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嫂子你快来看,我今天收获可不少呢。”
周礼也能感觉到嫂子对自己的态度亲和了许多,展颜一笑,顺手将背篓搬进来,献宝似的展示着自己的收获。
野兔、野燕麦、山果、花椒、野鸡蛋……
东西还真不少。
“礼哥儿真厉害!”
陈玉满面喜色,这些东西,混着野菜,足够他们一家人吃上好几天了。
“这兔子已经死了,还要劳烦嫂子尽快处理一下。昨天那只杀好的竹鼠,还在吗?”
周礼开口问道。
“本来是打算拿去找刘婶换些粟米,但出了这么一档子事,没有顾得上。礼哥儿可是晚上想吃竹鼠?”
陈玉有些犹豫,家里现在就这么点肉,可不能大手大脚地吃啊。
但东西又都是周礼弄回来的,她也不好说什么。
周礼似是看出了她的担忧,笑着道:“嫂子放心,我在山中布了陷阱,明天肯定还有收获,以后咱们天天都能吃肉,不用担心的。小丫正在长身体,你最近也需要补补身子,别省着,我能养活得了你们。”
“话是这么说,不过咱们也吃不了一整只吧。”
“这样,你去把那只竹鼠砍成两半,一半咱们今晚炖着吃,另一半我拿去给刘婶,今天也多亏了他们的帮衬。”
周礼如是说道。
今天这事儿,还真多亏了刘婶和他儿子,否则单凭陈玉一人,未必能够挡得住赵大等人。
周礼素来恩怨分明,人家帮衬了,他也不能没有任何表示。
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
刘婶一家人挺不错,以后可以多望来走动,毕竟自己白天要出门进山,有人帮忙照看一下,他也更放心。
“好,就听你的。”
陈玉闻言点了点头。
她其实也有感谢刘婶的想法,只是不好做主拿家里为数不多的食物去做人情,周礼能想到这一层,着实让她有些惊喜。
这家伙,看来是真的开窍了。
当即美滋滋地拎着兔子回了灶屋,不一会儿,带着半只竹鼠出来。
周礼拎上半只竹鼠,来到了隔壁刘婶家。
刘婶也是个寡妇,丈夫前几年生病死了,家中如今只有一个儿子朱大壮,今年十九岁,个子很是高大,不过性格内向腼腆,平时就在家中帮忙种田务农。
小时候周礼和他关系还挺好,两家人来往走动也很勤,但随着长大后的周礼跟着赵大王三他们厮混赌博,朱大壮便不愿跟他往来了。
今天出来帮忙,完全是看在陈玉的情面上而已。
“你来干嘛?”
朱大壮打开门,看到周礼,眼中闪过一抹厌恶,但也不敢像是之前表现得那么明显了。
毕竟刚刚周礼才展现了一次武力,就算是身材高大的他,也不想招惹。
“别紧张,我不是来借钱的。今天我不在家,多亏了你和刘婶帮忙,这是昨天猎到的竹鼠,给你们送点过来,聊表心意。”
听到周礼的话,朱大壮有些惊讶。
以前的周礼除了偷鸡摸狗就是到处借钱,邻居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见他主动送东西。
别不是另有所图吧?
当即警惕地摇头:“不用了,阿玉嫂平时没少帮忙照顾俺娘,我是帮她,不是帮你……”
“不管你是帮谁,我都承你的情。以后我还要经常进山打猎,嫂子她们在家不放心,还要多麻烦你和刘婶照看。”
周礼说完,将那半只竹鼠挂在了门环上,然后转身就走。
“大壮,就先收下吧。毕竟是邻居,周二也是一番好意,这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其实本性不坏,这回没准真的洗心革面了……咳咳……”
屋子里的刘婶开口说道。
朱大壮闻言,点了点头,他跟周礼从小一起长大,真要能浪子回头,倒也是一件好事。
“娘,天气凉了,你快回去歇着,别又着凉了,您身子落了病根,可千万注意些……”
“娘没事。我说大壮,你也老大不小了,该说个媳妇儿了。咱们家也不算宽裕,找个黄花闺女可能有些难,阿玉那孩子虽然是个寡妇,但其实还没有圆房,人长得好看又贤惠善良,要不……”
“别别别,娘,我对阿玉嫂没有任何想法,是把她当姐姐的。再说,俺已经有意中人了……”
……
热气腾腾的竹鼠肉被端了上来,因为洒了几颗花椒,滋味更美。
配上周礼带回来的燕麦粥,满屋芳香,周丫乐得像是过年似的,不,以前就算过年也没有这样的好日子。
“二哥,以后我们真的能天天都吃肉吗?”
“那当然,有哥在,保证把你养得白白胖胖的!”
“好耶!”
小丫头欢欣鼓舞,对她来说,仿佛只要有吃的,生活就一切美满了。
嫂子陈玉坐在炉火边,没有说话,但是因为这两天吃得好了些,原本苍白的脸色也渐渐有了几分红润。
她本来就生得漂亮,这些年是因为家庭缘故吃了苦头,这才导致看上去面黄肌瘦。
只要好好将养一下,绝对是个大美人,难怪会引得那个杜勇觊觎了。
“不行,我在想什么,那可是我嫂子啊!”
周礼暗自摇头,收回目光,往嘴里夹了一块肉,咀嚼着。
味道还挺不错,这时候要是有口酒,那就更美了。
如今家里的日子,虽然还是很清苦,但至少比以前好多了,日子会慢慢越来越好的。
他已经渐渐适应了这个时代的生活。
先把一家人的日子过好,填饱了肚子,慢慢积累点余钱,才有资格去想更为长远的事情。
山野乡民,晚上没有什么娱乐活动。
因此吃完饭一会儿,周丫就犯困了,嫂子陈玉在灶屋里收拾碗筷,周礼则是抱着妹妹给她擦脸,天气冷了,小丫头的耳朵冻得通红,这样下去怕是要长冻疮。
“天气越来越冷,嫂子和妹妹连一件像样的衣服也没有,要是受冻生病了很麻烦。得抓紧存粮搞钱……”
周礼正思索着,怀里的周丫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忽然抱着他的胳膊。
“二哥,你变了。我喜欢这样的二哥,你不要再变回去,好不好?”
“傻丫头,哥又不是变戏法的,怎么会变来变去。好好睡吧,明天起来吃兔子肉……”
“好喔……”
好不容易将妹妹哄睡着,周礼将她放到床上,替她盖好被子。
随后起身,将剥好的野兔皮拿到灶台前,借着尚未熄灭的炭火烘烤,可以加速皮子干燥。
他打算用这块兔皮,给妹妹和嫂子做个耳帽,现在只有这个条件,多少也能御寒。
这时候,嫂子陈玉走了进来,看着他忙碌的背影,似乎做出了什么决定。
片刻后,她转身出了门,再回来时,手里捧着一个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长布包。
“礼哥儿,明日可还要进山打猎?”
“是啊。”
周礼回答道,家里现在什么都缺,不打猎怎么养活一家人啊。
“既然要进山,总不能没有个趁手的家伙事。这把弓,是公爹传下来的,你现在是周家唯一的男人,是时候交给你了……”
周礼的父亲,以前就是村里的猎户,技艺高超,家里的两亩地就是他打猎还钱购置下来的。
也算是个能人了。
父亲病逝后,前身又不争气,嫂子陈玉怕他将这最后的家当都拿去赌了,所以偷偷藏了起来。
如今看到周礼浪子回头,这才愿意信任,将珍藏的猎弓取了出来。
“猎弓?那太好了。”
周礼站起身来,郑重地接过包裹,嫂子肯将猎弓交给他,这说明是对自己初步信任了,这是个好兆头。
“礼哥儿,以后这个家,就要靠你了。”
“放心吧嫂子,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和小丫的。”
他这话本来没有什么毛病。
只是现在黑灯瞎火,又是孤男寡女,这话说出来,难免会让人有些歧义。
而且大虞时代的风气相对开放,特别是在乡野之中,兄终弟及之事并不稀奇。
陈玉说是他的大嫂,但刚进门丈夫就没了,两人甚至都没说过几句话。
相比之下,倒是她跟周礼相处的时间最长,同在一个屋檐下,怎么可能没有一点亲近暧昧?
只是以前的周礼太不是人,陈玉当然看不上了。
如今周礼仿佛开了窍一样,性情大变,勤劳肯干,又有男子气概,陈玉心中多少也是有些感觉的。
“我……我先去睡了。”
她逃也似的转身回房。
周礼倒是没想那么多,借着灶台里的炭火余光,打开了布包。
一把老旧的长弓出现在了眼前,里面还有一个小箭袋,里面共计五支铁头箭,不过很久没用,都有些生锈了。
“弓箭这玩意儿,我倒是没有怎么用过,不过瞄准射击而已,想来也不会太难。”
周礼伸手抓起猎弓。
前世的他,可是边防射击比赛的冠军,说是神射也不为过,虽说枪械和弓箭还是有差别的,但总归也有共同之处。
只要好好熟悉一下射箭的手感,不说百步穿杨,百发百中应该没问题。
“嚯!老爹以前还真混得不错啊,这把弓居然是竹木复合结构!”
周礼看了看,古代的猎弓,一般都是用硬木打造而成的,很硬,虽然力道不小,但十分费力。
寻常猎户拉个三五次也就手臂发软,难以瞄准了。
所为的竹木复合结构,可以说是最早的复合弓,用竹片夹着木质弓身制成,很考验技艺,既能保证木弓的强劲,又能增加韧性,略微节省力量。
因此价格不菲。
一把崭新的竹木复合弓,市面上起码要卖二两银子。
这也是周家最值钱的东西了,难怪嫂子要藏起来。
现在,这个传家宝是自己的了。
周礼试着拉动弓弦,猎弓不比战弓,一般拉力不强,约莫也就一石左右,能射百余步,打些小型猎物完全没问题。
但若是想对付中大型猎物,则需抵近八十步以内,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很好。有了这把猎弓,明天去猎些野兔练练手。”
周礼一番捣鼓,熟悉弓箭的手感,不知不觉,就又到了子时。
新的一天开始了。
看看今日卦象如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