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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寻兔遇踪

作者:填海的精灵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陈朔盯着脑海里那几行淡金色的字,心脏砰砰直跳。


    穿越者的福利,竟然真的来了。


    作为穿越者,他立刻明白了这“天衍卜算”意味着什么。


    这是他在这个陌生世界安身立命的根本。


    他压着激动,在心里快速排查三个选项。


    “我现在身体虚弱,首要任务是在零风险之地获取食物,验证这金手指是否靠谱。撞死的兔子,就是白捡的肉。”


    “白狐虽能卖钱,但不易的难度提醒我,可能会空手而回,现在浪费不起这个体力。”


    “至于三只成年野猪······那根本不是现在的我能碰的,纯粹送命。”


    陈朔没多犹豫,心中默选了第一个。


    选择落定的瞬间,脑中金色文字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幅指向明确的画面。


    老鸹岭东坡的半坡处,枯黄的深草围着一簇灌木丛。在一块青黑色的岩石下,一只灰毛野兔蜷着,后腿拧成不自然的弧度,耳朵耷拉着,连嘴角沾的那点血都看得真切······


    “狗娃子,你咋了?眼神直勾勾的,是不是又不舒坦了?”


    陈长弓见儿子眼神发直,脸上表情变幻,忙拄着拐杖挪过来,粗糙的手掌覆在他额头,带着老茧的指尖还在微微发抖。


    这三天,他没敢合眼,就怕小儿子没了气。


    陈朔回过神,把心里的惊涛骇浪压下去,扯出个还算自然的笑:“爹,我没事,就是刚醒,脑子还有点懵。”


    正好这时,大嫂王杏花端着个豁了口的木盆从灶房出来。


    盆沿沾着点黑灰,热气裹着淡淡的米香飘过来,却压不住灶房飘出的柴火味。


    “爹、二弟、三弟,饭······饭好了。”


    这原本是准备招待李氏母女的,如今人走了,正好自家人填肚子。


    陈朔凑过去一看,盆里是小半盆糙米饭,旁边摆着一碟黑乎乎的咸菜,还有几个杂粮窝窝头。


    这是“招待客人”的伙食了,寻常时候,家里顿顿都是能照见人影的干菜粥。


    他心里发酸,也顾不上烫,拿起窝窝头就往嘴里塞。


    饿了三天,先填饱肚子再说。


    陈大牛见他吃得急,递过一碗热水:“慢点吃,别噎着。”


    陈朔狼吞虎咽吃完,抹了把嘴:“爹、哥,我想上山一趟。”


    陈长弓刚端起碗,手猛地一顿:“胡闹!你才刚醒,身子虚得很,上山做啥?好好在家歇着!”


    “爹,我就去老鸹岭外围转转,看能不能碰运气抓点野味。实在不行,就打点柴火回来,总不能干躺着。”


    陈朔语气笃定,却带着不容置疑的执拗。


    看着儿子那双与往日浑浊截然不同的清亮眸子,陈长弓到了嘴边的呵斥咽了回去,只剩下溺爱。


    他叹了口气,一瘸一拐地进屋,拿出一件缝补多次、脏兮兮的狗皮袄,强硬地塞到小儿子手里:“穿上!山里风硬,别再冻着了。早去早回,千万别往深里去!”


    “爹,我知道分寸。”


    陈朔接过狗皮袄,沉甸甸的全是暖意。


    他揣上柴刀,又背起了墙上挂着的那张老旧长弓。


    原主确实跟着父亲上过几次山,但心思全然不在打猎上,只学了个花架子。


    然而,现在的陈三狗,灵魂里却承载着全国射箭冠军的记忆与肌肉本能。


    手指触摸到弓身的瞬间,一种难以言喻的熟悉感和掌控感便油然而生。


    “爹、哥,我走了。”


    陈朔挥挥手,推开院门出去。


    他刚走没一盏茶的功夫,陈二虎突然搓着手,小声道:“爹、哥······你们说,老三会不会是想把狗皮袄拿去城里当了?以前他就干过这事,把娘留下的银簪子偷去换酒喝······”


    陈长弓心里“咯噔”一下,刚放下的心又提起来,急得直拍腿:“快!虎娃子,你快去追!别让他真把袄子当了!”


    陈二虎脸一白,往后缩了缩:“爹,我······我一个人打不过他,他力气大······”


    “牛娃子,你俩一起去!”


    兄弟俩刚出门,陈长弓就拄着拐杖喊道:“别打架,狗娃子刚醒,身体弱······”


    兄弟俩追了两里地,连陈三狗的影子都没见着——陈三狗早拐上了去老鸹岭的小路,哪会走进城的道。


    陈大牛喘着气道:“算了,咱回去吧,三弟应该是真上山了,没去城里。”


    陈二虎松了口气,跟着往回走,心里却还犯嘀咕:这老三,真能改好?


    ······


    陈朔顺着踩出来的小路往上走,心里记着金手指给的画面,沿着老鸹岭的东坡向上攀登。


    老鸹岭不高,坡也缓,只是冬天树叶落光了,光秃秃的枝桠上挂着雪,看着有些萧索。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他远远就看见一块青黑色的岩石,跟脑海里的画面分毫不差。


    他加快脚步跑过去,果然见岩石旁躺着只灰兔子,有四斤来重,身子还软着,嘴角沾着点血,显然刚撞死没多久。


    陈朔蹲下身,把兔子拎起来,心里的石头落了地。


    金手指是真的管用。


    他把兔子拴在腰间,想着既然来了,不如再试试能不能多弄点猎物。


    原主没打猎经验,但他前世是射箭冠军,瞄准、发力这些早就刻进骨子里了。


    他取下背上的猎弓,试着拉了拉弦,弦有点松,得用更大的劲才能拉满。


    他往林子深处走了走,眼睛盯着树枝,没多久就看见两只斑鸠落在一根细枝上,正啄着雪粒。


    陈朔屏住呼吸,从箭囊里抽出箭矢。


    他回忆着前世的动作,左手举弓,右手拉弦,视线顺着箭杆瞄准斑鸠。


    手指一松,木箭“嗖”地飞出去,却偏了点,擦着斑鸠的羽毛过去了。


    斑鸠受惊,扑棱着翅膀飞起来,又落在树枝上。


    陈朔没慌,快速再抽一支箭,这次调整了呼吸,手腕稳了稳,再射。


    箭矢正中一只斑鸠的翅膀,斑鸠“咕咕”叫着掉下来。


    他走过去捡起斑鸠,心里有数了:前世是碳纤维复合弓,瞄准镜、减震器等一应俱全。


    这老弓太次,想射准不容易。


    看来,以后他得适应用这种原始弓箭狩猎了,不然再好的技术也白搭。


    又射下一只斑鸠,陈朔算着时间该回去了。


    他腰挂猎物,转身往山脚下走。


    刚走到山根,旁边一棵大树后,突然闪出一个人影,脸上堆着熟络又带着几分谄媚的笑容,一双眼睛却不由自主地往他腰间的兔子和斑鸠上瞟:“陈三郎,你身子可算好利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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