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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作者:梅柿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


    我一直都是唯物主义的坚定拥护者。


    直到有一天。


    我穿书了。


    因为收了学生上课时看的小说。


    我穿到了一个被饿死的小姑娘身上。


    空气中浮动着死亡特有的恶臭,身下是冰冷硌人的硬土,周围都是白花花的骷髅架子。


    不过我没功夫害怕,因为我也快被饿死了。


    饿。


    那是一种从灵魂深处烧起来的、啃噬一切的灼痛。


    意识像断了线的风筝,在混沌边缘摇摇欲坠。


    我咽气前最后一个念头是:早知道穿书会饿成这样,当初就该把那本小说撕了,而不是放在抽屉里保管。


    叫家长,绝对要叫家长。


    我要告状。


    眼前突然一黑时,我正被个满脸黑灰的少年拽着后领拖过泥地。他身上的粗布短打烂得像破渔网,却不妨碍那双眼睛亮得吓人:“再装死,真把你丢去喂狗。”


    我饿的发不出声,只能干瞪眼,不然我一定要好好说教他一顿,让他知道什么是人民教师的愤怒。


    臭小孩。


    小小年纪,一点爱心都没有。


    “小七,你吓她干啥。”


    另一个略显沉稳的声音插了进来。


    少年见我睁眼,从怀里掏出半块黑硬的窝头,扔过来时差点砸掉我门牙:“吃,跟着我们,有口饭吃。”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一个名为魏的朝代,皇帝昏庸,官吏如豺狼,天灾**连绵不断,大地如同沸腾的汤锅,处处是揭竿而起、只为一口吃食的农民。


    而救了我的这支队伍,就是其中之一。


    拽我那少年叫王七,是这支队伍里年纪不大却透着一股狠劲儿的“老兵”。而我们每天的任务就是跟着大部队跑,像惊弓之鸟躲避着官军的清剿,偶尔像饿狼般扑向防守薄弱的官府粮仓。


    当然,抢来的粮食轮不到我们这种小喽啰敞开吃。能分到半块硬窝头,已经是王七“罩着我”的成果了。


    “我捡的你,从今天起,你就跟我姓,我姓王,行七,叫王七。你是我弟弟,”他嘴角裂开一个恶意的弧度,“就叫王八吧。”


    谁是你弟弟。


    神他妈王八。


    “我叫李云裳。”


    他对我的抗议嗤之以鼻,不过自从知道我是个女孩后,就改叫我“小八”了。


    我跟着王七混了半年,从只会抢窝头的饿死鬼,练就得能在乱军里精准接住他抛来的饼子。


    大概是因为这里是小说世界,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古代,文字和现代简体没什么区别。


    因为识字。


    这成了我在这个乱世饿殍堆里,除了“接饼子”之外,唯一拿得出手、也最不合时宜的本事。


    队伍偶尔也会缴获一些皱巴巴的文书、残破的账册,甚至是从某个倒霉催的师爷身上搜刮来的书信。这些沾着血或泥的纸片,在大多数人眼中无异于废纸,却成了我悄然“发光发热”的地方。


    此刻,天刚蒙蒙亮,队伍在一片稀疏的林子里短暂休整。


    我正蹲在一洼浑浊的积水旁,用一块勉强算干净的破布,仔细地擦着脸和脖子。水很凉,带着泥腥味,但能洗掉一点尘土和汗渍带来的黏腻感。


    我稍微有些洁癖。


    王七不知何时靠在了旁边一棵歪脖子树上,嘴里叼着根枯草茎,目光落在我清洗的动作上。


    “你会识字,还会算数,”他顿了顿,视线扫过我因为长期饥饿依旧纤细、却不再像初见时那般枯槁的手腕,“又爱干净,挑食……”


    他吐出草茎,那目光像带着钩子,直直刺过来,带着洞悉一切的探究:


    “你不会是……哪个大户人家跑出来的小姐吧?”


    我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看向他,拉长语调。“你终于看出来了。”


    “姐姐我呢,原本是天上教书的小仙女,蕙质兰心,品貌非凡,德艺双馨,误入凡尘,…”


    他嗤笑。


    “喂,瞧不起谁呢!”我用水泼他。


    王七反应很快,偏了下身,那点水花就擦着他破渔网似的衣角飞溅到地上。


    “啧,”他拍了拍衣角并不存在的灰尘,“小八仙女,你这脾气比本事要大。”


    队伍说是起义军,其实就是一帮难民罢了,首领是谁都经常换。


    “我们到底要去哪?”有一次分到半块相对不那么硬的饼时,我忍不住问王七。


    他正用力撕咬着饼,闻言动作顿了顿,咽下嘴里干涩的食物,目光投向灰蒙蒙的远方,那里群山起伏,轮廓模糊。“去能吃饱饭的地方。”


    他声音低沉,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向往,“去江州投靠陈茂将军。”


    “陈茂”这个名字,像一颗微弱的火种,在无数流民口中传递。


    陈茂是主角吗?


    我不知道。


    小说的内容我没看过,只是随意翻了几页,只是依稀记得,这本小说的名字叫《乱世破晓》。


    好像是男频权谋文,朝堂倾轧,铁血征战,美人如花……


    要是当初看了这本小说就好了,我有些懊恼。


    至少知道哪里是生门,哪里是死地。


    转折发生在一个冬天,我们这支本就疲惫不堪的队伍,遭遇了一股官军的伏击。


    仓促应战,结果可想而知。


    溃败,像雪崩一样无法阻挡。


    我和王七在混乱中被冲散,又被裹挟着向同一个方向逃命。


    当我们汇合时。


    发现王七被流矢击中了右臂,血染湿了他破烂的衣服。


    我这辈子,上辈子,都没见过人流这么多血!


    该怎么办?


    压迫止血。


    我手忙脚乱地去撕自己本就破烂不堪的里衣。


    布料冻得发硬,又沾满了泥雪,撕起来异常费劲。好不容易撕下一条还算干净的布条,我跪在冰冷的雪地上,双手哆嗦着,用力按在他伤口上方靠近肩膀的位置。


    王七忍着痛,蜡黄的脸都变得惨白,呼吸变得粗重而急促。


    只是那双眼睛依旧矍铄,死死地盯着我。


    “如果我死了…”他一开口就很晦气。


    “闭嘴。”


    我是不想哭的,只是眼泪止不住地掉。


    没办法,泪失禁体质就这样。


    “你不能这么说…”我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指尖按在他伤口上方,力道大得指节泛白,“你要说活着。”


    王七的睫毛颤了颤,不知是疼的,还是被我这副模样惊到了。他原本紧蹙的眉峰松了些,嘴角竟还想扯出个笑,却被一阵剧痛攫住,只溢出半声闷哼。


    “小八……”他喘着气,声音很轻,“手劲……真大。”


    我又撕扯衣服,弄出布条。


    “忍着点。”我把布条往他胳膊上缠,动作笨拙。


    “你哭什么。”他忽然抬手,想用没受伤的左手碰我的脸,可胳膊刚抬起半寸,就没劲落了回去。


    “你一哭,更丑了。”


    臭小孩。


    我在心里骂他。


    我加快了包扎的动作,布条一圈圈缠上去,被不断渗出的血浸透,很快就变得沉甸甸的,我把结打得死紧,像在跟什么东西较劲。


    “走。”我扶着他的左胳膊,想把他架起来,“找个地方躲躲。”


    王七点点头,借着我的力气挣扎着起身,刚站直就踉跄了一下,大半重量都压在了我身上。


    我咬着牙撑住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密林里钻。


    积雪没到脚踝,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寒风刮在脸上,疼得像被人扇耳光。


    可我不敢停。


    我得把他活着带出去。


    事实证明,王七这个家伙真是福大命大。


    伤那么重,还发了烧,结果不到一个月就又活蹦乱跳了。


    义军重整,本来想继续赶路,前往江州。


    但好消息突如其来。


    陈茂已经打到章州来了,队伍成功被收编了。


    收编的过程,远比想象中的要正规。


    男丁有男丁的去处,女眷有女眷的安置。


    我和王七要分开了。


    “机灵点,别乱教人识字。”他摸着我的脑袋,最后叮嘱我。


    “我知道,我又不蠢。”我拍掉他放在我脑袋上的手。


    “我走了。”


    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便猛地转身,大步流星地融入了被带走的男丁队伍。


    我裹紧了身上单薄的破衣,跟在那几个同样茫然无措的女子身后,走向西边那片陌生的营区。


    乱世中,要行军打仗,女子大多担任后勤。


    我起初有些担心,因为我既不会耕,也不会织,更不会烧菜做饭。


    但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由于外表年纪幼小,我被收养了。


    收养我的人家姓沈,亦是底层,对我的处境很是同情。


    沈家夫妇是随军的炊户,男人负责给前锋营烧火,女人在伙房帮着摘菜剁馅,他们膝下本有个儿子,去年冬天染了风寒没熬过去,见我瘦得像根豆芽菜,眉眼间又有几分像他们早逝的孩子,便求了管事,把我领回了他们住的小窝棚。


    于是,我成了沈云裳。


    事实证明,人吃饱了饭,就容易多想。


    脱离了饥饿的我,有点想回家了。


    爸妈。


    没吃完的外卖。


    还有我全款拿下的小毛驴。


    现在回想起来,就连平时调气捣蛋的学生,都变得可爱了。


    当然,往我杯子里倒粉笔灰的那个除外。


    也不知道王七现在怎么样了。


    “云裳,发啥愣呢?”沈母坐在我身边,手里纳着鞋底,线穿过布面的声音在小窝棚里格外清晰,“下午跟我去伙房吧,今日杀了头病猪,能分到点肉汤呢。”


    我“嗯”了一声,低头把碗底最后一点糊糊刮干净。


    或许是沈家夫妇的温和太过真切,或许是这乱世里难得的安稳太让人贪恋,我竟渐渐忘了刚被收养时的拘谨。


    沈父会把烤得焦香的红薯偷偷塞给我,沈母纳鞋底时总让我坐在旁边,教我认那整齐的针脚。他们从不问我过去,只把我当失而复得的孩子疼惜。


    我知道自己一直都很幸运。


    无论是李云裳,


    还是王小八,


    又或是沈云裳。


    上辈子炸厨房,这辈子做厨娘。


    原本只对着外卖软件挑三拣四的我,跟着沈母在厨房里待久了,竟然也能炒出几个像样的菜来了。


    缝的衣服鞋子也像模像样,沈母总夸我手巧,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不过是求生的本能。就像上辈子备课到深夜,总能在第二天准时站在讲台前。


    人在某个环境里待久了,总会长出适应的铠甲。


    当勇气不够时,恐惧和胆怯会推着人向前走。


    偶尔,我也会借着给邻棚送东西的由头,悄悄向相熟的士兵打听王七。


    可营里人多如蚁,叫“王七”的少年能数出一串,要么是哪个队里刚补的新兵,要么是早没了踪影的散兵,总也对不上那个说话带刺的臭小子。


    这个臭小子。


    我找不到他,也不见他来找我。


    没良心。


    尽管心里骂他,我还是希望他能平安。


    乱世之中,平安活着就好,不相见就不相见吧。


    我还是没听王七的话。


    因为会识字,我经常帮厨房记录一些账目,或是帮人写封短信,偶尔教随军的童孩写写自己的名字。


    后来这事被管事的人知道,问我愿不愿意在营中抄录名册。


    沈母眼里虽有担忧,却还是朝我点了点头:“去了也好,总比在伙房烟熏火燎的强。”


    于是我便从伙房挪到了前营的文书房,每日帮着抄录士兵名册、登记物资出入。


    握起笔时,我总想起上辈子在讲台上写字的日子,想起那些吵吵闹闹的学生。


    或许骨子里,我依旧是位老师。


    也是。


    毕竟被校领导PUA了那么多年。


    那日我正在抄录新补入营的士兵名册,笔尖在糙纸上划过,留下工整的字迹。


    忽然听见周围一阵窸窣响动,原本各忙各的文书和杂役都直了身子,连一直埋首对账的老秀才都颤巍巍地站了起来。


    我也跟着站起身。


    以我多年的经验,这百分百是领导莅临检查了。


    我猜的没错。


    来者是位端庄的夫人。


    她约莫三十许年纪,发髻梳得一丝不苟,虽未施粉黛,眉眼间却透着沉静的气度,偏又带着一股让人不敢轻慢的温和。


    “夫人。”老秀才率先躬身行礼,声音里带着几分局促。


    周围的人也跟着低了头。


    夫人的目光扫过帐内,最后落在了我桌上的名册上。


    “你的字,写的真好。”她拿起名册,“笔锋挺秀,不像营里惯见的字。你叫什么名字?”


    “沈云裳。”


    她放下名册,又问:“你是怎么识的字?”


    我总不能告诉她我是穿进来的,便含糊地说,“小时候,家里教过几个。”


    夫人没再追问,只是看着我笑了笑:“此处多为男子,你可愿跟我走,在我身边做事。”


    我看着她温柔的眼睛,拒绝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我愿意。”


    “收拾下东西,跟我走吧。”


    后来,我才知道。


    这位夫人是义军首领陈茂的正妻。


    呜啦啦,抱上大腿了。


    我在夫人的身边做了侍从。


    她的日子比我想象中过的还要简朴,为人比我想象中的更加勤苦。


    我又重新过上了早六晚十的上班日子。


    然而,与当老师不同,在她身边,我总能学到新的东西。


    农桑、粮草、御寒的衣物、伤员的草药…许多琐事都要经由她手,每一件都关乎营中人的生死。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子。


    这样的女子,该用什么样的男人来般配。


    我曾一度为她不平,因为陈茂有好几个妾室,好多孩子。


    于是我更加确定了陈茂就是主角。


    我也曾一度诽谤陈茂。


    叫什么乱世枭雄,干脆叫地表最强赘婿好了,明明是靠夫人家发的家,起的义。


    后来,我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鄙薄。


    夫人在乎的根本不是什么情情爱爱。


    乱世之中,需要有个英雄站出来,拯救百姓于水火,而那个人,只会是陈茂。


    她愿意成为陈茂的助力,托起更多人的生路。


    但前提是,只有她生下的儿子,是陈茂唯一的继承者。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魏王朝虽已梁柱锈蚀,千疮百孔,但犹有瘦虎余威。


    即使用兵如神,陈茂的军队也免不了遭到了多次的围剿。


    夫人随军迁徙,既要躲避敌军追杀,又要照顾好军中家属。


    危机时刻,敌军攻城。


    为安定军心,夫人只能散尽家财,犒劳军中将士。


    又亲自煮粥烹饭,安抚百姓。


    米袋见了底,我直起身捶了捶腰,望见夫人正站在锅边,挽着袖子搅动木勺。米粥翻滚的热气模糊了她的鬓角,却遮不住那双沉静的眼睛。


    我看向她望着的方向,排队领粥的百姓,有衣衫褴褛的老人,有抱着孩子的妇人,还有几个腿上缠着绷带的伤兵。


    “云裳,把那边的咸菜分一分。”她转头朝我笑,声音里带着点沙哑,却比战鼓更能定人心。


    我饿的没力气,应声搬过坛子,刚打开盖子,就见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孩子从人群里钻出来,直勾勾盯着锅里的粥,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


    他娘慌忙去拉,孩子却挣开手,扑通跪在地上:“夫人,求求您,给我娘一口吧,她快不行了……”


    周围瞬间安静下来,领粥的队伍里响起低低的啜泣。


    我手里的咸菜坛子差点没拿稳,就见夫人放下木勺,快步走过去扶起孩子,又舀了满满一碗粥,亲自端到那妇人面前。


    “趁热喝。”她蹲下身,用袖口擦了擦妇人脸上的灰,“喝完了才有力气活下去。”


    妇人抖着嘴唇说不出话,眼泪混着粥水往下咽。


    在我穿书后的第五年。


    仗打的差不多了。


    魏的气数已尽,陈茂称王是必然的事。


    镜中的女孩褪去了当初的枯槁,倒有了几分明丽动人。


    沈母开始催我向夫人谋求一门好亲事了。


    但我十六岁的外表下确是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机智如我,怎么会轻易踏入爱情的坟墓。


    事业批的我立志成为新朝的第一女官。


    功在社稷,名垂青史。


    制度革新,泽被后世。


    哦,对了,我又见到王七了。


    现在改名叫陈义舟了。


    尼玛的,他竟然是陈茂流落在外的儿子。


    我要收回称陈茂为英雄的前言,他果然是个种马主角。


    王七来我的时候,我正在整理新拟的《女户籍册章程》。


    宣纸铺了满桌,墨迹未干,他站在门口垂眸看着我。


    “这么多年过去了,脾气还是这么大。”他先开口,语气里带着点熟悉的揶揄,“明明我听人说,沈文书性情温顺,心地善良,知书达理,品貌端庄。”


    “如今看来此言有虚…”他笑了笑,“还是说,你的坏脾气都使在我身上了。”


    一如既往的不会说话。


    我笔尖一顿,抬眼瞥他:“别人还说陈义舟将军武功高强、智勇双全、英俊非凡、姿容甚伟呢,如今看来,亦非实话。”


    他没接话,只是站在旁边看我写字。


    我忽然想起当年在林子里,他靠在歪脖子树上叼着枯草茎的模样。


    现在他,比那时沉稳多了。


    大抵是吃了很多苦吧。


    “我错了。”他忽然开口道歉。


    这家伙竟然还会道歉,我一时有些心软。


    “给你赔罪。”王七掏出一个金光闪闪的簪子。


    我知道他在前线打了胜仗,陈茂赏了他很多金玉的俗物。


    “我才不要。”我把笔搁在砚台上,抬眼望他,“说吧,找我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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