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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糖葫芦与木棉

作者:念雨不思晴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岭南曾家有二子。


    长子曾越温润如玉、知书达理,是众人眼里的天之骄子,被老爷视为未来的当家人培养。


    至于次子曾眠,痴子一个,不值一提。


    春日刚刚步入岭南,院内的那棵木棉树便开了花。一簇簇、一朵朵,红艳艳的好似红颜。锦鲤在池内游得敞快。一场春雨过后,木棉花争先恐后地掉落,满地的木棉花,犹如铺在地面上的红地毯一样。雨水打湿了窗台让阳光折射出蓝天白云,同样也打湿了曾越手里的书册,新注的字晕出了墨迹,倒蛮像黑色的木棉花。


    “历落嵚崎可笑身,赤腾腾气独精神。


    祝融以德火其树,雷电成章天始春……”


    一身前几日才裁的棉袄与诗意盎然的春天意外地搭,下身的长衫绣着绿竹。曾越长得俊俏,颇有些他父亲和母亲的美貌,何尝也不是君子墨客呢?


    “阿哥!”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曾越当然知道这是谁。放下手中的书,朝门外望去。


    是曾眠。他兴高采烈地拿着一串糖葫芦跑进院子,一路小跑到曾越面前,将手里的糖葫芦递给了他。


    “阿哥快尝尝!是北国的糖葫芦!”


    曾眠身上穿了一件绣着木棉花的青衫,长发及腰,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剪过头发了。可细看下,曾眠的眉宇间竟和他们的母亲长得一样,雌雄难辨,美人一个。


    这时候的曾越不过十三岁,年幼的曾眠也只有八岁。


    “又跑到哪里玩了啊?”


    看曾眠身后没有家丁的跟随,曾越就猜到曾眠是一个人偷偷跑出去耍了。他卷起袖子,擦干净弟弟脸上的灰尘,把孩童的脸庞弄得白白净净的。


    “阿哥,今天阿眠去帮街上的糖葫芦哥哥卖糖葫芦,这串糖葫芦就是他给的!尝尝嘛!”曾眠一双灵动的眼睛眨巴着,满是得到了一串糖葫芦的喜悦。红色的山楂上裹着了厚厚一层蜜糖,白芝麻撒在上面显得更加诱人,


    曾越深沉的眸子里有了一丝波澜。


    所有人眼中的痴子,不一定是坏孩子,阿眠亦是如此。他会帮街上的小贩吆喝,会扶起被经过的马车吓得摔倒在地上的姑娘并询问她有没有受伤,会在茶楼里静静地听从北方来的说书人讲过去的故事。这样的一个清纯善良的孩子,哪里是痴子啊?


    所有人都围着曾越转,转什么呢?当然是学业什么的。也只有天真烂漫、那个被人们说是痴傻的曾眠会在曾越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递上一串糖葫芦,甜甜地喊自己一声:“阿哥!”


    曾眠是不愿意做这深宅大院里的夜莺,他想做翱翔于蓝天白云里的云雀。曾越笑着,任他去做。既然他想,那就随他去吧。


    既然别人说他是痴傻,那就由他们说去吧。


    曾越垂下眸子,嘴角的微笑淡淡的,像极了一阵春风。他俯身咬了一口曾眠手里的糖葫芦,嘴角沾上了黄津津的蜜糖。


    甜,真甜啊。


    看着曾眠自己擦的脸蛋又脏了起来,像六号街口的那只他们一起喂养流浪猫,曾越被逗得捧腹大笑。笑够了,他见周围没有佣人,拉起曾眠的手往浴室走去。曾眠被吓了一跳,不明所以,但还是跟了上去。


    “阿哥,我们要去哪里啊?”


    “乖,阿哥帮你洗澡。”


    曾眠听不明白哥哥在说什么,任由曾越拉着自己走进浴室,帮自己褪去衣物,然后泡在了一个装满热水的浴桶里。


    因大夫人在生次子时难产离世,曾眠从来不受老爷待见,每日洗澡的水也是和偏房一样是温水。温水自然比不上热水,更何况曾眠还小。每一次洗浴完,曾眠一旦吹了冷风,便就是在床上躺个数日。曾越不忍心,总是偷偷地瞒着所有人,关上浴室的门,为弟弟洗浴。


    水雾弥漫在浴桶旁,皂荚的泡沫弄到曾眠的眼睛和脸上,很是不舒服。他有些不开心地看向曾越,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窝在热水里任由哥哥摆弄。


    “阿眠别乱动,乖乖的。”


    糖葫芦静静地被曾越放在后面的木桌上,在水雾的弥漫下,表层的蜜糖渐渐的有些融化。


    直至穿完衣,曾眠才小心翼翼地把糖葫芦重新递给曾越。


    曾越低下头,又咬了一口,摸了摸曾眠毛茸茸的脑袋,眼里的溺爱是掩盖不住的。


    午后,阳光投进窗台,落在了书桌的砚台上。曾越在书房里练字,墨香环绕在曾眠的鼻间。零零星星的墨水沾到了曾眠的脸上,活像一只黑白相间的猫咪。他拽着曾眠长长的袖子,撒娇道:“阿哥,我饿了……”


    曾越轻笑,低下身子,在曾眠的额间落下一吻。他握着曾眠圆润的手腕,脸上的笑意轻盈。曾越把曾眠养的很好,从原本的瘦弱到现在的健康。


    两年前,十一岁的曾越邂逅了他的这个“亲弟弟”。据说因为他母亲难产去世,上门来做法的先生说小儿子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神仙,是来找他们要债的,老爷便觉得曾眠晦气,无意间听信了西边滇人的土法子,把曾眠送去云南好养在一间寺庙里,说是磨练掉他身上的晦气。


    而这一练,就是好几年。


    直至曾眠六岁,才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


    “阿眠,想不想吃桂花糕啊?”


    曾眠点点头。曾越拉着弟弟的手,悄悄地溜进了后厨房。


    后厨房是曾家的佣人做饭的地方,曾越知道,老爷的二房太太喜欢吃桂花糕,想必这儿一定有吧?


    后厨房确确实实有一盘桂花糕。曾眠就静静的待在门口,看着哥哥轻手轻脚地走进后厨房,用袖兜里的手帕包了两块桂花糕。桂花糕那么多,二房太太应该发现不了吧?


    包完后,曾越一溜烟就跑出了后厨房,拉着曾眠往他的房间里跑去。


    房间的大门紧紧地关着,窗外的阳光撒在书桌前,照亮了书桌上的几本书籍。


    曾越将手里的桂花糕放在了曾眠的手心里。


    “哝,这个是桂花糕,很好吃的。”


    曾眠又惊又喜:“谢谢阿哥,阿哥真好!阿哥是世界上最最最最最好的阿哥!”


    “好了好了,快吃吧。”


    曾眠一边嚼吧着糕点,一只手扯了扯自己阿哥的衣角:“阿哥对我这么好,那长大后我嫁给阿哥好不好啊?”


    曾越小力拍了一下曾眠的脑袋,颇有些严肃道:“说什么呢!你是我弟弟,对你好是应该的,别说什么嫁不嫁、娶不娶的!”


    “略,我不要,我喜欢阿哥,我就要当阿哥的新娘!”


    算了,算了,童言无忌,自己的弟弟,只能自己宠呗。


    曾家的大厨做得甜食的确好吃,这桂花糕亦是如此,甜而不腻、入口即化。曾越还想说什么时,嘴边送来了一块凉凉的东西。


    “桂花糕很好吃,阿哥吃吃!”


    曾眠比曾越矮得多,踮起脚才勉勉强强能到曾越的肩膀处。看着努力投喂自己的小白圆子,曾越笑了,咬了一口桂花糕。


    他不喜欢吃桂花糕,因为他觉得太甜太腻,和父亲对他的爱一样让他窒息;但是他的弟弟喜欢,因为是他唯一的弟弟,是母亲留给他的思念亦是礼物。


    “阿哥阿哥!你能不能一辈子都陪着我啊!”


    “可以啊。”


    木棉树下,曾眠拿着一只崭新的纸鸢坐在石凳上,曾越站在他身后为他扎着小辫儿。


    听到曾眠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曾越只是回答后笑了笑,继续手上的动作。曾眠的头上还别有一朵花儿,别提有多好看了。曾越藏不住眼里的爱意,俯下身子亲了一下曾眠的脸蛋。


    凉凉的,滑滑的,这便是曾越的感觉。


    曾眠只觉得脸痒痒的,笑嘻嘻地搂住曾越的脖子,脸上的笑容阳光灿烂:“我喜欢阿哥,阿哥也要喜欢我啊!”


    “喜欢你,最喜欢阿眠了。”


    曾越抚摸着曾眠的脸,道。


    窗外的木棉花开啊,开得多红火啊!


    街上的孩童玩得多欢啊!


    房里的人儿啊,笑得多甜啊!


    先说好了,是年上昂。


    曾眠不是小娇妻,他只是痴但不是傻,孩子只是清纯惯了。时间线在民国时期,差不多快要抗日战争时期了。呜呜呜,兄弟俩就要分开了,可能下一次见面就是好几年后了,而且就在一起不到几个月,弟弟就死了。


    刀不死你们。


    不喜欢写他们分离的过程[裂开],所以我选择跳过。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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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糖葫芦与木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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