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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刺客行

作者:天海迢迢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一道不得不做的题摆在了天元帝面前:大敌当前,打不过,该当如何?


    历史上类似情况可谓不胜枚举。但通常而言,答案不出以下三种:逃跑、投降、或者被俘虏。


    咳,说错了。体面起见,应该叫:迁都、议和以及忍辱负重等待时机。


    议和自然是最优选,还可彰显大宁无愧为天朝上国、礼仪之邦,能动口绝不动手。可惜没成功。上次派去议和的使节们已经替他用项上人头进行了试错,现在刚集体过完头七。


    可要他留守都城束手就擒,那也是万万不可的:天下共主的尊容还要不要了?一国之君的富贵荣华还要不要了?后世千秋百代的好名声还要不要了?


    一想起议和的结果,李氏便怨气满腹:再说那贺兰氏怎么就喂不饱,北部整整五座州府和数之不尽的物产珍宝都撑不死他?非要不依不饶继续往南打?他早不打晚不打,偏挑这时候攻过来,自己不就要做亡国之君了吗?


    在度过好一阵食不下咽、寝不安席的日子之后,这位皇帝陛下才总算被迫想起了当初对北边那位犯下的那些“不太地道”的事——不是他记性差,而是因为没有人会刻意去记一个本该早已成为亡魂的人。


    他本以为贺兰白不过是只一捻就死的蚂蚁,万万没想到这个小娃居然在他眼皮底下变异成了马蜂,还是宁可自己肠穿肚烂也要把他一起拖进地狱的那种。


    满腹埋怨由此转化成了满腹惶恐:看来昔日杀父之仇、幽囚之恨,竖子是非报不可了。


    事到如今,只能怪当年派去的刺客不够给力。哀哉!只怕落入他手,还没等见到第二天的日出,自己就会被乱刀砍死,再细细切做臊子喂给天山脚下的野狼(或者长安街头的野狗)果腹了吧!


    其实很好理解他不想做饲料的心情。没人想做饲料。活着的好处太多,没人能舍得,何况他还是皇帝。


    那便只有逃跑了。那句话怎么说的?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名声还能再赚,大不了往后多多做戏大谈光复,命没了可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从小伺候他到老的内侍官韩九昌也真不愧是他肚里的头号蛔虫,主动担责替他把心里话都挑明了,还说钦天监已有奏报:“察京都,地运衰竭,四象无常,王气渐弱;反观南方则龙脉贯通,水土调和,紫气东来。”


    ——诸曜吉兆,皆趋南方。


    “陛下!依奴家的愚见:您贵为天子,福泽深厚,定不可为蛮夷所虏、伤及龙体。值此危急存亡之秋,更应顺承天地之意,择吉兆之时,启迁都之道,定鼎江淮,方可安万世之基、绵延国祚啊!”


    他更爱他了。瞧这话说得多好听:一切皆顺天命,一切皆是为了江山社稷。


    相信百姓若知晓了,定也会理解他、支持他的。


    只可惜他到底还没能等到钦天监替自己择定那个所谓的“良辰吉日”,也没等得及把迁都一事广而告之,便提前逃也似的出了京师,使用的还是在后世弹幕最多的跑法:只带着自己的心腹太监和大臣遁走,而刻意把自己的爱妃、继母和皇妹留下吸引火力,任由她们被胡人所俘虏——不如说,他也在盼望着那些曾同他争权夺利的妇人们都能被胡人所俘虏,最好多被报复折磨一段时间,好给自己留下更充分的逃跑时间。


    致敬大宁第一长跑健将,真正跑出了特色,跑出了风采,跑得青史留名,跑得无人得知后敢不发自内心地称赞一句不愧是他。


    为陛下的争分夺秒鼓掌!


    总之皇帝这一跑可谓精彩绝伦,真正做到了天亮前悄无声息,天亮后举世皆惊。无主的太极宫一夜之间便乱了,包括天牢。看守们四散奔命,把职责抛在脑后。被关押的重刑犯由此失去了水和食物等最低限度的生存保障,但同时也失去了除年久失修一击即溃的围栏外的所有桎梏。


    易水寒大摇大摆地走出天牢大门,舒展四肢伸了个懒腰,猛猛吸了一口灌进鼻腔的冷风。站在四角宫墙中央,抬头仰望灰蓝灰蓝的长安天——赞美这久违的自由!如此壮阔博大的天幕,他已年余未见了。


    “看来做人渣也要门槛啊,对于不需要的东西居然能丢得那么干脆。什么叫宦官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啊!这皇宫,这墙、这瓦、这地面,啧啧啧,居然说不要就不要了!”


    在已乱成一锅粥的大内,独他一人不紧不慢,还有闲心感叹这么一句。


    谁说擅长断舍离不是一种美德呢?南逃之后额外苟延的这几年,真是宁荒帝应得的。


    这也是个一直困扰着他这个后来者的历史谜团:明明贺兰白的军队还有两个月才能到长安,究竟是什么促使当时的皇帝李氏(其名已被后人刻意抹去,无庙无谥,并未流传,后人称其荒帝)连“顺应天象、安定民心”这点仅剩的借口都抛弃,宁可面子和里子双输,受后世万人唾骂,也执意要在天元十六年腊月二十八这天紧急启动南逃。


    不过这虽然是问题,倒也不是特别紧急的问题。


    往后天下之大任他行,有的是更紧要之事。


    老登跑路了的消息传到宫外还有多久来着?


    已经一键换上一身蓝色劲装的异客从怀里掏出一枚四四方方明显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奇怪物件,轻瞥以确认:一个时辰。对于一心想坐看好戏开场的他来说有点太充裕了。


    可若要问他对这个动乱当前的国都有何留恋,那倒也并非没有。


    经常玩《梦人间》的都知道,以易水寒一贯的夸张做派,此刻自然会深憾于无人见证他这越狱的壮举。当然,“人”,不是指这些仓皇逃命和哄抢宝物的太监宫娥。此时此刻,他只想得到那唯一一个人的欣赏。


    同时也是唯一一个在这个黑暗到伸手不见五指的时代对他施以过“善意”的人。


    ——那个在天元十五年夏天的度业寺给他当过人肉垫子的小少爷。


    彼时他刚刚坠地,还觉得天旋地转,就见那一双淩淩的招子越过缥缈腾飞的光粒尘埃朝他投去。清癯身形仿佛惊鸿照影一词的具象,自此便在他念头里频频骚扰作乱。


    “身着奇装异服,断发好似蛮族。莫名现身梁上,手无凭证护符。到底谁才是引火上身的那个?”


    是。野火烧身,勾动天雷。蝉鸣同心曲共乱,与系统不合时宜发出的心血流异常警报响作一块。


    那时他便愚妄地觉得,这次不妨给自己取一个带“水”字的假名,聊作纪念。八千年前的夏天,原来竟能燥热撩人至此,是该来瓢冷水浇一浇。


    虽说易水寒先生受过专业的训练,深知跨越时空的恋情不可能长久。但跨越时空的艳遇完全可以发生啊。毕竟这应该是他用得最久的一个假名了,纪念自己一砸就砸中一个长在自己审美点上的美少年,有何不可?初见这座小庙、这个小可人儿可将会成为他好长时间的伤心桥、春波绿呢。


    遑论他和他的缘分还不止于那一眼,被砸、被劫持都没让那孩子生出退却之意,后来还甘愿在囚牢中主动做以肉身度化自己欲念的锁骨菩萨。那等光风霁月之身,居然频频为自己光顾天牢这等血迹斑斑的腌臜贱地,已经很难得了。


    都到这份上了,易水寒反倒不太想把爱和痛分得太清:至少每次那个小少爷走后,他身子虽空荡,心却是被填满的——当然他也不是有那方面癖好的人,所以填补心灵的并非全是甜蜜,五味杂陈居多。


    那个小少爷似乎对他的身体很感兴趣,这很好。


    但让人愁的是他疑似也只对自己的身体感兴趣。


    讨厌的感觉又来了,仿佛他这人的工具性就是到死都摆脱不掉。


    为了尽快从刺客口中撬出东西,李氏曾特许任何人均可采用任何手段对易水寒进行刑讯。换句话说就是只要整不死,就往死里整。这段经历也很好地让这位身陷囹圄的穿越者见识到了史上最黑暗的古国的官场物种多样性,同时更加坚定了他送这个发烂发臭的王朝早日完球的革命信念。


    燕云洲是诸多对他用过刑的人里唯一一个主动道歉的。虽然他给予他的伤害也是首屈一指的重量级,但易水寒念在两人过于不美好的初见(指自己差点砸死这位爷)上,尚可勉强自我说服这算一报还一报。


    “刺客兄,实在对不住。上次下手重了。作为补偿,我写了有利于你的提刑报告结果。你就感恩戴德地接受吧。”


    “哟呵,小少爷好大的官威啊。能免我的死罪不?”


    “那倒没有,凌迟改斩首的程度吧。这种事步子不能迈太大,得慢慢来,要我帮你死罪改活罪得等下次。唉,你上次实在不该劫持我进地道,这下好多人捕风捉影说你同我家早有勾结,(声音放低)这不是给龙椅上那位递刀吗?”


    “你家是太后党啊?”手持上帝视角的未来人一通头脑风暴得出结论,“啧,那近来确实难度日。不过你放心,未来也不会好过的。”


    “闭上你的臭嘴!我看你是当狗当久了,忘记怎么说人话了!”燕云洲眼观八方,故意厉声朝牢门外喊,把靠近的狱卒再次呵退,然后一掐他的屁股,“乖。不该打听的事少打听。”


    “诶唷!”疼得,“嘶——我跟你非亲非故的,凭什么管你家里处境如何?当时自然是便宜行事。”


    “那你为什么偏挑中我?真是碰巧?”临时刑司官少年笑盈盈,食指中指比作小人儿,顺着囚犯裸露的健硕小臂一路遛上去,像是觉得这么做很好玩似的。


    “……”易水寒挪开眼光:他倒希望是,但事实并非如此。但凡这人在时,他就压根不会选择再择一个行动目标。这个“春波绿”其实不是最好控制的任务对象,因为他比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人都有脑子。但他又确实是他无论何时何地都最想选的——或者说,最不想放手的。


    主动些,才有故事,而作为一个老到的任务执行人,他也最懂得如何把握每一个可以利用的机会,古代人称之为,“缘分”。


    不过这点眼前这个小少爷不必知道。


    风流云过,送走几窗昏晓。囚犯和他的系统日复一日地坐牢观天,日复一日地守株待兔。冬天过去,春天过去,不知遂了何人的愿,两人的关系也走入初夏——一个什么都如莽原上的野草一般疯长的季节。


    一枚包在油纸里的豆沙酥被燕云洲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摸出来,摊在掌心摆到易水寒眼前。那是一只圆墩墩的大白鹅,起酥起得恰到好处,把层层鹅羽模仿了个十足十。


    “看到觉得很有趣,很像你,顺便买了。放心吃,没毒,也没有藏针在里面。怕人看见的话,我帮你挡着。穿越者,你该尝尝市集里百年老字号永乐斋的手艺。皇室的贡果都是从这里进货的。”


    听见这话,易水寒不再出神。转而同这枚“很像他”的糕点大眼瞪小眼,接过,咬断它的脖子。酥香溢满齿颊,一下子就把他肚肠里对碳水的渴望勾引出来。


    他的那个时代没有点心,甚至没有美食的概念。纯粹出于味觉享受而进行的毫无效率的饮食被视为应取缔的过时习惯。通常只有吃一粒即可提供一整天能量储备的压缩胶囊供应。但胶囊他都很少用,因为自体维持舱的能量永远满格,睡一次觉就可以满足许多天的供能。


    他的确没想到,进了天牢还能被各种小零食投喂到养刁口味。


    “哇,直接断头,你对自己都好残忍。”燕云洲故作夸张地说,掏出手绢不太温柔地去拭他鼻下和嘴角的血痂,力道比起擦拭更像二次伤害。


    易水寒笑而不答,继续狼吞虎咽。很甜,很噎,豆沙粒有点粘牙有点腻味,应该像眼前这个人所习惯的味道——幸福的味道,安稳的味道,不管眼前发生什么都有余裕高高挂起的味道。


    可惜,可叹。之后便是距现在不到一年却持续百年的乱世。


    属于这个男孩的好光景没多久了。也回不去了。


    说来也搞笑:时代这座巨大的囚笼之中,他和眼前这个人,究竟谁才是困兽呢?


    红豆其实是很有意思的东西。


    累累本是无情物,谁把闲愁付与他。


    相思如馅。


    易水寒这个人很奇怪,也很无赖。他时常会怀揣一种自作多情的别扭心态,把燕云洲其实不过下意识的小动作当成一种蓄意撩拨,进而把他们的因缘定义为一种你情我愿的互相招惹。


    为什么要抚摸我?为什么明明表达了厌恶还要再来招惹我?这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你做这些之前有没有考虑过后果?


    我那的规矩是疑罪从有,一律处罚。不特意解释,我就流氓一把,当你是故意的了。


    在这段逐日陷入暧昧的情感关系之中,他觉得自己从一开始就是赚的,但还想赚的更多,哪怕是偷。他在百般试探,想要做一场他一厢情愿的调换。偷偷摸摸租住进一颗属于古代的赤子之心,同时,稍微掂量着、分毫不差的、有那么一点抠抠搜搜的,掰出一点自己的心作为补偿。


    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只要这种相处不断绝,自己是会越陷越深的。他对这点心知肚明,但也有信心把握住那不绝如缕的分寸,保证陷得再深也有底兜着。


    客观来说,身为一个最擅长自觉摆正自己位置的外来者,他一见钟情并且日久生情得很克制。他更年长、更有处事经验,自然有把握一直当“记得更牢”“算得更清”的那个,不管过程如何,他都能保证每一笔到最后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所以在限度之内,顺从自己的心意,陪眼前这个人沉沦放肆一把也无可厚非。


    反正“系统”无禁止皆可为。虽然这玩意反射弧长得很,也只在覆水难收的时候才弹出警告。


    西风寒雨将天窗外的梧桐叶打成枯黄,那是太平盛世日落前最后的余晖。


    谢将军的领导下,宁军接连大捷。充州收复,普天同庆,但在易水寒眼中,无论官场饭桶们的弹冠相庆还是百姓们的奔走相告都无出秋后蚂蚱式的聒噪。


    大赦天下,不包括他。但是秋决延后一年,同系统为自己计算的分毫不差,无聊至极。


    而在这大宁最后的好光景里,那个小少爷又换上如彩叶斑斓的新秋衣,分出余暇来见他。


    “往后应该不会有人再来找你麻烦了。”燕云洲坐在稻草堆上支颐着看他,突然开口说道,眼神里难得蕴蓄着一种难以捉摸的深情,虽然易水寒怀疑他就是看狗都这样,“而且,从前欺负过你的人,最近几天都不会好过。”


    易水寒坐在墙角叉着手说:“免费的出气筒可不好找。你是怎么做到的?”


    最好别做什么太危险的事——如果是为他这种人,没必要。


    “最近前线大胜,不少人大摆宴席,导致时疫再度猖獗。我让父亲在天牢的患病人员中加了你的名字,广而告之。一些‘特别关照’过你的大人最近已经告别配偶和儿女,躲去各自庄子隔离了。”


    “……谢谢你哦。”易水寒嘴角很难看地一扯,拍了拍胸脯,一副我有病我有理的样子,“那时疫患者在此,你怎么不赶紧躲远点呢?”


    “我得过了,理论上不会再得这个了。天元十三年冬天跟娘亲在医馆帮忙时得的,差点死掉,到底没死。但或许是烧糊了脑子,把很多小时候的事都忘记了。原来有的毛病,病后更重了,原来没有的毛病,病后也冒出来。那次也是爹娘吵得最凶的一次。我很难过,但爬不起来,就躺在床上哑着嗓子呜呜地哭……然后他们就不吵了,一起过来哄我。”


    “你也是真的难养。你爹妈为了让你活到现在一定付出了很多。”易水寒谈不上嫉妒不嫉妒,他对家庭没什么概念,只是实话实说。


    不过他心里还有半句没有提:你天生就要背负赡养两个人的责任,也怪麻烦的。


    “是啊。他们的养育之恩,我一世乃至百世都回馈不完。所以我总怕活不长,不能跟他们尽孝,所以一直谨慎着。”燕云洲促狭地笑一下,把手中的幕篱在易水寒眼前转了转,“你不是总问我为什么老要戴着这玩意吗?还说你要是得了我这张脸一定在街上横着走……我也想呀!只是春天怕花粉过敏,夏天怕暑热侵心,秋天怕淋雨风寒,冬天怕着凉感冒。体质太差的人一个不注意是真的会死,这些都是大夫再三叮嘱过的。”


    “为什么这时候要同我说这些掏心窝子的话?”


    “因为你要死了。”燕云洲朝他一拜,“对不起,我没做到。我最多做到明年秋天不来观刑,这样你会不会少紧张一点?”


    易水寒听见这话,一扭身,用小臂遮住脸。燕云洲刚认为他应该是难过到无法自已了,便看见眼前的囚犯仰脖哈哈大笑,颇有一种“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豪情。


    易水寒在所有人面前一直都是流血流汗不流泪的,这次倒轻易地笑出了泪花。


    ——小少爷这么难过,居然是因为没做到免他一死?


    ——他真的为自己去求了?那也太蠢了!蠢爆了!


    这个人好像根本不觉得自己会死。燕云洲想,不禁暗自后悔刚才说不去观刑的话:这下他真的有点好奇此人死到临头时会有什么样的作为了,会不会还死大鹅嘴硬?


    “你很惜命。”易水寒想起昔时监狱里那些诳语,捧着燕云洲的脸,眉飞色舞地说,“我的小少爷!看在咱俩勉强算有点交情的份上,我奉劝你一句:你要是真惜命,就趁早放弃这种什么都替别人考虑的习惯吧。现在可是狠决程度和收获成正比的日子哦。换句话说,做的事有多没下限,能捞到的好处就越多,小少爷,放掉那些无谓的君子气节救世抱负吧?日子能好过很多哦?别把便宜都让别人占去咯。”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你的意见我认真考虑。”燕云洲在易水寒的两掌夹击里点头说,任他将两颊像面团一样揉圆搓扁。


    ——当然是假的。眼前这人的话他从来都左耳进右耳出,满口胡言、不知所云、权当放屁,认真他就输了。


    今年秋决因为前线胜利顶掉了,但到明年,你不会还有这么好的运气。


    燕云洲是这么想,也是这么跟眼前的人宣布的。


    而且,理性分析。多不巧,来年开春后师父必定能迅速收复苍州,根本轮不到明年秋天靠立功救你狗命。


    易水寒瞥见眼前小少年格外认真的神色,捧着抽筋的肚子,笑得更缺德了。


    他没法不笑,这乐子太大了。


    谢回或许真等不到来年秋天就能收复苍州——如果他来年开春还能活着的话。


    “春天有什么计划么?”曾几何时他问过燕云洲,以一种准备看乐子的心态。


    “春游园过年龄了,那就看看路两旁的柳树吧。”小少爷说,神情有点落寞地用手指在地上画圈——其实是在写一个“回”字,“戴上幕篱去看,飞絮烦人的很。”


    易水寒一噎,没想到自己这一问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他是史盲不是文盲,听得出这答话明显是有备而来,有典故的。


    有诗云:“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前线神气一时,居然让这小家伙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怨上了。


    再说你把师父当夫婿,那你把我当什么?小没良心的,往后有得你哭。他愤愤地想。


    如他所愿,几天后国之柱石便因一场阴谋崩落,大宁本就摇摇欲坠七十年的天终于也跟着陷下。


    余晖褪去,无尽的黑暗笼罩。


    谢回的“死讯”传回京师,整个天牢哀嚎四起——并非这些穷凶极恶之徒心中有家国,纯粹是因为朝中已无将可用,上次前线捷报换生机之事注定将成绝唱。


    又或者是易水寒个人只愿相信他们只是在哭自己的命罢了,他实在想不通这个一无是处的朝代有任何值得人拥护以及为国运衰微大哭特哭的地方。


    ……


    谢世子一时半会是回不来了。


    但谢世子的徒弟也再没来过。


    易水寒一直坚持不对他的小少爷使用分析仪,毕竟有一次就会有无数次,系统出自绝对理性的决断反倒会帮他抹消掉很多更有意思的可能性。却又一度陷入诸多猜测无法自拔:伤心了,羞窘了,病了,忙了……唯独不想考虑这个牢狱生活里唯一的乐子终于被病魔战胜的可能。徒弟悲伤过度随师父同去这个可能太狗血,也显得他这个人从头至尾太多余,像从他们不伦师徒恋的全世界路过。


    但最后他还是违背原则偷偷查了燕云洲的动向,并在确认生命迹象存在并且相对健康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强制关机并额外格式化了系统。毁尸灭迹,活像做了什么亏心事。


    活着就行。果然命硬。小少爷,我们山水有相逢。


    ——当时的易水寒理应是这么想的。


    而现在的他想的是:既然小少爷当初肯花心思为自己求一个活命的机会,那他待会会不会还有那么一丝丝的担心自己?


    解放后的天是蓝蓝的天,霜雪极寒都不能冷冻易水寒先生扑通蹦跳的心和热腾腾的血。这基本是因为物理因素,他毕竟一路在系统的指导下又挖洞又拆墙又狂奔,体力消耗巨大,肺腑都似被泼了一勺沸油似的滚烫。


    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但长得太标新立异的人再怎么化妆都没用。得益于刺杀之后满城的通缉告示和被擒之后长达半月的游街示众(在那之后天元帝才想出了全民提审这种折磨人的新法子),他的样子基本就是见光死,不被路上碰到的第一个人认出的概率无限接近于零。但这样的他想的依然不是如何把自己鬓角那俩撮蓝毛藏一藏,或者至少取道一个更偏僻的地方,而是:小少爷的家在哪里。


    恋爱脑害人啊。


    盒,当然可以盒,但易水寒早已定下原则,他不对那个人用,特例仅刚才那一个就够了。也正因为恪守这一点,他现在甚至连小少爷究竟姓甚名谁都不知道。


    别意外。燕云洲毕竟是家里住着一半聋哑人的人,在谨慎这方面基本上和他爹一脉相承。和易水寒的对话一直突出一个推拉扯皮,公事能从盘古开天聊到时事热点,但涉及私人的信息那都是严防死守。不过不必责怪他不厚道,因为易水寒也是这样。


    但易水寒在记忆里仔细检索后,还真记起他对自己提过一件事:霍府和他家是邻居,同住乌衣巷,两家孩子关系还不错。当时他还酸溜溜的点评:哟,竹马;哟,门当户对。现在想来,他还得感谢这个“门当户对”,至少这条信息为他指了路。


    他自认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这时候乌衣巷走一趟,提醒一下这个可爱可怜的小朋友即将大难临头,应当不会被判违规:一个漏网之鱼,对历史大局能有何影响呢?


    但时过境迁,真到了有能力自由行动的时候,他的顾虑又不免多了起来:这个小少爷可是思想超前到曾对他言之凿凿要推翻封建帝制解放全大宁百姓的再世鬼才,格局非比常人,某种意义上可是比自己还重量级的奇葩,万一真让他待会翻了天,影响到自己的任务,那可就难办了。


    这是一种叫做“警觉”的专业素质,这种素质在像易水寒这样的任务者身上可能迟到,但绝不缺席。


    该如何决断呢?


    只见他摸出身上仅有的一枚天元通宝,狡黠一笑,口中还念念有词。


    “阳面朝上,我去找小少爷;阴面朝上,让小少爷等我。”


    “——如果铜板立起来,我就直接出城去搞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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