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宵并不激动,甚至称得上平静,只是有些颓唐。与其说他生于安的气,不如说他怨恨自己,什么都做不好。
程今游沓无音讯。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她的身影一点点模糊着,几乎要与暮色融为一体。
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她,漫长而空虚的等待熬穿了他的躯壳,不能信任,只能怀疑。但他仍思念她,因为除她之外的人都厌弃他。
他走不远,就在楼下那条巷子里漫游。
“于宵。”
又有人喊他的名字。这次不是旁人,是他魂牵梦绕的那个人。
他们面对面分站在小路的两侧。程今游慵懒地靠着墙,温热的风把她的长发吹得微微卷起。天要黑了,路灯还没有开,这是一个小城最昏暗的时分。高跟鞋将她的脚踝磨成粉嫩的红色,他眼睁睁地看着这红色越来越深,越来越深,最后变成血一样的颜色。残阳透过铁栏杆照上去,像锋利的刃。
程今游从包里翻出一盒烟,想了想,没点,又放回去了。她想等他过来。
但于宵没动。他怕离她太近,又怕她不肯靠近过来。
“于宵,我要搬家了。”她说。
“嗯。”
他原以为程今游是来兑现承诺的,没想到是带来这样的讯息。他只好徒劳地发出一个音节,定定地站在原地。眼睛里倒映程今游的面颊,除此以外是一贫如洗的荒芜。
程今游往前走了一步。
现在他离她很近,至少不算是男女之间的所谓的安全距离。和梦里的若即若离不同,只要他凑近一些,就能碰到她的鼻梁。
没等于宵做出什么多余的反应,她弯弯嘴角:“我要搬去别的城市,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很快我就会结婚,说不定还会生孩子,到时候做了别人的妻子,别人的母亲,再也不会和你有什么关系了。这么大的喜事,所以我当然要来特意通知你一声了,于宵。”
程今游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怀着怎样的决心吐出这些句子的。仿佛这本就是他们之间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她想听他惨叫,看他痛苦地跪地求饶,她像一个泼妇那样,要与他撕扯到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才觉得畅快。
无论如何,她成功了。那些如梦似幻的一晌贪欢在他脑中炸开,叫他无法呼吸。他的肺像鳃一样翕合,如同一条因为窒息而濒死的金鱼。很多很多话腐烂在他的嘴里,像极了他流不出来的眼泪。
他怕的不是剥夺而是施与。他怕的不是项圈而是自由的宣告。从始至终,他都是贪得无厌的乞讨者,乞求程今游收容他,如今,还要乞求程今游爱他。
由于高跟鞋的缘故,他要微微仰视才能看着她的眼睛。他像侵略者似的搜刮着她的眼神,几乎要把她的骨肉都剥开来,只为了索取一丝本就不该属于他的爱意。
但是他看不清。
爱太累了。
鬼使神差地,他向前迈了一步。
然后颤抖着,小心翼翼地、如履薄冰地贴上她失温的唇。
这个吻讲的不是“我爱你”,而是“求求你”。
求求你再看我一眼吧,求求你再怜悯我一次吧,求求你再与我乱缠一场吧。求求你了。
他的眼神湿漉漉的,整个人好像一碰就能推开。但吻是固执的,固执得很可怜。
无论如何,他的身体、他的灵魂总是臣服于她的。
程今游没有躲,也没有迎上前,甚至没有像从前每一次那样品尝它的味道。她只是被动地接受了这个吻,就像之前于宵被动地接受她痴狂的迷恋。
可是预想的酣畅并没有到来,反而浑身上下所有的细胞都叫嚣着:她不痛快。
她鬼迷心窍地又搭上他的肩膀,领着他随意找了个路边摊的红色塑料小凳子坐下来。
“还没吃饭吧,我请你?”
于宵问:“你的胃能吃这个?”
“……”程今游微一愣神,“我想吃,你得陪着我啊。”
木头桌子已经很老旧了,一碰就嘎吱嘎吱地响。羊肉串吃进嘴里一股膻味,又被孜然和香辣的调味盖过去。
于宵吃不了辣,咬两口就要喝一点凉水,就算如此也还是辣得咳嗽起来。
“你不能吃辣啊?别硬吃了,我再重新给你点一份去。”
“不用了。也挺好吃的。”他说。
程今游没什么胃口,吃了两串就没再动了,看着于宵一口一口地嚼,好似在品尝什么美味佳肴。
“你还欠我。”于宵拿餐巾纸擦了擦嘴,半真半假地提起,也没说清是欠钱还是欠情。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程今游揣着明白装糊涂,反问:“欠什么?”
“十万。”他说。
程今游笑了:“十万欢乐豆行不行?”
“欢乐豆是什么?”
程今游一脸认真:“游戏币啊。”
“那值多少钱?”
“十块钱。”
于宵却是挑起嘴角,竟真心地笑了。
烧烤摊溅得到处都是油味,啤酒瓶盖起了一地。烟一丛丛往人身上窜,倒是把人都熏成了一样的香一样的臭。两个人的关系走到了现在这地步,钱不钱的已经不大重要了——
程今游,摆脱了金钱利益关系,你三番五次地抛却道德人伦来找我,还敢说一声不爱吗。
见程今游起身走了,于宵随口一问:“去哪?”
“电玩城。”
“约会?”
“嗯。”她看着他。
于宵讥笑一声:“炮友也去这种地方约会吗?”
拳皇屏幕上KO的字样又一次亮起,程今游忍不住问:“你还会玩这个啊?”
“不会。以前没玩过。”于宵如实回答,心思却没在眼前这台小机器上。他能赢她,明明是因为她比他更心不在焉。
迪厅里的音乐大声得让她耳鸣,那么多男男女女,男男女女,染着五颜六色的头,在五颜六色的灯光下,点燃了贪嗔痴欲,跳着宿醉的舞,做着一次性的情人。什么烦恼忧愁通通都抛在脑后了,只剩下整夜的消遣。
她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无声地邀请眼前的人。
他的手滚烫,她能摸出他掌心的纹路。
“我不会。”他说。
程今游穿着高跟鞋,于宵没经验,手脚也不算很协调。先是程今游踩到了于宵的脚,后是于宵踢到了程今游的腿,两个人各自伤神,跳得很滑稽,很拙劣,像在进行一场默剧表演。
明知不会有回答,程今游还是自顾自地问:“你说,古代皇帝那么多后宫,最喜欢的究竟是哪一个呢?”
汗珠从于宵的脖子流到锁骨上。他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风月场所,音乐、灯光、酒精,都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热闹的人群分走了最后一丝稀薄的空气。这种纸醉金迷的地方容纳不了他一个小小的人,可叫他放开程今游的手,他又实在无法做到。
夜还很长。
程今游跳累了,半躺在沙发上,在于宵旁边悠悠地唱:“忘掉我跟你恩怨,樱花开了几转,东京之旅一早比一世遥远。”
即使音乐和灯光不断刺激着大脑,她也还是困倦了。但于宵握住了她的腕骨,然后用尽了浑身的力道,埋进她的颈窝。
他很少做这样越界的事。
一直以来,他循规蹈矩墨守成规,只有在程今游身上,一而再再而三地明知故犯。
呼吸灼热,挠着她的耳根。她感觉自己的心脏咚咚咚跳个不停,几乎要震碎她的耳膜。好像自己也跟着变得青涩起来,她在于宵身边,又一次走过葡萄未熟的时光。
“程今游,”于宵叫住她,“能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
见她许久不回,他眉眼间染上哀求,示好地蹭了蹭她的脸颊。
程今游利索地报了一串数字,到末两位的时候,忽然闭了嘴,从丢在身侧的斜挎包里翻出一百块钱,不轻不重地放在他身上。
“要真想找我,就自己试吧。不过呢,我建议你还是算了吧,咱俩谁也别给谁找不痛快。”
一锤定音,她就这样轻易地给他判了死刑。
“我把身上的一切都给你,你别走,好不好?”他呢喃着。
他像刚刚抽条的树,可一场暴雨从天而降,雨水渗进泥土里,把他的根泡烂了。他好痛好痛,宛如身受凌迟,却无法挪动半步。哦——然后他明白了。
原来爱是滂沱的痛。
小说电影里那些前世今生宿命轮回都由上天注定,到了世俗里也做不得真。现如今感受着他的颤抖,程今游真想把他们这两颗心剖开了剥开来,看看里面有没有藏什么缘分命运。
两个人的关系总共就那么几种,朋友、爱人、仇人、陌生人,那他们之间到底算什么呢?她比于宵大几岁,见识也多些,于宵这么说,也不过是因为她在他身上留了些笔墨。不到两月,寥寥数面,缘分乱缠上来又黯然褪去,说到底不过是萍水相逢的红尘过客罢了。
再过几个月,应该就忘得差不多了;过上个一年,估计就算见到也不认得了。
想到这儿,程今游不禁问道:“可是你身上,有什么是我要的呢?”
手机被压在掉了皮的沙发下,忽然震动一声,犹如惊雷。
上面是汪晓成发来的消息——
今游,我上次问你搬家的事,你想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