    他打开导航看了眼距离,翠湖澜庭定位是高档住宅,出于噪音的考虑,离地铁站略有些遥远。


    所幸附近还有几家酒店,迟厌选星级高的订了间套房,还没出发,身后忽然变得喧闹。


    一大群年轻人叽叽喳喳地走出玉饷大门,互相道别,讲的话中英夹杂。


    迟厌敏锐地捕捉到一声“Jasmine”。


    他起初怀疑自己听错了,倚着迈凯伦车门慢吞吞抬头。


    下一秒,目光精准锁定人群中的那道熟悉身影。


    季闵舒似有似感,顺着看过来。


    温和目光犹如蜻蜓点水,在他身上停留须臾,旋即迅速移开,同事们一无所觉,唯有迟厌感受清晰。


    仿佛他们是陌生人的关系。


    迟厌曾经最喜欢季闵舒的理智,因为那使她拥有一种有别于常人的冷静到极致的美,而这种特质显然非常吸引迟厌。


    但他同时讨厌季闵舒的理智。


    因为季闵舒的理智平等释放给每个人,包括他。


    相反,迟厌在面对季闵舒的时候,通常没有理智。


    所以他无视季闵舒刻意展现的疏离,迈开步子慢慢走近。


    闻勋率先注意到帅气的迈凯伦车主,顶着满脑袋问号出面社交:“帅哥你找谁?”


    迟厌勾唇,绕开他走到季闵舒面前,问:“学姐,不介绍下么?”


    小狗就是会有分离焦虑呀!就是又傲娇又心口不一但是人很诚实呀!


    重逢第一天——


    小迟:不熟


    重逢第二天——


    小迟:你居然说我们不熟?!


    Jasmine表情belike:等下讲你你又不高兴.jpg


    ps:苞米猪被抓去做底稿了,正在追杀难搞的客户,问他们要cycle材料TvT,这周应该都是隔日更(季姐能不能帮我写FAR[爆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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